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01-14 08:55:39 方案 我要投稿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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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精选14篇)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北京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的通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健康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本市企业健康管理水平,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保障和促进劳动者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健康企业建设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形成健康企业创建良好氛围。

  坚持技术引领,实现创新发展。关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产生的健康新问题,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实现企业建设和劳动者健康良性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市选择30家大、中、微型企业建成试点健康企业。

  1.企业管理者重视健康企业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健康体检,把对职工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家庭健康和生活方式健康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企业的健康管理。

  2.企业劳动者参与健康企业建设。设置健康企业宣传栏,引导职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经常健步走。定期组织开展健康企业宣传培训,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全面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明确专门机构或部门、专人,将劳动者健康体检与身体机能测试检查有效结合,建立全面健康档案,定期为劳动者发送健康运动信息。促进企业关爱劳动者由物质关爱向本质关爱转变。

  三、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

  市、区成立由卫生健康、爱卫会办公室、经济信息化、生态环境、国资、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健康企业建设试点工作。

  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四、工作内容

  (一)建设对象

  健康企业建设试点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试点建设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工业企业开展,同时鼓励其他类型企业积极参与。

  凡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流程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中央在京及市属工业企业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其他工业企业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申报企业分别按照分级向市、区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健康企业建设申报表》(附录1)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验收。

  申报企业各项指标需符合《北京市健康企业基本要求》(附录2)要求。

  (三)评估验收

  1.评审。市、区卫生健康委委托负责技术指导的专业机构组成评审专家组,依据评估验收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技术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2.审定。市、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

  3.公示。验收达标的,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授牌。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市、区卫生健康委分别认定为“健康企业”,并统一授予“北京市健康企业”牌匾。

  (四)资格复审

  对已认定的健康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复审。复审工作按照分级由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可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方式实施。

  通过复审的企业保持“北京市健康企业”资格,未通过复审的企业,需在限期内整改后再次复审,如仍未通过的,取消其“北京市健康企业”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把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北京建设和推进健康北京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市、区爱卫办要充分发挥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市、区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健康企业建设试点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和卫生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经济信息化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申报健康企业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国资委负责市属企业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宣传和推动工作,积极制定完善市属健康企业相关激励政策。工会要积极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企业参评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时的参考,促进健康文化,和谐劳动关系。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共青团员、妇女职工积极参与“健康达人”等活动,助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二)强化技术保障

  由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牵头成立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并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区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负责本地区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三)广泛宣传动员

  市、区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劳动者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试点健康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激励力度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健康企业建设融入行业政策,积极探索健康企业建设与行业监管的联动机制,在松绑减负、用工稳岗、评优评先、宣传推广等方面为健康企业提供相应政策支持。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2

  健康企业是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健康中国·衡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给健康企业建设搭建平台,推进企业构建健康机制、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创造有益于劳动者健康的工作环境,助力提升职业健康水平,助推健康衡水建设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病、职业相关疾病、重点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发生,满足企业员工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健康素养水平,实现企业建设与员工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启动健康企业建设,高新区建成2家,其他县市区(不包括滨湖新区)各1家,共建成13家健康企业。企业职工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形成有利于健康的企业工作生活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健康领导机构的组织推动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建设健康环境。企业生产布局合理,基础卫生设施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有效,员工生产生活环境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企业建立并完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通过体检和培训等多种形式,全时关注员工健康状况,强化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提供个性化职业健康促进指导,开展心理疏导,构建良好健康促进氛围。

  (四)营造健康文化。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等活动,引导员工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健康素养。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一20XX年5月)

  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由市爱卫办统筹协调,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协作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首批健康企业建设名单。各县市区爱卫办负责本地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做好广泛宣传动员,推荐首批健康企业建设单位,20XX年1月30日前报市爱卫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一2022年6月)

  参与建设健康企业内部成立领导小组,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具体建设工作;制定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强化工作措施,发动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员工开展基线调查,了解员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收集职工健康体检资料;根据员工的健康需求组织开展有效建设活动。

  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设企业通过打造整洁优美的自然环境、布局合理的工作环境、温馨健康的人文环境、绿色清新的无烟环境,为全体职工提供良好的健康环境。

  2.发挥专家专业优势。市、县职业卫生专家组对作业场所中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进行规范指导,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现场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查找作业场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作业场所安全水平。

  3.做好健康知识普及。根据基线调查和体检结果,分析企业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制定适合的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和措施,有针对性的面向员工开展健康讲座和个体化健康指导。

  4.注重总结和创新。通过开展健康主题活动等载体,提供多元化健康服务,积极探索企业健康教育新方法、新举措。各级要加强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年度建设效果评估,及时掌握健康企业建设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三)验收评估阶段(2022年7月一12月)

