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重返狼群》有感

时间:2022-07-26 09:30:1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重返狼群》有感(通用29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重返狼群》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1

  狼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在我们普遍的印象中,狼是奸诈、狡猾、狠毒的角色,成语中有关狼的,都是贬义词,例如“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还有很多给小朋友们读的童话故事,也都是以狼为反面角色,于是,狼在我们小的时候,就已经在我们心中奠定了他(原著中全部使用的是拟人的“他”)邪恶的形象。那么,真实的狼是什么样的呢?如果说姜戎的《狼图腾》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真实的“狼性”,那么由李微漪以她真实经历写出的《重返狼群》,则告诉了我们狼的温情。

  牛、马、狗等动物是人类忠实的伙伴,即使是狮子、老虎之类,也可以成为马戏团的角色,但狼却是高傲的,不会被人类驯服。当李微漪将刚出生不久并即将死去的小狼崽带回自己家救活后,也曾担心过,当这只狼长大后会不会在自己睡觉时用他的牙与自己的喉咙来一个亲密接触,可是对这个小生灵的喜爱却超过了这份担忧,于是开始了饲养的历程,并给他取名叫格林。小狼在成长过程中并没显露出所谓的“狼性”,而是像一只淘气的小狗一样可爱、活泼,当然与狗也有区别,比如每次喂食的时候,狗一般是需要等主人把食物送到嘴边,而狼见到食物时,即使知道是要喂给他的,也要去争夺一下,在他意识里,那是他捕获的猎物。但李微漪却并不是简单地要养一只宠物,而是有一个更宏伟的目标:当他长大后,将他放归草原。听起来很简单的想法,为何要使用“宏伟”这个词呢?因为在此之前,从没有人类饲养的狼能够成功返回草原的,而李微漪要实现这个目标。

  李微漪让格林看有关狼的电视片,还用活鸡试探他的反应,最终证明,格林还保存着他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在她家里越来越无法生活了,毕竟城市里是不允许养狼的,于是她将格林带到了草原。格林与藏獒展开斗智斗勇——当然,年龄还小的格林是斗不过体型庞大的藏獒的,但最终“以智取胜”,将一众藏獒耍得不亦乐乎,但最终双方神奇般地成为了“朋友”——传说狼与狗是无法相融的,他们却破解了这一魔咒。当李微漪生病的时候,格林表现出了极明显的担忧,还为主人送来了他捕获的食物——这大概是狼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而事实上狼是极为护食的,在这一刻,李微漪的心被融化了……后来,一人一狼经历了许多危险,比如格林差点被后来出现的一只藏獒撕裂,差点被领地狗咬死,差点被天上的金雕捕食,差点被人类猎杀……她一次又一次地助格林度过险关,名副其实地九死一生!随着格林的长大,很多危险他自己就可以化解了,比如再遇领地狗,他成功地击败了对手;再遇金雕,竟然让金雕吃了亏……但是,人类却始终是格林的最大敌人,李微漪用心地守护着她的格林,不想让他受到一点伤害,而格林也深深地依恋着他的主人,这一人一狼,也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

  李微漪努力培养着格林的狩猎本领,小格林学得也很快。后来当李微漪在草原已经吃光食物的时候,格林打猎后还会分食物给她,那股温情的显露,哪里像传说中的人与狼的对立关系?最终,在李微漪的帮助下,格林找到了他的“组织”,在狼群对他进行了重重考验后,他终于顺利地加入了狼群。她万分不舍,但她知道这是格林真正的归宿。她的男朋友亦风说,在外面有危险,希望她能把格林带回来,养他一辈子,毕竟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事了。而她却说,不对,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就是自由。于是,格林成了世界上第一只被人类放归草原的狼。

  在这本《重返狼群》中,也表达了一些与《狼图腾》相似的观念。很多草场已经开始沙化,面积大量减少,食草动物的数量也同样大不如前,这为放归格林制造了许多麻烦。这样的现象是怎样形成的呢?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项重要的原因,便是草原狼的大量减少。空中鹰为王,草原狼称霸,狼在草原上本来是没有天敌的,但却因为其一身都是宝,便被人类以“除害”为由不断猎杀,人类成了狼的最大天敌。当狼大量减少的时候,腐尸病菌就会开始在草原上漫延,食草动物也开始大量繁殖,草场便会遭到大量破坏,风沙也会更加肆虐,当草不够吃的时候,食草动物同样也会饿死在这逐渐沙化的草地上……作为草原的食物链顶端,狼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可论起自然遭到破坏的源头,人类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啊!

  狼不仅有温情的一面,也起着“草原保护神”的作用,这应当才是狼的真正面目。保护草原狼,也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家园,我想,这才是《重返狼群》真正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2

  当作者“引狼入室”且带着格林在城市里小心翼翼地生活了四个月,在权衡利弊后下定决心将格林带回草原生活。为何?因为格林作为狼的习性和特征已经显现,而且强烈地渴望同伴和向往自由,城市已容不下他。爱子心切的狼妈不愿看到格林终身困在城市的牢笼里,从而选择了争取让格林重返狼群的艰辛之旅。

