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29 14:55:48 方案 我要投稿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精选10篇)

  在写作工作方案时,可以预想多种方法避免可能发生的问题。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上级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矛盾化解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精选10篇)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各股室及委属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网络。完善排调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排调力量,做到排调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布,真正实现全覆盖。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三、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力度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报告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四、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查督办力度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2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

  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学习传达了全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对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进行扎实安排部署。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

  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制定可行措施。加强干部职工对《信访条例》学习。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纳税人和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敏感的难点、热点问题,实现“小事不出科室,大事不出单位,矛盾不上交”目标。

  三是把握五项原则。

  夯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化解矛盾。坚持各部门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原则。

  从源头上切实落实首访制和信访处理报告制;坚持依法办事、注重实际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坚持不回避矛盾,妥善处理的原则,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形成恪尽职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做好本单位日常督导检查。推动“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暴力和严重危害学校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和谐稳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我校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潜在的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的事件、个人极端事件。

  三、排查范围

  学校与社会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5日)。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彻底、全面。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要重点排查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心理筛查,提前排查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密切注意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关注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隐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发展、控制、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学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学校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五、工作要求

  学校把握好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抓好排查化解活动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确保学校安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由学校蔡鹏图校长亲自谋划、精心组织,分管安全工作的叶文隆副校长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排查化解活动顺利进行。

  (二)落实各项制度。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及时报告。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重大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受理分流、挂牌督办制度;要实行领导包案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明确调处时限,防止反复。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过程中,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的作用。

  (三)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特点,在初一和初二年段开设《法在我心中》的法制教育课程,配有教材、专职教师,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考评,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运用学校网站、宣传栏、学校电子屏幕、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报告会、演讲会、主题班(团、队)会、致家长(同学)一封信及组织竞赛、测验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

  (四)坚持统筹推进。学校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过程中,做到两个结合:一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完善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起来,推动制定完善各类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构建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五)完善队伍建设。我校从这学期开始建立班级安全员,班级安全员除认真履行《安溪八中学生安全员工作职责》的相关要求。还应该做到:一是平时要多观察、多提醒、多汇报,每周向学校安保处报送班级安全有关情况;二是如遇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老师、保卫处报告,并希望全体安全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做好本班信息反馈工作,扎实做好班级安全自查及反馈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动员全体同学一起参与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完善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平安和校园稳定,为全市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推动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增强实效性,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2.继续保持本系统安全和综治工作在全市领先地位,实现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无责任事故。

  3.推进“江苏省平安校园”和“XX市长安学校创建先进校”建设。

  4.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完善全市学校视频监控和紧急报警系统建设。

  5.建立学校周边缓堵保畅的长效机制,确保上、放学期间学校周边道路通畅。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安全责任机制

  1.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校(园)长、书记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2.切实强化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继续落实安全工作专项考核机制,积极发挥教育集团的作用,对学校(幼儿园)工作实行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对校(园)长和责任人实行问责制。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夯实工作基础。

  3.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为指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特别要建立健全保安人员考核、隐患排查、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疾病防控、安全教育、预案演练等各项制度。要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位,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的检查;定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管理上、制度上的漏洞,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保证校园安全,努力探索和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安全台帐管理,推行学校安全痕迹“三专”管理,即指定专人负责、实施专柜(盒)管理、实行专本记录,确保安全工作更新及时、资料齐全、痕迹清晰。

  4.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集团安全干部联络员会议制,坚持一季度一次例会,各校(园)应完善校舍、交通、消防、饮食、饮用水、寄宿生、安全保卫、安全信息、卫生保健、网络、实验、自然灾害等专项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要认真组织安全管理员学习上级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明确自己所承担的教育与管理任务。

  5.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各校要全面细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网格,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验收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1.推进安全教育制度化、常规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要配足配齐安全教育教材,配备专兼职安全教育教师。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保证每两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课,根据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开展系统性安全教育,保证在校学生受教育率达100%。学校要利用课堂教学、国旗下讲话、广播电视、班会课等各种教育媒介对师生进行以提高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要把活动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食品卫生、疾病防疫、心理健康、火灾防范等教育内容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同时要开展遇到危险时的报警、求助能力训练,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继续推行全系统的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校车驾驶员培训。

  2.加强演练,提高应急自救自护能力。继续完善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有针对性的应急疏散演练。要有演练预案、总结和影像资料存档,通过演练熟悉校园应急避险的处置流程,切实提高师生在突发事件时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师生临危不乱,处危不惊。

