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书

时间:2022-07-03 20:22:22 承包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承包协议书范文集锦七篇

  在生活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协议书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承包协议书范文集锦七篇

承包协议书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 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总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22年,即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江津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20xx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时间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20xx年12月26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约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20xx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转包该土地,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将转包合同送甲方备存;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 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

  (签章) 签证日期:年月日


承包协议书 篇2

  甲方:xxx

  乙方:xxx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共同开展为甲方客户提供xxx服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乙方同意按以下要求在其店内提供餐饮服务给甲方,双方合作期限为xx月,即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如延期,任何一方可于合作期届满前10日内,向对方方书面提议延长,经双方一致同意,可签订续约协议。

  2、乙方若能严格招待本协议各项条款的规定,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每月xx元的餐饮使用权。

  3、乙方有维护xxx禁止其它餐饮进入的义务,并保证xxx设有点餐服务这一个项目。

  4、乙方若不遵守本协议各项规定,甲方有权不支付各项费用,协议一并停止

  5、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___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______________,货物品类为______________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______________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________元,每日________元。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____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______________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______________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_______铁路局、_______及_______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________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 ________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________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协议书 篇4

  甲方:贵定县凯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贵定县新铺乡高枧平采石场承包给乙方开采及石料加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鉴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总则

  一、为了有效保护资源乙方不能对外销售毛石和狗头石。

  二、必需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所需石料。

  三、乙方对外销售过砂设备产品及碎石单价不能低于销售给甲方的单价。

  四、所涉及开采加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相关证照年审,规费缴纳、电费、土地租赁费、税费、安全风险金等)

  五、相关道路维修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承包工程概况

  六、工程项目:开采及碎石料加工。

  七、工程总量及规格:根据市场需求拟定生产计划。规格:①碎石(4-8CM) ②狗头石(20-40CM) ③毛石(≧40CM) ④过砂设备产品

  八、乙方销售给甲方的单价:①碎石单价为35元/立方,②狗头石单价为25元/立方、③毛石单价为20元/立方、④过砂设备产品35元/立方(以上方量均可按1.6吨/立方计算)。

  九、记量及支付方式:①碎石以甲方上料的称量系统计量,其他以甲方过磅数为准;②压月支付(本月底支付上月款项),以用料数量结合单价计算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十、承包管理费:合同签定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两年承包费共计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整)。十一、合同期限:自20xx 年 1月 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二、安全保证金:为确保生产安全,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安全保证金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整)。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未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全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根据互惠互利原则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十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购买爆破物品所需的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进行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相关手续,造成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二)贵定县凯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及时告知乙方用料情况便于乙方好制定加工生产计划以供执行。

  三)根据约定支付乙方加工费用。

  四)乙方在开采加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石料加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严重后果,或虽未发生严重问题,但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加工施工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损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按不低安全保证金金额的两倍支付给甲方。

  五)除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加工任务,甲方不得与第三人再行签订加工承包合同。

  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能完成甲方所需石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自己进行开采。十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可对外出售该石场的过砂设备产品。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规格及数量组织石料加工,如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加工任务,乙方应双倍支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主动解除该合同。

  三)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以甲方或高枧平采石场等名义对外出具收据、欠据(条)等相关票据,其间因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及安监局批复的矿山开采方案进行开采;不得乱挖滥采。

  五)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石场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所聘用人员应根据需要与签订劳动或劳务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给每人购买不低于60万元的保险。所聘人员并应具相应具备所从事工种所需的作业资格证、照。

  七)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石场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还报公安机关处理,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乙方如因无故拖欠工人工资或社会保险费用而发生劳动争议,甲方有权封存乙方相当于争议金额的款项,以争议解决的裁定、判决、或调解协议为依据监督乙方发放。

  九)合同期内,乙方因开采需征占土地时,应经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应具备石料加工生产的资质并按生产需求配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乙方人员组成应包括必需的安全员、质检员、爆破工程师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合同期间,乙方应做到安全第一,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应根据甲方所需石料的规格及数量配备相应的机器设备,结合石料开采完善其基础设施(如水,电、交通安全设施等)。所配备的设备设施在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可拆卸和移动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水电除外),其余的不予破坏归甲方所有。十五、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提供的数量有误造成损失的,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甲方所需的'石料,乙方应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十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承包费及安全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期满、或因发生不可预见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

