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3-08-04 14:23:24 美云 报告 我要投稿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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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通用16篇)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1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

  全县有基层卫生机构12所(含磨西镇、燕子沟镇),乡镇卫生院10所,中心卫生院2所。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20xx年度我县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

  (二)政策绩效总目标

  12个卫生院基药实行零差率。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评价步骤及方法

  我局局20xx年自行组织政策自评工作组,科学运用比较法、绩效逻辑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开展20xx年基本药物补助政策自评工作。评价组收集政策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设计调查问卷,抽选政策实施地点实地查勘和开展受益群体问卷调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结合单位政策实施方案,了解政策资金的基本情况,听取政策实施情况介绍;

  2、现场调查,现场查看政策实施情况,核查政策资金收、支账目及会计凭证,检查政策决议、制度建设、公示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典型案件,为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收集基础数据,填制政策基础数据表;

  3、引用政府绩效管理原理,对政策从决策、管理、绩效等方面,结合该政策的具体情况,建立符合政策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该政策受益群众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5、对资金使用效益评分,分析、检验政策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绩效目标;

  6、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为泸定县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由泸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选择其中5个作为本次评价点位。

  (二)政策总体评价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意义深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所需,也有利于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社会健康公平;不仅有利于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

  该政策的制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与我局的职能职责、部门规划密切相关,各项补助标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与上级文件无冲突。

  (二)效率性

  我局及时的提交了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议题,及时召开会议通过党组会进行了集体决议,并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所耗时间较少,管理效率高效,资金的下达后,及时的完成了资金的.拨付。研究结果表明,在制度全面实施后,每张处方的平均药品种数下降;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其中注射剂型和联合使用比例均下降;注射剂和激素使用率亦呈下降趋势;处方通用名使用率升高,不规范处方使用率下降。政策实施后,不合理用药情况明显改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

  (三)效益性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实施后,优化了医药资源配置、保障了群众基本用药所需,克服了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了社会健康公平;整顿了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了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引导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降低了患者医药费用。通过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6%。

  (四)公平性

  通过对抽查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各医疗机构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了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了患者药费支出,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五)可持续性

  20xx年度我县基本药物制度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各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照20xx年度基药销售比例分配,其中海管局按照人口数拨付。村卫生室补助分配由所属乡镇卫生院依据村卫生室基药销售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泸定县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执行,单位还建立了财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项目明细账等制度,对该政策的执行进行监控,能够充分的对该政策的持续运行起到保障作用。政策颁布至今,与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同步一致;无其他影响政策效果的客观条件存在。受益对象对该政策具有持续需求。

  (六)政策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的实施进度:全县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政策完成质量:政策资金按照政策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政策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政策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政策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政策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政策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综合评分89.90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分药品网上采购困难。药品采购平台显示中标,但配送企业无货可供。

  2、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3、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和乡村医生老龄化严重。

  (二)工作建议

  1、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需求。

  2、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政策性亏损补偿力度。

  3、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鼓励医学人才进入乡村医生队伍。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情况。20xx年度,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26552.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167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4882.98万元,涉及全省21个市(州)的183个县(区、市)。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均采取因素分配法,按照常驻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进行资金分配并下达。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资金,按《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方案的通知》(川财社〔20xx〕15号),中央财政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地方财政按省、市、县三级负担,省级按常住总人口平均每人每年2元标准补助,市级按常住总人口每人每年1-3元标准补助,县级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3元标准补助。二是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资金,按财政厅、省医改办、卫生厅《关于下达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8号)规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省级财政对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xx〕170号)精神,从20xx年起,省级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高海拔地区仍执行1万元标准),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资金。市县补助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2500元,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资金。

  (二)绩效目标情况。

  一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果。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是规范药品集中采购与供应。加强药品供应监管,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时、足量供应药品,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械采购积分考核管理,坚持通报约谈制度,支持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执行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制度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依法规范药械采购行为。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监管。将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督查范围,强化政策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的监管作用,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现场检查指引》要求,将基本药物监管纳入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日常检查中,全年检查覆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底,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到市(州)及扩权县。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xx年底,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市(州)及扩权县。从实施情况看,该项目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减收部分进行了合理补偿,保证医务人员和村医的合理收入不降低,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基本满足基层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截至20xx年3月底,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支出78195.66万元,执行率为95.7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各地均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xx〕5号)要求进行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严格、核算规范、支出合理、制度健全,能很好地拨付、使用好各级基本药物补助专项资金,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二)绩效目标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完成任务量。

