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2-12-23 18:13:33 报告 我要投稿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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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通用5篇)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1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云财办〔2019〕84号)、《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4号)及《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鹤庆县教育体育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7号)等文件要求,鹤庆县财政局组织并委托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至10月对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资料审阅、账务核实、现场查勘、抽查支付记录、询问、分析计算等必要的评价程序,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云南省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能力、提升高中运转水平、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0]12号)关于高中教育以财政投入为主,逐步提高学校学生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文件精神,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考虑云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日常办学成本、财力保障及逐步取消择校费造成的学校收入减少等因素,全省建立城乡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机制,由省财政按最低拨款标准分担补助15%,州级承担省级补助后的20%,县级承担省级补助后的80%。

  按照《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大财教〔2016〕356号)要求,到2020年实现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不低于1500元/生/年,在此基础上,每年依据财力情况自行研究拟定本地区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

  2.项目实施内容

  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用于维持学校日常运转支出,主要包括:教学业务费、实验费、教师培训费、文体活动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交通差旅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费、校舍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教职工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支出。

  3.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预算安排资金637.95万元,其中县级资金配套449.12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资金622.64万元,资金到位率97.60%。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资金622.64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22.6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16〕3号)、《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要求,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

  本次绩效评价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评价人员再次梳理绩效目标及指标,并与鹤庆县教育体育局、鹤庆县财政局进行沟通,重新调整或增加了部分绩效指标和目标。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

  本项目由鹤庆县教育体育局为项目主管单位,由计划财务股负责资金的预算编制、拨付。鹤庆县第一中学、鹤庆县第三中学为实施单位,制定、申报用款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2.实施管理

  为确保高中生均经费的有效使用,鹤庆县教育体育局计划财务股负责监督资金使用审批,协调和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鹤庆县第一中学、鹤庆县第三中学均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学生的生活条件,做到专款专用。

  3.资金管理

  在项目资金管理上,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及实施单位认真进行预算编制,确保预算资金科学合理。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省级文件要求的开支范围内列支。资金的使用申请、审批、拨付、授权等均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

  4.绩效自评情况及结论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于2022年5月6日完成了项目绩效自评,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得分99.20分,等级为“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立项申报的合法合规情况、专项经费使用的效益性、以及项目补助的公平公正性、会计核算的合规性等做出客观评价,进一步强化预算部门绩效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逐步建立起以支出效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增强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1)评价对象

  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项目安排资金622.64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资金433.81万元。

  (2)评价范围

  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项目的产出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5.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6.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

  7.《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74号);

  8.《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发〔2019〕37号);

  9.《中共鹤庆县委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鹤发〔2020〕13号);

  10.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16〕3号);

  11.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

  12.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16〕4号);

  13.《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4号);

  14.《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鹤庆县教育体育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鹤财绩〔2022〕7号);

  15.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相关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下拨通知、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

  16.项目预算、审计、稽查和验收等报告;

  17.其他相关资料。

  (四)绩效评价方法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鹤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规定,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查问询证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以下5种方法:

  1.指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

  将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与预定指标标准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主要包括:一是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二是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支出的预期效果。

  2.实地考察法

  为验证项目实施的真实情况,而到实地进行直观、详细的走访调查,通过现场的考察、分析和记录,获取与项目绩效评价相关的第一手评价资料。

  3.查问询证法

  利用已掌握的部分资料、证据以及其他线索对绩效评价相关方进行口头询问或书面函证,进一步获取证据和线索,了解和核实情况,查清具体事实的评价方法。

  4.公众评判法

  设计适宜的调查问卷表,通过专家评估、群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指标实现程度。

  5.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指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政治、经济等因素,评价绩效指标实现的程度。

  (五)评价抽样

  本项目实施覆盖范围为鹤庆县第一中学、鹤庆县第三中学,均为本次评价样本。

  (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绩效评价设置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0项指标,三级指标18项指标。