  再次来到大草原,无疑是正确的,格林的狼性在这里得以释放,得到了更好的成长。在这里,小格林与藏獒斗智斗勇,化敌为友;与作者共闯狼山,患难与共此刻,作者为格林付出的一切不是我们普通人能做到的。究竟需要多大的觉悟才能放弃城市舒适生活来到生活艰苦的大草原?究竟需要多深厚的爱才能做出冒着生命危险也要让格林重返狼群?现在我懂了,她视格林为亲人。可让我惊讶的是,格林也待作者如亲人一般。作者生病了,格林会每天趴在窗前静静陪伴,也不去猎食了。护食的格林将唯一的口粮留给作者,就像懂事的孩子关心自己的妈妈。这些温情的一幕幕划过我脑海,再次让我内心也变得柔软起来。爱是相互的,需要付出,需要灌溉。然而大多数人在感情中都是理所当然地考虑自己能否被人爱,从未想过自己本可以学会去爱,去给予。天下没有谁义务对你好,但你若对他好,他必然能感受到。

  同时,我以往不喜狼的想法也得到了转变。当我们去看待事物时,永远不要戴上有色眼睛,用人云亦云的方法去看待。自古,狼给我们根深蒂固的印象是狡猾、奸诈,甚至出现了“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词语。人人熟知的《狼来了》故事诉说着狼本性坏、残忍及冷漠。可是,狼也有许多我们不曾发现的闪光点:团结、忠诚、感恩、执着和勇敢无畏。格林在逆境中不断向前,积极地活着,无畏地活着。作为一个强者努力活着。但我们人活着,会放不下用自由换来的太多东西,被枷锁束缚,害怕未知,畏缩不前。何时,我们也能像格林一样作为强者无畏地活着呢?

  我一次次地被格林的成长所震撼,被作者与格林的感情所感动,觉得自己也在陪伴着格林成长,看着他从懵懵懂懂的幼崽成长为一匹勇猛的草原狼。每一个故事,总有完结之时,于泪眼中似乎看见格林离开时的情景:格林凝视着月光下曾经的家园,从深雪中拔出一支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若尔盖在一片素白中恢复了寂静,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格林走向了自由,走向了野性,走向了生死未卜。我们相信他会努力地生存,走向强大,直到生命终止。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3

  看李微漪的《重返狼群》是在去贵州夏令营的动车上,我们班的“小书虫”邹萃洁递给我一本书,我随手翻看了几页,便被深深吸引住了。接下来的十多个白天黑夜,我发扬了90年代看琼瑶小说的那股“痴狂”,看完了这本厚厚的书。说实话,读完之后,内心五味杂陈,久久难以平静,一种久违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一种震撼灵魂的东西在内心升腾,人和狼的真情演绎让我顶礼膜拜。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频频回头,难舍难分的情景,是那样让人柔肠寸断,潸然泪下。回想起来,嗓子梗梗的,鼻子酸酸的,眼眶润润的!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撼人肺腑的依恋啊。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九死一生的艰难,一路相伴,不离不弃,相依为命,直到最后的离别。

  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保护着自己的人类狼妈妈。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可它为了照顾人类狼妈,却忍着饥饿,将它猎取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与爱,是狼妈用无私的爱和巨大的牺牲换来的,“人类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让我深深地懂得:爱能改变一切!

  狼,在人们的印象中是凶恶而又残忍的,是一种恩将仇报的冷血动物。可看了《重返狼群》之后,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是有感情的,狼是懂感情的。当李微漪因为肺水肿必须离开草原回成都治疗时,他与亦风两人将格林暂时托付给当地可靠的牧民,两人离开时,依依不舍的格林,跟着车、拼命奔跑。当因大雪封山缺乏食物,他们偷拿格林藏在雪下面的野兔,并将两块压缩饼干埋在原地作为交换,而食肉动物的格林发现食物被拿走了,犹豫片刻,将压缩饼干吃了。

  亦风对李微漪说:“格林再藏食物,一定会背着我们,换个地方藏起来。”但让两人大为惊讶的是,格林再次在雪原上猎到野兔,依然藏在原地。

  泪眼中,我想到一个真实事件:一群人因事故被搁浅在荒岛,人性中的残忍彻底被激活,人吃人拉开序幕……而格林却懂得抚养它长大的狼妈妈也会饥饿,也需要食物才能活下去。

  李微漪在冰面上崴伤了脚,无法行走,格林围着狼妈妈转几圈才离开,却从山背面牵了草原牧童的一匹马,整整走了40分钟,终于将马缰绳递到李微漪的手中;格林知道狼妈妈受伤,从背后用两只前爪帮她助力站起!

  看到这里,我眼泪情不自禁悄悄地流淌下来。

  作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她知道会遇到怎样的狼,但却不知道会遇到怎样的人!在荒无人烟的草原上,在冰天雪地的狼山上,当饥饿和生存环境威胁到生命时,他们希望可以遇到人,但也最怕遇到人。因为他们怕遇到凶残无情的人类猎手。

  当今社会,人们丰衣足食,无忧无虑。可随着社会的进步,信仰却消失殆尽了,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金钱和权利顶礼膜拜。铜臭味让他们丧失了人性。那些人前君子,人后小人,人前冠冕堂皇,人后勾心斗角的人,玩弄一些让人不齿的潜规则,自欺欺人,让我觉得人类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格林和人类狼妈之所以这般深情厚意,是李微漪的真情付出让它感动。

  我想李微漪心内的声音一定是:爱,就是付出;爱,就是尊重;爱,就要给它自由!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和蜕变的人性,我们真的需要反省自己,我们要学会并懂得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尊重感情。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4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只还没睁开眼却已父母惨死、兄妹尽失的小狼。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

  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那裂缝中的阳光终是会铭刻一生吧。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

  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诈,那又如何,它只知道弱者终是要被淘汰的。不论你多么大爱无疆,死了就是死了,没人会管你是不是一心向善,那只是弱者的借口。在狂风黄沙的摧残下,它终于不再稚嫩,不再天真,不再弱小,可以让处处保护它的妈妈微笑地在它身后。

  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狼的爱不轻易付出,一但付出必是掏心掏肺的。有时她或许也会莞尔,如今的它已经回归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族群,有了自己的同伴。但是为什么仍然忘不掉雪地里面,它一步一回头的身影?

