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部门职责
安全部门职责1
(1)编制全公司化验分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其执行。
(2)处理好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在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安全措施。
(3)化验分析用的各种化学危险品要按规定贮存和使用。
3、财务科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安全教育经费的合理支出,做到单位科目,专款专用。
(2)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并实行财务监督。
(3)负责办理各项保险业务和各类事故处理费用的支出。
安全部门职责2
1、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2、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4、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5、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7、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8、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9、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安全部门职责3
安全技术部门是企业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助手,负责组织、推动和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伤亡事故、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值,安全生产目标值包括千人重伤率、千人死亡率、尘毒合格率、噪声合格率等。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熟悉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在向行政领导报告工作的同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如实反映情况。
安全部门职责4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3.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整改。
4.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本项目的员工,特别是各管理人员、工长、班组长,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
6.发生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监部门提出的问题,支持安全员的工作,使之有职有权,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8.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归档等管理工作。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2、根据项目规模,组织或参加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向单位工程技术员、工长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其实施,主持编制项目部冬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4、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技术措施。
5、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改进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
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组织生产不违章指挥。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小组实施。
3、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安装的电气、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签字方能使用。
4、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文明施工。
5、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周六检查、周一教育”及新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展前教育会。
6、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1、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2、协助项目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订工作。
3、做好日常检查,做好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组织人员撤离,及时报领导处理,对不听从劝阻的,应越级反映。
4、协助项目部领导做好周六检查、周一教育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各施工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
5、参加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6、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7、按照部颁标准等有关内容的要求,记录、搜集、整理、保管各种安全资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项目质量员安全职责
1、贯彻项目安全管理质量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2、负责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及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拆装方案落实。
3、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质量监督。
4、编制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及时处理上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质量技术问题。
5、参加“四新”技术推广和应用中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员:(本人签字)
项目预算员安全职责
1.参与制定、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的经费进行成本规划、控制。
3.负责项目制造成本核算,为加强项目成本管理、控制成本支出提供可靠依据。
4.负责对预算、统计、劳资、材料、机械各部门提供的各种核算资料进行审核。
5.检查和把关,并按分项工程登记各种项目核算帐、卡。
6.负责项目成本预算用量与实耗量的对比分析,对不正当的消耗进行初步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建议及时提供给项目经理。
7.负责编制和提供项目工程的制造成本表、资产负债、损益表、费用表及文字分析报告。
8.负责办理《项目经济核算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事项。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项目材料员安全职责
1.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资源的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验收、取证、记录的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准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5.对现场使用的井架、脚手架、高凳、吊钩、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的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6.对租出的周转工具质量负责,保证其安全性。
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在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入场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3.协助班组长,支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4.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5、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6、班组兼职安全员名单:
电工:油漆工:架子工:
泥工:金工:混凝土工:
钢筋工:机械工:
保卫消防员安全职责
1.负责在项目内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抓好落实;
2.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法制、消防等宣传工作,教育职工群众做好以“四防”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
3.及时掌握驻地周围治安状况,维护工地上治安秩序。
4.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破(查处)发生在该工地的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性事故。
