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时间:2024-02-28 08:10:02 偲颖 方案 我要投稿

学生校服采购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校服采购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校服采购方案(精选10篇)

  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1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坚决打击校服采购中违规谋利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要点

  1.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等是否建有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或相关要求。

  2.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3.各级各类学校选用校服的学校是否建立了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4.各学校学生是否自愿购买校服,是否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5.采购单位在采购前是否进行了深度调研,是否核实了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

  6.采购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

  7.采购单位是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签订采购合同时是否使用全省统一的《河北省中小学校学生装购销合同》(冀教中初等后勤3号)。

  9.采购各环节材料是否全部存档备查,采购合同是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0.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的行为。

  11.校服质量是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

  12.校服供应和验收是否实行了“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是否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在接收校服时是否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13.采购单位是否以“送检”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检验费用。

  1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定期向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

  15.各级各类学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坏群众利益等行为。

  1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各阶段压茬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3-4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校服采购实际,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整治工作。于4月30日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系人报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4-6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确定的重点内容,逐校逐项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三)督促检查阶段(6-10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对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问题查找、整改落实等情况。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调查核实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依纪处理。

  (四)明察暗访阶段(8-10月)。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自查自纠不到位、在整改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即时交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市教育局对本次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漏洞,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同时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包括整体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处理(附佐证材料)以及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等,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后勤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列全列明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通过举报电话、邮箱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导检查,全面精准排查,逐校落实。

  (二)严格彻底整改。自查和检查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甄别,逐项逐条整改到位,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肃问责追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导协调。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问题集中多发的,要及时公开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理起来确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四)如实总结报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对照整治要点和时间节点,逐项逐条做好书面总结,按时报送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情况和专项整治情况。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每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加强社会监督,规范采购行为和提高产品质量,并形成学校学生校服采购有效管理服务体系。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1号)的文件精神及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我校拟组建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购买学生校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校服采购管理架构与监督

  (一)采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成员:

  采购工作小组其他成员:

  教师代表:

  家委会成员:

  家长代表:

  学生代表:

  社会代表:

  学校根据实际深入论证,与家委会、学生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学校采购管理小组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一)流程简述

  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及数量,公示及征询—>校服采购工作方案信息公开,收集意见及答疑—>编写需求书,按程序选取招标代理并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并报备—>挂网招标—>招标结果公示—>确认资格商,签订合同并报备—>实施供货,并进行质量、服务监管。

  (二)具体流程

  1、成立校服采购小组

  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小组。(20xx年6月8日)

  2、召开校服采购小组会议

  会议需确定的问题:学校是否选用校服、校服招标方式、校服款式、质量标准、采购流程、校服数量、校服最高限价、售后服务、收款方式等。商定结果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与会议签到表一起留档。(20xx年7月2日)

  3、意见征询

  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以上校服采购会议形成的内容进行公示,收集各方意见,如有必要可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20xx年7月6日)

  4、招标确定校服供货单位

  (1)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20xx年7月16日前)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招标文件后,打印招标文件盖骑缝章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

  (3)挂网公开招标。(挂网21天。20xx年8月8日)

  (4)代理公司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学校确定中标人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备)

  5、中标单位供货

  (1)学校、中标单位共同讨论供货方式,通知学生采购校服办法。(20xx年8月20日前)

  (2)完成学生校服供货。

  (三)校服采购工作要求

  1、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制度,成立由学校、家委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2、学校要根据实际深入论证,与家委会、学生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

  3、校服采购可以采取自行采购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采购单位在确定校服企业之前,应对有意向参与校服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并选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企业。

  4、校服采购过程必须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5、校服采购,应该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GB/T2662-2008《棉服装》、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08《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2172-2014《注塑拉链》、QB∕T2173-2014《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6、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要列明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7、校服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8、全区校服采购统一合同格式。学校要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9、校服的费用可以由校服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收取或由学校代为收取。

  10、要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校服采购内容

  20xx年7月2日召开了校服采购小组会议,选择了校服款式和校服数量,分别是:夏季男女运动服各2套、春秋季男女运动服各1套、冬季男女运动服各1套。夏季男女礼仪服各1套、冬季男女礼仪服各1套。