  也许你会不屑于这个故事,但我却要感谢它,感谢它告诉了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5

  四年级学生读《重返狼群》有感有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这是什么书?当然就是——《重返狼群》作者李微漪曾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通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

  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在36篇文章中,最惊动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权(第5篇)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第6篇)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第13篇)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第23篇)铮铮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饿......(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6

  因为喜欢动物,我一眼就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了,反复阅读这本书,我收获了许多,也感悟了许多。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作者李微漪根据自己的经历写成的,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作者与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过程中偶然救活的小狼“格林”之间的故事。起初,作者将格林带到城市抚养,为了不让家里人发现格林,作者和格林单独生活在公寓里,一人一狼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作者和格林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但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作者最终意识到格林和城市是格格不入的,城市并不是格林的最后归宿。一番思索后,她把格林带回了若尔盖,为了让格林适应野外的生活,做回真正的狼,她不断地训练格林,让它在故乡的土地上慢慢找回天性,最终回归了狼群。

  在阅读这本书时,我为作者与格林之间有趣的互动感到欣喜,当看到格林在城市的家里咬电线让作者哭笑不得,看到作者惊叹格林竟然学会自己开电视的片段时,我总是忍不住想起以前养过的小狗,有动物陪伴的日子里,仿佛从来都不会孤单。可是分离是那样的紧迫,毕竟对于格林而言,野外是最好的归处。所以作者带着格林回到了若尔盖。在那里,她带着格林练习捕猎,她用温情的文字记录了格林点滴的进步,她带着格林去草原寻找狼群,当她病倒后,格林为她带来了捕获的野兔,她温情写道说:“狼的外表冷酷,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是啊,谁说动物不懂感情呢?人类伤害它们,最终也会被它们伤害,人类善待它们,最终也会像作者一样被善待。在格林受到狼群认可的那一天,作者不舍地催促格林:“格林,快去快去呀”这句话里,饱含了对格林的深情,也饱含着对格林的留恋,还有对格林美好未来的期盼。为了格林,作者选择了放它自由,这是一份多么令人感动的感情!我从这句话,看出了作者与小狼格林中的深深牵绊。

  因为喜欢动物,我特别喜欢看动物世界这款节目,动物世界的解说员曾无数次说,对于野生动物而言,最好的生存环境就是野外。《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作者与格林相处和谐的画面,看到了动物对人类善意的真情回报,看到了人类为了动物可以做出的种种努力,看到了格林在作者帮助下回归若尔盖的自由生活。如果说地球是个大家庭,我们和动物便都是不可或缺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之间,友爱相处最为难得。所以,只有我们都能像作者一样以家人的心去善待动物,都能友好的为动物留出一片生存净土,保护好眼前的绿水青山,保护好美丽的地球大家庭,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美丽。

  在书的最后,格林在反复的回顾中,终于消失在了夜色中。这是人与狼和谐相处的一个缩影,也表达了作者的美好心愿。作为人类,我们必须尊重地球上的每个生命,希望人类与地球上的生物能够永远和谐的生活在一起。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作家李微漪写的《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讲述的是作家李微漪在若盖尔草原写生时,救下一匹濒死的小狼把小狼抚养长大后把它放回狼群的故事。不难想象,在凶险的茫茫大草原上,把一匹狼放回狼群,这是多么的危险!

  我相信有很多人都读过《狼图腾》这本书吧。这本书的作者姜戎也想放狼归山,可人养大的狼带着类似家畜的依赖性,不会捕猎,难以适应大自然优胜劣汰的残酷环境,最终失败。而李微漪却成功了,这件许多人想做但从未成功过的事情,她却成功了,真是一个奇迹!离不开她对小狼格林如母亲般的耐心、呵护,这份善意的温柔深深地震撼了我,让人动容。

  读这本书时,我时而冷汗淋漓,时而热血沸腾,时而潸然泪下。当我读到李微漪打算把格林寄养到动物园后却又不了了之,我有些奇怪,为什么不把格林放到安全的动物园呢?读到后面我才明白,原来作者考察了动物园,发现动物园里的动物们生活并不好,它们更像是囚犯而不是生灵,把一匹骄傲不羁的狼放入安全却没有自由的牢笼里,她是不会答应的。因为狼,天生属于大自然,自由比安全更重要。这是李微漪对小格林独有的温柔。

  格林是头好奇的小狼,吃了不少好奇的亏;被画室的马蜂蜇、掉入池塘差点淹死、招惹藏獒……我边看边替格林担忧,不禁感叹:“家伙还要经历多少次这样的第一次才能长大呀!”可就是这样一匹懵懂冲撞的狼,陌生人面前唯独亲近李微漪;在她生病时叼着自己的食物来到病床前;在格林成为草原狼王之后,仍没有忘记他们之间约定的哨声……

