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8-19 11:30:25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采购合同集锦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采购合同集锦10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乙方负责甲方 配饰设计及配饰的供应,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内容:

  1、乙方负责甲方 (地点)配饰设计。

  2、乙方负责提供室内设计家具相关方案及饰品,并按甲方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进行供货和物品采购。

  3、乙方负责所有物品、配饰的摆放、安装和调试。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合同所签的全部配饰质量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材质检测报告应齐全有效。

  2、对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及设计选型标准予以充分响应。

  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三、设计及饰品供货周期:

  于合同签定后15天内,乙方将合同所含全部物品、配饰全部送至 内,并负责安装、调试。

  四、验收标准:现行相关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

  五、交货地点: 。

  六、委托设计费及物配饰供货、安装费为 元整)详见一览表。

  七、付款方式:

  殷紫华饰艺术设计合同签定后,设计费、配饰供货及安装费总额为: ¥ 元(人民币) ;合同签定二日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合同货款的50%为预付款

  计 ¥ 元整(大写: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三日內付给供方合同货款总额的50%整(大写: 元整)。

  八、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室内设计方案及选购全部配饰,按合同中的质量、技术要求进行供货。

  2、负责按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并在合同签定的供货周期内将合同所签的全部配饰运输到 ,并承担全部运费、装卸费、安装费及运输途中的一切责任。

  3、在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更换。

  九、违约责任:

  1、凡属甲方原因给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2、凡属乙方原因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

  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 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和网站(《中国财经报》、《齐鲁晚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站、临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并发售采购文件;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评标)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

  (八)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开标)前供应商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评标)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 %;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 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标)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中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签定时间:20xx。08。28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责任的条件及期限:按供方提供的传真件说明多用途擦地机产品耐用度五年以上,内部构造严密,集清洗地毯,地面,起蜡,低速抛光及清洗楼梯等多功能于一身的标准执行。质量满足供方提供多用途务,)同时供方还负责设备终身维修。,供方保证提供的设备适合于食品生产,不会对需方产品造成污染。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56号津滨科技园三期通厂28—A。、按交货期供方送到需方工厂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多功能擦机和60升双马达吸尘/吸水机由供方运到需方开发区厂房内科汉森(天津)公司,运费由供方负担。。货。异议期限为一年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提供随机?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无质量问题一周之内付全款。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

  十一、违约责任:供方如不能及时交付货物,按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货到无质量问题,需方应及时支付货款,如逾期未支付,按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采 购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货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办事原则,特订立此供货协议,以便双方当事人共同遵守,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当事人订立协议标的商品名称及价格:

  合计(大写):

  此合同所标注的价格包含税费、货物运输、货物装卸等相关费用,除此之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第二条:合同采购商品的质量标准

  一、本合同中甲乙协商购买的相关商品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饮品质量监督准则,要求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硬性规定,符合国家对食品、饮品的流通规则;

  二、本合同所采购的商品要求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审查批准,包装封面必须有明显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坚决杜绝“三无”产品; 三、商品所应有的包装必须是自身原有包装,不得拆换、填补。

  第三条:合同采购商品的价格控制

  一、本合同所采购的商品价格由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商定; 二、乙方的商品价格必须是低于其他使用商的价格;

  三、根据市场的需要或由于商品价格的不稳定等各项因素,供货方需要上调或降低商品价格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当乙方降低商品价格时,应在降价之日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业务部门,并按照降价后的商品价格重新计算合同总价格,以新合同价额交付货款;当乙方上调商品价格时,乙方要在上调之日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的有关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的 日内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后作出答复,并按照答复后的价格进行货款的结算。

  第四条:合同商品的供货、交货及验收

  一、合同商品的供货事宜:

  (1)供货质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除有详细约定供货时间外,若无具体供货时间的则乙方应尽快办理供货手续;

  (2)供货方式:乙方作为合同商品的供货商,负责运送货物至甲方使用的地

  点,其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商品的交货事宜:

  供货方将商品运送到甲方使用场所后应由运货负责人和收货负责人员当面清点货物,甲方在收到乙方商品后应出具相应的收货凭据(此凭据仅证明货物的交接事宜,并不能作为对商品质量验收的凭证);

  三、合同商品的验收:

  (1)商品验收地点:合同所明确的商品验收地点应在甲方使用商品的地点,若在其他地点验货则应事先告知甲方,甲方验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商品验收凭证:甲乙双方在当面验收货物后,甲方应当主动开据验货凭证,明确注明商品的数量、质量等级、包装标准等,并应有乙方负责人员的签字盖章。

