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读书笔记

时间:2022-06-09 20:09:47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笔记吧。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乌合之众》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1

  这本书很短,是一百年前的书,应该属于启蒙运动的读物,西方的文艺复兴运动和启蒙运动都是伴随着两次技术革命而起的,正因为西方的现代化比中国起步早几百年,中国改革开放后才逐步赶上,但是2个世界的差距还是很大的,尤其是理念上。

  乌合之众多引用法国大革命的时间,当然提到了拿破仑和巴士底狱事件。乌合之众说的是集体无意识,民众是盲从的,野蛮的,不理性的。当然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有社会认同的倾向,会迷失自我。

  虽然我看这本书一知半解,但是也看完了。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2

  人作为社会性生物,注定是没有办法脱离社会独立生存的,个人的力量渺小需要依靠群体力量,对于个体来说,最好的策略取决于种群的大多数成员在做什么,这样一来难免身处各种大大小小和性质不同群体。

  难道就无可避免的成为乌合之众吗?怎么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独立的思考?《乌合之众》系统的分析了群体的特征,但是以上两个问题的答案并不在这本书里,需要读者自己深入思考并从其他地方寻找答案。但我相信看完这本书后人们的想法和生活不会发生什么改变,仍旧会是各种群体中的一员,尤其是在网络世界中,看到不同意见时还是会立刻站队维护自己所在群体,在这一点上我是持悲观态度的。普遍认为艺术家是最具有个性和独立精神的,但是纵观艺术史,看到的也是各种群体:古典主义,立体主义,野兽派,抽象表现主义……同一个群体中的人接受即成的思想这方面与《乌合之众》所描述的并无二致。对此,木心说“艺术,一入主义便不足观”,杜尚给予抵抗的方式是:沉默,缓慢,独处。而他二人得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了自己思想上的独立。

  另一方面,由于时代久远,现在再看这本书描述的部分内容,更像是一本记录当时社会和思想状况的历史调查报告,与我们所处的社会相去甚远。例如勒庞在第三卷讨论异质性群体的时候谈到了种族,但是这里他混淆了种族和民族(此处民族不是指一个国家内的民族,而是以国家为单位的民族主义)的概念,此书写于1895年,彼时民族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刚刚兴起,还没有形成准确的定义和概念,我们现在谈到的种族主要指不同人种。随着网络信息时代形成的全球一体化,现在即使是不同国家的民族其在群体行为上也越发趋于相同,不再表现出勒庞所说的那种异质性特点。

  对于这个网络时代群体的特点,看理想公众号最近的一篇文章《我们的悲欢不相通,我们的趣味也不再相通》很能说明问题,当中有一段描述:

  “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打破了时空限制。即便是社恐,也很容易在网上找到与自己爱好相似、观念一致的人。社交媒体,又为群体互动提供了形态各异的载体。

  可是,当我们舒适地使用社交媒体,浏览资讯软件时,却不可避免地进入一个「回声室」:在「我的互联网」上,我看到的观点,皆是自己观点的回声,并认为整个世界就是这样。

  这无疑将导致:一方面,信息来源愈发闭塞;另一方面,则是鄙视链的出现。

  精准的兴趣匹配之下,人们更习惯于抱团取暖。各类社交媒体,逐渐形成自己的语言特性和气质。人们会普遍认为:虎扑=直男,豆瓣=废青,抖音爱好者又自然看不上快手……

  假如有一天,我们想跳出自己的圈子,了解其他群体也没那么容易:我们必须强迫自己理解并认同他们的说话方式、价值观和审美。而这又很容易造成不适感,致使我们退却并转而回到原来的圈层内。”

  最后怎么利用本书的知识,是把它当做王权之术控制他人,还是说要避免在群体中失智,做一个独立思考的人这就见仁见智了。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3

  从众。某种程度上也是个体的理性选择。当一个个体跟随集体行动时,面对未知的风险,生存概率是很大的。比如一群人沿着一个方向走,即便有可能遇到危险,但合作抵御的能力也很大。而一个人孤独的探索,更多的成了第一个吃蟑螂而不是吃螃蟹的人。正因为从众,因为抱团,才成就了今天的人类。

  为什么群众容易被感情,图像而不是抽象的逻辑所唤醒?因为抽象的逻辑很大程度是学问专业化,知识化后才逐渐形成的,感情,图像在早期人类的判断中更加重要,也许也更加可靠。即便在现代,也许符合人类最质朴感情的事物和选择,在根本上是最符合人类长远整体利益的,比计算来得有效。

  群众喜欢强者,服从强者,因为面对一个混沌的未来时,做选择是很痛苦的,自己强迫自己更加痛苦。强者也许在群众心目中起到的作用是,作引路灯,跟着一个人走比自己走有安全感。第二,有个人强迫自己,比自己强迫自己来的舒服。

  人是需要组织的。社会厌恶无组织,无秩序。人类社会偏向于喜欢低熵环境,然而这是很耗能量的,也许一种秩序是外在的,如同胶合板,把木头原有的秩序打破,再用胶水粘起,容易造型。但它的稳固性不如天生的木纹机理。胶水失效,就是一盘散沙。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4

