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3-03-12 08:50:19 安全协议书 我要投稿

租赁安全协议书(14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安全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安全协议书(14篇)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以及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支队、区交警支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的专业工作要求,落实监管措施,增强安全管控能力,切实维护我公司厂区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防安全等工作,租赁方与承租方共同构建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发展的新格局,为保障

  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 (出租房屋名称)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 (出租房屋名称)的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承租方单位、企业单位负责人工作职责及具体要求:

  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科学安全发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上级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整治和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民防事故的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一方平安。

  2、将安全列入本单位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全年安全工作计划。每年主持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汇报,研究防范较大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措施,以及协调和解决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整治的具体事宜,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形成档案,以便查考。

  3、每年不少于四次以上专题检查,必要时可安排单位行政班子分片包干挂钩,包干责任区联系,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安全检查全覆盖。

  4、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及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干部1-2名,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分管责任人,并对其实行培训教育和考核制度。

  5、积极做好企业责任人、安全干部、农民工、特种设备操作工的年度培训教育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公司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增强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

  6、每年安排必备资金列入安全工作基金,作为基础设施(含消防、标志、标牌等设施等)的投入,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改造,抢险救护及热心于社会公共安全先进人物的奖励。

  7、实施考核问责制。

  8、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亲自督办、整改到位。

  9、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的,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并上报领导。按照管理权限分工,做好善后处理,配合事故调查。

  10、加强对承租厂房内企业的安全管理,企业责任人(承租方)必须经常性开展对承租厂房内企业的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二)承租方单位分管责任人(含安全干部)的职责

  受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工作依法承担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行动计划的各项具体工作。

  2、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队伍,对本(单位)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批租土地等形式的全部企业、单位的公共部位进行日常安全生产、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防安全的监督检查与宣传。

  3、建立、健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规程(含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危化企业及重点危险源实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会议、指示、专项工作)。

  4、对本单位内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做到六个严禁,即:

  4.1严禁“三合一”现象(即:严禁生产车间、材料仓库、职工宿舍为一体);

  4.2严禁违法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危险化学物品;

  4.3严禁违法制造和使用“锅、容、管、特”设备;

  4.4严禁使用三无(即:无执照、无资质、无设施许可证)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

  4.5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病车”上路;

  4.6严禁不符消防手续的搭建和堵塞消防通道。

  5、利用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书面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效果,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并及时整改。

  6、加强对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审核,验收和事后管理,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并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

  7、对转租、分租等形式的,必须征得宝祥公司法人书面同意书,同时必须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列入监管机制。

  8、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要求,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检查情况),明确整改方案及措施,落实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和整改效果,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到。

  9、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本企业(部门)例行检查,并督促车间(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情况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并将安全检查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整治情况作出书面台账记录。对被检查部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视情节安排专业部门进行评估。

  10、配合上级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11、做好安全台账基础管理工作。

  12、督促、安排本单位内职工依法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数据库,

  13、积极参加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和六个月一次的职工消防演习活动。

  14、加强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的宣传教育,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15、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和道路交通行为参与者的安全管理教育、宣传工作,并做好记录。

  16、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挥抢救并同时上报卫星村安全负责人和宝祥公司负责人。做好善后处理,配合事故调查。

  二、安全控制目标

  (1)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2)无防火安全死亡事故及重大火灾事故

  (3)无半责交通安全死亡事故

  (4)无爆炸事故

  (5)无化工安全中毒事故

  (6)无影响闵行区考核指标的其他事故

  三、安全工作要求

  (1)企业、公司安全责任书签约率100%

  (2)重点单位安全监管率100%

  (3)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4)无不符合消防手续的建筑工程率100%

  四、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

  (2)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3)甲方依照有关规定认真与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4)维护 (出租房屋名称)范围内公共区域(不包含各承租单元内)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5)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单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单元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6)对 (出租房屋名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

