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10-28 08:41:52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采购合同九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采购合同九篇

采购合同 篇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依照国家、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具体的合作事项及业务操作方式,达成以下协议:

  一、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明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不得低于国家地区及行业标准)。

  三、供方质量责任与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1、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自需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若质保期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规格型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供方应在需方通知后3日内免费更换并承担需方受到的损失。质保期外,供方应及时按需方的要求进行有偿维修(仅收成本费用)。如供方不履行前述义务的,应承担需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润,误工费、维修费等所有损失),且在保质期内需方有权直接扣除质量保证金。

  2、供方向需方保证产品的质量,产品必须附质检报告单或质量保证书。如果供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向需方供应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负责期限的约束,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货物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货物采用汽车运输,运费(含装卸费)供方承担。

  2、标的物运输由供方负责,需方未签收货物前发生货物毁损灭失或质量问题的,相关风险与损失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退换、补足发货或者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退还预付款(如有)。

  五、产品交付:

  1、交货时间:本合同约定的交期。

  2、交货地点:

  3、到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实际验收数量与供方送货单数量有误差的,需方及时通知供方确认。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合理损耗。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包装由供方负责,应符合安全运输、装卸、存储要求,费用供方承担,包装无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

  1、产品验收根据需方确认的标准:国家标准。

  2、需方对货物的验收仅为感观验收(非理化验收),若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隐蔽性缺陷,供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3、需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无论是当场验收还是货物使用期间,一旦检验发现有不合格品,需方将出具书面通知到供方。供方自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应及时按照需方要求将不合格品进行更换或维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因不合格品造成需方生产停工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供方还应当赔偿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2、结算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预付合同款的30%,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完后付合同款的30%,供方提供正确合法的全额(普通3%)发票和需方财务部门付款所需的其它资料及单据(与需方确认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一致的送货单,且需盖供方出货专用章)支付合同款的3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结束之日起1月内付清。

  十、供方的保证:

  1、供方应保证对其产品拥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2、供方对产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保证需方免于遭受第三方就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提起的诉讼、仲裁或任何要求。如需方被提起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等,供方应自费进行辩护,支付全部费用及由该案产生的赔偿金,并赔偿需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3、供方应对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等信息履行商业保密的义务,未经需方的书面许可,供方不得将信息向第三方透露、借阅或为其复制,否则供方应赔偿需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任意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双方确认后,按照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事项,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对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2、若供方未按时交付货物,每逾期交货一天,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且需方有权直接就违约金扣除相应应付货款。

  3、若供方未按时提供发票的,需方有权拒付或要求供方承担相当于发票税费2倍的违约金。

  4、如供方提供产品有质量问题且未按时进行售后服务的,应按日承担/违约金,导致需方停工或其他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润,误工费、维修费等所有损失),供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需方有权直接扣留应付款项直至供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的解除

  1、除合同约定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当于合同金额x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 品名

  单价

  规格(品质)

  数量

  总价

  合计金额(人民币)

  二. 产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 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 交货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__%即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三条供货:供货方式为: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第四条安装: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协商的方式支付价款。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定金/预付款)XXXXXX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石膏板、轻钢龙骨、大芯板、隔音棉、腻子粉、乳胶漆等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XXXXXX年,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XXXXXX%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XXXXXX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XXX%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采购合同 篇4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该合同年度预算金额为: 元。自 日至 日履行。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每 (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 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 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根据国质检执[20xx]644号通知,28大类产品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界定不清的产品,需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免检证明,无证产品不予接受。

  提供采购货物的 “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其它货物合格证明资料:按照国家规定,个别产品生产企业(厂商)必须具备的其它生产资格证明文件;根据北京市规定,个别产品在京销售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超过保质期限的;

  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第六条:包装要求

  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属于国质检执[20xx]644号通知范围的28大类产品,产品包装上必须提供qs标识。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除上述要求外,货物包装其他要求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甲方须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包装器具,如有缺失或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货物的储藏

  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八条:货物装运

  除甲方临时订货外,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乙方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第九条:验收与检查

  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交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运输车辆检查,车辆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人员检查,乙方人员离开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为避免夹带事件的发生,甲方验收人员有权检查乙方人员的物品,乙方人员应予配合,但甲方人员不得侵害乙方人员人身权利;

  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7日内交由北京市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甲方检查人员到达乙方企业(仓库)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检查便利,甲方人员检查内容为:乙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是否尽到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义务。

  第十条: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拖延付款。

  乙方凭当期双方确认的报价表(或临时供货发票)、甲方订货单及双方签字的验收登记表向甲方财务部门结算,甲方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尽其可能履行义务和责任。

  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延误交货时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10%。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代表于20xx年 月 日在北京签定,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xxxx年xx月x日 xxxx年xx月x日

  (盖章) (盖章)

采购合同 篇5

  买方:签订地点:

  卖方方:签订日期:

  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供方为需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情况说明:

  见办公家具明细表,具体发货以需方传真件为准按期供货;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与期限:

  所供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三、交货地点:

  发货至********************办公楼;

  四、到达交货地点前所有杂运费的承担方式:

  此价格为交货地点的到货价,之前所有运输事宜包括运杂费由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

  按照国家质量标准验收,采用外观检查方法;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无预付货款,供货完成后一次性付款至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限为一年,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以办公室签字的收货清单为结算依据;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结帐手续;

