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承诺书

时间:2023-11-06 13:11:02 承诺书 我要投稿

自考承诺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承诺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怎么写承诺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自考承诺书,欢迎大家分享。

自考承诺书

自考承诺书1

  本人自愿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向自考机构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

  本人已阅读了《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处理。

  考生签名:X

  联系电话:X

  准考证号:X

  时间:X年XX月XX日

自考承诺书2

  本人自愿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向自考机构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

  本人已阅读了《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准考证号:

xxx

  时间:X年XX月XX日

自考承诺书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考试,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考前必须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认可、遵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在进入考场时,须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和自觉遵守。

  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四、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答题卡”和试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准将考试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答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答题卡”除外),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六、“答题卡”一律用2b绘图铅笔填涂;试卷(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否则试卷(答卷)无效。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答题卡”或试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袋内,一律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和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或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注意事项

  1、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士兵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毕业时必须审核其居民身份证。

  2、因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所以请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3、凡主、客观题分卷考试的课程,客观性试题(如选择题)部分将实行标准化考试,计算机阅卷,考生必须用2b绘图铅笔将答案按规定要求直接在“答题卡”上填涂,否则无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在考前应事先准备好所需的2b铅笔、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响考试。

  凡试题与答卷分开的课程,必须在答卷上规定的位置答题,否则无效。

  4、所有外语课程均不得使用各种字(词)典。

  承诺人: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自考承诺书4

  一.学校开设的所修专业培训学费为 元(其中含教材费,辅导资料费);报考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自行报考,如要求学校代报,则电话预约指定时间,由学校老师当面指导报考,报考费学员自理。

  二.学员学费可分期付费,报名时必须先交纳学费 元,剩余学费学校根据考试计划以及进度做出相应安排(必须在每次培训班开课前20天付清)。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学员没有交清剩余学费款项的,学校以学员自动退学论处,在此前学员所交学费款项概不退还。

  三.为保障最佳的学习效果,学校提供适宜的学习环境、科学有效的复习战略、授课讲义及内部考前资料、完善的后勤保障、并安排相应的授课计划。在教学进程中学校因为授课计划调整时,须提前通知学员确认。

  四.学校在所报专业课程开课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员收取与考试无关的其它费用。

  五.学校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学员不服校方管理或者发生滋事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学校有权令其退学,概不退还所交纳学费。

  六.学校对学员的个人报名时产生的相关信息有保密义务,否则出现问题学校承担。

  七.学校承诺学员一次免费重修机会,以保障学员通过考试,如学员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重修机会可以顺延到下一年,但重修机会不得转让他人。[自考服务承诺书]

  八.学员须向学校提供详实的个人资料及联系方式,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若因为学员提供资料有误影响学校通知学员办理相关考务手续信息和学习信息,责任学员自负。

  九.学员承诺入学前及入学中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学员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本服务承诺书自动废除。

  十.学员因个人原因办理退费手续,学员需要出据报名时所持有的收款凭证、学员报名表、校方服务承诺书,届时本服务承诺书自动废除。如学员提出退费时未开课,则只扣除40元报名手续费,如使用刷卡,扣除1%刷卡手续费,如学员提出退费时已经开课一次或一次以上,则按每科500元相应扣除课时费,教材按标准售价扣除,如未使用,教材可回收。

  十一.学员对学校为其设定的`教学计划和给予的内部资料、各类试题、考试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十二.学员承诺学校为其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供本人使用,学员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学校一经发现学员违反此条款将勒令其退学,校方不退还剩余学费。本服务承诺书自动废除。

  十三.学员第一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日期为: 年 月

  十四.学员违约相应承诺,本服务承诺书自行废除,校方就情节严重要求学员赔偿相应损失。

自考承诺书5

  本人报名参加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详细阅读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考场规则》,并已充分理解。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本人在此愿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二、在考试过程中,本人一定按照《考场规则》的.各项要求办事,服从监考员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如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所作的处罚。

  考籍号:xx

  考生签名:xx

  20xx年xx月xx日

自考承诺书6

  我已阅读自学考试考生(考场)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处理;我保证本科目中,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

  时间:X年XX月XX日

自考承诺书7

  本人报名参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详细阅读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考场规则》,并已充分理解。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本人在此愿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二、在考试过程中,本人一定按照《考场规则》的`各项要求办事,服从监考员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如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所作的处罚。

  考籍号:

  考生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自考承诺书8

  一、学校开设的所修专业培训学费为xx元(其中含教材费,辅导资料费);报考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自行报考,如要求学校代报,则电话预约指定时间,由学校老师当面指导报考,报考费学员自理。

  二、学员学费可分期付费,报名时必须先交纳学费xx元,剩余学费学校根据考试计划以及进度做出相应安排(必须在每次培训班开课前20天付清)。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学员没有交清剩余学费款项的,学校以学员自动退学论处,在此前学员所交学费款项概不退还。

  三、为保障最佳的学习效果,学校提供适宜的学习环境、科学有效的.复习战略、授课讲义及内部考前资料、完善的后勤保障、并安排相应的授课计划。在教学进程中学校因为授课计划调整时,须提前通知学员确认。

  四、学校在所报专业课程开课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员收取与考试无关的其它费用。

  五、学校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学员不服校方管理或者发生滋事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学校有权令其退学,概不退还所交纳学费。

  六、学校对学员的个人报名时产生的相关信息有保密义务,否则出现问题学校承担。

  七、学校承诺学员一次免费重修机会,以保障学员通过考试,如学员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重修机会可以顺延到下一年,但重修机会不得转让他人。

  八、学员须向学校提供详实的个人资料及联系方式,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若因为学员提供资料有误影响学校通知学员办理相关考务手续信息和学习信息,责任学员自负。

  九、学员承诺入学前及入学中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学员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本服务承诺书自动废除。

  十、学员因个人原因办理退费手续,学员需要出据报名时所持有的收款凭证、学员报名表、校方服务承诺书,届时本服务承诺书自动废除。如学员提出退费时未开课,则只扣除40元报名手续费,如使用刷卡,扣除1%刷卡手续费,如学员提出退费时已经开课一次或一次以上,则按每科500元相应扣除课时费,教材按标准售价扣除,如未使用,教材可回收。

  十一、学员对学校为其设定的教学计划和给予的内部资料、各类试题、考试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十二、学员承诺学校为其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供本人使用,学员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学校一经发现学员违反此条款将勒令其退学,校方不退还剩余学费。本服务承诺书自动废除。

  十三、学员第一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

  十四、学员违约相应承诺,本服务承诺书自行废除,校方就情节严重要求学员赔偿相应损失。

  承诺人: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自考承诺书9

  本人在参加20xx、x年xxx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一切规章制度,保证做到以下各条:

  1、一经报名,必须参加考试,不缺考,如有缺考下学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考试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所提供的`有关本人身份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4、不夹带、不抄袭、不带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5、按照考试规定,不在考试中途退出考场;

  6、不干扰监考教师正常的监考工作,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7、一经作弊或违纪,愿接受留校察看、取消学位等相关文件处罚。

  以上各点是本人的承诺,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罚。

  考生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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