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8-03 12:27:18 安全协议书 我要投稿

租赁安全协议书(精选2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安全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租赁安全协议书(精选20篇)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由,出租给乙方一致,立以下几点如下:

  1、承租房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煤气等的安全定期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火灾、触电、煤气渗漏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切原因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一切无关。

  2、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身份证号: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房屋,谁负责房屋安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一下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在交付时结构完成无损,无漏水、渗水现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所租房屋仅供居住使用,不得将所租房屋用于商业活动或有损坏公共利益活动,不得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行为。

  2、乙方负有使租赁房屋的整体结构及原貌完好无损的责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在承租屋内外违法搭建建筑物。

  3、乙方应保持租赁房屋及环境的整洁;不得产生本市允许标准外的噪音;严禁在租赁房屋内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4、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乙方的责任:

  1.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乙方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聚众、酗酒闹事等行为引起的纠纷,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本责任书中的“人员”指甲乙双方的人员和其他人员;本责任书中的“财产损失”指甲方及他人的财产损失;本责任书中的“房屋”是指。

  四、其他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责任书为租赁合同的附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盖章)

  (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经协商达到一致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乙方实际占用面积有变化的,以实际占用面积为准。

  二、厂房租赁日期和期限

  1、厂房租赁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元整.

  2、乙方占用的面积包括乙方实际使用的车间厂房,库房等。

  3、每月租金金额为乙方占用的建筑面积乘以租赁价格。

  4、租金支付方式为乙方自租赁开始日每隔叁个月提前一次性预交,

  以转账或者现金的方式付清;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6、租金按整月计算,乙方退租交付厂房逾期的,实际使用天数不满一个月,当月租金仍按一个月计算支付。

  7、乙方自租赁开始日之前向甲方缴纳相当于___个月房租的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押金除扣抵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___天内返还给乙方。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办公室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___天内向由甲方缴清相关费用,甲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后___天内向乙方提交相关发票或者收据。乙方逾期或未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采取停供措施,由些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厂房、机械、设备等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附属建筑物有损坏或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维修费用在乙方无过错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建筑物的附属机械、设施和设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验,使用中损坏或者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物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需要维修或者增设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和设备或者进行装饰,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退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将该厂房转租,如果擅自中途转租,则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且未到期的租金、押金不予退还。

  2、乙方不再承租归还该厂房时,乙方应当负责拆除租赁期间乙方新增加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并恢复甲方厂房、机械、设备至租赁开始时可正常使用状态。

  3、乙方退租时应于交付厂房前付清全部租金及违约金。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租赁期未结束时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___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___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搞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如因此造成损失,在甲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4、租赁期间,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房租,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款加收滞纳金外,还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直至单方终止租赁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或者相关安全事故将厂房毁坏,乙方应按照厂房造价予以赔偿。

  6、乙方实际租赁期结束,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乙方享有优先权;如甲方不再出租,应至少提前___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4

  设备租赁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xxxx年xx月xx日甲、乙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合同号:;设备租赁名称:),进一步明确双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四、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二、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对乙方生产施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四、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四、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六、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七、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九、在生产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及时向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设备租赁单位(章):

  设备出租单位(章):

  协议订立时间: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与管理,经双方商定,就乙方承租甲方的____________房屋订立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本协议为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房屋使用条件的房屋,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一经发现视租赁合同终止,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房屋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将立即视租赁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毁约责任。

  3.严禁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简单装修的需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私自装修的一经查出将追究法律责任。

  4.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5.租赁房屋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7.凡经营性房屋和厂房的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规定配备消防用品,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号;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4、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人(承租房):

  签订日期: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7

  出租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厂房租赁场所租赁经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区域出租场所(厂房)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负责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内的公共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设施、配电设备、集污(尘)集中处理设施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检验、检测、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

  5、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及时通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城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

  6、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检查监督。

  2、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3、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

  4、建立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5、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6、在承租厂房租赁场所内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必须报甲方同意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设备,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上,明确安全、特种设备和治安管理职责。

  8、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

  9、生产经营单位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通道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三、其他有关要求

  1、甲方在出租期内指派该同志,负责出租区域内的安全工作。乙方指派该同志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管理。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出租区域内发生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的,甲乙双方应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责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本协议,擅自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整改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等情况的,甲方可以中止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有同等法律效应。

