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时间:2023-05-12 17:46:04 如意 方案 我要投稿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精选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精选13篇)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

  针对复工复产政策要求变化,哈尔滨新区平房片区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既要保生产,更要防疫情。23日,企业复工检查服务组召开专班例会,专题研究调整全区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主攻方向和工作方案,确保复工复产和防疫安全两手抓两不误。

  一、划分区域实施网格化管理

  把驻区企业按照集中、连片、同类别的原则划分11个区域,做到全覆盖,不落掉一户企业。打破职能划分,实行部门包干儿,由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区域合作局、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动漫基地、南岗办等11个部门认领负责,住建局、农业局、金融办负责行业防疫监管和服务工作。取消复工审批后,各职能部门实施身份转变,变提前审批为事后监管,一个部门包保一个片区,全权负责该片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监管检查,所有职能部门干部全部变成驻厂员,深入走访检查企业防疫安全。

  二、加强培训提高驻厂员防疫专业化水平

  审批人员深入一线成为驻厂员,就防疫知识、防疫标准、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23日,企业检查服务组紧急召开驻厂员业务培训会。要求每个驻厂员都要吃透中央、省、市、区政策要求,服务组汇总整理所有上级部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装订成册,制作成口袋书,要求每一个驻厂员入厂检查时要随身携带,随时查阅,熟读熟记。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专业人员为企业检查服务组全体人员进行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总结出“九看、三问、七查”工作法,即看场所,确保防控无死角;问人员,落实责任全覆盖;查资料,实现流程全追溯。全面提高驻厂员业务指导水平和能力,提高检查督导工作效率,为有效管控风险提供专业化保障。

  三、压力传导到位层层压实责任

  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所承担区域的主要责任人。驻厂员是第一责任人。做到入厂三必带,即:带复工情况检查表,压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带“九看、三问、七查”表,压实驻厂员责任;带整改通知书,发现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时整改,跟踪督办,整改不到位,不符合复工防疫标准的即刻暂缓复工。逐级压实责任,驻厂员检查过的企业,再由主管区级领导检查,区级领导检查过的`再由市督导组检查,坚决封堵漏洞。非常时期,非常举措,检查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2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 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 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 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 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 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 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3

  一、 复工时间:

  20xx年2月xx日

  二、 复工准备工作:

  1、 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 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 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 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 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5

  一、指导对象

  镇辖区内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二、目标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镇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不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领导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成立舜峰镇疫情防控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建斌

  副组长:唐双云

  成员:唐世羽、袁轩、屠强军、胡国建、

  罗建斌、周林圣、曹海斌、李新祥、李江武、彭新、李睿、孙小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安排、意见汇总、资料整理、上下协调和联络工作。

  四、指导内容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体指导企业抓好以下六点:

  (一)指导复工复产时间。全镇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具体复工复产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应急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指导企业严把疫情防控关。

  1.加强企业内部人员自身新型冠状病毒防护措施,准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做好职工食堂、宿舍消毒防疫工作。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企业。因工作需要进入企业的人员,必须详细做好人员身份登记(姓名、身份证号、年龄、籍贯、工种、通讯号码、实际住址),详细询问拟进人员发现有湖北及重点疫区行走史的人员,禁止进入企业,劝返、并立即报告属地乡镇政府。

  3.各企业要把储备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免费发放给从业人员,进企业上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医务室,安排专业医护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选和科学防护指导。

  (三)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等管理人员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

  2.制定好《复工复产方案》和《疫情防护方案》(《疫情防护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①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②防控物资储备③疫情防控措施④疫情防控台账),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方面的复工复产准备。

  3.要求企业立即部署对上年度重点疫区员工的清核统计工作,重点筛查外包队伍民工,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姓名、年龄、工种、籍贯、实际住址、通讯号码、是否返乡等信息。对已返乡经重点疫区的民工进行劝阻暂停返临,对来自重点疫区的民工暂停续聘。

  4.委托医疗机构对所有返岗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查,对检查体温异常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划定专门区域实施隔离观察。

  5.指导企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会。逐级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

  (四)指导企业严把复工复产关。

  1.严格按照《郴州市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市安委办4号文)和《临武镇矿山企业20xx年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临应字4号文)等文件要求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2.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根据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隐患整改方案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备案后方可启动整改。

  3.企业在自查自纠、自行验收的基础上,要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签署的疫情审查同意,向属地乡镇和镇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疫情审查同意后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对区域内复工复产企业全面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五)指导企业严防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1.停产6个月以上需要恢复生产的矿山,除履行以上程序外,还需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或安全评价;停建复工的矿山,除履行上述程序外,重点要对照设计的要求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2.严格标准对各类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排除生产安全隐患,扎实做好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照该法第六十七条的措施采取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停止供电的措施,并将重大隐患纳入“一单四制”管理。