  (七)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本次绩效评价结合评价对象的特点、行业现状、项目规模、历史经验和专家意见,根据评价指标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相应的评价标准。

  根据设置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照检查、现场核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将评价结果按照分值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三、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评价工作由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数据综合分析、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归集档案等程序和步骤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

  1.成立绩效评价小组

  根据鹤庆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及委托评价的项目情况,与鹤庆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人员数量、专业结构及业务能力充分满足评价工作需要的原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2.制定评价方案并组织评价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根据鹤庆县财政局有关2021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总体部署和评价要求,在初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编制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项目参评人员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管理方面的政策,及有关项目实施依据、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等文件精神;学习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评价方案,使各参评人员对项目情况做进一步了解,明确评价工作程序及要求,解析评价指标体系。

  3.召开项目进点会

  鹤庆县财政局组织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相关人员、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召开绩效评价进点会,沟通协调评价工作安排,确定评价组实地检查过程中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络渠道与方式。

  (二)具体实施评价

  1.明确评价重点与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收集、汇总、整理资料,检查、核实资料中的数据后,对县教育体育局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基础上实施绩效评价,确定实地检查的重点和疑点问题、检查方法及具体的时间安排等。

  2.制定、认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与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教育体育局进一步沟通基础上,考虑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因素,编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完成指标体系的论证工作。

  3.现场核查

  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对资料中反映的或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通过访谈、调查问卷、实地勘察等方式现场取证。采集的评价数据和资料经鹤庆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人现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形成评价工作底稿。

  4.问卷调查

  绩效评价人员根据项目情况,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对调查对象发放书面调查问卷、网络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

  (三)数据综合分析

  绩效评价工作组依据现场收集资料、会议纪要、访谈记录、现场勘查记录和调查问卷、评价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对项目资料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对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议与打分,总结项目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原因分析,得出评价结论。

  (四)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1.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规定,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专题综合论证分析

  鹤庆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成员,通过专题综合论证分析会议的方式集中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论证和审定,征求各方意见,确保评价成果客观、公正、科学。

  3.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专题综合论证分析会议提出的论证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向鹤庆县财政局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五)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根据评价过程中收集、形成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归档资料主要包括立项性材料(委托评价业务协议或合同等)、证明性材料(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基础数据报表、数据核查确认报告、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及附件、调查问卷等)、结论性材料(评价报告、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和鹤庆县财政局的反馈意见、评价工作组的说明等)。

  四、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县2020年末在籍人数确定4253人,实际补助4253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公用经费覆盖率100%;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464元,公用经费资金补助标准达标率97.60%;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公用经费比率与目标10%偏差较大,实际仅为0.07%。

  (二)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项目实施履行了规定的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实施效果显著,但也存在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公用经费比率不达标、绩效自评工作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根据《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从立项、过程、产出、效益等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6.71分,评定等级为“良”。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指标涉及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6个。总分值为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指标分值3分,得3分。鹤庆县人民政府为推动一般高中普及发展,全面提高一般高中办学质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动一般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0〕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大财教〔2016〕356号)要求,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由省财政按最低拨款标准分担补助15%,州级承担省级补助后的20%,县级承担省级补助后的80%。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发现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立项程序规范性

  指标分值3分,得3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适用于全州各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高中在校学生人数拨付,用于保障全州各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运转等事项。鹤庆县人民政府是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责任主体,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按照云南省、大理州相关文件规定的最低拨款标准和分担比例测算,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县级承担部分纳入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下发资金拨付文件。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指标分值4分,得4分。本项目依据《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资金的通知》、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鹤财绩〔2020〕10号)等文件要求,设置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作为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的重要依据。

  (2)绩效指标明确性

  指标分值2分,得2分。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计划数相对应。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指标分值4分,得4分。本项目预算编制,依据鹤庆县内高中2020年年末在籍学生数作为补助人数,并按补助标准进行资金需求总量预算。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相关规定的固定补助标准编制,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

