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2-03-23 15:24:30 [第七单元]写一篇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精选103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读后感的作文(精选103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他还说:“我扑在书上,就好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看!高尔基把书比作美味的面包,自己则变成了饥肠辘辘的人,狼吞虎咽般吃了几块面包。莎士比亚也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肢膀。”是啊,一个整天看电视而不看书的人,眼中只有黑白色;而整天看书的人相比只会仅限于学课本知识的人,看书的人知道创新,而局限于书本上的人呢,只会照搬书上的,没有新意。也就像会捕食而不会飞翔的鸟儿一样。《三国志》里面还写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只要你反复斟酌、推敲词句,其中的意思你自己就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脑海里。以上几句名言,更说明了书的重要性,读书要持之以恒。

  也正因为如此,我最近又读了一本书,叫《我是你的守护星》,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许多同龄人不懂的道理。这本书写一个懦弱胆小的十一岁的男孩正立,养了一只叫叮当的大狗。富家子邓凯欺负正立,被叮当解救,邓凯因此建议让自己的藏獒与叮当决斗。正立出于虚荣心,接受了邓凯的挑战,最终造成叮当被藏獒咬死。正立从此生活在了无尽的懊悔与自责之中。星次神仙星纪可以帮助叮当复活,方法是:正立和他的同学们,先后将自己的灵魂进入到了叮当的身体,同时对这个密码守口如瓶。这样,叮当在不同孩子灵魂进入到身体的时候,就拥有了不同的性格,在学校和家里都闹出了很多的笑话。而守护叮当的任务原来如此之难。这本书让我明白了:

  朋友,不是用来出卖的!

  承诺,需要用生命守护。

  勇气不是不恐惧,而是怀着恐惧,任然努力地迎风前进。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寂寥空虚。我们从中学到了知识,就要学以致用,我一看书,就沉浸在书里,忘了一切,就仿佛身临其境。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彼此交流;书是我的知己,我们互相取长补短;书是我的伙伴,我们畅快交流。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作者姜戎将这让人感到悲伤的一幕写得淋漓尽致,让人看了都感到心酸,眼泪也会止不住地落下,因为这只执着追求自由,希望回归家族的小狼终于解放了,可是,它也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狼图腾》这个电影相信大家都知道,看过。那大家有没有看过这本书呢?呵呵,没有吧,那就让我来介绍介绍!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北京的知青------陈阵,他与伙伴们一起来到了蒙古大草原,这里的草原狼使他着了迷,于是他与其他知青去掏狼崽,他想将一只小狼崽养大,在小狼成长的路程上艰辛不断,终于小狼长大了,但也有新困难迎接了陈阵,这会是怎样的困难呢?他是怎样解决的呢?就让我给大家留点悬念吧!

  这本书里有两处让我印象深的部分。第一部分是汉人知青队长用小狼当诱饵引来狼群想屠杀它们,作者把那一画面写得非常生动,仿佛那一夜就发生在眼前,还表达出了小狼想回狼族的欲望。第二部分是最后小狼快死的时候,被陈阵亲手砸死的那一幕,我非常理解陈阵的做法,他是希望小狼不再痛苦下去,也希望它像战狼般倒下。作者姜戎将这让人感到悲伤的一幕写得淋漓尽致,让人看了都感到心酸,眼泪也会止不住地落下,因为这只执着追求自由,希望回归家族的小狼终于解放了,可是,它也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深有体会:狼就是草原的图腾,但我们不能任由让它生长,繁殖,也不能乱去捕杀它。多了是魔鬼,少了是灾难。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阅读了《伟大的悲剧》这一课。

  文中,斯科特代表英国率探险队向南极点发起最后的挑战,但是挪威人阿蒙森早已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十分沮丧,十分失望。在返回的途中,天气越来越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的威力无情的销蚀了,斯科特一行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在茫茫的雪地上。

  在这个故事里,有无数感人的故事。例如奥茨不幸生病了,他认为自己已经不在是大家的帮手,而是大家负担,为了团队可以继续走下去,他希望尽快结束自己,以减轻同伴的负担。尽管这样可以走的快一些,但他的同伴们坚决反对这样做,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伙伴。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里,所有的人敬畏地看着奥茨正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

  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探险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之情吗?

  一个看似平静的一天。一家影院突发大火,熊熊的烈火吞噬着数千人的生命。所有的人不顾一切,争先恐后地向出口跑去,很窄的门迅速被堵死了,里面的人们无法出去,营救的人员无法进来。怎么办?上帝似乎正在开生命的玩笑,让后面的人群如潮水般的向前涌来。无情的烈火喷出它杀人的浓烟,向魔鬼一样伸出自己的“夺命之爪”。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肉体哪能抵挡得住这熊熊的火焰。不到半小时,这里就成了死亡的墓地。

  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他让有的人失去了集体主义的伟大精神,失去了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抛弃这伟大的精神,在为之努力奋斗。

  就让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

  烈日炙烤着大地,水井干枯了。但小女孩依旧照料着生病的母亲,母亲渴急了,小女孩被迫带上家里的水壶,出门找水给母亲喝。在山里,小女孩发现了山泉,她本想自己先喝一口,但是想起重病在身的母亲,她认为水应该给母亲喝,于是小女孩打了山泉朝家里走去。路上,她碰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她将水给小狗喝,小狗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会心地笑了。她回到家,把水递给母亲,但母亲让她先喝,把水又交给了她。瞬间,地上冒出了大量的泉水,托着七颗星星,升上天空。水不用发愁了,小女孩用自己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拯救了所有的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也表达了古时人们对一个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和谐社会的向往。

  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心中的黑暗;是一条小溪,滋润着心灵的荒漠;是一把火,驱走心中的寒冷。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追风筝的人》,是旅美阿富汗裔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也是第一部来自阿富汗作家出版的英文小说。小说《追风筝的人》由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了一个身在美国的阿富汗移民阿米尔的童年往事和他成人后对儿时过错的心灵救赎过程。儿时的美好和友情,因为一个懦弱的疏忽而毁于一旦,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愿意不顾一切地去重新找回那个曾经的自己吗?该小说的主人公阿米尔在坦然面对自己曾犯下的罪恶之后,他以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关于阿米尔,一个在舒适的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唯一缺少的是父亲无微不至的疼爱。由于阿米尔的出生夺走了她母亲的生命,使得父亲颇为心痛。加之阿米尔一直都没有成为他想要塑造的人,这令父亲更加心灰意冷,从而疏远了阿米尔,而阿米尔对父亲始终存在一种敬畏的同时,却又渴望得到父亲给予的温暖,所以一种性格上的懦弱,已存在于性格的内在缺陷里。当你十分重视一个人的时候,你最在乎的往往是这个人对你的看法,你最想要的也通常是这个人对你的肯定,所以当阿米尔看到了父亲对哈桑关怀备至时,这足以使得这个年少天真的孩子感到嫉妒,从而养成了主人公阿米尔自私与嫉妒的性格。

  关于哈桑,他心地善良,在他的世界中,没有嫉妒,他对命运是顺从的,甚至是受之一切。对于他来说,阿米尔是主人,更是不可背叛的朋友和兄弟。他能容忍阿米尔对他的嘲笑,甚至是后来阿米尔对他的背叛与伤害,他通通都原谅了,他始终以饱满而充溢的情感对待他的阿米尔。哈桑对阿米尔这种义无反顾的忠实与真诚滋长了阿米尔的背叛,同时也对日后阿米尔的行径埋下了一颗宽容的种子。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从第一次出现到全书结束,哈桑的这句话被无数读者公认为书中最令人震撼的文字。这句话第一次出现是在斗风筝比赛中,那是阿米尔一生中最骄傲的时刻,因为他漂亮地赢得了比赛。而后来,这句话在书中反反复复地出现,预示着某些东西将无可避免地发生,那喀布尔城中追风筝的日子将成为阿米尔心中最美最痛的回忆。

  为你,千千万万遍。

  哈桑被缝合的嘴唇,索拉博哭泣时止不住颤抖的肩膀和空洞的眼神,塔赫里将军固执地从房间里走出来时的狼狈模样,阿米尔的矛盾,索拉雅的眼泪……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我眼前呈现。

  正如作者卡勒德·胡塞尼在前言中所说的一样:我看到小说作品独有的联结人们的力量,我还看到了人类的体验有多么普遍:羞耻、负疚、后悔、爱情、友谊、宽容和赎罪。

  阿米尔懦弱的转身造成了哈桑心中的伤;哈桑的死,让三十八岁的阿米尔找到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无疑是幸运的,他赎回了灵魂,他丢失在巷口的灵魂。索拉博是不幸的,父母的早逝、孤儿院里不忍回望的遭遇……

  救赎,常常不是出于醒悟,而是出于对从背叛的痛苦中解脱的渴求,其出发点仍然是利己的。但如果救赎能为他人带来幸运,倒也的确仍是很好的解决之道。或许正是如此,阿米尔才义无反顾地回到阔别多年的故乡。他没有停止对哈桑的愧疚,对自己的自责,其实,这些都是因为他没有停止过对人性的追寻。

  正如译者所言: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为你。千千万万遍。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追踪小绿人》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是著名作家金波爷爷写的一篇长篇童话。故事讲的是:小叶子是一个热爱大自然的小男孩,他有一个神秘的朋友叫小晓。通过小晓,小叶子认识了一群小绿人,他们就生活在小叶子家的后花园里,这些小绿人身材非常矮小,他们还有一项神奇的本领。当他们不想被人发现的时候能变成一团绿雾消失在花丛草丛中。作品围绕“小绿人”这个可爱的童话形象,加上优美抒情的文字展开了生动而有悬念的故事。