  (六)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指导企业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系统运行安全状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为重点。

  2.查看企业证照,检查企业证照持有情况;

  3.指导企业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建立培训教育台账。

  4.指导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报表、隐患公示及隐患统计报告、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记录(带班下井计划及带班下井记录)。

  5.准确辨析及现场检查企业隐患台账中记录的重大隐患。

  6.指导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的具体情况,立即制定具体复产复工检查方案和验收标准,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限,切实加强安全检查,扩大检查的覆盖面,不留死角死面。

  (二)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镇直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组织落实复产复工程序和要求,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企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工程和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防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施工。

  (四)做好信息反馈及总结工作。各企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复产复工验收的各项工作。要立即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检查,及时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6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工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最大程度控制疫情传播,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二、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企业高管和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全面加快推进企业项目复产复工复市工作,帮助实体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期间向企业推荐经过培训、且疫情检测合格的人员,帮助企业就近招工,协助企业做好用工替代方案,加强劳务供需对接,落实促进企业吸纳用工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推广和优化线上招聘服务,确保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用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线上平台为用工企业和求职人员提供招聘服务,通过市、县两级联动,鼓励辖区企业线上发布招聘信息,求职者线上找工作和投递简历等,若有企业与求职者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引导企业和求职者通过微信、QQ等软件开展网络面试,帮助疫情防控期间用工企业和求职人员招聘服务,减少人群聚集和面对面求职招聘带来的风险。同时,在县人民政府网适时动态发布用人单位招聘用工岗位信息。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重大工程项目,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配、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满足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复市的阶段性用工需求。

  (二)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加大职业推荐力度。通过线上或电话预约办理方式,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向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推荐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发动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求职者线上求职推荐,采集用工企业招聘信息,并及时录入就业信息系统,做好用工信息储备。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三)落实求职创业补贴,鼓励劳动力有序转移。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省内就业的,按每人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输出到户籍所在省以外就业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四)落实鼓励创业两项补贴及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产复工复市。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或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此次疫情期间不能正常营业的,可视为正常营业,累计计算营业时间,申领相应补贴,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予以创业担保贷款优先支持。

  (五)落实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合作社式扶贫车间”、“居家就业式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可按500元每人对企业一次性补贴。

  (六)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通过贵阳人社通APP开展企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网上办。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及时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放宽裁员率标准,对在疫情期间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七)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负担。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予以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八)支持企业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提高生产效益。在复工复产期间或复工复产后,企业以合理配置技能资源、全方位提升职工技能、促进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的,广泛组织开展的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给予支持。

  1.岗前培训。企业对入职12个月内的新录用人员开展基本技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维权保障、禁毒戒毒知识等岗前培训,培训学时不低于30课时,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证书、其他相应证书),按照100元/人天(总额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累计培训学时30--120课时,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证书、其他相应证书)的.,以1天不低于6个课时折算(四舍五入),按照1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通过培训于20xx年1月1日以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个人和企业组织与20xx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每证600元/人培训补贴。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自主开展“企业导师带徒”的学徒培训工作,企业组织职工参加为期一至两年的以“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的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按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并根据培训支出成本据实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4.以工代训补贴。对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用工主体发放工资的30%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月不高于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复工复产有序开展,我局特成立由局长岳彬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王廷军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畅通信息渠道。领导小组成员要确保信息畅通,实行每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7时前将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中发现、掌握的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三)加强日常监管。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工复产复市工作的督查,对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要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严重滞后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镇招商引资企业将在近期复工复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镇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自1月24日四川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我们始终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己成立由党政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办公,结合各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班组、个人,明确各个工作点的责任人,并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级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得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或在湖北方向有过居旅史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所有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由村(居)和卫生部门出据的健康证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镇防控指挥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镇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前的一切筹备工作,特别是应急物资的筹备;

  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

  三是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审批;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己复工复产的企业进行督查监督。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恢复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的通知》和县疫情防控办《祁县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低风险区管控策略和措施,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运输保障工作方案。

  一、科学研判,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疫情防控是当前各地各部门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虽然在持续高强度攻坚下,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抗“疫”还在爬披过坎的阶段,丝毫不能松懈,我们要把困难想得严重一些,把风险想得大一些,把不利因素考虑得充分一些,坚持科学判断、精准施策,准确把握疫情发展新趋势,科学研判防控形势新变化,全面落实“外防输入、统筹兼顾”的策略,进一步压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将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各项工作抓得更扎实、更精准、更有效,确保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有备、有防。