  不厚的一本书却因为可能是因为是外文翻译过来的原因,读起来生涩难懂,论述的道理性很强,说教的成分很大。而我本人,更喜欢看故事类情节的书。

  一旦把一本书定义为生涩难懂,读起来的效果,心情那是可想而知的。但好在自己最近用kindle读书的最大好处便是,读的速度很快,难懂的,晦涩的一概而略。哈哈,这不得不说,这是我阅读上的一大进步。

  不得不说,电子书和纸质书是有绝对差别的,电子书给了我们更快的阅读速度,然而,更多的时候更像浑沦吞枣,时而不知味,更多的只是增加了自己对一本书浅入的了解和增加自己谈资。但我不后悔自己花了接近一千大洋买下了kindle,不得不说,自从买了kindle,更爱看书了,尤其是火车上,等车的时候,比一遍遍无聊的刷手机要好上上千倍。

  乌合之众,本书的中心思想,没有比这个词更适合了。一群人凑在一起,拉低了整体智商,犹如一群乌合之众。虽然我对书中的某些观点持保留态度。但书中过激的言辞还是有点道理的。尤其是讲到信仰那里,一个人的信仰,一群人的信仰,一个领导如何能够领导一群人,和信仰是绝对密不可分的。群体,可以让个人意识淡化,作出忘我(更高大,或更卑鄙)的事。思想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它可以超脱一切而存在。在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是没有思想的,或者说,少数人的思想就可以控制大多数人的思想。不同思想的人做出不同的事情。任何一件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当事人那里都可以找到思想的源头。做与不做,如何做,是完全由思想决定的。领导,之所以能成为领导想必必有过人之处。偏执,坚持,忘我,让他们成为领导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一群乌合之众也的确需要一个领导。

  呵呵,这是本人这学期的最后一本中文小说。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5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

  《乌合之众》,本书的中心思想,没有比这个词更适合了。

  一群人凑在一起,拉低了整体智商,犹如一群《乌合之众》。虽然我对书中的某些观点持保留态度。但书中过激的言辞还是有点道理的。尤其是讲到信仰那里,一个人的信仰,一群人的信仰,一个领导如何能够领导一群人,和信仰是绝对密不可分的。群体,可以让个人意识淡化,做出忘我的事。思想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它可以超脱一切而存在。

  在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是没有思想的,或者说,少数人的思想就可以控制大多数人的思想。不同思想的人做出不同的事情。任何一件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当事人那里都可以找到思想的源头。做与不做,如何做,是完全由思想决定的。领导,之所以能成为领导想必必有过人之处。偏执,坚持,忘我,让他们成为领导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6

  一、读书的“整体观”

  脱书谈书,有时难免流于流水账。

  但是我以为,这是掌握一部作品的很有效的一个方法。

  至少对于我目前的状态而言,这是一句实话,也是一句无奈之肺腑之言。

  原因很简单,我没有办法记住书中的很多细节。有时候,读完一本书,留在心中的仅仅是一个观念,甚至只是一个概念、一种感觉。

  这和我的学养不足很有关系。

  但是这也有好处,有的时候,脱开细节,方成其本质。

  本质是什么,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现在的一般做法有本质主义,也有非本质主义的。而介入问题的研究,有的时候需要的是非本质主义的`精神。即,把本质当作灰箱,着手研究具体问题。

  这里可以先提一句,我比较认同所谓“结构主义”的思路和“解构主义”的思路。

  二、乌合之众与社会心理学

  有一个词,叫“群氓”,这里不取其极端化的意义,而仅取其“群众”的释义。

  个人第一次面对“群氓”这个词的时候,从中读出了精英论的论调。的确,有的时候,不得不承认,笔者带有一种把自我与大众区隔开来的精英式的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但谁能保证自己不是在五十步笑百步呢。

  群氓与精英,看似是对立的两个方面,实际是一体两面的。

  精英论,在我的语汇体系中,第一次拿出来用,是在交大读本科的时候,讨论治理者的构成问题的时候被拿来使用的。

  即,国家究竟是应当交给精英来治理,还是应当交给大众。目前的一个比较通行的解决办法是“代议制民主”。

  说完我探讨“群氓”的来由,下面开始说一说个人对于社会心理学的认识。

  社会心理学和人格心理学在心理学领域是成对出现的一组概念。

  人格心理学研究的是一定社会情境下的人格稳定性;而社会心理学大体研究的是特定人格特质下的人在社会情境中的反应机制。

  看起来,像是逻辑上的一个嵌套结构。

  所以,很多时候,个人认为,单单研究一者,容易失之偏颇。当然这里涉及到【科学哲学】的问题,老马会在阅读一定资料的基础上,为大家分享我的心得的。

  以上论述了社会心理学和人格心理学的关系问题。

  说到社会心理学,不得不提到社会。

  勒庞这里的“社会”,还是比较中观意义上的了。

  这也是许多人读了《乌合之众》之后对作者勒庞抱有微词的一个源头。囿于勒庞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一些结论在某些人看来会有些失之偏颇。好比当下的人评价马克思一样,也要有所辩证地看待。实际上,马克思本人,就十分反对静态地看待问题。