  好喜欢那些小绿人,他们虽然胆小,但是非常友好!非常善良!可是,当他们的行踪被媒体知道后,他们却失去了自由。在众人面前他们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而且还被小叶子的叔叔当作赚钱的工具。可是他们太善良,只是默默的忍受。让人高兴的是,最后在小叶子和小晓的帮助下,小绿人终于逃走了,去寻找真正属于他们的家园。

  看完这本书,更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不仅要爱护自己,也要爱护地球上的一切生命,因为生命都是平等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之一。它也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由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编撰而成。书中主要讲了唐僧在观音菩萨的指点下西行求取真经,一路上分别收了三位徒弟相伴,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的故事。

  书中人物个性鲜明,师傅唐僧崇信佛法,立场坚定、勇往直前的精神坚不可摧,但有时好坏不辨;大徒弟孙悟空敢作敢当、机智勇敢、正直无私,在取经的一路上打了许多妖怪,保护唐僧西去;二徒弟猪悟能好吃懒做、见识短浅,另一方面又不失忠勇和善良、战斗勇猛;三徒弟沙悟净忠厚老实、任劳任怨、忠于职守。

  书中描写了《孙悟空大闹天宫》、《高老庄收八戒》、《三打白骨精》……许多精彩片段。其中《三打白骨精》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篇讲的是为了吃唐僧肉,先后变幻为上山送斋的村姑和朝山进香的老妪全被孙悟空识破。唐僧却不辨人妖,反而责怪孙悟空恣意行凶,连伤母女两命,违反戒律。白骨精心有不甘,又第三次变成老丈又被孙悟空识空。白骨精利用唐僧心慈,又假冒佛祖名义从天上飘下素绢,责备唐僧姑息孙悟空。唐僧盛怒之下写下贬书将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遇难,孙悟空又赶回来救他。说明孙悟空为人正直、无私。

  《西游记》告诉我们要想获得成功,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得付出努力。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这个暑假,我认认真真地读了一本书,那就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它让我爱不释手!

  它就像是一本会魔法的书,读着它,我仿佛也变成了书中会腾云驾雾的仙人!多么令人激动呀!它又像是一位会说话的智者,听着它,我认识了许多人物、明白了许多道理。

  《西游记》主要是写唐僧师徒四人去西方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经历了千难万险,打败了无数妖魔鬼怪,才到达西方,取得真经。书里有勇敢无畏,聪明机灵,一路尽心尽责地保护着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有好吃懒惰,贪恋美色,但对唐僧却是言听计从的二徒弟——猪八戒;还有老实忠厚,一路挑着行李,任劳任怨的三徒弟——沙僧......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当年由于他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受尽了五百年苦难,最后被唐僧解救,收为大徒弟。他有着一双火眼金睛,任何妖魔鬼怪在他面前也要现出原形,而且还有七十二变、筋斗云及三根毫毛。我喜欢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更喜欢它不怕苦不服输的精神,取经之前他历经重重困难习得法术,取经路上又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师父。当我读这本书认识了故事中一个又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时,我仿佛被带入了另一个世界。孙悟空告诉我们要努力要勇敢,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任何困境,都要勇于面对,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无论外界多少诱惑,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一颗平常的心!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西游记》是吴承恩写的神话小说,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书中有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惰的猪八戒、老实忠厚的沙和尚,还有他们的师傅——心地善良、一心向佛的唐僧。

  我感受最深的人物就是唐僧了,他虽然没有三个徒弟本领大,但他有一颗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心,在取经的路上遇到了重重困难和非常强大的妖怪,可是为了取得真经他从不畏惧,勇往直前。唐僧之所以能够走到西天取得真经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他有颗恒心;二是他有三个好徒弟。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智商和我相不差,可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比我认真多了,做任何事情都很有毅力,我在玩时她在学习,当我背英语单词烦躁的不想背时,她仍然在认真学习,结果,她不仅学习比我好,兴趣班也比我好,因此我常常受到妈妈的责备。

  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唐僧这种精神深深的引导着我。将来我要做的事还有许多,要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到底,不能半途而废,不能像我看的一本书中的一只小猴子,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得到,结果长大后一无所成。要想功成名就,一是必须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二是要有一颗宽容的心,齐心协力,团结一致。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阅过许多古色古香的文学典着,有些如蜻蜓点水一样很快就忘记了,唯有这一部——《西游记》依然深深地刻在脑子里。

  初次接触《西游记》,是在约五年级的时候,从书中的故事里。那是一个讲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披荆斩棘、降妖伏魔,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成正果的故事。

  当我再次重温,我并不这样想,我更注重的是它的前因后果——为什么他们会去取经?为什么他们能胜利能成功?我想,一定是因为他们是勇敢的。虽然唐三藏给人一种懦弱无能的感觉,猪八戒给人一种贪生怕死的感觉;只有孙悟空和沙和尚才真正算得上是真正的勇敢。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如果他们并不都是勇敢的,那他们还会一起去,一起胜利而归吗?是的,只有勇敢才能取得胜利。

  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只有坚强才能取得胜利。

  现如今,胜利已经成为每一个人的目标,可是大部分人都只是麻木追求,丝毫没有注意到胜利者应该是一个怎样的人。就这样,胆小怕事的人遇到机会不去闯练,就知道每天把胜利挂在嘴边,直到离胜利越来越远;相反,而那些勇敢无畏、艰苦拼搏的人,就算他们不在乎胜利,但他们永远是胜利的。由此可见,胜利的曙光只属于勇敢坚强者。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西游记》这本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他的作者是吴承恩。其中,这本书讲了一个有惊无险的离奇故事,一位唐朝的唐僧去西天取经的路上,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沿途遇到种种劫难,一路降妖伏魔,化险为夷,九九归一,到达西天取得真经,最终五圣成真的故事。

  书中,大徒弟孙悟空,他机智勇敢,神通广大,有着一双火眼金睛,能看清一些妖怪的真面目,后脑勺上还有三根救命毫毛,只要拔下一根,便可以变成自己想要的东西。二徒弟猪八戒,他憨厚可爱,虽然他好吃懒做,还鼓在一个大肚皮露在外面,背上背着个大耙子,整天称自己是天蓬元帅,但是,遇到师父不见时,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去救师父。三徒弟是沙僧,他老实厚道,行李他全背着,就算已经很累很累了,他也没抱怨过。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章是“三打白骨精”,这篇文章讲了一个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变成一个女子,被孙悟空认了出来,最后化作一阵清风逃走了;第二次变成一个老奶奶,假装来找他的女儿,又被孙悟空认了出来;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找老奶奶和女儿,孙悟空为不让妖精逃走,叫出了山神和土地神,把妖怪团团围住,最后变成了一堆骨头。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这本书我也是看了很多遍,很喜欢孙悟空,在师傅遇难时,保护着师父,不让师父受到一点儿伤害。以后,我也要向它学习,勇敢的面对生活,不畏一切困难,还要为他人着想。

  读后感的作文 篇11

  最近几天,我认真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就属第二十六章——《天竺国收玉兔精》了。

  《天竺国收玉兔精》讲述的是:一天,唐僧师徒见天色已晚,就准备在寺里歇息,准备明天鸡鸣后再上路。唐僧在后院散步时,听见啼哭之声,老院长说:“这啼哭之人,说自己是公主,可我每次去打听却都听说公主安然无恙,想让你们留意一下。”第二天,唐僧师徒便进了城,听说公主在抛绣球,便想去辨辨真假,不料,唐僧却被绣球打中了,便被请入了宫。国王要唐僧做驸马,唐僧只好先答应下来,随即让徒弟进宫,过了好几天一直没见公主,原来,公主说唐僧的徒弟太丑了,不敢露面,国王盖好关文,徒弟便回寺了。悟空变成蜜蜂在唐僧帽子上,悟空见这个公主是假的,便露出原形,与妖怪打了起来。妖怪不是悟空的对手,想逃走,悟空正要把她打死,嫦娥仙子赶了过来。原来,这妖精是广寒宫中的玉兔。

  唐僧师徒历经许多磨难,可是,他们却永不放弃去西天取经。因为他们师徒搭档的好。如果没有唐僧,那悟空他们就没有关文,就算他们到了西天,也不能成佛;如果没有悟空、八戒、沙僧,那唐僧就会在天竺国被玉兔妖精吸取了元阳真气,就不能成佛了。他们每个人都有功劳,就算功劳没有,那苦劳总是有的吧!悟空除恶扬善,八戒挑担,沙僧牵马,这都是苦劳。

  最后,祝你们早日成佛!

  读后感的作文 篇12

  《西游记》这本书我想大家都不陌生吧,这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同时也是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是一部充满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主要讲述了孙悟空保护唐憎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斩妖除魔,走过十万八千里,前后几十年,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回真经的故事。《西游记》这本书充满奇思妙想,营造了一个十分好玩的神话世界,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有喜有悲,十分有趣,吸引了我的注意。书中的各个人物形象也十分有特色。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章就是“三打白骨精”,非常精彩,讲述了孙悟空三次打败想吃唐僧肉的白骨精,尽管白骨精变化了三次人形。但还是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可是唐僧是个漂亮的僧人,他以为孙悟空打死了的妖精是普通的居住在山里的人。所以一气之下把孙悟空赶走了。

  后来唐僧被其他妖精抓走,猪八戒为了救出师傅,上花果山寻找孙悟空帮忙。最后师徒四人又一次踏上了西天取经的道路。

  我想每个人都喜欢孙悟空吧,可是我们并不能否认唐僧的品质“坚持不懈”,追求一个目标,从未动摇,是一个好的领导者。在女儿国的那段日子里,唐僧并没有因为女儿国国主的诱惑而妥协,而是与孙悟空一行人继续踏上了取经的不归路。

  通过《西游记》这本书,我认识了吃苦耐劳的沙僧,是非分明爱憎分明的孙悟空,憨厚的猪八戒,同时也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与伙伴团结一致的道理!