  各地按照健康企业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整理上报相关资料,接受省、市验收评估;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员工健康长效管理机制,推广和宣传健康企业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促进企业员工健康素养水平和身体健康指标明显提高,带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属地管理、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面向全市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各县市区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部署。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爱卫办具体承担好部门协调、信息沟通、指导检查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卫生与健康服务技术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引导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工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形式,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促进健康文化,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共青团、妇联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负责维护企业团员、青年和妇女等劳动者健康权益,鼓励企业建立各类文体协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二)全力做好技术支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单位。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委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机构)承担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不断完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举措。要充分调动各级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机构的积极性,发挥专家优势和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标准研制、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结合健康企业建设实践,采取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营造提升健康素养水平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宣传和社会动员,及时宣扬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健康企业建设。市爱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健康企业建设的示范典型进行经验交流和推广,带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压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健康企业建设是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行动,是推进健康XX、健康XX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在我区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年行动,促进健康“细胞”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职业健康意识,进一步推动企业压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健康企业建设评估管理工作。统筹推进职业健康重点工作,进一步创建有利于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倡导健康工作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和常见病的发病率以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内容

  通过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选择一批职业健康基础工作扎实、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成效明显、近年来没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企业参与创建,发挥规上企业、生产性企业创建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标准,按照企业规模、经济类型兼顾的原则,推进健康企业培育建设。

  三、实施步骤

  本次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评估考核等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中旬前)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年相关宣传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职业健康意识,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素养水平。重点面向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一线劳动者,开展咨询解答、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进企业活动,动员广大企业积极参与,营造争创健康企业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方案(20XX年7月底前)

  各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序时进度,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今年原则上共需完成5家以上健康企业建设任务。

  (三)评估考核(20XX年9月中旬前)

  1、企业自主申请

  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向属地卫健委提出健康企业评估申请:

  (1)近3年内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及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故、未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出现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

  (2)按照《关于印发XX市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办发〔2021〕X号)要求开展了“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3)对照《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自评分在800分以上。

  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1)、《健康企业评估申请表》(附件2)、《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上报

  我区卫健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估,并在《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的县区评估栏中填写分数。对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将《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和《健康企业评估意见表》(附件4,按评估分数从高到低排列)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市卫健委相关科室。

  3、市级考核评估

  市卫健委将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进行现场复查评估,并在《健康企业评估表》(附件3)的市级评估栏填写分数。现场复查评估以县区为单位,按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按照现场复查评估通过率核减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最终确定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我区卫健委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的方针,加强沟通协作,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总体部署。

  二是加强培育扶持。

  区疾控机构作为健康企业创建专业技术指导机构,要组织专家对创建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在企业对标建设、工艺技术改造、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等环节,进行重点培育和帮扶。

  三是加强宣传和示范引领。

  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加大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的报道,适时组织参观学习、现场观摩等活动,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提高创建水平。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2〕150号)有关要求,为推动《“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健康池州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举措在企业落地见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设原则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三、建设目标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建设省、市、县级健康企业。自2022年起,市级健康企业数量按照设区市辖区内不少于10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四、建设评估程序

  (一)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评估方法

  1.自评申报。企业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要求进行自评,初步评估健康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区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池州市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2)、《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3)、《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4)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评审。评审由各地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评审内容如下:

  (1)资料审查:审查企业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现场评估:由3名专家组成考评组,对通过资料审查的企业进行现场评估。考评组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方式,全面评估申报企业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考评组在现场评估时,填写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根据评分情况,作出评审结论,并将评分情况和书面意见现场反馈给申报企业。

  各地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5)并附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3.市级审核。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资料审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评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评审过程是否客观公正,评审结论是否准确等。

  (2)现场抽查复核: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所在地评审上报的情况,组织专家组,按各地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地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

  接受现场抽查复核的企业,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组现场复核情况进行评估。没有进行现场抽查复核的企业,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申报材料进行评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9月30日前,在认定的市级健康企业中择优(不超过10%)推荐为省级健康企业评选对象。

  4.命名授牌。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市级审核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通过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授予“池州市健康企业”标牌,标牌规格及内容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统一设计、制作和发放。

  (三)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健康企业有效周期为三年。自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6),由其于1个月内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7),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五、结果运用

  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获得健康企业称号的企业,纳入职业健康分级分类优秀管理等级。健康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可以优先免费参加市级职业健康培训,免费接受市级职业健康专家现场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优秀管理者可进入市级职业健康专家库。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制定本辖区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确定2022年度创建企业名单。健康企业原则上在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较为优秀企业中选取。各地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池州市创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8)纸质件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盖章后报送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自评申报阶段(2022年7月1日-7月20日):各地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企业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各项指标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企业应完成健康企业创建自评和申报工作。

