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7-12 15:10:11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采购合同集锦八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采购合同集锦八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乙双方在: 合同履行期内,因 原因,致原合同:( ) 无法如期完成;( )需要终止;( )

  部分条款需发生变更。

  经甲方项目单位、专业管理部门确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对下列条款进行变更:

  1、

  2、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其他协定:

  1、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门、甲方项目单位、乙方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日期: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 )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 项目 材料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第二条、交货地点: 项目工地。 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 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联系电话: )。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七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付款。

  2、甲方货款采用支票形式支付。

  3、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支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发票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4、甲方结款方式为:月结。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货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 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 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 ‰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 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如期交货,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影响因素消失后继续履行交货责任。

  第十条、约定事项 :

  1、甲方应提前 天以 电话或传真 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或举报,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计附件合共 叁 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5、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一、 需方采购产品如下:

  二、 货物交付

  1)供方货物按期送交到指定的地点,并派工程师到现场调试安装则属交付;

  2)运输方式由甲方选择,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 产品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产品质量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企业产品标准执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产品相关合法证件。

  2)甲方负责安装、调试至设备正常运转,届时乙方应立即派人员验收。如 在 天内未提出质量问题(以函件为据)则视质量合格;

  3)乙方无故拒绝验收则视为合格;

  4)甲方负责主机质保壹年(人为故障除外),终身维修,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 小时。甲方每年 次到医院对主机进行例行保养维护。

  四、 安装培训

  1)安装前,用户需根据甲方工程师的指导,准备装机前的工作及场地选择;

  2)甲方负责提供专业的设备操作使用培训。

  五、 货款结算方式:

  货款由乙方与甲方直接进行现金电汇结算,乙方不得向甲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支付货款,货款应直接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具体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定金后本合同则生效。乙方收到设备并在验收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付款人民币 万元整 ,余款人民币 元整 作为质保金,12个月内支付。

  六、 违约责任

  供方:

  1)甲方交货时,如因产品与合同型号不符、质量不合格而造成供货延期,并给乙方带来实际损失,应向乙方偿付已付货款 的违约金;

  2)甲方因故确不能如期交货,应书面通知乙方逾期理由,取得乙方同意后,可不视为违约。

  需方:

  1)乙方非因产品型号有误、质量不合格或逾期供货之原因而退货,应向供方支付货款 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款为额度,每月按 向供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直至款项全部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补充。

  补充条款: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设备最终成交价告之第三方,如有违约,甲方将不提供所销设备的售后服务。

  甲 方 乙 方

  名 称: 名 称:

  地 址: 地 址:

  代理人: 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采购合同 篇4

  食用农产品公示内容

  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1.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四、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五、按《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六、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七、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2.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六、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市场开办者

  第一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

  (一)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

  (二)应当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三)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当每天派专人检查场内经营者的重要食品进货凭证,审核重要食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

  (四)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

  (五)应当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六)应当查验畜产品、禽鸟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交易;

  (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内容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情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每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应积极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尝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尝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十)市场内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分开,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十一)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保持整洁明亮;

  第二章市场经营者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三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一)市场经营者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加工者索取食品质量合格的票证。其中牲畜活禽及其肉类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应提供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类产品参照上述执行;

  (二)市场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三)市场销售的肉类及肉类制品须从政府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货,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食品不得上市,肉品经营者必须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六)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生熟食品;

  (七)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腐烂变质食品。禁止在市场内销售不明死因的河水产品、腐烂去皮瓜果;

  (八)市场经营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称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电脑主机台,具体硬件、配置需求及价格内容如下

  台共计____元,最终洽谈价为元(¥____元整)。

  二、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RMB(小写)¥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盖章后即生效,当货物到达现场并安装后,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2、甲方须将上述款项按合同约定金额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

  四、交货及安装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五、交货地点

  x集团。自货物运到交货地,货物的运输和上门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售后服务

  1、除机箱外,合同上其他所有电脑零配件均免费保修三年。

  2、电脑零配件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要及时上门维修。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将提交x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或确认如下事项:

  1.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机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imei)是否完整。如果是gsm手机,请在移动电话机上按“*#06#”,然后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机串号与移动电话机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移动电话机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机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以下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机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机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确认如下事项: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机,串号_________;该部移动电话机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序号______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机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向消费者开具加盖公章的销售发票,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机后还可查看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机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消费者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www。chinamobile。gov。cn)或通过电话(010)88558800、(010)88558516对移动电话机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机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论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销商)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明确配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药品目录》,以网上(或网下)采购的形式采购《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网下品种以电邮方式)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须按订单为甲方供应药品,不得更改、不得缺少。如有特殊情况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相关人员验收签字。

  第五条供货期限: 乙方自甲方订单发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二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网下药品不得高于国家或省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9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协议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协议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协议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协议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协议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

  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甲乙方采购品种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品种订立的协议,如需变更为其他厂家或品种,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协议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甲方(购货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货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双方招投标文件之有关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以下简称“产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产品概述

  1、 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2、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1易损易耗件寿命要求为正常情况下的平均统计使用寿命即 ,每天工作时间按 小时计算。

  2.2 备品备件应采用规定材料或更好的材料。

  2.3 乙方需要制作样品给甲方试用,试用合格后甲方下正式的订单给乙方。如乙方制作的 样品试用不合格次数达到3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重新选择供应商。

  3、价格调整

  如遇市场价格下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价格下调的磋商,经磋商达成的新价格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未能就价格下调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含税价):_元,大写: 。 第三条 付款

  1、付款进度

  1.1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货款,即 元;

  1.2 产品到货后并经甲方初步检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合同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货款,即 元;

  1.3产品经正式验收合格并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货款,即 元;

  1.4剩余款项,即 元在正式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付清。

  2、付款方式: 。 第四条 交货

  1、交货时间: ,乙方应于交货前2日通知甲方; 2、交货地点: ; 3、收货人名称: ;

  4、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产品送到甲方;货物交付甲方前的风险及运费概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及标准

  乙方交付货物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要求、生产厂家合格出厂质量标准,或招标内容、图纸或样件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核对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核对相关资料是否完整(产地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技术参数)、外观等; 1.2未注明寿命要求的备件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在投入使用后 天内无质量问题则视为验收合格,无需甲方出具《质量验收报告》,但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1.3 除上述1.2条约定外,产品是否合格以甲方出具的书面《质量验收报告》文件为准。

  2、验收地点: 。 第六条 保修

  1、自产品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提供为期 年的免费保修服务。 2、保修期内,产品出现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起小时内

  派出合格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处理、排除故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等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4、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或在合理时间内无法修复的,甲方有权找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5、保修期满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天内派出合格技术人员至甲方现场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培训

  乙方须在产品交付使用时为甲方提供1~2天的免费培训,使得甲方技术人员能熟练掌握产品的使用、保养和维护方法。以后的使用过程中,乙方有义务进行免费的技术指导,帮助甲方解决技术问题。 第八条 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上未设置任何抵押;该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任何第三人不会就该产品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价格至少应在行业价格内具有竞争力,有竞争力价格是指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价格不能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平均市场价格,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提供给甲方相比较于其他客户最优惠的价格。乙方违反上述保证,本协议将自动以有竞争力价格溯及为双方结算价格,乙方应偿还价差且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

  3、乙方保证乙方工作人员(公司员工、代理人、谈判代表或其它乙方指定的人)绝不向甲方人员进行任何贿赂或给付其它不正当利益,或有直接或间接图利甲方人员的行为。一旦发现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或本协议任何约定,甲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终止或解除与乙方正在进行的任何交易关系,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并应支付甲方至少相当于贿赂或不正当利益十倍的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2、产品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重新备货,并应按照上述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赶赴现场履行保修义务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将产品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退货,甲方要求换货的,乙方必须在甲方提出换货要求之日起 日内

  向甲方交付新产品;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赔偿金。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赶赴现场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5、因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其他损失赔偿款项,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附件(如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和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本合同作出任何修改。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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