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办费事前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2-12-19 11:07:49 报告 我要投稿

医院开办费事前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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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办费事前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5篇)

  医院开办费事前绩效评价报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9年我市根据公立医院服务人口、医疗服务量(门诊人数和住院人数)、医改绩效和2019年医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统筹中央、省、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进行安排。其中中央、省共投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010.5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229.54万元,省补助资金781.0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到2020年,符合市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医药卫生服务管理新机制全面运行,系统化医疗保障体系、多元化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法制化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全面建立。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推动“三医”联动,着力抓好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进一步增强医改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努力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核实2019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专人负责绩效评价工作

  为做好2019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体制改革科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并提交最终绩效评价报告。

  2.专业项目自评

  各涉改公立医院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的统一部署,对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指标表》,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结果报送市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科汇总复核。

  3.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市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科通过对各涉改医院提交的材料查证复核,结合2019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预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强化对涉改公立医院业务、技术及财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2019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2019年度涉改医院运行平稳。2019年1-12月,全市41家涉改公立医院医疗收入492890.43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11.61%;医占比32.24%,药占比26.59%,每百元医疗收入卫生材料消耗22.65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19年,根据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涉改公立医院上报情况,基本完成了2019年度的预期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医联体建设全面推开。全市已建立各种形式的医联体23个,其中市级医联体(含市域医联体、专科联盟)6个,县域医共体13个,远程医疗协作网4个。

  (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益阳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小组,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益阳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益政办函【2018】5号),明确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为市级试点医院,启动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正式出台了试点操作办法,完善了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办法,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进编内编外人员同岗同待遇。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按病种付费已在全市全面推开。二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发布《益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城乡居民特殊门诊政策。

  (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2019年,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益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益阳市人民医院、桃江县人民医院已相继通过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评审升格为三级医院,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增加至7家;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分别批准同意安化县人民医院、桃江县中医院设置为三级医院。

  (五)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短缺药品监测点增设至14个。将短缺药品的监控、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考核,推进基本药物配备使用。2019年1-11月区县(市)公立医院采购基药金额占总药品采购金额的比例为38.31%。公立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全部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全部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中标药品。2019年12月25日起,全面取消辖区内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并按要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六)综合监管力度加大。2019年1-12月,加大医疗保障欺诈骗保和卫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移送司法机关3家,追回基金475.17万元;打破“服务协议”终身制,解除服务协议医疗机构4家;推进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启动人脸身份识别和远程查房信息系统,系统共形成违规信息45159条,核扣违规费用41.86万元。2019年市食药监稽查支队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立案2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联合公安机关查办案件2起,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起,撤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3张,罚没8.49万元。组织对各区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41家涉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加大了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开大处方、收受药品回扣、挤占挪用、违规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地方资金到位不及时。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实施,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政策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利用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建立组织单位信息发布平台等,从而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活动。

  六、后续工作计划

  (一)加强审核,提高效率,优化中间环节,提高专项资金工作效能。

  (二)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资金专项绩效管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资金下达、到位的考核力度,启用谁耽误、谁负责的问责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医院开办费事前绩效评价报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做好全市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各项工作,为保山社会稳定做好服务保障。2019年4月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设基本账户,市财政下达开办费用于单位正常运行。2019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经费300000.00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是为做好全市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各项工作。我局对2019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2019年市财政下拨开办费300000.00元,资金使用300000.00元。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预算300000.00元,实际到位300000.0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9年底,该项目资金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资金支出3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完成率100%;办公设备等交付后后正常运行,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发挥100%效力,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受益方满意率100%,实际满意率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19年支出按照实际情况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的工作经验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医院开办费事前绩效评价报告3

  一、部门总体情况

  (一)部门概况

  1.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勐腊县卫健局属于正科级单位,下属17个单位,编制894人。现有在编人员968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规划股、人事科教股、基层卫生股、医政医法政策法规股、防艾办、疾控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等8个股室。2021年末部门预算单位共18个,包括勐腊县卫生健康局、勐腊县卫生监督所、勐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勐腊县妇幼保健院、勐腊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12家医院和卫生院等。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5个;部分供给单位3个。2021年末勐腊县卫健局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下同)实有人数2166人,与去年相比增加了441人,增长25.57%,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因新冠疫情影响,医疗单位新招聘医护人员较多。