  勒庞对群体的洞察是:群体会使人趋于愚昧。

  当然,这只是我很粗浅的一个概括。接下来对书籍的详细解读,将和大家一起看看,勒庞是如何将这个论点逐步展开的。

  笔者打算考察出勒庞书写这本书时的草蛇灰线,再作辩证看待。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7

  群体虽然智力低下,但有时会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巴黎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九月惨案”,一群店主、泥瓦匠等普通市民聚集在一起,在爱国主义的鼓动下,在巴黎城内展开了大屠杀,在无意识的狂热氛围中,这些市民丧失了理性,认为自己的屠杀不是犯罪,而是在履行光荣的爱国主义任务,甚至在杀人后还前往政务要求请赏。但杀人的同时这个群体又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比如在凌迟犯人时,他们非常绅士地遵循了女士优先原则,把最好的观看座位让给女士。这种道德和罪恶一样,都来源于群体极端而偏执的情感,并且都是无意识的。

  而这种“高尚”的道德也在其他领域有所体现。

  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辩护的律师遭到百姓的指责与谩骂,在震惊韩国的“n号房”案件中尤其明显,伴随着市民的无数抗议电话与对律所官网的攻击,没有律师愿意为主犯赵博士辩护。因为很多市民并不了解法律,只知道你身为律师“为恶人说话”,那么你也是“帮凶”。主犯赵周斌的确罪大恶极,所犯罪行也没有任何洗白的余地。而辩护并非洗白,另一方面也是在捍卫司法尊严与公正。如今不再是那个存在“陶片放逐法”的年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有律师也是不能逃离应有的制裁。掩藏在欢呼与正义的氛围下,皆是腐烂与臭味。这不是那些人性的电影,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司法溃烂成这样,就是他们所说的“正义”吗?

  本书虽然没有进行科学研究全凭经验总结,但是精准描述了群体社会种种问题因此极具现实意义。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们,在这个群体汹涌的时代,我们要时时警惕,不断反思,保持清醒,理性思考。跟风没有错,错在于盲目跟风。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8

  上一篇《百年孤独》读完之后,看了马尔克斯呼吁国际关注拉丁美洲的历史遭遇的演讲,又想起了一个话题——民族的禀性,记得之前曾在哪里看到过《乌合之众》里有对民族禀性的概括,于是便翻开了这本书。

  古斯塔夫·勒庞早年在巴黎学医,后来周游欧洲、非洲和亚洲,进行了丰富的人类学和考古学研究,19世纪末他开始潜心研究心理学,开垦了群体心理学研究的处女地。《乌合之众》便是勒庞在这一领域的经典著作,与阿尔弗雷德·阿德勒的《自卑与超越》齐名,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

  法语原著书名《Psychologie des foules》,意思是群体心理学,英文版被译为《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还加上了一个有点文学气息的书名《The Crowd》。Crowd这个英文单词,是人群的意思,从词根上Crow具有乌鸦或者欢呼雀跃等意思,乌鸦喜爱腐食、散乱无序。或许冯克利先生是出于此衷考虑,将中文版书名译为《乌合之众》,这个略带贬义的翻译应该是从英文版的Crowd衍生而来,而勒庞在书中对群体的心理、意见与信念、分类及特征的分析是客观、中性的。群体是否乌合,大概取决于时代背景和召唤他们的领袖具备什么样的精神。

  现在距离这本书形成的时间已经有100多年,里面有非常精彩的论断和分析,有些观点也能看出勒庞的民族、精英主义痕迹,如何解决这些论断中的问题不是这本书讨论的范畴,它的价值是提出问题。在20世纪初,这本书曾是不少政界领袖追崇的书籍,可能他们从中汲取了洞察并掌控群体的技巧,这些人物中有霸气而不体面的阿道夫,他便是掌握了日耳曼民族的禀性。时至今日,这本书依然对商业传媒、金融、社会心理学影响深远,于个人而言,能够对群体心理有一定认识,开开眼界足矣。

  经过法国大革命的洗礼,19世纪中后期工业革命也推进着法国民众向新文明探索的步伐,勒庞逐渐体会到群体在文明演进过程中的重要性。于是,他以承认事实的口吻断言——群体时代的到来。

  “当我们悠久的信仰崩塌消亡之时,当古老的社会柱石一根又一根倾倒之时,群体的势力便成为唯一无可匹敌的力量,而且它的声势还会不断壮大。”

  20-21世纪,科技、军事、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社交网络让群体这个有机体多了一种虚拟化的存在方式,商业文化的相互渗透也对民族性格和秉性带来了不起眼但又不可否认的变化。如果勒庞还活着,研究群体心理学的课题会让他感到更有兴趣和挑战,他所阐述的群体最稳定的世代遗传的思维结构,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群体心理、意见和信念,一系列的演进,会随着信息化的迅猛发展而逐渐加快。

