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12-20 14:16:03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采购合同模板集合10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必备】采购合同模板集合10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1本合同采购产品如下:

  1.2上述定制产品种类、数量等如有变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2.1本合同项下产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价款40%作为定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_____元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采购产品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5 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2.2如甲方根据需要按1.2条的.约定进行产品及数量变更后,本合同的总价款以实际采购产品的总价款为准进行结算。

  第三条 产品制作要求及包装

  3.1如甲方需要定制包装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制作及外包装。具体制作及外包装标准为: 。

  3.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应将根据甲方要求制作的样品包括外包装通知甲方验收。在甲方认可后,该样品封存在甲方,作为乙方交货时双方验收的标准。

  3.3如乙方提供的样品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在日内予以改进,并将重作样品通知甲方验收。

  3.4如乙方应甲方要求,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上添加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或图片、设计外包 1

  采购合同 篇2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条列规定,经供需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确定供方为需方设备供应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小写¥:43935.00元),该款项包括本合同所含的产品货款、运输费用,该款项为需方应付给供方的全部费用。

  二、需方向用户销售本合同产品后,供方除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外,所有因本产品发生的经济纠纷,除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均与供方无关,应由需方与用户自行解决,供方一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按原厂正品标准。

  四、供方的责任:

  供方负责所供产品为原厂正品;以及符合需方的要求;供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参数、功能、质量标准、性能与本合同中所描述一致。

  五、需方的责任:人民币:(小写¥:¥:43935.00元)。

  六、保修及维修:

  1:乙方对合同中设备具体保修条款依据设备中设备厂商提供的`保修条款为准,并按厂商承诺标准执行。

  2:台式机及笔记本质保三年。打印机质保一年。

  3: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硬件烧坏不在质保范围之内。

  4:三年质保为三年免费质保;

  5:保换期内应更换新品;更换新品不得低于原产品性能。

  6:供方对所售电脑整机产品提供软件六个月,硬件一年上门服务。 7:超过质保期的产品,乙方有权利和甲方协调解决。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 供方收到甲方所支付定金之日起七日内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给供方货物定金壹万元(¥10000.00) 供方根据交货时间按供货清单供货,供方在货物送至需方所在地。需方接收全部货物后一个月付清合同余款叁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33935.00)。无论任何付款方式,供方没有收到全部货款的情况下,货物的所有权仍归供方所有。

  十、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如不按期交货,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5‰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 若超过交货期五天仍未交货者,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违约金。需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为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十一、需方违约责任:

  1、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款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1‰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

  2、由于此批货物是供方专为需方而准备的,由于需方的原因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它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则合同执行的时间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作相应延期。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为便于运作,可采用传真方式签定合同,故签章后的合同传真件被认为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表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地址: 地址: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下列标的物的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及其价款

  出卖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

  1、出卖人按下表所列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买受人应按下表中所列价格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卖人按本合同附件所列规格型号、数量等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

  第二条、质量要求

  1、标的物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双方约定,标的物质量除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还应达到如下要求:

  第三条、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标的物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1、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出卖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上述标的物送至上述交货地点,运费由出卖人承担。

  2、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买受人提货。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到上述交货地点提取标的物,运费由___________承担。

  3、按通知分批供货。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分____________批向买受人供货,按买受人通知的时间和数量将每批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运费由出卖人承担。

  4、按计划分批供货。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出卖人应按照下表约定分批供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装卸费及包装

  1、双方约定,标的物的装卸费由出卖人承担,包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的,出卖人应负责对标的物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保护作用,以确保标的物安全运抵交货地点。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标的物锈蚀、损坏、灭失的一切责任均应由出卖人承担。

  3、交付方式为买受人提货的,出卖人按国家有关标准对标的物进行包装,并应告知买受人标的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五条、所有权转移及风险承担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按照合同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4、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标的物的检验

  1、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

  2、如买受人经检验后发现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有权拒收、要求补齐或退换标的物,并要求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结算及付款

  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标的物一次性全部交付的,买受人应于交付后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_________%;检验合格后_________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______%;剩余的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___________日内支付。

  2、标的物一次性全部交付的,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_________%作为定金;于标的物交付后_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______%;检验合格后_________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_____%剩余的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___________日内支付。

