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2-12-20 10:28:31 报告 我要投稿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文(精选5篇)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文(精选5篇)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审计局位于怀化市沅陵县鸳鸯街16号。审计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加挂县委审计办秘书室)、法制与审计执行股、财政金融与社会保险审计股、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室、经贸与投资审计股等6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11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2名,在职23名;下设一个二级机构投资审计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18名,在职16人。

  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订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4、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属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4)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5)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6、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承担省市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关于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项目管理主要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函〔2018〕61号)、《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18〕22号)等文件规定: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或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取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专业机构协助、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0.00万元;根据单位提供的沅陵县预算单位九月份用款计划审批表2020年9月10日收到(沅财指〔2020〕00743号)审计专项资金50.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经检查,沅陵县审计局2020年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共计支出74.83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单位未单独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级公布的《沅陵县审计局关于转发<沅陵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项目资金管理需分类管理、零基预算;集中支付、专户专账等。

  (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出台的《沅陵县国家投资项目审计暂行办法》、《沅陵县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沅陵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沅陵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暂行办法》、《沅陵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和《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20年对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库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聘请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宏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精算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共7家,2020年实际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112个。

  三、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实施等情况,严格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及后期验收管理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沅陵县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工作底稿,联系了被评价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具体实施。一是收集、检查项目资料。收集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的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二是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通过与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相关情况,检查相关项目资料及实际工作情况等;三是形成评价报告。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

  2020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112个,送审金额95,903.62万元,审计核减16,944.25万元,核减率达到17.67%。

  (二)项目效益

  通过政府采购形式招聘7家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计,规范和完善投资审计工作,促进提高公共投资绩效,更好地发挥投资审计在促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上的积极作用,促使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更加规范和高效。

  (三)项目满意度

  通过审计局向各项目实施单位采用线上问卷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截止至2021年7月29日,共收集有效问卷31份。经统计,项目实施单位对第三方机构的项目金额核减结果的满意度为95.68%。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沅陵县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评价小组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及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实际得分85分,被评为“良”等级(详见附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绩效目标设置不具体。经现场检查,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存在指标值设置不明确不清晰。如数量指标内容设为审计项目83个,指标值设为100%,指标值未量化;时效指标内容设为年度内,指标值设为100%,指标值未明确具体完成时间;经济效益指标内容设为核减投资金额,指标值设为100%,没有一个明确的`核减金额数量;社会效益指标内容设为节约资金减少浪费,指标值设为100%等情况。

  (二)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单位预算编制未经过科学论证,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经现场检查,该项目预算资金为50万元,计划工作任务为完成审计项目83个,实际支出74.83万元,实际完成审计项目112个。

  (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单位未结合单位业务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专项资金混用,账务处理不规范。经现场查看凭证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于2020年4月5号凭证支出政府投资项目基建审计中介服务费1.05万元,2020年4月24日号凭证支出政府投资项目基建审计中介服务费30.00万元,2020年12月61号凭证支出中介造价咨询费30.09万元。其中2020年4月支出的31.05万元因财政资金还未下拨,单位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2020年9月收到财政专项资金再支付30.09万元中介造价咨询费;其余财政专项资金存在支付办公费、劳务费、食堂抽烟机安装维修费、网络租赁费、广告制作费等费用的现象,上述费用不属于该项目支出,但账务上均计入该项目支出。

  七、相关建议

  (一)提高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在进行预算申报时应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项目管理单位要重视绩效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应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在项目预算时,明确绩效目标,设置的绩效目标需细化、量化,根据项目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目标值。

  (二)科学编制项目预算

  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结合项目任务数及具体的项目内容合理确定项目预算金额,减少因项目任务变化导致的预算调整,如存在预算调整的情况,严格按规定程序,申请调整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额度。

  (三)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设置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二是财政对于专项资金应及时下拨给各单位,尽量避免因财政拨款慢而导致单位专项资金混用;三是单位应规范账务处理,对于资金支出不属于该项目的费用,不得计入该项目支出。

  八、报告使用情况说明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了解沅陵县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绩效情况使用,亦可供沅陵县审计局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参考使用,非经委托方和本所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石家庄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对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评审,是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项目的实施单位,该经费属于财政专项业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18年度按照《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评审中心积极推进委托中介审核工作,全年完成评审项目835个,审核金额155亿元,审减金额26亿元,全年支付中介机构评审费用1599万元。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为加强委托中介管理,提高评审质量,严格要求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如《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石家庄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石家庄市财政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为加强审核数据把关,确保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的合理性,不断提高评审质量,我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产生中介机构库,2018年中介机构库中有40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10家房产土地评估机构,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预算审核,评审中心对中介机构的初审结果组织会审。