  书中有三段印象最深刻的,分别是讲述群体想象力的例子、苏伊士运河修建过程中德·雷赛布的意志力、民族的生命循环过程。

  1)群体的想象力——“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

  这里勒庞引用了当时欧洲流感在巴黎造成死亡人数的例子,群体想象力并没有因为几年累计5000人而有任何影响,但是如果一天之内发生500人或者埃菲尔铁塔轰然倒塌,会对群众想象力的影响整整持续一周。群体这个有机物的神经系统比个体要迟钝得多,没有足够强烈的刺激,是不会有所反馈的。现在商业文明也是如此,搜索引擎、信息流等互联网应用,已经将民众接受信息和意见的层级扁平化,推广一款新产品要在群体中产生强烈的共鸣,是需要下点功夫的。传统的重复修辞等手法在广告传媒上不会失效,但新鲜事物要激发群体的想象力会更难。特斯拉为了让用户群体对其科技属性有深刻的认同,将一个坐着橡皮人的汽车推送到了外太空,其实人们并不关心这个车子现在到哪了、什么时候到火星,但是这个营销活动是前所未有的,完全可以征服众多粉丝的想象力。一提起Tesla,就有一辆红色的跑车带着人类往火星穿越,多么奇幻而又值得遐想和记忆!

  2)意志力——“那些能够持续保持意志力的人,尽管不那么光彩夺目,其影响力却要大得多。”

  为了强调强大而持久的意志对群体的作用,勒庞提供了一个例证——德·雷赛布和苏伊士运河,一个把世界分成东西两半的人。面对一切反对意见、与他作对的所有联盟,德·雷赛布经历过失望和失败,但都没能让他放弃修建苏伊士运河的信念。他追忆英国如何打击他、法国和埃及如何迟疑不决、工程初期法国领事馆如何首当其冲反对他,甚至有人试图拒绝供应饮水……千难万阻都没有征服他的信念,最终他被载入史册,为人类文明留下了光彩的一笔。在一个民族文明演进的历程中,群体是无意识的存在,像离离原上草一样分散和荒芜,而领袖则是文明的火种,肩负理想薪火传承的使命,终将点燃燎原之势。这个过程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唯有持久的意志力才能胜任,中华文明史不乏这样的伟人。

  3)民族的生命循环——“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从野蛮状态发展到文明状态,然后,当这个理想失去优势时,走向衰落和死亡,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循环过程。”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莫过于结尾,对民族的形成和生命周期分析得十分严谨。勒庞将一个民族的开端概括为遗传稳固、摆脱野蛮和追求理想的过程,他认为这个理想具有什么性质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足以让一个种族中的每个人在感情和思想上形成完全的统一。

  “在这个阶段,一种包含着各种制度、信念和艺术的新文明便诞生了。这个种族在追求自己理想的过程中,会逐渐得到某些它建立丰功伟业所不可缺少的素质。无需怀疑,它有时仍然是乌合之众,但是在它变幻不定的特征背后,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即一个种族的禀性,它决定着一个民族在狭小的范围内的变化,支配着机遇的作用。”

  法国的群体看重平等,英国的群体看重自由,拉丁民族的群体或明或暗地倾向于集权,日耳曼民族崇尚力量和彻底性,大和民族崇尚集体本位主义,战斗民族深沉内敛也爱动手。地理文化论或许能解释一个民族性格形成的客观因素,群体以及领袖在此基础上制造的历史重大事件也会对一个种族的性格和精神带来深远的影响,主体和客体在历史的时空中不断地迭代演进,种族的文明也在螺旋上升的轨迹中不断谱写着新的篇章。

  “随着古老理想的丧失,这个种族的才华也完全消失了。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而回到了自己的原始状态——即一群乌合之众。它既缺乏统一性,也没有未来,只有乌合之众那些一时的特性。它的文明现在已经失去了稳定性,只能随波逐流。民众就是至上的权力,野蛮风气盛行。文明也许仍然华丽,因为久远的历史赋予它的外表尚存,其实它已成了一座岌岌可危的大厦,它没有任何支撑,下次风暴一来,它便会立即倾覆。”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9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

  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10

  群体的一般特征。

  (一)群体是个活的生物

  许多人凑在一起,就叫群体。不管他们是谁,不管他们是干什么的,也不管他们因为什么凑在一起,只要他们凑在一起,就是一个群体。或许我们会认为,虽然这些人是一个群体,但他们之中每一个人仍然是独立的,与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没什么区别。

  但是现代心理学可不这么认为。在现代心理学看来,群体一旦形成,就立即有了一种群体的特点,这种特点与其中的任何一个人的特点都不相同,却和每一个群体的特点没什么区别。所有的群体都是一样的,群体就像是一个活的生物,它有自己的感情,有自己的思想,这种群体中共同的感情与思想,就是所谓的“群体心理”。 “群体心理”是不可靠的,是暂时的,一旦构成群体的人群四分五散,每个人立即恢复到了自己以前的状态,但在群体之中,他的个性却消失了,不见了,这时候他的思想与感情所表达的与群体的思想感情完全一致。