  2.年度目标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3)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4)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7)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傣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8)推进全县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9)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10)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11)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12)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13)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

  (14)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15)指导勐腊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负责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开发建设和管理中涉及本单位相关职能职责。

  (17)完成县委、县政府、试验区(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3.年度重点工作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管理

  (3)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水平

  (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勐腊县卫健局2021年在计划生育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工作、重点传染病防控防治工作及各种人口家庭补贴等基本卫生公共服务工作等方面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50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健康扶贫、爱国卫生工作,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推进医改工作、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未能全部开展,进度相对缓慢。

  (三)部门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规模

  2021年总收入为68,35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47.59万元,事业收入28,359.19万元,其他收入543.57万元;比2020年增加3,324.70万元;总支出为64,230.67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3,262.83万元。根据《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勐腊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腊财社字〔2021〕7号)文件,2021年下达的预算收入为18,377.03万元,2021年总收入为68,350.35万元,总收入较预算收入增加49,973.32万元,增长271.9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预算县级财政资金,事业收入28,359.1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000万元,其他收入543.58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管理,调整预算资金12,070.55万元。

  2.资金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1年各单位总支出为64,23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59.78万元,占总支出的63.15%;项目支出23,670.89万元,占总支出的36.85%。

  (1)基本支出

  2021年各单位基本支出40,559.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25.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61.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1.74万元、资本性支出1,301.88万元。

  (2)项目支出

  2021年各单位项目支出23,670.8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0.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70.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83万元、农林水支出3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5万元、其他支出6,621.87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变动情况

  2021年各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2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26.56万元减少-21.24万元,分别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9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3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车辆购置,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

  (2)“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21年各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2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比年初预算总额33.46万元减少28.14万元,分别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6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1.52万元,减少原因是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厉行节约,减少支出,严格执行接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

  4.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进度均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率349%,由于医疗单位事业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预算调整率为249.52%,勐腊县卫健局及时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程序规范,编制基本完整的自评指标体系及评分表,得到评价结果等级,但不足之处是未按相关要求编写内容完整的自评报告,未见绩效运行监控资料,未能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两方面实行“双监控”工作。

  5.部门制度建设情况

  勐腊县卫健局制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勐腊县卫生健康局财务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工作。

  6.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勐腊县卫健局根据《勐腊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勐腊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等细则办法,制定《勐腊县卫生健康局资产管理制度》《勐腊县卫生健康局财务管理制度》“三、财产物资管理固定资产统一由规划财务股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等制度,局国有资产实行“统一负责、分工协作”的管理机制、资产管理股室、使用处室和财务股室各司其职、共同保障资产的完整与有效利用,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会议用品的管理和保障,统一对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负责办理资产的购建、验收、领用、维修、调拨、移交、处置等相关审批事宜;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册,编制资产编号、资产台帐及卡片等实物档案资料;对资产进行定期清查、不定期检查,提出盘点(盈亏报废等)处理建议。

  各使用股室作为日常使用与保管资产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本处室资产的保管、保养与维护等,财务处负责本局国有资产的价值管理,建立健全资产核算制度,参与资产的采购、验收、移交等工作,积极参与并配合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负责资产统计,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等。对报废、增减的固定资产,由使用股室提出书面申请,经规划财务股审核后,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办理。财务人员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2)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单位资产原值合计53,884.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3,003.13万元、无形资产881.70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5,241.7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7,761.41万元。资产增减变动幅度具体如下:

  ①固定资产原值53,003.13万元,较上年44,555.92万元增加8,447.21万元,增幅18.96%,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9,480.51万元,较上年18,495.92元增加984.59万元,增幅5.32%,通用设备5,598.76万元,较上年3,682.89元增加1,915.87万元,增幅52.02%,专用设备27,330.37万元,较上年21,853.53万元增加5,476.84万元,增幅25.06%,文物和陈列品2.81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90.68万元,较上年523.57万元增加67.11万元,增幅12.82%。

