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合同

时间:2022-11-21 18:48:28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保证担保合同集锦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保证担保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证担保合同集锦15篇

保证担保合同1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保证担保合同2

  编号为:汇融(20xx)002-3号

  致:广东恒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佛山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于 20xx年4月 日签署的编

  号为 号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贵公司为借款人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所借金额为叁佰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本人应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以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

  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保证书。本担保人愿作如下保证:

  一、担保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

  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担保人保证对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

  责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其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 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

  简称“借款合同”)规定如期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在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

  人无条件地代为清偿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欠款,不得有

  任何异议。

  三、只要不增加担保金额,本担保书不因上述协议书和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

  响或失效。

  四、本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本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本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担保;

  2、本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家庭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本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本担保人承担;

  4、本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份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贵公司的担保的费用,则本担保人对不足部份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保证书第一条所述费用全部还清为止。本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贷款之日起两年。

  五、本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是本保证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

  六、本保证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广东地方有关法规,若因本保证书引起纠纷,应向贵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保证书自本担保人签字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起失效。

  担保人(盖章及右手食指模):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 (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

  述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签字: 年 月 日

保证担保合同3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借款,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保证。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信外授字[200 ]第[ ]号《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社联社国际贸易中小企业融资授信额度协议》的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货币、金额、期限和借款用途。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货币为 。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最高限额为(大写) 。〈指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借款余额合计总额,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借款凭证为准〉。

  在该借款最高限额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在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向借款人逐笔审核发放。

  三、本合同的期限为200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限期和最高限额内,借款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借款的种类、用途、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提款条件等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只能转账支出,不得提现。

  第二条: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一、借款利率:在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具体利率,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二、计息方法: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利息按借款人实际借款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贸易中小企业融资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三、借款人须按照每一笔借款的付息日当日付息,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也可以从借款人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四、如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万分之 的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五、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息万分之 的利率计收罚息。

  六、对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三条:借款的归还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还款方式为 。

  二、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确定的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三、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在相应贷款到期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是否同意调整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由贷款人最终决定。

  四、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项和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扣收的款项应首先用于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五、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第四条:保证

  一、担保范围

  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以及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所形成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对根据本合同发放的每一笔借款都提供担保,在发放每一笔借款时不再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三、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根据本合同发放借款中以最后还款期限的借款所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保证人保证有足够的清偿能力承担上述担保责任,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偿通知后 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五、保证人保证不因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的改变或主管部门的任何指令等任何原因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六、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如遇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下降,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采用其它担保方式。

  七、本合同解除后,保证人对债务人因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即使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款关系被确认为无效的,保证人仍应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得与借款人串通欺骗贷款人发放贷款。由于保证人与借款人串通造成贷款人损失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对贷款人的所有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保证期间内,贷款人与借款人可以协议变更借款内容的有关条款,不必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但贷款人与借款人变更借款内容明显加重借款人债务的,借款人应事先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对借款人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因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加重借款人债务的,保证人应对由此加重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十、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而向贷款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债权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主债权之逾期罚息;(5)主债权之利息;(6)主债权之本金。

  第五条:借款人、保证人的承诺和义务

  一、借款人、保证人保证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向贷款人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二、借款人必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

  1、与借款人、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

  2、未审结的诉讼、仲裁事件;

  3、借款人、保证人承担的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在本合同项下及其与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辖下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人、保证人不能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5、借款人、保证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借款人、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等;

  7、借款人、保证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8、借款人、保证人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

  9、借款人、保证人因停止项目生产经营、终止营业、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被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的;

  10、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及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的;

  11、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借款人、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1、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

  2、保证人、借款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即使贷款人同意保证人、借款人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该担保也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五、借款人、保证人的声明与承诺

  1、借款人、保证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3、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贷款人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保证人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贷款人披露。

  4、借款人未履行债务,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如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和/或对贷款人合法占有和管理的保证人财产或财产权利行使处分权利。

  六、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七、借款人、保证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报告。

  借款人、保证人应定期或随时应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借款人、保证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八、借款人、保证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九、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项目有关产品的销售结算以及结、售汇等业务在贷款人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十、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登记费、评估费、审计费等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

  十一、本合同解除后,借款人和保证人对因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及赔偿责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或支付到期本金、利息、费用及其他任何应付款项。

  3、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或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4、借款人、保证人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承诺、保证等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

  二、出现上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3、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可从借款人在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款项;

  4、要求保证人立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款项;

  5、采取其它制裁措施。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各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解释,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有效期内,各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借款申请书;

  2、

  3、

  4、

  5、

  6、

  7、

  8、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各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后,若借款人、保证人不履行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 份,其余 份送 备案。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地点:

保证担保合同4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保证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提供担保,保证合同-范文。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合同范本《保证合同-范文》。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

保证担保合同5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甲方同意作为出质人,为__________ (在编号为_____)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质押标的

  (一)质押标的为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特定保证金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存款,具体金额以乙方的对账单为准。

  (二)甲方应在乙方开立特定保证金账户:

  (三)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将甲方的款项作为保证金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特定保证金账户。

  (四)保证金将一次或陆续存入而混合成为一份不可还原分割的保证金,用于保证被担保人在编号为 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能够得予全数偿还。保证金一旦存入该特定账号,即行冻结封户,不得支取,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甲方为被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担保责任,保证金与授信额的比为_____%.

