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时间:2022-10-11 17:26:16 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招生方案9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招生方案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招生方案9篇

招生方案 篇1

  (一)报名

  时间:20xx年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00-下午4:00

  地点:曲阜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球类馆,考生凭县区报考证、二代身份证报名。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时 间:20xx年2月28日

  考试时间:上午:8:00-12:00

  考试科目:

  1.碑帖背临:在所列碑帖范围中任选一帖,背临该帖指定内容。

  2.创 作:指定内容,考生自选书体创作。

  分值:背临40%,创作60%。

  (三)考生须知

  1. 美术学(书法)、美术学(篆刻)专业可兼报。

  2. 学校测试号报名时随机产生; 考试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不须填写姓名和考号;学校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

  3. 考生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待监考老师验证后,按号就座,考生只需携带必需的书写工具。

  4. 考生不得携带碑帖、字典、手机进入考场。

  5. 背临帖范围:

  楷书:勤礼碑、九成宫醴泉铭、胆巴碑、张玄墓志、郑文公碑、褚遂良倪宽赞、张猛龙碑、褚遂良雁塔圣教序

  隶书:史晨碑、曹全碑、乙瑛碑、张迁碑、礼器碑、石门颂

  行书:蜀素帖、集王雁塔圣教序

  篆书:李斯泰山刻石、吴让之小篆代表作品

  6. 背临与创作考试时间为四小时,前段时间为背临,后段时间为创作,时间由考生自主安排。考试开始先发背临试题纸,考生上交背临试卷后领取创作科目试题纸。

  7. 山西考生请参照外省招生计划表中的规定参加考试。河南省计划使用河南省书法统考成绩。

招生方案 篇2

  z一中国际班20xx年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现予公布:

  招生规模

  面向全市五县三区招生4个班,招生计划224人。

  报名条件

  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综合素质好,20xx年中考文化课成绩635分及以上,自愿报考国际班的学生,本人凭中考准考证、原始分数条到z一中报名。

  报名时间

  7月8日、9日、10日三天。

  报名地点

  z一中学术报告厅。

  录取办法

  按报名学生中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7月12日上午,学校公布z一中国际班新生录取名单。被z一中国际班录取的学生,不能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7月12日、13日缴费,逾期不缴视为自动放弃。

  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局、财政局六价费〔20xx〕6号核定标准收费。

  1、学费:三年共2.7万元/生。分学期收缴,每学期4500元/生。

  2、教材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用书目录和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收取。

  3、住宿费按市物价局、财政局六价费【20xx】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管理模式

  优化组合国际班师资,精选外教师资,班主任择优,授课教师统配。按照现代教育理念管理,培养学生国际化视野,确保质量,为学生的预备升学、出国留学奠定坚实的基础,打造富有特色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

招生方案 篇3

  为确保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为基本原则,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为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各项任务提供保证。

  小学招生

  1、招生年龄:凡截止20xx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都应依法按期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时间:20xx年7月31日前所有小学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具体时间安排: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春光小学、滨河小学招生时间为20xx年7月2日--7月14日。实验小学的招生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小学的招生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其他直属学校和各教育管理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招生时间。直属小学在教育局指导下招生,教育管理区所属学校,在管理区指导下招生。

  3、招生范围:

  第一小学:大街以西,滏源堤路以东(人防大厦前面路)、军民路以北、东、西纸坊村、西清流村、机厂。

  第二小学:大街以东,光华街以西(含瑞晨花园),临水村、南头村、中清流村。

  第三小学:大街以西军民路以南,大街以东滏阳河以南,黑龙洞村、郭庄村、南山村、六十三处。

  第四小学:光华街以东,滏阳路小铁道以西(不含春光西区、全顺花园),东沟村、新坡镇前朴子村、后朴子村。

  春光小学:滏阳路小铁道以东,滏阳路以北(含春光西区、全顺花园)东清流村、北留旺村、建材市场、姚洼村。滏阳东路以南的临街居民(农林局家属院、计生局家属院、土地局家属院、祥瑞峰景、人大家属楼、地税局家属楼、武装部家属楼)也可到春光小学报名就读。

  滨河小学:滏阳路小铁道以东,滏阳路以南,东沟村、石桥村、新清流村。

  羊渠河学校:小学一年级除原招生范围外,今年增招新坡镇西潘村、野庄村的学生。

  实验小学、小学、孙庄学校仍为原招生范围。各教育管理区根据本区域学龄人口情况,确定各小学的招生范围。

  4、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将招生时间和要求及时通知到招生范围内的社区、农村,确保适龄儿童按时报名。

