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

时间:2023-02-20 18:54:11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承包协议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承包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承包协议

关于承包协议1

  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以下是“合伙承包工程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合伙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____________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_______________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________%。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________%。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合伙人: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关于承包协议2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

  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发包单位的义务

  3.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单位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单位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单位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单位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单位应通知发包单位验收,发包单位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单位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向发包单位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单位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签字,发包单位应在签字时向承包单位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单位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单位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单位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单位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承包单位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工程项目预算表(一)

  发包单位(签字):承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承包协议3

  甲方:____公司

  乙方:____公司

  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____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公司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承包协议4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

  由于公司生产需要磨边生产线现承包给乙方,为了双方在今后工作期间各项工作能顺利展开进行,双方友好协商特订以下协议:

  一、在承包期间乙方需遵守我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我司各部门管理,承包期限按年限制,如一年、二年……

  二、承包按保底计件制,保底每月_______元,超出保底按计件制即:乙方需对工资保密,任何情况任何人不得泄漏。

  承包年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此。

  三、在工作期间,公司所有订单乙方需保质保量的完成,如在公司每天的工作时间九小时之内不能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量,乙方必须安排加工,直至公司当日安排订单量完成为止,且公司不付予任何加班费用。

  四、乙方现订工作人数为3人,如遇有超大板订单,乙方3人无法完成加工时,需公司安排人员帮忙,所安排的人员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在每个订单加工前需用直尺测量上道工序交接一下来的每块玻璃尺寸,给予复核尺寸是否正确,如有误需返回到上道工序,不得错误加工下去。

  六、在公司订单不保满的情况下,乙方需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需安排到另外车间工作,如:切片、打孔、钢化、中空、夹胶、安装、装车等车间工作。乙方不得推迟及不配合做好所被安排的工作,如有不配合将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七、在工作期间乙方如未按公司要求配戴劳保用品,即手套、护腕安全带等用品。未按公司岗位要求工作的情况下,出现任何工伤事故及意外,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八、公司机器设备,乙方需按公司制度按时保养维护,如未按时保养出现任何问题需乙方承担。机器出现小问题乙方需自行修理。

  九、工资发放情况,工资压放一个月,每月发放_______元,其余年底一次性发放,如没做满一年工资只按每月_______元发放。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之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承包协议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市决定设立分公司经营甲方所开展的各项业务。现乙方向甲方商议承包经营甲方在___________所设立的分公司,甲方对此表示同意接受。为了明确甲、双方责、权、利的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全法权益。为此,特制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然人承包经营甲方在_________所设立的分公司,在甲方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乙方在经营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

  二、乙方在承包经营____________分公司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含分公司申请执照时所需的费用、房租等等),乙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用具和所有财产属乙方所有。

  三、乙方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四、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经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后为有效,乙方在与甲方的本合同期满前应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财务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必须由甲方认可的`并持有上岗证的专职会计担任分公司会计职务,会计受甲方领导,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记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交给甲方财务分析报告壹份。会计在聘用或辞退时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六、乙方所开展的各项业务必须是与甲方相关的业务,其每笔业务都必须与甲方发生往来,不得与甲方有相同业务的单位发生往来合同;分公司成立后,甲方不直接与分公司区域内的客户发生销售关系,而只能帮助分公司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和将客户交由分公司处理。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只有乙方本人签字后方为有效。每份合同都必须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为配合甲方在全国开展业务,可在甲方业务范围内进行联系。如果乙方能在某一区域开展工作,在经甲方同意后可单独授权交乙方经管,甲方只帮助乙努力培育市场。

  八、甲方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为乙方做好各项服务指导工作,定期提供给乙方经营策略和分公司发展业务的新思路。

  九、甲方为了给乙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甲方指定以下人员为工作联系人。

  财务:_________业务:________技术________.乙方在工作需要时与工作联系人联系咨询解决相关问题,如有变动甲方另行通知,以保证乙方的业务顺序开展。甲方只确认由乙方本人签字盖章后所提交的各项业务表单为有效表单。

  十、甲方有权不定期的检查乙方的财务帐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的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十一、甲方在乙方的各项业务往来中的有关价格和完成时间均由双方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关于承包协议6