  这本书推翻了人们心中狼凶狠残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让我们看到了狼最温柔的一面,它属于自然,却也可以是人类的朋友。李微漪是温柔的,格林亦是温柔的,他们让我们看到了自然之中无言的大爱。出乎人性,止于天性。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8

  走进图书馆,一眼就看到了它,它静静地立在那里,仿佛在等候我的到来。翻开,埋头就读,爱不释手,舍不得放下。

  有人说,《重返狼群》和《小狼小狼》一样,有什么好看的?我确认为,《重返狼群》中一个个真实发生的故事,在女作者李微漪细腻生动的描写手法下栩栩生辉,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仿佛就发生在自己身边。

  虽然时间有限,只读了一半,但我还是能透过字里行间,感受到李微漪对小狼格林的一片真情,她与格林仿佛有着天生的缘分。身为女子,得知有一窝小狼崽危在旦夕,独自一人奔波大半个若尔盖草原,百般周折,救下了奄奄一息的格林。因为舍不得,放不下,才把他带回自己居住的城市,克服一切困难把他养大。

  李微漪爱狼,也懂狼。和格林在一起时宛如一个“狼女”。一次,她与格林发生一次危险的冲突——格林毕竟是只狼,不是被驯化的狗。人咬狼,狼抓人,她被格林抓伤了脖子,但还是不忍心剪掉它的尖牙和爪子。因为她深深的知道,这是格林自己的骄傲与代表威严的一面,她爱的,难道也不正是格林的这份野性和不屈么?也许,把自己也当成一只狼,融入到了他们的世界,去尊重他们,爱护他们,关心他们,这才是真正懂狼的人!

  《重返狼群》也使我重新认识了狼,他们聪明,他们狡猾,他们霸道强势,天生有着追寻自由与狂野不屈的本性。他们有自己的情感,也有着高贵的灵魂。它们虽是狗类的近亲,却不像狗,心甘情愿被人们戴上锁链,被人驯化,忠诚的跟随人类。格林虽被人类抚养,但一刻也不放弃自我求生的本能,随时会挣脱束缚。宁愿死去,坚决不愿让人给自己带上狗链,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与尊严。

  李微漪选择养狼这条路,是因为她有爱好,她有经验,也是她勇气与胆量的一种体现。我们虽不能像她那样,但可以改变对狼的看法与看它们的角度,也许会有新的发现。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9

  狼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我之所以喜欢他们,是因为李伟一的《回到狼群》和《回到狼群2》。《回到狼群2》讲述了李伟一的故事,她在成功释放了狼之后回到了四川,却发现一个网友告诉她盖林被抓了!李维一大吃一惊,连忙打电话给好朋友也风跑到若盖草原,去救盖林。一路上,我拯救了“火燕”一家,看到了小狐狸的悲惨命运,看到了汉族和藏民的肮脏心灵,在《狼图腾》的作者吕加民的帮助下,我被鼓励去佛罗里达一年多,李伟一和依凤终于找到了盖琳

  环境的变化,随着历史时钟的推进,有许许多多的动物濒临灭绝。到了21世纪,会有更多的动物离开。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创造的自称的文明。请保护最后的动物朋友,那些沉默但最忠诚的朋友。

  一年,我和我的朋友去了动物园。 看到一只老狼,作文和百科全书有很大的不同。 狼的脸上满是沧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气质,食物链顶端的“魔法”牙齿已经被抓住了。 锋利的爪子变得扁平,即使是最后的抵抗武器,笼子也变得悲伤起来。 狼无助地躺在那里,玻璃墙完全不清楚,唉,被爪子划伤了,有一篇文章说:没有自由,宁愿死。

  我摇了人们摇头,前面问题就是一个动物进行表演的地方,我们可以走进去,巧了,他们自己还在不断彩排,我饶有生活兴趣地趴在窗户看到外面看。“啪”的一声,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万兽之王的背上,红痕突显,万兽之王怒吼一声,表示没有反抗。可是对于这样,也无济于事。惨无人道!

  在画廊的历史动物朋友们留下了深刻的痕迹的现象表明,每分钟的平均,就会有一种动物灭绝了!

  请尊重学生他们,并且可以守护他们,也将守护社会我们的蓝色星球。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10

  《重返狼群》讲述了作家李微漪带领一只快要死去的小狼来到了家乡成都,最后带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

  “放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定要活下去!”这是作家、画家李微漪在写《重返狼群》这本书时的第一句话,这也许是李微漪对小狼格林生存下去的渴望所在吧!

  “前路很危险,还好有爱在。”若尔盖大草原上,不仅有生存的艰难、竞争的残酷,还有强者的风采,更有母子情深的感动,如果不是爱,“狼妈妈”怎么会孤身一人将一只只有六个月大的小狼带进深处的、未知的若尔盖大草原呢?

  小狼格林,是世界上唯一一只放养还生的“人养之狼”,这是李微漪对格林深深的爱,才会忍痛将格林送回狼群。“让我们共同放弃吧!爱它,就给它自由!”这是李微漪在和格林道别时,对着大草原的最后一声喊话!