  我省自20xx年开始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用药行为,基本药物使用率不断提升,医药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全省183个县(市、区)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20xx年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二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达52.34%,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达到35%。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目标基本实现。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人次逐年增加。到20xx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3.94万张,较去年增加0.74万张;平均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9.28张,较去年增加1.61张。乡镇卫生院总诊疗9710.86万人次,较去年增加3.5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616.12万人次,较去年增加10.89%。

  (2)绩效目标完成质量。

  20xx年,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进一步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执行零差率销售,药品采购货款执行以县为单位的集中支付。

  (3)绩效目标完成进度。

  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全省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截至20xx年底,基本药物制度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要求均落实到位,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总体正常。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费用下降。

  20xx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86.60元,与上年相比,增幅有所下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52.66%,与上年相比下降5.05个百分点。

  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54.77元,与上年相比,可比价格上涨1.15%;乡镇卫生院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49.06%,较去年下降0.8个百分点,住院药费占住院费用的43.31%,较去年相比下降1.39个百分点。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能力提升。

  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疗量同比增长3.46%;出院人数同比增长9.9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网底”功能得到一定强化。村级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减少,应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管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随着分级诊疗等医改重大政策的持续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等级医院在规模、功能、业务量等方面差异较大,导致等级医院用药选择目录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差异明显,上下级目录还不能充分、有效衔接。加之,群众普遍存在追随优质医疗资源、趋高就医、高预期就诊的观念,患者用药习惯受上级医院影响很大,基层用药目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病人下转和下沉,尤其是集中表现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最常见慢病患者身上。

  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监测,督促其落实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最低占比,强化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意识,提高基层安全用药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在卫生健康体系中的网底作用。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3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湘卫药政发[20xx]6号),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赫山区卫健系统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xx年,全面巩固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规占比将分别达到50%、80%。切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同时,区药品监测与预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区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药品的短缺供应。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赫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拨付基层医院补助资金527.2万元,补助村卫生室246.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基层医院基药补助资金共计1749.2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共计246.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项目管理情况及绩效自评结论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版)》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严格按《益阳市赫山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经费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生用药日趋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采购平台某些中标基药价格偏高。

  3、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五、相关建议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价格。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4

  我县对20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局机关实际在职人员96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临时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2人。机关设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人事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财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技教育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无偿献血管理股、系统分工委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归口县卫生健康局管理。20xx年在新冠肺炎依然严重形势下,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1、20xx年财政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及综合补助6769.26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到949.7万元,县本级5500万元,其中药物配套资金1200万元。

  2、20xx年财政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其中中央305.2万元,县本级14.3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乡镇卫生院日常基本运转使用上级药物补助资金及本级综合补助资金6449.7万元。

  2、20xx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共357个行政村卫生室。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财政按进度安排经费,全年分3次安排拨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本级财政综合补助资金。对卫生室药物补助资金,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给予安排,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由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为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卫健局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纳入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并组织了专项考核。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印发了《桂阳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桂卫发[2018]62号),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和考核。20xx年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年度进购3450万元,全年销售3330万元。

  2、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

  3、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4、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经费的补助,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支出正常运转,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xx年卫生院、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2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鹤城区为怀化市市辖区,人口60.79万。下辖3个乡镇91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社区。鹤城区卫生局辖基层卫生机构21个,医务人员330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站4个、乡镇卫生院6个。全区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年药品销售总金额1380万余元,让利200万余元。

  按照《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城区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函〔20xx〕6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开始,我区陆续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到目前为止区妇幼保健院,21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62个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100%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代采购),采购的基本药物全部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制定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0xx年底,逐步在行使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中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可为个人接受或可为社会所负担得起的药品。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⑴全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

  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规范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报销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制度执行不走样。在此基础上,今年出台了《关于印发<鹤城区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增补药品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鹤卫发〔20xx〕10号、《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等相关基药文件。今年区卫健局进行了两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和药事管理督导,将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办法,考核的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同时通过采购平台提供的网上监管系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数量、价格、回款、使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了动态监管。

