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

时间:2022-12-07 12:16:04 报告 我要投稿

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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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精选6篇)

  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平度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xx年1月4日至10日,对平度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财政、发改、国资、科技工信、建设、交通、教育体育、水利等8个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政府工程建设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等2个国有企业,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相关部门(单位)对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平度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调查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一、平度市开展清理拖欠账款情况

  平度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总体情况:对照国家和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及我市贯彻意见,各部门、单位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排查。有关单位对存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提报资料,对拖欠进行清理。由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实施。

  牵头部门政策落实情况。20xx年12月24日,平度市政府收到青岛市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图签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年12月26日,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收到平度市政府转发的20xx年12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以及市政府领导批示,20xx年12月26日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起草了《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函》并将文件转发给各镇(街道、园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认真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国有企业因为业务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明确要求于20xx年12月28日前报至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平度市财政局政策落实情况。按照清欠工作要求和科室分工,由有关科室开展专项清理行动,相关科室依据合同,对中标企业进行资金拨付。

  其他有关单位政策落实情况。根据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要求,平度市有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对本部门、单位拖欠进行了排查,报送拖欠情况表。平度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牵头部门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报送清欠工作资料。审计组对其提供资料进行审计核实。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清欠账款工作上报不及时

  1、未及时落实省政府相关要求。省政府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各市政府要对本辖区清欠工作负总责,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分别于20xx年12月20日前、20xx年1月5日前将具体工作措施、清欠过程中的做法和问题等阶段性进展情况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于相关工作未及时部署,未按时上报清欠过程中的做法和问题等阶段性进展情况。

  2、清欠台账不完善。省政府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各市政府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台账。截至20xx 年1月9日,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台账不完善,仅填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统计表。

  3、拖欠规模底数不清。20xx年1月9日,各有关单位上报20xx年12月底拖欠金额805.68万元。经审计抽查,20xx年12月底拖欠金额660.43万元,多报145.25万元,占上报金额的xx.03%。

  (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国有企业占比大

  经审计抽查,截至20xx年12月底,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60.43万元,其中: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100.43万元,占15.21%;国有企业560万元,占84.79%。

  1、从拖欠范围看,平度市不同程度存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截至20xx年12月底,有2个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和1个国有企业共拖欠660.43万元,涉及3个民营企业、3个项目。

  2、从拖欠账款类型看,拖欠工程类账款占比较大。

  截至20xx年12月底,拖欠工程类账款601万元,占91%;保证金类账款59.43万元,占9%。

  3、从拖欠账款时间看,部分账款拖欠时间较长。

  截至20xx年12月底,拖欠1年以内(含1年)账款6xx.43万元,占93.79%;拖欠5年以上41万元,占6.21%。

  4、从拖欠账款原因看,工程尚未竣工决算是主要原因。

  截至20xx年12月底,由于工程尚未竣工决算原因导致欠款560万元,占84.79%;由于资金未落实到位原因导致欠款100.43万元,占15.21%。

  三、审计建议

  拖欠账款的形成,有工程尚未竣工决算导致的拖欠,也有资金未落实或资金未拨付到位等管理不到位等多方面原因。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清理拖欠基础工作,按照形成原因,对各项欠款明确分类,明确责任、还款时间,有计划清理所欠账款。建立长效机制,在营商环境上,对中小企业,优先提供便利,保证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2

  市人力社保局收到《全市涉企收费政策落实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江审财调报〔2020〕3号)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迅速推进落实,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现就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其中:

  1.有7家两年无欠薪投诉记录企业工资保证金105万元未及时返还。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问题后,江山市人力社保局安排专人联系相关施工企业,至2020年4月23日,所涉7家企业105万元保证金已全部退还到位。

  2.原施工企业保障金未及时清理。

  整改措施:本次整改对上述资金进行了全面清退,涉及应缴企业采用先退后缴方式处理,完工手续不全经主管部门查证已实际完工的予以退还,存单丢失的协调监管银行按程序办理挂失补办。应退未退原施工企业保障金共计43笔,本金合计875.55万元(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金额为936.74万元,差额61.xx万元为存款利息),已清退34笔计789.35万元,尚有9笔计86.2万元未退,主要是施工企业存单遗失、经营不正常等原因,正在协调处理过程中,剩余确实无法清退的将按省清理规范办理。

  3.水利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收取方式不合规。

  整改措施:我局认真落实本次审计建议,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法规政策精神进行了再学习,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对工资保证金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机制。经多次研讨并征求市监管办、银保监等部门意见后,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江人社〔2020〕22号),修订后的保证金管理办法体现了应缴尽缴的有效制约手段,停止以项目为单位缴纳的不规范做法。同时对28家涉及水利工程以项目为单位缴纳的保证金621.2万元,已由市水利局牵头进行保函置换,整改期内已全部退还。

