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10-05 18:20:05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采购合同模板合集8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采购合同模板合集8篇

采购合同 篇1

  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方:

  买受方:

  项目名称: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单价

  1、最终按买受方收料员实际签收的送货数量进行结算;

  2、产品价格已包括货物、运输、包装、税金、利润、材料复试检测(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附件、卸车等送至买受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价格还包括出卖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与售后服务等费用;

  4、出卖方所供应所有产品均必须在建设单位及买受方处封样,最终送货型号、规格、以封样一致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出卖方交付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产品最终执行标准依合同签定前最新国家执行标准为准;

  2、出卖方向买受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产品出厂合格证、政府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和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出卖方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买受方有权延迟付款;

  3、若经检验,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标准,出卖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货更换;

  4、产品复试、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方承担,若发生试验不合格并已投入使用,所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方承担;

  5、出卖方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或盖本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应在产品进入现场交付的同

  三、交(提)货方式和费用承担

  1、由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买受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按买受方要求地点码放整齐。出卖方如未按买受方要求卸车,买受方有权要求出卖方重新码放。卸车完毕后双方依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方式验收合格后,买受方收料员签单确认收货。出卖方负责承担送抵买受人指定位臵的一切费用,即出卖方价格为落地价格;

  2、出卖方提供的送货单据必须加盖出卖方单位红章,送货单据中必须注明所送货物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详细信息,填写的送货信息必须规范、准确,时,一并向买受方提供,质量证明书要与实物相符合,否则买受方有权拒收。

  否则买受方收料人员可拒绝签单。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买受方验收前货物损坏或不符合买受人订货要求,由出卖方负责无条件退换。

  五、交货地点 买受方项目部施工现场。

  六、验收方式

  买受方委派该项目的收料员和专业工长在现场负责清点货物数量,并对外观质量、质量证明资料、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等核对无误后买以实际收货数量签单,出卖方以经过买受方签字的送货单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产品尺寸偏差、质量等应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出卖方保证所送同一产品均与样品一致,如有其他质量问题应予以退还。如发现货物及配件损坏或缺失,出卖方应在 3 天内更换相应数量的质量合格货物,若出卖方未能及时更换,买受方有权追究出卖方的责任。

  七、定货方式

  出卖方按照买受方通知的时间代办运输,买受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提前 3 天通知出卖人批次送货时间、数量、品种、便于出卖人生产安排和运输调度。若出卖方未能按照与买受方约定的时间,安全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出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受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最终按实际发生买受方签字确认的合格供货量结算。

  2、付款方式:

  3、买受方付款时出卖方应开具同等金额符合买受方要求的正式发票(发票开具单位为: ),否则买受方有权拒付货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定后,出卖方不可变更开票单位否则视为违约,出卖方应向买受方支付未履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4、出卖方在送货同时应向买受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产品出厂合格证、政府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和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所送资料应齐全有效,满足工程资料使用需要,否则买受方有权延迟付款或拒绝付款。

  九、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或出现违约行为,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出卖方所送批次产品经抽检存在质量问题,即认为以上所送所有批次货物均存在质量问题,买受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因出卖方产品不合格、造成工期延误的损失(按出卖方所送全部货物金额的10%计取)。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应本着诚恳谅解的态度来妥善解决双方在合作中可能出现的纠纷,若协商不成可向买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最终结算数量按买受方的实际进货量及其所签收的送货单为准,以此作为结算依据(收料人: )。

  2、若因出卖方所供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及买方经济损失,买方有权追究卖方责任。

  3、本合同标的物质保期为 年,该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因出卖方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均由出卖方无偿更换或修复,出卖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并派人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积极进行维修。出卖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或拒不修理时,买受方有权派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超出质保金费用由出卖方承担,并将追究出卖方违约责任。出卖方在维修过程中更换的货物及配件等应自维修完成经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相应延长质保期。

  4、在不影响出卖方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对买受方使用剩余货物,出卖方应予以退货。

  5、出卖方送货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进入买受方施工现场时应遵守国家、天津市及买受人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定,必须配备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如非因买受方原因对出卖方人员、设备等造成损害的,其责任由出卖方自行承担。

  6、本合同所有附件与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含产业政策变化等人为因素)造成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双方已经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双方之间的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9、除双方签定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外,本合同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动。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出卖方贰份,买受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传真、

  复印无效。

  出卖方(签章):买受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2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一 、 苗木产品的产地、规格、数量、价格:

  总价(暂定)人民币:元(大写)