  ⑵统一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的应用培训。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大力引导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定期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进行培训和考核全年共召开全区性基药专项工作会议和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三次,集中学习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增政策的相关业务知识和《20xx年全省药政工作要点》湘卫药政处便函〔20xx〕2号、《湖南省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试行)》湘卫药政发〔20xx〕1号、《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的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xx〕42号等相关文件,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和处方点评内容培训。同时,建立了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了超常预警制度,完善了处方审核、点评措施。通过定期分析通报医务人员用药情况,强化了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规范了处方和调剂行为,形成了科学用药观念,促进了基层医务人员安全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了合理用药水平。

  ⑶切实保证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统一结算、集中支付。

  按照省、市要求,鹤城区卫健局核算中心设立了基本药物结算专用账户,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实行对采购周转资金专款专用,按月向供货企业支付货款。

  ⑷全面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51号)文件精神,建立起与深化医改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区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及时足额下拨基本药物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1.基本医疗费用下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实行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统一零差价销售的“六个统一”管理,基本药物价格大幅降低,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2.临床用药渐趋合理。国家印发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我区组织全区医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用药更趋于合理,处方更为规范,遏制了过度用药。

  3.药品更加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生产、配送和仓储比较规范。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4.社会反响总体良好。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四、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五、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中央配套159.2万元,省级配套101.7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在区财政局未拨付到区卫健局,),区级配套6.92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区卫健、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鹤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文件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区卫健局药政股牵头对基层医疗单位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基层医疗单位对所属辖区村卫生室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按省市文件要求按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非基药,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区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鹤城区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一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二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相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资金使用;

  (二)适当调整基药目录,增加药品可选性;

  (三)改善医生职业环境,提高卫生院服务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0]196号)

  2.资金用途及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资金总客额616.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29万元;自治区资金147.84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按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实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资金支出合规合法,资金按服务人口和业务量比例拨付,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拨付。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按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架构,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县卫健局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分级考核,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村卫生室实施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还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对各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情况进行监督。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实施年度按需均衡使用,年末根据支付率等进行评价。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实际完成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达标率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2021年12月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616.13万元,实际支出或执行数额是616.1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1.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按要求,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比例达100%。

  2.药品采购管理。按要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药品(基药、非基药)都在自治区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全部药品通过乡镇卫生院进货。年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不低于65%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储存、管理、使用药品,对所有基药和非基药执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2021年度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数为21005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6%;住院人次数1134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大部分乡镇居民知晓率、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达85%以上。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组织管理

  部分乡镇卫生院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缺少高职称药剂人员,对药品处方点评、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薄弱。

  (二)项目实施

  药品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卫生院对已采购到的药品未及时在系统内登记入库,相关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五、工作改进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的药剂人员的额培养,进一步加强执业规范。

  2.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度,规范采购及资金项目管理。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7

  一、项目概况

  萧县2020年度有农业人口1130916人,基本药物补助合计11400000元,补助资金7350956元用于全县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村卫生室,4049044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严格执行综合医改中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做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使用,认真落实药品零差价销售,确保村卫生室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努力实现患者负担能下降,卫生室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和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xx】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72号)文件要求,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稳步提高,实施基本用药目录药品零差率后,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规范用药、安全用药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实行半年预拨和年度考核发放,对未按规定政策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卫生室(站),将在全县进行通报,酌情扣发2020年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用。

  2、对未按时间规定上报村级药品零差率政策执行考核情况表的乡镇卫生院,扣除该乡镇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30%,对村室的补助资金必须按实际结果拨付,不足部分由乡镇卫生院预算外经费支出。扣减资金由县卫健委统筹管理,专项用于对其他成绩突出考评补助对象的补助。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全县2家县级医疗机构,2020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5859.08万元,占采购总金额51.79%。23家乡镇卫生院2020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9086.26万元,占采购总金额80.89%。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59号)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85)采购占比:二级医疗机构应不低于3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70%。25家公立医疗机构均符合政策规定采购占比。 23家基层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年度指标值达到100%。2020年度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7350956元,分别于2020年6月和2020年12月份拨付到位(上半年由卫健委直接拨付到村室使用账户,下半年按预算资金数额拨付到乡镇卫生院,卫生院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到村卫生室)。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8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是一项惠民政策及民生工程。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健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资金预算