  (三)评审推荐阶段(2022年7月21日-8月10日):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专家完成本辖区健康企业的资料审查和现场评估工作,并将材料上报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各地推荐上报市级健康企业候选企业不少于3家。

  (四)评估复核阶段(2022年8月11日-9月10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市级评估,对各地上报的申报企业进行复核。

  (五)命名通报阶段(2022年9月10日-9月20日):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市级审核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授予“池州市健康企业”标牌,同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各地要相应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本辖区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部署,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活动落地见效。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工作职责,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市卫生监督执法处负责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的检查工作,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质量控制。各地要严格按照《池州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指导申报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确保健康企业真正起到带动示范作用。要切实提高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达到改善工作环境,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目的。要统筹推进,做好创建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用人单位职工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健康企业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要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请于9月20日前将2022年度本地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孙珊珊,联系电话:3393XXX,电子邮箱:674711XXX@qq.com,地址:XXXXXXXXXXXXXXXXX)。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和《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推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和企业健康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设原则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三、建设目标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自2022年起,各县区市级健康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四、建设评估内容与方法

  (一)建设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建设评估方法

  1.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1)、《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2)、《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根据企业申请材料,所在地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审核,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4)并附相关申请材料于每年7月31日前报至市卫健委。

  3.市级认定。市卫健委根据企业所在地审核上报的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组,按各县区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卫健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5),由市卫健委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卫健委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6)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五、相关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按《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成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措施激励。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进行总结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县区卫健委于6月10日前将本次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卫健委。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6

  为全面推进健康促进机关、企业建设,提高经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按照《济南市章丘区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章政办发[20xx]45号)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结合各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济南市章丘区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职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二、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活动总体安排,我区经信系统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建立健康促进区工作机制,制定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各行业、单位实施方案,创建单位承诺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责任部门,做好职责分工,召开启动动员大会和培训会议。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xx年6月—20xx年3月)。开展基线调查,确定优先领域和工作重点。研究制定适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场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加强监督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扎实开展系列创建活动,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定期会议和督导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4月—20xx年7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严格自查,查缺补漏,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全国健康促进区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在省级指导下完成评估报告,迎接上级验收。

  三、健康促进机关及企业建设

  1、局及各企业书面公开承诺创建健康促进机关、企业,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本部门单位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2、各单位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工作开展资料;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5、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6、组织各单位对职工吸烟人群、肥胖人群进行统计,创建末期,职工肥胖率下降5%、吸烟率下降3%。

  7、组织开展工间操及各类文体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

  8、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9、各单位要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并定期更新内容。

  10、经信局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企业”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11、20xx年7月底前局机关及各企业达到健康促进考核标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经信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健康促进机关、企业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人,负责统筹本系统健康促进创建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本系统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全面完成经信系统创建任务。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按照全国健康促进示区标准要求,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经信系统各单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创建工作中,经信系统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电子屏、横幅、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健康促进机关、企业的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创建健康促进机关、企业和全国健康促进区的良好氛围。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养结合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发〔20xx〕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使医养结合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健全、服务队伍更加专业、服务流程更加标准、服务品牌更加丰富,“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到2022年,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5个;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岁。

  二、主要任务

  (一)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建设力度。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按照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街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街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点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制定完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服务标准,规范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人做好“五个一”(一个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个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保障,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项重点”(家庭病床、家庭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加强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开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探索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中医保健和调理知识技能培训。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8

  为庆祝“5.1劳动节”、“5.4青年节”、“5.XX护士节”,进一步丰富全院干部员工的文体生活,展示员工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工作热情,拟定于20XX年5月中旬举办“20XX年健康运动会”。为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运动会圆满成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增强职工体质为着力点,引导广大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推动医院文化健康发展,为实现医院工作更快更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题和原则

  运动会的主题是:强体魄、增合力、促发展。

  运动会的原则是:

  (一)广泛参与原则:即比赛项目设置为员工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使广大员工都能有机会、有能力参加比赛,达到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目的。

  (二)增强团队意识原则:即严密组织,合理组队,凝聚人心,增强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三)增强对抗性原则:即通过在赛场上公平竞争,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团结拼搏的奋斗精神。