  七、违约责任:

  因供货质量及规格型号不符,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因需方原因造成退货,供方无法调剂时,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宜:

  1、办公家具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运到办公楼后,由需方派专人对办公家具进行核对、验收,检验合格后需方方能接收;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年后没质量问题付清保证金后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其他:

  本合同含二份附件,分别是订单明细表、资质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章):需方(章):

  住所地:住所地: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的购销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价款待详见具体的采购订货单,订货单所确定的价格是供货、运输、税金、清洗等的全包价。具体交货数量、交货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订货单确定的为准。

  第二条 供货方式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质量数量、包运输、包清洗、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

  第三条 结算方法

  结算方法: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签证为准,按实结算,单价按每批订货单中双方确认的价格执行。

  第四条 乙方承诺

  1、 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合同及甲方供货通知书约定的产品种类、数量、

  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

  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正货、合格的产品,并必须是符合卫生防疫标

  准的产品。乙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卫生防疫证明。

  3、

  4、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变质、破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

  短斤缺两等影响使用效果的情况,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小时内予无条

  件退换。

  第五条 甲方承诺

  1、在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时,甲方不刻意挑剔、刁难,并承诺出现此情况,严肃处理相关违规工作人员。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货款。

  3、甲方应提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供货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按全逾期交货部分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日,甲方有权取消该批订货,乙方应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除。由于乙方不供货造成甲方经营损失的,应予赔偿。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到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前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接受乙方交货后,若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是非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的,或产品不合格、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并该非原厂产品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的产品不合格、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第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助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6、其他约定:

  送货账单审核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

  总经理审批签字时间为每月5日至10日;

  结账时间为每月25日至次月5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电话: 电话:

采购合同 篇7

  家具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乙方:

  甲方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在国内组织了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 为 第 包 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它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2“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2.适用范围

  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

  3.协议的组成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条款

  (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形成协议的其它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 协议承诺

  4.1 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4.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

  4.3 乙方按本协议向采购人供货时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果采购人需要采购办公家具,在本项目定点采购供应商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采购需求自行选择与任意一家或几家定点采购供应商洽谈及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采购人与其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并且乙方同意在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之前,采购人对供应商不负有买卖法律关系意义上的义务;

  4.4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以及相关的其他国家和行业标准;

  4.5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约定的货物是本厂商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通过本厂商的出厂检测,并向采购人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 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应当根据投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报价;

  4.8 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生产现场的考察。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对中标候选人的设施设备、技术力量、服务质量、资格、信誉以及其它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4.9 乙方因为委托代理人或销售服务地点、电话发生变化,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向采购通知。

  4.10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0.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采购人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因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给甲方或采购人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受理采购人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5.7.1条款规定给予处理。

  (5)甲方对采购人采购货物费用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4.10.2甲方的义务

  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定点服务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1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除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4.11.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采购人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本协议及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否则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业务,做到优先服务,优先免费送货。

  (6)在本项目定点采购有效期内,乙方《投标文件》投标产品的投标报价是最高限价,不得向上调整,如果有效期内向下调整投标报价,不得降低在投标时承诺的服务质量。

  5. 违约责任和监督管理

  5.1 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声明不符合,应当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在报经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对乙方提出警告直至解除协议。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财政主管部门取消乙方今后1-3年内参加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合同的,向采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的;

  5.1.2因乙方原因影响供货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5.1.3采购人所反映的某一定点供应商经查实的违规行为达到二次(含二次)以上的。违规行为包含并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定点采购期限内,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拒绝以投标价格供货的、或以高于市场价格或背离承诺的价格供货的;

  (2)乙方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或产品质量明显不符合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规定标准的;

  (3)乙方将合同产品的货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4)乙方其它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

  5.1.4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5.2 因产品质量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不可抗力

  6.1 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7. 保密条款

  7.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

  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8. 协议的解释

  8.1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8.2 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

  8.3 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9. 争议的解决

  9.1 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日历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9.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10. 协议的终止

  10.1 本协议所述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为1年,从xx年4月1日到xx 年4月30日。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的情形之外,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0.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依据本协议规定单方解除协议;

  (5)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11. 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2. 权利的保留

  12.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它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12.2 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2.3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3. 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3.1 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简体。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简体书写。

  13.2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通知

  14.1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4.2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传真号: 传真号:

  账 号: 账 号:

  14.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5. 协议修改

  15.1 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15.2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协议生效

  16.1 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

  16.2 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 本协议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届满后,在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乙方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6.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

  (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_________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工程名称: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浇筑部位项目、混凝土强度等级、计划数量(立方米)、浇筑方式、供费时间──混凝土坍落度水泥品种技术质量外加剂品种要求:混凝土单价(含运费)汽车泵泵费结算单价外加剂费(元/m3)

  冬施期冬施费合计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全校师生能吃上“放心菜”,杜绝有农药残余的蔬菜进入食堂,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经学校考察商定,学校食堂的干货、蔬菜可以由 (以下称乙方)供应。经双方商定协议如下:

  一、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

  三、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发现腐烂变质的蔬菜除退回处理处,还要处以一定的罚款。采购尽量以本土化为主,尽量缩短运输里程及时间。

  四、甲方确定与蔬菜供应商签订协议,每周由教师营养餐轮流采购组,通过质量及价格调查、对比,进行选择订购。

  五、本协议暂定执行时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若有违本协议原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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