  第五条:合同商品的货款结算方式

  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第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或甲方的进货通知要求按时按量的向甲方供货,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为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进行补偿或赔偿;

  二、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得在合同商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由此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身承担;

  三、对于甲方库存商品在保质期限到期前一年,经由甲方提出后乙方应立即配合调换;

  四、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同时具备公开市场销售的条件,不得生产、配送假冒伪劣、过期或产品腐烂变质的产品;

  五、关于乙方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约束及解释。

  第七条:其他协议条款

  一、乙方承诺所供商品价格应是市场最低价,否则甲方有权调换其他供应商,若有其他供应商与乙方签订的商品价格低于本合同价格时,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按差价的十倍金额扣除,作为甲方损失的赔偿;

  二、按本合同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三、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部门机关调解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相关机构各留一份;

  五、本合同左侧封边应有甲方启封公章,右侧应有乙方启封公章。

  采购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20 年(公章) 月 日 20

  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年(公章)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需求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融科〃金月湾(第二期)工程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融科〃金月湾(第二期)工程

  1.2 工程地点:天津市月牙河南路

  2 供货约定

  2.1 供货内容:本工程所需的甲方指定乙方供应部分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

  2.2 交货地点:乙方将商品砼运输并卸车至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交货地点。

  2.3 供货时间:乙方应分期分批将货物运至工程施工作业面现场,供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因特殊情况临时变更货物进场时间,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在双方确认后由责任方承担。

  3 经济条款

  3.1 合同形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在履约期间不调整。但单价涨、跌超过5%时,调整上述混凝土单价(混凝土原始单价以20xx年10月份天津市市场价格信息价为依据,需调整时,混凝土单价以当月天津市市场价格信息价为准)。

  3.2 供货数量:

  3.2.1 砼数量暂定54000m。本合同中的供货数量是暂估数量,混凝土算数量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结算。

  3.2.2 商品砼运送到工地现场浇筑后,由甲方、乙方会同有关人员共同计量。

  3.3 合同总价:合同暂估总价为:¥ 元(暂定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元整)。

  3.4 合同单价明细:服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注:本合同价格为本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交货价,包括泵送(柴油泵车)到指定施工作业面及其他全部费用。供应商如果采用电动泵车则电费自理。

  3.5 结算

  3.5.1 结算方式:

  3.5.1.1 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不扣除钢筋、铁件及小于0.1m2的空洞所占体积),合同中供货数量只作为参考,不做为结算依据。当实际供货数量和图纸计算数量误差超过2%时,有责任方承担损失。

  3.5.2 材料款支付:

  3.5.2.1 预付款:本采购合同无预付款。

  3.5.2.2 进度款1:按业主支付工程款同步,在收到业主工程款10日内支付至已供应货款的60%。

  3.5.2.3 进度款2: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支付货款至70%,余款在主体结构封顶后半年内付清。

  3.5.2.4 付款方式:除现金外其他任何方式。每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工业产品正式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 工地代表

  4.1 甲方驻工地代表:

  4.1.1 工地代表:王太生 联系电话:

  4.1.2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4.1.3 甲方指定 及现场值班人员(至少两人)为其现场负责收货及验货代表。乙方须将货物运至工地交甲方现场代表签收确认方为有效。

  4.2 乙方驻工地代表:

  4.2.1 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4.2.2 乙方指定 为其供应材料及办理有关验货、支付事项的代表。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乙方代表与甲方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

  4.3 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保证双方货款顺利交接。 5 产品质量及证明资料

  5.1 产品质量约定:

  5.1.1 本合同项下所供之材料以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乙方必须保证所用原材料为符合国家和天津相关部门认可的产品,否则,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1.2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材料进场计划供应商品混凝土,并确保运到施工现场的砼的坍落度满足甲方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但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1.3 在冬施期间,乙方提供的砼必须保证砼的出罐温度在10℃以上,砼的入模温度在5℃以上,保证进场砼的稳定性以及国家规范要求的其他技术和质量要求。

  5.1.4 混凝土试块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择定的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5.1.5 砼施工过程乙方应指导甲方进行试块的见证取样和坍落度试验,以保证试块强度的客观和公正性。

  5.1.6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标准。

  5.2 质量证明资料:每批进入现场的商品砼,乙方必须提供如下质量证明资料:

  5.2.1 砼配合比原件或复印件;

  5.2.2 各种材料合格证及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5.2.3 各种材料天津市准用证原件或复印件;

