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

时间:2024-02-21 08:52:46 春鹏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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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范文(通用12篇)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范文(通用12篇)

  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 1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 2

  一、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专业承包、设备租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企业职责。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职责。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参建单位人员职责。

  一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

  二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三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四是施工企业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三)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四)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五)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开复工要求。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工地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扩散性传播。一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二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施工单位应统筹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高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四)实行健康监测。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员工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三)尽量避免人员集聚。

  一是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

  二是工地员工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

  三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

  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

  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 3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保障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实施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同时,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

  (二)建筑工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员彻底排查工地进场人员,储备体温检测设备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施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所有复工人员14天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体温≥37.3℃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实行实名制规范化管理。严格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时关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五)避免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应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参加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做好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带病上岗;加强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在食堂宰杀动物,保障食材安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对宿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卫生间和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八)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每日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卫生间等洗手设施使用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 4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 5

  春节长假已结束,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将陆续恢复施工。为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平安稳定,实现建筑安全工作的平稳开局,筑牢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现就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现场施工安全情况

  1、开工前工人安全教育及现场洞口、临边防护检查:

  开工前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人节后安全施工意识,做到进场一人教育一人。施工现场洞口、临边防护整改修复到位。

  2、安全用电情况:

  施工现场做到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一漏”,确保用电安全;供电设备安装警示标志,一二级配电箱整齐到位,防护配件到位;金属配电箱壳体保护零线完好,漏电保护装置完好,配电箱标识明确,配电线路走向明确。

  3、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1)、高空作业安全规定及措施完善。

  (2)、高空作业警示牌齐全。

  4、特种设备:

  施工电梯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与滑轮无异常磨损,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5、脚手架施工:

  脚手架搭设严格按着《建筑施工钢管脚手架施工安全规范》,架体上所使用的扣件均合格无损伤,所用钢管无裂缝、无扭曲;所有螺栓、螺帽均禁固到位,基础稳固,无沉降;作业层脚手板铺设完好,接头板按规范要求封闭严密,防护到位,警戒安全标识到位。

  6、消防管理:

  (1)、施工区等配电设施、机械车辆、仓库等部位均配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且灭火器工作正常性能良好。仓库内分类储存、库内电器运行正常,无乱接电线、电器现象。

  (2)、氧气乙炔的存放复合安全规程

  (3)、生活区、办公区、食堂的临时照明等用电线路、插座等经过了重新检查、测试均正常工作无异常。

  (4)、施工现场的电焊架工棚周围无易燃物、无易爆物。

  7、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在洞口及危险位置设置了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临边、临空面等设置了安全防护栏,楼梯设置了扶手及防护栏杆;现场小型设备安装了防护罩等防护装置,用电部位、易燃和易爆品周围附近配置了消防设施等。

  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用电线路布设较乱,个别线路布设不复合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

  2、设备定期检查、各种制度完善;但设备自身检查资料记录不齐全;需要进一步完善。

  3、个别安全防护设施因为交叉作业没跟上施工进度,造成施工中安全防护滞后;需加强管理。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为了确保复工施工安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项目部对自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施工用电问题将持续重视,严查职工宿舍违规用电现象,对于现场线路将进行统一规范布置。

  2、健全和完善各级制度,使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严格按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3、加强对各类防护设施的管理,必须保证各类防护设施与施工进度同步。

  四、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1、规范公司内部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购买对及租赁设备需选择有较强实力的合作单位。

  2、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日常维修和保养按照相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其中使用、日常维修和保养应形成文字纪录。

  3、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无证者严禁上岗。

  4、各种机械应严格按照说明书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对于已超过使用期限的设备重新进行验收办理相关使用施可证明。

  五、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

  1、项目部组织义务消防队,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全力配合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

  2、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体系,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配备相应的应急资源。

  3、施工现场按照相关规定配置所需的消防设施、器材,绘制消防平面布置图,保持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建立消防给水系统及保证完好。

  4、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作业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保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掌握消防技能

  5、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实行动火审批手续,工地临时用房的用电、用火情况需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6、落实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进行严格控管,严禁违章违规用电情况。