  为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专项补助总计1166.36万元。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来源:中央财政411万(其中:卫生院基药322万元、村卫生室89万元),省财353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助241万元、村卫生室112万元),州财政75.36万元,县财政327万元(其中:卫生院187万元、村卫生室14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于2020年4月9日组织了以向文局长为组长、胡超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班学习了来凤县财政局文件来财绩发〔2019〕《关于做好 2019年度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布置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

  三、项目绩效自评综合结论:考核等级为优秀

  全县8个卫生院、185个行政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全部实行湖北省基本药物采购平上集中采购,低价药品和药品全县统一议价,从20xx年起卫生乡镇全部实基本药物制度,切实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年底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最高分97.3分,最低分88分),综合得分90.48分,考核等级为优秀。

  第一名:翔凤镇卫生院97.3分、

  第二名:大河镇中心卫生院92分

  第三名:百福司镇中心卫生院90分、

  第四名:三胡乡中心卫生院89.5分

  第五名:绿水卫生院89分、漫水卫生院89分、旧司镇中心卫生院89分

  第六名:革勒车卫生院88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下达基本药物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320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补助320万元,村医及村卫生室基药补助 万元);省内分解下达预算指标241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助241万元、村卫生室 万元);州内下达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运经费75.36万元;县级配套329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补助189万元,村医基药补助14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下达资金965.36万元已100%拨付到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5个行政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257名村医。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卫生院基药补助资金按核定额的.70%进行月预拨,余下30%资金年终绩效考核合格后兑现;村医和村卫生室的运行经费每预拨12万元,保村医基本工资和村卫生室运转经费,剩余资金由县体改办年终考核并结合村医管理办法进行兑现。村医养老保险凭发票报销3000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185个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2.乡村医生收入按来卫生计生文〔2015〕165 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来凤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补偿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村医收达到人均4.28万元目标。对来凤县基本药物方面的社会效益达90%,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73900人, 基药差价销售率100%。卫生院基药补助750万100%落实,215.36万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别兑现196个村卫生室和257人村医,村医实行了年补助5500元、养老保险年补助3000元、年终基药销售补助及电话费3000元,医疗责任险 7.38万元、年缴村卫生室网络费16万元等。社会效益指标中的三级指标县域内就诊率年初指标值为85%,分值10分,实际完成值84%,得分8分,扣2分。原因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和医疗设备的限制,有3%的病人转诊到上级医院治疗。

  3.2019年,我局在各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通过问卷调查和实际查阅资料社会满意度达91.1%,较上年上升0.01%。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在各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一是完善了我县县域药品目录的品种类型,实现全县基本药物品种同城同价的目标,完善了药品采供、配送机制,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配送到村卫生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了流畅的村卫生室药品配送机制,保证了村卫生室的用药需求。二是强化药品购销领域廉政责任,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三是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最高分97.3分,最低分88分)考核等级优秀,综合得分90.48分。已从局域网进行反馈通报。总体来讲项目实施以来,对来凤县基本药物方面的社会效益达91.1%。卫生院基药补助750万100%落实,215.36万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别兑现155个村卫生室和257人村医。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我县全部低价药品和补充药品实行了集中议价,帅先实施省基药货款集中结算平台,并按月结账和并跟踪监管,使农合和医保资金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常住人口减少,卫生室服务对象相应减少,人口流出较的和边远乡村村待遇难以保障,随着社平工资不断增加,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也不断加大,村医工作量大,年均4.28万元已的收入已不能让村无后顾之忧的工作,导致边远山区无人愿做乡村医生。

  2、基层卫生综合配套改革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编办下文是公益性一类,而财政预算是包干体制,对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有一定的影响。

  3、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三)建议和意见

  1、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职能,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项目资金投入。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健康服务团队建设,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抓好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基本药物制度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综合素质。

  3、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借助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的激情和健康意识。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项目规范化建设,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质量提升年”取得成绩,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狠抓“六到位”措施,抓培训、抓宣传、抓信息、抓督导、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抓考核,促使项目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9

  xxx医院根据x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进行了自查,现提交自查报告如下:

  一、根据《药品管理法》、《山西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已制定我院各项药品管理制度并装订成册。药品管理质量程序及有关管理制度、规定也装订成册。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情况上会反馈,整改措施定期检查,并在检查考核中落实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二、人员学习培训,注重员工素质培养及培训,做到了持证上岗,不定期选派人员参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从基础环节上普及业务知识,从历次检查中提高药品管理水平。

  三、药品购进验收方面

  能够坚持从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购进药品,做到购药有三证、两书、一票据。购进药品有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记录内容符合要求。制定了药品采购制度,建立进药管理程序,采购药品时有采购合同及质量保证协议。质量管理员负责对购进药品的合法性进行审核。质量验收员负责购进药品的验收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及质量标准对购进药品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记录完整、真实。

  四、在药品储存、陈列、养护工作中能够做到管理有序、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中药饮片及易串味的.药品分别存放。已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陈列药品的货架,陈列药品按照用途分类摆放,并有标示标牌,设有过期药品、不合格药品专区。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现每月对药品合理养护一次,重点药品重点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药品质量档案,对药品的质量验收、信息源、养护中的问题进行记录,不合格药品进行强制性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及时制定预防性措施,对不合格药品的确定、报告、报损、销毁都要有详实记录并且做到全程监管。

  五、存在问题:

  1、硬件条件需改善,目前药房工作面积拥挤,未达到标准。

  2、未全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对临床治疗指导不足。

  3、抗生素使用率超标,未能开展临床抗生素监测,尚未加入国家抗菌药物应用监测网。

  通过自查我们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医院应尽可能创造条件进行整改。不断加强学习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我院药品管理工作,促进我院药学工作进一步提高,做好卫生服务工作。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10

  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于去年8月16日正式启动,完成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二个阶段工作后,从1月起开始整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在治理工作中,我们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使治理医药回扣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到2月底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在8月16日参加卫生局组织召开的“全省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后,医院班子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明确了工作岗位职责。同时成立了鲁溪中心卫生医院开展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活动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主任。

  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8月21日及时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深入动员,明确要求,部署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深入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会议精神及时提出我院治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二)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深入扎实,取得较好效果。

  宣传教育工作是治理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我院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治理工作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自查自纠工作的良好氛围。医院在召开全院动员大会时,组织全院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xx]59号)精神,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收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法规文件。认真学习《医生开方吃回扣属收礼罪》等文章。转发省卫生厅治理工作简报12期。在各诊室及办公室张贴“医药代表,谢绝入内”告示牌。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向各临床科室发放“拒收回扣倡议书”,倡议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组织学习医德高尚的候凡凡先进个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院医务人员在治理工作学习动员教育中基本做到了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三)明确政策,加强指导,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治理工作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把握政策,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并重视加强培训学习,明确政策界限。围绕重点查摆,认真自查自纠。组织各科长以上干部进行分组讨论,表态度,谈认识,并就处方药品回扣的产生根源及防范方法进行分析及提出治理意见,明确了各岗位、各类人员自查自纠的重点。

  (四)突出治理重点,认真自查自纠

  1、对照《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组织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自查自纠,将卫生局专用帐户公布,并发放到每个医务人员。

  2.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共谈话8人次。对有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3、严格控制药品比例,为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我们采取多项措施控制药品比例,如限定对单张处方进行限额,划定科室药品比例指标,对每季使用金额排名在前的药品进行分析评价等。

  4.坚持临床药学开展与用药监控相结合,最大限度规范医院药品阳光使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每周对门诊处方和在院病历进行用药分析,从药品用法,用量,配伍,药物联用,选用指症等多方面监控医生用药情况,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5.针对药品采购、高值耗材、医用器械购销及处方开药、耗材使用等重点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医院新药购进审批程序。药品和医用材料采购实行多层审批。

  6、组织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与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厂家、医药公司等单位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防止在交易过程中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

  (五)按照查办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1、加强社会监督,在门诊及住院部大堂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在门诊楼大厅设立了信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抵制医药企业人员在我院的违法违规活动,防止违法统方。

  3.坚持“阳光合同”管理,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的.“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制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抓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形成权力制约,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用制度规范各种行为。

  5.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制订《医院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及《医院阳光用药制度》,完善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统方”,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针对个别科室药品比例超标现象,对医生进行经济处罚。经过整治,药品比例同比去年下降。