  《重返狼群》给我们体现出一种特别的爱,这是人类和大自然之间的爱!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11

  看完《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曾不知狼与人为何会建立如此深厚的感情,更不知在双方饥饿的状态下,狼会把仅有一点食物让给别人,更何况是人。带着这个疑问,我查询了百度,当我得知这部电影是真实故事时,我震惊了,鼻尖情不自禁的酸了起来。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从此开始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家中,并给它起名为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了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独。李微漪决定带它回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在草原上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到处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的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后的格林佑着"狼妈”,格林最终重返狼群。

  虽然这部电影并不是那么精彩,也不是那么引人入胜,却让我受益匪浅,懂得一个个真理,其实狼并沒有我们想象那么可怕,它也不是有意去吃那些动物,而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如果它不那么做,后果可想而知。

  “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对自然界最好的诠释。如果真要与狼作个比较的话,狼是没有人类残忍的。狼吃动物,难道人不吃吗?人类吃得品种比狼多,不信你到大街上走一遭,什么烤全羊,烤乳猪,红烧鸡,鱼鸭等,甚至把我们忠诚的朋友狗,也做成了火锅。若长期这样,恐怕可怜的动物会被灭绝了,大自然失去生态平衡。大家一起善待动物吧!

  善待动物,还是很多人做不到,前段时间间,在合肥大街上一个男人处乞讨,猴子没有讨到钱,男人就用皮鞭狠狠地抽打猴子,弄得猴子叫苦带着一只猴子四连天,周围的人目光转向男人,仿佛是对他的指责,又转向猴子,仿佛是对它遭遇的同情

  ......

  如果你说自己爱动物,那就行动起来吧。

  对它减少一点伤害,不要往它身上撒气,动物也有生命,也有感情的。就像此场电影中,连凶猛的狼也能与人共处。要善待动物,就像保护大自然一样,如果你不善待他,必将会遭到报应。

  快乐的暑假就是我的读书时光,对于我这个动物迷来说,关于动物的书籍我都是如饥似渴的阅读;我认真阅读了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作者是一位非常美丽而且心地善良的李微漪阿姨,她和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格林,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在若尔盖大草原里让小狼重返狼群的真实记录。

  这本《重返狼群》的书,我前后共读了五遍。没有人能够想象作者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可以用“步步惊心”来形容,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妈李微漪阿姨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

  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仍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美餐的准备。她不仅聪明而且胆量超群,竟然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小狼格林来到獒场驻训,要知道獒和狼可是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何表示臣服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粮——半只野兔叼给了李微漪,这是多么感人啊!通过艰难的野化训练后狼妈最后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感动了很久,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寓言童话中的狼都是反面角色吗?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狼难道不吃肉,只能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狼一般吃掉的都是老弱病残的动物反而对饲草动物的的繁衍发展是有利的,学校的综合课也教过这是正常的生物链关系啊!看了这本书,我对妈妈说以后不要再买动物的毛皮做的衣服和包包!

  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更不要轻易的去伤害动物,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

  妈妈问我,读了这本书后,从小狼身上获得了什么启发啊?我想以后学习上遇到多大的困难,我都要学习小狼格林那种顽强拼搏和竞争性;我长大后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而且我一定会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而词典里与狼有关的词语,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贬义词。就这样,狼很凶残的形象已经深深扎入了人们的脑海里。而作者却用文字塑造了另一个狼形象:重情重义、顽皮、有孝心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伤痕累累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断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12

  热泪盈眶地看完了,不知是因为阅读这本书,双眼湿润的次数太多,还是近日用眼过度,双眼模糊了许久,百味杂陈,心,有千千叙……

  狼与人:对狼的认知实在太少,一见“狼”这个字就胆战心惊,仿佛,狼,如死亡。狠一点,不就是狼么?狼的狠厉,贪婪,残忍,诸多贬义词如影随形,早已在人心中根深蒂固了。那,了解过,威严,睿智,忠贞,无惧,慈爱的狼么?它们是天生的猎手,猎手与侩子手的不同点是,侩子手,只是为了杀戮,而猎手,只是为了活着。格林为了一只捕杀的羊羔,与一群领地狗战斗,抢它的食物,就是在夺命,那是它的本能,有食物,才能活着。它能自己观察微漪的举动,自己学会了开电视,看着电视中的狼捕鱼,自己学会了捕鱼,自己学会利用风向,掩盖自己的气息,用计谋,拼耐力,捕杀野兔……仿佛,它才是一位睿智的长者。在微漪难受时,它会呜咽地哭泣,安慰她,生病时,陪着她,将自己的存粮,与微漪和亦风分享,展现铁血柔情。体现的人与狼之间的情感,似亲情,又似友情,说不清,道不明。

  狼与狗:微漪的汪汪,名为狐狸,从开始的狼与狗的对立,到成了一对好兄弟。最惊异的是,与獒建立了深厚之谊,狼与獒,互相对立,格林与獒兄弟们,也是经历了双方的斗智斗勇,经历了一起战斗,才成为真正的一家人。狼与獒对立的定律也被一只小狼打破了。

  狼与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此为自然规律,狼也逃不过的。我得知了,每一次在家的狼成员,极为热情地欢迎外出成员的归来,那其中,不仅仅是因为意味着有了食物,更是对它们安全活着回来的欣喜。在外,种种的的不安全因素,天敌的威胁,狩猎时的危险,天灾,人祸,能避开这些灾难成功归来,只能用热情地欢迎,来表达对上天的感激了。