  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 6

  近日,省住建厅组建工作专班,采取“一类一策”“一企一策”“靠前服务”的方式,全力推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制定出台了16项政策措施,推动支持建筑业复工复产。明确提出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延长到20xx年5月31日;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推广电子保函替代现金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持续优化施工许可办理,全面推进工程项目审批电子化,实行“不见面”“零跑动”审批;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意见,提出疫情防控期间所产生的疫情防控费计入工程造价等多项惠企政策举措。省、市、县三级住建部门均设立了复工复产服务热线,为开复工项目提供政策咨询。

  省住建厅还采取视频会、微信群、电话、现场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坚持每日调度,通过一事一议、群策群议,推动重点问题日清日结。目前,企业提出的.9类、102个共性问题,已解决86个,其余16个问题正在解决。

  据介绍,截至4月25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已开复工412个,复工率60.9%。其中房建工程345个,市政工程67个,进入施工现场人员2.9万人,其中省内2.1万人、省外0.8万人。

  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 7

  一、监督各矿山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复产复工安全检查工作

  (一)督促抓好复产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应急发〔20xx〕160号)要求,督促各矿山企业对节后上岗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要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内容纳入安全培训内容,务必使每位员工了解掌握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对换岗和新从业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擅自安排工人上岗作业。同时,要严格审核“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作业。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督促各矿山企业按照先排查、后复产复工的原则,结合《南宁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南应急发〔20xx〕2号)要求,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对矿山各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未经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三)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承诺工作。要督促指导各矿山企业按照《广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桂应急发〔20xx〕158号)要求,完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承诺的签订发布工作,没有完成承诺并将承诺书抄报应急管理部门的企业,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四)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工作。露天矿山重点检查矿山公路、采场边坡及破碎站、皮带、运输车辆等机械设施设备和周边山体等易发事故的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未经逐一安全确认的,不得复产复工。

  二、认真履行矿山复产复工验收手续

  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督促本辖区矿山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履行复产复工验收手续,达到安全条件的'方可复产复工。

  (一)非煤矿山企业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xx〕25号)有关规定,自行停产停工的非煤矿山由企业组织验收,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城区应急管理局提交复产复工报告。因20xx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因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整改且尚未完成整改工作的非煤矿山,由城区应急局组织验收,并经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

  (二)矿山复产复工验收程序

  矿山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矿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2.矿山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

  3.矿山企业经自查认为达到复产复工条件的,撰写企业复产复工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矿山企业复工时间、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复产复工验收情况等,报告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签字确认;

  4.将矿山企业复产复工情况报告城区应急管理局。上报时附以下材料:

  (1)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2)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3)经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签字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

  三、加强监督,严格把好春节后复产复工审查验收关

  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认真布置和组织本辖区矿山企业进行春节后复产复工工作,跟踪了解辖区矿山企业开工和恢复生产情况。要对矿山企业复产复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督促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隐患自查自纠、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并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要严格安全执法,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矿山,未按照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未履行验收手续、冒险复产复工的矿山。各镇要将情况及时报告城区应急局依法严肃查处。

  四、强化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各矿山企业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春节停工期间外出员工调查摸底排查,复产复工过程中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报告属地疾控机构。

  请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各矿山企业。同时,自治区对矿山复产复工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

  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 8

  一、企业春节后开复工情况

  (一)开复工情况良好。我县企业多数为第二产业工业企业,春节假期对企业生产情况影响不大,工业企业在春节期间未停工,另有小部分服务型企业节后已正常开工。

  (二)用工变化不大。企业春节后用工数比春节前略有增长,占总员工数的6%左右,主要是四环锌锗公司、东顺锌业公司、亿欣新材料公司等用人数量较大的企业补员招缺,属于正常范围,劳动者总体失业风险很小。