  读后感的作文 篇13

  《西游记》,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接触的名著书籍!

  大约很小的时候,具体也记不清是几岁了。当我第一次翻开文言文版的《西游记》时,虽然看不懂书上的文字和意思,但是我第一次被孙悟空无边的法力和大闹天空的神通所感染!心里想:“要是我也能有齐天大圣的法力,那我就不用怕坏蛋了!”于是天天缠着妈妈要买“金箍棒”。现在回想起来,不觉会然一笑。

  等到大一点的时候,我接触的是少儿版的《西游记》。这是我关心的是每个人物的品质性格。我不有发现:“我不再喜欢孙悟空,而是喜欢一切任劳任怨、吃苦耐劳的沙僧。我觉得他像极了我。不管何时何地,它都能帮师兄们解除误会。”

  这样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是如此的动人心弦,常读常新。于是我想,当我68岁、80岁、90岁(但愿可以)到时候,不知又会读出怎样的故事和深长。

  有时,我会自己幻想成一个“孙悟空”。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歌曲,一遍遍的表演着“猴王出世”。那是我曾经最美好的回忆!但是回到现在,我已经14岁了,我又重新读了一遍文言文版的《西游记》。这一次我才读懂了什么叫真正的《西游记》。这时的他已不再是儿时记忆中的打打杀杀。而是情感的纠结——猪八戒对月宫嫦娥的思念,孙悟空被唐僧赶回花果山的犹豫和沙僧为师兄们调解矛盾的诚恳等等!

  不知到何时,我还能读出“新”的《西游记》!

  读后感的作文 篇14

  中国古代人对我们现在的中国有着伟大的贡献。科学上:指南针,造纸术,火药……一系列伟大的工程;但是在文学方面,也有着许多贡献,主要代表为四大名著:《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这四部名著可以说是古代人民智慧结晶的代表。而我呢,最喜欢的名著莫过于最后一部——《西游记》了。为什么呢?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江苏淮安人,出身于一个破落的书香世家。他在晚年时写出了这部巨著。本书分为两部分:一至十二回是全书的引子,十三至一百回是故事主体,写师徒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功德圆满,取得真经。

  这部巨著中刻画了四个人: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唐僧。这四人各有其性格特点,使得这部书更加吸引人眼。孙悟空众所周知,一个顽皮的猴子,但是他乐观,聪明,勇敢,灵活,热爱自由,除恶务尽,充满了斗争精神,作者通过刻画此人,来体现古人对自身力量的幻想和对征服自然的自信。

  八戒:可爱,爱耍小聪明,不怕苦,有点爱偷懒,好吃贪睡,爱占便宜,嫉妒心强。

  沙僧:任劳任怨,忠心耿耿

  唐僧:心地善良,信仰坚定,勇往直前,义无反顾。但有时过于慈悲了。

  吴承恩通过四人各自特征,撰写出了这部丰富多彩,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故事。

  我认为这书是作者吴承恩对古代封建社会的讽刺和不满的心,所以,作者加以神话描写,以此来显示当时政治的腐败,昏庸糊涂。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的反感和期望直正,正义的社会。

  读后感的作文 篇15

  一说到《西游记》,没有一个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它毕竟是四大名著之一嘛。但是,没有一个人比我更了解它,因为它是我的最爱。

  《西游记》主要写了唐三藏、孙悟空、猪悟能、沙悟净师徒四人一起上西天如来佛那儿取真经的事。师徒四人经过了重重磨难,取回了经,唐三藏脱了凡胎。

  唐三藏一心向佛,对佛十分忠心,可是,他却昏庸无能,人家说什么,他就听什么,信什么。最让人奇怪的是,他总是不信正确的孙悟空,却信错误的猪悟能,而而每次相信,都让他吃亏。

  孙悟空,我很欣赏他的反抗精神。他有一对火眼金晴,能看清一切妖魔鬼怪。他对师父忠心耿耿,怎么能让师父少受一点苦,他就怎么做。可是,他却让师父厌烦。只有在唐三藏遇难时,才想起他。

  猪八戒,他可是个好吃鬼,见了吃的,什么都忘了。猪八戒还是个花花公子,没有一点毅力,动不动就嚷着散伙回高老庄。他因为自己的缺点受了不少的罪,可他依然是老样子。

  沙僧,一生老老实实,很忠心,一心想着唐三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他总是那么冷静。这是值得我学习的。

  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成为沙僧和孙悟空那样的人呀!做人要老实,做事要不怕困难。同时,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小道理:

  要想成功,就必须努力。俗话说:天才等于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

  《西游记》教给了我好多好多的知识,让我知道了,在学习中,要有毅力,要有迎难而上的精神。

  读后感的作文 篇16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西游记》,它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他们过火焰山。孙悟空对铁扇公主软硬兼施,都没有拿到芭蕉扇。最后,没有耐心的猪八戒提出回去,可是其他人都没有回去的心,反而更加接近了他们的毅志,坚持去西天取经。当他们度过了重重危机,修成正果时,我想到了一句话:成功总在风雨后。

  记得我也有这样的经历,那是我和家人去登山。开始时,我因为心情十分好,加上刚开始登山劲很大,所以登的比谁都快,可到了半山腰的时候,我越来越累,脚步越来越沉重了。结果我从第一直线下降到倒数第一。我也像猪八戒一样打退堂鼓了,便对爸爸说:“爸爸,可不可以不登山了?”顿时,爸爸的脸色由晴转阴,严厉地说:“不行。“由于我十分生气,没有注意脚下面,结果可想而知,我打了个趔趄,摔倒了,手也擦破了,出血了。我本以为大家会来关心我,没想到他们仍然各走各的。最后我硬着头皮,登上了山顶。刚到山顶的那一刻,我忽然神清气爽、心旷神怡,我体会到了唐僧师徒取得正果的高兴,并且大声喊出自己的高兴。

  成功总在风雨后,这句话说的真没错,因为只有经历风雨才会见到彩虹。不努力学习,就算你一帆风顺的成功了,也不会有彩虹般的绚丽。

  读后感的作文 篇17

  西游记是由吴承恩当时在官场的失意,生活极度困难,更是对当时社会的封建科举制度和政治社会的黑暗而感到仇恨和不满其内心的表达和宣泄,吴承恩自言道:"虽然吾书名为志怪,盖不专明鬼,实记人间变异,亦微有鉴戒寓焉。"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长篇小说,主要内容是写唐僧师徒4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的艰险和苦难,经过千山万水和妖魔鬼怪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师徒4人性格鲜明更是体现出了吴承恩写作的巧妙之处。唐僧性格顽固,带人仁慈,菩萨心肠,啰啰嗦嗦极有耐心。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他爱恨分明,嫉恶如仇,劫富济贫,更是拥有一双火眼金睛看得出妖魔鬼怪,能够分辨是非黑白。猪八戒则是胆小如鼠,遇到困难就知道退缩,墙头草随风倒,并且贪财好色,就像三打白骨精那一节,只有孙悟空看得出那是白骨精,孙悟空打了白骨精之后,猪八戒也跟着唐僧说那个白骨精是好人,以他的能力其实是可以分辨出来的,但是他不去做。沙和尚老师忠厚,没有怨言跟着组织走。

  西游记里面这4个角色好像是写的人的人的内心和外表体,心里想的便是孙悟空那样能够拯救世界,而实际做的只是埋头苦干却得不到重视。这样刚好是吴承恩对当时的处境的诠释,读完这本书对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唐僧这种为了取得真经不怕经理千辛万苦甚至丢掉自己姓名的精神。

  读后感的作文 篇18

  孙悟空,想必大家都知道的一个角色。他出自于《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这个人怎么可能会问了:“你为什么喜欢他呢?”这个嘛,请听我一一道来。

  他十分勇敢。在西游记《孙悟空大闹天宫》这一回中,他对众神要来捉拿他这件事毫无畏惧,反而他跟众神反抗,虽然被二郎神捉拿了,太上老君将她丢入八卦炉中,整整烧了悟空七七四十九天,四十九天出炉时,他并没有烧成灰烬,反而炼一双“火眼金睛”。到了最后给还敢跟如来佛祖作对,真的很勇敢,令我感到无比的。

  他神通广大。他有定海神针——金箍棒,这件宝物可以变大变小,大时上天入地,小时像绣花针;有能上天入地的筋斗云,悟空骑着那个筋斗云,就像站在云上面,可威风可帅气了!还有他那根救命毫毛,那几根救命毫毛可以变成任何东西:植物、动物……甚至连自己都能变,还可以用来分身,可炫酷了!

  他十分坚持。在九九八十一难中,师徒四人从来都没有放弃过,虽然孙悟空曾两次回过花果山,但他并没有放弃,用他机智的头脑降了一次又一次的妖,给许多地方的平民百姓带来幸福,最终他修成正果,被封为“斗战神佛”。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孙悟空,他的坚持与勇敢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伙伴们,你们也喜欢他吗?