  (五)校服采购方式

  校服采购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六)校服采购需求

  1、技术质量要求

  (1)校服不得使用有毒、有异味,可能导致过敏的染料、化学助剂、辅料及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针洞、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采用适合的钮扣、拉链及其它附件,附件应无残疵、无锐利边缘,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不生锈,采用注塑拉链或尼龙拉链,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每件(条)衣服配备用纽扣。

  (2)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有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3)采购周期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不应低于本项目规定“校服质量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否则为不合格产品。

  (4)在采购周期内,校服质量指标须根据国家新颁发的与校服质量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招标人有权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约定的并对未执行相关质量标准的校服生产供应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招标人有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

  (5)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投诉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在项目服务区域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所在地地址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时未能提供,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如若中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在中标服务区域内设置售后服务机构,且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需符合以下要求:

  (2)地理位置交通方便,便于车辆出入。

  (3)校服售后服务专营,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4)常备足量库存及常用耗材。

  (4)提供不少于一个投诉及服务热线电话。

  (5)具备工商营业执照。

  (6)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包括采购、运输、包装、质量检验等服务,应按学校用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

  (7)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学校对校服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生产,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中标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供应单价按本次招标的最终中标价执行,现有在校学生校服的售后服务由中标供应商承接(属于质量问题的由原生产厂家负责)。

  (8)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7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中标供应商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9)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一年维修用的易损耗件(包括配件如拉链,纽扣等)。

  (七)校服相关标准

  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GB/T2662-2008《棉服装》、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08《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2172-2014《注塑拉链》、QB∕T2173-2014《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八)校服测试及验收要求

  1、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2、中标人提供的校服必须符合本需求书要求的校服质量标准。

  3、服务不到位或货不对板,不符合质检部门的质检标准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4、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产品,必须在报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换。

  5、招标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将立即与中标人交涉,并按照招标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办理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学校按照校服样板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九)投诉处理机制

  1、中标供应商应于供货期内向学校提供货物及配套服务。中标供应商所交的货物、规格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学校有权拒收货物。

  2、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迟交货物10天(含10天)以内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并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供应商;迟交货物30天以上(含3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并可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具体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以事实为依据中止中标供应商供货资格。

  3、中标供应商在协议期内被有效投诉累计5次或执行价格高于最终中标价(即供货价格)的,学校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并可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4、对不执行协议的中标供应商,学校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有关的部门处。

  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3

  一、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学生服装管理水平,提升校服制作整体质量,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的通知》(20xx浙教技52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校(园)服及学术床上用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教技42号)、《瓯海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校服及床上用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温瓯教装勤348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xx年瓯海区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区级领导小组。成立由瓯海区教育局牵头、瓯海区市监局配合的瓯海区学生服装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制定管理办法,指导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校服征订过程的监督及合同备案工作,切实做好学生权益维护工作。瓯海区学生服装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瓯海区教育局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瓯海区市监局负责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抽检工作。

  2.成立校级管理小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由校(园)长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学校家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家长代表(其中家长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担任组员,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做好校服选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三、执行标准

  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xx)标准;安全类别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401-20xx)、《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701-20xx)、《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xx)要求。各校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指标要求。

  四、民主选用

  校服款式由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在瓯海区“瓯韵杯”校服设计大赛优秀作品中自主选择(学校若选用本校特色校服,必须完全拥有校服的版权,以及须提供样衣和相关技术标准等)。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应在采购前召开校服管理工作会议并形成《校服选用意见书》(附件1),选用意见书须明确是否选用校服、校服款式、单生购买套数、价格区间、采购方式等。校服款式变更,应向全体学生发放征求意见书,征得50%以上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统一更替,征求意见书要存档备查。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使用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校服征订时要考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照顾,减免征订的费用,免费提供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采购数量的3%。