  5.2.4 每批砼的合格证、七天和二十八天标养试块强度报告;

  5.2.5 每批砼的交货检验报告;

  5.2.6 商品砼进场验收记录;

  5.2.7 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6 双方权利及义务

  6.1 甲方权利及义务:

  6.1.1 开始使用前甲方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砼总体需求计划单,并在每次使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具体材料进场的时间、预计使用量和标号 。

  6.1.2 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及时组织乙方供应材料的进场,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6.1.3 指定专人负责不定期抽检及验收乙方供应到场的商品砼的质量。发现配合比、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按当日供货量总价的'200%对乙方进行处罚。

  6.1.4 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2 乙方权利及义务:

  6.2.1 根据双方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及数量,保质保量按时供应。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后,须严格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据实、准时进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2.2 在浇注期间至少派一名调度进驻甲方工地现场,及时协调、调配车辆保证砼的供应,见证并负责与甲方一道完成到场的砼质量及数量检测情况。

  6.2.3 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为本合同中约定产品,严禁他厂及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6.2.4 乙方应按甲方的材料进场计划按时供货,如乙方在甲方要求进场时间到期24小时后仍不供货可能致使工期延误的,甲方可另行采购。但由此发生的费用与相应价格之间的差额由乙方承担。

  6.2.5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供货(不可抗力除外),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中断供货金额的10%计算,并且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

  6.2.6 乙方应承担运输和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的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泵管堵塞,由乙方负责疏通并承担其费用。

  6.2.7 因乙方砼进场不及时或中断供货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甲方砼浇筑不能连续进行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2.8 如因乙方提供的砼质量不合格(以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 安全

  7.1 乙方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执行甲方现场管理规定。乙方必须保证工作范围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否则,造成的安全、经济责任及损失,皆由乙方负责。乙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应自备安全帽和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

  7.2 乙方进出场车辆必须谨慎驾驶,应充分考虑现场场地狭小因素。如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相应责任。

  7.3 乙方车辆进出工地现场时须接受甲方安全检查,禁止私自运送甲方现场物资出场,一经发现,按照“以一罚十”的原则进行处罚。

  8 其他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价款后失效。

  8.3 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8.4 本合同全部内容皆为电脑打印格式,手写无效(除签字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三条供货:

  供货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安装:

  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约定以协商的方式支付价款。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石膏板、轻钢龙骨、大芯板、隔音棉、腻子粉、乳胶漆等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________年,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xxxx%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7

  购货单位:(甲方): 签订日期:

  供货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一事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及金额备注:

  二、交货时间:一方受到甲方货款两个工作日内发货到需方所在地;

  三、交货地点:需方所在地 ;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方式:按照甲方确认的款式及所选定样品为标准,产品所选材料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六、货款结算方式、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或付款凭证后当天安排发货;

  2.付款方式: □承兑汇票 □转账支票 □票汇 □电汇□运杂费现款支付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1‰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须无条件更换,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执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十二、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

  十三、甲方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5%维修基金,保修期为一年,一年之后剩余款项全部结清。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基于本合同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如调节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一章合同说明

  1.1本合同包括两部分:普通条款和附件。如有同条款之间有冲突,则普通条款效力大于附件;附件效力大于附件中提及的文件(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文件除外)。

  1.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均使用且只能使用下列地址、传真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名。

  1.3甲乙双方之间有关合同的财务往来及结算,应通过下列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银行及账号。本合同存续期间,一方若遇结算银行及账号变化,应在变化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告知另一方。

  1.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附件内容包括:

  第二章合同标的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除尘脱硫设备及配套设备。

  2.2乙方对所购设备进行安装、调测,并对原有烟筒进行拆除。

  2.3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设备和服务项目的行为是合法的,如有第三方对本合同转让提出异议,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章合同价款

  3.1合同设备总成交价款

  3.2价格说明:

  (1)币种:人民币

  (2)价格为到货价:

  a.包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及卸货费安装费用等。

  b.包括提供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及出厂检验及随机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等。

  第四章结算和支付

  4.1本合同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4.2第一次付款时间: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第二次付款时间:设备运行正常后,壹个采暖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4.3甲方在支付卖方到货款前,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同的全额正式发票。

  第五章合同设备(货物)的交付及工期

  5.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8日内安装、调测完毕。

  5.2交货前,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厂验。

  5.3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抵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及时组织合同各方共同按装箱清单进行开箱清点。并签署送货单。

