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调研报告

时间:2022-10-18 16:11:51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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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不作为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不作为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由县纪委牵头,从县检察院、县政务服务中心抽调相关同志组成调研组,紧紧围绕“创新机关效能提升机制,突出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这一主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在明确方案、分工落实的基础上,先后深入部分乡镇和有关单位进行了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效能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着力在创新机关效能提升机制、优化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上下功夫。我县先后开展了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年至今,先后启动了民主考评县直单位百名股长、基层站所长和公共服务单位活动,活动中表彰公共服务先进单位19个,优秀股长、满意站所长151人次,免去39人参评岗位职务,免去3名分管领导职务,对25名分管领导诫勉教育,5名主要领导效能告诫,17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责令8个末位公共服务单位限时整改。同时以效能暗访作为推动机关作风转变的着力点,××年以来,通过暗访活动,诫勉教育101人次,效能告诫1人,批评教育80人次。通过发挥群众参与、监督评议,搭建自下而上的监督评价机制,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加快推进我县“三个强县”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存在问题和现象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县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政审批效率不够高,办事拖拉现象较为突出。有些机关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多,程序简化力度不够,办事环节多、关卡多、手续繁杂、办事拖沓;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干事缺乏激情,工作方法简单,在具体事务处理上,没能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履职不到位;少数部门干部对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漠不关心,懒散懈怠,办事效率低下。

  二是办事程序不够公开透明,服务质量有待于提高。一些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规范、标准不清晰,尤其在行政审批环节,没有进行明确和公示,操作上具有人为弹性;有些单位和部门的政策依据和办法告知不及时,特别是一些政策、办法的调整,未能及时公开到位,一些单位服务窗口印制的办事流程指南不全、不细、不通俗。

  三是服务观念不强,“事难办”问题依然存在。少数部门和单位服务态度“冷硬”、工作不积极,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有些单位和部门见困难的工作就让,该管的事不敢管,不愿管,重书面答复,轻实际处理,对群众要求解决的事项敷衍应付;极少数单位和部门的干部身处重要岗位,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存在官本位思想。

  四是部门职权不清晰,“多头管理”现象较为明显。一些单位和部门职能交叉、权限不清、推诿扯皮、互相掣肘,导致群众反映事项没能及时解决。同时,管理缺位、服务“真空”问题较为明显,一些企业代表和群众反映,检查监管“婆婆”太多,但责任不明确,造成了大家都管,但都管不好、管不到位的问题。只罚不管、以罚代管、趋利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单位借助发证及证照、设备年检等工作,搭车收费或只收费不检测、只谋利不管理。

  五是权力“下放”不到位,窗口形式化现象部分存在。尽管我县着力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一些单位审批权限明进暗不进、审批效率不高、权力“下放”不到位,窗口并联审批滞后等现象仍然存在。有些单位的派出机构或窗口只有受理和数据收集的职权,窗口服务能力未能完全体现。

  六是工作纪律不严,“松懒散”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执法不规范,讲人情关系,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不规范,行政执法有失公正;有些部门不守工作纪律,干部在岗不在位,在岗不出力,工作上应付,得过且过,纪律松散,同时,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督检查不到位,没有行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不少单位和部门上班时间存在串岗溜号、上网玩游戏、聊天、购物、看股市行情等违规问题。

  三、问题根源及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自身修养不足、学习引导不够,也有客观上制度不完善、措施执行不力的因素。

  一是机关干部思想认识不深、创新意识不强。一些机关干部对效能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自己的工作质量和工作作风要求不严,与形势发展要求脱节,久而久之形成了工作惰性,导致纪律散漫、作风拖沓,工作效率低下。有些部门和干部以自身和局部利益为重,缺乏主动作为的勇气,怕担当,认为干多了怕出事,干还不如不干,多干还不如少干。有些部门和干部观念保守,思想不够解放,工作上墨守成规、安于现状,习惯于按经验办事,缺乏创新精神,工作效率上不去。

  二是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不完善。目前,机关效能建设依然停留在治标不治本的工作层面,未能有效深入,不能够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层次、分重点根本解决。同时岗位职责、监督管理、保障奖惩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没有形成体系。

  三是效能监管工作力度不大。一些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视力度不够大,机关效能建设只是停留在嘴上、会上、纸上,对于一些违反效能规定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日常监管第一道防线失效。多数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对效能监督、暗访等存在投机侥幸心理,同时对违规人员的处理也只停留在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层面上,往往对单位影响大,但没有真正触动个人根本利益。

  四、改革措施和建议

  效能建设贵在谋长远,求实效,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必须要从创新机制入手,综合治理,着力在加强监管、落实奖惩等方面下功夫。

  一、推行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制度创新促服务、促效率,用制度管人、管事,从而推动服务水平的提高,使机关效能建设更具生命力。要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体系,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来明确服务要求,以公示制来推进政务公开,以限时办结、超时督办制提高服务效率,以否定报备制消除不作为,以涉企检查报备制营造发展环境,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要加强干部能力提升工作,着力加强干部能力素质的培养和锻炼,以干部能力素质的大提升,促进行政效能的大提升。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机关行为。坚持按照“重管理、轻处罚”的原则,规范职能部门执法行为。要严格管理各类行政处罚,实行企业违法违规告知制度,约束执法自由裁量权,对经督促指导拒不改正的,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要严格管理行政收费,清理整顿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查“三乱”现象,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保留项目原则上按下限收费;严格审核新设立收费项目,严厉禁止以各种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三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机关职责。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对各个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的列表清单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权责一致”原则,集中梳理审核政府部门职权,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职权一律取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职权重新加以明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能、权限和责任,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推诿扯皮、重复管理等现象。

  四是强化效能监管,促进政令畅通。要始终将监督管理贯穿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采取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着力整治“慵懒散”、“中梗阻”等的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要搭建简便的信访举报平台,县纪委以及各单位、各乡镇设立专门效能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让群众和服务对象有地方投诉,便于投诉,敢于投诉,对于在监督检查、信访投诉、网络舆情中发现的问题一旦查实,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要加大惩处力度,强化效能问责,对于“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在效能监察中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处违规人员的责任,也查处单位相关负责人的监管责任。要发挥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主体作用,强化对本单位效能监督职责。要继续完善和执行以往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如民主考评活动、效能暗访等,并强化工作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五是加快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严格执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对各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次清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行政审批环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落实审批责任。推进窗口服务制和并联审批机制,规定一个部门受理后,相关部门必须同步办理,形成部门分工、协同联动的良好工作机制,真正发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

  六是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公平公正。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严格执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做好公开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公开行为。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和规范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有利于群众行政监督权的政务公开形式。要推动电子政务,加强网络信息公开建设,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同时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不良信用的披露,鞭挞失信行为,营造诚信理政氛围。

  七是完善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完善当前机关效能评价体系,建立机关效能风险金制度,使考核考评能反映出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反映出机关效能建设水平。要细化奖惩措施,每年在考核考评中名列前茅的,较好完成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奖励,对于考核考评不合格或处于全县末位的单位及个人要加以惩戒,奖惩情况在全县范围公开通报。同时,要进一步运用好考评结果,把考核考评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和单位政绩的重要依据,与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落实奖金福利等密切挂钩,建立科学的评价和激励机制,真正做到赏罚分明,激发和调动广大机关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改变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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