  3、标的物分批交付的,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______%作为定金;其余按交货计划或买受人通知供货数量分批交付后据实结算,出卖人凭经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签认的结算单向买受人申请支付。买受人应于出卖人正式申请支付后__________日内支付已结算货款。买受人预先交付的定金应先行抵付货款。买受人可在最后结算款中扣留货款总额的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________日内支付。

  双方约定的付款依据为下列第_________种,出卖人凭付款依据向买受人申请支付:

  (1)经买受人签认的验收单。

  (2)经双方共同签认的结算单。

  第八条、质量保证

  1、双方约定,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起算。

  2、出卖人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并能够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使用期限。

  3、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出卖人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对于因标的物质量问题导致买受人遭受的损失,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若出卖人逾期交付超过____天,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标的物的质量、规格、型号、品种、花色不符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如买受人同意使用,双方可通过协商就标的物价款重新达成协议;如买受人不同意使用,可以要求出卖人退换或解除合同。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出卖人应按本条第1款向买受人逾期交货违约金。

  3、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数量交货时,若少交标的物,就少交的部分,买受人如果需要,可要求出卖人补齐,出卖人应照数补交,买受人如不需要,可以要求出卖人就少交部分退货;若多交标的物,就多交的部分,买受人如果需要,可自行留用,双方按实际交货量结算,买受人如不需要,出卖人应将多交部分自行取走,买受人对多交部分不承担任何保管、付款等义务。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出卖人应按本条第1款向买受人逾期交货违约金。

  4、采取送货方式的,标的物错送交货地点或收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将标的物送交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违约金。

  5、买受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要求退货或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出卖人。

  第十条、补充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1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单价和合同总金额:白色铀面砖:26元/平方米;浅灰色通体砖:25元/平方米;合同总金额:______元。该价格包含运费和税金,不含卸车费。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后,货款由鉴证方通过需方背书的方式支付给供方(按鉴证方招标时的支付条件),其中因背书需方发生的费用(税金和管理费),由鉴证方承担。

  第七条运输及保险由供方办理,运输费用负担由供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

  __________年__月__日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签订日期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乙方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 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甲方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甲方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乙方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甲方已经同意了乙方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 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乙方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合同附件内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乙方发出报价单,甲方确认。合同附件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四条 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 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在甲方登记其将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甲方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乙方订购,且乙方只应向甲方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乙方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甲方一经向乙方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 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乙方即应视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乙方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乙方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乙方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 不中断供应

  7.1乙方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甲方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1个月甲方对该货物的平均需求数量。

  7.2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当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须保证满足对甲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乙方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公司。如违反本规定,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RMB 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乙方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甲方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否则,一经发现,乙方给予的甲方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乙方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乙方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甲方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 包装

  9.1乙方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甲方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乙方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 送货

  10.1乙方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甲方订单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使货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货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乙方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甲方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且乙方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乙方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乙方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甲方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8乙方不得凭借甲方根据上述第10.7条的签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 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如甲方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乙方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 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承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甲方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乙方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甲方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退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 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十五条 付款、付款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条向甲方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甲方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甲方。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甲方。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甲方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第三章 合同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效力及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6.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6.2.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

  16.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6.2.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条 效力及其它约定

  18.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采购合同 篇6

  材料购销合同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供货内容及合同价款

  1、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见附件XXXXXXX价目表)

  2、合同单价按《XXXXXX》价格表执行,下浮比例如下:

  PVC-U阻燃绝缘电工套管管材、管件下浮26%;PPR给水管管材、管件下浮

  61%;PVC排水管管材、管件下浮60%;给水衬塑钢管管材、管件下浮52%;PE

  给水管材、管件下浮58%;PE波纹管管材下浮52%,胶圈为定价;PVC波纹管管

  材下浮57%,胶圈为定价;PE钢带缠绕管材下浮52%,热缩套为定价。

  3、以上单价适合甲方所有项目;

  4、未涉及产品报价可以补充报价。

  第二条:送货数量、时间及地点、接货人

  1、送货数量、时间及地点以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为依据,由甲方提前5天

  书面通知乙方,供货计划可以为短信、微信、QQ邮件等有效形式,成都地区整

  车乙方免费送货,成都以外区域运费及卸货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代办运输

  或垫付运费,若由甲方介绍的物流送货,送货途中出现货物遗失,其损失由甲

  方承担。

  2、甲方规定接货的单位、地点和接货人: 接货单位:地点: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