  3.全方位开展家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家校通、家长会、上门家访、致家长公开信、发放安全教育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家长的安全监管职责,唤起家长的安全意识,提高家长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增强家长的安全教育水平。通过家长委员会例会、校长信箱、家校互动活动等平台,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安全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安全全员管理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常规管理,确保安全工作实效

  1.全面加强学生在校安全管理。健全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学生请销假制度,保安人员加强夜间巡逻,严把校门关。各校要落实班主任、课任老师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切实做好学生考勤和课堂安全管理,及时报告并做好缺课学生的追踪工作,做好课堂上学生意外伤害、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落实值日、值周老师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好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及时处置校园突发事件。落实膳宿管理人员责任,做好学生就餐管理和住宿学生就寝查铺及夜间安全管理,做好夜间学生突发疾病等事件的应急处置。定期开展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检查和收缴工作,防止校园突发事件的发生。

  2.认真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学生路途安全管理。重点抓好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文明出行,严禁搭乘非营运车辆,在校园周边交通拥挤区域和治安状况复杂地段要安排教师护送学生,严防交通和治安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学校必须按照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学生上车登记制度、交接登记制度和行车安全登记制度,定期召开学生接送车周末工作例会,及时“会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相关档案,教育学生不乘坐“黑车”。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制止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四是加强学校内部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进出线路和停放,教育教师在校园内行车要安全避让。

  3.全面加强防溺水管理。一是注重教育预警,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和管理。二是强化与家长、社会的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教育防范网络。三是强化重点时间、重点部位管理,要主动联合水利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对重点水域安装警示告示牌,在重点时期用各村的广播、黑板报、公告栏等平台开展防溺水教育。四是突出学生上下学路上及节假日防溺水教育,建立重点月份的周末和节假日戏水学生的排查汇总制度。

  4.扎实做好饮食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预防工作。一是严格食品采购进货渠道,严格索证、索票登记和验收制度,严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肃规范食品加工流程管理。二是重视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四是等级食堂必须实施规范化管理,寄宿制学校要加强超市的监督与管理。五是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晨检及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的追查工作,严格落实隔离、随访制度,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信息,预防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要重视保健教师和卫生保健室的建设。

  5.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各校要结合季节特点,及时教育预警,积极开展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各种灭火设施器具正常有效,楼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规范、应急照明完好。加强校内电气安全检查,对压力容器、锅炉、电梯(升降机)等要按规定定期检测,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特种设备运营记录及时清晰。要及时清洗食堂油烟机及其管道,防止油污长期沉积,以免烹饪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四)强化合作意识,确保综治工作成效性

  1.进一步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各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重要作用,加强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利用安全日、禁毒日、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开展大型活动,宣传法律知识,优化学生成长环境,尤其要广泛开展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校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生命教育的重点内容,坚守严防学生离校出走、轻生、校园恶性伤害、重特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等安全工作底线,梳理“生命教育”理念,帮助学生增强“珍爱生命,学会生存”的`意识。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功能和持证教师的作用,对特殊学生要密切关注,建立档案,提前疏导,积极预防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2.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禁毒教育,将禁毒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法制教育与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相结合,筑牢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线。

  3.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加强与公安、文化、交通、市场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通过联席会议、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挂牌督办等方式,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网吧、饮食服务场所的摸排、整顿、规范和管理工作。

  4.加大涉稳事件、涉稳人员、师生矛盾纠纷和敏感网络舆情的监察调处力度,完善涉稳人员信息,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和邪教势力破坏,及时报送涉稳信息,努力减少各类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5.加强校园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继续落实每日校级人员值班和带班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与要求。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禁脱岗漏岗。节假日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尤其是本单位的突发安全事故和可能引发不稳定的事件,要及时逐级上报,对重大信息隐瞒或不及时报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德育为首,育人为先,安全第一”的精神,预防为主,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稳定工作,建设平安校园,特制定“枝江市职教中心学生矛盾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方案”。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排查学生中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

  2、及时全面化解学生中的各类矛盾,并跟踪掌握矛盾化解后的情况

  三、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五、活动安排及措施

  第一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学生矛盾大排查

  1、召开动员大会,学习活动方案。全体师生要明确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在于:通过排查化解矛盾,消除学生中的安全隐患,为师生创造安宁、祥和的学习、工作环境,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需要。每位学生要摒弃一点小矛盾不必向老师反映的想法,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的反映同学中存在的矛盾纠纷。