  人与自然:在看纪录片时,有一张狼皮大衣,用了620张狼头皮制成,需要620只狼啊。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是,有偷猎者的存在,就算有法律的威胁,又能怎样呢,不然,那件狼皮大衣怎么来的呢?斑羚,麂子,青羊,狍子,鹿子……作为狼的食物的野生食草动物,都是偷猎者的囊中之物,哪还轮得到狼下手?所以狼不得不窥视牧民的牛羊,造成狼与牧民的矛盾更为激化了。最可怕的不是“狼行”,而是“人为”,人类在不停地扰乱自然规律,终究大自然也会“回馈”人类的。

  就到此为止了,想进一步了解狼么,翻翻这本书吧。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13

  有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这是什么书?当然就是——《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曾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

  在36篇文章中,最惊动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权(第5篇)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第6篇)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第13篇)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第23篇)铮铮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饿......(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

  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14

  好久都没读过长篇小说了,在儿子的再三推荐下,我翻开了《重返狼群》,书中主要记录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的过程。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佩服她的勇气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羡慕李微漪没有经济压力,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琐碎事,甚至过春节都没有人强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我喜欢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牧场,成群的牦牛,洁白的羊群,无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感动!震撼与狼的灵性和团队精神!感动与作者的爱心和执着精神!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15

  很长时间之后的偶然,我又重新打开了这部纪录片《重返狼群》。

  片子的主人公——格林,中国西北狼,又名夜月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坐标:若尔盖大草原。李微漪,野生动物画家,坐标:成都&若尔盖;亦风,自由职业者,摄影爱好者,坐标:成都&若尔盖。是夫妻,是爱人,是工作伴侣,是灵魂契合的爱侣……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格林八个月大时,终于狼群出现了。这也是国内首次拍摄到的最大规模的野生狼群。此时是入群的最好时机了。狼群路过的时长很有限,格林很紧张,狼嚎和狗叫,有点凌乱了。李微漪和亦风一起与格林狼嚎,最终狼群驻足了……伤心留恋后的奔赴族群,格林,终于是一匹真正意义上的狼……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大的方面而言,狼群在过度的被捕杀,他们赖以生存的草原也在逐步的沙化。人与狼,人与自然环境,自然万物之间,相依相存,相生相克。自诩处于食物链顶端的高高在上的人类,急切的需要呼吁对自然的信仰,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保护身边的小小动物和植物做起,从生活中的低碳环保做起,护养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格林与李微漪(妈妈)。狼,不只是专心专情,聪明果敢,温情感恩是人类疏于对他们的标签认知。镜头中,在食物紧缺下,格林给李微漪夫妇刻意留下的猎物(他自己也饿着肚子);李微漪生病时,格林刨出他掩藏的食物给妈妈;李微漪崴脚了,格林跑到很远的牧区,为她迁来马匹;与狼群回应后即将离去,与妈妈的留恋不舍……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16

  前一段时间,一直深陷《重返狼群》不能自拔。偶然在kindle上看到《重返狼群》的推荐,下载下来,开始阅读,立刻被吸引进入狼的世界,一发不可收拾。只要有时间便阅读小说《重返狼群》,沉浸其中,小格林的命运牢牢抓住我的心。阅读完《重返狼群》发现还有《重返狼群2》,惊喜之余,如饥似渴的阅读。读完了两本《重返狼群》,再次惊喜地发现还有电影《重返狼群》!急忙在网络上观看了电影《重返狼群》,终于看到活蹦乱跳的格林本尊真容了。

  从小说到电影,看着格林从一个毛茸茸的小球,成长为一个健壮成熟的大狼,回归到自己的领域,最终成为一代狼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忍不住唏嘘感叹!这是一个生命成长的故事,一个个体适应环境的故事,一个物种生存的故事。

  不管是人还是狼,都有天真快乐的童年。等到长大后,都必须面临生存问题,面临惨烈的现实。狼有狼的生存问题,牧民有牧民的生存问题,城市的人又面临城市的人的生存问题。所有生命体都要面临生存问题。风花雪月最终都要终结于柴米油盐。世间万物,都面临生存问题,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不论是人类还是狼。

  幼时有父母背负生存负担,不用为生存问题发愁。但是长大了,必须自立了,必须自己谋生了,才突然之间体会到谋生艰难。为了挣钱,人什么都可以做,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因为要活下去,要养育自己幼小的孩子,所以必须挣钱。

  格林长大的过程是不断锻炼自己适应野外草原生活的过程。格林是幸运的!他有足够的智慧,在大草原生活的游刃有余。人长大的过程,也是不断锻炼变成谋生工具的过程。

  如果收入低,一直与经济窘迫作斗争,那么就不得不付出自己所有的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来换取银行卡上可怜的数字,根本腾不出时间和精力做自己喜欢的事。

  谋生压力,像隆冬腊月的寒风刺骨,吹走一个人所有的幻想、天真、浪漫,让一个人踏踏实实紧贴地面,紧贴现实,从事实实在在的枯燥无味的工作,一天又一天,直到失业或者生病或者死亡。

  最理想的生活,莫过于有一笔财富,实现财富自由,不必为生计发愁,不必为了生存,被迫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被迫出卖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没有后顾之忧,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经营自己的精神家园,每天活的生机勃勃!叔本华便是这样度过一生,令人艳羡!

