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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告

时间:2022-06-19 15:13:24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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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告

  一、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交通事业,自愿从事公路收费工作;

  2、2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以教育部学历查验结果为准);

  4、品貌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7、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驾驶执照、电工证等专业资格证的优先聘用;

  8、重点面向家庭所在地在陇南、临夏、甘南、酒泉(柳园、敦煌)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已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聘用程序

  2、院校提供场地、组织应聘人员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简历,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统一参加面试审查;面试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逐一面试,对学历、年龄、身高、品貌、综合能力等进行严格考查。 由所在院校组织考试,合格人员由院校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3、资格审查及面试合格人员报上级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知院校及应聘人员参加统一体检、培训,合格的安排工作岗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高速公路收费人员待遇

  1、收费公路聘用合同制收费人员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标准,执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收费公路劳动用工及工资分配管理制度。

  2、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日期:xx年8月2日-8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拟定在8月10日左右,请关照兰州文理学院就业信息网)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xx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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