  6.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修订《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完善记录考核制度,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经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阶段工作,我院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体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红包”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意识得以培养,我院医德医风建设上新的台阶。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11

  一、目的:

  加强医院所经营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二、适用范围:

  本院经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的管理。

  三、职责: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反馈的收集及其报告;医务科负责确认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

  1、药品不良反应的有关概念

  (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地无关的或以外的有害反应。

  (2)可疑药品不良反应是指:怀疑而未确定的药品不良反应。

  (3)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使用说明书或有关文献资料上未收载的不良反应。

  (4)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包括:

  ①因服用药品引起死亡的。

  ②因服用药品引起致癌、致畸的。

  ③因服用药品损害了重要的生命器官而威胁生命或丧失生活能力的。

  ④因服用药品引起身体损害而导致住院治疗的。

  ⑤因服用药品而延长住院治疗时间的。

  2、药剂科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情况的收集,报告和管理。

  3、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

  (1)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收集并报告它所有的可以的不良反应。

  (2)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报告它严重的或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4、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和要求

  (1)药剂科对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监测,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情况的收集,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药剂科和医务科负责人报告。药剂科应详细记录,调查确认后,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向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发现药品说明书中载明的严重不良反应病例,必须以快速有效方式报告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同时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最迟不超过72小时,其中死亡病例必须在12小时内报告,并同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计委。

  (3)发现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其它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和已载明的所有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应当每月向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报告。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12

  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20xx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药剂科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二、药品的管理

  1、我院已经于2009年7月通过xxx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药品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城镇医疗保险目录》、《xxx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及结合临床实际使用确定,并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通过,由药剂科按照目录进行网上采购。

  2、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3、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4、购进的麻醉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有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5、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6、药房、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医疗器械的管理

  1、我院从合法的医疗器械企业供货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医疗器械。

  2、建立建全了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

  3、按照药品的相关要求管理在库的医疗器械,按照要求进行养护和储存。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在库医疗器械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四、药房的管理

  1、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2、按照要求药房每月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3、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4、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6、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

  7、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8、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院与科室两级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2、 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13

  为了确保我院中药材、中药饮片科学、合理、安全、准确经营,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xx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关于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回头看”的实施方案》xx文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院立即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自查时间:

  (二)自查范围:我院使用的中药材、中药饮片。

  (三)自查结果:

  1、我院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全部x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购入后均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严禁入库。

  2、严格按照《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规定,将采购的

  中药材、中药饮片存放于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的'中草药库房,具有防虫、防鼠等条件设施,保证了在储存、调剂过程中无霉烂、变质、虫蛀、假劣的中草药、中药饮片在临床中使用。

  二、整改措施

  在日常工作中,根据药品的储存条件和属性,将药品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柜架,养护工作采取质量审查和重点养护相结合的方法,对在架柜的中药饮片进行科学养护、合理储存,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采取通风、降温、除湿或洒水增湿并做好记录温湿度等措施,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质量得到根本保障。

  1、对中药饮片按其特征采取干燥、防潮、晾晒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潮、防尘、防霉变及防蛀、防鼠等措施,并做好相应记录。

  2、对中药饮片装斗前进行装斗复核,做到不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对中药饮片装斗前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14

  为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有效性,我们针对上级文件精神,特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医院首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医疗器械安全的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医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医疗器械相关制度:医疗器械不合格处理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为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本院特制订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三、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

  认真执行医疗器械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四、做好日常保管工作

  五、为保证在库储存医疗器械的质量

  我们还组织专门人员做好医疗器械日常维护工作。

  六、加强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

  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临床,我院特制订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如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

  七、我院今后医疗器械工作的'重点。

  切实加强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杜绝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发生,保证广大患者的使用医疗器械安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医院的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增加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患者,不断构建人民满意的医院。

  3、继续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成果,共同营造医疗器械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15

  我院立即展开对药品、医疗服务价格、一次性医用耗材价格进行了统一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

  我院建院以来,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收费标准,根据《xx市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调整项目与价格》加强医疗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按医疗标准收费,杜绝多收、乱收。

  对没有审批的收费项目坚决停收,不分解项目、随意套用项目和自行提高价格标准。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医疗服务价格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物价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并组织实施处理群众采信来访、解决因价格问题引起的纠纷。