  (三)销售订单稳定。苏通电子、日科电子等电子企业订单比往年略减少,而金属冶炼类企业订单略有增加,其余企业订单与往年持平,全县企业销售订单总体稳定。

  二、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难以招到符合企业需要的技能型员工。

  随着我县“再造一个支柱”战略实施,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企业劳动力需求量不断增大,并形成了“三增一降”的用工格局,即招聘企业增加、招聘岗位增加、员工薪酬增加,招聘门槛降低,但企业普遍反映招工难,尤其是难以招到符合企业需要的技能型员工,一方面我县地处偏远山区,无法从县外招聘学习能力强、技术潜力强的大学生,另一方面能满足企业需求的县内本地技能人才少,存在“有活没人干”和“有活干不了”的现象。

  (二)市场劳动力价位与劳动者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

  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一线生产工人群体,这是造成企业招工难和留工难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我们长期以来所采取的低劳动力成本发展模式,随着经济的发展、适龄劳动人口的逐渐减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劳动力成本会越来越高。

  三、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通过政府贴息的企业贷款、企业降费稳岗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就业见习补贴、企业吸纳就业等支持政策,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让企业将节省资金和资源优先用于从县外招聘技术型大学生人才!

  (二)建设石棉县就业培训中心实训基地。

  形成集教室、宿舍、食堂、实训操作为一体的就业培训基地,解决石棉县本地劳动力转移就业无固定培训和实际操作场所的困境,培养更多的本地技术型复合人才,让培训合格的学员能满足用工单位的要求,直接走上工作岗位。

  (三)加强劳动力市场供需对接。

  地方财政要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预算,在基层劳动保障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方面加大投入,全面建设劳动力市场,通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发布就业岗位,收集求职需求,向群众定向发送就业岗位手机短信,举办现场招聘会和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活动,做到劳动力和就业岗位双向流动,解决企业招聘生产工人困难的问题。

  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 9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楠沁花园小区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正常的施工秩序,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在开工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针对施工现场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场施工安全情况

  1、开工前工人安全教育及现场洞口、临边防护检查

  开工前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人节后安全施工意识,做到进场一人教育一人。施工现场洞口、临边防护整改修复到位。

  2、临时用电情况:

  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设备“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一接地”,确保用电安全;供电设备安装警示标志,一二级配电箱整改整齐到位,防护配件到位;金属配电箱壳体保护零线完好,漏电保护装置完好,配电箱标识明确,3、施工机具

  施工前对钢筋机械、圆盘锯进行检查,使其保护接零、防护装置可靠有效;电焊机保护接零、空载降压保护器等安全可靠;潜水泵、手持电动工具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4、群塔作业

  开工前要求塔吊安装单位对施工现场1#——11#所有塔吊进行春节后复工专项维护保养检查,使塔吊的结构、工作机构及零部件都正常可靠。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各塔吊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供电电缆无破损,限位装置到位、功能完好。各塔吊的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到位,群塔作业管理制度到位。经项目部检查合格,报请项目监理单位验收。

  5、模板支撑施工

  模板支撑搭设严格按着《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架体上所使用的扣件均合格无损伤,所用钢管无裂缝、无扭曲;所有螺栓、螺帽均禁固到位,基础稳固,无沉降;作业层脚手板铺设完好,接头板按规范要求封闭严密,防护到位,警戒安全标识到位。

  6、消防管理

  (1)施工区域的配电设施、机械车辆、仓库等部位均配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灭火器工作正常性能良好。仓库内分类储存、库内电器运行正常,无乱接电线、电器现象。

  (2)、生活区、办公区、食堂的临时照明等用电线路、插座等经过了重新检查、测试均正常工作无异常。

  7、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在洞口及危险位置设置了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临边、临空面等设置了安全防护栏;现场小型设备安装了防护罩等防护装置,用电部位周围附近配置了消防设施等。

  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用电线路布设较乱,个别线路布设不符合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

  2、设备定期检查、各种制度完善;但设备自身检查资料记录不齐全;需要进一步完善。

  3、个别安全防护设施因为交叉作业没跟上施工进度,造成施工中安全防护滞后;需加强管理。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为了确保刚才施工安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项目部对自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施工用电问题将持续重视,严查职工宿舍违规用电现象,对于现场线路将进行统一规范布置。

  2、健全和完善各级制度,使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严格按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3、加强对各类防护设施的管理,必须保证各类防护设施与施工进度同步。

