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自查报告

时间:2022-06-12 18:47:53 报告 我要投稿

税收自查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税收自查报告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报告 1

  为提升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票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祁连县地方税务局采取四项措施,对各类税收票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地毯式”自我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税收票证检查领导小组,按照《税收票证专项检查提纲》,进一步明确检查标准、范围和要求,确保票证自查取得实效。

  二是落实检查工作。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对税收票证的保管、领发、填用、作废、结报等环节进行了细致审核,对税收票证分类账簿、结报手册进行检查,严格清点税收票证库存,与税收票证分类账逐一核对。

  三是加强培训工作。针对票证开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组织业务骨干对票证管理员、票证填开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票证管理基础知识及业务流程的培训,确保票证管理质量持续提高。

  四是做好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梳理汇总,认真分析原因,写出检查报告和整改建议。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税收自查报告 2

  一、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

  (1)是否按规定结算应税收入,计税营业额的计算是否准确。

  (2)有合作运输业务的抵减应税收入,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运输发票)。

  (3)混淆应税行为,是否将代理业的应税行为混淆为运输业,少纳营业税。

  2、建筑业

  (1)以工程劳务收入抵减设备价款,抵减的设备是否为设备本体价值,是否为从生产厂家直接购入,是否将有关材料及附件原值进行抵减,抵减的设备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增值税发票)。

  (2)是否按工程完工进度申报缴纳营业税,有无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未申报缴纳税款。

  (3)甲方提供材料、动力等的价款和以各种名义从甲方取得的与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相关的收入是否进行纳税申报。(甲供材情况)

  (4)总分包工程,总包方抵减应税收入,是否符合总分包的条件,票据是否合法。

  3、服务业

  (1)餐饮业是否存在不计或少计营业收入。

  (2)混淆经营行为,经营范围有娱乐业行为的是否将娱乐业的应税收入按服务业申报。

  (3)代理业抵减代垫费用,抵减的费用是否存在任意抵扣扩大扣除项目范围,是否存在长期挂在往来账项未及时结转的行为。

  (4)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是否履行了备案程序。

  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1)取得拆迁补偿收入,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办理了不征税认定,不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缴纳了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预收账款是否缴纳营业税。

  (3)转让自建房产是否缴纳自建环节的营业税。

  (4)单位将不动产赠与他人,是否缴纳营业税。

  (5)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减除项目的票据是否合法。

  5、境外的非贸易项下境外付汇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1、按照我局XX年度汇算清缴通知的扣除项目进行自查。

  2、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一、工资薪金支出

  (一)纳税人支付给与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当年应发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对实行“后发薪”制度的纳税人,提取但未发放的12月份工资,允许12月末工资余额保留一个月(下年度1月份)。

  (三)对实行工效挂钩企业,提取而未实际支付,未发放的部分,当年要调整纳税,以后发放时允许作纳税调减处理。

  (四)《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职工福利费

  (一)企业在XX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按以下方式进行税务处理:XX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应冲减其XX年底以前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税函【XX】3号文件精神,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三、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XX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冲减其历年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四、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应当在实际向工会拨缴后,凭工会组织开据的专用收据扣除。(收据为《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和印制)

  五、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标准

  XX年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按原渠道列支,并按下列标准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工资薪金。

  1、防暑降温费自XX年起调整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45元调至67元,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

  2、冬季取暖费520元。

  六、企业支付给职工一次性补偿金

  XX年度企业与受雇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准予税前扣除。

  七、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

  上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

  下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

  八、关于劳动保护支出

  纳税人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安全保护方面所发生的支出。

  九、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纳税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纳税人在新税法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可按照原政策规定结转到XX年度,并与新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按新法规定合并扣除。

  十、公益性捐赠支出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凭公益性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具的捐赠专用收据税前扣除。

  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XX]104号)规定,自XX年5月12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十一、非金融企业之间发生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此项支出应凭借款合同或协议、发票等相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没有发票可到税务机关开具。相关合同或协议应包括借款金额、利率、利息所属时间、利息金额等内容,并双方加盖财务(合同)专用章。

  十二、准备金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在总局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之前,企业提取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十三、关于固定资产年限、残值处理

  1、新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年限进行了调整,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也避免实际工作中因企业调整折旧年限出现税务机关不易监控的问题。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仍按原规定执行,在税务处理上不再调整。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执行。

  2、新税法对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没有作具体规定,由企业自行决定,因此,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不再进行调整,仍按原规定执行。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情况自定,残值率一经确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随意改变。

  十四、筹办费(开办费)的处理

  新法不再将筹办费(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对于企业在新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仍按原规定摊销至5年期满为止。

  十五、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内资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

  十六、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

  (一)根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企业按照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20%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二)新税法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按天津市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即工资总额8%)。

  (三)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XX]80号)规定,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实行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办法,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四)补充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津政发[XX]55号)规定,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应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以外由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的医药费进行补助,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要单独建帐,单独管理,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也不得建立个人帐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五)失业保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比例的通知》规定,企业按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六)工伤保险费:根据市政府《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津政令第012号)规定,从XX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企业按照我市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缴纳的工伤保险,准予税前扣除。

  行业基准费率:一类为风险较小的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居民服务业、租赁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城市公交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5%。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如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食品制造业、建筑安装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1%。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加工、采矿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2%。

  (七)生育保险:按照天津市政府规定,从XX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十七、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XX〕116号)规定,企业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

  十八、管理费

  企业(独立法人)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扣除,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必须按照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开据劳务发票。

  三、个人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天或有税收协定的国家超过183天的外籍人员,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包括境外雇主支付部分)其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五年,且第六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外籍人员,除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境内纳税外,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其它所得是否按规定在中国境内申报纳税。

  3、在中国境外兼职的外籍人员,其境内外工资薪金不能根据其任职情况明确划分的是否按要求合并申报。

  4、在中国境内兼职的个人,其兼职收入应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5、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出差补贴、探亲费、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人人有份的误餐补助、其他形式的补贴、津贴等是否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6、以实物发放的福利是否折算价值后合并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7、同一月份取得的数月奖金、半年奖、完成任务奖等是否合并申报纳税。

  8、保险问题:

  外籍人员按本国法律应由雇主代为扣缴的境外社会保险费,企业已作为费用列支的,是否已合并到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中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未作为费用列支的是否能提供外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国社会保险规定(必须是雇主代为扣缴的社会保险部分、个人负担部分不能税前扣除);商业保险是否合并计税等。

  中方人员:企业和中方个人自行缴纳的商业保险费及超出国家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合并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9、对履约的外籍人员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10、董事会费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1、不含税收入额是否换算成含税收入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12、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3、企业对职工奖励的股票期权行权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4、对企业发放的超出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合并工资薪金所得报税。

  15、退职费收入超过标准的部分是否按规定计算缴税。

  16、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是否已进行12万申报。

  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1、自建房产:自建成验收或投入使用次月起开始征税;购入房产:自产权转移次月起征税—合同中未约定产权转移日期的,自合同终止日次月起征税。

  2、地下建筑应征收房产税。(津财税政【XX】3号)

  3、纳税人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房产租金偏低的,依据房屋租金指导价格(津国土房管〔XX〕353号)调整计税价格-XX年经济下滑,计税价格可适当下浮,原则上:从租计征的税款不得低于从价计征的税款。