  二、压紧压实,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各有关行业管理机构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运输领域:运管所监督指导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企业疫情复工复产防控工作。从20xx年2月25日起,督促、组织班线客运企业、客运始发点认真落实“四不进站、七不出站”防控措施,采取“站对站”运输方式,恢复县际班线运营。同时根据对方地区疫情防控分级情况与相对发车的客运站场沟通协调,确认时间恢复市级班线运营。各客运、货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和《货运物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指导意见》,严格控制运输工具50%客座率及司乘人员体温检测,严格站外拉客,并登记造册;货运企业要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和一线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切实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城市公交、出租客运领域:城市客运所指导监督城市公交及出租客运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从20xx年2月25日起,督促、组织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企业在确保群众出行需求的基础上合理调增,恢复运营。督促公交企业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强化50%客座率和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加强交通工具消毒通风、卫生清洁和一线人员体温检测,做好自身防护及乘客登记。

  公路建设施工领域:围绕“工地无疫情、人员零感染、项目早复工、首季开门红”目标,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工地实行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督促、引导生活、生产区内人员戴口罩、勤洗手,坚决防止疫情在工地传播。

  农村公路领域:综合执法队和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加大县乡公路巡查力度,保障县乡公路畅通,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三、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报备。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验收具备条件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14天的体温检测登记,所有外地返岗人员要报备返岗前14天行动轨迹;三是对于湖北、湖南、河南、浙江、广东、安徽、平遥务工人员要电话通知,暂缓返岗上班;四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带当地社区卫生院健康证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行业管理机构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四、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指派专人对进出企业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行业管理机构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六、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各行业监管机构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0

  一、总体目标

  为了做好我县工贸行业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推动工贸行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有效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领导机构

  成立浦北县工贸行业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全县工贸行业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组长:黄坚葵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飞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县应急局工矿商贸股全体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是制定一套复产复工方案。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方案,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复产复工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安全平稳地度过复产复工这一关键时段。确保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才能复产复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能开工复工。

  二是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针对节后员工易出现的身心疲惫、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及复产复工设备设施运行状态不稳定等问题,精心准备授课内容,深刻吸取山东省济宁市佰仕达木业有限公司“1·27”粉尘爆炸事故及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钢炼铁总厂“2·6”事故教训,统一职工思想、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转岗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施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及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对节后返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同时,将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纳入厂级培训。

  四是一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员工要克服春节假期节后综合症,上岗后要绷紧安全生产思想之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和流程。企业要强化节后现场安全监督,增加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安全提醒,及时制止并纠正各类“三违”行为。

  五是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复产复工前对各类生产设备、生产车辆、动力管线、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如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对开展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等问题隐患。

  六是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及自身实际,认真研究春节假期停工停产对人员、机器、原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影响,辨识安全风险,制定一套简单明了、行之有效的复产复工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复产复工阶段容易出现的事故类型、易发区域、事故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征兆、事故可能引发的衍生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做到遇事不慌、安全处置。

  七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报告等工作。凡是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有密切接触史的,要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底线。各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应急部门负责督促、抽查企业落实情况,不代替、不包揽企业开展隐患排查。

  (二)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关。各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故意隐瞒问题违规复工复产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1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三、主要任务

  (一)复工复产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破解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2022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扶持政策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21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21年7月—2022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21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2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冠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对我镇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依据《应急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如果发生新冠病毒疫情,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处置,严格消毒,彻底灭源,隔离封锁,溯源追踪,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新冠病毒疫情。各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演练,及时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工作,对复工后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评估、适时预测,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不留隐患。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员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稳防稳控。

  二、组织机制和责任主体

  (一)组织机制。

  我镇成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经贸办、应急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委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开展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各单位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其他指示。

  (二)责任主体。

  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制定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卫生院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规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情况报告、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出现相关症状病例后的处置。

  派出所。负责复工后的'疫点封锁、疫源追踪,加强疫点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优先运送应急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维护复工后疫点交通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对不配合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上线严肃惩处。

  各村(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辖区人群开展逐户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同时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做好复工人员随访和居家隔离观察等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复工应急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应急管理

  (一)报告制度

  1、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复产,各单位负责人向镇防控应急处置办报备,经审核符合复工条件后,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方可复工复产。

  2、单位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3、单位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附送卫生院。

  4、单位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分别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二)排查管理

  1、单位要构建与村(社区)、卫生院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镇复工应急处置办牵头,村(社区)、卫生院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

  2、单位要配合派出所、移动分公司、卫生院,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行踪和健康信息筛查。

  3、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4、对没有离开地区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5、对没有离开地区但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外地区抵人员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由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卫生院、村(社区)配合监管和检测。