  三、参加人员范围

  医院各科室在职员工均可报名参加,严禁借用外院人员。

  四、时间和地点

  运动会原则上安排在20XX年5月中旬举行,地点在梅城中心小学。

  五、竞赛项目

  运动会竞赛项目设田径(男女4×100米接力赛跑道项目)、健康在身边、定点投篮、抬担架、套圈共5个大项。本次比赛以推进凝聚力,加强团结精神为宗旨,不设置个人项目,全部为集体项目,除抬担架每代表队派3人参赛外,其余项目均需4人一组参赛,其中健康在身边要求男女混合组队参赛,每项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每项比赛第一名至第八名依次按10、8、6、5、4、3、2、1计分,各比赛项目计分列入各代表队汇总,最后根据各代表队得分汇总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六、筹备工作及安排

  第一阶段:20XX年4月底为筹备和部署阶段。主要工作:健全组织,包括组委会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人员组成;制定实施方案;下发通知、规程、报名表;进行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20XX年5月上旬为综合性筹备阶段。主要工作:组织报项、报名,制发各竞赛规则,着手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制定下发运动会各种奖项的评选办法和条件,确定裁判,编辑总秩序册和竞赛指南等。

  第三阶段:20XX年5月中旬为比赛阶段。

  七、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20XX年健康运动会组委会

  主 任:

  副 主 任:

  委 员:

  (二)组委会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运动会的总体实施方案,拟定工作计划和活动总日程表;负责组委会的通知、记录等项工作;协助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运动会各组工作,汇总各组工作执行情况;协助召开协调会议等。

  2.组织竞赛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运动会日程安排,制定场地、器材设置、配备方案;制发各单项规程;负责各参赛科室的报项、报名工作;负责协调、聘请及确定裁判长、裁判员工作;负责各项目竞赛的工作方案和成绩统计、核对及公布成绩;指导各项目赛事的组织实施。

  3.新闻宣传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运动会总体宣传方案,各项竞赛活动解说及主持报道;准备《国歌》、《运动员进行曲》等音响资料;负责运动会的摄像及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起草开、闭幕式领导的讲话。

  4.会务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调配运动会期间的场地安排(桌椅、器材、饮用水等);安保工作;医疗急救准备工作。

  5.资格、经费审查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报名参赛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服装统计、奖励证书、奖品的选购;负责审核运动会各项费用支出预(决)算,并监督执行。

  八、具体要求

  (一)各科室要高度认识举办首届运动会的意义,认真组织干部带头参加,运动员要展现参赛科室最好的竞技水平、道德风尚和精神风貌。

  (二)运动会要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进行,既要赛出成绩、赛出水平,又要赛出风格,赛出和谐。要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裁判及对方运动员,服从组委会的安排。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9

  为确保成功创建全省健康促进示范县,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实施方案(20xx-2020年)〉的通知》(鲁卫宣传发〔20xx〕3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批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卫宣传字〔20xx〕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一)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

  (二)动员媒体和社会广泛参与,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在原基础上提高20%。成人吸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标准。

  (三)建设无烟环境。全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禁止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烟草广告。将无烟环境作为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的必要前提条件。

  (四)全县30%以上村(社区)达到健康村(社区)标准;健康家庭每村(社区)达到5户以上;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五)全县60%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等)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六)全县50%以上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师生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教职员工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及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七)全县50%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八)全县20%以上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九)全县范围内评选100个健康家庭。

  (十)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省级相应标准。

  (十一)有完善的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县试点和健康教育工作,培训覆盖率达100%。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级健康促进项目统一时间安排,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xx年5月)。县政府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处申报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出台《庆云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实施方案》,成立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4月)。庆云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

  (三)自查阶段(20xx年5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标准。

  (四)验收阶段(20xx年6月)。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全省验收。

  三、工作职责

  (一)共同职责。

  1.召开单位或系统内部创建动员大会,出台文件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机关(单位),倡议动员机关及各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建设,签订承诺书、发放倡议书。

  2.各单位成立机关和下属单位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明确副组长和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具体分工和联络员。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

  3.20xx年9月30日前,各单位开展与健康促进相关的活动2-3次,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领导小组、奖惩制度、倡议书,制作2块以上宣传展板,有2种以上宣传材料;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在办公建筑的每个出入口和每层走廊楼梯都要悬挂张贴明确的禁烟标识,有控烟监督员和劝导员,院内设置吸烟区。

  5.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

  6.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资料。

  7.组织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职工吸烟人群进行统计。

  8.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发放参加体育锻炼倡议书。

  9.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创建宣传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10.各单位梳理本单位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针对当地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大健康促进的媒体宣传力度。

  1.在《庆云报》开设健康教育类专栏并加强监管。

  2.每年组织2次以上媒体培训或媒体交流。包括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媒体倡导内容包括宣传健康促进示范县理念,宣传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