  5、纳税人无偿借用或无租使用个人住房、免税单位房产的由使用人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施工许可证》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税,计税截止时间:取得建委颁发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的次月。纳税地点:在其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开发单位用房的房产税。

  五、车船税

  1、自XX年车船税条例修改后,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车船不再享受免税。

  2、自XX年车船税条例修改后,车船税征期由每年1-3月份改为全年征期,纳税申报截止期为行车证的发放日期,由保险公司和通达公司联合代征。

  3、目前部分小规模保险公司已自愿放弃代征资格(允许),最终由通达公司在验车环节把关。

  六、印花税

  1、自XX年4月1日起,纳税人均采取汇总申报或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纳税印花税,单笔合同印花税金额500元以上的不得购买印花税票。

  2、为避免对我局税收任务造成影响,暂对管理

  二、三所负责的重点税源企业不实行核定征收。

  3、房地产行业、建筑业纳税人印花税实行源泉扣缴制度,即在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印花税。

  4、自XX年1月1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税率由万分之三提高到万分之五,同时对电子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开征印花税。

  七、契税

  (一)土地权属转移的概念

  土地权属转移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竞价和协议两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二)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的计税依据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契税的计税价格为双方签定的转让价格。

  4、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可依据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综合评定价格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作为土地契税的计税依据。

  八、土地增值税

  1、房地产开发企业于注册地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2、严格确定普通商品住宅标准:XX年10月1日-XX年6月30日依据津地税地【XX】11号文件执行;XX年7月1日-XX年9月30日依据津津地税发【XX】3号文件执行;XX年10月1日-今依据津地税地【XX】46号文件执行。

  九、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

  1、注意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的比对。

  2、增值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的,不免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纳税义务。

税收自查报告 3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x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二、流转税0.03%+帐本4 5=1,11 50元,当年已缴97 7.44元,次年1月补缴21 30元,多缴印花税7 7.24元。

  1、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5,8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265,800.00 2% 40%=2,12 40元,当年已缴1,050.00元,未缴应补缴1,07 40元。

  2、应缴残保基金265,800 1.5%=398 7.00元,已缴残保基金4,69 3.50元。当年多缴残保基金70 00元。

  3、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前年度所得税3,85 8.99元,预交20xx年三季度所得税1216元。

  二、20xx年度营业收入1,766,13 5.98元,销售成本1,437,75 14元,税金及附加2,90 60元,期间费用391,46 4.07元,报表利润5 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263,000.00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27,02 05元。

  2、应纳营业税3,80 8.00元,当年已缴3,80 8.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30,83 4.05 5%=1,54 1.70元,当年已缴1,50 5.47元,次年1月补缴3 33元,已结清。

  4、应缴教育费附加30,83 4.05 3%=92 5.02元,当年已缴90 3.22元,次年1月补缴2 1.80元,已清。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30,83 4.05 2%=6168元,当年已缴60 14元,次年1月补缴1 4.53元,已结清。

  6、应缴印花税0.03%+帐本4 5=65 8.00元,已缴印花税66 65元,多缴纳4.65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3,0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42,000 2% 40%=2,10 4.00元,已缴工会经费2,880.00元,多缴应补缴补交20xx年77 00元,20xx年未缴应补缴300.40元。

  8、应缴残保基金263,000.00 1.6%=4,20 8.00元,已缴残保基金2,160.00元。未缴应补缴204 8.00元。20xx年多缴纳70 00元。实际20xx年未缴应补缴134 0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年度企业所得税1,060.92元。

  三、20xx年11月底营业收入1,766,13 5.98元,销售成本1,437,75 14元,税金及附加2,90 60元,期间费用391,46 4.07元,报表利润5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263000.00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5,71 3.14元。

  2、应纳营业税3,25 1.00元,当年已缴3,25 1.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8,96 4.14 5%=44 8.21元,当年已缴45 71元。

  4、应缴教育费附加8,96 4.14 3%=26 8.92元,当年已缴27 4.02元。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8,96 4.14 2%=17 9.28元,当年已缴18 68元。

  6、应缴印花税0.03%+帐本4 5=30 9.32元,已缴印花税22 1.40元,应补缴8 7.92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78,1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78,100.00 2% 40%=62

  4.80元,已缴工会经费1,100.00元。 8、应缴残保基金78,100.00 1.6%=124 9.60元,已缴残保基金800.00元。未缴应补缴44 9.6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年度企业所得税99 1.29元,预交三个季度所得税98 87元。

  四、自查后发现问题:

  0.03%+帐本4 5=1,11 50元,当年已缴97 7.44元,次年1月补缴21 30元,多缴印花税7 7.24元,20xx年应缴印花税0.03%+帐本4 5=65 8.00元,已缴印花税66 65元,多缴纳4.65元。20xx年应缴印花税0.03%+帐本4 5=30 9.32元,已缴印花税22 1.40元,应补缴8 7.92元。三年应补缴印花税。

  五、我公司于20xx年度前将此税款及时进行申报,并补缴税款。

税收自查报告 4

  根据荆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从三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情况我院购领和使用财政票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无自立收费项目、无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无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乱收费问题。

  二、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我院由主管会计专人管理财政票据

  建立了财政票据登记制度,设置了财政票据管理台帐;按规定领取了《财政票据购领证》,实际领购财政票据数量及种类与《财政票据购领证》记录相符;财政票据各栏填写规范、准确、完整,无相互串用行为;无丢失毁损财政票据行为;无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对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按顺序清理存根,并按规定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了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三、加强了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我院非税收入按规定纳入了单位统一财务管理,按规定缴纳了财政专户,做到了及时上缴、账目清楚。

  此次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自查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到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努力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工作,逐年提高管理水平,让我院的管理更加规范。

税收自查报告 5

尊敬的县文化局领导:

  我店在上级各部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严格执行《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立足于国家有关印刷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并结合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坚决执行,杜绝一切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我们坚决执行五项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即时加以整改,并完善了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和残次品销毁五项制度,统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印刷品登簿》,同时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做到在经营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企业的形象、企业的诚信度,为印刷行业营造一个好的氛围出一份力。

印刷企业税收自查报告  XX

  XXXX年XX月XX日

税收自查报告 6

  接《XX市“联通杯”第三届优秀政务网站评选活动的通知》通知后,我局按照政务网站在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网站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对国税网站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专家评议:

  我局自20××年就开设了东营国税网站。几年来,网站建设始终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宣传国家税收政策为宗旨,有力地配合了税收征管工作。同时,也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在XX市信息化办公室组织的历届优秀政务网站评选中均获得优异成绩。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不断丰富网站的内容,优化网站的设计,使之成为联系征纳双方的纽带,在税企之间架起了互相沟通的桥梁,通畅了交流渠道,充分发挥了国税窗口的作用,加快了推进东营国税电子政务建设的步伐。20××年5月份,我局成立了专门机构,组织人员梳理网上公开信息和服务资源以及需要在网站公开的机关工作职责,编制了《XX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东营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我局网站上开辟了“网上政务公开”专栏,详细条理地明晰了税务局能够提供给纳税人网上的信息和服务资源。

