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期间禁噪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12 17:30:22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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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期间禁噪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高考期间禁噪实施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高考期间禁噪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中高考期间禁噪实施方案1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确保各考点周边环境噪音得到有效控制。

  二、高考时间和考点

  (一)高考时间

  20XX年6月7日、6月8日。

  (二)高考考点

  考点:岑溪中学、岑溪市第一中学、岑溪市第二中学、岑溪市第三中学。

  备用考点:岑溪市第五中学。

  三、组织机构

  成立岑溪生态环境局高考禁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次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由卢国绍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及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负责领导、组织本局禁噪行动和协调各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考试期间环境噪音管制的事项。

  四、责任落实

  (一)主要任务

  在高、中考前,对各考点周围的工业企业、建筑工地、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等进行检查,发现噪声超标问题及时处理;高、中考期间组织人员对重点工商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噪音干扰考场的现象立即予以制止。

  (二)任务分工

  一小组:黄维青

  冯勇

  钟良坚

  责任区:岑溪中学、市第三中学考点周围

  二小组:韦立忠

  黎远奇

  崔婷

  责任区:岑溪市第一中学考点周边

  三小组:陆坚

  黄梅

  黄林峰

  责任区:岑溪市第二中学考点和岑溪市第五中学(备用考点)周边

  四小组:覃江涛

  监测站其他人员

  主要任务:在6月6日前要对各考点进行一次噪声监测,发现超标及时报告局领导和各责任小组。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6月2日--6日)

  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民众的环境意识。公布禁噪举报电话:12369,并建立昼夜值班制度,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派专人对市区各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禁噪宣传,使社会各界关注高考禁噪工作,让更多的群众感受禁噪工作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加强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监管工作:(6月6日--8日)为给高考学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从6月6日开始,对噪声污染源进行排查,并实施严格监管。

  1.高考期间,对各考点500米范围内建筑施工场地要求停止施工。对可能干扰和影响考生学习、休息的噪声排放源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对城区噪声排放单位和个人提出要求,使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2.安排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力争做到投诉处理不过夜。

  3.高考期间,每个考点派出2名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蹲点值守,加强对学校考场周边环境范围的建筑施工噪声等现场监督。坚决制止环境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

  4.配合当地公安部门,严格加强对禁鸣区域路段的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污染的管理。

  中高考期间禁噪实施方案2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县高中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安全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按照县招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保障高中考安全为目标,把加强高中考期间噪声监管和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噪声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为我县今年高考、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做出应有的努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狠抓噪声监管措施的落实,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力争在城区范围内遏制住影响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的'噪声污染,防止疫情发生,做到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三、监管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16日

  四、成立组织

  (一)成立高中考期间噪声监管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确定高中考噪声污染监管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和协调解决人力物力的落实,检查督促高中考期间环境污染监管应急组和巡查组落实监管工作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督查疫情防控方案制定和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协助做好考点体温检测、秩序维护、场地消毒、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成立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巡查组

  组长:

  成员:

  五、监管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24日至5月30日)

  1.研定高中考噪声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落实新闻媒体并确定高中考期间禁噪宣传报道工作。

  3.联合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文旅体育局、县教育局共同印发《20XX年霍邱县城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4.打电视字幕、张贴通告。

  5.到城区内施工工地、娱乐场所、商场超市等重点监管单位发送通告,并进行宣传。

  (二)实施监管阶段(6月1日至6月16日)

  1.与县电视台共同开展高中考期间禁噪宣传报道。

  2.对限期整改的单位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3.进一步加强对建施工工地、娱乐场所、商场超市、步行街等重点监管单位和区域的巡查、宣传,确保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4.针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编报工作信息。

  5.高中考开始后对各个考点周边区域内进行不间断进行巡查,严格控制各类噪声源,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6.在高中考期间,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12369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专人值守,做到全天候、全方位为考生服务。对于群众举报的环境噪声污染案件,及时查处。

  (三)总结阶段(6月18日至6月20日)

  总结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好做法、好经验。

  中高考期间禁噪实施方案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知》(宜政秘[20XX]61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现场监督检查的通知》(宜政办传【20XX】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依靠群众,发动宣传,在全区范围内营造禁噪整治氛围。坚持上下联动,联合行动,开展噪声污染控制和现场监察,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迎考环境。

  二、组织机构

  加强领导,成立大观区中高考期间禁噪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洪源源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环保局何宝兵局长担任,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大观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区环保局汪晓阳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此次行动。

  三、工作目标

  (一)加强宣传,营造中高考期间禁噪整治氛围。

  (二)具体目标

  1.城区中、高考期间(5月20日—6月16日),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及中午12时至下午2时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其中,高考(6月7日—6月8日)、中考(6月14日—6月16日)五天,凡在各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2.禁止居民集中区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服务加工作业;