5.经常进行消防法规和灭火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防火意识和灭火能力。
6.熟记防火工作计划和灭火方案,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与保养方法。
7.注意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8.积极参加和带领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与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械管理员安全职责
1、彻落实公司有关机械管理制度,管理本工地机械工人,组织机械施工。
2、督促、指导操作人员正确安全操作和保养设备。
3、判断机械故障,组织检修作业。
4、填报工程项目设备申请表。
5、组织进行设备基础、机位、机棚的施工及验收。
6、组织设备进出场(转场)验收鉴定。
7、参与设备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落实,并及时反馈。
8、编制现场设备的油料、配件和其他材料的使用计划。
9、负责填写、整理、保管各种原始资料。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工人的安全负责。
2、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招待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场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令其停止作业。
4、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的作业。
5、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部门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组织本组人员分析原因,从中汲取教训,改进工作。
7、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各工种班组长名单:
电工:油漆工:架子工:
泥工:金工:混凝土工:
钢筋工:机械工: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努力学习劳动卫生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集体作业时间,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3.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工作中缺点和问题。
6.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安全部门职责5
1、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教育法规,增强教职工法纪意识。
2、加强师风建设,规范教职工言行。加强教育过程管理,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全面落实《中学生手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教育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对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排查学生间的矛盾纠纷,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5、教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6、组织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
7、组织值周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安全部门职责6
为了加强焊接车间的管理,确保生产优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厂规厂纪,遵纪守法,热爱并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焊机必须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必须连接良好,永久性的接地(或接零)应做定期检查。
3、禁止焊条或焊钳上带电金属部件与身体相接触。
4、焊工必须用干燥的绝缘材料保护自己免除与工件或地面可能产生的电接触。在坐位或俯位工作时,必须采用绝缘方法防止与导电体的大面积接触。
5、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凡进入生产区一律不准带火种;严禁酗酒作业。以上如有违反,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作业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辅助人员亦应配戴类似的.眼保护装置。
7、要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节能降耗,提高效益。要发扬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既要做到分工明确,人人尽职尽责,又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确保生产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
8、以上制度的实施,由生产科或车间主任监督执行。与厂纪厂规有重大冲突之处,以公司规定为准。其它事项的监督:第一次违者,以警告说服教育;第二次违者,写书面检查或罚款30元;第三次违者,罚款100元或直接开除。
安全部门职责7
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负责食堂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负责本部门所属锅炉、民用液化气瓶(罐)、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负责行政、生活设施、员工楼和招待所的安全管理。
负责所辖卫生区域内禁烟管理。
负责行政、生活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
一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二、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行政部作为公司行政、人事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协调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协调、配合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四、负责制定、组织并实施公司内部员工的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考核的结果决定是否上岗,收集和保存相关的教育培训记录;负责对新员工上岗前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五、行政部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通讯、交通工具、文件的传递、转发、人员值班等。
六、加强对公司车辆的管理和司机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七、加强对电脑网络、软硬件的管理、维护和升级及网络中信息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定期做好备份,防止病毒入侵,杜绝机密信息泄漏。
八、加强对办公区域内的安全管理,落实“四防”工作,确保行政部内用火、用电的安全;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公司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
安全部门职责8
(1)协助公司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2)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情况。
(3)汇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车间科室按期实施。
(4)组织参加全公司安全大检查,监督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落实和按期完成。
(5)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和新工人进厂的安全教育。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工伤事故的坚定工作。
(7)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新产品设计、施工、试车、投产验收工作,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提出建议。
(8)发挥安全工作网络的作用,培训指导车间安全工作。
(9)完成安全动火签证,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备用,进行放火检查,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
(10)定期、定点检测尘毒、噪声情况,并汇总上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车间科室部门,配合有关车间科室部门控制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病率。
(11)开展安全竞赛,监督经济责任制或承包合同中要有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12)做好压力容器和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陪许考核工作。
安全部门职责9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安全部门职责10
(一)校长:
全面安全工作责任人
1、对学校师生,财产安全全面负责
2、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全局性意见