  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3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8〕122号)和四川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实施意见》(川审发〔2018〕47号)文件精神,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2月27日至20xx年1月8日对巴中市恩阳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及所属发改、财政、经信、国资、人社等相关单位,对1个国有企业的清欠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跟踪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狠抓政策贯彻落实

  按照省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恩阳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并及时转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恩府办〔2018〕129号),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明确清理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一是遵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疏堵并举、支持与惩戒结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作为此次清理重点。二是明确目标任务。20xx年1月底前完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民生、安全的工程项目欠款等。20xx年底前完成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等。

  (三)强化保障,推进清欠规范运行

  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财政、国资、人社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单位部门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以会议、函件、现场督促检查等形式督导清欠工作的开展,对相关部门、单位明确了主要工作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范畴,定期向上级报送清欠工作开展情况和阶段性工作总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清理,截至目前初步统计巴中市开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欠四川鼎丰和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勇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合计资金1114.48万元。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清欠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各成员单位特别是财政、国资等部门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严防新增拖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区清欠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严防新增账款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依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三)加强政策争取支持力度。国资监管部门、金融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区金融办、区财政局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依规解决拖欠问题。区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督促国有企业将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

  (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研究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6月21日至7月2日,对临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财政、国资、工信、住建、水利等6个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政府工程建设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等3个国有企业,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相关部门(单位)对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临邑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调查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临邑县开展清理拖欠账款情况

  (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任务落实情况。

  对照我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对临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清欠任务部署、台账建立和清偿计划、解决方案制定等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厅清欠专项审计要求,抽审了住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等3个政府部门单位、承担政府工程建设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兴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市政公司)和山东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3个国有企业。对临邑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逐项梳理摸排。截至2018年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万元,2019年上半年已偿还金额**万元,剩余金额**万元。临邑县对剩余账款已制定清偿计划,并落实清偿资金,将于2019年12月份清偿完毕。

  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5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调报﹝2020﹞20号)文件要求,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照《审计报告》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逐条认真进行了梳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报告》第三点: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一)清欠工作计划、整体解决方案及任务落实情况方面”。景洪市清欠资金不落实,整体解决方案难于执行。

  整改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清欠工作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针对景洪市清欠资金不落实,整体解决方案难以执行的问题,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清偿资金,截至2020年10月29日,已完成清偿目标任务。

  二、《审计报告》第三点: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二)重大政策及推动清欠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西双版纳州未建立月度约谈制度。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州减负办于2020年9月10日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责任月度约谈办法》,以此督促清欠工作清偿进度。按照省要求,西双版纳州于2020年10月29日如期完成全年清偿目标任务。

  三、《审计报告》第三点: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二)重大政策及推动清欠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清欠台账不实不细,虚报多报欠款64281789.38元。

  (一)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金额不实,多报欠款51414400元。

  整改情况:1.截至2020年7月,清欠台账反映拖欠金额11笔3024.29万元。以上项目审计厅按进度确认多报3024.29万元。西双版纳州上报拖欠台账为5646.79万元,经过认真梳理、整改,对拖欠项目进行结算审计,结算后减少金额共2631.17万元,其中在拖欠台账中上报审计减少454.54万元,报核减账款2176.63万元。2020年10月29日,完成支付11个项目拖欠3015.62万元。

  2.清欠台账少反映已清偿金额7笔1564.38万元。

  2020年7月经再梳理、再核实后,发现少反映已清偿金额1564.38万元,并在2020年8月进行了整改,将1564.38万元计入已支付工程款并计入2020年8月台账清偿金额中。

  3.云南索维特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2014年非集中连片六标段景仑线至勐波村公路建设项目重复列报,虚报拖欠资金和清欠资金552.77万元。

  2019年12月31日在申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时,由于工作不细,对上报的项目名称及拖欠金额没有一一核对,导致重复申报相同的项目—“2014年非集中连片景仑线至勐波村公路拖欠账款552.77万元”。2020年1月5日,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已发现重复申报的问题,但由于国务院减负办清欠台账填报系统在2020年1月4日已关闭,无法纠正重复申报的错误。2020年3月,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已将重复申报的金额从系统台账拖欠余额中扣减。

  (二)景洪市交警大队多报拖欠西双版纳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款8733200元。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8年12月,景洪市交警大队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018年11月29日前形成的逾期欠款)进行了清理,上报的报表为拖欠西双版纳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账款总额10939600元,已清偿8733200元,剩余欠款2206400元。在上报时由于清理上报过程时间紧,加上对政策把握不准,误将已清偿工程款8733200元列入到上报清欠台账中。2019年4月份上报台账报表数剩余欠款为2206400元,2019年12月份台账剩余欠款偿还后已调为683700元,至2020年5月份上报的台账已反映偿还清零。此工作已调整完成。