  3.每年每类媒体宣传健康促进示范县相关工作至少10次,累计达50次。

  4.居民对健康促进示范县的知晓率达70%。

  (三)县妇联:负责建立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机制,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家庭建设,评选出100个示范健康家庭。

  (四)县政府办公室:

  1.县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示范县发展规划。在健康促进多部门协作、部门内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产业、健康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取得创新。

  2.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包括宣传、发改、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民政、人社、财政、环保、交通运输、农业、文广新、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每半年召开1次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3.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健康促进示范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健康融入本部门工作,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在制定本部门政策时充分考虑政策对健康的影响。每年制定3条以上(至少覆盖2个部门,现有政策不计入)有利于公民健康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

  4.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在新政策制定时增加健康审查程序,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制定环节中,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5.有完善的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县试点和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1次工作培训和2次专业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

  6.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建设,50%的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五)县经信局:负责会同庆云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

  1.成立机关、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制定全县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实施方案。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各企业有承诺书和倡议书。

  2.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核心理念,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年度计划,有工作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组织企业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相关制度、明确标识,有2种以上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

  4.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举办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资料)。

  6.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粉刷创建标语或悬挂创建条幅,营造创建健康促进企业氛围。

  7.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

  8.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9.排列全县大中企业名单,从中确定20%的企业单位为必须达标的重点创建单位,与重点创建单位签订健康促进企业达标责任书。

  10.协助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搞好基线调查。

  (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控中心:负责基线调查、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宣传和培训能力建设工作,负责向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

  1.基线调查。制定基线调查实施方案,明确基线调查的阶段目标任务,组建调查及创建团队,制定调查表格,明确调查工作计划和分工,分析统计调查数据,对相关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2.组织管理。

  (1)制定适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本县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部门。

  (2)通过社区诊断和需求评估,分析本县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制定适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能力的健康促进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解决重点健康问题的策略和措施。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优先领域。

  (4)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定期了解试点工作效果。有关部门定期整理工作进展,总结有效做法和经验,形成工作报告。

  3.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示范县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1)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逐级培训,提高各级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示范县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能力和开展二级培训的能力。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确保覆盖全县卫生计生机构。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每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县试点和健康教育工作。每半年至少接受1次工作培训和1次专业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

  (3)每季度组织一次针对基层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培训,每年轮训一遍。培训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政策策略、健康传播方法、需求评估、健康教育活动设计、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健康咨询等,培训考核合格率达80%。

  4.培训能力建设。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辖区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等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30%。

  (2)印发各类健康促进示范标准,发布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多形式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项目的知晓率,使群众对活动知晓率达70%。

  (3)健康中国行。与全国主题一致,启动本县的.健康中国行活动,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主体作用,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年度健康主题。

  (4)卫生日主题活动。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在世界卫生日、无烟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纪念日宣传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社区开展健康主题活动。单场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200人。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活动,定期听取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健康传播。设立健康类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每年组织2次以上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会。

  5.基本健康教育服务。

  (1)健康教育服务提供形式包括为辖区居民播放健康视频资料、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指导等。

  (2)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服务频次和质量达到国家要求。

  (3)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知晓率达60%。

  (4)以家庭为单位发放控盐工具及低盐膳食宣传材料覆盖率达95%以上,60%的家庭能正确使用控盐工具。

  6.健康的公共环境。饮用水安全指标达到省级卫生区(县)标准。

  7.健康素养水平。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在原基础上提高20%。

  (七)县教育局: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和青少年健身建设工作,确保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1.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1)成立局机关和各学校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印发全县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实施方案。各学校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学校,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2)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3)排列全县中小学校名单,从中确定50%的必须达标的创建重点单位,与重点达标学校签订创建健康促进学校达标责任书。

  (4)指导辖区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有活动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5)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核心理念,将教育系统(包括各中小学校)有关职工带薪休假、控烟奖惩、救助帮扶、课间操、教室宿舍食堂环境改善、低碳出行等相关文件、制度、措施资料,搜集整理建档。

  (6)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手抄报、知识竞赛等2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7)组织要求各创建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各创建学校设置4个以上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6期,定期更换,并建好更换记录和档案。悬挂创建条幅,营造创建氛围。

  (8)年内开展健康教育培训活动2次以上,学校保健人员或校医培训率达95%以上,学生健康知识(包含低盐膳食)知晓率达80%以上。

  (9)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

  (10)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机关(教育范围)材料审核上报。

  (11)协助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搞好基线调查。

  2.青少年健身建设。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中小学学校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有各年度全县青少年健身发展计划和总结。组织2-3次相关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活动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八)县民政局:负责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积极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统计全县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

  (九)县财政局:

  1.将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予以支持,健康教育机构有专项工作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2.项目补助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十)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

