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协议书

时间:2022-07-17 11:03:36 承包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承包工程协议书4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工程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承包工程协议书4篇

承包工程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高标准、高质量、100%安全、快进度完成**县小农水利20xx年度重点县工程项目第五标段各项工程任务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在甲方所规定的制度范围内,经过乙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多次勘察并与工程量清章核对无误的前提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本标段石佛寺高效节能灌区工程,即该灌区给水井工程以单价 元/个,总价以实际计量为标准,采用全包工施工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

  二、施工工期为 30 天,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工期(除地震灾害或战争外),如果逾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部承担。

  三、施工范围

  以本标段所承接业务下达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详见附表,乙方必须按设施图纸要求的各项尺寸施工,在进场过程中三通(便道、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承担施工费用。

  四、恢复问题,工程完成后的道路、农田、混凝土等因施工造成的损坏,恢复由乙方全部负责完成,甲方不存在另外追加任何费用。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6人以上的团体安全保险,向甲方递加保险发票,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六、验收标准,以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由县水利局验收认可为准。

  七、付款方式 :每月25日为交验工程量进度计价日,次月5日前甲方将上月实际合格工程量的70%拨付给乙方,每月余下的30%累计到乙方所承包的全部工程量交验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据实一次性付给乙方95%,余下5%一年质量合格后再付给乙方。

  八、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文明生产,要保证无施工安全上的经济纠纷,并且民工工资要足月到位,不准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将最后付款中强制扣出付给当地农民工。

  九、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正确指导和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及手套),否则,甲方将按情节轻重即于罚款,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大小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等,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以上条款经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工程协议书 篇2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及群众投劳筹资。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1)组织施工预算中“投劳折资”部分的投工投劳的兑现,协调好投工投劳与专业施工队伍的配合;

  (2)搞好土地占用、青苗补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3)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提供施工场地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5)组织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

  2、承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1)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要清理现场;

  (4)接受发包方质量监督小组、乡人民政府、水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组织质量监督小组,汇同乡人民政府负责人、水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及时进行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各部门参加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六、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实施爆破作业,承包人应与爆破公司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工程实行固定单价承包(详见附件2),结算按工程实际计量结算。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工程单价,结算时以审计认定单价结算。

  2、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组织质量监督小组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对承包人超出设计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工程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发包人应将计量结果提交到乡人民政府,由乡人民政府汇同水务、财政、审计部门核查计量结果,最后财政部门按确认的工程量向发包人拨付工程款。发包人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工程款后,7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95%工程计量款,余下5%在保修期(一年)满后一次性支付。

  八、材料供应

  发包人供应政府采购的材料设备,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九、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发包人应及时组织乡人民政府、水务、财政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2、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一年。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江油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工程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合同解除

  发生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的效力。

  3、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份数

  本合同六份,由发包人保存四份,承包人保存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工程协议书 篇3

  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本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竣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操作层施工协议书,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第二条:工程数量

  根据本项目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包括变更图纸、变更通知等)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按实际完成的、经甲方工程部和合同部书面复核认可的、乙方认可的数量为依据。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形式,具体见附表“工程量清单”;

  第四条:合同造价

  1、本合同实行总价承包,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予调整。

  2、合同总价:

  3、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工人机具进场后5天内支付10%(扣除保证金2万元)

  春节前3天依照现场实际发生的工资单支付前期的人工工资

  工程完成工程量的60%时可支付40%

  工程完成工程量的80%时支付30%

  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15%(并退还保证金)

  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第五条: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天,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第七条:税金

  本工程的所有工程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扣代缴。

  第八条:结算支付程序

  一、乙方应列出已完工程数量和必要的详细文字说明,完善签字手续后,提交甲方项目部,由项目部经理及有关人员核实。

  二、项目部经理及有关人员接到原始的结算资料后办理结算,并且要求乙方将结算数量予以确认,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办理结算。

  三、工程结算

  1、中间结算

  (1)乙方应及时办理与变更有关的原始资料的整理、签认工作。

  (2)财务部在支付工程款时,项目部经理应扣除乙方的罚款费用及相关款项,依据结算单支付剩余工程款。

  2、完工结算:

  乙方办理完工结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按合同要求完成了所有工程;

  (2)该工程经业主验收合格;

  (3)已清理其属下所有劳务人员工资后;

  (4)已办理退场手续;

  具备以上条件后,甲乙双方签订退场协议,办理完工结算,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提供的结算单支付除保留金外的工程款。

