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29 14:52:25 方案 我要投稿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范文(精选6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范文(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范文(精选6篇)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1

  为全面整治商贸市场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及有影响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西城街道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落实责任要明确、底数排查要准确、隐患整治要彻底、执法手段要过硬、宣传教育要到位、追责问责要严格的要求,坚决消除辖区商贸市场安全隐患。

  二、整治范围

  在辖区内的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

  三、整治重点

  (一)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立即对辖区商贸市场底数进行摸排,确保不漏一处,重点治理商贸市场安全管理混乱、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占堵“生命通道”、安全出口锁闭、违规合用场所、消防设施缺损、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会操作、未建立应急处置力量等突出问题。

  (二)紧盯难点,落实“七个一律”措施。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真正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将住宿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并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必须限期整改,预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凡是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凡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及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四、重点行业部门

  各社区将商贸市场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包保制度,对市场内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整治落实。

  派出所负责对辖区的“九小场所”、出租屋等开展排查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大对违规住人问题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需要移送消防救援机构查处的,要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责令整改的同时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社区建设办公室要依法实施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加强经营性场所等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达到设计图纸确定的消防要求。

  西城市场监管所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插座、开关等质量违法行为。

  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沿街商铺违规安装防盗网窗、违规设置广告等行为,按照《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开展防盗网“生命通道”告知书发放工作。督促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安全检查。

  经济发展办公室对商贸市场内经营户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市场内经营底数、类型和消防安全状况,指导社区、市场、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上门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明白纸”,督促“合用场所”业主开展自主评估、自主检查、自主整改隐患,定期开展逃生自救及演练。

  物业管理办公室指导商贸市场物业公司开展摸底工作,指导市场物业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工作,定期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指导物业公司安装独立式感烟感温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消防卷盘设施,提升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督促物业公司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确定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彻底,确保商贸市场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西城街道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责任,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打通“生命通道”、“合用场所”集中整治、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等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严格依法整治,增强服务意识。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至上”和隐患“零容忍”理念,坚持铁腕执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该处罚的处罚、该查封的查封、该关停的关停,对隐患集中、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办事处报请主管行业部门申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同时要积极指导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隐患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商贸市场共性隐患,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剖析问题症结,商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查找短板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监督。要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告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对隐患突出、久拖不改的单位场所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五)强化跟踪问效、严格奖惩措施。专项整治期间,街道安委会将派出督导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抽查单位的形式,对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下发专题通报,考评结果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工作敷衍、推进缓慢、走过场的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2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办公室电话:xxxxx手机:xxxxx)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3

  为了确保本公司下属菜市场的经营户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应急疏散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菜市场消防应急疏散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无论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通知市场管理人员和“119”公安消防队;

  (二)报警时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三)管理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的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聚集,按本预案(四)的程序和措施组织疏散和扑救,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3.市场警卫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管理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要以人员疏散为主。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身的安全。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管理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消防安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二)管理人员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如发现有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引起的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四)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明确要求为方针,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吉林、北京等地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监管,为全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市场的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消防的副县长和公安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庆云县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整治重点

  本着先急后缓、逐步解决的原则,对前期县安监局、市场建设管理局、消防大队综合评定为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酒水副食城、宝艺服装城、五金市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金宇建材城、塑料杂品市场等6个市场首先进行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坚决取缔“三合一”场所。将“三合一”场所的留宿人员全部清出,并拆除住宿和生活设施。

  (二)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电器设备使用。各市场管委会要加强用电管理,合理分区并安装电闸,非营业时间统一拉闸断电。对老化的电气线路进行更换,并对所有入户电线穿管保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清除电器设备周围可燃物。

  (三)保持疏散通道畅通。规范店内货物摆放,严禁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出口,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货物存量。

  (四)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规范店外经营和堆放货物,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

  (五)配备完善消防器材。督促各市场配足配齐灭火器、救生绳、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以满足发生火灾后的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

  (六)完善市场火灾防范措施。住宿人员全部迁出后,县市场建设管理局负责督导各市场管委会加强巡逻防范,强化人防技防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及盗窃案件。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4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县消防大队在每个市场轮流播放火灾警示片,开展消防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5日)。县市场建设管理局牵头,联合县商务、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措施,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火灾隐患市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各市场实行分时段限电,确保所有住宿人员全部迁出,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反弹。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由县市场建设管理局牵头,对火灾隐患市场进行全面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紧抓不放,明确责任,运用法律手段,彻底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搞好发动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市场人流、物流集中,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竣形势,针对市场存在的消防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市场火灾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二)全面摸底排查,严格整治隐患。县市场建设管理、商务、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等市场消防安全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全面落实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冬季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扩大整治覆盖面。要按照边摸底、边整治的原则,摸底一个、登记一个、检查一个、整治一个。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消防监督执法程序,用好消防行政处罚措施,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的查封、该停业的停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迁就。