  1、合同单价包括苗木的本身价格、挖取、短途转至装车地点、土球包扎、装车、办理苗木检疫证、运输证及长途运输费用,梳叶、加盖遮阳网等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及税费。

  2、苗木为货,乙方成活,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要求供货,如有土球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拒绝收货。

  二、苗木规格、树型、质量、技术要求约定 质量技术要求:

  1、苗木的质量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执行,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指定要求。乙方保证苗木质量符合甲方规定的要求,乙方对苗木质量负完全责任;

  2、合同所购苗木冠幅.树型饱满、漂亮,不偏冠,长势良好;

  3、土球:土球泥土密实,成标准园球状,全部带原生地土球,不能有假土球。原生土球包装用 草绳或有孔透气塑料薄膜 包扎牢固,在运输途中不能散开;

  4、胸径测量:一般乔木从植物土球土面处往上1 米处(若 1 米处正好是局部肿胀处则以 1 米处往下正常处为准)测量树干直径;

  5、存放时间:苗木挖取后存放及运输时间不能超过 1 天;

  6、装车要求及运输:树枝要收拢合适,不能有严重断裂现象发生。科学合理装车,适当装满,不能损坏树皮和树尖,运输途中树枝条完整不能断裂、土球不能散开,此为装车基本准则;若遇恶劣气候或长途运输,如夏季高温,装车要避开高温时段,运输途中需采取挡风、避雨、遮阳、保水等保护措施,确保苗木质量。

  三、交货地点、方法及期限

  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即: 项目部 ,具体地址:(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将货物运到其他地点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但甲方应在交货前日内以自己的名义盖章后书面通知乙方)。标的物所有权自付完货款时转移至甲方。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负责送货;

  (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运输,甲方负责运费;

  (3)甲方自提自运。

  3、货物装卸采用第 项执行:

  (1)乙方负责装卸;

  (2)乙方负责装、甲方负责卸;

  (3)甲方负责装卸。

  4、交货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年月日前交货,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交货,但甲方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四、现场验收,付款方式

  1、现场验收:

  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及时安排机械、人员下车。并同时安排验收员(库管员、绿化工长或技术员)现场验收和开具验收单。乙方将验收单、运单、送货单及合法有效的发票按本合同单价办理货款结算,(因长途运输土球轻微散球的、轻微压断枝的。

  甲方扣款应在验收同时及时与乙方沟通,乙方现场认可签字,双方友好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方可扣款。)结算单据报甲方有关领导审批并移交甲方财务付款,办完甲方财务付款手续后,甲方财务按下列第项进行付款。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货款总额的 %为预付款,余款由乙方持收货验收单据和发票到甲方财务部挂帐后 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全部付清。

  (2)乙方在每月20日前持收货验收单据和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第一次付款时间:次月30日前,付款比例:挂账金额的 %;第二次付款时间:当年12月30日前,付款比例:挂账金额的 %;第三次付款时间:次年12月30日前,付款比例:挂账金额的%。

  (3)乙方持收货验收单据和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之日起,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乙方货款的 %;余款于该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后全部付清。

  (4)甲方在 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乙方挂账货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 帐 号:

  五、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业主索赔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更换,并从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已付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每逾期一天 元累计计算并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含业主索赔等损失)。

  4、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未付款的 3 ‰每一天累计计算并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以下第 项执行:

  (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中苗木属非定型规模一致化商品,属自然化的物品,不可能达到一种眼光认识物体的绝对性标准。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实在无法协商达成共识的,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整供应计划。乙方尽力配合并同时修补完善合同。

  九、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总价款的基础上减少 10 %后作为甲方应付货款,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只按合同已履行部分总价款的50%办理结算。

  十、其它

  1、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时生效。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约定按附件(如有)中所列的结算单据办理结算,附件(如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法人: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合同签定日期:合同签定地点:

采购合同 篇3

  燃煤采购合同范本 出卖人:签订地点:买受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收货人名称、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吨)收货人名称 到站 专用线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发热量

  4800-5000千卡/千克 挥发分>38% 灰分<30% 粘结特点≤3 粒数<40mm 末煤<20%

  二、 交(提)货方式: 1、 由出卖人代买受人办理铁路运输,货场装卸及公路运输。 2、 Xxxxxx公司

  三、 质量和数量验收办法: 由双方同在货站取样以买受人委托具有资质的煤质检验部门的化验报告单为准,如发热量低于4800千卡/千克,按低于卡数折扣,低于4700千卡/千克,买家拒收,数量以买受人汽车衡称重为准(每批次化验一次)由出卖方运至买受方煤场验收。