  5、本协议书内容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之处,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所属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8

  甲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构建和谐平安的社区,保证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有序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起至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中报暂住登记,并根据暂住手续办理房屋租赁一切手续,要求承租人遵守与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规定,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2、甲方要经常检查乙方租住人员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绝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服从甲方物业管理,不得在楼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合理的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房时不得拆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昆明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补充。

  此安全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责任书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9

  出租方:

  承租方:

  因上下班方便需要,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一下车辆租赁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壹辆小汽车租给乙方使用,接送目标市区-马珣小学。

  二、租赁时间要求

  甲方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班期间往返接送乙方。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四周工作日人民币100元整;租金包含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而产生的司机工资、车辆保险费、汽油费、养路费,以及停车费和过桥费等其他各种税费和一切开支。

  2.乙方四周工作日支付租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

  四、甲方职责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车辆及驾驶员手续齐备合法,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3.在服务期间,甲方不得携带和同意非乙方人员乘坐本次车辆。

  4.为保证正常上下班,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到达约定的地点。

  5.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及乙方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均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承担。

  6.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7.如乙方有需要,甲方应积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的必要的相关信息。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2.乙方及时付清所有租金。

  3.乙方应教育乘坐人员遵守交通和安全规则。

  六、其他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4.如出现纠纷,采用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0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以及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支队、区交警支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的专业工作要求,落实监管措施,增强安全管控能力,切实维护我公司厂区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防安全等工作,租赁方与承租方共同构建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发展的新格局,为保障

  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 (出租房屋名称)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 (出租房屋名称)的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承租方单位、企业单位负责人工作职责及具体要求:

  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科学安全发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上级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整治和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民防事故的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一方平安。

  2、将安全列入本单位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全年安全工作计划。每年主持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汇报,研究防范较大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措施,以及协调和解决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整治的具体事宜,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形成档案,以便查考。

  3、每年不少于四次以上专题检查,必要时可安排单位行政班子分片包干挂钩,包干责任区联系,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安全检查全覆盖。

  4、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及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干部1-2名,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分管责任人,并对其实行培训教育和考核制度。

  5、积极做好企业责任人、安全干部、农民工、特种设备操作工的年度培训教育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公司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增强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

  6、每年安排必备资金列入安全工作基金,作为基础设施(含消防、标志、标牌等设施等)的投入,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改造,抢险救护及热心于社会公共安全先进人物的奖励。

  7、实施考核问责制。

  8、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亲自督办、整改到位。

  9、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的,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并上报领导。按照管理权限分工,做好善后处理,配合事故调查。

  10、加强对承租厂房内企业的安全管理,企业责任人(承租方)必须经常性开展对承租厂房内企业的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二)承租方单位分管责任人(含安全干部)的职责

  受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工作依法承担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行动计划的各项具体工作。

  2、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队伍,对本(单位)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批租土地等形式的全部企业、单位的公共部位进行日常安全生产、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防安全的监督检查与宣传。

  3、建立、健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规程(含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危化企业及重点危险源实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会议、指示、专项工作)。

  4、对本单位内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做到六个严禁,即:

  4.1严禁“三合一”现象(即:严禁生产车间、材料仓库、职工宿舍为一体);

  4.2严禁违法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危险化学物品;

  4.3严禁违法制造和使用“锅、容、管、特”设备;

  4.4严禁使用三无(即:无执照、无资质、无设施许可证)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

  4.5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病车”上路;

  4.6严禁不符消防手续的搭建和堵塞消防通道。

  5、利用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书面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效果,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并及时整改。

  6、加强对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审核,验收和事后管理,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并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

  7、对转租、分租等形式的,必须征得宝祥公司法人书面同意书,同时必须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列入监管机制。

  8、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要求,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检查情况),明确整改方案及措施,落实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和整改效果,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到。

  9、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本企业(部门)例行检查,并督促车间(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情况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并将安全检查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整治情况作出书面台账记录。对被检查部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视情节安排专业部门进行评估。

  10、配合上级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11、做好安全台账基础管理工作。

  12、督促、安排本单位内职工依法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数据库,

  13、积极参加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和六个月一次的职工消防演习活动。

  14、加强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的宣传教育,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15、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和道路交通行为参与者的安全管理教育、宣传工作,并做好记录。

