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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调教学分层设计的重要性研究论文

时间:2022-07-12 11:30:50

复调教学分层设计的重要性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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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调教学分层设计的重要性研究论文

  一、尊重历史 结合国情

  首先,我国的复调课教学必须在沿袭西方传统、尊重历史的前提下,结合我们自己的国情。这包括在教学中适当加入中国作品的比重,以及在实际授课过程中一定要结合我国音乐教育的现状来“对症下药”,否则一定会“水土不服”。比如,在复调音乐的教学历程中源远流长的世界知名的法国巴黎国立高等音乐与舞蹈学院,就将这门课分为三个部分: 《15 - 17 世纪 ( 文艺复兴时期 ) 的复调音乐》、 《对位》、 《赋格与形式》, 三门课的授课时间各为一年, 每门课每周授课四至六学时,每班学生在 10 个以内。显然,按照我们目前的教学体系,是不可能把复调课变成三门课程来开设的,但我们也不可能只上其中的一门。现状是兼及其中的主要内容,并由任课教师来取舍。可以对比的是,巴黎音乐学院三门课一共学三年,每周四至六学时,这比我们时限最长的专业复调课都要多几倍学时,况且学生学习这门课时,是要经过苛刻的入学考试的,因此必须具备相当的课前基础,这与我们没有可比性。这所在世界上享有盛誉的音乐学府有着严谨规范的教学体系。具体的课程内容、要求及标准可参见本人撰写的《在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观摩复调课的启示》(《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5 年第 2 期)。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美国耶鲁大学等世界其他知名的音乐院校也都有各自的教学体系。复调音乐的历史实际上就是西方宗教音乐的发展史,对于一门研究源自欧洲中世纪宗教音乐、其后又经过几百年漫长发展的课程,我们必须厘清历史沿革,同时也要正视我国的教学现状,不可一味全盘照搬。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在这里有特别的含义。

  二、级别不同 各有侧重

  由于工作关系,我有机会经常接触到其他院校的复调教师及他们的学生,大家在一起交流时,会很频繁地探讨这个焦点问题:教(学)什么?怎么教(学)?根据我国艺术院校目前的现状,复调教学通常分为三种时长(这里我们只讨论本科教学):一学期、一学年、三学期。通过三种不同的授课时限,已经可以看出授课对象与要求的不同。时间最长的面对的是作曲指挥专业的专业课复调教学;时间居中的是音乐理论专业及音乐教育专业的准专业课复调教学;时间最短的是面对表演专业的共同课复调教学。当然,这样的授课对象也并非绝对,如师范专业、音乐科技等专业也包含在后两者中。另外,不同的学校根据师资与教学安排的整体状况,也会相应灵活的在授课时长上做出自己的调整,但无外乎是一学期或一学年。

  A 类的专业复调课作为级别最高、难度最大、学时最长的课程理应在各方面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开展教学。课程首先应是对学习者正确、扎实的对位基本功的训练,在此基础上逐渐掌握多声部的基本写作技能,最终能够完成复调音乐高级体裁形式的写作,并能认识分析相关的复调技术;与此同时,复调课程的学习不应仅作为一门知识的渗透,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技能,使其在鲜活的音乐中学习与运用技术,从而兼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一点十分重要。这个级别课程的授课对象大多都已具有良好的旋律写作基础与和声功底,因此应侧重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他们是未来从事创作或作曲技术理论分析与研究的人才。

  B 类的准专业复调课大多开设一年,面对的是音乐理论专业的学生。他们需要掌握复调理论的大部分内容,并能完成一般性复调体裁的写作,同时需要了解复调音乐的历史文化。授课对象大多具有较为充分的音乐历史知识的储备,在讲述常规写作技术的同时,因侧重培养他们对风格演进及文化背景的了解并具备理性的分析能力,他们是未来从事音乐史学、音乐美学及音乐评论的研究者。

  C 类的公共课复调教学大多开设半年,面对的是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由于他们以演奏、演唱为主,感性体验多于理性认知,上课时长有限,因此内容所涉不宜过深过细,了解掌握一些基本技术,并能分析认知与之程度相应的音乐作品就达到了教学目标。对他们的教学必须结合大量生动的实际作品,这样才能言之有物。

  以上仅从教学时长及通常的专业类别划分。音乐教育或音乐科技等其他专业或相同专业不同院校也会授课时长不等,这都可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三、分层教学 扬长避短