  (十一)县住建局: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

  1.落实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电子屏幕,每2个月更新一次,提高公众对“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的知晓率。

  2.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公交车、出租车张贴争创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宣传标语。出租车电子屏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

  (十三)县商务局:负责督导、指导辖区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协调县城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每天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

  2.指导县城各主要商场参照无烟机关的创建标准开展控烟工作。

  3.指导县城各主要商场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4.商场所有宣传资料、工作记录规范入档。

  (十四)县水务局: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十五)县文广新局:

  1.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宣传推广,在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并加强监管。

  2.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核心理念,将全县开展的文化下乡、合唱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与健康促进相结合,将相关的文件、制度、措施资料搜集整理建档。

  3.指导县艺术中心排练以健康促进为中心的节目1-2个,以充分的文字材料、图片予以佐证,并按建档要求完整存档备查。

  4.制作“庆云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专题宣传片一部,制作“庆云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公益广告,并在电视台循环播放。电视台每天在热点时段播放“庆云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宣传内容的滚动字幕。

  5.所有宣传报道或专题栏目的资料规范入档。

  6.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健康体育发展,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将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都冠以“健康庆云”主题。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达到32%。各类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活动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十六)县城管执法局:

  1.将北海公园或庆云广场建成健康促进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省级相应标准。

  2.落实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宣传工作,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电子屏幕,每2个月更新一次,提高公众对“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的知晓率。

  3.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烟草危害等核心信息,每2个月更新一次。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十七)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1.负责协调各小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20xx年9月30日前宣传次数不少于2次。创建减盐示范食品企业2家以上,减盐示范餐饮单位5家以上,减盐示范商场5家以上。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2.食品安全指标达到省级卫生区县标准,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十八)庆云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负责辖区内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企业建设。

  1.将健康村(社区)建设纳入乡镇(街道办)发展规划,有工作规划和工作总结。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出台相关文件。

  2.指导各村(社区)成立创建健康村(社区)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和联络人。

  3.排列村(社区)名单,从中确定30%的村(社区)为必须达标的创建重点村(社区)。与重点村(社区)签订健康村(社区)达标责任书。

  4.组织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村(社区)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民参与健康村(社区)建设,有承诺书和倡议书,有具体实施方案。

  5.广泛组织村(社区)开展包含低盐膳食内容在内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2-3次。

  6.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村(社区)创建内容宣传。设置健康教育展板,乡镇政府驻地主要街道不少于5块,社区中心村不少于2块。居民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每村(社区)评选出5户以上健康家庭。

  7.每村粉刷健康促进标语1-2条,或在政务公开栏张贴健康促进宣传资料2种以上,居民对健康素养行动知晓率达到60%以上,居民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8.组织各村(社区)制定参加锻炼倡议书,发放到各行政村。开展健康知识竞赛、健身舞广场舞比赛等健康促进活动。

  9.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10.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材料的审核上报。

  11.全面进行控烟,成人吸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1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

  13.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14.95%以上的学生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15.协助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搞好基线调查。

  16.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建设,辖区内30%的居委会、行政村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

  17.负责辖区内20%的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的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为确保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顺利推进,县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所辖区域的创建工作,要充分调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搞好责任区段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与示范县创建工作相结合的文章,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县财政局将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运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规范管理中央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关资料,接受省级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按照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标准要求,按年度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办)、有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创建工作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全县每年要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的良好舆论氛围。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10

  为引导企业树立健康意识,打造健康企业、活力企业,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的通知》(闽卫宣传函2021262号)和《荔城区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实施方案》(荔政综〔2021]9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企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和《荔城区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为目标,形成良好的健康企业创建工作机制,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为建设健康荔城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企业全面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探索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营造健康氛围,提高企业职工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关键指标

  1.建立健康融入企业日常的工作机制。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2.健康促进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

  3.传播健康理念,定期开展健康活动。

  三、建设周期

  2021年12月-2022年12月。

  四、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

  1.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方案。结合全国健康促进县(区)

  标准和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见附件2),各企业全面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融入日常工作。

  2.建立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跟进指导工作开展及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有效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网络。健康促进工作网络以各企业为主导,以各企业的生产场地为基础,以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示范点为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促进建设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培训。

  (二)创建企业自然人文健康环境

  1.各企业开展针对职工的需求评估。了解企业职工的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确定主要健康问题,制定本企业健康促进计划。研究制定适合的健康促进策略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

  2.推进企业健康的公共环境建设。开展无烟企业创建活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有明显的无烟标识和健康提示,打造无烟环境。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场所物品堆放有序,垃圾分类且日产日清,打造自然环境。建立健康环境宣传栏并定期更新,提供锻炼和阅读场所,对弱势群体有健康帮扶措施,打造人文环境。