  3、2018年该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599万元,用于委托评审费和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其中中介机构评审费1245万元,聘用人员劳务费354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中介评审项目预期绩效总目标: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财政评审这一根本目标,积极有效节约财政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市财政下达的有关通知,评审中心成立自评领导小组,评审中心主任为自评小组组长,副主任为自评小组副组长,其他人员为自评小组工作人员。对我中心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收支进行审核和分类,对项目产生的绩效情况收集资料进行了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开展绩效自评。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评审中心通过调阅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作出评价。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共性指标,结合我中心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作出以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产出指标40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等),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50分(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方面满分5分,得5分。评审中心对项目的审减指标设计有明确性、合理性,指标的设置经评审中心人员集体决策,共同讨论确定,审减指标设置成熟,一直秉承评审理念“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

  2、资金落实方面满分5分,得5分。资金的到位率、到位及时率均达100%,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实施过程

  1、业务管理满分10分,得9分。评审人员全面素质需要加强;评审制度机制和管理体系还需不断完善,自身创新和探索的能力还有较大欠缺;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层出不穷,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财政评审工作的推进,制约了评审质量和效率。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得9分。评审中心市石家庄市财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独立,对评审经费设立财政专户,专人管理,资金使用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审批规范,手续完整,资金使用率达100%。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

  (三)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满分10分,得10分。

  2018年受理送审金额155亿元,绩效目标150亿元,完成率达103%;完成率90%以上的满分,完成率在80%-90%之间扣一分,完成率70%-80%之间扣2分,一次类推,扣完为止。

  2018年度送审项目842个,绩效目标值850个,完成率及率达99%;完成率90%以上的满分,完成率在80%-90%之间扣一分,完成率70%-80%之间扣2分,一次类推,扣完为止。

  审减项目不合理资金26亿元,绩效目标值25亿元,完成率104%。完成率90%以上的满分,完成率在80%-90%之间扣一分,完成率70%-80%之间扣2分,一次类推,扣完为止。

  2、产出质量满分10分,得10分。2018年支付评审费用1599万元,完成评审项目的送审金额139亿元,占比0.12%,比绩效目标值0.13%低7.6%。评分依据:评审费占用率比目标值低或高于在5%以内的得满分,高于5%至10%间扣1分,高于10%至20%之间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四)项目效果

  经济效益指标方面满分25分,得23分。以评审费1599万元投入,评审费占送审金额的0.11%,节约财政资金26亿元,以少量的评审费付出,有效的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加强项目在预算造价阶段的监管和控制,促进财政投资效益最大化。

  社会效益指标方面满分25分,得分24分。2018年投入经审核后财政资金129亿元,节省资金26亿元,让更多的合理财政资金投入经济建设,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民生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使市民更多享受到政府的公共资源。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开展评审工作过程中,组织实施规范,责任明确,严格各项实施流程,严格费用资金的拨付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对2018年委托评审费用项目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为优秀。综合绩效评价分为4个等级:得分≥85分为优秀;75≤得分<85分为良好;60≤得分<75分为一般;得分<60分为较差。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评审人员全面素质需要加强。对不少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以及科技含量比较高的项目,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和评审手段做支撑。二是评审制度机制和管理体系还需不断完善,自身创新和探索的能力还有较大欠缺。三是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评审服务的力度,积极配合好重点难点项目评审。四是当前市级财政评审所涉及重点难点项目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层出不穷,深感任务艰巨和责任重大,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财政评审工作的推进,制约了评审质量和效率。

  (三)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一是认真组织好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工作,不断提升评审质量和效率,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完成项目审核任务。二是突出抓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难点项目评审,不断增强财政评审服务意识,加大协调调度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评审质量和效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不出问题。尤其是对全市财政投资重点民生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要加快评审进度,加强服务协调和专业技术服务保障,确保重点项目优先评、难点项目认真评,保障重点民生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财政评审应有贡献。三是结合评审实际,加强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并指导好中心内部人员和中介机构工作。四是总结分析项目逾期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科学优化评审工作流程,进行流程再造,精减评审中不必要的环节和程序,积极压缩评审工作时间,努力确保按时限出具评审报告,大幅减少逾期项目比例,不断提高评审的质量和效率。五是持续紧抓廉洁评审教育,强化中介机构和内部评审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力度,全面提升评审人员思想政治觉悟和专业技术水平,为财政评审事业长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性质:经常性项目;项目用途:保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为办公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良好的办公场所;项目主要内容:办公楼物业外包服务费、水电费、水电耗材、花木管理,办公楼维修维护、办公设备、会议设备、监控设备维修更换等办公区域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1、产出指标:办公楼维护次数≥100次;维修合格率≥100%;维护工作及时率≥90%,2、效益指标:受益人数≥500人;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行运转,定性:优良中低差,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100%。预期总目标:日常维修维护办公大楼,保障办公大楼况良好,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安排经费4810000元,全部来自县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3773566.71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楼物业外包服务费、水电费、水电耗材、花木管理,办公楼维修维护、办公设备、会议设备、监控设备维修更换等办公区域日常管理等。资金使用与项目内容高度吻合。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由陵水县财政局国库支付局第二核算站统一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陵水县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中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指示精神,我中心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运维费项目工作。该项目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办公楼物业外包服务费、水电费、水电耗材、花木管理,办公楼维修维护、办公设备、会议设备、监控设备维修更换、办公楼卫生维护、疏通卫生管道等3773566.71元。因节约经费,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等原因,资金剩余1036433.29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项目实施过程全都通过政府采购办审批后办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楼物业外包服务费、水电费、水电耗材、花木管理,办公楼维修维护、办公设备、会议设备、监控设备维修更换、办公楼卫生维护、疏通卫生管道等。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并经核算站严格审核使用。完成了整个项目支出3773566.71元。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时完成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运维费项目工作任务。