  2、12月6日(星期一班团课)各班组织学生再次动员,在全体学生中开展自查与互查,要求每位学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表》。表中可反映本人与他人之间的矛盾,其他学生之间存在的矛盾,也可反映学生中拉帮结派、以大欺小、携带刀具、与校外闲杂人员来往密切、抽烟酗酒等违纪的人和事。填表时可以记名也可以不记名。

  3、班主任、科任教师到班走访调查学生,通过座谈、聊天、上门家访,与家长联系等形式了解学生的交友范围、思想动态和行为习惯,掌握学生中存在的矛盾纠纷。

  4、排查过程中,根据矛盾的大小及存在的隐患程度,自下而上圈定不同层次的对象。12月9日各班将排查的矛盾分类统计报专业部(年级组)汇总,12月10日上交到学工处。

  第二阶段(12月11日——12月23日)学生矛盾大化解

  1、分类分层化解矛盾。班内的一般矛盾在班内化解,班主任和到班的科任教师负责。班际、部际矛盾由专业部、学工处协调化解,专业部、学工处安排化解责任人。学生与校外人员的矛盾、拉帮结派、携带刀具等交学校领导化解处理。每一个矛盾都要安排具体的责任人。

  2、化解方法。

  ①通过集中教育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用身边的典型个案加以强化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②学校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③学生交叉监管:通过家庭邻近的学生或平时比较要好的同学,劝告该对象不要与他人同流合污,不违法违纪,懂得自我保护。

  ④组织矛盾双方沟通交流,将心中的疙瘩彻底解开,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并要求矛盾双方写出保证书,责任教师在保证书上签字。

  ⑤根据矛盾的大小,情节严重程度,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化解或者将矛盾化解后向家长通报情况。

  3、各类矛盾化解后,以部为单位于12月20日前报学工处备案。

  第三阶段(12月23日——12月31日)矛盾排查化解总结

  1、梳理登记学生矛盾排查化解情况

  2、总结学生矛盾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的经验教训

  3、在活动中能正确面对矛盾、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的学生给予公开表扬;对在活动中工作落实的班级、专业部给予表彰。

  六、全体教职工分工

  1、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分配到班,加强组织协调。(见一览表)

  2、科任教师由专业部负责分配到班。(12月6日上午)

  3、未担任教学任务的教职工,负责10级招生联系对象的排查化解工作。

  七、活动要求

  1、全体师生要站在对教育事业、学校安全稳定负责任的高度,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各部各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学生形成有了苦楚愿意找老师诉说的良好心态。力求矛盾排查不漏一个,矛盾化解不留隐患。

  3、对自觉主动说明情况,化解矛盾的学生不予追究。在矛盾排查化解活动中,躲避、搪塞、排斥矛盾化解的学生,学校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全体教职工要做好教育化解过程记录,按要求上交相关资料。

  八、建立学生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

  1、本次学生矛盾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将延伸到学期结束。今后,学生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要做到常态化。

  2、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各班要定期(班团课)排查学生矛盾,同时要选配好安全员,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3、全体教职工要强化安全责任,发现学生中的矛盾要及时教育化解,及时向班主任通报。

  4、将学生矛盾纠纷处理与文明班级考核挂钩,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实在处理不了的送专业部(年级组)处理,最后送学工处。学工处会同班主任一起展开调查,及时与家长取得沟通,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矛盾纠纷,拿出处理意见送交校领导班子审议。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提高工作效率,并在发现问题后进行举一反三,及时对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警示,全方位连动,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和其它安全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开展好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活动,根据市委《关于启动市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活动民生服务周的通知》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民生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社区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去走访、家访,深入了解群众疾苦,认真倾听群众呼声,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办理一批好事实事、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疏导群众情绪,化解各种矛盾,让组织与群众心系心,党员与群众心连心,党员与党员心贴心,达到干部在活动中受教育、基层组织建设活动中上水平、群众在活动中得实惠的真正目的。

  二、活动时间

  3月25日—4月20日

  三、活动地点

  社区干部深入居民家中,查民情,解民忧。

  四、活动内容

  1、对照干部大走访、大夜访和再回访中梳理的问题,逐项检查,对已经兑现完成的,要进行巩固。对尚未完成的,要充分利用服务周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活动周期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并确保在10月中旬前兑现完成。

  2、结合“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深入居民群众,切实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所求。与辖区单位联系,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每名干部每人至少要联系一名贫因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一件。走访联系群众五名以上。在走访中,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掌握群众的愿望,并做好详细记录。