  5.5甲方应事先为乙方提供适合设备存放和保管的地点。

  5.6到货时,如设备短缺或损伤,应由双方检验人员共同签署《货损货差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货损货差证明负责补足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7若货物损伤严重,甲方可全部拒收。

  第六章包装和标识

  6.1所有合同设备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长途空运、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货物能够安全无损地抵达安装现场。如果因为卖方在发货前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不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设备。

  6.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两个侧面上,印刷以下标记:

  6.3乙方应按设备安装地点分项目包装并标识清楚,装箱单要求一式二份,箱内、箱外(体)各一份。(箱外装箱明细可用塑料制品密封固定在箱体上)。

  第七章质量标准

  7.1乙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设备应为全新的,应通过测试和检验,并提供完整质量合格证书。卖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和服务,其质量、性能、数量均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乙方保证合同设备不存在设计或技术瑕疵。

  7.2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是清晰的、完整的、正确的,向甲方提供的设备是合法的。若第三者对上述资料的提供、处分、转让权提出异议,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因此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

  第八章安装、调测及验收

  8.1安装准备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程无法进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买方要求改进,若甲方无法改进,则延误工程责任由甲方承担。

  8.2安装、调测

  由乙方负责安装、调测,安装、调测完成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8.3乙方要运输安装调测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残、死亡等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章免费保修

  9.1乙方对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为设备终验通过之日起2个采暖期。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9.2保修期间,被更换或修复的设备部分在原保修期结束后相应延长3个月免费保修期。

  9.3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或缺陷,甲方应及时将出现的故障和缺陷通知卖方,对甲方的通知,乙方应在4小时内明确答复并开始组织修理。如属非甲方原因,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缺陷设备与材料,缺陷设备的更换或维修不应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应在1周内完成。特殊紧急情况下,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若发生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紧急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帮助解决问题。

  9.4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维护保障服务。双方执行维护保障协议。

  9.5若乙方对甲方的通知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三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果在上述时间内没有答复,则视为乙方认同。

  第十章不可抗力

  11.1如果合同任一方因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则可根据受影响的程度顺延合同履行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若一方违约行为导致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违约方不得以此后发生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违约的责任。

  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在十日内将有关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也应在十日内尽快通知对方,并随后用挂号信加以确认。

  12.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超过180天,严重影响了一方的合同预期利益,一方可向对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要求,双方就合同内容另行商议。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

  13.当事人之间发生签订或履行合同相关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应签订正式合同书;如协商无法解决需提交诉讼,应选择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生效

  14.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两份,卖方两份。

  14.3本合同签订之后,凡需对本合同重要条款进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明确。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9

  一、物料采购合同简易范本

  采购方: 供货方:

  1、质量要求: 依据 GB/T2542—92、GB/T5101—1998检验合格。

  2、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

  3、供货地点:

  4、付款方式:

  5、不合格品处理方式:退货,由供方承担一切损失.

  6、争议处理方式:

  7、合同生效:

  合同失效: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二、物料采购合同实例

  合同编号: 二司物资九景衢项目部20xxCCG- 号

  合同名称: 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甲 方: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铁路JQJXZQ-2标项目部 乙 方: 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告 知

  甲方告知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前向贵方告知在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双方应遵循的程序要求:

  一、签订合同的甲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甲方公司或经甲方公司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项目部。代表甲方签订合同的人,必须持有经甲方公司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甲方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确因业务需要,必须以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意向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签订。

  三、甲方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签订经济合同,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呈报合同草案及有关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签订,项目部主管及承办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所签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负责。

  四、甲方项目部员工在履行职责时,签署具有证明性质的书面材料,须经项目经理书面确认。未经项目经理书面确认的,均为个人行为,不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或承担责任的凭据。

  五、在清算前,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查,根据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结果履行结算付款义务。

  六、本采购合同的签订,乙方签字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七、乙方的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原件)必须交由甲方项目部代收后与合同原件一并交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存档。

  八、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证照、资质、资信、财务报表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经发现乙方出具虚假证明签订合同,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九、乙方务必详细阅读理解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有异议,需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作为本合同的审批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提交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审批盖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买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铁路JQJXZQ-2标项目部

  乙方(卖方): 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九景衢铁路JQJXZQ-2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和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名称、品种、型号、规格

  1.1本合同物资规格型号、单价及数量:见附件一《订货明细表》。

  2.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

  2.1 质量按下列第 2.1.3 、2.1.4 项执行:

  2.1.1 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最新标准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1.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2.1.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 符合甲方施工质量要求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2.1.4 甲方和乙方必须共同对材料进行取样送 甲方指定地点 进行全项试验,取样试验需达到设计强度。