  读后感的作文 篇19

  人们常说:“要坚持不懈地做每一件事,不能松懈。”可是,到底什么叫坚持呢?读了吴承恩创编的《西游记》,我深深地被师徒四人那份豪情壮志给吸引住了。

  这本书主要有四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主人公:一心向佛的唐僧;“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正义大胆、不畏困难的孙悟空;以及心地善良的沙僧。这四种人物性格不同,形象也不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书中主要讲了师徒四人一同去西天取经,面对着九九八十一难,他们坚持不懈,不畏艰辛,各种妖魔鬼怪都不是他们的对手。终于,在这种敢于闯荡、勇往直前的精神激发下,他们取得了六百五十多部真经。也许,我就缺乏这一种精神,每次当我在面临重重困难的时候,我都惊慌失措,甚至想一味地放弃。而现在却不一样了,如果我面临着重重难关而害怕的时候,我就会翻开《西游记》,脑子里马上就想出了解决方法。

  那么,如果师徒四人当时没有一种坚定的信念,唐僧被怪兽抓走了,猪八戒不敢与妖怪斗争,沙僧没有猪八戒的帮助,也选择放弃,最后只剩下孙悟空与妖魔鬼怪斗争,怎么可能会胜利呢?所以,我们都要像原文中的师徒学习,不但要学习他们坚持不懈的品质,还要学习他们团结一致的力量。

  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我们一定要披荆斩棘。比如:洗筷子,要想把每一根筷子都洗干净,必须要坚持不懈。《西游记》让我受到了一个启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坚持不懈,没有做不好的事!

  读后感的作文 篇20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大多数人喜欢的一本读本。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求佛取经的故事,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一路上历经艰辛,跋山涉水,取得了真经。

  其中孙悟空是一个最厉害的角色,他有通天的本领,有72般变化的本事,还有神奇的法力和一双火眼金睛。在他身上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他天不怕地不怕,让地下的土地公公敬佩。他让天上的各路神仙害怕,心惊胆战,怕他再一次大闹天宫。在取经途中,他一次次打败妖怪,护送唐僧平安到达西天,因此,大多数人称他为“齐天大圣”,他还有一个别名,名叫“美猴王”。

  猪八戒是一个憨厚老实的角色,他虽然有缺点,特别能吃,他举着他的钉耙,在危机时刻,会和大师兄们一起降妖除魔,保护师傅。

  沙僧是一个服从,任劳任怨,埋头苦干的角色,还是一个善良的人,作为三徒弟的他,本领可能不比孙悟空和猪八戒高强,但是他也协助师兄们一起打走妖怪,护送师傅西天取经。

  唐僧是四人中的主心骨,处处为大局着想,为大唐的强盛不辞辛劳,不计较徒弟的一点半活的任性,以宽容之心善待徒儿。

  《西游记》这本书告诉我们,遇事要沉着冷静,团结友好,互相帮助,才能取回真经。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战胜困难,团结就是力量!

  读后感的作文 篇21

  《西游记》是一个大家都有所熟悉的神话故事。讲述了一块集天地之精华的仙石中,蹦出了一只猴子,之后漂洋过海,来到了花果山。

  经过考验,当了众猴子的老大。之后,为了学习长生不老之术,在小猴的帮助下,出海远航。找到了神仙,它就得到了一个法名:孙悟空。

  有一次,长老在台上上讲经文,悟空在台下大声叫师傅传授长生不死之术,师傅很生气,用扇子在他头上敲了三下,悟空悟性极高,于是在半夜三更到了师傅的房里学习了长身不死之术。之后又因为显耀本事而泄露仙术被逐出师门。

  回到花果山,自封“齐天大圣”与天上的神仙对抗,后被如来压到了五指山下。

  在五指山下被压了520xx年后,唐僧把他从山下解救出来。拜师唐僧后陪唐僧去西天取经。在高老庄,唐僧又收下了二徒弟猪悟能,也就是猪八戒。在流沙河收下了三徒弟沙悟净,也就是沙和尚。以及一匹马:白龙马。路上遇到了许多的妖魔鬼怪,经过师徒四人的努力,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到了真经并返回大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明白是非,再坚持不懈的去做,要寻求真理,不能被困难所击倒,要迎难而上。不要怕困难多,困难多就要一个一个去解决。也不要怕困难难,困难难就要专心、坚持不懈地想办法去解决。不要怕困难,更多的困难只是在磨炼你,锻炼你。成功是通过不断努力得来的,成功是来之不易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22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西游记》这本书里面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在花果山里,有一块仙石里蹦出了一个石猴,而这个猴子跳进瀑布找到水帘洞,被猴群称之为“美猴王”。美猴王为了使自己长生不老,就去拜师学艺。美猴王的师父为它起名“孙悟空”,因为孙悟空调皮、捣乱,所以被赶了出来。

  孙悟空去东海龙王那借武器,最后拿走了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孙悟空想要练就火眼金睛,就去了天宫偷吃了仙丹,太上老君发现后,将它关在炼丹炉里七七四十九天,挣脱之后大闹天宫,结果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

  唐僧是东皇大帝的弟子:金蝉子转世。在取经路上,救下被压在五行山下的孙悟空,变成了他的师父。因为孙悟空为了救被村民抢走的唐僧,被唐僧赶走。唐僧被妖精捉走,孙悟空去救他,他们又踏上了取经之路。他们路过高老庄,唐僧又收了一个徒弟:猪八戒。他们取经路上遇到各种妖怪,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差点又被唐僧赶走。

  东海龙王的儿子龙王三太子吃了他们的马,就自己化身唐僧的小白。他们路过流沙河,遇到了沙悟净,最终沙悟净也成了唐僧的徒弟。取经之路困难重重,孙悟空三打红孩儿、三借芭蕉扇……

  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唐僧师徒四人成功来到佛祖那取得真经。唐僧、孙悟空他们成了佛;猪悟能和沙悟净成了使者;白龙马成了菩萨,在大雷音寺的擎天华表柱上盘绕着。

  读后感的作文 篇23

  最近,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很喜欢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

  孙悟空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他的神通广大、重情重义和嫉恶如仇。

  他有火眼金睛,会七十二变,还能腾云驾雾,曾让小时候的我惊叹不已。当然了,现在长大了,知道这是一部神话小说,这些本领都不是真的,但依旧很佩服他。孙悟空那根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的如意金箍棒也帮了他许多,是他降妖除魔的利器。

  光有这么多本领,可能孙悟空的形象还不会让人这么喜爱,更重要的是他有着充满正能量的品质——重情重义、嫉恶如仇。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个情节。在故事中,他为了救分不清妖魔鬼怪的唐僧,用金箍棒打死了三个白骨夫人变成的人,最后才把妖精降了,却遭到了不明真相的唐僧的指责,说他滥杀无辜。孙悟空因此被赶回了花果山。尽管师傅对他不理解,感到很不满,都不愿意理他,他也没有掉头就走,而是在辞别师傅之前,含着满眼的泪水,像唐僧磕头,感谢了一番才离开。回去的路上,他还一步三回头。佛祖用五指山压他时,他没有哭;一路上遇到各种妖魔鬼怪时,他没有哭。可是这时,他却忍不住掉下了眼泪。在面对各种本领高强的妖精时,他又毫不畏惧,没有一次不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这样一个神通广大、重情重义还又嫉恶如仇的英雄形象怎能不被人们喜爱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24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一部杰出的长篇神话小说,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共有一百回。它的成书酝酿了七百多年。无数民间艺人和无名作者付出了艰巨的劳动。现在一起与我来看看书内简要以及人物简介。

  书名:《西游记》。作者:吴承恩。内容提要:吴承恩的《西游记》以唐僧取经的故事为线索,原著共一百回合。前七回合叙述孙悟空出世、大闹天空,终被如来佛降服,被压在五指山下。从第八回合到第十二回合,主要描述释迦造经,观音访僧,魏征斩龙,以及玄奘出世等故事,交代取经的缘起。其余章回主要谢了孙悟空等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降妖伏魔,走过十万八千里,前后十四年,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真经的经过。作品想象丰富,情节曲折,语言生动诙谐,并塑造了极有个性,家喻户晓的孙悟空,唐僧,猪八戒和沙僧等形象。人物简介:孙悟空,一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小石猴,习得七十二变,有一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而且身上八万四千根毫毛,根根能变。猪八戒,本是天河里总督水兵的天蓬元帅,只因酒后调戏嫦娥被天帝贬下界来,错投了母猪胎,才生了一个猪头人身。武器是九齿钉耙。沙僧:一个红胡子发乱蓬蓬,两只圆灯眼亮晶晶,不黑不青蓝靛脸,如雷如鼓老龙声。

  最终他们到了西天,取得了真经。

  读后感的作文 篇25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乃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书中讲的故事是:唐僧受唐太宗李世民所托,前往西天去取经,途中分别在五行山、高老庄、流沙河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个徒弟。师徒四人一路打杀妖魔,四处行善,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还成为了天上的神仙。

  这四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嫉恶如仇,神机妙算,但是他也容易骄傲。他私改生死薄,抢走了东海龙王的镇海之宝金箍棒,惹怒了玉帝。玉帝派十万天兵天将来收服孙悟空,最后都被孙悟空打败了,因此封孙悟空为“齐天大圣”。可孙悟空还不知足,不仅大闹蟠桃会,偷吃仙丹,大闹天宫,还被胜利的喜悦冲昏了头脑,与如来佛祖斗法,结果被如来压在了五行山下整整500年,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啊!