  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和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 7 天

  以合同补充条款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货物及时、安全到达;

  3、甲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对本工程的材料质量、

  数量、送货及与乙方的对接工作负责。

  4、收货地点若没有指定人收货人签字,则指定联系人即为收货人。

  第三条:质量及验收标准

  1、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2、乙方在供货之前,应按甲方要求,提交合格的资质及相关文件、材料样品供甲方审查、封样使用。甲方按封样的品种、材质等要求组织验收;未提供样品的材料,按照合同签订的质量要求验收。

  3、材料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货卸车点收,验收时,乙方需向甲方当场移交材料的各项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认证证书、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质检报告等)等相关材料。

  第四条:付款与结算

  1、结算

  乙方所供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数量以甲方收货人签名验收数量进行结算,对

  于本工程完工后未使用完的材料,不予退货。

  2、付款

  2.1货到现场45个自然日内付款,则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点下浮后结算;

  2.2货到现场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则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点下浮后再下浮5%结算,即结算单价为下浮后单价*0.95;

  2.3货到现场超过45个自然日付款,则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点下浮后再上浮5%结算,即结算单价为下浮后单价*1.05;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所需的康泰牌管材必须与康泰管件配套使用,否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1.2甲方未事先书面对非应用环境或特殊使用要求做出说明,并由乙方书面认可,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及非正常工作环境和非正规操作及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1.3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用户造成损失,甲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并保护好现场,尽可能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乙方派人负责处理问题并承担责任;

  1.4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后,应当立即验收,如对货物验收有异,及时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作货物无误。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向甲方提供质量达标的合格产品;

  2.2向甲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样本等必要的资料;

  2.3甲方如需乙方派现场指导技术人员必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视情况派出相应技术人员;

  2.4按甲方《产品订货清单》及时送货。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的5‰/天的违约金,此违约金累计。

  2、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要求更换合格产品。

  3、如因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货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欠款金额的5‰/天的违约金,此违约金累计,且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第七条:其他约定:

  1 、合同执行期内,双方不得把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单位或个人; 2 、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后自动失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甲乙双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签订的附件或补充协议、或因未尽事宜而达成的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附件

  1、双方确认的XXXXXX报价书;

  2、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短信、微信、QQ邮件传递订单;

  4、双方往来账目确认单;

  5、康泰报价清单。

  甲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账户及开户行:

  年 月 日 乙 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账户及开户行: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7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供应产品事宜进行磋

  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产品说明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具体以双方确定的定价单为准,不在本合同中体现。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与控制方法

  1、 乙方保证供应给甲方的产品:从质量、包装材料、包装上标识印刷所用的颜料及整体包装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并不低于国家最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

  2、 乙方保证供应给甲方的产品:符合甲方产品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见附件);

  3、甲方可指定专职品控人员到乙方驻厂验收并履行督查之职,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发现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乙方应立即整改;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双方封样和协议规定的配方及工艺流程生产,如发现乙方不按规定的配方和工艺流程生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并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和产品理化指标检验报告,乙方做到每批产品都抽样化验,并有书面报告提供甲方,每个生产单元产品一年至少有二次或二次以上的外检报告提供甲方;

  6、甲乙双方均可对生产场地、产品工艺流程 、产品操作标准、原辅材料提出变更请求,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相关部门,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最终以附件形式予以确认,附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与主合同效力相同;

  7、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新增产品的要求,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予以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新增产品的建议,最终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纳。

  第三条、产品定价

  1、甲方根据产成品定价周期,提前五天向乙方发送询价单;乙方收到询价单后两日内向甲方做出报价,双方进行议价;

  2、甲乙双方议价完成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发送最终定价明细,乙方收到定价明细后签字盖章回复甲方。

  3、甲乙双方确认产品定价后,在定价执行期间,如非人为因素导致价格上涨或下降20%以上(例如农副产品季节因素、市场大环境因素、源头或产地等因素),供应商主动提出调价申请,可与甲方协商后适当做出相应调整,减少双方损失。