  结合XX市20××年度政务网站评议指标,就我局网站的建设情况逐一介绍如下。

  一是信息公开指标。

  集“最新政策”、“最新通知”、“国税动态”于一体,及时地发布税收的最新政策,让纳税人登录网站第一时间得到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对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自20××年7月伊始,在网站开辟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告栏”专栏予以公开,每月定期公开,截至现在累计合并公开了27期。此外还定期公开“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双定户纳税人定额”等情况。及时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税局下发的最新政策、通知,把最新最及时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地传达给纳税人,让广大纳税人在最短的时间内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所带来的好处。开设了“国税动态”、“图片新闻”两个栏目,图文并茂地报道东营国税动态。遇有重大会议、领导视察等重要事项,均刊发系列图片新闻,放置在网站首页最醒目的左上角位置,轮换显示某一专题的图片。“国税动态”则不定期以文字为主刊发XX市国税局的近期动态,使得国税动态一目了然。在网站导航栏上设有“国税之窗”栏目,该栏目涵盖了概况、基本职能、领导介绍、机构简介、区县分局5个子栏目。其中“领导介绍”子栏目介绍了领导名称及其职务分工。“区县分局”子栏目介绍了下属的区县分局地址、联系方式等。“办税指南”栏目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增值税管理、消费税管理、出口退税管理、企业所得税管理等各个涉税方面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帮助纳税人了解涉税事宜。综合“招商引资”、“信用东营”、“纳税信誉”三个栏目,整理开设了“东营风采”栏目。在当前全市大招商、大发展的经济环境下,我局实时推出了“招商引资”栏目,既是响应市政府的号召,也是对我局招商引资工作的督促和检验。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信用东营”的号召,我局提出了“信用国税”的口号,结合全市百名纳税大户的评比活动,合并推出了“纳税信誉”与“信用东营”两个栏目,在全市广大纳税人中间大力倡导讲信誉,做依法诚信纳税的好市民。在醒目的头部导航栏上设置了“站点导航”、“联系我们”、“局长信箱”,指引浏览者迅速地到达所要访问的页面。

  二是在线办事、公众参与指标。

  根据国税业务的实际需要,我局开发了两大品牌栏目,同时也是访问量最大的两个栏目,其一是“我的办税厅”,其二是“征纳交流”。为了满足多元化申报的需要,我局开发了电子申报及票表稽核系统,全市纳税人每个申报征期都通过我局网站的“我的办税厅”进行网上申报,月均累积数万次的访问量,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申报缴纳税款了,极大方便了纳税人,缩短了税款缴纳时限,现该系统正在平稳运行,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同时进一步体现了网站的价值所在。为了能够快速及时地解决纳税人最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涉税问题,畅通与纳税人的交流渠道,优化纳税服务,市国税局开设了东营国税网站“征纳交流”栏目,搭建起了征纳双方及时交流的平台,受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而且新增了“留言人打分”模块,对税务人员的答复直接进行评价,引入打分评价激励机制,年终根据打分情况对纳税咨询人员的答复情况进行考核,实现了工作业绩量化考核。自该栏目开通以来,累计接收信息3540条,日均10条信息,回复率达到100%。在网上办公方面,网站同时开设了“下载中心”栏目,提供税务表证单书和涉税软件的下载。

  对“中国东营”网站“网上民声”栏目涉及到国税部门的咨询服务,均按照业务对口原则梳理分工,准确及时地进行了回复解答。

  三是网站管理指标。

  网站设有一级导航栏,下设8个大栏目,大栏目之间通过其上放置的统一的一级导航栏非常方便地进行导航;网站首页尾部设有“相关链接”栏目,链接了“中国东营”政府站,同时链接了“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及访问量很大的“中国税务信息网”、“中国税务报”两个税务网站。在一级导航栏下面醒目的位置放置了“站内搜索”、“法规查询”栏目,前者提供本网站所发布的按标题或内容,就3天以来、7天以来或其它时间段内的所符合查询条件的信息查询功能,后者提供最新税收法规的查询功能。同时在网站左下角提供了google的免费搜索引擎,以供查询本网站的信息被google引擎所收录的内容。在头部导航栏上设置了“局长信箱”,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纳税人都可以通过“局长信箱”直接同局长进行网上交流,确保第一时间内把问题解决。在尾部导航栏上设置了“执法投诉”、“举报偷税”栏目,“执法投诉”提供一个反映税务机关人员执法问题的网上渠道,举报偷税等行为则通过“举报偷税”来实现。我局网站自20××年开通以来,历经两次大的改版,每年一次小改版,还有无数次的网站优化完善,始终紧跟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信息化要求。访问东营国税网站的响应时间低于5秒,有着极快的响应速度。整个网站采用暖黄色调,再辅以深蓝、嫩绿的深色调加以调和,既生动又不失活泼。版面布局讲究简单大方,整个版面以文字为主要展现载体,适当地添加图片来达到突出重点的目的,同时节省了下载时间,提高了访问响应速度。网站logo以飘动的税徽和中英文搭配的“XX市国家税务局”两个gif文件组成,一目了然地体现出税务站的鲜明特点。网站的最佳分辨率为800*600,在其它分辨率下也有很好的展现,充分考虑了大部分网民的浏览习惯。总体感觉简洁朴素平实,很好地体现了网站以内容为主、形式为辅即实用至上的原则。考虑到浏览网站的用户大部分是本市纳税人,这也是主要服务的对象,同时也限于条件的制约,本网站暂时没有开通外文版、繁体版,这是今后需要加强的一个方面。

税收自查报告 7

县非税局:

  根据州县检查文件精神,将自己的工作对照县局下发的《财政票据检查内容》,现在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规范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票据领购、发放、回收、核销、保管制度。票据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对收取的非税收入及时上交专用帐户。

  二、 建立票据台帐,分项注明不同的票据领用、上交和库存。

  三、 对发出去的非税收入票据,关注收费情况,对已经收取的非税收入要及时通知收款单位入帐上交国库。

  四、 对收款单位缴回的领用票据,按规定装订成册后,报送财政局进行核销。

  五、 按规定及时上缴旧票领用新票。及时清理、收缴、废止单位领用的空白旧版票据。

  六、 及时结算票据工本费,做到票据在领用之时就结清工本费。

  七、 对收款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税收自查报告 8

  我矿根据8月3日煤炭税收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对我矿20xx年至20xx年7月的帐务进行了认真的清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20xx年度自用煤110吨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110×180=19800元,补缴增值税2277.88元。

  2、20xx年度销售30745.05吨已逐月正常申报纳税。另有3210吨电煤因市场原因,已运至XXX火车站货场,至今未销售,经自查有2320吨原煤未计入销售,应补计收入180×2320=417600.00元,应补缴增值税48042.48元。有自用煤150号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150×180=27000.00元,补缴增值税3106.19元。

  3、20xx年1━7月销售24471.4吨已逐月正常申报纳税。有自用煤90吨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90×180=16200.00元,补缴增值税1863.72元。

  4、我矿于20xx年底经批准为一般纳税人,属正常生产企业,经查无进项用于在建工程的费用,农产品收购均按实开具抵扣,无多开虚开现象。

  5、以上共计应补缴增值税55296.21元。

  特此报告

  xxxxx煤矿

  二○XX年九月九日

税收自查报告 9

尊敬的XX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领导:

  我公司位于XX市XX镇,成立于20xx年,是XXXXXX核心子公司,目前是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现有总资产9.2亿元,注册资金XXX万元,员工XXX,厂区面积XXXX平方米,可年生产包装装潢纸箱产品2.5亿平方米,目前本公司是全国最大的纸包装生产企业之一,现将企业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印刷法规规章情况

  我公司在上级各部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严格执行《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立足于国家有关印刷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并结合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坚决执行,杜绝一切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我们坚决执行五项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即时加以整改,并完善了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和残次品销毁五项制度,统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印刷品登簿》,同时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做到在经营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企业的形象、企业的诚信度,为印刷行业营造一个好的氛围出一份力。在经营过程中我们通过学习、领会各项经营政策和法律法规,使企业逐步步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我们要经常学习各项行政法规,将能做的事做的更好,争取能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对违规乱纪的事,我们要杜绝,决不能让违规乱纪的事在我们企业发生。

  二、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

  我公司现有厂房面积XXXX平方米,职工人数XXX人,其中管理人员XX0人,技术人员XX人,工人XXX人,各类设备80余台(套),其中50%为国外进口设备,能满足各类包装供应商需求。

  三、经营情况及奖惩

  20xx年承印纸制品印刷约1.X亿印,预计实现销售收入XX万元,利润XX万元,税金XX万元,综合经济效益在浙江省纸制品行业名列前茅,被列入诸暨市30强大企业大集团,还被评为浙江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

  四、设备情况

  我公司遵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方针,我们从建厂时就杜绝购置淘汰设备,使企业从一开始就与淘汰设备决裂,我们遵循优化产业结构,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着手,购置了国内当前市场上的先进设备,为企业在以后的行业竞争中显现优势打下了伏笔,目前公司进口的国外设备全部为新设备,且为国际先进设备,先进的设备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学习,敏锐洞察,拓展市场,不断壮大自己,为以后引进新设备,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而不断努力。

  五、产品质量情况我们以“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谋发展”为理念,严把产品质量关,决不让不合格产品走出企业,产品出厂合格率为100%,目前公司已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建立以法人代表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新入职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从消防、环保、印刷开机、后道装订、印刷品识别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员工作业指导书。对不允许印刷的物品不接单、不设计、不印刷;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六、统计数据报送情况

  公司每年按照规定按时逐项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数据,企业在审核登记期内没有违规行为,未受过行政机关任何处罚。在今后的经营中,我们将一如继往的执行好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好各项管理措施。

  在今后的经营中,我们将积极配合好上级各行政部门的工作,对组织的各项培训积极参加,并认真贯彻各项措施,及时上报各项数据,我们将一如继往的执行好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好各项管理措施,努力改善企业的不足,做到取精去粕,对企业自身的不足要经常自查,认真监督好各项制度措施的到位情况,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最后希望主管部门在业务活动中予以更多的支持,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服务,推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特此报告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1日

  

税收自查报告 10

  为了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利用总局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开展执法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内审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现将税收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税收执法督察:

  (一)深刻认识税收执法督查的作用

  1、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必然要求

  税收执法人员缘于知识、能力、经验的差异,在没有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情况下,也会出现因对税法理解不同而造成执法行为不规范,不能准确体现税法立法宗旨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大量存在,必然制约依法治税水平的提高。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其自觉抵抗税收权力诱惑,自觉加强业务修养,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则必须要加大执法督察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在限度遏制并消除税收执法人员的税收腐败和过错的同时,迫使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约束自己行为,规范执法,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税收执法需要。

  2、税收执法督察是提高征管质量的有力保障

  税收征管与规范执法密切相关,只有税收执法规范,执法人员都能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税收征管质量才能真正得到提高。反之,如果执法不规范,就会产生一系列的执法隐患和不良后果,这肯定会严重影响执法效率和征管质量。税收执法督察可以监督和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根除执法隐患和征管漏洞,防微杜渐,从而助推征管质量的提高。

  3、税收执法督察是保护税收执法人员的具体措施

  税务干部在执法工作中面临较大风险。由于目前法制不够完善,税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社会上的腐败氛围和执法人员面临亲情友情的干扰,以及权力对执法的掣肘等原因,再加上与执法对象间的直接利害冲突明显,这些因素造成了税收执法工作是一个比较容易犯错误的工作。古人云“严是爱,纵是害”,税收执法督察是税收执法行为的紧箍咒,是执法警钟,有利于税收执法人员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是保护税收执法干部的具体措施。

  (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级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督察中采取了很多措施,力度不断加大,但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诸如认识不够、职能发挥不够、督察手段单一和督察重点不明确等问题。

  1、对税收执法督察的重视还不够,特别是自查阶段流于形式

  不少同志认为,经过这几年的规范执法及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水平与以前相比有了较大提高,现在执法基本规范,运转比较正常,存在的都是一些小问题,不足为怪;还有部分同志认为执法督察是上头的事,且难度大,思想上存有依赖和畏难情绪;有些单位和个人只强调组织收入这个中心,轻视乃至忽视税收执法督察。更有少数税务干部,把接受督察当成一种负担,把督察看作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每年执法督察自查时,不是深刻地反思原来执法过程的的对与错,而是应付了事,流于形式。加之执法督察员多为一岗多职,没有专职人员,无疑从另一个方面弱化了执法督察的职责。

  2、税收执法督察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还需提高

  税收执法督察是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监控、检查。这就要求税收执法督察人员不但要熟悉税收政策,精通税收业务,而且要掌握税收征管操作规程和现代信息技术,以保证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开展。目前,由于执法督察人员大多数不是业务骨干或能手,对税收执法实体和程序不是十分清楚和明确,一些督察人员开展执法督查不知从何入手,有问题查不出,或查出问题不全面,应付了事,削弱了税收执法督查的作用。

  3、税收执法督察的职能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税收执法督察不同于单纯的税收执法检查,监督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重要职能,通过督察,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要研究探索和完善监督机制,最终达到规范执法的目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税收执法督察混同于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只重检查不重监督,偏重于对税收执法行为完成后的检查,即使是纠正过错行为,也往往以追究数量、追究面作为衡量执法督察工作成绩的主要指标,而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依据是否充分,工作程序是否恰当,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等问题深入探究不够。

  4、税收执法督察还有一定的盲目性

  税收执法督察应该是一项系统工作,要有与监督机制相适应的整套制度、规章、办法和计划。目前,大多数的督察存在盲目性的问题,内容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往往是哪个环节出问题,就针对哪个环节制定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虽然可以收一时之效,但常常治标不治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5、税收执法督察的手段还不够丰富

  一方面督察的方式方法单一。税收执法督察还停留在人工查阅、实地核实等简单手段上,科技含量不高,信息化技术应用不够,没能充分利用好征管软件、网络等信息平台。大多税务部门的督查机构摄像机、照相机等办案取证工具配置不全。另一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外部监督机制开展督察。没有能通过聘请的义务监督员,以及政务公开、网络反映的情况发现税收执法过错线索,确定督查计划,有目的的围绕热点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三)加强税收执法督察的对策