  16、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挥抢救并同时上报卫星村安全负责人和宝祥公司负责人。做好善后处理,配合事故调查。

  二、安全控制目标

  (1)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2)无防火安全死亡事故及重大火灾事故

  (3)无半责交通安全死亡事故

  (4)无爆炸事故

  (5)无化工安全中毒事故

  (6)无影响闵行区考核指标的其他事故

  三、安全工作要求

  (1)企业、公司安全责任书签约率100%

  (2)重点单位安全监管率100%

  (3)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4)无不符合消防手续的建筑工程率100%

  四、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

  (2)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3)甲方依照有关规定认真与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4)维护(出租房屋名称)范围内公共区域(不包含各承租单元内)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5)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单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单元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6)对(出租房屋名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

  整改或处置。(消防栓非乙方人为因素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解决;灭火器、安全设备、安全器材由乙方根据消防安全规定自行配备和维修。)

  (7)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8)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安全生产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9)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或甲方其他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应提前与对方联系。

  (10)如果发生事故甲乙双方必须履行通知对方的义务,互相协助,控制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事故发生方承担。

  五、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

  (2)负责建立健全承租单元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单元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3)乙方入驻前要对承租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灭火器材,并确保其完整性及有效性,如未履行此消防义务引发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进行安全管理与检查。

  (7)在下班前负责切断承租单元内的电源。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电加热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在办公用途的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电炉等电加热设备。

  (8)不得在其承租单元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国家明令禁止存放的危险品和违禁品。

  (9)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组织承租单元内的每六个月一次的全员消防演习活动,并记录和图片存档。

  (10)保护好承租单元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2)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厂房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进行物料运输、装卸车辆,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4)乙方须依据《企事业单位内保条例》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发生盗窃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15)乙方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如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环保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6)甲方或甲方上级安全、消防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安全协议书》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7)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租赁厂房。

  (18)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或甲方其他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应提前与对方联系。

  (19)如果发生事故甲乙双方必须履行通知对方的义务,互相协助,控制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事故发生方承担。

  (20)乙方应遵照《劳动法》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每月按期足额支付全体雇员工资,乙方发生的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处理,乙方若发生拖欠员工工资事件,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拖欠工资责任,并及时清还拖欠员工的工资。

  六、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七、针对此安全协议书如双方发生争议,本着互相谅解,精诚协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卫星村村委、华漕镇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八、合同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单方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a、如壹个月不交租金或累计欠交甲方各项费用达到壹个月租金标准;

  b、劳动部门介入处理乙方欠薪逃匿行为;

  c、工商及政府司法相关部门查封乙方财产;

  d、乙方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行为。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与《厂房租赁合同》同步,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协议书自动解除。

  十、其他

  (1)此协议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协议内容。

  (2)此协议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安全工作联系人

  (1)出租方安全干部: 联系电话: 手机:

  (2)承租方安全干部: 联系电话: 手机:

  十二、双方签订协议书

  甲方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1

  吊篮产权单位: (以下称甲方)

  吊篮租赁单位: (以下称乙方)

  吊篮使用单位: (以下称丙方)

  根据 工程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租用甲方的 型电动吊篮,由丙方使用并管理,管理号为 ,为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制定本安全协议书,三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垂直起重运输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甲方必须保障吊篮的完好和安全并按电动吊篮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支立、维修、拆除。

  三、乙方负责丙方的入场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乙方配合甲方组织丙方进行电动吊篮的操作与使用注意事项培训,并经甲方考试合格发放操作证书后,方准丙方使用吊篮。

  四、丙方负责确认吊篮的安装位置,并经甲、乙、丙、监理四方验收合格后,方准安装,安装完毕经甲、乙、丙、监理四方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如因丙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丙方负责。

  五、电动吊篮在拆装作业时,乙方应给甲方划分作业区域并负责现场协调,甲方应标出安全警戒线并设监护人员。

  六、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二级配电箱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不得在为甲方提供的配电箱内接其他设备,并不得在作业中切断电源。

  七、电动吊篮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八、丙方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乙方现场的检查。

