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龙岗区龙园大观幼儿园中、大班插班须知

时间:2020-12-29 11:13:18 幼儿 我要投稿

2021年春季龙岗区龙园大观幼儿园中、大班插班须知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园大观幼儿园创建于2019年9月,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新梅路,坐落于朗泓龙园大观小区,是一所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2021年春季龙岗区龙园大观幼儿园中、大班插班须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2021年春季龙岗区龙园大观幼儿园中、大班插班须知

  龙岗区龙园大观幼儿园2021年春季招收中、大班插班生通知

  考虑到龙园大观小区业主和小区租户的实际需要,我园将在原有中、大班原有班级基础上增加少量学位,以满足小区内幼儿入园的需求。本园2021年春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线上填报报名:

  点击蓝色字体在线填写《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园大观幼儿园2021年春季招生线上报名信息采集表》。

  注: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下载表格报名:

  用手机扫码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家长确认信息并签名。核对资料当天请携带信息采集表一起审核。

  注:新生报名资料切勿重复提交,信息填写必须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录取。

  核验材料

  1、提交资料的时间:

  1月6日9:00—11:30,14:30—15:30。

  2、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手写签字纸质表格,非电子档。

  2、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

  3、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父母、孩子三人的户口本个人页加主页)、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注: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学位锁定政策。自2020年秋季起,龙岗区范围内小区配套公办园全部实行学位锁定制度。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孩子被公办园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班”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大班毕业。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园。

  (五)关于居住材料的具体说明

  1、房屋租赁凭证: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20年的6月13日至9月30日(自2021年秋季起,非深户籍申请人租期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租住在商品房中的,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

  2、特殊住房的相关材料参照小一学位申请相关规定执行。

  3、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请使用电脑登陆市公安局网站,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确认本人登记在公办园招生范围内居住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申请孩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0年6月13日前(自2021年秋季起,深圳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5月15日前,非深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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