  ②无形资产原值881.70万元,较上年311万元增加570.70万元,增幅183.50%。

  经过现场评价,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勐满、磨憨及勐腊镇卫生院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

  7.绩效情况

  部门职责职能方面,设置7个部门职责职能完成情况绩效指标中,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率不低于93%;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防治工作,按时按标准兑现奖励补助,健康知识讲座教育宣传工作等6个绩效指标已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改工作1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项目推进方面,设置7个项目支出完成情况绩效指标中,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共4个绩效指标已完成,推进三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3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

  (四)绩效评价结论

  勐腊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4.5分,等级为“良”。综合评价结论如下:部门履职效果整体较好,但存在三个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进度缓慢,地方专项债券资金闲置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地方专项债券资金闲置

  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医院建设项目于2020年8月27日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22年6月28日,已完成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混泥土浇筑主体封顶,正在进行主体楼装修设计工作,勐腊县卫健局2020年-2021年收到2.90亿元,累计完成专项债券资金支付15,212.51万元,累计支出率52.46%,剩余13,787.49万元未支付闲置,其中:2020年6月收到地方专项债券资金2亿元,支出11,852.50万元,支出率59.26%。2021年9月收到2021年第二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0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成,支出率100%;2021年11月收到2021年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000万元,支出1,360.01万元,支出率19.43%。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待加强

  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监控工作应加强,建立监控机制,绩效目标执行有偏差及时更正,未形成规范的绩效自评报告,仅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绩效自评工作待规范。

  (三)财务管理方面

  1.资金流向不一致

  勐腊县卫健局支付防疫工作人员的餐费、住宿费支个人账户,发票开具方为对公账户名称,如2021年1月县卫健局支付个人隔离安置点工作人员住宿费1.90万元,发票开具方为勐腊县景悦商务酒店;2021年1月县卫健局支付个人隔离安置点工作人员餐费6.36万元,发票开具方为勐腊银和餐厅等。

  2.报账不及时

  2021年9月20号凭证支付专项行动宣传单制作费5,550元,后附勐腊县超凡广告开具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2020年12月23日;支创卫户外标识费用66,055元,后附勐腊飞程广告装饰经营部开具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发票跨期,费用报销不及时。2021年11月20号凭证支勐腊县老龄协会景洪分会2021年度费用核销,其中核销餐费5200元,发票为2020年10月24日景龙园开具;核销餐费810元,发票为2020年12月16日昆明市西山区水湾寨餐厅开具,发票跨期,费用报销不及时。

  (四)公务用车燃料费未按实际使用情况分期作为费用核算

  2021年4月10号凭证支付公务用车油费充值费用1万元,直接一次性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核算,未按实际用油进行分摊处理。2021年7月27号凭证支付支公务用车油卡充值费4,500元,通过“业务活动费用行政运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运行费”直接确认费用,未按实际使用情况分期作为费用。

  三、建议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专项债资金使用进度,避免造成专项债“重发行、轻管理”的情况出现,对专项债项目资金绩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实现“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执行《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的文件要求,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专项债资金效益。

  (二)加强绩效自评工作

  建议按照《勐腊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腊财字〔2021〕36号)《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勐腊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腊财字〔2020〕11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从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符合单位自身的各项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及管理流程,积极推进绩效自评工作,规范编制绩效自评报告,确保自评报告内容完整真实。

  (三)加强项目绩效跟踪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勐腊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腊财字〔2021〕36号)等文件要求,运用内部审计等手段强化项目及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管理,制定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暂缓或者停止预算拨款,督促整改落实。对项目的绩效运行监控实行全覆盖,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四)规范账务处理工作

  加强资金使用,规范资金报销,及时报账,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账务处理,发生待摊费用时,按照实际预付的资金,财务会计借记“预付账款”或“待摊费用”科目,月底按照实际发生油卡消费时,根据实际使用金额,借记“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四、整改