  九、在安装、拆卸、运转过程中,凡因电动吊篮本身的缺陷、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或失灵等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凡因吊篮操作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操作规程,或擅自将电动吊篮交给无证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均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甲、乙、丙三方单位的领导均无权指派无操作证人员上岗。如因领导强行指派无证人员操作时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谁指派,谁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十三、上级检查时,因电动吊篮本身的缺陷等进行处理时,所罚款项或责任均由甲方负责。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进行处理时,所罚款项和责任由丙方负责。

  十四、甲方、丙方应保证吊篮在使用中不影响乙方安全达标活动。

  十五、电动吊篮在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丙三方均应保护现场,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十七、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电动吊篮退场后终止。

  十八、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北京市无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协商补充。

  十九、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丙 方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2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承包)单位

  出租或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或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三、乙方的权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额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条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约束条件

  (一)为有效保证本协议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承租或承包单位应向企业每年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元。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企业安技部根据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考核规定》的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返还承租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以下条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3

  承租方名称: (以下称甲方)

  出租方名称: (以下称甲方)

  为保证外租机械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订外租机械租赁协议的基础上,特签定如下机械安全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适合于 大兴××工程 日立—50挖土机、压土机,机械租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二条:甲方职责: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确定乙方提供安全管理制度。

  2、机械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甲方对所租机械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需有相关记录。

  3、机械使用前,甲方应将机械工作范围、设施的保护及相关注意事项,向乙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交底,并需得到乙方确认。

  4、甲方须设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机械调配,并负责施工过程中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5、甲方对使用的外租机械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6、甲方对外租机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对不符施工要求的设备有权清退。

  第三条:乙方职责:

  1、需向甲方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证措施。

  2、保证所提供安全的机械及设备防护部件100%的完好率。并负责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

  3保证甲方正常机械使用的需要,禁止机械带病和防护设备不齐全设备进场作业。

  4、保证机械操作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件及时到岗,随机配备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调配,满足施工需要。

  5、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甲方查出问题负责及时整改。

  6、乙方机械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无《安全技术交底》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7、乙方在作业时,应对施工现场地上管线和设备负责保护,发现地下不明物应告知甲方,并进行有效地保护,不得损坏。

  8、乙方法定代表人因客观原因需要委托他人签定协议,须有书面委托的证明。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资料

  1、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机械名称、型号、厂家、出厂编号日期)。

  3、进场作业人员身份证及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第五条:赔偿责任

  1、施工过程因甲方未告知作业范围内,地下设施情况,强令乙方在不明情况下作业,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造成机械设备损失,致使甲方不能正常使用机械设备,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外租机械设备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4

  一、甲方:

  二、乙方:

  二、双方就汽车租赁达成协议并签订此协议,并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应责任。

  1、乙方如单方面要求解除协议关系,应提前10天告知甲方,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10天汽车租赁费用。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耽误工作半天以上(含半天),按照相应时间的租车费用扣除。

  3、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车辆及人员需离开工地的,甲方不负责离开工地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4、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车辆及人员需离开工地,并按合同需要后续车辆进入工地接替的。乙方离开工地及后续车辆出发至到达工地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从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期间新 车归甲方租用。

  四、甲方租用车按日计算,每日200元,用车结束后一周内向乙方结清全部费用。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应。

  六、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5

  承诺人:

  本人愿意在租赁(合同号 )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位于资产期间,担任此资产安全第一责任人,并严格做到:

  1、 关心、配合、支持甲方搞好资产的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制止并检举一切违反治安、消防等法规的行为,发现火险隐患、火灾及治安事件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和出租人。 2、不在所租赁资产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不得在进出口以及非租用空间等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乱搭乱建,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阻碍消防通道。

  3、对在所租赁资产内用气、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注意天然气及液化气等的使用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注意用电安全,严防触电和各类电器火灾。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使用生活电炉;人员离开时要关闭电器电源,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开关;发现供电系统过热、有异味、冒烟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出租人。

  4、 要预防意外消防事故的发生,自行配备适量的灭火器。严格遵守有关的用火用电制度,不乱拉乱接电源线,不擅自更改天然气管线。不在室内、楼道进行烧香、燃烛、焚纸等危险行为。

  5、无条件配合出租人对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6、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禁止小孩玩火。外出时告诫留守资产内的老人、小孩,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7、资产租赁为现状结构租赁,不对资产建筑结构做出任何变动、改建及调整。