  (2)各校招生不得与“入园”、“入班(学前班)”挂钩,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本区域内适龄儿童。

  (3)要严格依据划定的范围招生,严格把关,严肃制度。

  (4)残疾儿童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可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拒收。确不能随班就读的,要指导家长到特教学校报名。

  初中招生

  1、招生范围:

  (1)市区内划片原则上是以小学对口为招生范围。具体如下:

  十三中:招二市小、四市小、春光小学和滨河小学(除石桥、新清流)范围内的学生。具体是大街以东的市民学生及临水村、南头村、东沟村、中清流村、泉头村、北留旺村、东清流村、前后朴子村、姚洼村(在市区片学校就读的学生)。

  十四中学:招一市小、三市小范围内的学生和西清流、石桥、机厂、九龙社区、峰峰学区九龙学校(通顺社区、建材厂社区,临水派出所户口)范围内的学生。具体说就是大街以西、滏阳河以南的市民学生,一市小范围内的临水村的学生,西清流村、石桥村、新清流村、纸坊村、机厂、九龙矿、黑龙洞村、郭庄村、南山村的学生。紧临南大街的居民(新华书店家属院、部队东院、国泰花园)也可到十四中就读。

  (2)十五中学初中招收寄宿制学生。

  (3)春晖中学初中招生范围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4)十六中学招收除万年社区外的和村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

  (5)十九中学招收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界城镇南部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

  (6)羊渠河学校招收新坡区域的全部小学毕业生。

  (7)孙庄学校仍按原范围招生。

  (8)各教育管理区根据学校布局和生源情况,合理划定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教育管理区初中招生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2、小学毕业年级实行毕业会考。会考时间定于6月16日,会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5科,总分400分(科学、品德与社会一张试卷,各占50分)。其他科目(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由学校自主组织考试,采用等级制评价。

  3、坚持三对口原则。即“小学对口、户口对口、房产证对口”。学生须有对口学校正式学籍、招生范围内户口及房产证(户口必须和法定监护人在一起,截止日期为20xx年3月底以前)。

  4、录取时间:6月25日--7月2日。各小学根据录取条件对学生进行分类,并将学生档案送至对口初中。各初中对所送档案进行审查录取,将录取的学生学籍档案留下,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户口档案由原小学退还学生。区教育局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把关。

  5、有关要求:

  (1)严格把关。小学毕业生档案包括户口、房证、学籍及学生成长过程的相关记录,要健全档案,杜绝弄虚作假。

  (2)严禁初中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组织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本区域内小学毕业生。

  (3)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对于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档案退回原校,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有关政策规定

  1、要做好“进城务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对夫妻双方进城务工、有稳定住所、暂住证件、用工合同及原籍户口的人员的适龄子女,在入学、收费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2、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竞赛班等;招收的新生应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班主任随机抽班等方式进行编班,不得按学生成绩分班和排座位。

  3、严肃招生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时间。不允许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在招生之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下发预录通知书或给予口头承诺(如减免学杂费、照顾分班等);不得以金钱、实物或其它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

  4、做好小学毕业与初中招生的衔接工作,防止小学毕业生流失或辍学。各小学要对小学毕业生建立去向登记。各初中要做好初一新生的来源统计。

  5、招生信息要真实、准确。招生告示须经教育局审核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或贬损其他学校。

  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中小学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要顾全大局、强化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2、加强宣传。要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要通过设立、召开家长会、安排专人接受咨询等形式认真搞好服务,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进行。

  3、严肃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遵守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和政策的要严肃查处。凡违反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教育局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4、各单位于5月底前将招生方案报教育局教育科,招生完毕后上报招生工作总结。市区片6所直属小学招生结束后,上报以社区、村为单位的生源分布情况统计。

招生方案 篇4

  为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区域间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效用,根据市教育局芜教基〔20xx〕22号《关于同意芜湖市一中等九所省示范高中20xx年自主招生的批复》精神,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工作即将启动。

  一、招生计划:50名。

  二、报名: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xx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1)本县户口;

  (2)外地户口、取得陵南正式学籍并获得20xx年中考资格;

  (3)芜湖市区户口。

  2、报名办法:

  (1)学校推荐报名: 根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推荐,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并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派专人携带相关材料至陵南中学集中报名。

  (2)个人自荐报名(仅限芜湖市区户口学生):除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

  3、报名材料:①《陵南中学20xx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②《陵南中学20xx年自主招生学校推荐报名考生统计表》(芜湖市区学生个人自荐报名无需提供);③户口簿及复印件;④3张2寸同底版免冠近照;⑤各种获奖证书及复印件;⑥经学校审核的初三最近两次模拟考试成绩统计表或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名时间: 4月15日—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5、报名地点:陵南中学教务处(综合楼十楼)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人文素养(200分,语文100分,英语100分)、科学素养(300分,其中数学150分、物理100分、化学50分)。语文含作文40分,英语不含听力。