  (三)开展形式丰富的健康活动

  1.定期开展健康活动。发挥党建对健康促进企业的引领作用,结合主题党日,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健康主题活动、工间操、球类比赛等一系列健康活动,深化健康促进企业理念养成,提高促进职工健康素质。同时结合、融入主题党日活动。

  2.按需开展健康服务。定期组织职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制定健康管理计划。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卫生室或医务室,有专兼职的卫生技术人员,有必要的医疗用品。条件尚不具备的应配置必需的医疗用品和急救药物,安排专人接受急救和疾病预防和知识培训。

  五、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健康促进县(区)项目建设区和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的统一安排,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计划和启动阶段。(2021年12月)各企业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广泛动员企业职工;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0月)

  各企业按照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在本企业范围内落实建设措施。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督导和指导工作,确保建设质量。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区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健康促进企业标准(附件2)各项指标要求,组织对各企业的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形成建设工作报告,总结并宣传推广有效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建设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工作方案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督促落实相关企业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建立对各企业创建情况的督察制度,并有督察活动和记录。

  (二)狠抓任务落实

  各企业要根据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详见附件2),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要细化分解建设工作任务,切实把建设目标层层落实。各企业要及时开展阶段性的自查自检,及时查找差距或问题,力争有达标、有巩固、有提高,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

  (三)强化督导评估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从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增强集体意识出发,积极为本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各企业高层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与创建;企业广大职工要踊跃参与创建的各项活动,真正使创建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真正成为促进企业职工身心健康的有效途径。健康促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对各企业健康促进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根据《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估标准(试行)》、《达拉特旗爱卫办关于印发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创建健康促进旗工作总体部署和辖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主体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职业卫生基础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提高我旗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各企业成立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职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和定期宣传。

  4、组织企业职工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企业职工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举办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6、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

  7、到20xx年底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8、全旗大中型企业到20xx年底全部达到健康促进示范企业标准。

  三、创建标准要求

  根据《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附件2),考核的内容为: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活动、建设效果等4个大项目、11个子项目,总计100分,现场评估达到80分及以上,认为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xx年5月)

  旗安监局将积极组织部署,开展摸底调查,认真筛选,深入企业宣传,根据摸查情况,从各生产经营企业中选出3个建设较好的企业参加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其他有条件的企业也要积极参加。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本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按照“企业提交创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到旗安监局—参加创建企业制定创建方案——对照标准找差距——制定措施抓整改——企业自评”的步骤进行示范企业创建。旗安监局将指导企业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中的要求完成企业自评。

  (三)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旗爱卫办对参加创建的企业进行指导和初步考核验收,市爱卫办对参加创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中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的要求,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认识,精心组织

  开展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的实际行动,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和申报管理数据,制定本单位创建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监督落实情况,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大力宣传,认真开展

  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和组织辖内职业卫生基础较好的企业参与本次创建活动,按照企业主动申报创建,监管部门重点督促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健康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同时,各主管部门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等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企业按照《自治区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三)以点带面,突出成效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总结职业健康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座谈会和参观学习,以点带面逐步提高企业在职业卫生重点行业领域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我旗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防范职业病危害的能力,提高企业劳动者的健康素质。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均不能参加创建活动

  1.证照不全的;

  2.近两年内发生过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导致职工死亡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3.本年度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健康示范企业若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受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取消示范企业称号。

  联系人:陈文龙、刘欢(大)

  联系电话:5185XXX

  电子邮箱:1136158XXX5@qq.com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12

  为进一歩加强和推进我县企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促进广大职工健康行为的形成预防职业中毒、职业病、传染病和常见病的发生,保护和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实现“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目标,建设健康企业,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府办[20xx]40号)(昌府办[20xx]40号)的要求,现结合国家《健康促进企业评分参考标准(20xx版)》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健康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企业职工的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内容与目标

  1、鼓励企业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员工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

  3、成立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健康促进企业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4、有专人负责健康相关工作,有健康促进企业的规章计划和总结,健康活动有记录。

  5、建设无烟环境,食堂膳食结构合理,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完善。

  6、给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营造促进健康的社会人文环境。

  7、配备急救医疗用品和药物,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8、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健康教育,提高职工预防职业病、意外伤害的能力。

  9、定期组织职工开展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体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职工急救参与。

  10、提高职工健康素养,提高职业防护知识核技能,吸烟率有所下降。

  三、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各企业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综合活动;要积极落实项目规定,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保障经费投入。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企业领导要做好对本企业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明确职责和任务,细化目标及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各企业的创建工作实际,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全体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创建全国健康促进机关的良好氛围。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13