  按照《勐腊县委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腊发〔2019〕12号)要求,现将“勐腊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评价结果通知书”(见附件1)送达你们,请按评价结果通知书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告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报送县财政局。

  医院开办费事前绩效评价报告4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医疗机构能力建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6834万元。该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省级财政对全省13城市、64个县和25个市辖区分解下达了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6834万元。同时,省级财政下达配套补助资金22000万元。

  下达资金后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卫体改公改便函〔2020〕6号文件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工作的函》,要求采取市(州)自评、省级复评方式,按统一口径和时间节点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全省各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安排部署,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4月1日—12日,省卫生健康委安排财务、体改、医政医管、信息中心等处室负责此次绩评工作,按国家工作方案要求采取集中提取审核卫生健康财务年报、统计年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及全国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管理平台相关数据的方式,对全省及省内13个城市、64个县(市)的12项绩效评价指标和相关数据逐一复核、评分并排序,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6834万元全部到位。分两批拨付,第一批预拨24290万元,用于对全省13个城市、64个县、25个有区属公立医院的市辖区进行补助;第二批拨付12544万元,用于对全省13个城市、64个县及25个有区属公立医院的市辖区进行补助及对受国务院真抓实干激励表彰的宜都市进行奖励。

  2019年省级财政下达配套补助资金22000万元全部到位。其中,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每个县150万元标准配套拨付64个县、9个农业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0950万元,对受到国务院激励表彰的宜都市配套奖励250万元,对省管12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108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中央及省财政补助资金均全部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我省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了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兑现了奖惩措施。2019年,中央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6834万元及省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11200万元均按照要求下达至各市、县、区,由各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公立医院改革方案要求拨付给公立医院;省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10800万元按照要求下达至省管12家公立医院。

  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按时间节点拨付完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核定分配。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湖北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85.000分。全省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比、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同比稳步提升,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同比有所下降。推动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深化,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但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数占公立医院总数的比例仍然不高,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长期负债率仍然较高;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同比有所上升,在建立长效补偿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工作力度不够。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省所有市、县(区)均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其中县(市)64个、城市13个、市辖区25个、农业区9个。

  (2)质量指标。一是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截止2019年10月底,全省共组建125个县域医共体,覆盖全省17个市州的1119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452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96%。其中紧密型医共体占60%,全省14个县(市、区)被纳为国家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全省县域内就诊率达90%,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在全国率先搭建了医疗服务绩效评价平台,运用DRGs开展医疗质量评价;修订了19个学科225个病种临床路径,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持续开展三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2019年共命名省级三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137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66个,逐步提高医院管理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二是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2019年4月以来,在武汉市中心医院等33家医院开展省级试点,突出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明确了制定医院章程等15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全省20%的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和10%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开展制定章程的试点工作;我省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基本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在全省三级医院已实现全覆盖。三是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全省13个市州均已出台配套方案,21家试点医院已经实行了新的薪酬制度;建立公立医院工资水平动态增长机制,鼓励兼职兼薪;允许绩效工资总量突破封顶线,且每年可在控制线10%幅度内增长;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薪酬水平由单位参照人才市场价位合理确定;支付高层次人才的薪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医生多点执业可以获取合法报酬,兼职兼薪收入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3)成本指标。在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补助标准基础上,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数,对资金分配做了适度调整,同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20%的合理收入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经费弥补。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一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全省常住人口全人群签约率为29.42%,重点人群签约率为51.16%。二是做实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贫困人口签约数168万户,签约率87%;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为90.4%,大病、慢病门诊实际报销比例为88.13%。三是开展“健康扶贫荆楚行”活动。为10900余人提供义诊服务,帮助开展疑难手术172台次,免除贫困患者会诊费68.5余万元。

  (2)生态效益。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一是稳步推进医联体建设与发展。启动了6个城市医联体建设;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加大14个县(市、区)国家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力度,全省已组建县域医共体125个。二是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搭建湖北省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中心),升级拓展远程影像系统(PACS)应用,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监护和远程教育等功能;对9项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出台政府指导价,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运营,接入省平台的医疗单位的共计1246家,4356家医疗机构正在实施中。三是积极推进县域综合医改。省医改领导小组出台《深化县域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县域内建立起体系整合、服务协同、政策配套,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县域群众提供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