  3、社区干部要深入到上访户家中,通过知心交友,谈心活动,了解造成各种上访事件的症结所在,并和他们讲政策、析原因,全面掌握情况,认真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积极主动地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面接到的信访问题,要立足“事要解决”、“案结事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对能当场给予答复和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作出限时办理承诺。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工作要求

  干部在走访中要认真填写民情联系卡,并在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民情联系卡联同意见建议汇总台帐。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xx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持续稳定,按照府谷县综治委《关于印发府谷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府综治委发〔20xx〕4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从5月21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部署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思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谁主管、谁负责,归口调处;

  3.预防为先,综合施策,多元化解;

  4.依法处置,有效管控,确保稳定。

  三、工作目标

  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复杂纠纷不出县,确保不发生重大民转刑命案、个人极端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村包村领导、派出所、司法所、学区、团委、妇联、民政办、信访办、扶贫办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制定工作方案。镇综治办会同维稳、信访、派出所、司法所、学区等部门,紧密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就本村开展专项行动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2.全面摸底排查。各村、各有关单位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要逐村、逐单位、逐户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集中排查,全面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对矛盾纠纷多发的地区、行业和领域,特别是涉及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经济债务、征地拆迁、非法集资、涉军维权、交通事故、劳资关系、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要加大排查梳理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隐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及时了解基层社会动态,掌握我镇特殊人群,特别是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人员及性格偏执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近期动态,确保矛盾纠纷及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

  3.建立工作台账。对本次开展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实行登记建档、销号制度,对所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和不稳定隐患,逐件逐人登记编号、建立台账,列出详细清单,分类动态管理,做到矛盾纠纷自排查、受理、登记、交办、承办、办结到销号各环节有机衔接,确保每件责任可溯。

  (二)重点攻坚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1.认真分析研判。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日报告、周研判周交办工作制度,各村每日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上报镇综治办;镇党委将每周进行集中分析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调处原则,依据研判情况进行分类归口交办。各综治委成员单位,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矛盾纠纷也要严格落实日排查、周研判制度。

  2.制定化解方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能及时化解的立即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由各责任主体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实包抓领导和具体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化解措施和时限。对疑难复杂纠纷、特殊重点人员,要实行领导包案,一案一策,一个班子,一包到底,确保矛盾问题解决、隐患消除,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拖延。

  3.扎实有效化解。要坚持从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镇各分管领导、包村领导、驻村干部要进一步落实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关爱、监管及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要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中心、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综治组织优势,各村要积极组织网格员、村民小组组长、中心户长等进村入户,广泛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及时调处矛盾纠纷。要积极引导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及化解工作,大力推进基层综治维稳中心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站)建设,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者引入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队伍,加强对特殊人群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高社会矛盾化解效果,切实防范和管控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4.落实稳控措施。对容易激化升级或者涉及面广的重大矛盾纠纷,各责任主体要提前制定管控预案,严格落实包抓责任和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个人极端案(事)件、规模性赴省进京聚集上访、越级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查漏补缺。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进行回头看,对我镇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不断巩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成果。

  2.检查验收。由我镇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细致、化解及时、稳控有力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摸排工作不细致发生遗漏或化解、稳控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8

  行业矛盾纠纷是当前我局综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之一,为强化行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健全组织网络

  要建立矛盾纠纷行政调处为主、行业调解为补充的大调处机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

  二、强化排查调处

  1、行业排查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2、排查方式分为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日常排查是结合日常工作,随时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重点排查是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和敏感期,集中力量开展排查。

  3、矛盾纠纷化解后,应及时销帐,并及时书面上报办理情况。

  三、规范报送登记

  1、各单位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送制度,每月底以前将排查调处情况汇总后填写“行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报局综治办。

  2、每季度末提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报告,通过梳理一个季度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总体情况,分析矛盾纠纷特点、趋势及对策。

  3、对可能引起群体性和群众性械斗的矛盾纠纷要随时报告。

  四、明确责任主体

  1、人秘股负责排查局系统干部职工内部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2、财会股负责排查局系统干部职工财经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3、拆迁办负责排查城镇房屋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

  4、物管办负责排查小区物业管理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5、发证办负责排查房屋产权登记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纠纷。