  指标分值4分,得4分。本项目按照年末在籍学生数进行补助,分配标准以在籍学生为准,资金分配合理可行。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涉及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6个。总分值为20分,得分18.95分,得分率为94.75%。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指标分值2分,得1.95分,扣0.5分。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预算总资金637.9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622.6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7.60%。

  指标得分=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97.60*2/100=1.95分。

  (2)预算执行率

  指标分值3分,得3分。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预算总资金637.9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622.64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22.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分值5分,得5分。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经费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指标分值3分,得3分。2016年12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74号)对本项目涉及补助资金的拨款标准、适用范围、分担机制、落实投入责任、财务管理均进行了有效规范。鹤庆县财政局、鹤庆县教育局通过向鹤庆县第一中学、鹤庆县第三中学转发此通知,要求资金使用单位贯彻落实通知内容。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指标分值2分,得2分。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过程和手续完整,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现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形,资金拨付审批过程和手续完整,资金使用合规。

  3.绩效自评

  (1)绩效自评情况

  指标分值5分,得4分,扣1分。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并于2022年10月完成了绩效自评报告。绩效指标“满意度95%”“政策知晓率91%”,未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取证,缺少佐证依据。

  根据评价标准,本指标扣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涉及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3个,总分值30分,得分29.76分,得分率为99.20%。

  1.产出数量

  (1)补助人数

  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项目计划补助2021年(以2020年末在籍数为依据)鹤庆县在籍高中生人数4253人,实际补助人数4253人,完成率100%。

  (2)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公用经费覆盖率

  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项目计划补助鹤庆县高中2021年(以2020年末在籍数为依据)学校在籍人数4253人,实际补助学校2021年在籍人数4253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公用经费覆盖率100%。

  2.产出成本

  (1)公用经费资金补助标准达标率

  指标分值10分,得9.76分,扣0.24分。根据《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资金的通知》(大财教〔2011〕180)要求,2021年度高中生生均经费标准为每生1500元/人,实际补助1464元/人,达标率97.60%。

  评价得分=公用经费资金补助标准达标率*分值=10*97.60%=9.76分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涉及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3个,总分值30分,得分18分,得分率60%。

  1.社会效益

  (1)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公用经费比率

  指标分值10分,得0分,扣10分。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出总额622.64万元,教师培训费使用0.46万元,教师培训费使用占比为0.07%,低于《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74号)的规定教师培训费应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10%的标准。

  根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0分。

  (2)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

  指标分值10分,得9分,扣1分。根据本项目发放的补助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在60份有效回收答案中,对政策知晓的有54份,占比90%。

  得分=调查问卷政策知晓率*指标分值

  =90%*10%=9分。

  2.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指标分值10分,得9分,扣1分。根据本项目发放的补助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60份,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调查加权得分90.07分。

  得分=调查问卷加权平均分值*指标分值/100=9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认真落实贯彻省级部署,促进教育发展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进行部署,按照文件中高中教育以财政投入为主,逐步提高学校学生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精神,要求云南省至2020年逐步实现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500元/生/年的目标。鹤庆县政府认真贯彻省级部署,保障学校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促进县级教育事业的有效发展。

  (二)智慧办学,保障优质发展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鼓励学校大胆探索、科学定位、提升品质、办出特色。鹤庆县第一中学有效利用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学校基础设施的先进性,采购一批智慧黑板45.95万元,占县级财政配套公用经费的10.59%。通过保障高中生均经费补助到位,保障学校有效运行,提升了办学能力和水平,2021年度鹤庆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30%,一本上线人数较上年增加20人,一本率同比提高0.75%。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与鹤庆县财政局通过转发下达省、省有关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政策,传达文件精神,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确保资金支出方向均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教师培训支出偏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云财教〔2016〕374号)相关规定,教师培训费支出不低于年度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总额的10%。鹤庆县2021年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教师培训费支出占比为0.07%。

  原因分析:一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教师外出交流培训活动无法正常开展,教师培训支出大幅减少;二是学校教师培训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及时采取新的教师培训方式,加强对教师培训。