  实行医疗服务收费责任制和收费人员挂牌亮证制度。并要求药房人员、收费员要熟知全院的'各科室的服务顶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费。

  2、成立药事管理小组,严格采购流程,0差率销售

  严格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大药品管理力度。药品的实行零差率销售。我院从完善制度入手,为防止出现药品消中收受回扣形成药品价格虚高,我院成立药事管理小组,药品进入,要经过药事管理小组论证通过才能进入,严格执行药品中招标采购制度,我院全部药品均为网上招标采购,且均为国家基本药物能通过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减轻各位患者负担。

  3、价格公示与监督投诉

  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我院进行收费顶目、收费标准在门诊公示,患者可以过在公示栏、查到各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每种药品的价格。各项价格每半年更新一次。

  此外,为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医疗价格收费透明度。我院对就诊患者实行患者清单制,患者的每种药品收费、项目收费价格均附有明细清单,并在门诊大厅明显位置设立医疗收费投诉信箱意见簿、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医院高度重视患者投诉并及时处理投诉减少医患矛盾,取得了良好果。目前,20xx年度内,没有收到关于价格的投诉。

  综上,我院通过价格自查,没有发现文件所提到的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为构建健全和谐的医患关系,我院始终视医疗收费无小事。我院广大职工已把准确规范的医疗收费当作自觉执行的活动,以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医院清白白收费,全院医务人员有章可循、有章可查,医院发展共创和谐社会。

  医院药品绩效评价报告 16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6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净化药品流通使用秩序,确保广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保障就医群众使用药品安全有效,我院立即组织成立自查自纠小组,对全院的药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规范药房”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这个中心任务,通过自查自纠检查,迎接区局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杜绝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药品和各种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药品,确保不发生药品质量事故。

  二、我院成立了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林少华。

  副组长:吴金焰.成员:药房、药品库管人员。

  林少华负总责,吴金焰分管药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管理人员及其职责未报颍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一)、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的相关环节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1、我院成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人员职责,制定了药房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编制了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实施定期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使我院药事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我院药械坚持实行专职验收、专人养护。设立了专职质量管理员和质量验收员,对药房的药品使用及药品周转库的出入库均能够贯彻执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及我院质量管理文件。

  3、我院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规范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二)、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培训及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院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及考核档案,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医院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我院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销售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坚持凡是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工作人员均实行先查体后上岗

  (三)、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的合法性,相关资质、采购票据、采购药品相关证明档案、疫苗、生物制品等冷链药品运输储存的资料的留存情况、药品采购验收情况。

  1、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确保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

  2、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坚决予以拒收。对验收合格准予入库的药品逐一进行登记。

  3、药品相关证件、票据、检验报告单及冷链药品运输储存的资料留存保管。

  (四)、医疗机构药品储存与保养情况、药品储存与保养所需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满足药品储存的温湿度要求。

  1、我院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干湿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

  2、在现有的基础上对药房进行整改,能适应我院所储存药品的要求。做到合理布局,地面平整,门窗严密,无污染源,具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设施,具符合要求的防火安全设施

  3、认真做好药品养护。严格按药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进行存放和在库养护,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4、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时调整仓库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情况,是否采取足够的措施,能否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不合格药品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理,拆零药品是否规范并按规定记录。

  1、遵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做足药品管理足够措施。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

  2、严格执行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医院。

  3、应定制拆零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应设置拆零药品专柜,配备拆零工具,如研钵、锥子、剪刀、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的清洁卫生,拆零前应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形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中并加盖存放以防变质,销售使用的药品必须放入拆零药袋中并注明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素并记录。

  (六)、经营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购销的中药饮片是否留存检验报告书;易虫蛀、霉变、走油的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分类储存保管;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采购中药饮片是合法从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是按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储存保管,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符合规定要求.

  (七)、医疗机构药品调配使用管理情况,尤其是特殊管理药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

  2、做到药品付给均符合相关规定。保存好医师处方,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四、自查总结及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医院至接管以来,在区药品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经过自查认为:中药饮片存在检验报告书不足,基本符合药品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1、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2、同时,我们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

  主要表现:一是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岗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加强。我医院一定会根据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不断检查、整改,使本医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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