  7、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凡经我镇及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认的重大项目参与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由单位组织筛查,筛查结果没有问题的正常上岗。

  8、从湖北抵人员,虽没有发热症状,仍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从湖北抵人员,有发热症状的,直接交由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三)隔离管理

  1、单位要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提供隔离条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单位无法提供居家隔离条件的,可以到市金河宾馆隔离观察,或由各村(社区)与员工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3、村(社区)负责为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开具外出务工证明。

  (四)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

  2、对确有安排食堂集中就餐需要的,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实施分餐制,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并向镇食安办报备审核。

  3、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单位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5、单位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6、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五)防护管理

  1、单位要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原则上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单位要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卫生间、员工宿舍等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规范消毒,做好封闭场所通风换气,原则上不使用暖风或空调。保持环境清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单位要督促员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原则不乘坐客运车辆。

  4、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5、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方式。

  (六)宣教管理

  1、单位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主动联系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宣传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3、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四、应急处置

  1、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2、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或办公室,以及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由卫生院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到卫生院检测,必要时由卫生院使用专用救护车,做好隔离防护,送往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3、单位要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固定专人负责,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居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4、单位排查出的员工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先行隔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控办和卫生院,按照操作规程,由镇防控办和卫生院分别上报,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确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做好密切接触员工的追踪和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各村(社区),各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后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切实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以防疫情在我镇输入、蔓延、输出和控制疫病传播,确保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二)预防为主,突出实效。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环境整治、消毒灭源、强制检疫、强化堵源、疫情观测和重点员工24小时监管等综合措施,确保复工后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职责,重点督导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无谎报瞒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3

  为积极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企业应必须确实有效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再结合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需要并且经过公司住所地防疫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确保企业平稳过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分步、分期、分批次的复工,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如下参考方案:

  一、明确责任主体并健全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企业必须承担疫情预防处置主体责任,要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场所及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健全本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长: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副指挥长: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某行政总监或人事总监

  公司疫情防控成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制定应急预案。复工企业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应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出差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防控预案到位。

  2、强化日常监管。企业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每日填报《复工人员情况排摸表》,并做好所有复工人员健康状况登记。

  3、申请复工员工如果与确诊或疑似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必须向企业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必须主动接受为期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点或居家隔离,相关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或主管部门。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执行。

  4、掌握员工动态。对市外已返公司住所地的员工、其他城市员工或接触过确凿及疑似人员的员工,制定落实员工分次分批到位方案及防控措施。

  5、配备防疫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由企业自行解决。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6、统计公司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7、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8、严格场所管理。对于配置值班宿舍的企业,日常管理参照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执行,由企业落实值班宿舍各项防控责任,并及时向所在辖区的街道、主管部门报告。

  9、为防范未然,企业需设立隔离点,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在厂区出入口、办公人群集聚区域设立临时体温检测点,做好到岗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三、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公司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公司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期间必须戴口罩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以及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公司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公司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公司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人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公司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可以居家办公灵活处理工作事宜。

  6、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公司组织医务人员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7、确认公司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就餐采取分批进行,间距至少保持2米。

  8、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9、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10、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11、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2、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3、复工后,公司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4、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也必须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并且每3小时更换一次。

  15、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6、各公司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60分钟。

  17、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

  18、注意个人卫生,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出行,降低乘坐电梯频率,低楼层乘客可以走楼梯步行,不要在乘坐电梯过程中取下口罩,随身携带卫生纸(手套),可隔着卫生纸(手套)按电梯按钮。卫生纸(手套)使用完毕妥善处置。等候电梯时站在厅门两侧,不要离厅门过近,不要面对面接触从电梯轿厢中走出的乘客。乘客走出轿厢后,按住电梯厅外按钮不让电梯关门,等待片刻再进入电梯。尽量避免与多名陌生人同乘电梯,时间充裕的乘客可耐心等待下一班电梯。尽量不要用电梯搬运物品,减少随身物品与电梯轿厢接触。乘坐电梯后,及时洗手、消毒。

  19、工作沟通采取微信、QQ、电子邮件方式,确需要当面交流必须做好防护并保持2米以上。

  20、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何更好地做好灾后的快速发展工作,需要多方考虑,企业始终要坚持自主创新,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探索新技术和新资源才能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这次疫情灾害也打乱了很多企业的发展节奏,如何熬过这次疫情灾害,是相关企业面临的巨大挑战,中华民族历来弘扬国难兴邦的乐观主义情怀,在疫情灾害中,相信智慧的中华民族一定会创造出诸多商业模式和商业机会。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中华民族是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民族,我们坚信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一定会战胜这一次疫情!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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