  (二)绩效自评资料不齐全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并于2022年10月完成了绩效自评报告,但绩效自评中绩效指标“满意度95%”“政策知晓率91%”,未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取证,缺少佐证依据。

  原因分析: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未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内容未能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实施绩效情况。

  八、评价建议

  (一)评价问题整改建议

  1.重视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培训支出比例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应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建立资金使用动态监督机制,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教师培训,确保教师培训费的使用占比超过10%,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积极发展。

  2.强化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自评质量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应加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财政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应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格式,编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增强绩效指标,完成佐证资料的收集。

  (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限期整改评价发现的问题

  鹤庆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评价结果,对相关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与时限,向财政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2.继续合理安排项目财政预算资金

  建议财政继续支持鹤庆县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项目,保障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到位。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鄂政办函[2015]97号)和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黄石市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财教发[2016]164号)、《关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等问题的纪要》([2017]1号)等文件精神,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在实行免学费和住宿费政策后,2018年运转经费按照总额3800万元的保障基准纳入部门预算。

  2、项目单位。

  我市目前公办高中学校有4所,分别是大冶一中、实验高中、大冶六中、金牛二中。目前,高中学校在职教职工853人,退休教师333人,学生人数10959人。

  (二)资金来源

  根据《关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等问题的纪要》([2017]1号)精神,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在实行免学费和住宿费政策后,2017年起运转经费按照总额3800万元的保障基准纳入部门预算,由市教育局根据各高中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保公办普通高中正常教育教学和辅导答疑。

  (三)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运转经费分配合计2283.46万元,其中大冶一中696万元、大冶实验高中624.26万元、大冶六中452.52万元、大冶二中510.68万元。

  二、绩效目标

  1、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

  2、坚持以服务教学为中心,保障各项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合理经费支出。

  3、学校日常运转保障有力,教学活动开展有序,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4、积极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学习平台,提供多种培训学习机会;校本教研得到有效开展,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5、促进高中学校均衡发展。

  6、加强宣传、公开信息、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让师生满意、群众满意。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和设计过程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掌握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教育局根据预算绩效评价要求,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明确前期准备、单位自评、现场评价及报告撰写各阶段工作时间及具体工作内容。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我们在绩效评价中把握三个原则,一是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二是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原则;三是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是预算管理:

  A1、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编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县域内中小学校预算均能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的预算由其所隶属的学校编制。学校按照实际运行需要编制公用经费支出明细科目预算,有保有压,重点保障日常教学活动、教师培训及校本教研、教育技术装备运维及校舍小型维修等。

  二是经费管理:

  B1、建立具体细化的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B2、学校实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运转经费预算批复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以及校舍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支出情况。

  B3、定期对学校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建立内审机制,定期对学校运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的检查指导,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三是使用效益:

  C1、坚持以服务教学为中心,保障各项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合理经费支出。学校日常运转保障有力,教学活动开展有序,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C2、坚持积极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学习平台,提供多种培训学习机会;校本教研得到有效开展,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C3、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学生培养质量和毕业率稳步提升。

  C4、师生普遍知晓公用经费保障政策,对公用经费支出的合理性、有效性满意率高;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代表对学校教学活动满意率较高。

  (3)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评价标准

  A、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作为评价的标准;

  B、行业标准。以有关部门相关规定作为评价标准;

  C、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D、其他标准。参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

  (1)制定工作方案。教育局根据预算绩效评价要求,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明确前期准备、单位自评、现场评价及报告撰写各阶段工作时间及具体工作内容。

  (2)收集基础资料。学校负责收集整理绩效评价基础资料,重点收集资金分配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措施等,掌握项目资金分配情况、相关管理要求和计划绩效目标等基本情况。

  2、组织实施。

  (1)成立评价组织。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市教育局了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由各高中、局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

  (2)工作步骤及进度。市教育局2020年5月上旬布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6月下旬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项目信息调查、项目绩效评级表的自评,7月上旬形成项目绩效报告、汇总上报项目绩效评价的所有材料。

  四、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2019年运转经费按照总额2283.46万元的保障基准纳入部门预算,由市教育局根据各高中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保公办普通高中正常教育教学和辅导答疑.