  (六)乙方将对上述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____利息计付给甲方,并将利息存入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物的组成部分,为被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担保责任。

  第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

  甲方同意将存入乙方保证金账户的全部保证金质押给乙方,作为对被担保人在编号为 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能够得予全数偿还的担保,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在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本息及公证、评估、拍卖、诉讼、律师代理费等所有费用。被担保的乙方债权未清偿完毕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和使用保证金。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质押权不因甲方的任何变动而受影响。不受甲方或借款人合并、分立、重组、变更、股份制改造、隶属关系的变更等因素的影响。

  第四条 质押标的的交付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和权利凭证由乙方占有和保管。

  第五条 孳息的收取

  在质押期间内,乙方有权依法收取质押标的所生孳息。收取的孳息在优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物。

  第六条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占管质押标的或有关权利凭证。

  (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出质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经乙方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押标的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务。

  (三)甲方确认为本合同项下设置质押担保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权利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甲方确认乙方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授信合同的履行,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应视为对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乙方权利的放弃。

  第七条 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一)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同意或甲方财产共有人同意。

  (二)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保证金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保证金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三)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乙方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四)本保证金质押项下的授信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保证金质押项下的授信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五)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第八条 质押标的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乙方有权直接扣划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清偿乙方在本保证金质押担保项下授信本息及费用。

  (一)在保证金担保期限内,如被担保人未能依照授信合同的规定,向乙方偿付授信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二)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的。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或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质押人、被担保人有其他违反本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授信合同规定事项的。

  第九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公证、评估、拍卖、诉讼、律师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担。

  第十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导致本合同任何条款成为非法或无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均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

  1.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盖章。

  2.质押标的或其权利凭证已交付乙方占有。

  3.依法需办理审批、登记或记载的,已办妥有关手续。

  (二)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授信合同等其他任何法律文件,授信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有权签字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

保证担保合同6

  _________银借合同字第_________号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 期 还 款 计 划
金 额


日 期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____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担保合同7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对担保合同来说,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一旦担保合同所从属的主债合同履行完毕,主债合同消灭,则该担保合同也归于消灭。

  甲方因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金额____________的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借贷利率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上述提及甲乙丙三人,这里需要明确一下担保合同的主体问题。在签订担保主体之前应当确定担保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将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其中,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应认定该担保合同无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整)借款用途为_______。

  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_______。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风险告知:关于借款利息,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借款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之间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结息。

  第二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出借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甲方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甲方和乙方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乙方损失,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_____%的赔偿金。

  8、甲方出现违约逾期不还款情况由乙方登报声明公示其违约信用信息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_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当乙方按约将出借款项交付甲方后,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涉及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甲方与保证人时,债权转让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_____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补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出借规定办理。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证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借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证担保合同8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经中国____银行_____(下称甲方)与 ____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

  第一条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种类)

  贷款(大写)_____,用于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评估价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 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条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3、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八条 贷款的展期申请

  乙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_________年。

  第九条 抵押物的处分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条 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

保证担保合同9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电话: 质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住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传真: 电话:

  鉴于乙方与 (下称“保函申请人”)签订了编号为的《出具保函协议》或《转开保函协议》(下称“主合同”),并同意依照主合同约定出具或委托第三方出具保函或备信用证(下称“主合同项下保函”),甲方愿意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以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 保证金专户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币种)(金额大写)的保证金存入保证金专户。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保证金专户内资金进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

  保证金专户名称:

  保证金专户账号:

  开户银行: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利率标准对保证金计息:利息由乙方直接计入甲方保证金专户,也为乙方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如保证金专户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三条质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以下第 种:

  一、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保函申请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主合同项下本金(币种)(金额大写)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保函申请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主合同或主合同项下保函变更

  一、如果主合同签订后,实际出具的保函与主合同的约定不一致(包括保函金额),甲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减免担保责任。

  二、如果出具的保函未约定确定的保证金额或保函有效期,甲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减免担保责任。

  三、主合同项下保函出具后,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与保函申请人同意增加保函金额或延长保函有效期的,甲方仅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变更前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条款或主合同项下保函发生其他变更的,甲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减免担保责任。

  四、当事人变化

  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一)乙方或保函申请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

  (二)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五、主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及该第三人办理相关手续。

  六、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对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

  二、乙方根据前款约定进行划收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划收的时间和金额。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乙方实现质权。

  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反担保是否由保函申请人自己所提

  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五、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反担保,则甲方同意,即使因保函申请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反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

  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六、如果甲方只为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反担保,甲方在其承担反担保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的,则甲方承诺,其向保函申请人或其他反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具体而言,在乙方债权未被全部清偿前,