  2.2质量保证期为 12 月,从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之日起计算。

  3.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1 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方 。

  3.2 交货数量原则上以乙方搅拌站出站销售单据上数量为准,由甲方现场指定收方人员核实签字后生效,若经甲方现场实际收方发现与销售单据上数量不符时,以甲方现场实际量方为准。供货过程中双方对供货数量若有争议,由甲方随机抽取供货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过磅核实,若出现数量不足,本批次供货数量按此抽检缺少比例逐车扣减数量。

  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4.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由谁负担)

  4.2 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4.3 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

  4.4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5.供货方式

  5.1 供货时间及地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数量安排组织生产、

  加工和运输,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货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点 (地点)。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5.2 运输方式及保险:

  5.2.1 乙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甲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5.2.2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人员毁损、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周围环境、水流、道路、树木、作物等损害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各种赔偿费用,并由乙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5.2.3 乙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现场联系人。

  6.验收

  6.1 乙方将甲方通知所需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通过甲方授权的现场材料负责人 彭红波 及现场质检人员 马志龙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确认合格后以过磅(或验方)方式进行计量,计量结果经乙方送货人员 复核无误后,现场材料负责人开具收料单据,送货人员签认,乙方送货人员签认应有乙方书面身份确认证明并交甲方,作为结算依据。

  6.2 甲方抽样送检复测以甲方所在工程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物资在检测期间存放于甲方场内的保管及仓储费、该部分物资的检验费用、该部分物资相关退场费用。

  7.结算及付款方式

  7.1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确认的收料单及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运杂费发票及付款申请书按月(季)向甲方结算货款。

  7.2 甲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7.3 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但并不解除乙方对物资该负的质量责任)时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无责。

  7.4 合同阶段性货款结算支付比例同时遵循建设单位对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物资结算比例的原则,即物资结算支付的货款不超过建设单位对甲方所支付的对应的工程进度款。

  8.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9.双方责任

  9.1 甲方

  9.1.1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1.2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1.3 受业主或建设单位影响调整工程项目计划,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调整相应的供货计划及付款时间,乙方应按调整后的计划履行。

  9.1.4 甲方不得以何种形式索拿卡要、收受乙方的任何好处和利益输送;乙方不得以何种形式向甲方输送利益和好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9.2 乙方

  9.2.1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2.2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9.2.3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2.4 乙方在收到甲方物资需求计划后必须按照要求开始供货;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9.2.5 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分包、转包。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10.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交货日期顺延,如7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10.1.2 乙方按甲方供货计划发货,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甲方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及其他实际损失。

  10.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1.4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10.1.5 其它约定: 无 。

  10.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 乙方保证有能力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完成供料,如乙方供料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应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10 %(5%-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造成的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10.2.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给甲方造成停工待料时,乙方应立即无条件的将不合格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3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4 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同意代为保管的,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10.2.5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2.6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10.2.7 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仍可追究乙方质量责任,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8 其它: 无 。

  1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 2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不可抗力

  12.1如发生不可抗力,则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2.1.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12.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 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2.1.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3.税费

  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14.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的铁路法院(无铁路法院的在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

  15.其他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5.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并提交甲方合同审查部门盖章后生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盖章) (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公章)

  审查部门负责人:

  订货明细表 (略)

采购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 签订日期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乙方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 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甲方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甲方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乙方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甲方已经同意了乙方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 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乙方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合同附件内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乙方发出报价单,甲方确认。合同附件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四条 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 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在甲方登记其将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甲方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乙方订购,且乙方只应向甲方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乙方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甲方一经向乙方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 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乙方即应视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乙方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乙方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乙方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 不中断供应

  7.1乙方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甲方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1个月甲方对该货物的平均需求数量。

  7.2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当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须保证满足对甲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乙方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公司。如违反本规定,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RMB 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乙方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甲方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否则,一经发现,乙方给予的甲方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乙方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乙方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甲方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 包装

  9.1乙方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甲方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乙方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 送货

  10.1乙方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甲方订单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使货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货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乙方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甲方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且乙方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乙方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乙方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甲方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8乙方不得凭借甲方根据上述第10.7条的签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 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如甲方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乙方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 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承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甲方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乙方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甲方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退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 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十五条 付款、付款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条向甲方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甲方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甲方。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甲方。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甲方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第三章 合同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效力及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6.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6.2.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

  16.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6.2.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条 效力及其它约定

  18.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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