  总之,通过本次大检查发现了一些弊端和疏漏,项目部及时进行了整改,使之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确保节后安全复工;但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项目部将继续严抓安全,狠抓安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使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使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和要求得到较好落实;进一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责,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供安全保障。

  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 10

  为切实推进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昝岗镇多措并举,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做好安全指导和服务,加大督导整改力度,把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近日,昝岗镇组织召开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强调疫情防控关乎生命,复工复产关系发展。切实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系,在全力抓实抓好疫情防控基础上,认真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科学安全分批有序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持续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会后,由镇安监办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镇包企负责人深入企业严格按照“八个必须”开展安全督查,对镇区内复工复产企业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设施设备、应急处置方案等方面一一进行详细检查。

  全面督导,压实责任

  要求辖区内各企业组织全部从业人员开展节后安全教育培训,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同时,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针对发现的隐患,要做到隐患整改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后才能复工,要求企业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始终绷紧安全风险防范这根弦,把安全生产抓实抓细。

  昝岗镇将持续推进复工复产安全排查整治,坚实筑牢安全防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共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 11

  一、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春节前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春节将至,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开展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防企业节前突击生产,严厉打击“三违”、“三超”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矿山领域要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员组织生产等行为。各级安监部门要立即开展矿山隐患排查工作,保证企业具备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露天矿山必须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严禁一面墙开采和扩壸爆破、陶底崩落,排土场必须按设计排放,严禁边坡过陡过高。存在一证多点、相邻采石场开采范围(矿界)小于300米,以及矿界周边300米范围内有民房等设施的,必须停产整顿。地下矿山要加强采空区动态监测,对采空区实施有效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要强化通风管理,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定期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危库、险库、未按设计筑坝和排放的尾矿库一律停产整改。

  煤矿企业要根据省安办《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南漳县、保康县要加强对停工停产及已关闭煤矿的日常巡查,严防私挖乱采和死灰复燃。

  二、切实做好矿山停产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矿山安全无事故

  为保证矿工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辖区矿山企业春节期间的停产和检修工作,原则上20xx年2月1日前所有矿山企业一律停工停产。停产期间,矿山企业要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各种应急值守工作,停止一切采掘作业活动。露天矿山应将大型设施设备转移到安全地点,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安全警示警戒标识标线;地下矿山必须将人员和设备撤出井下,加强井口管理,严禁私自入井;煤矿矿井不得停电、停风、停排水,保障安全监控系统有效运行。矿山企业停产期间检修检测设备设施时,要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各级监管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停止审批发放火工品。因特殊原因确需继续生产的矿山企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冻和维护,加强值班值守,坚持矿领导带班,确保生产安全。专项安全措施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安监局备案。

  三、严格矿山复工标准和程序,确保矿山企业春节后开局良性运行

  为确保复工安全,20xx年矿山节后复工必须经过逐级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和建设。各地要成立矿山复工领导机构,指定主办部门,制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严格验收标准和程序,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县级安监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验收复工工作的主导作用,严禁任何单位“搭船收费”,借复工名义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复工前,要制定详细的复工方案,对照各地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对排查的隐患及治理情况要向有关单位报告,经自查符合规定的,逐级提出复工验收书面申请;经逐级验收合格后,报县级政府分管领导签批,下达书面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和建设。

  根据省安办《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煤矿企业必须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企业自查、乡镇复查、县(市、区)检查验收三级检查方式。对存在被地方政府列入20xx年关闭对象等7种情况之一的煤矿不允许开工整改,对存在证照不齐或失效等9种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和建设。

  各地在制定矿山复工标准时,要将隐患排查“两化”体系登录运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风险分级作为矿山复工必备的标准和前置条件,并在复工验收工作结束后,将复工企业名单及相关工作情况报市安办备案。省、市将对各地矿山企业复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验收报告 12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矿山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各类风险隐患相对集中,安全生产面临较大挑战。各矿山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摸清找准重大风险,全面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提升运输、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复产复工申报材料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属地政府初审后,上报我局组织验收。