  孙悟空没有正确认识自己,盲目自信,所以导致了他的失败。我也有骄傲自满的时候。上学期第一单元测试我考了100分,高兴得手舞足蹈,认为自己很厉害,随随便便就能考一百分,不禁变得洋洋得意起来。于是,在第二单元测验时,我就不那么认真仔细,结果错了两道本不应该错的题。这时,我才开始后悔不应该这么自大,如果当时我能认真仔细地审题就好了,但此时再后悔也已经晚了。

  毛泽东说过:“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在此,我劝告大家:不要像我和孙悟空一样骄傲自大,只有谦虚谨慎,做事才能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 篇26

  《绿》是朱自清先生描写梅雨潭美景的一篇散文,非常富有诗意,那高超的写景手法,更是令我为之陶醉……

  首先,作者并没有框定并写出游览路线,而是采用移步换景的手法,让我的心灵自由飞翔,更自然地亲近梅雨潭那醉人的绿,也让人心中的梅雨潭更加广阔了:"走到山边,便听见花花花花的声音;抬起头,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儿里的,……"作者的动作贯穿全文,极其自然;"我们先到梅雨亭",作者把沿途的美景也顺路写下,更为美文增添了一份自然纯真之情,更让那梅雨潭的绿愈加醉人……

  "绿",也是全文的中心词,虽若隐若现,却贯穿全文:"仿佛一张极大极大的荷叶铺着,满是奇异的绿呀"。瞧,作者真如一位画家,细心调配那水墨丹青,勾勒出水面的美。此处是静态的美,作者将广阔的潭水比拟成亭亭玉立的荷叶,虽广阔无边却又饱满而不单调,像荷叶般色彩变化万千,真是"相看两不厌,之友梅雨潭。"啊!我也被作者笔下的绿陶醉了……

  最后,作者的开头和结尾极其精妙:结尾只比开头多了"不禁"两字,却抒发了作者的无尽感概与神往,更使我也"不禁"被梅雨潭醉人的绿,以及作者高超的文笔"惊诧"了……

  啊,那醉人的绿啊!

  读后感的作文 篇27

  翻开这本书,那如梦如幻般的绿便占据了我的心灵。那如一片青天似绿的水,那如一块豆腐般嫩的色,那如一面明镜样明的波,一股股梅雨潭中的水,似乎渗透了书页,融入我的眼。

  我似乎正站在那潭碧水前,面对着那白而发亮的瀑布。瀑布如一串串白色的珍珠,飞跃下来,洁而有色;瀑布上泛动的光如繁星缀落,纷而不乱,瞬忽一道光线划过,别有一番色彩。我已然分辨不出现实与幻境,那飞逝而下的瀑布仿佛在书桌上流淌开来,水流轻轻触碰到黑黑的桌边,便化作一朵朵晶莹而多芒的白梅,如雨般飘散……仔细寻着一朵时,却发现它早已又融入书中那一潭碧色的水中去了。目光跟随着那石棱中穿梭的水流,也一同落在那池洋洋的潭水之中。

  作者笔下的潭水如荷叶,卷儿着边,铺在石中,宽大得把这一处占下了,触却触不着;它,又是那样的嫩,如鸡蛋清那样嫩,从手指间溜去了。微风中,泛起的涟漪,恰似作者笔下那跳动着的初恋少女的心;又像"少妇拖着的裙幅,松松的皱褶着",一圈一圈往四周散去,悄悄的消失在远方,化作那离幻的光影,摇荡在那"女儿绿"的湖面之上了。

  我的心这时想是和作者一样的了,那么可爱的梅雨潭啊,我怎舍得了你啊?

  作者曼妙的文笔从我眼中浮过,同梅雨潭的流一起逝去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28

  看了朱自清先生的《绿》,我仿佛亲身到了梅雨潭,体会到了其中不同寻常的绿。

  "梅雨潭闪闪的绿色招引着我们,我们开始追捉她那离合的神光了。"作者并没有像普通人一样,把绿单纯地当成一种颜色。在作者的眼中,绿是活泼的,是跳动的;绿和人一样有着自己的思想,他们是可爱的,是伶俐的;他们也喜欢和人互动,让人们陪他们玩耍,这便更突出了绿的生动。作者视角上的不同致使文章得以无比地有趣。"招引"一词表现了绿的活泼与可爱;"追捉"一词则又体现出作者的天真与烂漫。看来,梅雨潭这可爱的绿确实不同寻常啊。

  "她松松地皱缬着,像少妇拖着的裙幅。"、"她滑滑的明亮看,像涂了明油一般。"她是一位美丽的仙女,穿着漂亮的裙子,抹着动人的香水,漫步过了梅雨潭,从此这里留下了她的气息。气息变化无端,诡异莫测,却又柔软轻柔,多姿多彩。这便是绿。绿有着她淘气的一面,变成这样,又变成那样,迷住了作者的眼球,只为让他多陪她一会儿。若说作者上一段写的是绿的可爱,这一段便是写绿的美了:既有成熟之风韵,又有纯洁之无暇。作者的刻画真可谓是细致入微,更是突出了梅雨潭的绿美得不同寻常。

  在朱自清先生的笔下,绿有着生命,可爱又美丽。梅雨潭的绿是那么让人回味悠长。

  读后感的作文 篇29

  当我读完朱自清先生的《绿》,我已经被梅雨潭明亮的绿色深深吸引了,沉醉在那细腻温柔的"绿"中。

  读着这篇散文,从字里行间中用心灵感受,我仿佛穿越时空,站在朱自清先生旁边,感受着那独一无二的绿色带来的神秘感。梅雨潭是一个瀑布潭,那宛若绿色丝绸的瀑布从岩石上倒挂下来,在某个点汇合,闪闪发光,别有一番风味。用"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来形容它真是再适合不过了。放眼望去,梅雨潭虽"绿",但如明镜般清澈,好像可以从潭中的倒影看到异世界的自己。我赞叹着梅雨潭如翡翠,或如清晨沾有露珠的青叶,那样透明见底。

  "我曾见过北京什刹海拂地的绿杨,脱不了鹅黄的底子,似乎太淡了。我又曾见过杭州虎跑寺近旁的绿壁,丛叠着无穷的碧草与绿叶的,那似乎又太浓了。"这是朱自清对其他湖水的描写。是啊,梅雨潭绿得那么干净,却又不失浓墨的重笔,在浓墨中,隐藏着细细淡淡的浅色勾勒。若不是它晶莹剔透的瀑布,怎能使后人为它赞颂?若不是它清新脱俗、与众不同的明绿,怎会使朱自清先生为它惊诧?我爱梅雨潭那种非凡的颜色,更爱它那清纯的气质。

  那如同绘画般的美,在朱自清先生笔下拥有生命,变得如此栩栩如生,我不禁佩服朱自清优秀惊人的文笔和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读后感的作文 篇30

  道德,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用实际行动来证实的。道德就像一盏灯,照亮着我们的心房。道德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道德是社会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一个行为规范,获得别人信任的一个标准。

  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我和奶奶一起坐公交车回家。因为车上人比较多,路也比较堵,所以我们坐了许久,车子才开出站台。但才刚刚驶出弯道,车又停了下来。我很生气,也很奇怪,为什么司机要停下来呢?无意之中,我发现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正拄着拐杖向这里走来。这时,车上的一些乘客也发现了这位老人。可他们的反应却截然不同,有的让司机快开,不要等他了;有的对那位老人喊:“快点呐,就等你了!”可司机叔叔却无动于衷,只顾等那位老人。终于,那位老人上了车,司机叔叔又说:“请年轻人为这位老人让个座。”话音刚落,一位年轻的小伙子“刷”地一下子就站了起来,亲切地说:“大爷,您来这里坐。”那位老人感叹道:“现在社会上还是好人多啊!”

  这次坐公交车真是令我受益匪浅,不仅看到了司机叔叔和那位小伙子“将心比心”的道德精神;也看到了那些不尊重老人的人,以及他们不道德的一面。

  以后,我要以那位司机叔叔和年轻小伙子为榜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他人着想,帮助他人,将心比心,真正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31

  那天清晨,我坐在窗前的椅子上,读朱自清的散文《绿》。题目,只一个 绿字,而文章却是洋洋洒洒,好几段。我不由好奇起来:绿,到底能作什么文章?