  从《狼图腾》的作者姜戎为《重返狼群》作的序中,我得知《重返狼群》的作者付出了巨大的艰辛的超出常人的代价,才成功将小狼返还大自然,让小狼重返狼群。这是世界上首例由人类抚养长大,最后成功返回狼群的狼。狼妈是狠的,对自己狠,对小狼狠。狼也是狠的。狼妈是相信小狼的潜力,相信狼性的狠,才如此逼自己,逼小狼。潜力是挤压逼迫才能激发出来,不逼自己,潜力永远是深藏地下的宝藏,永远不会出人头地,永远不会属于你。只有对自己狠,像狼一样,才能让自己的潜力、才华、天赋迸发出火花。

  我一边读序,眼睛发热,几乎要流出眼泪,我使劲咬住自己的下嘴唇,才将眼泪憋回去。序中有几句话,让我热血沸腾:不是仅仅为了“活着”,而是为了自由生活;不是退回城市动物园,而是在“望子成狼”的母爱下,将小狼置于危险残酷的环境中,强化成真正的野狼,并把它送回它的血亲狼群之中。

  小狼被人类抚养,有两条路可走:是退回城市动物园,被关在笼子里,不愁吃穿,日复一日,坐牢般过日子,还是重返大自然,在残酷的大自然中,成为一条真正的独立自由坚强的狼!不依附任何人,在精神上完全独立!

  我缺乏的恰恰是狼的精神。狼妈对小狼的训练,也启发了我如何教育子女。

  《重返狼群》,引人深思,值得一读!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17

  狼是全世界最令人憎恶和恐惧的动物,曾有过一些科学家想放养草原狼却无一成功。人们都用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等词语来表达坏人,总之,有狼的词无一好词。

  可在川西一名女作家“李微漪”在西藏想与狼崽见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微漪在一个叫南卡的家中救活了一只小狼,她喜欢它,将它带回城市,并将小狼取了一个叫“格林”的名字,她想让小狼来创造一个新的格林童话。格林在城市里长大,惹出了不少麻烦,在水池中捉鱼,从一个阿姨的袋子里吃了一根肉条,跳到写字台上吃蜂蜜,到菜园里吃番茄等......随着时间推移,小狼越长越大,在老林的伴随下又重回“若尔盖大草原”中,当他与藏獒暴龙战斗时,身上有伤的格林马上痊愈,恢复战斗力。

  我一点又一点地看格林成长故事,我感觉格林是多么坚强勇敢,面对老鹰也毫不退怯,最终让老鹰无奈飞走,在大冬天中,它孤身冲入牛群,与牛群周旋、冲入牛阵、冲乱牛群,狼王也终于让格林加入了狼群。

  格林的坚强、勇敢让我想起自己,面对着前方的种种困难就开始放弃,格林还有感恩的心,在李微漪生病时叼起自己捕猎来的兔肉给她,在它眼里食物就是生命,狼以食为天,这是多么有感恩与孝心啊。

  在这茫茫草原,狼的顽强、孝心是我们人类应该学习的精神,我们要更坚强,不要被困难吓倒。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18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19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20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

  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而词典里与狼有关的词语,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贬义词。就这样,狼很凶残的形象已经深深扎入了人们的脑海里。而作者却用文字塑造了另一个狼形象:重情重义、顽皮、有孝心……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伤痕累累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断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这个动物纯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们还屠杀的是无辜的动物,并过度屠杀,而相比之下狼吃食还绝不浪费,那么我们不是连狼都不如吗?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还看过另一本描述狼的书《狼图腾》,那里面的小狼悲惨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样,在《重返狼群》这部书中也有许多令我心酸的事……还记得书中有一段话,是写一只与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车撞死,而车主却“怪叫”地奔驰而去,而这种事在当时数不胜数;更有许多狗被屠杀卖给狗肉馆子……看到那里,我都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诚的宠物竟也被如此屠杀。狗啊,杀怕了;狼啊,杀绝了;人啊,还要怎样做?

  更让我动情的是最后小狼格林回归狼群的时候。天地之间,万仞银亮,悠远狼嗥,回归亲族。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21

  用了几天的时间我读完了李薇漪写的《重返狼群》这篇文章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们眼中狼是坏人的代表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既然藏獒头领可以接纳一只小狼,我们人类就不能把保护动物放在第一位吗?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泪流满面,一只狼都能有人类的感情,难道我们人类还要以动物做为老师吗?

  大家都认为狼吃羊是最该万死,其实,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狼吃羊,既可以让羊运动,被吃掉的羊还是老弱病残的,这样,既可以让我们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传播,所以狼吃羊不仅无害,还有好处呢。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对动物,对大自然,对人都有了重新的认识。动物都遵循自然法则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计的破坏自然。我们为什么不能保护动物保护自然呢?虽然“格林”永远失去了他所爱的“爸爸妈妈”但是“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这本书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22

  这本书是画家李微漪亲身经历并自己记录下来的一个感人的故事。她到若尔盖草原的时候,去到了一户草原深处的牧民家。他无意间听到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一只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那一家人就把狼打死了。

  这只公狼的妻子,刚生下了孩子,于是只能独自出来打猎。可大冬天的哪都没有可果腹的东西,它才迫不得已偷羊的,后来母狼故意吃了人类投放的毒药,死了。她急忙谢过老阿妈,起身向别处打听,并找到了那户人家。果不其然,小狼看起来都死了,她十分伤心。

  忽然间,门前最后一只不动的小狼突然动了动耳朵,她觉得,一只饿了5天的小狼能活过来,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急忙用她救助流浪狗的经验救活了这唯一一只小狼。不久后,阿爸对她说你把这只小狼带走吧,她兴奋地带着小狼回到了成都。