  2、考试时间:4月25日(全市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3、考试日程:

  上午: 7:30—9:10 语文; 9:30—11:30 数学;

  下午: 1:30—3:10英语; 3:30—5:30 理化。

  4、考试地点:陵南中学。

  四、录取:

  1、录取程序:

  首先根据自主招生考试五门学科成绩总分,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到低进行确定,若再有并列,再按数学、物理、化学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确定)。

  然后对前100名的学生按照市县教育局核准的指标数,依据自主招生考试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前5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数学、物理、化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县教育招生部门审批。

  2、各校自主招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

  五、学籍、教学管理:

  1、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学生,统一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并根据学情特点单独编班,有针对性配备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2、自主招生学生均按统招生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内部管理规定给予适当减免。

  以上所有工作均在市、县教育局和县监察局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

  未尽事宜,请见以下网站:

  陵南中学校园网,网址:

  陵南教育信息网,网址:

  陵南中学

  20xx年4月8日

招生方案 篇5

  为切实落实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确保完成职教招生指标,根据教育局职教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以下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关于加强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意见》和《高碑店市教育局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坚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齐心协力、多措并举的原则,努力做好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总校成立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职教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职教招生工作的数字、文字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每周统计全乡职教招生工作进度,汇总后向上级汇报。

  主任:××××

  成员:××××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学校领导及全乡所有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局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意见》和职教招生《方案》,充分认识到今年职教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每一个人都要掌握基本的

  招生政策和工作方法,并将此项工作提升到一项政治性工作来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首先召开全乡中小学校长会和全体教师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其次召开以校为单位的家长会和学生会;再次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积极宣传我市招生政策,客观、准确地宣传我市职业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学校规模和招生就业等一系列基本情况,提高学生及家长对职业教育的认识;最后下乡做好家访工作,真正做到逐一跟踪、逐一包干、逐一动员、逐一落实。

  (三)分解指标,划片招生。为了更好地、有针对性地开展职教招生工作,我们将以中学领导和教师为中坚力量,以小学领导、教师为辅助,将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小学,并成立以小学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所辖小学教师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所有教师都要包片,亲自进村深入到熟悉的学生家中去开展工作,这样更有利于职教招生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监管,防止外流。为防止生源外流,我乡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做出如下安排:一是为防止外县市职业学校到学校招生,学校每天安排领导到学校门口值班,制止外县市学校到我校附近宣传。特别是六、日及节假日的时间,为防止学生去外县市参观,学校每村安排1—2名小组长,随时注意动向,一旦发现有去外县市参观迹象,立即报告学校,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二是任何教师不得给外市县提供考生名单和考生信息,更不允许组织学生到外市县参观考察。三是任何教师不得和中介组织联系给外市县提供生源。对以上问题一经查实依照规定顶格处理。

  (五)跟踪走访,工作入户。中学要提供初三年级包括辍学生在内的所有学生名单,并做好学生特别是辍学生的跟踪走访工作,要深入到学生家中,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积极向家长宣传职教招生政策,以及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鼓励其到职业学校就读,成为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型人才。中学还要根据职普分流工作要求,将初二年级后三分之一的学生纳入到职教招生工作范围,登记造册,扩大职教生源。

  四、严明纪律,落实奖惩:

  全乡干部教师要按照教育局职教招生会议精神,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对违反纪律和政策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进行严肃处理。对招生工作组织不得力,未完成分配指标的学校取消评优评模资格;对招生指标完成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为圆满完成好20xx年职教招生任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做到积极招生、灵活招生,同时还要大力发扬“三千”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确保“打”一场漂亮仗。

招生方案 篇6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有关学校:

  《莆田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已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2月6日

  莆田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

  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2月6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xx〕13号)等规定,在保持原有方案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中考中招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中考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凡本市学籍、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2、本市初中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下同)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5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5月5日至5月10日补报。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中考报名确认表;

  2、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20xx年秋季入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准确性。经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经办人必须在考生类别信息审核汇总表上签名,以示负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中招与当地户籍子女享受同等政策。

  二、网上志愿填报

  我市中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在学校或其它有网络的地方,完成中考志愿填报,并且可以随时查询自己填报志愿的情况。志愿正式填报时间安排在6月16日至6月19日进行。任何学校或个人无权阻挠、影响考生填报志愿。