  (三)若保函申请人或其他反担保人为甲方提供了反担保,则甲方基于其反担保权利而获得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七、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且甲方与保函申请人不是同一人,则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保函申请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与保函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八、甲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保函申请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担担保责任。

  九、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保函申请人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划收保函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

  种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质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保证金专户被冻结、扣划,或者导致乙方未及时且充分实现质权,且甲方与保函申请人不是同一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与保函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其他条款

  一、应付款项的划收对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买卖手续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汇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信息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并同意乙方将甲方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甲方并同意,乙方为业务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并披露甲方信息。

  三、公告催收

  对甲方发生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四、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五、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即使乙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并不因此减免,但是乙方若减免主合同项下债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相应减免。

  六、甲方如发生分立、解散、进入破产程序、被撤销、被注销工商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保证金专户的资金权属发生争议,均应立即通知乙方。

  七、保函申请人解散或破产

  甲方知道保函申请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应当立即通知乙方申报债权,同时自己应及时参加解散或破产程序,预先行使追偿权。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函申请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但未能及时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尽管有本条第五款第二项的约定,在保函申请人破产程序中,如果乙方与保函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同意重整计划,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不因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而受到损害,甲方的担保责任不予以减免。甲方不得以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对抗乙方的权利主张。乙方在和解协议、重整计划中对保函申请人作出让步而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部分,仍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八、甲方解散或破产

  甲方发生解散或破产的,即使乙方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尚未到期,乙方也有权参加甲方清算或破产程序,申报权利。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其他约定事项

  若甲方或债务人未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低污染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或者可能发生耗能、污染风险,乙方有权提前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并采取本合同约定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

  第八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四、甲方确认自己对保函申请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五、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

  六、保证金专户的资金为甲方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七、保证金专户的资金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质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八、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保证金质押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保证担保合同10

  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出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甲方因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金额____________的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借贷利率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甲方向乙方甲方民币_______元,借款用途为_______。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_______。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

  第二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出借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甲方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甲方和乙方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乙方损失,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8、甲方出现违约逾期不还款情况由乙方登报声明公示其违约信用信息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当乙方按约将出借款项交付甲方后,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涉及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甲方与保证人时,债权转让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五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补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出借规定办理。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借款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借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保证担保合同11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

  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保证担保合同12

  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XX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

  债务人(丙方):

  鉴于:

  1、甲方丙方之间存在_________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存在债务关系或责任;

  2、乙方愿意为前述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债务或责任向甲方提供担保,在甲方与丙方后续的业务中无需乙方另行确定担保。

  各方为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保证范围:

  甲方基于前述业务关系已经及继续产生的债权及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解决争议的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二条 保证形式及期限:

  1、保证人对上述合同的债务人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债务人不按主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由此而造成的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

  2、主债权转让的,乙方担保责任自动随之转让。

  3、乙方的担保期限直至甲方的全部权益最终实现为止。

  第三条 保证效力:

  担保责任的效力或内容不因主合同或主债务的效力、内容或变更、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主债务或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变化也无须通知乙方。

  第四条 放弃抗辩:

  乙方承诺不对自身担保责任提出任何抗辩或异议,不因存在实物担保等任何理由而行使减免自身责任的抗辩权,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无须先行对实物行使权利。

  第五条 保证责任承担

  甲方的权利部分或者全部受到了损害,或者未得到及时的实现,或者丙方没有及时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时,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不受主债务履行期限限制。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

  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债务人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保证人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代为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为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经签署即对签署方生效。

  2、关于本协议的通知,甲方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向乙方、债务人寄送,或在河南省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并均在发出后3日即视为业已有效送达。

  3、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无约束力。

  4、本协议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识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消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5、各方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6、各方在甲方签约代表面前签署本协议,以保证签署真实性。

  7、如果乙方为法人,则应提交该法人单位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8、本协议签署于郑州市金水区。

  9、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章):

  债权人(签章):

  债务人(签章):

  年 月 日

保证担保合同13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_

  保证人住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购房而签订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能够得到切实的履行,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担保,甲、乙双方在保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前提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的担保范围: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风险告知:根据《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担保人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具备上述能力的不能成为担保人。我国法律对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担保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等也不能成为担保人。但有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需要说明的是,有资格作为担保人对外签订担保合同的主体仅限于两类,即经批准有权经营对外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除外)和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包括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

  本担保合同所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担保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即假使借款合同无效乙方仍需履行担保义务。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若乙方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则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即甲方可以从乙方的账户中自行扣收。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若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向借款人申请其他担保或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并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风险告知:在进行保证担保时,需要特别注意保证责任免除问题。根据《担保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1)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或约定期限不明确的,在一般保证时,主债务履行届满6个月后,在连带责任保证时,超过6个月的法定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保证期间,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4)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以以附件方式另行补充,本合同所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之日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保证担保合同14

  甲方(贷款方):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______元(RMB)

  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和甲方一块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__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

  保证方:(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证担保合同15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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