  3.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4.禁止商业经营单位(个人)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招揽顾客的活动;

  5.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露天娱乐集会活动;

  6.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

  7.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高噪声的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8.禁止在住宅楼内进行高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

  四、任务分解

  中、高考期间,应把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管理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强制性措施,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一)工业企业生产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二)建筑工地及土方挖掘、运输作业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

  (三)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设备噪声污染(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

  (四)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大观公安分局);

  (五)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大观公安分局);

  (六)露天娱乐集会活动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区文化委、大观公安分局);

  (七)机动车辆喇叭等社会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大观公安分局);

  (八)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产生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大观公安分局);

  (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大观公安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中、高考期间,区文化、环保、市容、公安等部门应联合执法,紧密配合,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快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处以治安管理处罚。

  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此次行动任务顺利完成。

  中高考期间禁噪实施方案4

  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平昌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平昌县20xx年普通高、中考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时间

  6月1日至6月13日为严控期,期间6月6日至8日、6月11日至13日为噪声“严禁期”。

  二、工作重点

  依法加强对城区内工业、交通、建筑施工、生活、经营性等噪声污染管控工作。

  三、整治区域

  (一)整治区域。学校、广场、居民住宅区及考点、考生驻地酒店等周边区域。

  (二)整治对象。沿街商家店铺、游商走贩、露天烧烤、坝坝舞、娱乐歌城、在建工地、市政工程等生活噪声、经营性噪声、工业生产噪声污染。

  四、责任划分

  (一)县生态环境局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源管控。

  (二)县公安局依法加强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噪声污染源管控。

  (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等噪声污染源管控。

  (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加强露天烧烤、坝坝舞、房屋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管控,严控商家、店铺、游商走贩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进行商业宣传、兜售贩卖。

  (五)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法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源管控。

  (六)同州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居民中高考禁噪宣传工作,协助公安、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文广旅等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禁噪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应成立相应的禁噪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确实将禁噪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中高考期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筹划、严密组织,联勤联动,对违规排放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速、从严、从重查处,对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惩。高考、中考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全时禁止各类噪声排放,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处置。

  中高考期间禁噪实施方案5

  20XX年高考中考即将开考,为给全县考生提供安静舒适的复习、休息与考试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县招委有关方案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考试的工作要求,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工作,采取强化检查、限制施工等禁噪措施有效控制考点及食宿点周边噪声,切实解决影响考生学习和休息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宁静、和谐的复习、休息、考试环境。

  二、实施时间

  20XX年6月15日至7月16日。

  严控时点:

  20XX年7月6日12时至7月9日17时(高考);

  20XX年7月13日12时 至7月16日17时(中考)。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禁噪宣传(6月15日至6月30日)。及时发布绿色护考通告,通过报纸新闻、电视媒体、手机信息等进行绿色护考宣传,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前深入走访建筑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发放绿色护考宣传告知书,宣传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和工序,认真落实环境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不得影响考生的.考试、学习与休息。

  (二)开展排查整治(7月1日至7月6日12:00前)。对辖区内所有可能影响考生备考和考试的噪声排污单位进行摸排,严格管控考点周围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建筑施工、工业等噪声源。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

  (三)限制作业时间(7月6日至7月16日)。护考期间,禁止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施工。7月7日至7月9日高考、7月14日至7月16日中考期间,考场周边100米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工业加工场所等昼夜禁止施工、作业。对拒不执行的单位依法从速、从严、从重查处,杜绝环境噪声隐患。

  (四)严格巡查督查。一是考前巡查(7月5日至7月6日,7月12日-7月13日),巡查考点周边地区和学校、居民区等噪声敏感集中区域,严格管控建筑施工、工业等噪声源,重点检查禁噪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执行到位;二是考间督查(7月7日至7月9日、7月14日至7月16日),安排专人进驻考点,及时掌握考场附近的环境噪声情况并对考场周围工地进行巡查,及时处置突发情况,保障考点噪声环境质量;三是夜间检查(7月6日至7月16日),对考点周边建筑施工单位等禁噪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依法从严查处。县局将组织督查组对考点周边重点区域禁噪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严肃举报查处(7月1日至7月16日)。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守,对于群众举报的环境噪声污染案件,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快速反应、高效落实,制止可能影响学生复习、考试和休息的噪声污染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绿色护考工作组,指挥落实高考、中考期间绿色护考工作,认真落实禁噪工作措施,强化考试期间和夜间巡查督查力度,实行考试期间驻点监控,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与公安、交通、教育、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噪声监管合力,防止工业加工、建筑施工等噪声污染,配合做好干扰考生正常学习和休息的娱乐、集会、机动车鸣笛等噪音,共同保障高考、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监管力度。把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和执法检查紧密结合,切实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的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从速、从重、从严查处到位,不得延误和推诿。

  (四)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强化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积极推进群众参与和舆论监督,为绿色护考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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