3、督查、指导各部门、各时段安全工作
4、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5、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各岗位安全职责
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
7、重视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杜绝安全事故
8、做好安全工作总结、评价工作
(二)分管领导
全面安排落实安全工作
(见管理制度汇编p11)
(三)业务校长:课堂安全责任人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及时纠正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杜绝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而造成的伤害事件。
3、要求全体老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落实“谁的课谁负责,教学过程全程安全”的制度,加强责任感。
4、教育并制止教师不得在上课期间,将学生赶出教室或进行与教学无关的劳动。
5、对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
(四)、教辅校长:课间活动安全责任人
1、督促要求值日教师、值日学生做好课堂活动的防护监督工作。
2、做好学生课间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课间活动中做文明有序的,不玩危险性游戏。
3、协调好班主任关系,与班主任一道教育学生团结友爱、善待他人,制止学生带危险性玩具、管制、刀具等。
4、对学生的交往、文明习惯积极进行教育引导,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有效教育。
5、留心课间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出现异常要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五)总务员: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
1、每周一次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不安全隐患的排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治。
2、对领导、教师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治。
3、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注意防火防盗。
4、如遇自然灾害,第一时间组织师生进行有序疏散。
(六)保安人员职责
1、做好两到校前的安全防护工作。保安人员必须在两到校前30分钟到岗,维持正常的校园活动。
2、保障两放学师生的有序出行。放学期间必须在校门口守候,督促学生归队,制止家长及其它人员进入校园。
3、制止闲杂人员及本校以外的机动车辆入内。
4、课间活动时,巡视校园,制止学生的危险性游戏。
5、及时处置校园暴力事件,保障师生不受人身伤害。
6、协同门卫人员定时开关大门,督促门卫人员加强校门管理。
7、做好由于自然灾害而进行的安全防护工作。
8、做好放学后、双体日、节假日的校园防护工作。
9、若门卫有事请假,代替门卫工作。
(七)门卫人员职责
1、按时开关大门。每日两到校前30分钟开大门,上课后20分钟关闭大门,每日两放学后及时关好大门。
2、外来人员进校园必须进行盘查、登记。不能确认身份者请示主管领导。
3、在校期间,若有学生离校,需持班主任的放行单。
4、制止闲杂人员在门口逗留,谨防有意外事故发生。
5、严格检查出校门公物和大件物品,无许可证明,不得带出校门。
6、除上级领导和本校教师的车辆,其它人员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7、坚守岗位,不得离开岗位,若有急事,需给学生保安打招呼。
8、做好夜间校园巡察工作,防止校园火灾和被盗。
9、做好双休日的学校安全防护工作。不准非本人亲属、朋友、学校教职工以外的任何人员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主要领导。
10、做好收发工作和室内外的卫生工作。
(八)疾病防控分管领导职责
1、制定学期内疾病防控基本方案
2、根据某一时段区域内流行的传染性疾病制定防控方案。
3、重视师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做好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
4、安排好校园卫生及消毒工作,重视校区卫生的管理。
5、全面完成学校及上级卫生部门交付的疾病防控工作。
6、重视档案资料的收集,做好疾病防控台帐。
(九)安全宣传员职责
1、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每学期开展培训不低于十学时。
2、做好各类安全活动的记录记载。
3、协助校长、协同分管领导开展安全工作。
4、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十)体育教师安全职责
1、按时到岗,清点学生人数,除班主任批准身体有病学生,一律参与体育活动。
2、检查体育设施、设备的安全性,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3、提醒学生拿出金属、塑料等质地过硬的玩具或其它器械。
4、课堂有张有弛,不宜做过多过长的运动量较强的活动。
5、时刻关注学生的身体变化,如有异常情况请体质过弱的学生作运动量较轻的活动,或稍作休息。
6、坚守课堂,不离开学生,确保课堂有序。
7、不得体罚成变相体罚学生,防止造成学生的身心伤害。
8、及时解决课堂的突发性事故。
9、在学校指定的场所上课,不得到有安全隐患的区域内组织活动。
10、清理非本校外来人员离开体育课现场。
(十一)、值周、值日教师职责
1、值周教师必须赶两到校前20分钟到校,协同保安人员护导检督学生活动。
2、值日教师在课余时间对学生活动进行有序检督,制止危险性游戏和打架现象。
3、教育学生相互关心、和谐相处、文明交往。
4、有序进行两操及放学时段楼梯的疏散工作,防止踩塌事故发生。
5、检查过程中如有异常及时协同保安人员处理问题,同时上报主管领导。
(十二)、仪器室安全职责
1、仪器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就绪实验仪器及物品。
2、提前向学生讲清实验操作要领。
3、易燃易暴药品要在教师指导下正确使用。
4、维持有序课堂,不得让学生随意流动。
5、必须强调以下器具及物品的使用。
①酒精灯不得用嘴吹灭。
②小心轻放玻璃器具
③不能用湿的试管或烧杯加热
④湿制的生物标本,不能用手直接触摸。
⑤酸碱盐等腐蚀性药品要注意操作规则,不得用手直接取,用嘴偿味道。
(十三)图书室安全管理职责
1、做好防盗工作,人不在时关好窗户、门锁及保险。
2、做好防火工作,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得在距图书较近的地方生火,随时检查电线及其它带电设施,防止电线老化起火。
3、防止自然灾害,如潮湿、鼠害、虫蛀、灰尘对图书的破坏。
4、落实“图书赔偿制度”,防止图书丢失。
5、及时登记新购图书。
(十四)计算机房安全工作职责
1、计算机机房是学校的重要保卫对象,必须专人保管。
2、在没有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严禁擅自打开机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惩得教辅校长的同意。
3、任课老师在上信技课时,不得离开机房,切实指导好学生,及时处理好突发事故。
4、教师学生必须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如遇意外情况及时向管理员反映。
5、学生在机房内不得高声喧哗,随意奔跑,以防触电。
6、管理员要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及用电线路,及时排除。
安全部门职责11
1、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的安全工作。
2、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引导、检查、评比、表彰和批评。
3、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及时发现、制止各种危险行为。加强对本班特殊学生的关注。
4、认真进行安全常规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5、处理本班学生的安全偶发事件,并作上报。
6、坚持学生请假制度,通过班委会掌握学生出勤情况。搞好缺勤追踪。
7、班级与学生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
8、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有特异体质、行为的学生家长签定协议。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缺课等情况。
9、搞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时送生病学生就医。
10、认真组织填写有关安全工作表册,按要求上交。
11、指导班安全委员、安全小组的工作。
12、认真完成安全办交付的其它任务。
安全部门职责12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乡镇(街道)、县级部门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县级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救援工作。
(十)负责地震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以及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监测预报,提出震后趋势研判意见,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收集相关部门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数据工作。