  窗外,草是绿的,树也是绿的,都是绿的。我眼前的绿和作家笔下的绿难道有什么不同吗?我细细地读起了《绿》:岩面与草丛都从润湿中透出几分油油的绿意;潭水的绿是在摇荡的醉人的奇异的绿,是清而温润的;哦,原来绿真的那样丰富而多姿,而每一种绿在朱自清先生的眼里都是那样富有韵味而值得回味。

  合上书,冥想,忽然间,草的绿多姿了,草有嫩嫩的绿,黄黄的绿,就连草尖的露珠也染上了浅浅的绿。树叶是黑绿的,每一片都有着各不相同的纹理……在浮想联翩中,我会心地笑了。

  记得一次去爬山,走在坑坑洼洼的石板路上,我却并不抱怨。我留意着脚踩在每一块石板上时的声音。那声音与记忆里不同,有时它咚的一声,很短促,又很清脆,传入耳畔,犹如钢琴上的某一个琴键的跳动;有时它是沉沉的一声响,仿佛鼓槌重重地敲在你的胸前。石板成了琴键或是拨动的弦,或是跳跃的鼓点,在我脚下欢跃着……想到这些,我不禁再次体味起《绿》中那意韵无穷的绿的境界。

  也许,就是《绿》吧,让我的心灵变得细腻而灵动,让我的世界变得斑斓而多韵,我常常这样想。

  读后感的作文 篇32

  初识《采绿》是因为老爸的推荐。对此,一开始我并不觉得会给我带来多大的惊喜。

  素净的封面,浅绿色的底子,几朵水彩绘制的花,两只蓝幽幽的蝴蝶相映成趣。当我打开这本书细细阅读后,我发现我错了。这本书就像一本城市博物日志,记录了从三月到来年二月的花草鸟兽。它其实更像散文,说它像博物日志未免太单调、呆板了。作者的笔风是那样轻松俏皮又充满孩子气,仿佛正向读者炫耀自己童年收藏的那一件件宝贝。“一路上有蓝荧荧的光亮瞥来,那是六月最美妙的馈赠——鸭拓草又来到人间了……。我觉得它两片竖着的蓝色瓣子像小兔子支棱着的耳朵……。”这就是作者的最爱——鸭拓草。芦花说它像“小小的碧色蝴蝶歇息在草叶上。”这就是作者渊博知识的最大体现。她爱花草、爱树木,甚至爱一般人都讨厌的硕蝽。这都来源于她对这些小生灵的爱吧!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以及对平常事物细致观察、严肃考证,那些被我们由于习焉不察而被遗忘的生灵,在她笔下是多么的可爱:“整个世界只剩下蝴蝶的翅膀无声地闪动。”这些小精灵只有在她笔下才有灵光的闪现吧!整本书你无需从头翻起,漫不经心地随意打开一页,就会呈现一个巨大的惊喜。

  《采绿》缤纷了我的这个夏天,采绿采的不是绿,而是心底那份孩子般的纯净。

  我想,每个孩子的童年都应该有“采绿”相伴。

  读后感的作文 篇33

  前两天我读了语文四年级下册同步阅读教材《百合花开》中的一至四课,其中对《西湖的绿》这篇文章最为喜爱。

  通过读这篇文章可以看出作者在观察上尤为细致,他从西湖的各种各样的绿到观鱼港的另一种绿,每一种绿都写得那样细腻,那样生动,如有的绿的发黑有的绿的发蓝平稳处也是碧澄澄的在这一片绿色的影中显得分外好看。只是一个绿字,竟也写出了因绿而使各景点呈现出的的不同气势,仿佛让我们也融身到了那些绿中,也徜徉在西湖的美景之中。

  我从没有去过西湖,但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觉到自己好像也到西湖游了一趟,亲眼看到了西湖的绿。我想之所以有这种感受,最大的原因就是作者的文章写得美仑美奂,精辟的用词,优美的句子,文章还运用了比喻、对比、引用等修辞手法。不难看出,作者将自己对杭州西湖的喜爱真正融入到了文章之中。

  读了这么美的文章,再联想到平时自己写作文,即使观察到了事物的各个方面,在写时也只是三两句话就完事,即使知道有些好词、好句在文章中能用上,但也不会灵活运用,不象在《西湖的绿》中,作者就引用了我们上学期所学的苏东坡的诗句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这是我目前在写作文中最欠缺的。

  学习了这篇文章,我想,在今后写作文时我也应该把心沉下来,用心观察事物,学他人之长,补已之短,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读后感的作文 篇34

  读了《贺绿订》的作品和介绍对我深有感触,1934年上海国立音专学生贺绿汀看见俄国著名音乐家齐尔品征求由中国风味之钢琴曲,于是他就想大胆地试一试。当时贺绿汀住在一家裁缝店的阁楼上,夏天热得不能进屋,只好爬到旁边的瓦房上去认真写作,又以小牧童骑牛背知笛无腔信口吹的童谣叫《牧童短笛》写成钢琴曲。写完后,他急忙投到了学校的投稿箱。没过多久,他的作品《牧童短笛》获得了一等奖。齐尔品把《牧童短笛》带到了欧洲并亲自演奏,钢琴曲还在日本出版。贺绿汀不经意地投了一次稿,却得到如此大的收获,他竟然一炮打响,创作了我国第一首登上国际乐坛的钢琴作品。

  贺绿汀的事迹让我受到很大鼓舞,他告诉我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大胆地去尝试,如果成功要继续努力,如果失败就吸取经验教训。回想我在三年级时学校为参加区里的十项技能比赛的选拨赛中有我的特长英语、作文、轮滑等。但是我总觉得基础不好怕丢了面子,所以就放弃了。现在我觉得以我的聪明才智或许可以得特等奖呢!可我却错过了这个好机会。

  机会就在身边,等待我们的是要大胆地抓住它。贺绿汀厚实的文化基础和坚强的毅力是我永远学习的榜样。他还教会了我不要错过好的机会,牢记“有志者事竟成”的科学道理。

  读后感的作文 篇35

  今天,我和女儿共读的是《小绿狼》。这个故事有些长,每次读的时候,几乎都会被女儿打断,所以有时候读完这本小绘本,我得用上半个小时。

  其实,很多家长在给幼儿讲故事的时候,都会面临着被幼儿打断的经历,因为他们会有一肚子疑问。不过,孩子提问你来回答,就是最佳的亲子互动过程。你的陪伴,孩子的成长就体现在这样的互动之中。

  《小绿狼》是一个来自法国的绘本故事:

  有一只小狼,它是绿色的。在森林里,它遭到了其他灰狼的嘲笑和排斥。于是,这只小绿狼想方设法想变成一只灰狼,就像其他的狼一样,但是,无论是穿灰色的衣服、涂上灰、刷上灰色的油漆,它都失败了。

  后来,一个仙女想用魔法来帮它,帮它变成一个灰色的狼,可是也失败了。然而,在跟仙女的交流和互动中,绿狼明白了,没有完美的仙女,更没有完美的人生。于是,他大方的走进了森林,坦荡的走进了灰狼们中间。

  在这个故事里,我想让女儿明白“我们不一样”。对,就跟那首点击量过亿的网络神曲的歌名一样。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必去为了迎合某种大众情绪而刻意改变自己。

  何况“迎合”,根本就改变不了自己,更改变不了世界。人生难免会面对嘲笑和排斥,但这正是一个人历练和成长的机会。当面对嘲笑,依然坦荡人生;面对排斥,依然坚持梦想。你将会迎来一个更好的自己,才能创造一个更好的世界。

  读后感的作文 篇36

  你见过“绿手指”吗?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就是《“绿手指”》,怀着好奇心的我读完了它。主要内容是:在法国一个小镇上,有位老奶奶花了二十年的时间,用橘黄的金盏花培育出了像雪一样白的金盏花,她也能培育出黑色的金盏花。这篇文章深深地打动了我。 文章中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这样,一年又一年,春种秋收,循环往复,老奶奶从不沮丧,从不怀疑,满怀信心地栽种着金盏花。”

  这位老奶奶太了不起了,人的一生才有几个二十年呀,再说了,世上没有一个人做到的事,老奶奶却凭着自己二十年的坚持,创造出了奇迹。 说到坚持,我想到了我自己,记得一次周末,妈妈给我报了美术培训班,画的时候,看似简单,画却难。画着画着,就不想画了,结果画的是乱七八糟,后来,第二个周末,说什么我也不去了,我就是这样的不坚持,看到别人以前比我画的糟糕,现在却进不了许多,我看着别人的这些画,想到我以前那种不坚持,真是后悔莫及呀!跟老奶奶比起来,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现在再多的后悔也无济于事了。

  《“绿手指”》这篇短文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成功的秘密只有一个——那就是坚持,只有坚持不懈的人,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但愿世人都能有这种笨笨的坚持,但愿你我都能长出新的“绿手指”。

  读后感的作文 篇37

  打开这本书,首先映入我眼帘的就是每一篇的目录,光一看目录,就知道这个小孩叫安妮,她的生活多姿多彩,有趣的事迹很不少,就是因为这本书,给我的暑假增添了不少乐趣,令我爱不释手。

  马修·卡思伯特先生和玛丽拉·卡思伯特小姐他们平时不想出去干活,就是因为干的活太多,所以有些疲劳,所以他们想去孤儿院里找一位男孩到他们家里为他们打工,可是,也不知谁给推荐的,他们带回来一个充满幻想的小女孩——安妮。

  这个孩子天天唠唠叨叨,喋喋不休的说话,也不知道累不累,就这样天天的说话,因此,这里的人都很烦安妮,一心想把她赶走,可是,赶走了就没人干活了,只能选择留下。她天天奇思妙想,想一些很有趣的事情,一会儿说这、一会儿说那,他把自己想象的是那样美丽,那样漂亮。

  安妮最后以自己的特点,让冷酷无情的玛丽拉·卡思伯特小姐渐渐喜欢上她,他还叫上了一个最要好的小伙伴——戴安娜。他还给自己身边的事无趣了许多好玩的名字:“闹鬼的森林、白桦小路······”她每天都沉寂在幻想的境界里。

  安妮的胆子非常大,连“闹鬼的森林”她都敢去绕一圈再回来,这也使周围的人感到无比的惊讶,要让别人去,还不得毛骨悚然、浑身发抖?

  安妮的事迹还有很多,在这里我就不一一给大家讲述了,读完这本书,安妮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在人生的道路上,不可能光是鲜花的芬芳,肯定会有一些磕磕绊绊,所以我们要向安妮那样,迎接新的阳光!”