  她成功的把小狼带进了自己的画室,没有被她的妈妈发现,她感到10分庆幸。小狼渐渐在她的细心呵护下长大了,小狗孤理跟它的关系渐渐好了许多。

  可这个地方也不再适合小狼呆了。于是,她联系她的朋友亦风,他也是一个爱小动物的人。他们搬到了他的一套空的单身公寓里去住。后来,她为小狼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格林。为了激发它的野性,它喂格林一只活鸡,没想到格林三下五除二就把鸡吃了一大半,她又惊又喜。

  不久后,格林越来越大了,她决定带它回到草原,回到它出生的地方。他们去到了草原上的一个獒场,这里有她的一个朋友。小狼与藏獒生下来就是宿敌,但格林成功的在生活中日渐和藏獒们变得亲密起来。

  小狼把她当做了自己的母亲,一天她生病得了肺水肿,一向为食而狂的格林把自己的存粮给了她,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它对自己的关心和热烈的爱。不久后,他们离开了这里,向草原深处走去。一路上,格林伴着她度过了所有的风风雨雨。

  渐渐的,他们的粮食快不够了,他的朋友亦风赶了过来。最后,在这白茫茫的草原上,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呼唤。的歌能听到了,清楚的呼唤,它离开了人类。

  她很舍不得,于是找回格林,在依依不舍的热泪中,她还是放走了格林。她觉得格林应该拥有自由,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了,它回到了它的亲人身旁。

  我体会到了画家李微漪对格林无微不至的爱,也感受到了格林的可爱机灵。读到最后,我的泪水流了下来。

  善良的她,在最后告诉自己,爱它就给它自由。小狼格林成功的重返狼群,而她的母亲也成为了中国第一狼女!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23

  一个写生画家机缘巧合救了一只小狼,起名叫做格林,带到家中养了三个月后,发现他不属于城市,又把狼放生到大草原中。期间经历很多挫折,也收获了很多感动的瞬间。

  从饲养到放生,作者说,“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要高贵”。狼群不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去损坏同伴的利益,但是人会,自私的人可以做出很多丧尽天良的事情,无论今天的社会如何发达,总是能看到各种令人气愤的新闻事件。这个世界原本就是这样,又好人也有坏人,我们要做一个有底线,又原则的人。做一个人难,做一个好人更难。

  狼很容易就被狩猎者残杀,中途作者的老公想要把狼养在家里,养一辈子,因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纠结再三,最终还是打算让他重返狼群,因为没有自由比生命更重要。访谈中,有个细节,四年之后作者与格林在此相遇,但是相认却不再相亲啦,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种温馨感动场面,格林已经不再亲切啦,因为他的孩子都被猎人屠杀啦。

  或许格林有一天也会成为猎人的猎物,野生狼群会逐渐消失,但是谁又在乎呢?这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24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25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26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然而古代的人们对狼有很深的误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讲的是一个人打猎抓到两只小狼,和狗一起养;后来有一天,他发现狼想杀死自己,于是他说,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狼是他打猎抓到的,而狼又相当记仇,加上不愿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养狗一样养狼,这怎么能怪狼呢?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习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27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28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匹狼也消失在你们的枪口下,你们还能用金换回从前的狼群吗?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读《重返狼群》有感 篇29

  这个寒假,我反复几次捧起《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的心起伏难平。这本书让我一会儿泪如雨下;一会儿大汗淋漓;一会儿心惊胆战;一会儿热血沸腾。作者在文中的步步惊心,带给我精神上的震撼都是前所未有的。

  读到作者李微漪(养狼女),我称她狼妈,初见到奄奄一息的小狼。她那既兴奋又伤心的心情时,我也是又哭又笑。高兴的是有只小狼还活着,难过的是其他六只小狼全死了。小狼是因为装死才存活下来的,我没想到小狼崽是这样的聪明,他用装死来迷惑众人,五天未进食竟然还活着。读到狼妈把小狼带回家,取名格林。放在天台上放养,并想办法激发小狼格林的野性基因时。我敬佩狼妈对动物的尊重和理解。狼妈采用在实践中锻炼格林。读到草原河水里漂浮着各种垃圾,井水里的水比加过牛奶的咖啡还浓时,我很伤心也很生气。这么美的大自然,却被人类丢弃的一个个垃圾污染成这样,真叫人痛心。同时我又为草原里的动物们生存环境而担忧。文中盗猎者们肆意大量捕杀狼,只是为了得到一张狼皮,以致狼群几近绝迹。我痛恨那些坏人,我要呼吁人们:不要再猎杀动物了,不要再穿裘皮大衣等。人类已经破坏了大自然的生物链。再杀下去,人类将面临更大的危机,子孙后代该怎样生存。狼妈带格林重返狼群。在草原,遇见善良的牧民:南卡、多吉、扎西、巴桑……他们都对狼妈和格林那么友好,尽一切力量帮助狼妈。我感受到了牧民们的善良与淳朴。

  狼妈李微漪为了小狼牺牲种。种。冒着生命的危险,九死一生,最终使格林成功重返狼群。读完这本书,让我对狼又有了新的认识:那半大的小狼在吃羊或鼠兔时,知道给狼妈留条腿;在狼妈病倒时,小狼会日夜焦虑的守候,还会把自己的“私藏”野兔喂妈妈;在狼妈被疯狗追咬时,会毫不犹豫拼死救狼妈……狼的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精神值得我们人类学习。作者的善良与胆大妄为更让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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