  尽管教学分级已经很明确,但真正实施起来,却常常事半功倍或事倍功半,效果大相径庭。从时间上看,三个级别看似由短到长,内容也应由浅入深,理论上由简单到复杂,实则不然。因为每一类别的课程其实都有其自身的规律,相对完整与自成一体,B、C 两类课程绝不应该是 A 类课程简单化的断章取义!在 A 类课程的教学中,分类对位应该占有一定的比重,但它也不应是对位法的全部,在前两学期的安排中,学生应熟练掌握二声部至多声部的全部对位技术,这包含对比复调、模仿复调所涉及的各类单对位与复对位。在这两学期的学程中,还要创作与之程度对应的小型复调音乐体裁。在第三学期,就要着手学习创作分析大型复调体裁与形式,当然这主要包含各种类型的赋格曲。

  我们再来看 B 类课程。当三个学期的教学任务压缩成两个学期时(B 类课程),不可能只是简单地砍掉 A 类课程第三学期的内容。况且在很多学校,即便只学习一年,修毕时也要求写作赋格曲,也就是说应具有相当的结业程度。整体教学应是一个浓缩的过程而不是简单化的裁截。这就更要设计课程的安排,只有做出相应的取舍,最终的教学效果才能更为合理实用。B类课程不应该用整整一学期来学习分类对位,而在第二学期把对位法的所有其余内容甚至是赋格写作全部容纳进去,那会是怎样的一个不堪局面?!分类对位只应占很小的比例,之后把对位法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技术做一个梳理与归纳,还要留下足够的时间讲述复调体裁与形式,并了解所涉及的音乐历史文化背景,掌握大量的音乐文献。

  C 类课程的教学就更加富于挑战性。只有一个学期时长,但要容纳很多信息。时间所限,在这门课上不适合学习写作分类对位,哪怕是很浅显的内容都会占据大量时间,还要通过课后作业巩固,而这门课并不安排课后改题。学生往往对整个课程还没有太深入全面的了解,学习期限已近尾声。因此这门课程应该侧重分析,学生在修毕时应该学会分析辨认典型的复调技术,并能认知自己在演奏演唱时碰到的相关复调现象,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上课时可以结合授课对象的所学专业,大量运用鲜活的谱例来充实教学内容,并增加实践性,真正做到在音乐中学习音乐。鉴于此,这仅有的一学期更不能变为只是照搬 A 类课程的第一学期内容。如果拿一本分类对位的书,就以为可以照方抓药,面对不同程度不同学习时限的学生,通通先上一学期分类对位,这不仅事倍功半且没有教学效果,更不适合中国国情!学生修毕时往往不知自己所云,就像完全没有接触过这门课。

  这就好比一件旗袍拦腰剪短后,不但不能成为一件合体的衣服,而且会显得十分不伦不类。

  对于非专业的复调课教学,必须结合实际。让不同专业的学生学有所获,比让他们孤立盲目地死记硬背一些枯燥教条的习题规则要有意义得多,相信学生们也会学得更饶有兴趣。尽管面对林林总总的专业设置,究其根本还要有的放矢。

  四、制定标准 规范教学

  在我国的课程体系中,99%的学校都把这门课叫《复调》或《复调音乐》,这是一门内容丰富的课程,对位法是其中必须包含的部分,而非全部,而分类对位又是对位法的一个很小的部分。在教学中不应存在这样的误区,如果把一门本应全面介绍复调音乐的课程,片面理解为只是孤立学习分类对位,从“多元”退回到“单调”,那就本末倒置了!

  每一个级别的复调课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与规律,及自己的特殊受众,要因人而异地因材施教,必须要由任课教师有针对性地精心设计与安排,这也是摆在每个教师面前很严峻的问题。程度的高低与课程的难易及教学的好坏没有必然联系。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哪一种级别的课程,都应该制定规范的教学大纲和考试标准,并严格按照大纲教学。复调音乐的重要特征是严谨有序、抽象理性,它不同于一般的自由作曲。教学大纲就如同大树的枝干,没有这点作保证,在教学过程中就会十分即兴,想到哪里讲到哪里,考试自然也就流于形式。因此在制定大纲时,就应该严格论证不同级别的内容与要求及实施方案。在这个科学规范的框架下,任课教师可选择教材、谱例、习题等,这不但可丰富教学内容,体现自身的特色,也避免千人一面的单调,同时又保证了标准的统一。篇幅所限,教学中的一些细节安排,本文不再赘述,可参见本人撰写的《中央音乐学院复调教学之我见》掌握复调课的真谛在于领悟复调音乐的内涵,培养缜密的复调思维,并从中获得深刻的审美体验,这个复杂艰辛而又愉悦的过程是不言而喻的,脱离了音乐本体的技术法则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具有丰富的秩序感及格律之美的复调音乐如同浩瀚的繁星,吸引着我们不断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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