  读后感的作文 篇38

  近几天,学校开展了许多活动,如:“和彭懿叔叔谈幻想”、“敏成文化知多少”……我们全班都购买了彭懿的幻想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的,当然是《疯狂绿刺猬》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子的:残阳下,初一男生夏瀛在与校园恶少们搏斗。逃进废墟的恶少们,在发出一声残叫之后,就不见了踪影。一个浑身尖刺,西瓜大小,像绿色刺猬的怪物咬了他们,将他们也变成了绿刺猬。这是一个被外星文明放逐到地球的恶棍。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失踪了,全都变成了可怕的绿刺猬。一个阴谋正在上演,整个地球都将成为绿刺猬的天下!为了挽救伙伴,夏瀛勇敢而机智地与绿刺猬周旋……

  这本书的内容将幻想与现实交织在一起,幽默与抒情并重,铺成开一个动人心弦的故事。

  在品读《疯狂绿刺猬》是我不禁打了几个冷颤,因为太恐怖了。这本书讲了两块故事,《星虫》我就不做详细介绍了。

  我十分喜欢文中的“小男子汉”——夏瀛,我希望男生都能向他学习有“忍辱负重”、“坚忍不拔”的意志。我也喜欢那个天真善良的雪萤,你呢?如果你有兴趣也可以买一本回家看看,在此我要声名:“我可绝对不是传销员哦!!”

  我喜欢在书海中“畅游”。富兰克林也曾说过:“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

  读后感的作文 篇39

  《囚绿记》讲述作者在北平的一间房后,想把圆窗外的常春藤“占为己有”。但结果,他却了的自私,让绿恢复了自由的。

  绿是生命、希望、慰安、快乐的象征;绿的切特性使孤独、寂寞、苦闷中的作者了,精神上的激励。,他地爱着绿。爱绿心切,“囚绿”,这体现了作者对绿的“自私之爱”。绿被囚禁,它的尖端,总朝着的。固执,追求光明的性格,永不屈服于黑暗,这使作者的心灵受到触到,最后才会“珍重地开释”、“祝福”,从中也体现出了作者对绿的“敬重之爱”!

  绿叶,一枝常春藤,其实“永不屈服于黑暗的囚人”,是绿友,是阳光的孩子。绿色是多宝贵的啊!

  当作者次遇到鲜艳的绿色时,心里充满了喜悦。作者的脑海里便了“囚绿”的念头。,决定却是错误的,常春藤能够在房间里舒展着柔软的枝条。作者能够细细地观赏它纤细的脉络、嫩芽,这其实是享受。,当常春藤在房间里伸长的,你可曾有想过,它像这阳光伸张的不快。

  不过,当作者它失去了青苍的颜色,柔绿,嫩黄;细瘦,娇弱的样子时,作者的过失感到难过。,作者便为这病损的枝叶可怜,他也恼怒常春藤的固执、无亲热。

  当他下定决心放走“绿”的,它的产生了一丝丝的祝福之情,它也怀着美好的心情,寄托了美好的祝愿!

  作者离开北平一年后,它的心,却依然怀念着圆窗和绿友。并且,它还期望着有机会的话,能够与在见面。

  读后感的作文 篇40

  《又见小绿人》这本书是《追踪小绿人》的续集,《又见小绿人》里深深地真情和金波(本书的作者)对小绿人的喜爱让我赞叹不已。这本书是童话,也是幻想。宫爷爷临死之前竟变成了小绿人,延长了1年生命,就是这短暂的一年,让他写下了没有人想过的人变成小绿人的原理。

  1年过了,宫爷爷死了,他种下了一棵树,那便是他(小绿人死后还可以变成小绿人树,小绿人树也有心跳,但是那种心跳只有小绿人可以听得到)。那时候,与他朝夕相处的“我”爷爷变成了小绿人,继续写着宫爷爷未完成的书稿。大家会问:为什么要变成小绿人再写书稿?很简单,那样子“我”爷爷就可以和有心跳的“小绿人树宫爷爷”交谈。“我”小叔也跟着我们来了,他竟然带了旅游团来参观小绿人!幸好小绿人会隐身,让小叔出了丑,不然小绿人的生命就完了!最后,我被爸爸妈妈接走了,而爷爷和小晓却要留在这里,完成宫爷爷的书稿。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小绿人和人关系很密切,人一瞬间就变成小绿人,小绿人一瞬间变成人,也写出金波爷爷非凡的幻想。本书不像杨红樱和郑渊洁的书一样只图好笑没有真情实感,而是把小绿人的感情和人的感情融合,让人读了之后记忆深刻,甚至会为某个细节而潸然泪下,总而言之这本书是童话中的精华!

  读后感的作文 篇41

  《又见小绿人》中,我觉得这位小绿人小晓善良、可爱、美丽,我很喜欢她,她有一个好朋友叫小叶子,他的爷爷和宫爷爷也是老朋友,但是宫爷爷由于生病快要去世,所以变成这了小绿人了,延长了宫爷爷的生命,延长了一年。在那半年里宫爷爷到处访问老绿人到处观察这个地方,到处写笔记。、这里面中我最喜欢这首歌,“又见小绿人 ,会在哪一天?会有怎样的回忆?会有怎样的期盼?” 这其中我觉得这本书里给人一种童年快乐的感觉,故事中的小叔知道错能改,还给小绿人道歉。

  小绿人宫爷爷也变成了宫爷爷树,小叶子他的爷爷也变成了小绿人,他来接宫爷爷的班访问、观察、写笔记、讲故事,小叶子把笔记本还给了小绿人小晓。最后,他就和爸爸妈妈一起回家去了。读了这本书我最想说我们要保护树木,保护环境,保护地球。多栽一棵树苗就是为了我们的生命多一点点的保护。阻挡风沙、释放氧气、美化环境、降低噪音、固定土壤,这就是植树的好处。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小绿人小晓用神奇的水井和小叶子对话,告诉他们怎么来绿园,并带他们参观介绍了绿园。这时小叶子想小晓是真的吗?他好想同学小晓而不是小绿人小晓,后来才知道小晓是真的不是假的。小叔也向小绿人道了歉。第二天宫爷爷去世了变成了宫爷爷树。小叶子他的爷爷也变成了小绿人,来接班宫爷爷,小叶子也和爸爸妈妈一起回家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42

  暑假里,我走进了《又见小绿人》的童话世界里。在小叶子和爷爷的牵引下,我们一起踏上了寻找小绿人的旅途,我们还一起跨过了七座美丽的桥,去探望小晓与宫爷爷,聆听古井里的歌声,用心去感受树的心跳……

  在书中,我被小叶子和小晓之间纯真的友谊所感动,即使小晓变成了小绿人,小叶子也会视她为最好的朋友。宫爷爷和爷爷就像两个老小孩儿似的,整天形影不离,他们两人之间总是有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话。

  “……当宫爷爷缓步向他的红枫树走去时,这些鸟儿停止了歌唱。

  一片宁静。

  一片肃穆。

  宫爷爷渐渐走进了他的红枫树。

  一路上,路边的小花都开了,在微风中摇摆着,为他送行。

  宫爷爷拥抱着红枫树,树的枝叶俯下身来,簇拥着他,宫爷爷微微地闭上眼睛,好像陶醉在树叶的清香中。

  红枫树的颜色渐渐泛开来,泛开来,包围了宫爷爷的身影,他的身影渐渐地,渐渐地变得模糊,最后融进了那棵树里。

  树人合一……”

  看到这儿,我沉默了,我想那是因为感动——一个生命的消亡伴随着相应的诞生和延续,那就是一颗树的心跳,一个小绿人的重生。

  合上书本,耳边又想起那纯真而又深情的歌声:

  又见小绿人,

  会在哪一天。

  会有怎样的回忆,

  会有怎样的期盼……

  读后感的作文 篇43

  《又见小绿人》中我觉得这位小绿人小晓善良、可爱、美丽,我很喜欢她。

  她有一个好朋友叫小叶子,他的爷爷和宫爷爷也是老朋友,但是宫爷爷由于生病快要去世,所以变成这了小绿人了,延长了宫爷爷的生命,延长了一年。在那半年里宫爷爷到处访问老绿人到处观察这个地方,到处写笔记。、这里面中我最喜欢这首歌,“又见小绿人,会在哪一天?会有怎样的回忆?会有怎样的期盼?”这其中我觉得这本书里给人一种童年快乐的感觉。故事中的小叔知道错能改,还给小绿人道歉。小绿人宫爷爷也变成了宫爷爷树,小叶子他的爷爷也变成了小绿人,他来接宫爷爷的班访问、观察、写笔记、讲故事,小叶子把笔记本还给了小绿人小晓。最后,他就和爸爸妈妈一起回家去了。读了这本书我最想说我们要保护树木,保护环境,保护地球。多栽一棵树苗就是为了我们的生命多一点点的保护。阻挡风沙、释放氧气、美化环境、降低噪音、固定土壤,这就是植树的好处。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小绿人小晓用神奇的水井和小叶子对话,告诉他们怎么来绿园,并带他们参观介绍了绿园。这时小叶子想小晓是真的吗?他好想同学小晓而不是小绿人小晓,后来才知道小晓是真的不是假的。小叔也向小绿人道了歉。第二天宫爷爷去世了变成了宫爷爷树。小叶子他的爷爷也变成了小绿人,来接班宫爷爷,小叶子也和爸爸妈妈一起回家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44

  读书可是我的六大爱好之一,尤其是长篇童话,每本我都要看二遍以上。今年暑假,有一天妈妈拿了本书回家,说:“嘉嘉,我给你买了本《追踪小绿人》,你过来看看。”我听了便迫不及待地问:“是金波爷爷写的系列吧?”妈妈回答说:“是的。”我以极快的速度把书拿了过来,然后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家喻户晓的金波爷爷,金波爷爷出生于1935年7月的北京。是首都师范大学音乐系的教授,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语文教材审定委员会委员。

  这本书里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例如神秘的小绿人、善良的小晓、可爱的叶子、超喜欢植物的爷爷、有着伟大理想的小叔、和蔼的宫爷爷等。这本书围绕“小绿人”这个可爱的童话形象,展开生动而有悬念的故事。作品严承了金波爷爷一贯的优美和抒情风格,颂扬了童心的可贵,是经典的原创童话。

  故事的开头介绍了古老的四合院,善良的小晓,而故事的结尾却给人留下了无尽的悬念,宫爷爷到底怎么了?“我们”还能不能见到小绿人了?小晓还会再找“我们”吗?