  2、过程

  一是分配指标。教育局、财政局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据实测算各高中学校年辅导答疑课时量,参照黄石市城区高中课时补助标准,根据国家规定核定各高中学校安保、寝室管理人员数量,按照年生均1200元公用经费标准,将纳入财政预算的学杂费、住宿费全额分配到高中学校,同时兼顾部分高中学校的特殊情况。

  3、产出

  公办高中学校有六所,分别是大冶一中、实验高中、大冶六中、金牛二中拨付运转经费2283.46万元。

  4、效果

  (1)确保四所学校的运转经费问题。

  (2)保障各项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合理经费支出。

  (3)学校日常运转保障有力,教学活动开展有序,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4)积极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学习平台,提供多种培训学习机会;校本教研得到有效开展,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5)促进区域内学校均衡发展。

  (6)加强宣传、公开信息、阳关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让师生满意、群众满意。

  5、分析评价。

  一是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鄂政办函[2015]97号)和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黄石市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财教发[2016]164号文件精神,按我局和学校有关制度操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有章可循。

  二是操作程序规范。财政局、教育局下发了《大冶市普通高中学校运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冶教计财〔2017〕3号、《大冶市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文件,学校按规定操作,项目方案符合学校实际。

  三是监督审计到位。严把分配关和使用关,对项目学校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审计。

  四是项目信息公开。在项目学校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公告资金使用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财务档案资料齐备。项目学校有专人负责财务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文件、资金分配等资料齐全,整理有序,装订成册,专档存放。

  (二)评价结论

  市教育局按照《大冶市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组织开展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目标明确,依据充分,方法恰当,措施可行。该项目符合中央、省和市政策要求,资金管理规范安全,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生、家长和群众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部门协作。教育局、财政局分管领导亲自安排,并以文件的形式下达资金指标,对整个项目的规范实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2.建立制度、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鄂政办函[2015]97号)、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黄石市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财教发[2016]164号)《大冶市普通高中学校运转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冶教计财[2017]3号)使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存在的问题

  1、学校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建设方面,尤其是内控方面存在欠缺,要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

  2、学校的财务管理和使用规范性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3、学校财务管理人员业务不是很熟悉,需要加强培训学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建议比照黄石市高中学校绩效工资测算方法,结合我市高中补课的实际情况来提高我市高中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由市教育局拟提方案,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后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审定后由市人社局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对高中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调整进行批复。

  (二)坚持核定绩效工资增量与清理规范超时工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调整绩效工资总量后,学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的超时工作补贴,应全部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严禁在绩效工资总量以外另外发放任何形式的加班费、补课费等。市教育局要切实担起“两个责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肃工资分配行为。学校大额维修及建设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资金由市财政全额保障,不允许学校以任何理由产生任何债务,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3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1、收入构成情况:

  2020年呈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年初预算资金15,290,75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290,757.00元;基本预算支出调整0.00元,项目预算支出调整资金200,000.00元,结转上年项目资金821,101.26元。

  2、支出构成情况:

  2020年呈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共支出16,549,547.02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8,123.25元;项目支出5,497,946.70元。

  3、结转结余资金构成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结转资金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资金1,194,578.33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

  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2、预决算公开:

  2020年6月17日对我校2020年预算情况在中国呈贡政务网公开;2020年11月2日对我校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在中国呈贡政务网公开。

  3、存量资金管理:

  2019年呈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项目资金结转582,771.81元,2020年项目资金财政拨款2,827,655.28元,2020年项目资金支出2,589,325.83元,2020年项目资金结余821,101.26元。

  4、资产管理:

  我校已于2021年1月完成2020年度固定资产报表上报,确保资产系统数据与财务账务系统数据一致;2020年新购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已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系统及会计账,2020年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资产报废批复已全部在资产系统做报废核销处置并且已在会计账中做报废减少处理。