  转让方:____,男,____音西镇苍下村村东38号(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让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20_____年3月8日与半程镇上艾固村委订立的水库承包合同所承包的水库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20_____年3月8日与半程镇上艾固村委员会签订的水库承包合同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原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可以按照原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并不受第三方的制约。

  二、转让年限:从20_____年3月16日起至20_____年3月8日止,年限为20年。

  三、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甲方与半程镇上艾固村委签订的水库承包合同,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原合同交给乙方存档备案。

  四、价款和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作为转让合同的补偿费用,此款在合同签订时即以现金方式付清。

  五、甲方在原来经营水库所产生的'债务权由甲方享有,所产生的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确保第三人不因此找乙方扯皮、闹事,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协议之条款,信守协议之内容,不得再为此起纷争。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具体协商意见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20_____年8月6日

关于承包协议7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承建的 工程,由乙方承包 部分施工项目,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 责、权、利,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

  二、 承包施工范围

  三、 承包形式

  四、结算形式及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暂定)为: 元 ,大写:

  2、本工程结算方式为:

  五、 付款方式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形象进度付款,竣工验收合格付款至合同造价的 % ,结算完毕后付款至结算价款的 %,余款在结算完毕 年后付款至结算总价的 。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金为 %,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30天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

  六、 工程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工期为 35 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对于乙方处以工程总承包价款 %的罚款。

  2、乙方必须按甲方所制定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按时进场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对乙方处于500元罚款。

关于承包协议8

  epc总承包合同协议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 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 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 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 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 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 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 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 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 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 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 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标准、规范

  1.5.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 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 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 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

  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 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1.7 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2.1.1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2.1.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2.1.4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2.1.6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监理人

  2.3.1 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2 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 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证

  2.4.1 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4.2 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 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 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 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2.5 保安责任

  2.5.1 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2.5.2 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3.1.1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3.1.2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 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3.1.5 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2.3 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 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发包人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3.2.1款约定的权限。

  3.3 工程质量保证

  3.3.1 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 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3.4 安全保证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5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5.1 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3.5.2 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6 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7 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进行分包招标。

  本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长名单,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8.2 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整装单元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3.8.5 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8.6 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 项目进度计划

  4.1.1 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4.1.2 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 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3.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4.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

  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 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 设计进度计划

  4.2.1 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 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 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4.2.4 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 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4.3 采购进度计划

  4.3.1 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4.3.2 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 采购进度延误。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 施工进度计划

  4.4.1 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4.2 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范围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范围不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

  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 暂停

  4.6.1 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4 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 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发包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将该款项单独列入14.6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发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时间安排支付;

  (2)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 技术与设计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 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 设计

  5.2.1 发包人的义务

  (1) 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 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 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 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

  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 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 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3.6 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 设计阶段审查

  5.3.1 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 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 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 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

  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关于承包协议9

  甲方:州金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杨双祥

  由于市场混乱,未有规范,特别是近几年以来,州内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州外有关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在吉首市设点抬价抢购、非法收购、拆解报废汽车,造成市场无序,恶性竞争,致使乙方经营巨额亏损。为了弥补历年亏损,特与甲方签订如下承包协议。

  一、乙方与甲方签订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承包经营业务叁年,时间从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7月1日止。

  二、在承包期内,吉首市如果有第二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单位或机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的,乙方不得向甲方上交承包金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三、在吉首市如果市场规范,没有州内、州外第二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单位或机构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的,乙方应每年向甲方上交承包金叁拾万元。

  四、甲方原欠乙方的捌万伍仟元借款,应在签订本协议前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原来给乙方租赁的'经营场地,(州再生资源公司土产站仓库3.5万元+该公司原乾州站办公室场地、仓库2.5万元,合计6万元)乙方每年按原来的时间如数上交,甲方不得再增加金额。如果上级要求甲方达标升级改造等原因,甲方不得影响乙方经营报废汽车,并且其达标升级改造建设的一切投入费用由甲方从乙方上交的承包金中例支。不够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一切费用。

  六、甲方内部股东股金转让、项目开发、到银行或其它单位、个人手上借贷、借款、担保等,未经乙方签字的,乙方概不认可。

  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解除乙方董事职务。甲方不得侵害、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八、甲方原来或今后未经乙方签字同意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民事责任与乙方无关,概由甲方负责。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承包协议1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施工工艺要求)。