  6、交易所负责排查房屋交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7、房管股负责排查房地产开发预售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8、廉租办负责排查廉租房建设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9、租赁办负责排查房屋出租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10、测量队负责排查房屋面积测量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11、房屋建筑安装公司负责排查公司内部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12、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排查公司内部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贴近生活、深入群众、弘扬主旋律的要求,进一步大张旗鼓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使“平安”建设深入人心,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积极参与的局面,努力在全乡营造建设“平安”、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月领导小组,由分管政法的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司法所长任副组长,司法所成员、各村治保主任为成员。认真组织召开治保调解主任会议,组织开展义务治安巡逻,组织各村上出宣传简报,配合开展好入户走访活动。

  三、活动内容

  1、继续深入宣传“平安”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以及乡党委、政府建设“平安”的坚强决心。

  2、继续大力宣传各系统的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明显成效,推动平安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3、继续大力宣传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恪尽职守、保一方平安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度和支持率。

  4、继续深入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不断提高公民遵纪守法、群防群治、依法办事、见义勇为的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职责任务

  1、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入户走访活动。从3月5日开始,组织综治维稳人员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

  2、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政法宣传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农村治安重点地区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全面加强政治宣传工作。

  3、多措并举,不断拓宽综治宣传渠道。一是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载体,通过简报、墙报、专栏、标语、横幅等形式加大深化“平安”建设的宣传力度。二是认真组织广大中小学生通过书写门板报、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平安校园”创建。

  五、工作要求

  1、各村、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要加强领导、督查和协调,及时掌握动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将这次活动纳入村年终考评范围,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消极应付、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10

  边界地区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化解边界矛盾纠纷,是时代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6月27日省司法厅联合省司法厅在省市召开了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第一届年会。为贯彻落实此次年会和两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努力创建平安和谐边界的意见》文件神,全面推进我市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边界地区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目标,明确相关任务。通过建立健全地方党政领导,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边界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积极预防、快速调处等各种行之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边界矛盾纠纷的发生,把边界地区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边界、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巩固完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对现有的边界联防联调组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分析。凡未建立或虽然已建立但工作不正常的,要主动与毗邻单位沟通,尽快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三级联防联调组织网络,尤其要抓好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联防联调组织建设。

  1.接边县(市、区)建立联防联调工作委员会。重点研究、部署和推动联防联调工作的全面展开,协调和协助调处跨界纠纷。

  2.接边乡镇(街道)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主任轮值制度,具体负责跨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和调委会的日常工作,并管理、指导村居(社区)联防联调组织开展工作。

  3.村居(社区)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村(社区)调解小组。主要是及时化解纠纷和隐患,随时沟通双边情况,向上一级联防联调组织移交案件、汇报工作。

  (二)建立健全联防联调工作机制。边界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健全综合配套、运转协调的联防联调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联防联调组织的作用和效能。

  1.建立健全边界矛盾纠纷联合排查机制。定期研究、分析边界地区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区域的矛盾纠纷,加强联合排查,村居(社区)每半月排查一次,乡镇(街道)每月排查一次,县(市区)每季度排查一次,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双边做到同部署、同调度、同开展、同预警。

  2.建立健全边界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通过搭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平台,建立对接机制,对联合调处边界矛盾纠纷实行相对统一的调度和管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联动调处活动,落实长效机制,在接边部位真正做到调处一批,防范一片。针对传统节日和民族节日、农忙时节等敏感时段共同进行重点防控,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3.建立健全边界联防联调工作联谊交流机制。边界地区双方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要签订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书,毗邻的基层乡镇、村要签订睦邻友好公约。边界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要通过建立年会、联谊会议制度等途径,定期召开会议或相互走访,加强沟通,交流感情,促进协作,增强团结。

  4.建立健全双边信息资源联网共享机制。要通过建立QQ群、视频对接交流系统、互送信息简报等方式,实现接边地区矛盾纠纷信息联网共享,确保双边联防联调工作“联得紧,推得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把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大组织协调、经费保障和工作支持力度。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工作保障到位。

  (二)全面推进。各县(市、区)要积极主动与毗邻单位对接联络,建立相应对接联防联调组织,稳妥开展边界联防联调工作。无省界的其他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边界联防联调的做法和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主动部署开展跨市、县(市、区)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各县(市、区)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三级联防联调组织机构网络,并于10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市局基层科。各县(市、区)要每季度综合上报跨省、市、县边界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联合调处情况以及调解的各类纠纷案例,每半年上报工作小结,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

  (三)督查考核。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边界联防联调工作的督查考核,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奖惩措施,把解决边界矛盾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工作情况和实际效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级和奖惩等紧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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