  (3)可持续影响。我委联合省财政厅出台《湖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对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鼓励地方探索以适当方式有效体现药事服务价值。以奖代补考评机制日趋完善,对督促各地加大改革力度、确保改革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19年,全省推动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加强体系建设,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57.47亿元用于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11.27亿元,争取地方债券资金46.2亿元,安排86个项目。二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人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69元,扎实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考核。推进慢性综合防治,累计建成和在建慢病示范区63个,慢病示范区市州覆盖率达94.1%,县(市、区)覆盖率达61.2%。三是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全省17个市州、101个县(市、区)、90%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经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80%的三级医院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并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四是深入实施健康扶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健康扶贫“985”政策。扎实抓好大病专项救治,25种大病患者133617人,已救治131037人,救治比例为98%;累计为22236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五是持续深化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制定了《2019年湖北省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提出了11项重点任务,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行动等,打出便民利民惠民的“组合拳”,全省50%的二级以上医院能够提供分时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医院满意度平台”数据显示我省三级医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且稳定在较高水平。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主要在建立长效补偿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主要原因

  一是公立医院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县市改革目标不够明晰,只满足于取消药品加成,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综合改革推进不够深入;公立医院转方式、调结构的意识不强、内生动力不足;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不够,部分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控制成本的动力不足,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问题仍需加强治理,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等。

  二是政府的财政投入落实不够到位。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配备、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六项投入”的稳定、持续、长效的政府投入机制还不够完善,影响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良性运行。有关公立医院改制的政策不够明朗,缺乏明确的规范。

  三是“三医”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够深入,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很好落地;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建立,药价虚高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亟待加大力度,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亟待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仍需深入推进,合理就医秩序还未有效形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以更大更实的成效惠民利民。

  二是建立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兼顾医保基金支付水平和患者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实施价格动态调整,并对价格补偿未到位县(市),组建专班,分类分片,精准测算,加强指导,确保医疗服务价格补偿逐步到位。

  三是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按病种收付费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进各地落实按病种收费为主、与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相衔接的收付费方式,同时,督导各地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政策,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优化收入结构,增强改革的内生动力。

  四是进一步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保障责任,全面落实“六项投入”政策,逐步化解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建立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挂钩机制,保障公立医院公益性。

  五是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以国家、省级试点为契机,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改革投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纳入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项目强力推进。总体上,全省医改财政投入年均增幅达25%,高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从2014年起,省级财政每年预算9600万元,在中央补助每个县(市)300万元的基础上,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再补助150万元/县(市);从2017年起,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省管11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经费1.08亿元,追加9个农业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1350万元。

  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完善配套政策。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先后出台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供应保障、控制医疗费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等多个配套文件,建立起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体系,医改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不断增强。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开展了一系列政策解读、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湖北电视台、湖北之声、《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开办医改专栏,采取多媒体、多形式解读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报道基层典型经验,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改革预期,带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把握主旋律,增强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我省先后举办了县市党政分管领导、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公立医院院长等不同层面的改革培训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医”联动不够协调。2017年,我省出台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文件,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政策在部分地方尚未真正落地,医疗机构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不足;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健全,医药流通领域中间环节过多,流通企业集中度不高,药价虚高问题比较突出,“腾空间”不够;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亟待完善,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不够,部分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

  二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够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形成,稳定、持续、长效的政府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公立医院的收入结构也不够合理,债务负担较重,影响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良性运行。

  三是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家事业单位综合改革尚未整体推进,公立医院的人事编制、薪酬制度、绩效考核、法人治理等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单兵突进,缺乏政策支持。

  (三)有关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加大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职业病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及康复医院的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力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制定详细的分配使用方案,将相关评价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加大绩效因素在补助资金中的比重,有效推动改革任务的落地。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工作,建议国家统一审定和发布卫生健康财务年报数据,便于各省及市、县考核评价。