  二、包干承包费用:

  1. 铺地砖:28元/㎡

  2. 墙面粉刷:15元/㎡

  3. 踢脚线、石膏线:6元/M

  此合同为单价包死合同,合同总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总合同价80%工程款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2、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20天内,甲方支付剩余20%工程款 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承包协议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经与______________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乙方拟承包职工食堂,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内容甲方同意将单位职工食堂由乙方承包,乙方负责每日为职工提供基本满意的四餐(早、中、晚、夜餐)服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期________年。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双方自签定协议之日起,甲方负担乙方及其选用炊事人员(共计________人)的工资________元/月,液化气款________元/月,共计________元;日常用水、电开支;原职工食堂的炊事机械、用具、设施属甲方所有,暂由甲方借给乙方使用;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如数归还给甲方;甲方给予乙方三权,即:用人权、内部分配权、采购权。乙方选用的人员应符合炊事人员健康标准。乙方可通过经营利润提取奖金。

  第四条 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以下责任:一、乙方责任1.以为职工服务为宗旨,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主动热情、周到的'为职工服务;2.任期目标:(1)建立健全职工食堂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到人;(2)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不得发生食物中毒;(3)千方百计增加花样、品种,努力提高饭菜质量,做到价格合理,让职工吃好达到基本满意。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企业有关卫生管理规定,严把采购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4.注意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以保证价格让职工能接受。爱惜食堂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照价赔偿;5.设立意见箱(食堂、生活区各一个),每________月开箱一次,虚心听取职工意见改进工作;6.搞好经营和内部分配,每月向甲方通报经营情况和分配结果,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二、甲方责任1.充分保障乙方依据权利经营职工食堂;2.依照有关食品卫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职工食堂的各方面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3.按照实际需要,做好水、电供应;4.建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伙委会成员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评议职工食堂工作,并将意见转达乙方,以便改进工作。建立职工评议职工食堂制度,每________月随机抽取________名职工对食堂工作进行评议。

  第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1.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件;2.出现经营不善,管理混乱以及经济问题;3.由于饭菜质量差或价格不合理,造成多数职工(半数以上)不能接受;4.职工评议食堂意见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满意、基本满意率低于70%,不满意率高于30%。

  第六条 终止协议后,甲方收回全部设备、财产,乙方所借用机械、用具如丢失、损坏,负责赔偿。乙方人员结清财产手续后,方可撤离。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承包协议1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使工程尽快的完工。甲乙双方在建筑用工,原料,工程工期,工程款项的结算。双方认定的责任。工具管理,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建筑物所用的原料,水电均由甲方负责。缺少三项中的任何一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主体建设为:基础,主体,后期装修。不包括台阶,台帮,上土,房内的小隔断墙。

  三、主体中:

  1、基础:地基到正负零为基础,每间_____元。一共有_____间共合计______元。在协定的高度和长度外每增加______———______块砖,应加工时费______元,多加多付。基础完工付清。

  2、主体工程:正负零到打梁找平层为主体。每间_____元,一共有_____间共合计______元在主体施工中,质量问题有甲方指出,乙方改正。随时指出随时改正。否则架子一拆视为合格交工。付主体工程款。

  3、后期装修:砌高封山,勾缝,三围装修,每间_____元,一共有______间,共合计_______元。侍后期工程完成后,为主体工程全部竣工,在____日内付清全额工程款。不得托延。

  4、围墙:地基以上放砖至墙高,每米_____元,一共_____米共合计_______元。工程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5、门楼:每座门楼主体_____元,装修______元。装修相隔时间超过______天应付主体工程款。

  6、开工日期:由双方商定,不能强迫任何一方动工。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签字划押后合同生效,任何一方违约每日承担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为违约金。修改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写在备注中,方可有效。

  备注: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关于承包协议1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 沙场一处,面积 亩,采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持有采沙证。 现将此沙场转给乙方承包经营:

  一、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经营年限承包费_________元。大写: ,合同签订日预付承包费__________元,乙方开工之日余额付清。

  三、乙方对承包沙场、码头有使用权、开采权、管理权、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此沙场无任何纠纷。

  五、因国家征用或其他人为不能抗拒的自然原因,致使乙方不能使用或经营的,甲方应退还所剩年限的承包费,不满一年的按整年计算。(乙方所交承包费为__________元,承包期限为______年,甲乙双方定为每年__________元)