  个别省一级达标高中由于生源不足,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确有困难的,20xx年全市将继续统一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第二次补报志愿,择优录取。已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不参与二次补报志愿。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填报的宣传、指导和组织工作。指导学生根据个人特点和国家对各类人才需求,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要鼓励和引导考生填报1—2所中等职业学校。

  三、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学校自主考查两类进行。

  (一)全市统一考试的组织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考试,其它学科统一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共安排3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考试时间各60分钟。体育考试时间、方式、项目另文通知。

  3、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除思想品德、历史科实行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考试形式外,其他学科均为闭卷考试。

  4、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号编排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本着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考点,每个考点原则上要有二所学校(含二所)以上的考生,且同一考生校考生数不得超过该考点考生总数的70%。考生准考证号由市中招办组织各县区进行现场电脑随机编排。

  5、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数均为150分,其他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按原始分记载,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科成绩各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各学科A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25%;B级以上(含B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40%;C级以上(含C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人数的60%,即该科成绩达到及格(该科满分的60%)以上,扣除A、B两个等级考生,其余考生确定为C级,当及格以上人数不足总考生数的60%时,降分至与考人数的60%止;扣除A、B、C等级考生以外,剩余部分考生为D等级。

  外地转入莆田的九年级考生,必须参加八年级的生物、地理结业考试补考,并按当次考试统一划定等级。

  6、考试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20xx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继续实施监考员异校监考制度,严格落实监考老师选聘及培训措施;继续实行开考前监考员随机抽签轮岗制度;继续实行市派巡视员制度,每考点选派1-2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的市派巡视员;加强对考试过程中考点所有人员手机或无线电通讯设备的管理;继续实行现场与视频同步监考,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

  (二)县区及学校考查科目的组织

  1、考查科目。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校负责组织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地方与学校课程(校本课程)考查。

  2、考查办法、时间与成绩使用。考查科目的考查办法与考查时间由县区教育局自行制定安排。考查内容按新课程标准执行,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统一命题。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省级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之一。

  3、考查成绩管理。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考查组织的管理与督查,学生考查科目成绩由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备案。5月30日前将不合格名单报送我局。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办法

  1、资格认定。继续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同一份试卷的“两考合一”制度。学生毕业资格要求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县区、学校考查科目(含补考,具体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并通过考核。毕业考试分数线由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2、证书发放。对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由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毕业证书,对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应由学籍所在学校发放结业证书。

  五、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按学校级别、类型、志愿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10门学科成绩应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执行。本市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经审批的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不得擅自跨县区(管委会)招生。省一、二级达标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不在我市参加统一升学考试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依据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线、本校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及会考建档。

  (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负责投档,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顺序面向全市招生,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录取。

  20xx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时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只能有1科B等级(即AAA或AAB),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学校考查科目合格,并以语、数、英总分(投档分)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建档并在校就读。

  20xx年我市继续试行统招生高分保护政策。以全市20xx届初中参加中考考生总数的5%划定当年统招生高分保护分数线。高分保护分数线上的考生,如果统招第一志愿未被投档,可优先按顺序投档第二、三志愿学校。不希望接受高分保护的考生,应放弃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第二、三志愿的填报。

  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名单通过莆田教育网、学籍所在学校以及电话查询等多条途径供考生查询。

  1、特长生录取办法

  (1)报名方式:4月10日前,在莆田教育网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4月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

  (2)专业测试办法:

  全市特长生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以相关特长生测试文件为准。

  (3)录取原则: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二是必须参加我市中考。

  (4)录取办法:在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投档分)及等级学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如个别招生学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5)20xx年起,我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分别设立本校一项体育特色项目,凡取得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并获得下列荣誉中之一的考生,一是获得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联赛及其以上运动会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二是全国性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可直接到该特色项目学校报名申请免试破格录取。

  2、定向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农村初中校招收定向生。

  (1)定向生指标下达。20xx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5%。市教育局按各县区中考报考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按各农村学校实际参加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按比例分解。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可适当增加教育集团总校(省一级达标高中)向成员校的定向生名额分配比例。

  (2)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资格。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要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一是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二是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获得合格;三是学校班生额不得超过50人;四是学校的辍学率在省定范围内;五是学校七年级实行免试入学;六是近三年学校未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责任事故。对无法达到以上六条资格中任意一条的,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标。

  具体分配方案细则由各县区在4月10日之前上报市中招办审批。

  (3)定向生资格。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报考学校并三年均在本校就读的初中应届生。