承包协议书 篇5

  合同编号:0001

  甲方(出租方):什邡市润丰土地流转合作社

  住所: 南泉镇玉桥村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什邡市众合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住所: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 联系方式:186813705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什邡市润丰土地流转合作社所属位于南泉镇玉桥村4组 的100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转让土地为农业用途,从事农业种植的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自20xx年5月23日起至20xx年5月22日止。转让期限为10年。

  三、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计价形式:

  1、转让期限为:自20xx年5月23日起至20xx年5月22日止。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1050.00元,100亩合计支付人民币105000.00元(大写:拾万零伍仟元 )。为保证农户每年收益有所增加,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每年每亩转让租金逐年递增50元。

  (二)每年租金于当年5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支付全年租金,甲方交田时间不能迟于20xx年5月23日。

  (三) 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乙方只能从事农业种植的生产经营。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政府对其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额外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拆除承租土地上的建筑物并使承租的土地达到耕种条件。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期满前1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或分租。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40%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承担违约金。超过30 日,乙方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所有权归甲方,任意方需处置时,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所有权归乙方,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处置。若协商不成,由乙方自行拆除。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在乙方保证甲方租金按时足额获得的条件下,乙方有权利用承租土地的收益进行融资等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预。

  7.国家给予农户的直补金由农户全额享受,与乙方无关;水利费由甲方支付。

  8.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玉桥村村民委员会、南泉镇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什邡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什邡市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承包车辆协议:

  一、甲方将车承包给乙方营运,承包费每月元。

  二、承包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将车承包给乙方,乙方必须给甲方交押金(大写)元(小写) 元,在合同到期后,车辆经甲方确认完好无损,无违章记录,并没有拖欠甲方承包费的情况下,由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 在客户运营市场低迷状况时或找作何理由终止合同,甲方押金不予退还,全部扣除补偿甲方经济损失。现时甲方检查车辆行驶过程,每行驶8000公里必须更换一次机油、日常维护、修理由乙方负责,由甲方监督,费用由乙方自负。

  四、车辆在承包期内,该车的养路费、二级维护、第三者责任险由甲方负责。运管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车辆正常磨损下的车辆三保由甲方负责。如人为造成车辆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除此以外,甲方不担负任何连带责任。并且由乙方赔偿甲方车辆停运期间损失费。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否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押金全部不予退还。

  六、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呆将车辆转借或交于指定驾驶员之外的第三者驾驶,如发生意外,责任由乙方承担以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且由乙方赔偿甲方车辆信运损失费。

  七、乙方在承包期内,要保管好车辆及车辆的所有证件及随手工具,如有遗失,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抓好安全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刑事连带责任。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倒卖该车或任何零部件,如出现此类情况,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

  十、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果发生意外事故,乙方不可逃逸,如是逃逸责任自负,甲方不担负任何连带责任。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该车质押、典当、变卖、转租,如发生上述情况,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在合同期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用该车从事非法活动,如发生此类事情,责任由乙方负责,如造成车辆停运,由乙方赔偿甲方停运损失费。

  十三、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违章被电子抓拍,罚款由乙方自负。在合同到期后,乙方的押金,经甲方检验车辆无违章记录 后方呆退还,双方如有异议可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受法律保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为更好地搞好富林果园场的经营管理,甲方将位于平洋县五里乡苗香村大田组的富林果园场承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商定,现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平洋县五里乡苗香村大田组的富林果园场(面积4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五年,即从XX年3月1日起至XX年2月28日止。

  二、双方商定:五年的总承包租金为壹万玖仟元(19000.00元),即:前三年每年3000元,后两年每年5000元,租金按年支付,每年乙方在卖杨梅结束后将租金交给甲方。

  三、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果园场内的各种管理设施,如房屋、圈舍、电视设施、自来水设施、潜水泵、打药机械、粉碎脱粒机、家具、农具等,并经常做好维修,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四、如果乙方需要改造果园场内的水、电、路设施,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五、如果果园场出现边界纠纷,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六、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认真管理好场内的各种果树,如果出现损坏,乙方须及时购苗补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树损害的(如发生大面积病虫害、火灾、人为损坏果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冰雹、地质灾害)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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