  (三)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在开展清查工作上报数据时,由于当时尚无审定价,因此将四川杰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勐阿至勐往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三期)以及云南人合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勐阿至勐往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二期)的欠款金额按合同价上报,而在开展清偿欠款时,则按审定价进行支付。合同价与审定价差额为214.09万元。

  整改情况: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已于2020年8月根据工程定案表审减后的金额向勐海县财政局申请拖欠偿还金额,已核减多反映的214.09万元拖欠款。

  (四)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上报拖欠景洪市整市推进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账款660000元,2019年8月支付项目启动费50000元。截至2020年7月底项目尚未实施,项目结余资金上缴景洪市发工局,虚报拖欠资金和清欠资金610000元。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项目于2019年8月支付项目启动费5万元,截至2020年7月底项目标尚未实施,剩余61万元项目资金未达到拨付条件,没有形成债务。在2020年6月完成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主体清零目标的任务时,经与上级减负部门汇报请示同意后,已在清欠台账中将该笔欠款反映清零。

  (五)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的2017年高原热区高效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质保金108500元,根据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该笔质保金要到约定质保期(2020年8月13日)到期后,项目无质量问题支付。该委员会将质保金作为拖欠账款上报,导致多报拖欠账款108500元。

  整改情况:经勐海县黎明农场管委会核实,多报拖欠账款为108480.00元。勐海县黎明农场管委会按照上级审计及工程管理规定要求,已于2020年8月质保期到期后,通过黎明农场自筹及公用经费资金分别于8月7日、25日、31日还款5973.00元、46000.00元、56507.00元,共计108480.00元,支付了该蔬菜种植项目质保金,西双版纳宏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已无债权债务关系。

  (六)截至2020年7月底,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已结清欠款项目中,西定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勐混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勐宋乡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勐宋乡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和宿舍建设等5个项目,多报拖欠资金1274789.38元。

  整改情况: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中,由于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工作交接疏漏、项目资金支付登记管理不规范等原因,未将已使用债券置换资金、财政返回的质保金等资金支付的款项剔除,导致财政拨入清欠专项资金结余情况产生,结余资金共计127.48万元。2020年9月4日,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发函至勐海县财政局,申请收回结余资金,2020年9月7日,勐海县财政局已收回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结余资金。

  四、《审计报告》第三点: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三)企业投诉问题线索处理工作方面”。西双版纳州对企业投诉举报案件未办结3件。

  (一)西双版纳州减负办接省减负办《关于调查核实民营企业投诉拖欠账款问题的函》,要求核实景洪市拖欠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8.58亩补偿款及其利息共计5835100元。截至2020年7月底,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支付欠款100000元,剩余4835100元尚未兑付。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反映拖欠8.58亩补偿款及其利息共计5835100元的问题,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已安排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分别于2020年6月24日、10月29日向其支付了100000元、4835100元(两次共计向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偿还了5835100元)。截至2020年10月29日,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反映拖欠补偿款及其利息举报案件已办结。

  (二)景洪市公安局拖欠西双版纳州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59500.79元。机构改革后,债务人变更为西双版纳州司法局负责偿还。截至2020年7月底,该投诉反映欠款尚未办结。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州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反映景洪市公安局拖欠工程款问题,经核实,景洪市中心戒毒所已于2012年2月移交给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其拖欠西双版纳州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尾款也一并移交,2019年10月30日,西双版纳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发出了《关于清理西双版纳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欠的函》,西双版纳州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调查小组,积极对接有关单位,核实历史遗留债务问题,并积极与投诉人张镇金协商,现已达成协议。

  (三)西双版纳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其工程款及利息。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2014年1月、2014年5月、2015年1月分四次付清了工程回购款4864087.8元。截至2020年7月底,回购期利息402363.94元尚未结清。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拖欠其工程回购期利息问题,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2020年10月29日向西双版纳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了402400元,截至2020年10月29日,景洪市已清偿该笔欠款。

  五、《审计报告》中第三点;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四)其它方面关注的问题”。

  景洪市清偿进度较为缓慢。2020年初,景洪市剩余应清尽清无分歧欠款总额306310800元,根据清欠台款反映,截至2020年6月底,清欠无分歧欠款52964700元,清偿进度仅为17.29%;截至2020年7月底,景洪市剩余无分歧欠款21845.21万元,清偿进度仅为28.68%,清偿进度较为缓慢,影响2020年9月全部偿还欠款的目标任务。

  已完成整改。一是对2019年按合同计算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完成了工程结算审计,由于施工企业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实体工程量,核减工程款2176.63万元;二是根据结算审计,景洪市于2020年10月27日上报了《关于调整清欠台账数据的函》(景政函﹝2020﹞122号),上报调整核减市交通运输局拖欠账款4笔2176.63万元。截至2020年10月29日,景洪市剩余应清尽清无分歧欠款已全部偿还清零,进度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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