  3、最终结算:

  由甲方财务部通知乙方办理有关保留金的支付手续。

  第九条:工程进度

  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积极组织本项目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等进场,经甲方对进场人员、设备、仪器审查合格,双方签订确认书后合同生效,方可开工。

  2、乙方按照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单项工程施工方案积极组织本工程的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减少乙方合同工程量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权将其清理出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寻施工单位的进场费及赶工费)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1)在日内无力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月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是指工程量与总工期平均完成工程量);

  (2)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3)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施工组织和进度的;

  (4)严重侵害甲方企业利益或损害甲方市场声誉的。

  第十条:工程质量

  一、乙方必须对本工程和甲方负责,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由业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下发的指令、命令、通知等均对乙方有效),服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做好现场施工的原始记录及相应资料的报验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应按验收评定标准,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自检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及时交甲方检查并报验。

  三、工程质量应满足业主及甲方的要求,未能达到业主及甲方满意的工程,采取返工、返修或报废的方式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分项工程合格品率为100%;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品率:100%;

  重大质量责任事故0案次。

  第十一条:材料供应

  一、甲方供应的材料有:主材及附材

  以上材料由甲方提供到甲方项目施工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自提。如材料浪费,项目部应对浪费材料进行评估,浪费材料由乙方承担,财务部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有权扣回。

  二、除甲方供应材料外的其他所需工具耗材乙方可自行采购,但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所有材料质量必须符合业主及甲方的技术规范要求,且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签订确认书,由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三、乙方领料人员必须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且说明委托权限的专门人员,对非乙方法定代表人且没有办理书面授权委托或者委托权限不明的人员,甲方拒绝办理材料领用事宜。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二套,施工记录、试验、竣工资料表格格式各一份,项目技术部门提供施工技术规范供乙方查阅。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安排及时间向乙方移交工程施工区段。

  三、甲方委派刘国安为现场工程师,现场工程师有权根据项目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对乙方人员、机械设备、测量检测设备等进行统一调配。

  五、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书面材料领用计划及时供应材料。

  六、组织对已完成工程项目的再验收。

  七、及时结算工程款。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委派必须自始至终坚守工地,亲自指挥施工生产。

  二、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分包、转包。如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核实,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调减或者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业主及甲方规定的工序报验制度。每道工序完工后,只有在取得现场工程师的签认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施工中若发生质量事故时,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现场工程师,并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在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即应组织力量自费进行返工、返修。

  四、施工中若发生变更设计,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此类变更不影响乙方对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五、乙方应及时办理结算。

  六、乙方应承担其出入现场所需的专用或临时的一切通行费用,并有义务为在甲方其它合同区域施工的施工队伍提供施工便利。

  九、非甲方过失引起的(包括自然气候条件和建设单位的原因如征地等引起的误工、闲置损失等)一切费用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对甲方该工程项目负责到底。

  九、乙方负责各个工种的协调,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规章制度。

  十一、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书面上报甲方予以认可,中途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令及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职人员,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保护好施工环境,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完工后物净料清,施工场内材料、机械设备摆放整齐,随时保证施工便道畅通无阻;施工期间,不合格材料不能堆放在施工现场。

  四、乙方必须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负一切责任。在施工及材料搬运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死亡、财产损失、损害及意外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岗位标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第十六条:费用的变更及索赔问题

  一、本项目单价在施工期间不予调整。

  二、对由于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调整,在业主认可并批复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进行:

  1、工程量的增减,执行原单价,调整总价。

  2、工程项目增加,甲方可以按同类工程项目的合同单价予以结算。

  三、工程变更及索赔的原则是: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风险。各工序之间的衔接不得作为费用索赔的依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

  如协议不成进行诉讼,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其它事宜

  一、乙方跟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经济及其它合同,其权利义务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因乙方与地方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欠款等争议不及时处理,地方单位或个人持有效债务凭证向甲方要求赔偿或协助扣留款项的,甲方有权随时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三、其它未定事宜发生后,双方根据协议精神对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签订确认书后生效,(协议须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逐页小签),工程竣工、完工结算后自行终止。

  五、合同内容若有更改,必须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六、本协议一式三分,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承包工程协议书 篇4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下面整理的是通信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

  发包方(甲方)铁通 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和内容: .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 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 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 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 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 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XX》、《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 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 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 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条 竣工验收

  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XX]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 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 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XX]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XX]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XX]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

  3、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 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 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 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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