  五、规范采购

  1.采购方式:一是公办中小学校服须委托区教育局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各学校在瓯海区教育局发文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填写《瓯海区学生校服统一采购委托书》(附件2),由瓯海区教育局统一汇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流程完成招标工作。二是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可以采用学校(幼儿园)自行组织采购或学生自行选购,也可以委托区教育局统一招标集中采购。采取学校(幼儿园)自行组织采购的,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方式招标采购,招标信息和采购结果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采取学生自行选购的,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选用校服款式、颜色等指导意见,自行选购,学校不得指定供应商。

  2.招标对象:本次招标对象为全区公办中小学,共约50000人,全区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65%,第二标段为25%,第三标段为10%,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xx年6月31日。

  3.评分原则:本次采购校服将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工艺作为要素,同时充分考虑生产企业经营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以及价格等因素开展采购工作。技术资信评分占70分,商务报价评分占30分,本次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以标书为准。

  4.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家长代表等共同组成,全程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六、验收检测

  所有进入瓯海校服市场的生产企业必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委颁发的质量标准。供货企业在送达批量校服前必须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学校供货。各采购学校接收时,要查看成衣合格标识是否齐全,查看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是否合格,标识不明确或检验报告与供货批次不符,学校应拒收。在供货企业所有批次到位后,学校或家委会可在任意批次中抽取样品,将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全项目检验,所有相关检测费由供货企业在投标合同的费用中注明。

  在招投标完成之后,瓯海区教育局向瓯海区市监局发函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区市监局进一步完善校服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档案并按要求录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网络版)》,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七、监督检查

  校服实行“双备一查”监管机制。“双备”即学校在形成选用意见后,将选用意见书向教育局报备,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采取自行组织采购的,在完成验收工作后一个月内,将招标结果通知书、采购合同、检测报告、验收结果等台账资料上报教育局备案;“一查”即教育与市监部门每年对采购管理、企业售后、产品质量等相关工作开展监督抽查。

  区教育局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学校、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更好地服务学生学校,防范廉政风险。及时对存在质量和服务问题的供应商进行约谈和公告,同时将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通报。

  学校应将校服采购工作列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对存在未履行职责、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4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工作,特制定青川县骑马乡中心小学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董义军为组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学校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搞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1至9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共同商定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特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及家长提交自愿购买学生校服告家长书并由学校存档。

  4、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让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三、校服订购评比程序

  1、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具体执行程序,及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2、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3、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评比;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选,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选择。

  4、样品和投标文件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评选结果并封存样品。选取三家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家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5、评比结果在政府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四、报名时间

  20xx年11月2日起至20xx年11月6日17时止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六、其他要求

  1、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5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采购工作负责人及成员,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对校服供应商进行调研和评估,筛选出符合校方要求的供应商,并签订合作协议。

  3.确定校服的款式、颜色、尺寸等要求,并制定详细的采购规范。

  二、采购方案制定阶段

  1.根据校方需求和预算,制定校服的采购计划,并确定采购的数量和时间安排。

  2.制定校服采购的报价要求,包括价格、质量、交货期等,并与供应商进行确认。

  3.根据采购数量制定校服采购预算,确保采购经费的合理使用。

  4.根据采购计划和预算,制定采购合同模板,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和签订采购合同。

  三、校服选型阶段

  1.邀请供应商提供样品和详细的产品说明,进行校内展示。

  2.邀请相关人员对校服进行评估和比较,包括款式设计、面料质量、舒适度等。

  3.根据评估结果,选定最符合校方要求的校服款式,并与供应商进一步商议细节调整。

  四、价格谈判和合同签订阶段

  1.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确保校服的.采购价格合理。

  2.根据谈判结果,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五、校服生产和交付阶段

  1.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校服生产,确保校服质量达到标准。

  2.按计划安排校服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并与供应商进行具体安排。

  3.接收校服送达校方,并进行验收和存储。

  六、校服使用和管理阶段

  1.充分宣传校服的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师生正确使用校服。

  2.建立校服使用情况登记表,定期检查校服的磨损程度,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以供参考下一次校服采购的决策。