  (2)项目完成质量。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运维费项目工作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并已经投入使用。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2020年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运维费项目,达到使用功能目的。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运维费项目,保障了工作环境的文明、和谐与稳定。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运维费项目工作的开展,保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的正常运行等于保障行政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给工作人员提供便利、便捷的工作条件,更好的帮助群众解决他们的问题,更好的服务群众,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方便、便捷办理业务、处理问题的服务平台。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运维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公楼物业外包服务费、水电费、水电耗材、花木管理,办公楼维修维护、办公设备、会议设备、监控设备维修更换、办公楼卫生维护、疏通卫生管道等。项目经费支出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但仍存在支出进度缓慢,材料报送不及时等问题,针对项目执行时出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快材料报送与审核流程,确保项目经费支出符合相关规定并按时支出。为更好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人民群众服务,建议相关部门对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正常运行维护工作给予支持。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一、考核主体

  按照“谁建库,谁考核”的原则,市财政局对市级中介机构库中接受委托从事绩效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工作质量考核。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接受市财政局委托,按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等中介机构。

  三、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内容为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基础工作等四个方面,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岳阳市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附件)。

  四、考核方式

  (一)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市财政局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检查绩效评价报告、查阅佐证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

  (二)同一考核对象当年度内从事多个绩效评价项目的,市财政局将按照《岳阳市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对每个项目进行考核评分,所有项目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最终结果。

  (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的为“合格”;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五、结果应用

  (一)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工作结束后,市财政局将有关考核情况抄送市审计、法制、工商等相关部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当年绩效评价业务委托付费及委托周期内后续业务委托挂钩。

  (二)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者,市财政局将根据其与考核对象签订相关合同中约定的费用优惠率再下调5%支付委托费用,单个项目最高上调委托费用金额不超过1万元,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其参与其他绩效管理相关业务工作;在一个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周期内,考核全部为“优秀”等次者,可按法定程序优先考虑为下一个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周期入围中介机构。

  (三)当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者,市财政局将按其与考核对象签订相关合同中约定的费用优惠率支付委托费用。

  (四)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者,市财政局将督促其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和与考核对象签订相关合同的约定拒付部分或全部委托费用,直至终止相关委托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开展绩效评价委托业务采取“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不得以其他方式向被评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委托费用根据市财政局与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签订相关合同的约定,并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结果、评价项目资金分散程度和地理位置远近的情况,由市财政局与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协商确定。

  (三)对于难度大、 情况复杂或需要外出考察取证的绩效评价项目,可根据实际发生成本,给予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相关补偿费用并在绩效评价结算单上明确,单个绩效评价项目的相关补偿费用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

  (四)单个绩效评价项目涉及的财政支出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绩效评价业务委托费用不低于1.2万元。

  七、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岳阳市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一、考核主体

  按照“谁建库,谁考核”的原则,县财政局对县级中介机构库内的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接受财政部门或预算部门委托,按有关规定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的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资质,接受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委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绩效评价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等机构。

  三、考核内容

  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包括财政部门委托的重点评价项目和预算部门委托的自评项目工作质量考核。主要考核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方案设计、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基础工作、职业道德等五个方面。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见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

  四、考核方式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对各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以了解日常工作、检查绩效评价报告和评价项目档案为主。根据需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举行座谈、个别了解的方式

  进行佐证,必要时询问项目评价负责人或者到被评价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由预算部门委托的绩效评价工作业务,中介机构将绩效评价报告报送预算部门时,应将绩效评价报告和相关材料一同报送县财政部门。各被考核中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五、结果运用

  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及时通报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结果。工作质量考核结果与当年付费及下一年度委托绩效评价工作业务挂钩,并根据质量考核的结果对进入优秀等级者给予奖励优先安排下年度绩效评价业务。对不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含财政部门委托的重点评价报告和预算部门委托的自评报告),或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隐瞒问题、情况失实、弄虚作假、保密措施不严、违纪违法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中介机构,将列入黑名单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3年内不得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对于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响应不积极、不主动、不及时的中介机构,视同其主动放弃参与本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权利。

  六、本考核办法自发布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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