  各矿山企业要认真对照《青阳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开展排查治理,针对企业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和“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露天矿山方面,突出边坡管理,严格落实检查、监测制度,严防垮塌事故发生;突出防雾、防冻、防滑等措施落实,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管理,大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坚决停产撤人,严禁冒险作业。地下矿山方面,要以防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火灾、透水事故为重点。突出防中毒窒息措施落实,矿井风速、风量、风质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掘进和回采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突出防冒顶片帮措施落实,回采过程中认真检查顶板,及时处理浮石,严禁采用木支护作为永久性支护;突出防火措施落实,严禁井下使用非阻燃风筒、输送带、电缆,以及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取暖;突出防透水措施落实,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避”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排水系统完好可靠。

  尾矿库方面,要以防溃坝事故为重点,执行放矿、筑坝管理,沉积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满足相应库容等级最低要求,排洪系统、排渗系统、监测设施满足设计要求,水位变化异常及时查处等。人员值班值守,在岗在位,通讯畅通。

  排土场方面,突出防滑坡措施落实,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排土作业,完善截流、排水、拦挡等设施,加强排土场稳定性监测检查。另外,要加大物料大棚的安全管理,遇大风大雪等极端天气,必须停产撤人,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各矿山必须于20xx年2月4日前将春节期间值班表报送我局及矿山所在乡镇备案;我局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明查暗访,确保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

  二、规范程序,严格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池州市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标准(暂行)》,20xx年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基建批文、爆破协议及爆破公司的资质等证照批文均在有效期内;其中地下矿山需提供爆破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合格证”;矿山聘请采矿及相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露天矿山安全检查工、电工、叉车工、爆破工,地下矿山需增加支柱工、排水工、通风工、井下电气作业工)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工伤保险证明材料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险凭证;

  3.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的完成情况以及20xx年度计划;特别是三年行动中规定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4.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齐全;

  5.应急救援预案经评审备案且在3年有效期内,并签订了矿山救护协议;

  6.露天矿山提供近期带坐标的矿山正规现状图、年度采掘计划;

  7.地下矿山提供近期带坐标井上井下对照图、各中段平面现状图,通风系统图及年度采掘计划;矿山安全出口、通风、运输、排水、供电等系统符合规范要求,对各主要巷道、采场、安全通道实行全面检查;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正常使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已完成采空区初步治理工程矿山企业监控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报上年度监控监测运行书面报告;

  8.存在外包工程的需提供外包单位企业在市应急局的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人员任命文件、机构设置文件、以及从业人员花名册和工伤保险缴纳凭证以及安全生产责任险凭证。

  9.地下矿山井下运送人员、油料、爆破器材的车辆应符合规定要求。地下运输车辆需取得矿用安全标志。露天矿山矿区内运输设备应符合安全设施设计与规范要求,配备率达到100%;同时矿区内运输车辆需由相应检验资质部门提供的车辆检验合格证。

  10.疫情防控需满足属地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的要求。同时提供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人员排查表、应急物资等。

  11.施工现场符合复工要求;

  12.其他相关条件满足要求。

  (二)严格标准,保证验收质量

  各矿山企业在申请复工复产验收前,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认真制定复工验收方案,明确工作程序和措施,组织自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矿山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带队检查并签署复工意见,并按照《20xx年青阳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申请表》(附件1)准备复工申报材料(复工材料需提前扫描电子档报至县应急局备案),经乡镇政府初验并签署意见后,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涉矿乡镇要严格把关,做到合格一个,恢复一个。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一律不予开工生产和基建。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严肃查处。

  (县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xx,邮箱:xx)

  三、强化值守,明确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矿山企业停产前要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在矿区周围、通向矿区道路设置安全警示牌;并结合各自矿山实际制定停工期间值班方案、确定值班领导,妥善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值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矿区,保证通讯畅通,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出现脱岗、空岗现象,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各矿山企业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巡查和保卫,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报告有关信息。地下矿山进行检修或排水等相关工作,必须安排2人以上同行,确保安全。要细化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应急装备和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节日期间,对接收到与矿山相关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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