  整改或处置。(消防栓非乙方人为因素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解决;灭火器、安全设备、安全器材由乙方根据消防安全规定自行配备和维修。)

  (7) 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8)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安全生产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9)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或甲方其他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应提前与对方联系。

  (10)如果发生事故甲乙双方必须履行通知对方的'义务,互相协助,控制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事故发生方承担。

  五、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

  (2)负责建立健全承租单元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单元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3)乙方入驻前要对承租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灭火器材,并确保其完整性及有效性,如未履行此消防义务引发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进行安全管理与检查。

  (7)在下班前负责切断承租单元内的电源。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电加热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在办公用途的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电炉等电加热设备。

  (8)不得在其承租单元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国家明令禁止存放的危险品和违禁品。

  (9)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组织承租单元内的每六个月一次的全员消防演习活动,并记录和图片存档。

  (10)保护好承租单元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2)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厂房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进行物料运输、装卸车辆,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4)乙方须依据《企事业单位内保条例》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发生盗窃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15)乙方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如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环保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6)甲方或甲方上级安全、消防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安全协议书》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7)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租赁厂房。

  (18)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或甲方其他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应提前与对方联系。

  (19)如果发生事故甲乙双方必须履行通知对方的义务,互相协助,控制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事故发生方承担。

  (20)乙方应遵照《劳动法》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每月按期足额支付全体雇员工资,乙方发生的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处理,乙方若发生拖欠员工工资事件,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拖欠工资责任,并及时清还拖欠员工的工资。

  六、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七、针对此安全协议书如双方发生争议,本着互相谅解,精诚协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卫星村村委、华漕镇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八、 合同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单方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a、如壹个月不交租金或累计欠交甲方各项费用达到壹个月租金标准;

  b、劳动部门介入处理乙方欠薪逃匿行为;

  c、工商及政府司法相关部门查封乙方财产;

  d、乙方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行为。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与《厂房租赁合同》同步,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协议书自动解除。

  十、其他

  (1)此协议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协议内容。

  (2)此协议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安全工作联系人

  (1)出租方安全干部: 联系电话: 手机:

  (2)承租方安全干部: 联系电话: 手机:

  十二、双方签订协议书

  甲方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2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批评和限期整改意见。对限期不改者,可依据我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经济处罚。

  4、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乙方所出租机械设备在进出场路途行驶(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地方道路行驶(运输)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对进出场行驶(运输)所出现的任何交通违章事故负全部责任。

  2、乙方所出租机械设备必须保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合格的机械,并定期经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或人为因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材料损坏事故、工程设施破坏事故,应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6、乙方应对进场一般操作辅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7、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8、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9、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1、在生产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保护现场,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及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第四条

  在执行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由甲、乙方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满止,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3

  吊篮产权单位: (以下称甲方)

  吊篮租赁单位: (以下称乙方)

  吊篮使用单位: (以下称丙方)

  根据 工程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租用甲方的 型电动吊篮,由丙方使用并管理,管理号为 ,为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制定本安全协议书,三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垂直起重运输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甲方必须保障吊篮的完好和安全并按电动吊篮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支立、维修、拆除。

  三、乙方负责丙方的入场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乙方配合甲方组织丙方进行电动吊篮的操作与使用注意事项培训,并经甲方考试合格发放操作证书后,方准丙方使用吊篮。

  四、丙方负责确认吊篮的安装位置,并经甲、乙、丙、监理四方验收合格后,方准安装,安装完毕经甲、乙、丙、监理四方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如因丙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丙方负责。

  五、电动吊篮在拆装作业时,乙方应给甲方划分作业区域并负责现场协调,甲方应标出安全警戒线并设监护人员。

  六、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二级配电箱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不得在为甲方提供的'配电箱内接其他设备,并不得在作业中切断电源。

  七、电动吊篮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八、丙方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乙方现场的检查。