  有关群体共同的心理状态没有明确的术语可以表述,我们只能称之为组织化的群体,或者叫心理群体。这个组织化的群体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存在,他的行为体现为精神的统一律。

  (二)构成群体的条件

  但是,一些人偶然出现在同一个场合中,这还不足以构成组织化群体的特点,大街上往来穿梭的人群虽然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地点,但是这些人的目标各有不同,构不成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概念。

  真正意义上的群体,是有其前提条件限制的,缺少了这个条件,一群人就称不上是群体。群体中的人有两个共同的特点:首先是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其次是他们的感情与思想都在关注于同一件事。有时候,即使这些人不在同一个场合上,但如果符合这个条件的话,那也可以称之为一个群体。较为典型是的这种激烈感情的促动,比如是大家共同关心的国家大事,一旦太多的人同时考虑这同一个问题,那么这些原本是独立的个人就立即形成了一个群体。

  一个偶然的契机,可以让这些原本散处于四面八方的人同时凑在同一个场所,这时候这群人就立即表现为同一种心理特征,他们的行为再也没什么区别了。所以,有时候三五个人会形成一个群体,而成千上万的人却未必会发生这种心理现象。任何时候一个民族也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个共同的场合——他们的人数太多了——但不管他们在哪里、他们彼此之间的距离有多远,但他们是同一个群体,他们的行为表征没任何区别。

  (三)群体的相同和不同

  心理群体形成之后,就会表现为一种共同的、暂时的、然而又是十分鲜明的普遍特性,除此之外,群体还会表现出一些附带的特性。组成群体的人员不同,那么除了普遍特性相同之外,不同的群体的附带特性不同,而且,群体的精神结构也会有所不同。这样,我们就可以对群体进行一下分类。

  所的群体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不管群体是由什么人组成的,但所有的群体都有着一致性。除此之外,不同的群体还会有不同的附带特点。构成群体的人员不同,其附带的特征也就有所不同。除此之外,不同的群体还会有不同的附带特点。构成群体的人员不同,其附带的特征也就有所不同。所以,我们可以根据群体的普遍特性辨认出群体来,同时又可以根据群体的不同附带特性将他们区别开来。

  (四)群体共性的研究方法

  现在,我们先来看看群体的共同特性。我们就像是自然科学家一样,先将人类分成一个大的族系,找到并描述出所有族系共同拥有的特点,然后再区分出不同族系的个性特点。但是族系研究相对来说简单多了,而群体的心理却几乎无从着手。但是族系研究相对来说简单多了,而群体的心理却几乎无从着手。构成群体的种族不同,群体心理就有所不同。同一种族的构成方式或比例不同,群体心理同样有所不同。刺激群体心理的要素不同,群体心理就有所不同。即使群体承受着同种类型的刺激,但如果刺激的强度不同,群体的心理表现仍然会有所不同。以上诸多因素的变化构成了群体心理研究的困难,但幸好,个体心理学的研究也同样会遭遇到这些困难。

  比如说,只有在小说中,一个人的性格才会一生不变。再比如说,只有环境的完全一致性,才能造成族群性格明显的单一性。诸多权威资料都告诉我们:任何一种精神结构都包含着各种性格的可能性,而环境的突变,却会让这种可能性表现得更为突出。这样,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法国国民公会中那些最残暴的成员竟然都是些平常表现最为温和的人。当环境正常的时候,他们是一些合法的公民或是善良的官员。而当环境突变的时候,他们表现出来的那种邪恶与残暴,就连他们自己都无法相信。等到暴虐过后,他们又都恢复了此前的那种善良与谨小慎微之中去,成为最老实最温顺的民众,拿破仑就是在他们之中找到了最恭谨的臣民的。

  但是我们没办法对群体强弱程度不同的组织做出全面的研究,我们最多能够做到的,只是研究那些成熟的群体——也可以称之为完全组织化阶段的群体。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看清楚群体可以演化成一个什么模样——不管它最终变成什么模样,肯定不会是你所想象的那样一成不变——也只有在这种发达的组织化阶段,种族那些看起来似乎永远也不会发生变化的特征才会体现出来一种新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群体的全部感情和思想就会表现出明确的指向,我们甚至能够看到这期间所有的变化细节。

  同样是在这种特殊条件下,我们前面所提到的“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现象才会体现出其规律性的变化。在群体的心理特征变化中,有一些可能与独立的个人没有任何不同,而另外一些特性却是完全属于群体所特有的,这些特性从未在一个人身上具体体现出来,可是当这个人成为群体中的一员的时候,他的举止表现也就不可思议地体现出了这一特性。这种奇异的特性也只有在群体中才会有,而这正是我们关注的目标。