  四、 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1、煤炭发至收货方煤场,单价元/吨。 2、执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如未出现质量、数量问题、出卖人提供煤炭增值税发票后,年月日前一次性结清所有煤款。 2、结算以煤炭增值税发票、铁路货票(含道口费用专用票据),货场费用,短途运费,合计为准。 3、结算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前

  六、违约责任: 1、由于质量达不到标准,买受人有权拒收。

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优质快速地建好丁字镇园区路C1标路段,就甲方丁字镇园区路拓宽工程项目部用砂、石材料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 购销范围:

  甲方修建丁字镇园区路拓宽工程C1标路段稳定砂项目及后段工程所需砂、卵石。

  二、价格:中砂21元/吨,石31元/吨。

  三、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交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从签订合同之日起,送足壹拾伍万元砂、卵石作为合同履约金,之后三天一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应由甲方材料员根据收货量开出证明,经审核后再付款。

  七、质量要求:

  1、砂为粗砂,粒径为0.2-0.35mm,含泥量不大于3%,无杂质;

  2、卵石为粒径10-24mm颗粒级配均匀良好的卵石,含泥量不大于2%,无杂质。

  3、量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供货数量,按车定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采取不定期抽取车辆过磅,重量与数量依据抽样按实计算;

  八、供货要求:

  乙方按照工程进度需要保质保量供应砂、石材料给甲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必须保证砂、石材料的供应,铲车搅拌四合料的场地,以及水泥等材料的堆放场地。

  九、计量标准:

  数量验收方法:

  供方每批货物到达需方施工现场后,由需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双方签认后,由需方材料员提供(工地收料单)一式三份,交供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十、安全措施:

  乙方在砂、石材料开采、运输过程中,一切作业施工运输过程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质按时提供甲方工程施工足够的砂料、石料,造成人工停工或耽误甲方工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砂、石材料,后八轮及铲车施工场地〉

  2、甲方保证此合同项下的材料自用,乙方有权对甲方倒卖的材料收取双倍货款,并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追索的权利。

  3、合同双方应严守有关商业秘密(如合同单价、数量等),如因泄密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受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受害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自应当付款之日起如果欠款超过15天,从第16天起,按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追究违约方责任。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服装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计 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后经甲方验收无误后一周将合同金额%计款元划入乙方在 帐户上(帐号为)。乙方收款前需提供机打发票。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乙方负责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_日内。

  第三条 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逾期交货:未经甲方允许逾期交货的,乙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乙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约定的日期及条件及时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验货完毕。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定作服装的产品质量及规格等,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若尺码出现不符时,应在一周内予以更改交付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七条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6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礼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制的物品

  1. 本合同定制礼品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等详见如下《礼品定制采购明细清单》。

  《礼品定制采购明细清单》

  第二条 货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总货款为人民币¥12100元(大写金额: 壹万贰仟壹佰 元整)。

  2.待乙方将所有定制礼品制作完毕后,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付款。甲方在验收发票合格后7日内将制作总费用:人民币12100元(壹万贰仟壹佰),通过打款方式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第三条 商品制作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制作,具体材质及制作要求详见《礼品定制采购明细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 日内,将制作稿文件发送给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样稿。

  第四条 交(提)货时间

  乙方在样品通过核实认可之日起 7 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全部交付甲方。

  第五条 交(提)货地点

  1.本合同涵盖礼品的到货地点为甲方指定: 重庆长寿区江南街道南城U街营销中心 。

  第六条 运输费用

  本合同项下商品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费用也由其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全部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如果乙方延迟交货,则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货款的 3%计算违约金。

  3.如果甲方拖延提货或延迟付款,则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计算违约金。

  4.若甲方提供的给乙方的制作稿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出现制作错误,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制作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3 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同时提出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请求和终止本合同要求。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持 贰 份,乙方持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根据甲方的生产需要,甲方订购乙方供应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___套,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其他补充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设备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安装、维修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合同生效

  1.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同时,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 %金额为

  ¥ 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设备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乙方。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金额为

  ¥ 元的预付款。

  2.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设备培

  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金额为¥ 元的货款。

  3.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

  金额为¥元的尾款。

  4.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五、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_(按甲

  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日内。

  3.运输方式:乙方将货物分两次运至交货地点。从 至 运

  送费用由乙方支付,从 至 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只负责承担费用,运输过程中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

  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前后两次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生产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由甲方