  九、在安装、拆卸、运转过程中,凡因电动吊篮本身的缺陷、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或失灵等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凡因吊篮操作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操作规程,或擅自将电动吊篮交给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均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甲、乙、丙三方单位的领导均无权指派无操作证人员上岗。如因领导强行指派无证人员操作时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谁指派,谁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十三、上级检查时,因电动吊篮本身的缺陷等进行处理时,所罚款项或责任均由甲方负责。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进行处理时,所罚款项和责任由丙方负责。

  十四、甲方、丙方应保证吊篮在使用中不影响乙方安全达标活动。

  十五、电动吊篮在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丙三方均应保护现场,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十七、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电动吊篮退场后终止。

  十八、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北京市无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协商补充。

  十九、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丙 方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4

  承租方:

  租赁方:

  使用方: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条款:

  1.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三方均有对安全隐患及违章操作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电动吊蓝使用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三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三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京建法字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补充》,京建施〔20xx〕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有关条款。

  2.承租方应对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3.承租方应满足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违章作业。

  5.承租方对违章作业、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处罚权力、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6.当事故发生后承租方有义务协调处理。

  三、租赁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方提供的电动吊蓝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经检测合格的。

  2.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蓝进行维修、维护等跟踪服务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3.租赁方在使用电动吊蓝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吊蓝正确使用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赁方统一颁发临时上岗证。

  4.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电动吊蓝使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动吊蓝设备本身的问题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的赔偿,以及给租赁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责。

  四、使用方责任及义务

  1.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随意动用吊蓝。

  2.电动吊蓝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各部位无问题时方可进行作业。(按检查表进行检查)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电动吊蓝严禁超载,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准将吊蓝做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5.电动吊蓝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带病运行。

  6.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使用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员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电动吊拦使用方负责。

  五、事故处理

  1.由于租赁方机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赁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参照现行规定处理并负责操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无证操作或未经租赁方和租赁方同意私自使用电动吊蓝,发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与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抵触时应按照国家、北京市现行规定实施。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各执一份。

  三方签字之日起到电动吊蓝全部退场这段时间有效。

  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盖章) 租赁方(盖章)适用方(盖章)

  签字人: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5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 ,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双方协商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 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9、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0、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5)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6)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8)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1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6

  甲方: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为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规定,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于 的房屋给乙方,乙方为该房屋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租房期间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列等有关规定,不得在租用房屋内从事黄、赌、毒和任何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保证租用房屋财产安全和乙方雇佣员工的生命安全。

  2、乙方必须保证租用房屋期间安全用电,经营场所(包括内设库区)内要有安全通道,严禁使用明火,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组建消防安全小组、应急小组,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实行防火、防盗、安全值班责任制,确定本部门安全责任人;

  4、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6、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等仪表及其他管线,不得私自装修、装饰承租房屋。甲方同意迁移、装修装饰的,乙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及要求实施迁移、装修装饰活动。

  8、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完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9、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 _ _ _ _ _ _ _

  委托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电 话:_ _ _ _ _ _ _ _

  签订日期: _ _ _ 年_ _ _ 月_ _ _ 日

  乙方(盖章):_ _ _ _ _ _ _ _

  委托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电 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年_ _ _ 月_ _ _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7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用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借用打耐压设备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免责协议:

  1、甲方提供,乙方借用打耐压设备一套;该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限在协议有效期内拥有使用权,同时须维护设备的良好性能及完好无损。

  2、甲方提供的设备乙方仅能用于产品打耐压试验,若要作其他用途须通过书面文件向甲方申请,未得甲方同意不得做其他任何用途。

  3、协议规定的借用期满后,乙方须及时归还所借设备。若甲方提供的设备,乙方在使用时若发生损坏、丢失等损害设备及甲方所有权的情况,乙方应照价赔偿。

  4、若借出设备由甲方人员操作,甲方必须指派一名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所派操作人员服从乙方管理,有权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

  5、若借用设备由乙方操作,乙方必须配备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否则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出设备的使用权。

  7、乙方应按甲方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因未按安全规范要求执行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8、凡在施工中因乙方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事故责任。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一律由乙方承担。