  七、项目总结和反馈阶段

  1.对整个校服采购项目进行总结,包括采购成本、供应商质量、校服使用情况等。

  2.收集师生意见和反馈,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

  3.形成校服采购项目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和提交相关资料。

  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6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本着面料好、款式新、质量高、价钱低且符合国家关于校服质量的基本要求,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根据新沂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经学校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一、二年级学生校服实行公开统一招标。为使招标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校委会成员和一、二年级各班主任及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及学生代表。

  职责:制定校服招标方案,具体实施招标;监督、指导按招标原则和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方法进行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厂家企业。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学生代表每班1人,21个班级共21人,家长委员会每班2人,共42人,总计63人。职责:根据学校招标要求按照程序和标准投票,向招标领导小组推荐中标厂家(要求家长委员会主要成员全程参与,临时办公地点设在大会议室)。

  要求:评审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三、招标原则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家长的自主选择权。

  四、招标步骤。

  (一)厂家报名

  1、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1日

  2、地点:新沂市桥口小学总务处

  3、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报名材料:

  ①投标函;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人资质文件及认证书;

  ④服务流程和售后服务;

  ⑤校品图片;

  ⑥同类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部分),最好是近三年在徐州地区内三个以上(含三个)同类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⑦企业相关的荣誉证书;

  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二)召开招标会招标办公室根据各厂家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通知符合投标条件的厂家到我校大会议室召开校服招标会。时间另行通知厂家。

  会议期间,报名厂家要准备好相关服装三套(分男女),如需展示模特由厂家自行安排。报名厂家按学校安排的顺序登台展示,展示准备好的校服,并由厂家负责人做具体介绍。同时展示校服生产厂家编号和价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展示服装进行投票,评审委员会确定对展示服装的意见,最后现场计算出得票结果。确定中标厂家。

  (三)公示中标厂家

  招标领导小组公示中标厂家名称和中标校服价格。

  (四)签订合同

  公示时间一周内无异议的,招标办公室通知中标厂家,由学校与厂家法人代表签订合同。

  五、招标数量及款式

  1、征订数量:一年级和二年级总共春秋装约1300套(具体数量以合同为准)。

  2、征订款式:每整套服装含上衣和裤子,校服款式质地以评审委员会确定的为准。

  六、其他

  1、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校服招标领导小组。

  2、中标厂家和学校的合作过程中,如果服务质量或校服质量不能达到承诺标准,学校有权终止与中标厂家的合作。损失由厂家自行承担。

  3、制作完成时间: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30天)前全部制作完成,并送达到位。

  4、报名厂家交质量保证金壹万元;未中标企业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退还(不计息)。中标企业待校服交付学校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若校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学校拒收该企业校服,保证金不再退还,下次招标会学校不允许该企业再参加竞标。

  5、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由采购单位封存(用于收货对比)。未中标人的样品要求在招标结束后自行领回,如不领回,则由采购方自行处理。

  6、中标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交货前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原件,否则采购人不予收货。

  7、请市教育局监察室、财审科,委派人全程参与招标过程,全程监督。

  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7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的工作,特制订城沙一小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2014文件,落实有关精神,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主任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样品参与产品展示,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大部分班委会的合理建议,向厂家提出校服相关的布料、样式、价格、套件等制作要求。

  5、邀请有意愿参与兑投标的厂家根据采购领导小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样品参与招投标。招标标结束,向上级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门汇报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中向全校家长、师生公示相关材料。

  6、与中标企业签订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厂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7、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到监管,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英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52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8

  一、需求确认

  1.收集学生校服需求:设置一个反馈渠道,向学生收集他们对校服款式、颜色、尺码等方面的需求和意见。

  2.召开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学生会、教务处等)召开会议,进一步讨论和确认校服采购的需求和要求。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制定招标文件:根据校服采购需求,制定招标文件,明确产品要求、交货期限、投标条件等。

  2.公开招标:将招标文件公示于易于获取的平台上,向有资格的供应商公开招标。

  3.公正评选: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提前设定的评审标准公正评选。

  三、供应商选择

  1.评估供应商实力:评估供应商的企业实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等,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校服生产。

  2.现场参观:组织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工厂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生产工艺、设备情况等。