  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

  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

  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为甲方服务,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

  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甲方所购设备进行制造和

  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质量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基本原理,

  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以防止不良问题

  产生。

  4.设备的质保期为 个月,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

  起计算。在设备质保期内,一旦设备发生问题,乙方保证在接到通知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未能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乙方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设备的一切故障,更换零部件及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应留有一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服务。 个工作日如不能排除故障,乙方要提供同型号备用机,由此所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不能连续正常运行 天,又出现相同故障,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货款,并且乙方应按甲方每天生产损失作为损失补偿。

  6.保质期满后,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上门维修,响应期 小

  时,并保证以优惠价格(低于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提供终身所需配件。不收取其它费用。

  7.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

  七、责任与义务

  1.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住宿

  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2.甲方有权派人员到乙方厂内进行产品质量检验,乙方应提供方便

  条件,并免费提供检验和了解产品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工具等。

  八、技术资料

  设备出厂时应出具产品合格证,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式三份,并提

  供一份资料清单:

  安装图纸、安装技术说明及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1)

  (2)

  (3)

  (4)

  (5)

  (6) 操作使用说明书 维修说明书 随机附件、备件及工具清单 易损件图册 出厂前的各种检验与试验记录 其它供用户使用的必备资料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

  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1%金额计¥ 元计算。

  2.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

  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1%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 个工作日。

  3.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

  定。

  十、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

  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 日内

  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

  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约地为河南长葛,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免责条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 真:

  地址: 地 址: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篇七:标准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数量

  单价交付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4.现场卸货由

  第四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

  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开 户 行:开 户 行:

  帐 号:帐 号:

  篇八:大公司采购合同标准版(样稿)

  采 购 合 同

  需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供方: 签订时间:

  注:通过代理商供货时,必须填写制造商一栏。

  1. 需方将项目所需物料的总量和总交货计划(此2项内容仅供供方参考)提前告知供方,供方据此对需方未来订单进行预测,统筹制定供货安排,提前备货。供方同意并确认,最少备货数量为_____。无论何种情况,此最少备货数量与已完成交货数量之和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量。

  需方采购总量和交期可根据需方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具体调整内容需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为保证需方**天生产需求而已经制造完成的提前备货物资,原则上由需方负责处理,具体执行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交付时间**天以上采购需求,需方有权修订采购数量并且不承担任何损失与风险。

  2. 具体的交货时间与数量以需方下达的订单为准,需方下达的订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无正当理由,供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3. 价格说明:□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其他约定:

  4. 无论本合同选择采用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该固定单价或总价均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

  费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数量按需方实际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

  5. 原材料价格涨跌在5%以内(含),货物单价维持不变,差额供需双方各自吸收,幅度超 5%则由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合同。发生交易货物的主材料价格,买卖双方以上海有色金属网上 公布的当日金属材料价格的牌位价为基准,非金属件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技术标准:□执行标准:

  □需方图纸:

  □需方采购技术条件: □其他:

  三.验收及质保

  1. 验收标准:□技术标准:

  □其它:项目最终用户验收合格为合格标准。

  2. 验收方法:供方必须随货提供质量证明资料交需方签收,否则视为供方延期交货,供方应按本合同第七 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需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约定进行数量、规格等形式要件方面的约定收货和并进行初步的品质检验,具体参考相关检验文件。

  3. 质量证明资料:

  □合格证;

  □材料化学成份、物理性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功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外观质量检查报告;依据标准: ;

  □尺寸检查报告;

  □其他:随货原厂出厂证明资料。

  4. 质保标准:

  质保期与需方同其最终客户签订的质保协议时间相同。若需方与其最终客户无明确质保时间确认,则质保期为需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在质保期内供方应免费提供服务;对使用过程中因供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赔的权利。

  在保质期内,若需方产品有任何缺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派其技术人员到需方指定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一经确认属于供方责任,供方应无条件地认可需方所提出的更换、退货、退款以及其他合理要求,否则,将被视为供方违约。

  供方自愿以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原则上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5%),若供方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将被需方酌情扣除质保金。如前述需扣除金额已超过质保金的,需方有权从供方供货的其他合同款中扣除。

  四.交货方式、地址及费用负担:

  1. 交货方式:□送货;□自提;□代提;□其它:

  2. 运输费用:□需方承担;□ 供方承担;

  3. 交货地址:□需方工厂仓库,并按照需方要求堆放整齐。 □ 其它地点:

  五.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 供方所提供给需方的以上货物必须按国家标准(或需方要求)进行包装和防护,以适宜防潮、防震、防锈、防磕碰要求,且按不同规格,分类包装,应能满足国内运输方式的需要。应保证其货物及包装安全无损地到达需方指定交货地点且便于贮存,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责任及风险由供方负责。

  2. 供方包装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生产/检验日期、检验员签名/盖章、批号和数量等信息。供方送货单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采购订单号、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批号和数量等信息。

  3. 特殊材料运输条件参照各材料的采购技术条件中的运输要求。

  4. 包装:□需方承担费用;□供方负担费用;□回收包装;□不回收包装;

  5. 对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需要进行包装防护。

  六.付款条件及方式:

  1. 付款条件:

  供方在需方工厂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需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等有关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20天之内,按照当批货物价款百分之九十五(95%)的比例支付给供方。

  每批货物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待质保期12个月届满后且质保期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供方均已解决至需方满意后,十五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供方每次向需方请款前应按需方要求和确认金额全额开具正式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供方未按前述约定提供或延迟提供正式有效发票的,需方可拒付或相应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合同价款由需方通过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方以人民币进行支付。

  2. 其他约定事项:_付款时若遇节假日,则顺延

  3. 对任何货物的使用或付款不表示需方已经接受这些货物;这类使用或付款行为也不影响因供方产品不符

  合本合同技术标准而被需方索赔、或被要求更换、维修、退货等;也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或限制按合同或其它规定可拥有的权利和可获得的补偿。

  七.权利与义务:

  1. 供方在交货前,就产品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正确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质量证明资料(包含但不仅限

  于材质、性能、尺寸、外观等)。

  2. 凡涉及以“重量计量”来计算货值并作为付款依据的情形,均以“今创集团”提供的入库单和磅单重量

  为准。

  3. 对于有有效期要求的产品,供方应确保产品送达需方时,可正常使用的时间段占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对于因需方原因导致产品即将过保质期但可以延期使用的.,供方应协助提供延期报告。对于因供方原因无法延期使用的,供方应无条件免费提供退换货服务。

  4. 如供方交货误期(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质量缺陷、数量短少、包装损坏、或延迟递交质量文件等问题,

  需返工或需方拒收的而导致交货延期的)或供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交货义务的,除得到需方书面同意延期交货的外,每延误一日,按订货总额0.5%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订货总额30%。

  如因为供方货物迟交而影响到需方的生产和交货,需方有权随时终止订单或本合同,并向供方追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发生上述情况时,供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5. 需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供方关于需求总量的调整,有义务对供方为满足需方需求而准备的产品,在

  发生技改时,有义务对经供需双方协商的数量进行处理。

  6. 供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质量标准,或违反本条第11.12.13款中任一款约定的,一经发现,

  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订货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应满足需方提出的退货或调换的要求,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均由供方承担。

  7. 在供方向需方送货过程中,由于包装不良等任何原因所导致的损失或/和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8. 供方有义务免费为需方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

  9. 需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安排付款。

  10. 需方有义务及时提供图纸、技术文件,并对技术更改及时通知供方;

  11. 供方对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任何与供货、货物质量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

  订单数量等)以及任何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与需方相关的任何信息均具有保密义务。供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代理人、雇员、职工、其他工作人员等及相关协作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如有泄密情况发生,一经查实,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和因此造成对需方的损失赔偿。前述供方应承担的保密责任为严格责任,不以供方主观上的过错为构成条件。对违反以上技术保密要求的需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2. 供方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需方所提供的任何与需方产品相关的技术、信息在轨道交通行业实施相

  关的自主开发,更不得为其他轨道交通客户提供同样的货物。对违反上述要求的,需方保留责任追溯的权利。

  13. 模具的使用及支配权: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不允许供方为第三方加工服务,即使模具费已全额返还,亦

  不改变需方拥有该权限的性质。

  14. 若供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需方可另行向其它单位订货,由此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超过供方购买价部

  分的金额以及装卸运输费、订购费用等均由供方承担。

  八.保密条款:

  1.供需双方约定应尽力防止将各自掌握的和从对方处获得的机密和私有信息泄露给其他方,并约定各自的雇员遵守对于机密信息的规定。

  2.供方不得将需方提供的各种财产如:图样、工艺规程、工装模具、测试设备、样品等向第三方或需方同行提供使用,更不得向其提供据此生产的零件和产品;在未得到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供方不能委托第三方加工本合同中的任何产品或转包。