  9、甲方负责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等工作,由专人维修,如发生机械故障,应及时修理必须随叫随到,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为设备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10、乙方负责对设备操作指挥人员的安全监督,制止违章作业。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1、乙方应定期对设备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12、乙方有权随时检查设备操作人员的作息时间,有权对违规的操作人员进行处罚,对于甲方指派人员消极怠工,影响正常工作进度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操作人员。

  13、针对六级以上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乙方应停止设备作业,并配合甲方采取相对防护措施。

  14、设备使用现场暂时停工时,应当做好设备的现场防护工作,应当在设备工作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5、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至乙方完好归还所借用设备为止。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8

  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租赁对象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出租方为: 承租方为 :

  安全负责人为 :

  3、承租方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出租方责任外,承租方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4、出租方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承租方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承租期内,承租方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承租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6、严禁在单位内存放大额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承租方员工下班后未经出租方批准不得在单位内留宿,公休、节假日及平时加班要提前向管理部门通报。

  7、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出租方应随时检查承租方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共同承担。

  8、承租方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出租方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承租方方可进行。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9、承租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承租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出租方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承租方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9

  为强化营销部送货车辆的规范管理,确保车辆交通安全,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送货车辆安全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1、营销部车辆为送货专用车,除因公配送卷烟外不准运送其他物品,不准借给外单位及个人使用;

  2、严禁途中随意带客或绕道为他人办私事;

  3、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4、严禁工作时间酗酒和酒后驾车;

  5、车辆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安全地点停放,并关闭油路、电路,锁好车门,以防发生意外;

  6、途中送货临时停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逆向停车;

  7、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自觉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及其《实施条例》,并要积极按时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

  8、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业务技能,精心维护车辆,严禁带故障行驶;

  9、加强途中送货安全规范,熟悉安全应急预案,掌握各种应急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卫工具,确保人身货款安全。

  xxx

  20xx年xx月xx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在深圳市xx区xx工业城xx路xx厂房xx层(以下简称:租赁场所)上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厂房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如下:

  1、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1、双方对各自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条例和规定,

  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1.2、双方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3、双方应当主动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4、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急准备。(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1.5、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变准备。

  1.6、任何一方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当事方应当立即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及对方报告,并尽力协助进行紧急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2、甲方安全责任:

  2.1、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材料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

  2.2、甲方有责任对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为乙方的接口及综合管理单位。

  2.3、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和现场调阅有关安全资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培训等安全资料。

  2.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生产场所、办公生活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并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2.7、甲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

  3、乙方安全责任

  3.1、乙方应提供在租赁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照。甲方应查验相关证照、并复印留存。

  3.2、甲方出租的场所,经甲、乙双方确认,符合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条件。如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3、乙方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的主体,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4、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3.5、乙方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员工应当持证上岗工作。

  3.6、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本单位员工必备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7、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和监督。

  3.8、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乱接乱拉电线。根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3.9、严禁“三合一”。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局面审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厂房、场所等房屋内居住人员。

  3.10、凡涉及消防、安全许可的,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11、凡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3.12、加强劳动管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

  3.13、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及时办妥相关手续,并将备案材料交甲方存档。

  3.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变房屋使用性性质;不得擅自转租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

  3.15、乙方不得损毁、丢失甲方原有消防设施;乙方应自行配置、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3.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应急演练。

  3.17、乙方若在厂房内进行动火、破土、高处、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专项作业应按《专项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WI094001附件8)到物业管理处办理《××作业许可证》,并派专员监督。经物业管理处保安员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可动工。

  3.18、乙方对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有关规定报告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告知甲方。

  3.19、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毁、或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20、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厂房、场所的租赁协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3.20.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无安全生产资质从事生产经营的。

  3.20.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3.20.3、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