  六、甲方承包给乙方的沙场使用采沙经营等权益,如遇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必须全额退还乙方的全部承包费及乙方的所有损失。

  七、甲方必须保证乙方道路畅通,保证无无关人员阻工、扰工,如发生上述问题,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有误工资用及相关损失,并保证及时处理解决。

  八、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经营、开发期间地方政府干预,承包期限未到收回等,甲方亦须退还全部承包费,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关于承包协议14

  反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呼伦贝尔市天正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确保 与 签订的《富民一卡通领用合约》的履行。甲方作为担保人对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为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草原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流转草原基本情况

  甲方将属于自己的 亩草场(草场证编号: )的承包权在 未能按约定偿还 的贷款(贷款金额万元,期限 年)时,将草场流转给乙方全权处置(草原分布、四至界限,拐点坐标及附属设施见草原使用证)。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自 在 贷款到期之日起至甲方草原承包期满及国家允许范围的后续承包经营权止,将此草场交给乙全权处置,直至 在 贷款全部结清止,在将此草场全部交还给甲方。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作为反担保人,必须保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草原承包主体资格。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草场流转后,该草原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归乙方所有,可以自由流转,并享有转让草原范围内的国家政策和草原奖扶政策。

  3、甲方确保转让给乙方的草原没有村民(牧民)纠纷,没有财产纠纷,未用于债务抵押,并确保转让权符合政策规定,如发生争议纠纷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由甲方负责。

  4、甲方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权益,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如甲方有意拖延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5、在草场办理完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有经营、使用和收益的自主权,有依法开发建设利用的所有权利,甲方再无权干涉。

  6、在草原流转后,甲方不在负责该草原的任何管护及其它义务。乙方有权按照国家的草原承包经营办法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甲方不得参与干涉,但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继续承包的相关手续。

  7、除国家政策变动外,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引起纠纷上访的'事件发生。

  8、如有国家征收草场,政策补助,一切赔偿费、附着物等一切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9、乙方必须按照草原承包合同的规定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接受草原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护公共设施和其他国家建设设施、标志、依法缴纳草原使用费。

  10、本合同生效前,由该草原所涉及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草原所涉及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按在 贷款金额的2倍赔偿。

  五、其他

  1、本合同其他未约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存档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草原承包流转协议书

  2、草原使用证(草原证编号: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关于承包协议15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项目总承包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河畔新城一期工程的总体协调管理,本着对业主和用户负责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持业主签署的进场证明,到甲方办理进场手续,办理手续时须呈报如下资料:

  1.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内容、施工人数和工期,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3.施工用电、用水、生产、生活临建场地及库房的配合申请。

  4.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配合申请后,2天内给予答复。

  三、甲方专设项目副经理宋刚为总承包协调人。

  四、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上报其施工方案,经确认后方可执行;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乙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中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实现乙方施工方案中保证的技术组织措施和质量等级,确保甲方与业主签证的总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

  五、乙方进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现场安全培训。乙方对自己所属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将乙方对自身施工人员培训记录上报甲方备案;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中要有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杜绝人身伤亡重大事故。由于乙方违反操作规程,野蛮施工发生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六、乙方施工时必须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料具堆放整齐。

  七、安全防火: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向甲方安全、消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注明施工部位、方式、时间、防火责任人、防火方式,并保证施工时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合理安排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临时水电、库房及有关大型设备的使用(如施工电梯、塔吊等),发生费用按《五里河大厦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九、乙方施工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必须保证工程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当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说明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十、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履行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并向甲方做好报验手续(本工程实行工序报验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对破坏成品和半成品的乙方人员,依照破坏程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一、乙方必须按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各类现场生产协调会和各项检查工作。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及完毕后应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向甲方报验,且在工程竣工时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档案备案工作,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相应的分包工程须提供备案资料。

  十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设立维修小组常驻现场,并接受甲方领导,期限为竣工后两年,维修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维修服务质量必须达到用户满意,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须经住户或业主验收签字。

  十四、本协议配套使用的文本是由业主、监理和甲方共同确认的《五里河大厦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业主和监理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且相应工程保修期满后,协议自动废止。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XXXXXX大厦甲委分包单位进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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