  3.签订合同: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质量要求,并确保合同中有明确的交货期限、支付条件等。

  四、质量控制

  1.设立质量检验标准:根据校服采购的产品要求,确立适用的质量检验标准,明确质量抽检的频率和抽检的数量。

  2.严格抽检:组织专业人员对校服进行抽检,检验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跟进整改:如果发现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确保校服产品的质量得到保证。

  4.投诉处理: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生、教职工等的投诉和意见,维护校服采购的质量和声誉。

  五、交付和验收

  1.及时通知:提前通知供应商校服采购的交货日期,并与其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交付进度。

  2.验收检查:在校服交付时,进行验收检查,确保交付的校服满足质量要求。

  3.记录和评价:记录校服交付和验收情况,并与学生、教职工等进行沟通和评价,以改进未来的校服采购工作。

  六、售后服务

  1.建立投诉渠道:设立校服采购的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学生、教职工等的售后问题。

  2.追踪服务情况: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跟踪,及时与其沟通,确保售后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3.总结经验教训:根据学生、教职工等的反馈和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的校服采购工作提供参考。

  以上是一个完整的校服采购实施方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以确保校服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证。

  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9

  为切实维护我市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椐西安市教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规范管理的通知》(市质监发《20xx》18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西安市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设立校服管理机构,加强对校服管理工作的领导

  1.市上成立由西安市教育局牵头、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以西安市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和西安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为主体、各区县学校后勤管理机构和质监分县局参与的校服管理委员会。西安市校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西安市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和指导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全程监控,确保运行畅通;西安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负责校服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抽检工作;各区县学校后勤管理机构负责学校校服征订过程的监督及合同备案工作,切实做好学生权益维护工作。

  2、中小学成立校服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担任组长,总务处、教导处等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家长委员会代表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校服的征询、采购、质量控制、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二、建立校服生产企业备案制度,规范企业准入程序

  3、西安市校服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小学校服生产企业备案工作实施方案,经过报名、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和产品质量抽检等程序,对具备证照齐全、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有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建立了备案企业信息库。各区县中小学的订购信息由区县学校后勤管理机构提供,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订购信息由市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提供。

  各中小学校服征订工作必须在备案企业中选择。对未按程序征订,把关不严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理。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生校服》质量规范、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学生装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对校服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校服产品流入学校,即将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停止在西安市从事校服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质量安全

  4、校服穿着征询制度。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决定。确定穿着校服的学校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农村贫困地区的学校不得强制学生统一穿着校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减免校服征订费用,减免费用由学校与中标企业协商解决。

  5、校服采购制度。校服采购参照政府采购程序的办法进行,即在备案企业中,选择3家以上供货企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学校可单独采购,也可多校联合采购。校服采购的全过程必须在区县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6、校服“双备案”制度。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合同于签订之日起30天内报送区县学校后勤管理机构备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市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备案,校服采购合同统一采用《西安市校服采购合同文本》;各校服生产企业在合同签订30天内,向西安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备案,西安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对校服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7、校服“双送检”制度。供货企业在送达批量校服前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学校供货,各采购学校购买校服时,要查看成衣合格标识是否齐全,查看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是否合格。标识不明确或检验报告与供货批次不符,学校应拒收;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学校应结合实际,必须将一定数量校服送达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学校规模小且采购同一批次校服,可实行多校联合委托送检。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未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或未按规定委托送检的责令整改,并进行处罚。

  8、校服信息公开制度。学校要通过学校的网站、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为: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是否穿着校服的报告,校服公开采购过程与结果,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采购合同,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9、校服封存留样制度。校服留样要备两份,一份必须用塑料袋密封储存,以备检验机构抽检,一份便于对照质量款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现象。

  10、校服款式创新制度。我市目前中小学校服普遍存在款式单一,样式陈旧的问题。多数学校以“宽、大、短”的运动装为主,颜色搭配缺乏时尚气息。各学校应广泛动员学生、教师和有兴趣爱好的家长参与校服设计,开展“我的.校服我做主”活动,多方征集信息,创新校服款式,力争设计出色泽搭配和谐,符合学生身心发育特征,具有时代气息,彰显校园文化的新款校服。各校服生产企业要不断提高设计研发能力,创新校服款式,为学校提供更多反映古城西安学生庄雅风貌,经济适用的校服。