  3.若供方的员工离开公司之后二年内发生泄密,供方将同样承担本条款所规定的责任。

  4.如供方泄露机密按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处罚,同时按因泄露该机密由对需方造成的具体损失全价赔偿(具有司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价)。

  九.本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确认,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且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十.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确实无法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有

  权向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其它:

  1. 供方按时提供标的所属法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承运单位的危险品营运许可证、驾驶员和押运员的上

  岗证。

  2. 供方或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代理人、雇员、其他工作人员等进入需方单位的

  人员,必严格遵守需方不时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3. 供方对此合同(内容、技术资料、实物)及需方的商业秘密必须保密,未经需方许可不得转让、提供、泄露

  于第三方,违者应承担需方全部损失及责任。

  4. 本合同履约地:

  篇九:家电采购合同

  家电供货合同

  甲方:麻江县恒源祥家纺

  乙方:

  经过协商确定 乙方 为麻江县恒源祥家纺协议供货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20万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11月5日期间家电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家电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家电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

  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货到付款,即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第十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3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

  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在麻江县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

  篇十:正式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CG-

  合同编号:

  供方: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详细的数据、性能等要求见合同附件中

  的技术协议。

  第二条 产品要求及验收标准、方法、期限:

  1.按照国家标准或在国标基础上双方商定的技术协议、图纸或送交样品标准作为产品要求及需方验收标准。

  2.验收前供方应当向需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检验记录、出厂合格证及必要的材质证明。需方在收到供方产品后,先对所送产品的数量、规格等进行清点检查,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不包括供方产品存在隐蔽的缺陷)。质量问题由需方进行裁定,若供方存在异议,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可申请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鉴定。

  3.除非另有约定,验收期限为需方收到货物后十五个工作日。本合同特别指定验收期限为

  4、供需双方应对每批次订单做记录,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合格率、订货时间、交货时间等以方便日后查询(记录保存时间以产品寿命为准)。

  5、对需方投放市场产品,供方供货给需方的产品质保期限同需方用户要求需方的质保期限终止时间一致,与需方共同承担市场风险,需方与需方用户签订的产品质保等重大承诺,作为供方与需方合作期间对需方的承诺内容。 第三条 包装标准、运输办法和费用负担:

  1.所有产品包装必须做到防水、防锈,按规则码放整齐,产品的包装应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或按照经需方认可之供方包装标准执行,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供方不可回收包装物。

  2.由供方负责将货物通过 运送到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结算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期限: 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4、交货日期以供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准。

  5、收货确认:供方发货清单应随货送至需方,经需方核实后以需方到货单为准。

  6、结算依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到货单均不作为供方交付货物结算依据,唯有经需方经检验合格之入库单方为双方结算依据。

  7、结算方式:月结。每月5日供方依据采购订单与需方(依据入库单)对帐,10日前提

  供增值税发票,25日付款,逢公休日、节假日顺延。/ 电汇/ 承兑汇票/ 其他方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交货期执行(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需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1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总价值的5‰偿付违约金。未经需方同意,提前交付货物,需方有权拒收。

  2.异地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需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

  3.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货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按实际发生额度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货物所造成的需方损失。

  4、如因供方供货产品在需方公司内出现质量问题,对造成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5、需方产品投放市场后,在用户使用过程中,由于供方供货的产品(需方外购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经济损失(含差旅费、运费、维修费、人工费及需方用户要求需方包赔的损失等)由供方承担,若造成人身伤害、巨额经济损失等重大责任事故,供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供方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出具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处理。供方出现质量问题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7、不可抗力:供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证实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反贿赂条款

  1.供方应保证,供方及其代表提供的发票以及其他记录必须真实合法准确,能够全面准确地描述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或收取的其他费用的性质。

  2.供方不得向需方相关人员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报酬、礼物以及其他有价值的物品或利益,但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供方明示并如实入账给予需方的折扣/佣金/附赠除外。 3.若需方人员直接或间接要求供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供方应提供相关证据予需方的法人代表。

  4、供方违反上述反商业贿赂条款规定给予需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或不配合需方查处需方工作人员受贿行为者,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供方须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需方损失的,则供方的赔偿数额以需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价格条款随市场浮动双方共同协商,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和需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原件及传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 篇8

  供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 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购买 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

  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总价款:

  二、产品质量:上述产品应符合 标准。

  三、订货: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 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甲方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乙方在两年内发现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3、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剩余价款的支付分别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八、不可抗力及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通知乙方,应当对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仓库交付前由甲方承担,在乙方仓库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双方基于本合同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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