  (4)定向生录取。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成绩要求。考生的语、数、英三科总分(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内(含3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必须符合BBB及以上等级要求,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二是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可选报两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5)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我市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莆田第一中学“中美高中课程班”,年招生120人;莆田第五中学“中加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100人;莆田第十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仙游第一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具体招生简章另行公布,招生计划不占该校统招计划。

  (二)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由辖区中招办负责投档录取。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级要求由县区招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求确定,报市中招办备案。各县区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学科等级要求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7月20日前报市中招办备案。

  (三)民办高中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报市中招办,列入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方案,5月20日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普通高中根据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招生,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政策。

  (四)四年应届生、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四年应届生时,应在考生语、数、英总分(投档分)减掉3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

  2、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得录取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

  3、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四、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不受限制。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生源质量,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同时,由市中招办将考生的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姓名、成绩、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刻录光盘发给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动员更多的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让他们取得一技之长,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

  1、今年全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下达给我市的20xx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指导性计划,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生源情况,经与高职院校协商后确定录取控制线。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努力做到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允许中等职业学校采取集中录取,后期补招等多种录取办法。将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纳入当地年度中职教育招生计划和统计范围,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扩大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区(管委会)和学校不得封锁生源和阻挠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区招生。

  3、为了方便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简化招生手续和考生档案,除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外,原则上不进行面试和体检,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校的面试、体检应根据20xx年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4、7月27日至8月1日,全市集中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花名册于11月底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七、奖励加分及照顾政策

  (一)奖励加分办法

  为了确保学校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下列对象实行奖励加分:

  1、20xx届考生在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门学科考试成绩全部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所有等级学科只要一科为D等级,则不享受以上奖励加分)的前提下,每取得一个学科A等级,可在语、数、英总分上加2分参加中招录取。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为A的考生,在语、数、英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二)照顾录取办法

  1、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仍按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执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政策的通知》(莆市教

招生方案 篇7

  原标题:中科大20xx年少年班招生实施方案

  20xx年少年班面向全国招收第四十期学生,我们热忱欢迎热爱科学的优秀少年踊跃报考。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作如下规定:

  一、报考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20xx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优秀高二(含)以下学生;

  凡年龄或学籍不符条件者不予报考;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二、报名办法

  1、考生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在线填写相关内容、上传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填写完毕后打印生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xx年报考少年班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字,中学推荐的考生须由中学在申请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

  2、考生将填妥的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高中阶段成绩单、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可选)等材料寄至我校少年班学院,地址:(230026)安徽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学院招生办;

  3、我校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者进入待缴费状态;

  4、待缴费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通过科大网络缴费系统缴费,缴费方式有两种:

  1)登录我校网上缴费系统利用工行、建行、中行的网银进行支付;

  2)在安徽省境内的建行、中行柜台,凭网络申请号通过科大代缴费系统进行缴费;

  以上两种方式均不收取手续费。

  5、缴费确认后,我校制作少年班准考证,并用EMS快件寄至考生个人地址;考生凭准考证,在当地高考报名时间内办理20xx年高考报名手续。

  三、考试与录取

  考生在当地按高考要求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与当地高考(理工类)科目相同;

  考生高考试卷由所在省份招生部门评阅并向我校提供成绩;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确定复试人选;

  复试科目为数学、物理、非智力因素测试;

  我校结合高考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备案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进度;

  2、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xx年10月8日—10月31日

  报名材料接收时间:20xx年10月8日—11月7日

  请考生根据所在省份高考报名截止日期,提前10个工作日将报名材料寄达我校少年班学院,以免错过当地高考报名。

  3、考生通过科大网络缴费系统缴费,材料中夹带现金者不予受理;

  4、参加复试考生的档案材料由所在学校办理并密封,考生来校复试时递交;

  5、考生由我校单独录取,一般情况下根据教育部规定,无需填报高考志愿。其余高考各有关环节,须与普通高考考生一样严格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6、少年班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我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申诉电话0551-XXXXXXXX。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XXXX

招生方案 篇8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时间及工作安排

  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7月29日-8月6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8月5日-8月13日。

  所需提交材料见第二条“招生办法”第(一)“城区学校”第3小点“入学登记所需材料”。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3)实地核查。8月12日-8月20日。

  由片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8月21日-8月23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5.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两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6.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二)乡镇学校

  1.乡镇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城区学校无序流动。

  2.乡镇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

  3.登记、报名、注册时间:8月28日—31日。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管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教导主任、工会主席为成员,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核录取,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的入学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正派、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情况,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五)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六)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招生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xx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二、招生学校

  (一)招生学校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xx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20xx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三、招生工作阶段安排

  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属中职学校开展进校宣传。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二)志愿填报阶段(20xx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习和参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成绩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录取报到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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