  (五)群体共同的心理特征

  所有的群体,都具有这样一个共同特征:构成这个群体的人,不管他是谁,不管他们的生活方式有多大区别,不管他的职业是什么,不管他是男是女,也不管他的智商是高还是低,只要他们是一个群体,那么他们就拥有一个共同的心理——集体心理。当他们成为群体中一员的时候,他们的感情、思维和行为与他们单独一个人的时候迥然不同。他们在群体中的思维观念或是感情,在他们单独一个人的时候是绝无可能出现的,即使出现也绝不会形成具体的行动。

  这就是心理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心理群体是一个由异质成分组成的暂时现象。当足够数量的不同个体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就像是诸多的有机质集聚在一起形成的细胞一样,当这些类别成分完全不同的细胞组成一个新的生命个体的时候,这个新生命个体的表现与构成它的细胞组织完全不同。完全不同的个体就会组合成一种全新的存在,这个全新的存在与构成这种存在的每一个个体没任何共同之处。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认为:在形成一个群体的人群中,表现为其构成要素的总和或是它们的平均值——但这个观点完全是错误的,是缺乏统计学上的依据与相关例证的。实际情况是,正像两种化学元素——如酸和碱——产生了化学反应之后形成了一种新物质一样,这种新物质的属性完全不同于使它得以形成的那些元素的基本属性。而群体的表现也正与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人完全不同,没有任何或丝毫的相近之处。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11

  花了几个早上美好时光将这本书读完,一开始读的时候感觉特别震撼,虽然距离作者写下此书的年代已经过去很久,但是还是感觉文章中个各个观点在现在依旧很适用。

  人类是属于群居动物的,当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就成为了一个群里,因为有了这个群体,人们会显得更为从众更为无意识。还印象中小时候和家人一起去看烟花,在去的分叉口中,一个人说烟花在这边,大家跟我走,结果无论是知道还是不知道的路全部都选择了跟他一起走,即使是那些年年来看烟花知道路的人,也是毫无意识的跟着他走了,虽然明知道他带的是一条错路,但是很多人就是单纯盲目的跟着一起走。

  其实,生活中,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明明自己不喜欢一件东西,却还是要让自己符合大众的审美,因为不想自己看起来和别人不一样?明明没有什么事情,可是下班了还是会等大家一起离开,因为不想自己看起来和大众不一样。是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不想成为标新立异的人,我们都不希望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我们都愿意成为大众的一份子,久而久之,当这种成为习惯时,我们也就慢慢的变得无意识与麻木,慢慢的变成了小时候我们看起来都一模一样的大人。

  文章虽说有些观点过去偏激,但是大部分观点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适用的,因为人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无论这个时代这样变化,只要有人,有一个群体,那么总会有群体从众现象,总会有存在这样的从众现象。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12

  我们始终有一种错觉,以为我们的感情源于我们的内心。我们以为自己是理性的——我们的一举一动都有着我们自己的道理。而对于世上的大多数人来说,正义不过数量。

  《乌合之众》这本书,作者从书名开始就已对世人警示:谨慎从众,否则乌合之众便是下场。仔细想想,作者说的很有道理。人这种动物太缺乏安全感了。为了获得认同,愿意抛弃是非,仅为了换取让其倍感安全的归属感。

  事事都有两面性。从众与否亦然。

  人从众,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举例来说,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判断,而并非欣然接受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形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也就是说,当有人牵动的时候,群体很容易被集体带动,这也就引出从众的弊端——“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作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接受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

  人不从众,首先要忍受的便是孤独和孤立,因为你与我们不一样——“数量及正义。”这也是作者痛斥也无奈的一点。作为独立个体的人能能好的将个体文化展现,但人总是向往群体的,而一旦进入群体,个体文化便很容易泯灭。这要求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能力,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形成个体文化的升华,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

  人寰处处有争执,总是纷纭难解,何况是人内心所想要归属,更难抉择。事无绝对,从众的好与不好无人能给出答案。就比如《乌合之众》这本书。人人都说它写的精彩,直至内心,那你是否要从众地看它一看,再拍案叫绝?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13

  本文是《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这本书感觉比较枯燥,核心思想就是人一旦聚集成群,就丧失了个人的智慧,随波逐流了。书虽然枯燥,但对我们平时做投资决策及其他方面,是有警示意义的。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群体心理

  1、群体的一般特征

  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部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叫心理群体。

  心理群体的特征:构成这个群体的人不管是谁,他们变成了一个群体这个事实,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无意识品质占了上风。

  2、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

  (1)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

  群体几乎完全受着无意识动机支配,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

  “群体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异质性群体中间,又会因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是肯定——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会使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在群体中间,傻瓜、低能儿和心怀妒忌的人,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会感觉到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力量。”

  (2)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

  群体通常总是处于一种期待注意的状态中,因此跟容易受人暗示。最初的提示,通过相互传染的过程,会很快进入群体中所有人的头脑,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会立刻变成一个既成事实。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

  (3)群体情绪的夸张与单纯

  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是肯定,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会使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群体会感觉到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力量。