  1、提高认识,增强税收执法督察的主动性

  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必须形成合力意识,建立责任体制,形成“职责分明,岗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方面税收执法督察人员要消除“怕得罪同事”、“怕领导不高兴”的顾虑,改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民不举,官不究”的错误认识,主动履行督察职责,实施对税收执法权的有效督察。另一方面各个税收执法部门和一线税收执法人员要提高认识,走出执法督察就是找自己麻烦的思想误区,充分认识督察也是关心、督察就是保护的道理,主动接受督察。另外,在配齐、配强执法督察人员的同时,要加强对督察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成立松散型管理的督察办公室,配备日常专职人员2人,在不同部门抽调多名业务突出、素质高的干部为成员,日常在各部门工作,在实施督察时随时参加,这样也同时解决了督察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保证了督察工作的质量。

  2、扩大内容,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监督作用

  要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双重职能作用,既要检查,更要监督。不仅进行事后督察,还要对事前、事中开展监督检查,扩大检查范围,加大监督力度。一项较大的税收执法工作,如一些税收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制定了周密的计划,是否制定相关的监督制度,是否合理分权、合理制权,这些都应纳入到税收执法督察之中。在开展具体税收执法工作过程中,督察部门也应及时开展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使整个工作不偏离方向,避免事后查出问题,造成损失,无可挽回。

  3、明确重点,解决税收执法督察的盲目性问题

  当前,要着重加强对税收减免、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等工作的督察。发挥税收执法督察在征管工作中的作用,实现对税务登记管理,票证、发票管理,所得税减免,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全环节的督察,使税收执法责任制从单一的结果控制转向过程与结果的并重控制。

  4、制定计划,有序开展税收执法督查察

  在制定序时督察计划的同时,应根据本单位执法工作实际,结合执法监督工作的要求,按照业务分工分别制定出税政法规类、征收管理类、计划财务类、稽查类等督察工作提纲,在每一类中以正列举的方式详细具体列明督察的内容项目、应达到的工作标准、需规范的各类手续文书,以便在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对照检查、整改和在日常工作中比照执行。使执法督察和日常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有序开展。

  5、拓宽渠道,丰富税收执法督察的手段

  一是要为督察机构配备好照相机、摄像机、计算机、车辆等设备,限度的为督察工作提供支持,使督察部门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设备开展更为灵活的监督检查。二是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开发税收执法考核督察软件,税收执法每个环节的运行都以数据信息的形式被全程保存在征管信息系统中,通过信息系统可以随时对执法行为进行督察。三是要通过网络、走访义务监督员、人大政协等部门及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掌握税收执法动态,查找税收执法过错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

  (四)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1、协调配合到位是做好税收执法督察的前提

  税收执法督察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只有各个相关部门互相协作,互相制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所有的监督检查都由督察室统一组织,改变过去各自为战,单打一的局面。各成员部门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不仅使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运转更为协调,还有效地避免了重复检查。

  2、监督机制到位是做好税收执法督察的基础

  税收督察不是单一的检查,最终要达到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依法治税的目的,因此必须要有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在此基础上开展督查才会收到效果。在强化税收执法督察的同时,积极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据、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机制,实施分权制衡,从体制上强化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对需重点监督的税收稽查权,实施了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实现了各环节之间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综合评估,建立税收稽查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在监督制约机制到位的基础上开展督查,达到了以检查促监督,边检查边监督的目的`,限度地发挥了税收执法督察的作用。

  3、制度建设到位是做好税收执法督察的保证

  把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制定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督察室确定为常设机构,专职人员负责,实行松散型管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结束后及时下发督察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完善的制度,保证了执法督察的顺利实施和实际效果。

  4、责任追究到位是做好税收执法督察的关键

  对执法过错实行责任追究,是税收执法督察的最后一道防线。唯有追究从严,才能奖罚分明,起到震慑作用。积极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了敢于追究,严于追究。责任追究到位,使税收执法督察不走过场,真正起到了纠正错误、教育干部,促进规范执法的作用。

  二、税收执法管理系统运行管理:

  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自20xx年6月份升级运行以来,我市国税系统坚持依法考核、科学评价,整改提高等原则,采取严密监控、预警防范、密切配合、严格考核、强化追究等措施,注重税收执法行为的日常监控,加强系统运行的管理和监控,执法系统的运行质量和效果得到了保证,税收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一)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现状

  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了执法考核的透明度,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xx年,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监控到我市国税系统执法行为31235次,执法正确31230次,执法过错5次,执法正确率为99.98%。

  1、税收执法意识明显提高。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税收执法行为各环节的全面覆盖和监控,使税收执法权的行使过程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执法过错行为都将在系统中被发现、被确认、被追究,提高了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2、税收执法行为逐步规范。通过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监控考核,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一般性过错,强化了自我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也明确了责任,以往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的现象得到了遏制。同时,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出现过错的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按季落实到人,到20xx年12月底止执法系统差错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罚款95元,按季处罚到人,减少了执法人员的违规操作,推进了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3、税收管理效能不断提高。通过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初步解决了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促进了税收工作精细化管理,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能。

  4、税收执法环境有效改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严密有序、环环相扣的执法监控机制,实现了各执法环节间的紧密衔接、相互促进和制约,各项管理目标渗透到执法过程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职权,实现对权力的监督,过程的控制,责任的明确,过错的追究,使权力运行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增强了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减少了暗箱操作,促进了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建设。

  (二)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上重视不够。执法考核系统运行已有很长时间,既组织了培训,也进行了严格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并按月进行了通报,但还是存在对该系统不了解,操作不到位的现象。如有的单位不重视,长期不闻不问,对出现的问题听之任之;有的单位在运行管理上措施不得力,督办不到位,致使单位的执法人员过错不断;有的执法人员不重视,反正考核扣钱也无所谓;甚至有少数执法人员还从未使用过执法考核系统,连自己的用户名都不知道。个别单位由考核管理员充当“全职能保姆”,如申辩调整工作,从申辩申请、受理、调查确认到领导审批全部一个人包揽。这些情况说明,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上存在问题,少数领导重视不够,对执法考核系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落实执法责任制不关心,不热心,执行不力,落实不够。

  2、税收执法水平不高。一是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跟不上税收信息化工作需要。由于干部知识结构和年龄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基层干部对综合征管软件操作不熟练,对部分业务的工作流程不清楚,因误操作而产生过错行为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政策法规水平不高、业务不熟,对税收政策法规的掌握不够,导致了一些不应有的过错。如违章处罚正确率所适应的法律法规依据错误、税种登记错误等。

  3、工作衔接沟通不够。一是少数执法人员执法随意性、习惯性做法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对自己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不高,导致执法过错。二是部门与部门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工作衔接不畅、沟通不够,如待批文书按期批复率等指标的差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工作衔接不畅而造成的。三是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从监控到的执法过错来看,发生执法过错的责任人主要集中在个别岗位的执法人员,如未按时做税种登记。其根本原因是有些执法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无所谓的态度。