  11、校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西安市校服管理委员会建立校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对校服的征订及质量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就全市中小学校服的采购、质量监督等环节互通信息,上报或通报抽查结果,保障校服质量安全,研究工作策略,共同做好校服管理工作。

  四、加强校服售后服务,切实强化校服管理责任

  12、本次备案企业承诺在西安市域内有加工生产或售后服务场地,为学校提供便利的售后服务。学校与供货企业应在合同中约定售后服务的相关事项。

  13、学校应当做好对有质量问题的校服处置工作。各学校如发现校服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款式、面料、颜色与合同规定不符,或经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校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各学校如发现校服生产企业选用伪劣面辅料加工校服,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应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赔偿,将相关情况报区县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向西安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报案处置,并上报市校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4、各级学校后勤管理机构要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对待校服申述,积极协调处理纠纷。对违反校服采购程序和校服管理制度的学校,要依据“问责追究制”,依法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10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后勤保障服务行为,办师生满意的学校后勤,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着重解决有的学校对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站位不高的问题;解决部分学校领导和经办人员对政策不熟悉,一知半解的问题;解决校服、床上用品采购中的程序不规范问题;解决校服、床上用品质量不合格问题;解决校服、床上用品管理中的腐败问题。通过以上问题的解决,加快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我市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水平,让领导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近三年来的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事前是否经过备案,是否成立多方参与的校服或床上用品选用组织,选用校服和床上用品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否采用规范的采购形式,是否进行公示,采购结果是否备案等,采购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履行减免承诺。

  (二)采购套数、价格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按《攀枝花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采购年级、套数和价格执行。

  (三)验收程序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履行验收职责,产品是否有质量合格标识,是否具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报告和标识,是否落实“台账”和“明标识”制度。

  (四)售后服务。是否严格执行“三包”政策,是否提供上门服务等合同约定事项,学生及家长是否满意。

  (五)管理使用。是否落实校服穿着基本要求,是否有强迫学生穿着校服和购买床上用品行为等。

  (六)是否规范廉洁运作。是否与厂商进行权钱交易,是否从中牟利,是否暗箱操作,是否收受贿赂、接受吃请、礼品礼金等。

  四、职责分工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直属学校(幼儿园)的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教育(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20日)

  各单位、各学校要通过网站、城域网、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大力宣传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和校服、床上用品相关政策规定。市教育体育局召开全市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县(区)教育部门也要相应召开县(区)专项整治动员会。

  (二)政策学习阶段(20xx年10月21日-10月30日)

  市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县(区)教育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各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具体经办人员、市、县(区)后保中心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校服和床上用品政策文件。各单位、学校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熟悉政策,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具体经办人员要精通政策,对各种政策文件要烂熟于心,并自觉遵守和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学习结束后,于10月30日组织各县(区)学校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学校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参加校服、床上用品管理知识测试,测试结果在全市教育系统公开。

  (三)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31日-11月9日)

  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对近三年来的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分年度分批次填报专项整治自查表,对照政策文件自查是否符合规定:采购批次、套数、价格、程序是否合规,采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等。自查自纠报告于11月9日前上报(直属学校报市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县区学校报县区教育部门)。

  (四)督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0日-11月25日)

  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力量对直属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县(区)学校(幼儿园)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对违纪违法的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县(区)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要进行全面督查;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督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制定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6日-11月30日)

  各县(区)、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认真总结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经验做法和教训,以查促建,建立健全定期研判、会商会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完善问题排查、防范化解、责任落实、督查考核等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学校后勤保障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幼儿园)要将此次校服和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领导班子成员和具体经办部门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努力推动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二)落实责任

  市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是此次专项整治责任科室;各县(区)教育(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学校(幼儿园)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部门领导和经办人是具体责任人。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职责,做好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和整治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严肃查处

  各级教育体育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绝不护短纵容,坚决处理。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坚决查处、问责、通报。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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