  (4)群体的偏执、专横和保守

  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

  专横和偏执是群体有着明确认识的感情,他们很容易产生这种感情,而且只要有人在他们中间山东起这种情绪,他们随时都会将其付诸实践。群体对强权俯首帖耳,却很少为仁慈心肠所动。

  (5)群体的道德

  私人利益几乎是孤立的个人唯一的行为动机,却很少成为群体的强大动力。

  第二章群体的意见与信念

  1、群体的意见和信念中的因素

  间接因素:它能使群体接受某些信念,并且使其再也难易接受别的信念:种族、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

  直接因素:随着长期性准备工作的延续,它们能够成为实际说服群体的资源:形象、词语和套话、幻觉、经验、理性

  2、群体领袖及其说服的手法

  (1)领袖:聚成群的人会完全丧失自己的意志,本能的转向具备他们所没有的品质的人。

  (2)领袖的动员手段:断言、重复和传染

  断言:一个断言越是简单明了,证据和证明看上去越贫乏,它就越有威力。

  重复:断言需要不断重复,尽可能措辞不变,才会产生真正影响。

  传染:如果一个断言得到了有效的重复,在这种重复中再也不存在异议,此时就会形成所谓的流行意见,强大的传染过程于此启动。

  (3)名望:利用断言、重复和传染进行普及的观念,因环境而获得了巨大的威力,就是所谓的名望。

  第三章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异质性的群体:

  无名称的群体(如街头群体)

  有名称的群体(如陪审团、议会等)

  同质性群体:

  派别(政治派别、宗教派别等)

  身份团体(军人、僧侣、劳工等)

  阶级(中产、农民阶级等)

  群体分析:

  犯罪群体类型群体:容易受到怂恿、轻信、易变,把良好或恶劣的感情加以夸大、表现出某种道德,并且个体在其中感受不到罪恶感,反而具有使命感。

  刑事案件的陪审团:

  找到有影响力的某个人就可以突破整个陪审团,并且陪审团的组成并不影响决策结果,因为群体特性导致了个性的磨灭

  选民群体:

  如何让选民接受,首先候选人应当享有名望(个人名望或财富);

  必须能够迫使选民不经过讨论就接受他;

  而后开始用最离谱的、甚至异想天开的许诺来哄骗选民,投群体所好;

  对于对手则用断言、重复、传染法等中伤(如果对手不会用断言法,而用解释的做法则一定失败),但是注意文字纲领不要过于绝对,而口投纲领则可以夸张得多。

  金句:

  1、“群体心理”是不可靠的,是暂时的,一旦构成群体的人群四分五散,每个人立即恢复到了自己以前的状态,但在群体之中,他的个性却消失了,不见了,这时候他的思想与感情所表达的与群体的思想感情完全一致。

  2、任何一种精神结构都包含着各种性格的可能性,而环境的突变,却会让这种可能性表现得更为突出。

  3、完全不同的个体就会组合成一种全新的存在,这个全新的存在与构成这种存在的每一个个体没任何共同之处。

  4、大凡事情一旦涉入到情感领域,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消失了。

  5、群体只能从事最低级的劳动,而涉及到普遍利益的决定,只能由杰出人士组成的决策中心来作出。

  6、群体的叠加只是愚蠢的叠加,而真正的智慧却被愚蠢的洪流湮没了。任何一个人都比“人民群众”聪明,所以“人民群众”是靠不住的。

  7、单独一个人必须要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上的和道德上的。但是群体则不然,群体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法律,群体就是道德,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的。

  8、激发一个人最原始本能的决定性因素是数量。

  9、传染——感性的、本能的情绪特别容易传染,而理智的、冷静的情绪在群体中起不到丝毫作用。

  10、一个被群体情绪传染的人会感觉到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他的行动完全听凭另一种陌生的力量所主宰。

  11、群体有着自动放大非理性冲动的能力——暗示的作用对于群体中的每一个人都会起到相同的作用。这种作用随着群体的情绪链条的传递,会越来越强大,

  12、群体只接受暗示力量的影响。如果有谁想让群体冷静下来,或是改弦易辙,那就只有使用不同的暗示。除了暗示,群体对一切明确的告诫置若罔闻。

  13、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具有如下四个特点: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第二,是无意识人格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第三,是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一个方向;第四,是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14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学研究》一书的作者对女性群体有一种固执的偏见。

  他在阐述大众心理是如何使人产生群体性幻觉一节中,列举了以下几个真实的例子:

  几位水手在搜寻遇难船只时,发现了他们正在寻找的救生船,并且听到了救生船上遇难者们的呼喊。当他们驶近却发现那不过是几根顺着洋流漂来的树枝。

  耶路撒冷的圣乔治显现在所有十字军士兵面前。

  以及色当一役,数千名参与战争的官兵对究竟是谁指挥了这场著名的战争始终各执一词。

  另外一个故事中,一名受到错误提示的母亲把一名在波尔多遭到杀害的儿童的尸体错认成自己的孩子。

  作者由此得出结论,“产生这种误认的经常是妇女和儿童——既最没主见的人”。

  感谢作者,他完美的演示了个体在社会群体中是如何遭受蒙蔽并由此失去判断力的。

  他用自己的偏见,给这段话加上了一段极为贴切注解:“群体中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15