  三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财务制度的刚性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监管,切实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医院开办费事前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怀化市民政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优抚安置科(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救灾科(市减灾委办公室)、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等13个科室、下辖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婚姻登记处、老区办、慈善办、信息中心、救助站(副处)、殡葬事业管理处(副处)、军干所(副处)、军供站、光荣和社会福利院、军人接待站、俊秀服务管理中心、烈士陵园管理所、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等14各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年末,我局编制人数为205人,实际在职人数174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为“八一”、“春节”二节慰问驻怀部队官兵及我市老红军、烈军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双拥慰问专项活动分二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完成“八一”节慰问;第二阶段完成“春节”慰问。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1)通过双拥慰问,体现“致爱、大善、济民”的民政部门精神内涵和文化精神。(2)通过双拥慰问,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为加强双拥慰问专项活动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召开了局绩效评估专题会议,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收集怀化市政府相关项目实施依据、2018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授权支付原始凭证、相关专项支出明细账。

  (二)组织实施。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估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的专项资金项目以及目前国家社会关心的问题确定了双拥慰问项目作为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项目。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顺利进行,工作小组根据(怀财绩〔2019〕57号)的通知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分三阶段进行绩效评估。

  1.评价准备:2019年5月27日—5月31日,内容: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确定自评项目,下达评价通知。

  2.评价组评价:2019年6月1日—6月20日,内容:业务布置培训、绩效自评工作组按规定对项目相关管理情况进行审核、满意度调查、撰写评价报告。

  3.评价结果反馈和上报:2019年6月21日—6月30日。

  (三)分析评价。本项目分两个节日实施,按照项目资金到位率、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等自我评价为优秀,实际得分96分。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我局双拥慰问项目预算金额93.44万元,资金于2018年1月到位,实际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双拥慰问经费支出预算93.44万元,实际使用95.7万元,其中八一节慰问费52.2万元,春节慰问费43.5万元。其中八一节慰问费包括96603部队10000元;怀化军分区50000元;武警怀化支50000元;怀化消防支队50000元;96783部队50000元;预备役高炮团20000元;535医院29600元;62101部队10000元;75841部队5000元;怀化军代处20000元;军干所7400元;光荣院2400元;老八路赵山青(新华书店)1000元;老红军遗孀张吉(新华书店)1000元;老红军关振浩遗孀王晓君(市老干局)1000元;慰问退伍回乡贫困老兵代表17000元;海军怀化舰(福建宁德市)97250元。

  春节慰问包括96603部队100000元;怀化军分区50000元;武警怀化支队50000元;怀化消防支队50000元;96783部队50000元;预备役高炮团20000元;535医院20000元;62101部队10000元;75708部队5000元;怀化军代处20000元;军休服务中心6800元;军千所7000元;光荣院2400元;老八路赵山青(新华书店)1000元;老红军遗孀张吉(新华书店)1000元;老红军关振浩遗孀王晓君(市老干局)1000元;慰问驻怀化部队现役伤病员代表10950元;慰问退伍回乡老兵代表3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为保证双拥慰问专项资金管理,我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怀化市双拥慰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怀化市民政局内部控制工作手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政发〔2015〕8号)及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审批程序和使用,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大额资金使用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经局党组会计提审议研究审批,并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局的双拥慰问项目按时间和任务进度绩效阶段性目标已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秀。

  1.经济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一发生的实际支出均为业务管理经费,未超出预算。

  2.效率性。“八一节”、“春节”慰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有效性。通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呈签两节双拥走访预案,到市财政核拨慰问经费到实施,时间短,效率高,更好地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发展。

  4.可持续性。通过本项目建设,可持续地巩固我市第七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巩固国防和军队建设。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2.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绩效评价的全过程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制定《怀化市民政局双拥慰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怀化市民政局内部控制规范》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使用专项资金和开展双拥慰问工作。

  2.存在的问题。(1)双拥慰问中优抚工作难以保障,只能对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2)双拥活动经费仅来源财政拨款,社会参与度不高。

  3.建议。(1)加强多部门联动,全面实施优抚对象补助。(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推动全社会参与双拥活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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