  5、三公经费控制:

  2020年我校的三公经费预算0元,实际支出0元,比2019年下降0%。

  6、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

  2020年我校的内部控制还在建立阶段,在2020年3月5日报送了2019年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根据软件数据要求,我校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流程图。

  7、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制定和预算了2020年项目预算,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截止到2020年年底全部完工,完成本年度项目计划目标。

  由于学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的公用经费及项目建设均不产生经济效益。所有项目均已完工,项目经费预算不仅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还提高了我校办学质量,提升了校园文化环境,增加了学生爱国热情和读书氛围,家长和社会满意度更高。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的基本和项目支出资金于2019年11月份做预算申报,2020年年初下达了基本支出预算资金计划用款额度,2020年3月份下达了2020年项目资金计划用款额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资金全部实行专款专用,在资金使用之前,报用款计划审批表到财政对口科室审批下达额度后再付款使用。

  2.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预算是通过学校校务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充分征求了老师的建议和意见。食堂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经费项目采用的是竞标采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事项,按计划实施,由专人管理,后勤处负责质量监控项目。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行绩效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呈贡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本单位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和绩效评价指标,学校成立了校务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0年度和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5、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根据附件3-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表评分表的指标解释和指标说明,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作出分析;

  2、根据以上指标对比实际情况给与每个小项打分;

  3、完成附件3-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表评分表打分,进行总结全面分析本单位通过绩效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的问题,并且进行分析整改。

  4、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

  2020年呈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中小学教科书经费项目预算220,600.00元,实际列支179,897.28元,节约资金40,702.72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费项目预算1,264,000.00元,实际列支1,068,258.84元,节约资金195,741.16元;社会化聘用教师、临时顶岗教师工资项目预算542,060.00元,实际列支516,603.00元,节约资金25,457.00元;课后服务经费项目预算434,655.00元,实际列支208,980.00元,节约资金225,675.00元;以上项目共节约资金487,575.88元。

  2、效率性分析:

  本年度公用经费以及各个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计划进度实施完成,并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完成并通过验收。

  3、效益性分析:

  由于学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的公用经费及项目建设均不产生经济效益。所有项目均已完工,不仅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还提高了我校办学质量,提升了校园文化环境,增加了学生爱国热情和读书氛围,家长和社会满意度更高。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学校管理人员及预算编制人员并非预算编制专业人员,项目预算编制金额与实际实施金额存在差异,导致项目预算金额大于实际支出金额,少量资金无法支出,影响支付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效率。

  2、由于政策及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部门项目预算难免有所调整。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4

  一、基本情况

  (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1.项目概况

  我校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不足100人校点补充公用经费和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为:按照2020-2021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人数,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标准,每个寄宿制每生每年200元标准,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进行补助。2021年收入350.79万元,支出349.2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我校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和不足100人校点补充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和我校使用该笔资金的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通过评价,从项资金的投入、资金的过程管理、资金的使用效益,及绩效评价发现我校资金使用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教师培训经费未达公用经费的10%。

  (二)营养餐

  1.项目概况

  我校是一所乡镇学校,在校学生均享受营养餐。2021年度,我校学生按照补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全年生均共计1000元)享受营养补助,该补助资金用于为我校学生提供优质的食物保障。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收入267.44万元,支出266.09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为做好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把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天5元营养餐补助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膳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成立了膳食委员会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种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1.项目概况

  我校是一所乡镇寄宿制,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学生3312人,补助标准寄宿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生500元/生.年。我校积极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资助的文件精神。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实行此项目,让每一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上得起学。

  (四)食堂工勤人员、保安人员补助经费

  1.项目概况

  用于支付学校食堂人员、保安人员工资,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保障校园安全,维持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实行此项目,发放临时工工资,弥补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开远市乐白道中心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5个,其中:市级财政支出项目1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4个。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个,政府投资基金项目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0个、地方政府债务项目0个。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我校财务室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二是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一、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