  老实说,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感到愤怒,我认为勒庞一定是个极端主义者,才会这么绝对的看待一类事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被思辨思维支配,又或者是我的潜意识里一直在遵循中国传统文化中那种中庸之道,认为绝对地认识事物是愚蠢的做法。这世界上有精英群体,也有乌合之众,而我认为自己所接受的教育和在思维上的训练足以让我在某个群体中保持理智,我完全可以头脑清醒地发表自己独特的见解,可转念一想,根据我这些年在各种各样群体中的经历来看,事实好像并不是这样。

  就像我本以为读这本书一定是一次糟糕的体验,但事实证明我开始反思自己,思考一些以前我从未注意过的问题。

  “在群体的心理特征中,有些可能与独处的个人有相同之处,另一些则完全相反,完全为群体所特有,只有在群体当中才见得到。”我开始明白自己的那部分理智也许只有在独处时才能发挥到极致,当我处于群体当中或许会变得有所不同,换句话说,或许大部分时间里我向别人展示的是我的另一个维度。就如勒庞举的例子,众多细胞聚集在一起创造的新生命有着与单个细胞完全不同的特征,酸和碱组合后会形成与原来物质完全不同的新实体,我们在群体当中会不自觉根据当前环境调整自己的想法和行为,它们当中有些愚蠢的成分我们意识不到。对于这种现象我觉得很无奈,我想不出方法来让这种积聚愚蠢的行为停止,只能尽力的保持冷静,向别人展示我理智的一面。因此在大多数时间里,我选择保持沉默,甚至在无意中迎合大多数人的想法,在这个过程中我已经被群体所影响,成为乌合之众中的一员。

  一个具有一定理性思维的人在融入群体之前会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但不可避免的是另一种更强大的心理暗示,这就是群体心理。小到自我,大到国家民族。我们在高中历史中研究民粹主义和精英决策到底哪个更能维持国家的和平稳定,我一直认为群众的力量强大,任何重大历史事件都离不开他们,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有能力参与国家治理。就拿一些西方国家来说,公投的弊端已经非常明显。有一类人,他们不需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他们的行为带来的后果也不会对他们产生过多影响,因此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可以说是毫无责任意识。另一类人以为自己做出了符合逻辑的理性选择,但事实上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被他人或某个组织所影响,做出了与自己的意愿和国家利益不完全相符的选择。在这种几乎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民主的一个相对理想的状态就是决策者反映民众的意愿,但不要完全被群体力量征服,因为群体也并不完全知道他们想要得到什么,这才能使决策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高度。

  即使这样的群体心理不可避免,对于以上两类人,后者也比前者高尚许多。勒庞提到“群体从来不渴望真理”,但群体中的个人渴望真理。他们中的一些人仍然在用智慧的眼光看待问题,提出针砭时弊的见解,不在意自己到底是多数派还是少数派,也不在意自己是不是和什么有权势的人意见相左。有一些人则具有更大的格局,他们不会一味地向群体中的其他人输送自己的价值观,而是希望自己提出的想法能够引起群体中人的思考和讨论,从而将他们的任务做得更好。然而事实往往和想象有很大出入,这些人要么成为默默无闻的独行者,要么被众人批判,被群体驱逐。长此以往,成功只属于个人,人们将群体于乌合之众画上等号,感叹反智主义在低智商社会横行。难道我们就这样什么都不做,只能在乌合之众中做一个蜷缩在角落里的看客吗?

  其实群体为我们带来了很多,但我们要的是改变缺点和更多益处。就拿我个人所经历的来说,辩论赛让我的辩证思维得以发挥,但我的想法难免有偏差,几个人集中在一起深入思考和讨论就能让这个偏差减少很多。这样的事例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可是我们教育环境、学习理念和思维方式不允许它有更多。“人们还是会接受我们的传统教育的种种不利之处,虽然它只制造失去社会地位的人和不满的人,”我们之所以无法换掉教科书和竞赛,是因为我们无法找到,或者难以付诸实践的另一种替代方法来锻炼人的能力,而现存方式对大多数人来说效率低下,或者他们从未想过从中获取有用的知识、能力和道德,只一味的死记硬背,于是就造成了今天这样一种可悲的局面。正如勒庞所说,一个国家给青年人什么教育,就可知道这个国家以后会怎么样,希望有一天真正适合青年学生的素质教育可以大规模施行,我们能在国家和民族这个大群体中充分展现出我们所接受的教育带给我们的好处。也希望我们能从现状中寻找出希望,实现真正的德育和智育。积极进步的国家和民族需要的是智慧的群众,而不是等待听命的群众,哪怕他们改写历史的力量再强大。文字/张钰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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