  3、乙方报价中所涉及的成品出成率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产品出成率标准》中约定,任何一方对《产品出成率标准》有异议时,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修改;

  4、乙方报价中所涉及的其他费用(制造成本、包装成本、运输成本、仓储成本、采购成本、税金、销售利润等)以及利润率的确定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产品报价单》中体现,如需调整,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修改,并

  以附件的形式最终确定。

  5、

  第四条、订货与交货

  1、在正常经营条件下,甲方应至少提前 天将《采购订货单》送达乙方,《采购订货单》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

  2、乙方订货联系人:;订货电子邮箱: ;订货传真:

  3、甲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乙方订货联系人的,电子邮件显示“发送成功”即视为《采购订货单》已送达乙方;甲方以传真方式发送至乙方订货联系人的,甲方接到乙方传真信号并将文件传真完毕即视为已送达乙方;乙方上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地址或传真号码变更时,应立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仍按变更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发送《采购订货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采购订货单》以及《原辅材料验收标准》进行生产备货,并按《采购订货单》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向甲方送货;如乙方因特殊原因停产或断货,影响甲方需求的应书面(或邮件)提前天通知甲方。

  5、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如决定暂停或终止采购某种原辅材料,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避免乙方因原材料储备过多而遭受经济损失。

  6、乙方送货人员进入库区后,严禁吸烟、乱扔杂物,未经甲方相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翻查物料、资料。

  第五条、货物验收

  1、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组织仓储部门根据《采购订货单》列明的产品名称、数量进行清点接收,并由品控部门进行质量验收,乙方验收合格的产品以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入库单》为准。乙方应对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的所有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2、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来货不足、延迟交货、断供以及质量问题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处理。

  第六条、退货与召回

  1、乙方所供产品甲方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如经双方共同确认,乙方产品品质确存在缺陷,乙方应立即协助甲方清退相应批次产品,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其他相关损失;

  2、如乙方发现发往甲方的产品存在缺陷,有义务通知甲方并主动召回存在缺陷产品,对于主动召回的不良产品甲方可酌情减免乙方相关责任。

  第七条、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有关甲方的一切信息及乙方利用上述信息所产生的智力成果,均视为甲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产品、配方、工艺、价格、供货商、客户、经营策略、管理、财务等相关信息;

  2、乙方承诺,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内,对属于本合同一些约定范围内的各种信息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外泄,保证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不受侵犯、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信息,不得为自己复制或为第三方复制上述信息,或者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介绍、披露、出示、提供上述信息。

  4、乙方保证只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上述信息,并保证不向与合作项目无关的本公司其他员工透露该信息。

  5、乙方保证对于所有因工作关系而可能获知甲方技术商业秘密的本公司员工,在向其透露秘密之前,均须与之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要求员工对该合作项目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泄露,或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以外使用该信息。

  6、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或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两者以高限为准。

  7、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两年内,乙方不得与其他麻辣香锅类似企业合作,生产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产品,或帮助其他企业与甲方竞争,如乙方违反,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或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货款结算

  1、甲方的付款方式为按付款,账期为 天,结算日为 日(结算期间:结算日起3天内付清全部货款);为保证乙方利益,乙方需在每月3日至7日与甲方配送部、采购部完成上月账务核对工作并开好对账函(需配送部及

  采购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每月8日至12日乙方将甲方开据的《入库单》及对账函交付甲方财务部,同时开具真实、有效的票据。(特别说明:《入库单》需具备甲方仓储主管、配送经理签字方能生效);

  2、以上业务事项遇节假日顺延相应天数;

  3、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账及单据交付工作,则该笔应付账款顺延至次月结算;

  4、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开户行及账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货款,如乙方更换开户行及账号,必须在甲方付款日十个工作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委托他人收款,需出具经乙方加盖公章的委托收款授权书。否则甲方仍按变更前或委托收款前的开户行及账号付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开户行地址:

  乙方开户行名称:乙方开户行账号:

  第九条、禁止贿赂

  1、 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乙方人员索取财务的,乙方应立即如实告知甲方;

  2、 乙方或乙方的关联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提供高档消费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朋友等特定关系人行贿,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罚款,并终止采购合同,立即取消其

  采购合同 篇8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建立粮油和副货物购销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资质保证:

  1、乙方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商业行为的合法经营权,已合法取得涵盖本合同所涉及货物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资格及许可。

  2、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加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3、乙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上述资质文件副本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采购方式:

  1、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详细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等;

  2、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三、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粮油及农副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4、乙方所提供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否则乙方应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四、数量要求:

  1、订货数量以每次的订单为准;

  2、乙方未按订单要求的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如甲方不需要,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在一日内补交。

  五、货物价格:

  1、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贵定同种货物的市场的最低价;

  2、如甲方在同期比价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价格高于市场最低价格,则以市场最低价格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六、送货时间、方式和费用承担: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送货到交货地点,不得延期,否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付款方式

  双方确认采用月结方式,货款分为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在核对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具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相关资质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剩余货款,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延期或不能提供合格货物而影响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时,除按照当次货款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因不能按时使用货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条中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甲方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限

  暂定壹年,自20xx年4月日至20xx年4月日有效,合同到期否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9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事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 kg规格的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

  第二条 供气方式

  (一)供气时间:乙方每次应提前通知甲方所需液化石油气的数量,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及时将乙方所需数量的液化石油气送达合同约定的供气地点。

  (二)供气地点: 。

  (三)供气充装:甲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充装。

  第三条 供气质量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气体质量和充装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四条 供气价格及结算

  (一)甲方有权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向乙方收取用气费用,价格为 。

  如遇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调整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供气价格。如遇市场采购成本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供气价格;但如调整后的价格超过合同定价 %的,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出具书面声明。

  (二)双方结算以每次供气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购气凭证为依据,并按照下面

  第 种方式办理:

  1.每月 日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2.甲方供气达到 时,甲乙双方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3.其他方式: 。

  (三)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应采取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支票 □现金 □其他: 。

  2.支付期限: 。

  第五条 安全查验

  (一)甲方应设置安全检查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巡检,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双方应互相提供安全检查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未经双方确认不得任意更换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

  (二)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在每次供气时,应对乙方的供气系统和钢瓶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三)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四)甲乙双方应分别建立专用交易登记台帐,记录每次供气时涉及的供用气双方名称、供气时间、钢瓶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甲方安全检查内容、运输企业名称、运输人员姓名和运输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章)。

  (二)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甲方有权拒绝充装技术档案不在己方的钢瓶。

  (三)甲方在每次交易时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购气凭证。

  (四)甲方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并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定期对乙方的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和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乙方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五)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危害液化石油气设施安全的行为时,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记入用户档案,发现乙方的燃气设施存在隐患的,应书面告知乙方及时消除。

  (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液化石油气。

  (七)乙方有权向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发现的非法违法供气行为。

  (八)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九)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

  (十)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方式和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用气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供气质量不合格、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气、每次供气时未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未定期进行巡检等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正常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情况下,如因甲方提供的钢瓶及其安装出现问题影响用气的,由甲方在 (时间)内负责更换、修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三)乙方应按时支付用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达 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违反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管理和操

  采购合同 篇10

  发包人:

  承包人:

  安徽省裕安集团定远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安门业张正祥 二0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钢木室内门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安徽省裕安集团定远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天安门业张正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办公室钢木室内门制作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定远县鲁肃大道东侧1.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钢木室内木门制作、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等。

  1.4承包方式:包制作安装、包质量、包售后服务。 1.5合同采购数量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合同总价陆仟壹佰肆拾伍元整。

  合同价包括完成该合同产品制作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税金、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确保在20xx年3月30日到货,4月1日安装完毕且符合约定质量标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第四条 价款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定金1000元整,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付款前乙方提供税务发票给甲方。

  第五条 质量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及技术要求制作安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条例及标准要求,满足合同数量、规格要求。

  第六条 包装

  1、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第七条 到场及验收

  1、验收合格的条件

  所供的产品符合产品标准和甲方的要求。

  第八条 质量保证期限和技术服务

  1、乙方必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提供12个月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乙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并负责有关费用。

  第九条 违约条款

  1、质量违约责任

  1.1乙方交付的`货品若任何组成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无论运输、包装、等过程中的任何原因所致,乙方均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更换至符合约定要求;

  (2)承担更换的所有费用; 2、其他违约责任

  2.1乙方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由甲方另行委托,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双倍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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