(十二)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应急部、应急厅、市应急局做好中央、省属、市属在金堂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九)承担金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等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事故应急工作等职责。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及布局、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过程监督、日常检查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由县应急局另行制定安全生产和应急职责分工方案,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2. 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和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震情收集和通报、地震灾害速报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监测预报,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救援工作。会同县发改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和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防火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林场林区、乡镇(街道)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山洪危险区、城市排水管网和下穿隧道、闸坝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水利行业防洪抗旱工作及水务工程应急抢险工作。
(4)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建筑物、构筑物的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建筑物、构筑物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承担建筑物、构筑物灾害的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工作。必要时,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 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建议,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灾情需要,提请县应急指挥机构下达动用指令;县发改局根
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指挥机构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第一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第一款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同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七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余条款
将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将第四条第二款中的"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修改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第二十九条中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第三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将第四十三条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将第四十四条中的"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将第四十六条中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修改为"应急管理部"。
增加"第四十八条"
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原"第四十八条"修改为"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xx年7月1日起施行。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市政府规章草案。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3篇
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市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地震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依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开原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安全部门职责13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行政福利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保障职工作业卫生和饮食卫生。
2.编制防暑降温计划,发放清凉饮料,发放保健食品。
3.组织接触粉尘和有毒物质作业人员的定期健康检查,开展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治工作。
4.负责办公室及职工宿舍,食堂及福利设施的安全卫生检查与管理,保证房屋和用电安全。
5.按规定在职工宿舍,办公场地,食堂等地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负责宣传,使用,操作等知识教育。
安全部门职责14
1.对施工工地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面监督管理,保证各工地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施工期内重工施工工序、分部、分项的检查、验收;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证;
4.现场实测实量及观感质量的抽查、评定;
5.施工现场材料标识、计量、砼及砂浆配合比等的监督、检查;
6.各工区安全组织设计的审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措施的布置、落实,安全资料台帐检查、验收;
7.组织各分公司、项目经理搞好生活区布置以及外来民工管理工作,必要时代表公司协助项目经理处理工地全国各地伤亡事故;
8.主要施工内外架、机械、设备的安装检查验收、挂牌,检查各类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9.组织各分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好水电表计量,并落实好水费的分摊;
10.组织各分公司、项目经理拟定及特殊工程及疑难技术问题的'施工方案;
11.检查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落实;
12.查验公司、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有关指令的落实情况;
13.组织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及竣工初验工作;
14.组织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优胜评比工作;
15.对分包的各分项、分部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
16.负责组织农民工的岗位培训及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17.配合分公司做好民工学校的管理工作;
18.协助工程管理部的对外协调工作。
安全部门职责15
1.对施工现场的临水、临电及电气、给排水、暖通的安全施工与管理负直接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时首先考虑施工用电安全,并加入其内容;涉及到其他专业问题或需要其他专业配合时要主动提出,达成共识后安排施工。负责制定季节性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施工。
4.对威胁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灾害性天气等应提出专项施工安全用电方案;对所有电气专业分包方的施工和与电气、用电有关的分包方进行专业安全技术交底。
5.对所有给排水、暖通专业分包方的施工和与给排水、暖通有关的.分包方进行专业安全技术交底并签认。
6.保障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及时检查发现违章立即予以纠正。
7.对进入现场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材料进行复查确保安全。
8.组织对现场的供电实施、用电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保证现场供电正常及用电安全。
9.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的高压防护方案的指定,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监督。
10.对所负责工程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报审制度。
11.保证现场的消防用水;保证现场雨污水排水正常,从而保证深基坑等的安全。
12.组织对现场供水设施、排水设施及水泵等抢险设施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13.教育临水、临电人员在现场作业时严格执行项目部有关规定,服从指挥。保证任何情况下不违章作业。
14.施工现场出现各类伤亡事故时必须立即向项目部经理报告真实情况。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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