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5-13 19:05:28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采购合同集合7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必备】采购合同集合7篇

采购合同 篇1

  ****************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同***********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于20xx年**月**日在乙方公司就双方20xx年进一步合作的方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会谈,在公平公正、平等友好的气氛下双方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以下共识:

  第一条 总则

  本合同为框架协议,其条款适用于依据本合同所签订的所有采购订单(以下简称“订单”)。本合同及其附件(订单格式)以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采购订单组成甲、乙双方之间唯一的、完整的合同。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订单存在不一致,应以订单为准。订单未规定的内容以本合同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放弃均须有书面记录,并且有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

  第二条 产品范围(以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为准)

  第三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四条 本协议按以下原则确定产品价格

  双方原则按框架协议协商一致的价格执行。因市场因素导致该价格浮动超过3%,甲乙双方对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每月20日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后,并由乙方开具相应发票后,甲方于次月20日前付款。

  3.每月20日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后,并由乙方开具相应发票后,甲方于90个自然日后滚动付款。

  第七条 标的物的交付时限

  1.原则上自甲方将订单交付乙方起,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订单所属物品送至协议或订单约定的地点进行交付。

  2.加急订单自甲方将订单交付乙方,且乙方接受订单后48小时内送至本协议约定的地点进行交付。

  第八条 标的物的运输方式

  常规订单由乙方委托第三方物流或自行送至协议约定的地点。

  第九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 小时的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四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 20xx年 **月**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七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一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本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

  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该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对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仍有向违约方求偿和其他法律允许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2.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0.1%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十五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终止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按期付款,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将未付款项所发生的利息付给乙方。

  6.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4.保密: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5.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合同执行人:

  洁具购销合同

  工 程 名 称: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产品标的明细表(详见附件 -1) 数量现为暂估,结算时,数量按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第二条 合同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

  1.所供产品报价清单详见附表1,货款金额为(大写)伍拾肆万捌仟捌佰贰拾元整,(小写)¥548820.00元

  2.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万元预付款。

  3.余款为送货货款达到50万元结算送至货款的80%,但需扣除预付款10万元。

  4. 在最后一次货到齐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且产品达到合格标准,按到货量及实际使用数量结算至结算额的95%,最迟在20xx年10月1日前付清剩余货款。

  4.产品质保1年,余款5%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满1年后付清。

  (国家三包标准是质保3年 零配件5年,目前各大主流品牌保质期均为终身质保.)

  第三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产品技术标准按下列( 1 )项执行:

  (1)国家标准____;(2)行业标准____;(3)地方标准____;(4)企业标准____。

  2.卫浴洁具的品牌、型号、材质、颜色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各个户型的卫浴洁具的要求一致,卫浴洁具的软管、角阀和下水管等配件必须与投标书中品牌型号相符,并且要求乙方在开工前送2份配件样板。

  3.甲方特殊要求的技术条件(特殊要求的技术条件也可采用合同附件单列):

  (1)________无____________; (2)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包装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本合同购销产品均采用 标准进行包装。

  2.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

  3.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 如为进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4.包装物回收: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对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______ 。

  5.产品包装费用执行第( 1 )项:

  (1)包装费用含在产品价格内。

  (2)甲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包装,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其包装费超过原标准的由甲方负担;低于原定标准的,乙方应降低产品价格。(暂无此项)

  第五条 产品交货单位、方法、地点、时间

  1.产品交货单位:北京京韩陶瓷洁具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2 )项执行:

  (1)甲方自提自运; 无

  (2)乙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并承担相关费用。

  3.交货地点:

  (1)交货地点

  (2)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

  4.交(提)货时间:

  (1)乙方送货的交货时间:20xx年5月 日—6月 日(按甲方进度计划)

  (2)甲方提货时间: 按计划

  (3)乙方提前交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交货口期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

  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主体工程 505 套开工后,甲方应提前 40天书面通知乙方备货供货,乙方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做好接货准备,以交货地点作为本合同的履行地。

  6、主体工程 505 套开工后,甲方每次下订单数量(合同范围内的)不得少于合同总量

  的 10 %,超出合同部分的产品供应,按第四条第5点增加供应条款执行,货到现场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清点验收签字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乙方不承担产品的管理费用。

  第六条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

  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3、乙方提供货物的质保期为 两年,自各批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口

  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进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意外、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乙方负责维修服务,如果产品是由于质量问题导致损坏,则乙方负责更换与维修,如是由于人为原因导致损坏,则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二包”政策,对产品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4、乙方保证所供材料(产品)在甲方使用过程中,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诉讼或索赔。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费用。

  5、关于增加供应:自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的供货数量之外增加供应产品,并向乙方发出购买增加供应产品的书面通知单,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单之日起开始向甲方供应增加供应产品,具体操作和约定如下:

  5.1甲方应提前30个日历天向乙方发出要求乙方增加供应产品的书面通知单;

  5.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单之日起开始备货,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在30个工作日

  内完成产品增加,具体的供货数量和供货要求(如有)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单为准。

  5.3乙方承诺其给与甲方的产品价格为最优惠价格,并保证不高于本合同单价,否则

  将向甲方补偿该等差价及利息。如经双方协商,乙方仍因此拒绝供货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供货违约责任。

  5.4在收到甲方的增加供应产品的通知后,未经过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

  方所订购的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出售给其他第二人。如仍将产品供应给其他第二人,或其它原因,导致不能按照甲方的通知单要求供应产品的,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供货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人的赔偿、律师费、差旅费等)。

  5.5当甲方有要求时,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进行工艺或技术改造,并提供技术支持,

  对于非改造的部分,仍不免除其质量担保义务。如甲方因技术改造需要采购零部件时,乙方必须以低于当时市场行情的价格保证满足甲方采购需求。在乙方提供前述技术支持和零部件供应的前提下,改造后技术成果由双方共享。

