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山林的协议书

时间:2022-11-24 09:01:00 承包协议书 我要投稿

承包山林的协议书4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山林的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山林的协议书4篇

承包山林的协议书1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方将位于闽清县白樟小园下桥林班(3)、小班[5(1)]郭晓生橄榄林隔壁的一片橄榄林承包给乙方生产,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由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2月26日止,期限 年。

  二、承包金:合计人民币壹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付定金叁仟元,20xx年元月底前付清余下柒仟元。

  四、在承包期间如有国家、集体个人征收用以上土地,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地面物橄榄等果树补偿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半平分,土地赔偿费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间甲方如有对经营权属予以变动,需与乙方协商后才能变动。

  六、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应擅自改变所承包范围内的树种构成,乙方橄榄树如有移植砍伐变动、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要赔偿因移植或砍伐引起的所有损失。

  七、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包的山林转包他人,若乙方无意经营,由甲方无偿收回、乙方所投费用甲方不予赔偿,双方所签协议终止执行。

  八、在承包期结束后乙方承包期间种植的果树或嫁接的橄榄树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如果再承包他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九、在承包期结束后,此山地地面物及土地归属均归甲方所有(包过所有果树等)。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方各执壹份,以上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需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

  甲方: 联系电话: 见证单位:

  乙方: 联系电话:

  20xx年 月日

承包山林的协议书2

  委托单位:__县__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_山的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__亩,中幼林__亩。该片林木北起__至__,南起__至__,东起__至__,西起__至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_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_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__∶__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__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__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__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__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林场(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_

  乙方:__县__乡__村__组或村民__(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

  年 月 日

承包山林的协议书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______年共计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

  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

  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

  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包山林的协议书4

  甲方:

  组 长: 身份证号:

  副组长: 身份证号:

  乙方:

  村 民: 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xx)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 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 80 亩林地(80 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 埂上为界;

  第四段 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边为界;

  北至: 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 上为界;

  西至: 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西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北至 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 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 年 月 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 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 %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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