  (三)强化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察。重点督察排查整治措施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是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领导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5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2·23”重大安全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局决定立即组织为期一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本次大检查活动,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检查范围

  对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设备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检查,实施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化品企业的特种设备,对有隐患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和整治。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公共场所电梯、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无证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等行为;对存在特种设备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严格执法查处,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普及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常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6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巩固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态势,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及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抽检,加大对“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农村和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力度。围绕“十大攻坚行动”,大力开展专项监督抽检。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重点指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覆盖食品大类、品种和细类,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专常互补。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既往抽检、节令热销、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四)坚持检管结合。针对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常规抽检和专项监督抽检,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沟通,解决不合格食品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监督抽检结果公开,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坚持质量安全底线。对各类食品的抽检,要把对主要安全性指标的检验放在首位,同时,检验产品的主要功能性指标。

  三、工作任务

  (一)本级抽检任务

  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20xx年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涵盖27大类食品、66个食品品种、90个食品细类,共抽检3040批次。

  具体安排如下:

  1.抽检对象、品种和项目。主要为辖区内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大型餐饮企业以及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检。同时加大乡镇(主要含乡镇、乡村、景点)抽检批次,乡镇抽检批次不少于总任务批次的40%。

  抽检品种和项目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28大类(详见附件1)。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详见附件2)。

  2.抽检时间和频次。20xx年3月-11月,6月底完成任务的50%。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食品在节前20天-30天开展抽检工作。

  在加大高风险食品抽检频次的同时,要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抽检频次,对于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产品的,加强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覆盖本行政区域街道、乡镇居委会和行政村。抽检的样品主要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购买。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作坊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

  (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20xx年,全县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1650批次,县局相关股室指导基层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

  1.抽检品种、项目。我县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指定的抽检品种和项目的抽检量不少于全年抽检量的50%,在覆盖所列检验项目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掌握的农兽药使用情况以及日常监管情况增加针对性检验项目。其他食用农产品,结合本地区食用农产品种养殖情况以及市场销售和消费特点自行确定抽检品种和项目,且每个品种至少检测2个检验项目,应覆盖问题多发的重点项目。

  2.抽检时间和频次。县局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覆盖每户入场销售者。

  3.抽检场所。乡镇(含乡镇、乡村、景点)抽检批次不少于总体任务的50%。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菜市场抽检批次不少于总任务的40%。食用农产品现场抽检应由2名监管人员参与。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承检机构

  我县组织实施抽检任务和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使用省局遴选入库的承检机构,并通过询价,采取综合评价方式,确定承检任务,签订承检合同。

  (二)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要全面落实“双随机”要求,随机确定抽检机构、随机确定被抽检对象。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样检验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版)》执行。抽样过程严格履行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和法定手续。检验过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实施,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靠。

  (三)数据报送

  承检机构对抽检数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将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组织实施抽检工作的相关科室。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省局,同时,报告市局相关科室。

  (四)核查处置

  收到不合格或问题食品检验报告后,县局相关股室,根据事权划分,转交给基层所或大队,执法人员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问题)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通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五)信息公布

  我局全面落实一公开,大队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抽检信息每周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除以上信息外,还包括标称产品商标、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及结果和承检机构等。食用农产品产品合格信息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集中交易市场应包括开办者和销售者)、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等,不合格产品除上述信息外,还包括不合格项目及结果、承检机构等。对不合格产品信息要进行风险解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尽快组织力量根据本计划认真细化抽检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细化工作要求。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质量控制。明确参与抽检的食品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的质量保证职责,加大对承检机构的监督考核,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四)严格进度管理。统筹安排月度、季度、半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稳步推进各项工作。20xx年12月3日前完成全年的计划任务,20xx年12月20日前将抽检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上报市局。

  六、工作纪律

  参与抽检的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04-30

社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06-09

安全生产专项实施方案06-10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12篇)07-05

消防安全生产实施方案07-22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07-31

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范文12-02

冬季安全生产的实施方案范文12-06

2016年安全生产实施方案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