  5.6甲方没有向乙方发出增加供应产品通知的,或非因甲方的原因,甲方终止增加供

  应产品的采购的,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5.7有关供货和违约等其他方面的约定,由双方根据增加供应产品的情况协商确定,如不能协商确定的则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原则确定或执行。

  5.8甲方的所有人员签证、签字、传真、邮件等包括各种意见说明,只作为参考意见,

  均视为收到依据。不能作为乙方增加计费或推卸责任的依据。

  5.9 双方同意,本条款内容不应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或失效。本合同终止的,本条款

  内容应由双方继续履行。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按甲方供货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前 7 天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交货点后,甲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 4 小时,非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的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初验,并予以签字盖章确认(验收表格见下表),本次确认不代表对产品质量的认可。

  材料设备验收单 见附件-2

  2、验收标准:乙方的产品须无瑕疵,无划痕,配件齐全,产品的品牌型号必须和合同清单的内容相符,配件和送样的保持一致,若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更改,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货物。乙方应承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学校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20xx年7月13日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广州市黄埔区区属学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资格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清单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

  序号校服名称、内容用料要求(产品等级均为一等品)

  重量均指每平方米克重计量

  单位单价生均

  数量

  如甲方要修改或变更校服的,必须提前一年通知乙方。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包装、检验、纳税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

  合同总价每年根据附件1所签订的金额确定。

  三、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供货合同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技术要求

  1、货物为广东育仁服装有限公司全新设计制造,无任何走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选用的面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一等品的要求。2、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服装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xx]11号)、《关于对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的补充通知》(穗教发[20xx]38号)。

  3、所提供的货物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其质量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对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保证期内,如校服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等义务,并承担因补购、换购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5、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

  五、合同货物包装、交货

  1、合同货物的包装

  由乙方负责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

  2、合同货物的交货

  乙方交货时间:用户指定时间

  乙方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合同货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数量、号型规格,按班别学生姓名为包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服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校服至交货地点前的运输、保管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验收

  1、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作验收依据的校服样板及上述供货标准由甲方进行验收。

  2、质量不符合此次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验收。

  3、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货物,必须在报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换。

  七、售后服务

  1、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供应单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

  2、乙方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对个别特殊身材的学生,乙方应提供上门量体定做服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作出服务响 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并不增加收费。

  八、税收缴纳地点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必须在货物销售地缴纳中标合同项下货款的有关流转税(即开具货物销售地发票)。

  九、付款方式

  合同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乙方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或由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及资料齐全情况下的一个月内完成货款的支付。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一、索赔

  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二、违约与处罚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超过10天以上,30天以内未交货的,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上报黄埔区教育局,并按《供货协议》条款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由甲方上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取消供货资格。

  十三、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四、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正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黄埔区教育局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3、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学校(盖章)乙方: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采购合同 篇4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的,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罴郏?合??搅硇薪崴恪?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样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防水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二条 质量和包装要求

  1。货物质量执行 标准。

  2。货物性能的其他技术要求是:

  3。乙方应当在包装物上注明生产日期。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3。包装标准: 。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后 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 。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 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 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 。

  2。交(提)货时间: 。

  3。运输方式: 。

  4。运输费用: 。

  5。货物交接地点: 。

  6。收货人: 。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 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2。其他约定: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 %以上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 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 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 以兹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下称:货物)及合同总价

  注: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或成本、利润、税收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以及货物进口的商检、关税和海关手续等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询价文件和乙方报价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与报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损失风险。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4、技术标准:

  第三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保养服务:

  1、保修期、保养期按甲方经对货物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保养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时修理或未按时退换,均视为延期交货。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3、如乙方违反保修约定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如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承担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 元 (人民币大写: )。

  2、 支付方式:

  ⑴、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⑵、在乙方发货前,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和付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⑶、在货物经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余款增值税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⑷、合同总价剩余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在质保

  期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保修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免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交货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2、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等单证交付给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国内产品还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

  4、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

  第六条 安装、调试和验收

  1、数量清点:在到货当日,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得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证明;货物以密封包装箱形式送达的,甲方只先行清点包装箱的数量;货物安装时,双方共同开箱验收。。

  2、产品到甲方工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并进行设备调试。乙方接到甲方人员通知后,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到甲方工厂现场进行安装。乙方应当在到达现场后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且设备应当调试完毕,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

  3 、在安装、调试前2日,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做设备技术交底,乙方应当提供设备技术参数、说明书、资料、图纸,讲解和示范及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4、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安装、调试过程中,对重要工序,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明确告知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并且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书面确认,否则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停止安装、调试,乙方应当主动停止设备的安装、调试工序。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为使甲方相关操作人员对设备能进行正常操作、维护、保养,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相关操作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并免费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应当与工程进度相一致。培训完成后,甲方的操作人员应具备能独立操作、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

  6、乙方派出员工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并且严格安装相关规定操作施工,如乙方员工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甲方组织质量验收,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完成调试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或调试义务;如乙方逾期 15天仍未交货或调试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货物或部件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 7 天内免费更换货物,未按时更换的,视作乙方逾期交货,按本条前述第2款处理。

  如经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处理。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

  (二)附件、询价单、报价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200年月

  附件:询价单、报价单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7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合意。

  1、 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采购总金额为人民币:(¥),双方签字后生效。

  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 本合同供货期约6个月,自合同签署生效后起算。 运费由甲方负责。

  4、 在乙方将苗木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 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苗木进场后由甲方监理、施工方签字认可。

  6、 付款方式:商品全部到货经需方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该批次供货总额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到期届满后10日内时足额付清。货款拨入乙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

  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10%。

  7、 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10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

  1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10%。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5、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日 日期: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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