  20xx年,我市被列为省级“健康促进县”建设项目县。为贯彻落实《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xx-2020)(国卫宣传发)[20xx]15号)》精神,为全面做好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保障如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根据《介休市创建全省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介政办发[20xx]11号)要求,结合我市企业(焦化)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山西省健康促进县工作方案、晋中市健康促进县(区)试点项目方案为依据,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振兴崛起、城乡美丽、生活富足、人民幸福为奋斗目标,以健康促进为基本策略,建立健康促进长效机制,运用可行干预措施,采取有效宣传方式,营造健康环境,帮助广大群众掌握基本卫生知识,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标准,为创建全省健康促进县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企业实施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导、部门合作、车间、班组全员参与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政策、网络、人才体系和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营造健康环境,培养健康人群,提高员工健康教育普及率、核心信息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提高员工健康素养,合力打造“健康企业”。

  (一)职工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20%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吸烟率下降3%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

  (二)企业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三)建设无烟环境。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无烟环境作为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

  (四)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兼)职人员和相应设备、场所、工作制度。

  (五)创新体制机制,探索促进健康工作的干预模式和长效机制。推动减盐防控高血压、预防肥胖、无烟环境、整洁卫生等综合干预措施落实,扩大干预覆盖面,逐步提高全体员工健康素养水平。

  三、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立机制,工作启动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各企业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机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制定创建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建设阶段(20xx年5月—20xx年5月)。各企业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企业(焦化)建设。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总结经验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迎接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成立经贸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动员全体职工参与创建活动。

  (二)有专(兼)职人员,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三)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有控烟阵地并定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四)各企业根据各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五)各企业组织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或主题活动,及时收集活动安排、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授课内容等资料。

  (六)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有益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

  (七)经常性的开展卫生大扫除等活动,整洁卫生、环境。

  (八)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温永平

  副组长:李永春

  成员:高英忠、剌桂花、李光辉、任晋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永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二)严格目标考核。按照全省健康促进县标准要求,按年度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企业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思想重视,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严重影响创建工作进行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在创建工作中,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的重要性,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全省健康促进县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管理,加强督导。创建“健康促进企业”活动实施动态管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定期调度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扎实长效开展。同时,随时接受市健康促进活动办的明察暗访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限期整改,确保创建活动取得预期实效。

  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篇14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xx〕4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健康忠县2030”规划》、《忠县健康促进20xx-2020年行动计划》,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广泛深入开展,提高全县企业员工健康素养水平,现在全县企业中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活动,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因势利导,动员和组织用人单位有计划、有目标的建设健康促进企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环境危险因素以及劳动者自身行为等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努力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健康、和谐的工作场所,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忠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目标及时间

  (一)项目目标:通过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活动,确保到2021年全县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二)创建时间:利用健康促进县创建为契机,本次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周期为20xx年6月至2021年3月。

  三、实施步骤

  全县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牵头,在县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按照属地化原则由乡镇(街道)配合组织辖区内各企业开展创建工作。

  (一)宣传发动(20xx年6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重点做好创建健康促进企业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宣传创建健康促进企业的重要意义,促进企业员工知晓创建、转变理念,学习掌握创建工作各项标准,并要求各企业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全面建设(20xx年7月至2021年3月)。各企业要按实施方案,制定推进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保障措施,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全面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

  (三)自查评估。各创建企业建设完成后,及时进行自查评估,总结经验,撰写典型案例,并填写《健康促进企业申报表》(附件1)与自评报告一并报送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报送至县创建办(县疾控中心)。

  (四)验收评估。县创建办收到各创建单位申报表后,根据工作安排,将联合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实地评估依据《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附件2)进行考核打分,得分80分以上的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五)巩固提升。根据验收评估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建设,建立健康促进企业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开展。忠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办审定情况,对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实行“三责制”,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大对下属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力度;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建设属地责任,定期召集辖区的企业开展座谈,把建设健康促进企业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中,因地制宜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具体目标,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具体创建企业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提高职工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内部宣传载体,如职工微信群、QQ群、网站、刊物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证投入。各企业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加大职业安全与职业防护、健康教育与促进经费投入,保证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

  (四)强化督查,科学推进。为确保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创建办将联合主管部门成立健康场所建设工作专家组,负责培训指导、评估检查等工作,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县创建办将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单位实行重点督办,对影响建设进度、推诿扯皮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追责。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创建办联系人:王伟杰;联系电话:54454XXX。

  县疾控中心联系人:陈银凤;联系电话:54454XX,邮箱:4633948XXX@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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