  8、对所租赁资产进行装修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负责对进场装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②、 装修施工过程中,严格要求所有人员遵守国家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③、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在装修施工作业现场每50平米配备一个灭火器,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并放置于明显、易取的位置。

  ④、 在施工中不使用易燃材料(易燃材料须做防火处理),注意装修材料合理堆放,装修垃圾及时袋装清运,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⑤、 施工用电配施工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电源线采用橡胶电缆,装修过程中用电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用电。

  ⑥、 保护好资产原有的消防设施,不发生火灾情况,严禁动用消防器材;如需对资产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必须经永川区行业有关部门及出租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⑦、 如需明火作业,须经出租人批准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就近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远离易燃易爆材料及物品。

  ⑧、 不在装修施工场地内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施,不使用高瓦数照明灯,严禁使用煤气。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电焊机等,须经出租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⑨、不擅自改动煤气管道、供电/智能化线路。

  9、凡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或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10、其他: ①此安全责任书经承诺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②此安全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政府部门有关法规发生变更,遵循国家及政府部门规定执行。

  ③此安全责任书一式贰份,由出租人、承诺人各持一份。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房屋,谁负责房屋安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一下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在交付时结构完成无损,无漏水、渗水现象;

  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所租房屋仅供居住使用,不得将所租房屋用于商业活动或有损坏公共利益活动,不得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行为。

  2.乙方负有使租赁房屋的整体结构及原貌完好无损的责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在承租屋内外违法搭建建筑物。

  3.乙方应保持租赁房屋及环境的整洁;不得产生本市允许标准外的噪音;严禁在租赁房屋内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乙方的责任:

  1.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乙方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聚众、酗酒闹事等行为引起的纠纷,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本责任书中的“人员”指甲乙双方的人员和其他人员;本责任书中的“财产损失”指甲方及他人的财产损失;本责任书中的“房屋”是指 。

  四、其他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责任书为租赁合同的附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盖章) (盖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7

  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租赁对象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出租方为: 承租方为 :

  安全负责人为 :

  3、承租方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出租方责任外,承租方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4、出租方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承租方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承租期内,承租方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承租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6、严禁在单位内存放大额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承租方员工下班后未经出租方批准不得在单位内留宿,公休、节假日及平时加班要提前向管理部门通报。

  7、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出租方应随时检查承租方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共同承担。

  8、承租方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出租方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承租方方可进行。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9、承租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承租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出租方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承租方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号;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4、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人(承租房):

  签订日期: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由,出租给乙方一致,立以下几点如下:

  1、承租房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煤气等的安全定期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火灾、触电、煤气渗漏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切原因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一切无关。

  2、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身份证号:

  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20

  为保证高处作业吊篮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定一下安全措施:

  一、乙方负责吊篮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负责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二、乙方负责进场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指派专人接受乙方技工知道及吊篮的技术培训,要认真学习安装技术要领,在以后的安装拆卸过程中,应按照第一次安装的规范进行,不得任意更改随意安装,移位改动吊篮必须经乙方技工验收后方能使用。

  四 、承租方人员不得自行随意拆除改换吊篮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锁摆臂行程或改装安全装置。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出现异常现象,电器元件烧坏等情况时,用户必须停止使用,如若继续使用,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五、使用吊篮人员应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上岗证,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有碍高空作业的病症,使用吊篮人员不得饮酒、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与独立的吊篮安全绳上的安全扣连接牢固,否则责任自负。

  六、吊篮上装有易燃品时,使用人员不得吸烟,并远离电焊等火源,否则责任自负。

  七、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对吊篮配种、悬挂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将吊篮上下升降数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八、严禁超载运行,吊篮限乘2人,严禁超员,严禁垂直运输使用,违者责任自负。

  九、收工时盖好提升机与电控箱,开工前要严格检查,防止异物卷进电机,吊篮10米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电线设施。严禁大风、大雨、大雪天气操作使用吊篮,严禁夜间操作使用吊篮!违者责任自负。

  十、如涉及电焊作业不得使用吊篮接零,禁止将电焊机放在吊篮上,电焊手把及夹持的电焊条不得触及吊篮的任何部位,如使用电焊时,提升机上下两段2米钢丝绳应用防火材料遮盖。违者责任自负。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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