  3.20.4、安全隐患严重又不认真及时整改。

  3.20.5、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厂房、场所。

  3.20.6、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4、其他条款

  4.1、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

  交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生产风险金内扣除,用作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乙方承担所在租赁厂所内发生的事故责任,安全生产风险金每年结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赁协议终止时,结余部分甲方应返回给乙方。

  4.2、乙方在承租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5.效力及其他

  5.1、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于相应租赁合同终止时终止。

  5.2、未尽事宜应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和修订款项可经双方协商或另行签约。

  5.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乙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绿色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和北京城建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吊车租赁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租赁挖掘机名称型号:

  3. 租赁合同编号:

  4.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作业人员必备的条件及责任如下:

  1)挖掘机械作业的人员必须理解和掌握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和劳动部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大纲》内容。

  2)挖掘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培训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3)机械使用前,甲方应将机械工作范围、设施的保护及相关注意事项,向乙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交底,并需得到乙方确认。

  2. 甲方(承租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如下:

  1)机械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甲方对所租机械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需有相关记录。

  2)甲方应依据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确定乙方提供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规范。

  3)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甲方对所租机械进行全面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需有相关记录。

  4)机械使用前,甲方应将机械工作范围、设施的保护及相关注意事项,以

  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安全交底。

  5)甲方须设专职或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机械调配,并负责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6)甲方对使用的外租机械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7)甲方对外租机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设备有权清退。

  3. 乙方(出租方)承担的安全责任范围如下:

  1)乙方需提供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2)乙方需提供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机械名称、型号、厂家、出厂编号日

  期)。

  3)乙方提供进场作业人员身份证及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4)需向甲方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证措施。

  5)保证所提供安全的机械及设备防护部件100%的完好率。并负责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

  6)保证甲方机械正常的使用需要,禁止带病机械和防护设备不齐全设备进场作业。

  7)保证机械操作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件及时到岗,随机配备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使用任何通讯设备和视频影音设备,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甲方查出问题负责及时整改。

  9)乙方机械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无《安全技术交底》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10)乙方在作业时,应对施工现场地上管线和设备负责保护,发现地下不明物应告知甲方,并进行有效地保护,不得损坏。

  11)乙方法定代表人因客观原因需要委托他人签定协议,须有书面委托的证明。

  4.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三、附则

  1)本协议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认定无疑后,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解除租赁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号;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4、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人(承租房):

  签订日期: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3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承包)单位

  出租或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或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三、乙方的权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额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条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约束条件

  (一)为有效保证本协议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承租或承包单位应向企业每年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元。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企业安技部根据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考核规定》的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返还承租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以下条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租赁方):

  联 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联 系人:

  联系方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创造安全的经营环境,明确甲方为商铺(场地)出租单位,对乙方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乙方为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甲乙双方自愿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甲方负责管辖区域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开展对承租企业、个体户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和推广安全管理知识。

  3、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4、协助承租企业、个体户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5、坚持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6、负责管辖区域的公共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7、建立和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乙方整改安全隐患;制止乙方的违法行为。

  二、乙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承租人(企业或个体户)是乙方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承租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乙方无条件的自觉组织人力、物力对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商铺转租给任何第三方或个人,并且不得转租给无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4、乙方及其员工应学习并掌握火灾报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火场逃生等技能。

  5、乙方在甲方市场内承租的商铺仅做经营场所使用,不能作为任何形式的住宿用途。

  6、严禁乙方搭建影响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的阁楼,同时仅限于存储货物。

  7、乙方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锁闭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

  8、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设置警戒,并施工完成前将防护设施恢复原状。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原设计电表容量,禁止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并且保证各种用电设备正常运转。

  10、乙方因经营需要变动原有的电力线路、水路管道或重新安装的,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和线路布置图,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1、乙方营业结束后应做到断水、断电,关好门窗。存储货物的仓库保持良好通风,合理安排货物堆放高度和间距。

  三、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2、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不善、违规操作、拒不整改等)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应负完全经济赔偿责任、民事、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代 表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承租方):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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