  4、系统运行质量不高。一是未能充分利用系统预警纠错功能。首先执法系统考核指标中部分指标具有预警功能,通过系统预警监控功能,对执法过错可以自查自纠,但实际上一些通过预警监控出来的差错也没有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再是预警功能没有覆盖所有指标,造成有的指标没有出现预警直接变为过错,如涉及稽查方面的指标案件准其查结率就是如此。二是申辩调整不规范。有的税收执法过错本应进行申辩调整而未申辩调整,没有按规定程序处理或未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据;有的不应进行申辩调整而进行了申辩调整,申辩理由五花八门,很牵强;有的管理人员不负责任,工作督办不力,申辩调整不讲原则,工作流于形式。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执法系统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三是执法责任追究效果不理想。一方面,扣款标准较低,有的执法人员根本就不在乎,导致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另一方面,考核人员心理负担重,不敢严格执行。有些执法过错涉及到领导,扣款又不多,怕面子上过不去。同时,执法考核的结果未得到充分应用。无论是评先评优,还是岗位调整、职务晋升,都没有将执法正确率的高低作为一个条件和标准。

  5、考核指标设置不太合理。如重大案件审理的时间设置,在执法考核信息系统中,是按稽查操作规程设置的是15天,而不是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30天设置,在审理中超过15天直接变成过错,没有预警,造成不必要的过错。

  6、执法疑点信息库疑点不疑。如我局20xx年共接收20xx-20xx年机内机外疑点纳税人核查信息181笔,共发现18笔疑点信息成立,未成立的共有163笔,未成立的疑点占总户数的90%。这样的核查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特别是1202发票验旧金额异常、2xx2双定户发票开具超过x%以上未补税、2xx3查账户发票开具超过申报销售额未补税这三个指标都是疑点不成立,在纳税户按月缴销发票时金额如果超过定额CTAIS就提醒并要求补税,如果疑点库再下派任务就属于重复工作,不利于征管。

  (三)提高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质量的建议

  利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是新时期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干部执法素质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的必然选择。因此要以执法系统为依托,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系统运行的管理,将税收执法考核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评先评优,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依法治税的整体水平。

  1、提高对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认识。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不仅仅是对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它解决的是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所有相关人员也要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按照规定时限和规定要求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系统运转正常,执法质量得到提高。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对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认识,提高执法水平。

  2、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执法考核信息系统的运行水平的高低,与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高低有密切的关系。要采取措施,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全面系统地加强法制培训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执法人员精通业务,适应执法的需要,成为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3、强化综合征管软件操作技能培训。综合征管软件是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所有过错点和考核结果都来源于综合征管软件。要加强培训,提高技能,提高实战能力。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税收管理员的职能权限,强化操作应用,着力提高执法者和税收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软件应用水平。

  4、提高执法考核系统运行质量。一是加强预警处理,规范执法行为。税收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并清楚各项考核指标,严肃认真地进行综合征管软件的操作,养成每天都查看执法系统的习惯,对预警指标,要及时进行核对纠正,尽量减少执法过错;对没有预警的指标要严格按照权限、期限、法律法规依据,谨慎操作;对期限要求明确的考核指标,要按期操作完毕,避免过错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二是加强对申辩调整的审核把关。认真执行管理规定,按照考核指标的具体标准、申辩调整的具体要求进行申辩调整,严格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把好调查关和审批关,坚持考核的客观、公平、公正。三是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据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责任追究模块,严格奖惩兑现,建立考核追究档案,并积极探索相关制度,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四是坚持按月开展执法通报,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高税收执法质量。五是做好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得分折算后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结果的依据,使执法责任追究结果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六是完善考核系统功能。优化系统模块,通过调研进一步完善系统,减少系统的误判,使系统功能更优化,提高其科学化水平。

  5、推进机内考核与机外考核结合。税收执法涉及到税收管理的各个方面,执法考核系统依托综合征管软件进行的考核,只是税收执法的一部份,有一些执法行为处于系统管理之外,因此,机内考核不是执法监督的全部,机外执法也应纳入考核,执法监督应该以机内考核为主,辅之以必要的人工考核,实现机内考核与机外考核的结合。

  6、提高疑点核查的准确性。(1)发票的缴销时间与申报同步。通过这次疑点纳税人核查工作,绝大部分的疑点是由于发票未按月缴销验旧,申报税款时则按实际发生额而产生的。企业发票开具了已经取得了收款的依据,当月就做了销售,而发票的缴销验旧则是以发票的用量或时间来决定,因时间不同,金额就有差异。如2xx3查账户发票开具超过申报销售额下派疑点76笔,其中有64笔是因为发票验旧未按月,而形成疑点,占该项疑点总数的84.21%。建议发票的缴销时间与申报同步。(2)优化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和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的功能,实行资源共享。由于发票的验旧是人工录入,而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则是根据纳税人读卡数据自动生成,人工录入的数据差错难免,造成验旧的金额和读卡的金额不一致,人为增加了疑点核查的工作量。如2xx2双定户发票开具超过x%以上未补税下派疑点9户,均是因为发票验旧数据出错而误成为疑点。如果实行资源共享,验旧数据是由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数据导入,则避免了疑点的生成,减少了核查的工作量。(3)不断完善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将项目设计更加具体细化。如1401超标准核定企业所得税征收率疑点成立1户,如果在综合征管软件系统中进行企业所得税征收鉴定方式操作时,把企业鉴定为核定征收率征收,只要选择了该企业的行列名称,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就会自动生成,这样可以避免操作的随意性。

  三、税收执法专案督察

  近几年没有纳税人到我局反映税收执法问题,只有咨询税收政策的纳税人,我们都给其满意的解答。

  四、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建议

  税收执法责任制包括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三方面相辅相成,配套实施,缺一不可。首先,必须明确税收执法责任,就是对执法的岗位、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其次,建立科学、完善的评议考核体系。在县局政策法规科配备专职法制员,充实一定的人力,负责评议考核的调查取证,并提出责任追究处理建议,提交该税务机关成立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考核评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最后,对应追究的执法过错行为必须严格追究。对考核评议委员会作出的责任追究决定由人事、监察等机构负责执行。对非执法岗也应建立严密的岗责评议考核体系,并对其过错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税收自查报告 11

  我办六个编,现有工作人员六名,其中票据管理股设股长一名,专职票据管理员一名。近几年来,我办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牢牢抓住财政票据管理这条主线,努力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方式日趋科学,管理水平逐年提高。现按照省非税局、市非税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对我区的票据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从四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 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了财政票据管理的各项内部制度。对票据的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的程序和要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分别制定了《票据管理制度》(包括票据计划、票据入库、票据发放、票据工本费结账、票据核销、记账、盘点、存档、数据备份等九个方面)、《单位票据购领、使用和核销制度》、《票据保管、安全制度》、《票据稽查制度》和《票据年审制度》。各项制度除了在票据领发办公场所上墙公示外,我们还将其在“区非税收入网”网页中向公众公示,尽量能让多数人了解我们的票据管理制度,支持配合我们的管理工作。