  三、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自评结论

  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5个,评价结果为“优”5个,“良”0个,“中”0个,差0个。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1(公用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2021年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工作基本完成,对学校的日常管理和义务的开展提供了保障,达到预期效果。

  2.项目2(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经过我校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我校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实施较好,特别是实施食堂供餐的学校,为农村家庭和进城务工家庭解决子女午餐提供了方便。

  3.项目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通过学校对生活补助的宣传落实,让中央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学生家长得到实惠。改善了学生的生活水平,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4.项目4(食堂工勤人员工资)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为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提供保障,真正让营养改善计划能落到实处。

  5.项目5(校园安保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保障学校师生安全。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项目实施。

  2、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学校的相关台账做的不够全面,需要改进。

  2.部分档案资料不完整,归档不及时。在资料收集及评价过程中发现项目实施单位部分档案管理存在资料不完整,归档不及时等现象。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5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7〕82号)精神,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作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是市教育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益阳市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学前康复、九年义务教育和职业高中阶段教育。2016年在职在岗人员69人,专业技术人员67人,工人2人;退休人员14人;另外聘人员16人。在校寄宿生239人,小学173人,中学66人。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3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外聘教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136.2万元,开支之一,日常教学办公开支7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教研会议费、教师培训费、公务接待费、采购教学用品、学校三部(聋部、启智部、康复部)的日常教育教学开支、公务用校车运行维护费、师生活动的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教学设备);开支之二,项目支出58.37万元,主要包括:六一文艺汇演开支3.3万元,启智操场改造15.12万元,教学、办公设备添24.46万元。校园安保开支1.88万元,校园风雨连廊设计费7万元,启智家政室建设6.61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共性目标分析

  (1)预算公开情况。

  2016年预算按要求在财政网站、教育网站进行了公开。

  (2)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校制定了《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职责》、《学校财产(实物)管理制度》、《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

  2、个性目标分析

  根据教育教学的需求,采购了相应的教学、办公设备,提高了残疾学生的综合素养;建设了启智部运动操场,丰富了学生的体育生活,提高启智学生的体质;建设启智部家政室,培养了启智学生自理能力;开展六一文艺活动,展示了残疾学生的风采;聘请保安并采购了安保设施,确保了校园安全;启动风雨连廊的设计和建设,为残疾学生的生活提供一个遮风挡雨的舒适环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预算的实现,促进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好师生们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保障,丰富残疾学生课堂内外的学习生活,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养。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曹

  继阳担任组长,纪检、总务、财务、联审会签人员担任组员,然后对照各个项目逐步进行评价打分。

  3.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的46.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的45.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4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规范了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德育工作稳步推进

  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三月份以来开展了8次以上不同类型的校外学生、义工团、大学生社团组织的联谊活动以及学生干部拓展活动,进行了有效的融合教育并提升了聋生交际能力,拓展了学生干部的视野与工作能力。

  (3)促进教育教学蓬勃发展

  1.教学规模不断扩大。今年超年初计划完成招生工作,聋教部在生源紧缺的背景下仍招收了一个一年级新生班,启智部学生人数攀升,从多年的50多人徘徊今年飙升至120余人,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康复部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保住了学额,且初步实现普特幼儿的融合教育。

  2.积极开展教学展示活动,全年共有50多位老师积极参与,并以教研组为单位推出11堂优秀课,教学公开日的活动吸引了桑植特校老师、学生家长和市教育局领导前来观摩,并对活动给予了好评。成功申报了2016年国培计划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省特殊教育学校种子教师培训项目,并以我校为基地校,由莫立英、陈孝顺和刘艳三位老师向来自全省特教学校的70名教师展示了三堂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课例,深受学员好评。

  3.积极安排教师培训,做到人人参与培训。全年共安排培训135人次,其中国培计划10个,省特教学会4次。

  (四)、存在的问题

  1.制度、台账资料等一些基础性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2.加强管理,严格各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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