  二是按要求设立了各项票据台账,及时记录了票据购领、发放、库存、核销和工本费等业务信息,定期核对台账库存与仓库库存票据数量。对票据的入库,出库,缴销和结存情况分别设立了台账,做到了每个工作日及时登记台账,打印入出销等相关凭据,每月进行一次票据盘底,核实仓库库存与台账库存数,确保了账库相符。同时,区财政将票据工本费与收缴改革经费一起纳入了年初预算,为开展票据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做到了专人专库专柜保管票据,确保了票据安全。局机关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腾出三间房子用于存放财政票据,仓库面积达到了15平方米,能够充分保证财政票据存放的需要。其中一间存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一间存放矿产品税费票据,另外一间备用。做到了财政票据按标签分类存放,有序整洁易查。库房除了安装牢固的铁门外,还装置了报警器、摄像头等监视设备,同时还配备了干粉灭火器两台。凡拆封的票据均按顺序排放于票据柜中,并备放好樟脑,以防虫蛀,尚未拆封的捆邦票据,则放置于票据铁架上,与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潮湿。库房唯一的钥匙由票据管理员一人保管,其它人员非允许一律不准入内。通过采取以上防盗、防火、防虫、防潮等各项措施,确保了我区财政票据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从未出现过因保管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票据毁损和灭失现象。

  三是加强了与物价部门的横向联系,联合行文进一步明确了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使用和缴销的程序:规定从今年开始,执收单位再次购领票据前,应将已使用的票据先到物价局审核,再到非税办办理缴销手续,若款项尚未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则及时催缴,待款项缴齐后给予准购票据。通过这一措施,强化了票据的源头控管,达到了“以票管收,票款同行”的目标。上半年,纳入汇缴结算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23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06万元,增长48%,专户存储率达到了100%。

  二、 日常管理。

  一是所有票据统一向市票据科购领,并及时清结票据工本费。从开始,我区不再印制任何财政票据,所需票据均从市票据科购领后按程序发放给各个执收单位。共向市票据科购领财政票据4.46万册,其中新版财政票据3.5 万册,89万份;矿产品税费票据1.96万册,向市非税处交纳票据工本费共计20.2万元,没有出现过拖欠现象,今年以来还采取了按计划数额预交的方式。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票据发放管理。

  我区从今年元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票据,老版票据共计 册一律封存,并按规定程序予以了销毁。在票据的发放程序上,实行“财政统管、凭证领购、以票管收、限量控制、核旧领新、票款同行、自动核销与手工核销相结合”的办法。

  在票据发放的程序上,今年三月份出台的《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乡镇政府机构和矿产品税费统征机构作了特别规定,《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乡镇财政所负责本乡镇非税收入票据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矿产品税费统征票据管理网络,完上善矿产品税费统征票据监管机制。区矿产品税费统征办公室应指定一名总票管员,负责对矿产品税费征收站、验票站和稽查队的票据管理监督工作;各矿产品税费征收站、验票站和稽查队应指定一名分票管员,具体负责本站、队的票据管理工作。矿产品税费统征票据由总票管员向区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申请领用。领用票据时,总票管员应提供上次票据发放、使用和库存情况,区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在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给予重新领用。分票管员向总票管员申请领用和结报票据,对本站、队票据管理负责,接受总票管员和区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票据稽查”,由此可见,我区财政票据的发放程度是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

  在执行票据工本费收费标准方面,我办以身作则,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不多加一分钱,并将票据工本费项目、标准、批准文号等制成公示栏,上墙公示,同时在“区非税网”中公示,接收执收单位和群众的监督。票据工本费收入6.8万元,全部上缴到区级国库。

  对于一些临时用票的单位,我们按临时用票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如举办的跳水锦标赛用票、区委党校中青班、科干班用票等。

  执收单位已领用的空白旧版票据,我办在对用票单位进行年检年查时,剪掉了票据号码,以废票的形式予以了缴销。

  三是严格把好票据核销环节。

  票据核销是整个票据管理的关键环节。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把握好了三个方面:首先,划分部门责任,即明确物价部门负责对执收单位已填开使用票据收费的项目、标准进行审核,财政部门负责对执收单位票据使用份数、开票收款金额和缴财政专户金额进行核实,财政票据核销工作细化到了每个执收单位的每本每份票据,各个执收项目金额都一一记录在册,从而改变票据核销时“只销不核”的做法;其次,对重点收费单位(票据使用量大的单位),我们结合日常稽查工作,将票据缴销工作前移到执收单位,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又方便了执收单位,得到了执收单位的一致好评,如共上门核销票据多本、10万多份,核销金额达3600多万元; 再次,对执收单位长、短票据,我们要求财政票据管理员及时查明原因,划分责任,分别处理:属操作技术上的差错,与执收单位核对后及时予以纠正,属执收单位票管员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短票情况,则要求执收单位责任人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情况,经执收单位签署意见,并登报申明作废,登报资料和情况说明一并报我办存档,按程序给予核销。

  四是妥善进行了票据销毁。做到了有档可查。已废止的旧票,我们的做法是:对尚未出库的空白废止票据,我办票管员造具了清册,经过监销员一一核对后,进行了销毁处理;对于用票单位购领后未使用的废止票据,在日常的的票据核销和年检年审时核销了单位购领数,并剪掉票据号后退执收单位保存;对于超过五年的票据存根,由执收单位提出销毁申请,造具销毁票据清册,我办派人监销,如今年区交通局销毁已废止的规费票据就是按上述要求进行操作的。

  三 年检情况。

  我办一直对年检年审工作高度重视,每年年检开始前,对执收单位下发一个年检通知,明确年检的时间、对象、范围和具体要求,同时抽调人员,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此项工作。应检单位 159个,实检单位151个,实检占应检的95%(没有年检的8个单位是一些临时机构,领用的是往来结算收据)。年检工作主要是采取以执收单位自查送审为主,财政票据管理员进驻单位重点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的。

  通过开展票据年检工作,夯实了单位票据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地掌握了单位票据管理的基本情况,促进了“以票管收”、“源头控管”。同时,也及时发现了执收单位在票据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乡镇一级的票据管理相对滞后,个别单位截留非税收入,存在票据混用现象,单位票管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转账结算业务银行不交换一般缴款书,以致与单位对账困难,《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第五联为非税机构记账,一些单位开票员往往写得太轻,字迹不太清楚,难于辨认等。

  四对当前票据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我区票据工作涉及到159个用票单位,用票量大,管理工作十分繁杂,没有票据专用交通工具,财政票据中转既不方便又不安全,特别是20多个矿产品税费统征站都在山区乡镇,票据的购领和缴销十分不便,因此肯请市非税处给予考虑,优先给我区配置一台票据专用车;二是矿产品税费票据由市里统一印制后,票据工本费提高幅度较大,建议市票据科与承印企业商谈能否降低成本。三是近年来县市区财政从事票据管理工作的人员变换多,新手多,为了不使票管员“闭门造车”,建议市票据科统一组织他们到先进地区学习经验,提高管理水平;四是省非税局在设计票据种类时,村级票据只有一种,满足不了村级财务的需要;五是建议上级非税部门与代理银行进行协调,转账结算方式要求银行传递《一般缴款书》;六是建议省非税局票据处能否将《一般缴款书》(手工)非税机构记账联从第五联调到第三联,便于与单位对账。

税收自查报告 12

  一、《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第一至六联下端各栏式样依次为:

  《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一式六联。各联用途为:

  第一联(收据)国库(银行)收款盖章后退缴款单位(人)作完税凭证,用于汇总缴库的,作基层税务机关税收会计凭证(代征代售人、扣缴义务人开具的,此联结报缴销给基层税务机关)。本联次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付款凭证)缴款单位(人)的支付凭证,开户银行作借方传票(白纸蓝油墨);

  第三联(收款凭证)收款国库作贷方传票(白纸红油墨);

  第四联(回执)国库收款盖章后退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白纸紫油墨)

  第五联(报查)国库(银行)收款盖章后退基层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用于汇总缴库的,退基层税务机关定期上报县级税务机关备查(白纸绿油墨);

  第六联(存根)基层税务机关留存。自行开票的,由缴款单位(人)送基层税务机关(白纸紫油墨)。

  二、《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一式三联。各联用途为:第一联(收据)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本联次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报查)定期上报县级税务机关备查(白纸绿油墨);第三联(存根)基层税务机关留存作税收会计凭证(白纸紫油墨)。

  三、《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

  《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一式三联。各联用途为:第一联(收据)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本联次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报查)报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白纸绿油墨);第三联(存根)扣缴义务人留存(白纸紫油墨)。

  四、《税收电子缴款书》

  《税收电子缴款书》基本电子信息要素应当包括:数据电文税收票证号码、填发日期、缴款单位(人)识别号、缴款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税款限缴日期、收款国库、预算科目编码、预算级次、品目、税率或单位税额、税款所属时期、实缴金额、征收机关、填票人等。

  五、税收收入退还书

  第一至五联下端各栏式样依次为:

  《税收收入退还书》一式五联,各联用途为:

  第一联(报查)退款国库盖章后退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白纸绿油墨);

  第二联(付款凭证)退款国库作借方传票(白纸蓝油墨);第三联(收款凭证)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作贷方传票(白纸红油墨);

  第四联(收账通知)收款单位(人)的开户银行退收款单位(人),本联次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白纸黑油墨);

  第五联(付账通知)国库随收入日报表退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白纸紫油墨)。

  六、《税收收入电子退还书》

  《税收收入电子退还书》基本要素应当包括:数据电文税收票证号码、填发日期、收款单位(人)识别号、收款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退款国库、预算科目编码、预算级次、品目、退库性质、退库金额、税务机关、填票人、复核人等。

  七、《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

  第二联下端式样与第一联相同,第三联至第六联下端各栏式样与《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第二至第五联相同。

  《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一式六联,各联次用途为:

  第一联(收据甲)国库(银行)收款盖章后退缴款单位作完税凭证,本联次套印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收据乙)国库(银行)收款盖章后缴款单位转交购货企业,本联次套印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白纸黑油墨);

  第三联(付款凭证)缴款单位的支付凭证,开户银行作借方传票(白纸蓝油墨);

  第四联(收款凭证)收款国库作贷方传票(白纸红油墨);第五联(回执)国库收款盖章后退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白纸绿油墨);

  第六联(报查)国库(银行)收款盖章后退基层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白纸紫油墨)。

  八、《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一式两联,各联次用途为:第一联供货企业转交购货企业,本联次套印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填发税务机关留存(白纸紫油墨)。

  九、印花税票

  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定期换版发行,具体式样略。

  十、《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印花税票销售凭证》一式三联,各联用途为:

  第一联(收据)购买单位作报销凭证,本联次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报查)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或备查(白纸绿油墨);

  第三联(存根)销售单位留存(白纸紫油墨)。

税收自查报告 13

  为持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今年确定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行业一是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二是烟草行业。烟草行业已于3月份自查完毕,查补税款上亿元,自查效果比较好,现在进入稽查阶段,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房地产行业税收检查的方式是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要在房地产行业开展全面自查,官渡区地方税务局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本着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由我局张励纪检组长亲自组织召开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见面会,我主要是讲两方面内容:一是就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的方向与大家进行探讨;二是对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的工作作一些安排。

  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的方向:

  从近几年我们对房地产行业检查的情况来看,房地产行业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较为突出,形成的原因一是企业主观故意,抱有查得着是你的,查不着是我的的思想,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偷税的成本越来越高,风险越来越大,这部分企业还是需要转变观念,依法纳税;另外一种是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有误,那么就应该和主管税收机关、税收管理员多进行沟通,交流,税收管理员有义务对税收政策进行解释。下面我就对历年来在检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慨述:

  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所涉及:(12个税种)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下面就检查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税种逐个说明

  (一)房地产业营业税

  1、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合理性、完整性。

  一是有无直接坐支售楼收入不入账的情况。

  二是营业收入是否包括了各种价外费用,各类手续费、管理费、奖励返还收入是否按规定计入应税收入。

  三是是否存在低价销售的行为、有无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关联企业之间销售价格是否合理。

  四是动迁、拆迁补偿等售房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申报纳税。

  五是各种换购房地产、以房地产抵债、无偿赠与房地产、集资建房、委托建房、中途转让开发项目、提供土地或资金共同建造不动产、拆迁补偿(安置)等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纳税。

  六是以房换地、参建联建、合作建房过程中,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七是以投资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未与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并且收取固定利润或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八是房地产企业大额往来、长期挂账的款项是否存在漏计销售问题。

  九是企业自用(包括经营性自用)、分配给股东(股东与企业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的商品房是否申报纳税。

  十是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是否按照销售不动产照章申报纳税。

  十一是各种房产出租收入(如开发商将未售出的房屋、商铺、车位等出租)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2、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及时性。一是销售房产预收款(预收定金)是否及时申报纳税。二是按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应收取而未收到的销售款是否及时申报纳税。

  (二)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

  检查应税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一是确定收入的完整性,重点是各种主营收入、副营收入、营业外收入(包括各种形式的财政返还在内)、投资收益等是否全部按规定入账。有无故意压低售价转移收入的行为;有无将已实现的收入长期挂往来账或干脆置于账外而不确认收入的情况;对于跨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已完工出售部分,有无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或故意推迟实现工程结算收入的现象。二是确定收入确认的合法性,检查其开发产品(包括完工产品、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收入、预售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预租收入、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以及成本和费用的扣除,是否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31号)等有关规定。三是确定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收入的划分,检查其有无将应税收入作为非应税收入申报等情况。

税收自查报告 14

xxx市财政局:

  根据《x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x财监〔20××〕26号文件的精神,xxx市司法局对照此次检查内容,对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我局公证处在20××年-20××年度仅存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一项。

  二、非税收入收缴到位。

  不存在未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问题;不存在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问题;不存在未按规定级次、科目以及国库集中收缴改革方式缴入国库问题;不存在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非税收入问题;不存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问题;不存在违规退付非税收入问题;不存在缴纳义务人欠缴、少缴、漏缴非税收入等问题。

  三、非税收入管理规范。

  建立健全了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不存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问题;不存在违规设立非税收入收缴过渡账户;非税收入及时上缴财政;执收单位向缴纳义务人均开具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不存在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非税收入票据,串用非税收入票据,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等情况。

税收自查报告 15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其中:

  2.营业税: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缴纳纳营业税元。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其中:

  5、堤防费: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教育发展费: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应缴教育发展费元。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年度-x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年度-x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公司年度-x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我公司拥有小车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年度-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年度-x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年度-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年度-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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