  看完了书,我问妈妈:“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有小绿人?”妈妈想了一下,说:“这只是童话,并不是真的。”可我却认为,世界上有没有“小绿人”的存在,就要靠我们长大探索了,因为一切皆有可能!

  读后感的作文 篇45

  今天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名叫《追踪小绿人》的书。这是一篇童话故事,讲的是:世界上有一种名叫小绿人的种族,他们身体娇小,以植物作为家。它们非常环保,性格温顺,住的地方必须有新鲜的空气。但是地球一被人们污染,他们只得另寻其他的星球安家。作者在文章的最后曾留下这样的话:“小绿人,我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你,可你来得快去的也快,难道你永远是个谜吗?”

  是啊,现在人们乱砍乱伐,破坏了森林让鸟类无家可归,难道一个种类就毁在人类的手里了吗?现在人类烧毁垃圾,垃圾形成烟雾破坏了空气。令一个城市在乌烟瘴气的笼罩下。现在人类不断过度开采煤矿、金矿,使地壳越变越薄,如果人类还不停止的话,地球会被一点一点挖成空的。相信大家都看过电影《 2012 世界末日》吧。其中的一个片段是地面全部都陷下去了,如果地球被挖空了,那样的惨状会变成现实。人们最尊重母亲,可如今我们的母亲河,因为人们的污水、垃圾都排放在里面。就逐渐演变成了现在的臭水河。现在全球的平均温度都在上升,据说到一定温度时冰山就会融化,就会引来大海啸。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动物都会灭绝,其中包括人类。泥石流、地震、海啸,塌方,这些自然灾害都是大自然对人类的警告啊。

  我们要保护大自然,给我们人类留一个美好的家园。也给动物们一个安心的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46

  今天,老师教我读了一首名叫《满江红》的诗词。它是宋朝著名爱国将领——岳飞的作品。岳飞将军一生忠心耿耿、精忠报国。他曾经在三年中连续打了一百二十五场胜仗,立下战功无数,却遭奸人陷害,三十九岁就被杀害了,其满门忠烈也受到了无辜连累。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这首词是岳将军戎马一生、保家卫国的鲜明写照,读起来朗朗上口,让人热血澎湃。现在我已经能熟练背诵并默写这首诗词了。每当我读这首诗词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也变成了一个大将军,和岳将军一起在战场上杀敌。而“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一句又让我想到了人应该趁着青春年少的时候好好学习,不让年华虚度,不要到了年老的时候一事无成,后悔也来不及了。

  每次读到岳飞的满江红,都会油然而生一种豪迈并夹杂着一些英雄的没落情怀!三十功名尘与土,如此成就被他看成尘土一般,可见他的壮志凌云…但是他的努力和浴血奋战却只是换得了一个莫须有,真是可悲、可叹!天生一副无惧无畏的肝胆,却也抛不开世俗的眼光,最后怨死风波楼、留下一个千古遗憾…世事如同烟雨方法!

  我真佩服岳将军,他是个又能文又能武的人。我长大了也要做这样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47

  五星红旗迎着朝阳冉冉地升起,晨风中飘扬。它鲜红如血,仿佛火团,在这鲜血染红的大地上空炽烈地燃烧。它是被革命先烈的热血染红的,包含着多少革命先烈对祖国的赤诚与火热。

  中华民族的发展史,是中华儿女为祖国振兴而牺牲的英雄史,那些为了国家和民族利益前仆后继烈士,他们从星火燎原,到万里长征,从转战南北,到抗美援朝……他们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他们是埋骨青山,无须马革裹尸还的英雄!

  巾国英雄赵一曼,因叛徒告密,与所在部队被围困于道北一带,为掩护部队主力突围,身负重伤而被捕。关押期间,受尽酷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依然坚持斗争。郭沫若为其题诗纪念:蜀中巾帼富英雄,石柱犹存良玉踪。四海今歌赵一曼,万民永忆女先锋

  青春

  换得江山壮,碧血染将天地红。东北西南齐仰首,珠河亿载漾东风。

  革命烈士刘胡兰也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她镇静的把入党信物――万金油盒交给母亲后,被气势汹汹的敌人带走。刘胡兰在威逼和利诱面前不为所动,她被带到铡刀前,眼见匪军连铡了几个人,坦然躺在刀座上……

  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挡住敌人的机枪口;邱少云烈火烧身,纹丝不动;狼牙山五壮士为了不做俘虏,而跳入悬崖,英勇就义……

  他们是伟大的英雄儿女,他们是英勇的革命烈士,他们是我们最好的学习榜样。他们为国捐躯、勇于献身,他们的名字被深深刻在历史长河中,被刻在人们心里。

  读后感的作文 篇48

  翻开书本,有一股厚重感,无论是纸张还是文字,处处透露着八一南昌起义这段历史的厚重。

  八一南昌起义是一部英雄的史诗。每个英雄都是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如夜空中的点点繁星,指引我们前行。《八一军旗红》全书分三篇,即将士篇、战斗篇和价值篇。

  价值篇旨在升华八一南昌起义的精神内核,以一种理论的高度收束全书。“八一功在第一枪”,为了纪念这一特殊日子,并让读者能更多地了解八一南昌起义的历史,故而笔墨多在理论和科普。但这里的理论与科普也显得与众不同,它是化深奥为浅显的授渔,而非呆板灌输式的说教。这种授渔方式既容易被读者接受,也能达到教育的效果。

  “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尽管时代进步,尽管生活优裕,但是祖国的新一代万万不能忘却这种坚定信念、艰苦奋斗、敢于承担、执着追求的精神。只有具备了这种精神,祖国的花朵才能蜕变为荫庇神州的大树,祖国的未来才能绽放无限的曙光。

  概括而言,本书具有良好的启发意义和教育价值。或许在读到某个故事时,你会怦然心动;或许在看到某幅插画时,你会沛然感伤;或许在发挥联想时,你会竖然起敬;或许在某个潜移默化的瞬间,你的心上已经滋生了一掠凌云壮志。

  书是良师,亦是益友。故推荐此书给广大朋友,期以扩散传播时代正能量。

  读后感的作文 篇49

  今天,我读了《喜红》这篇文章。里面的喜红是个智障的乡村女孩儿,文中的“我”是一个聪明、好奇心极强的女孩。十二岁的喜红说起话来还是跟小孩子的口吻一样,她一生下来时可把“我”的大娘舅、大娘吟给高兴坏了,可喜红越长大就越不对劲,后来,她的爸爸妈妈只好让她在家好好呆着……“我”叙述了一桩桩喜红的傻事:把野草当荠菜、四处找砖头,只会用蛮力拆布头……把喜红的天真一一详细的写了出来。

  拥有健康的身体和心智,真钱游戏排行是每一个人的幸福。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拥有这一种幸福?就是这么一个孩子,她怎么也念不会,不会分辨野草和荠菜,不会在卖废品时往里面添砖头,不会用巧劲拆布头……医生的眼里,她是残缺的,但在喜红的世界里,反而没有现实中的诈骗、心机。现金游戏他对每一个人都那么友好,对每一个人都充满无邪的微笑。

  喜红是不幸的,但是他也是幸福的。她有爱她的家人,生活在一个淳朴的村落。但是在城市里,往往这样的孩子会遭到父母的遗弃,有的人会嫌弃,有的好一点,在特殊教育学校读书,可每次放假,都没有人来接,甚至常常被人骗。唉,他们不像喜红那么幸福。他们面对的最多的'是无数怪异的目光、波克城市背地里的嘀咕、数不清的歧视……

  如果我们每个人多一份爱心,少一份对这些有残缺的儿童的歧视,那么,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世界、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好!

  读后感的作文 篇50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八一军旗红》的书,这本书分为三个篇章,分别介绍了八一起义的整个过程,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代表性,他们真实生动,有血有肉,从周恩来,朱德,到刘伯承,叶挺,贺龙等等,每个英雄人物都让我肃然起敬!1927年8月1日,以周恩来为首的武装队在南昌打响了第一枪!

  这一枪,惊天动地,响彻云宵。从此为中国历史写下了新的篇章!由于政府的昏庸无能,人民在饥寒交迫中不得不发起反抗,大家拿起武器,组成了一支自己的军队,革命的队伍随之不断壮大。从根据地反围剿,到两万五千里长征,再到打败日子鬼子,建立了自己的新中国,这一切都说明了没有他们的临危受命,没有他们舍身冲在第一线上,没有他们的英勇献身,就没有我们现在的美满生活,也不会有有今天的和平年代,更不可能在祖国的怀抱下健康快乐的成长! 当我们站在八一军旗下,胸前系着那鲜艳的红领巾,当五星红旗迎风飘扬时,我们绝对不能忘记历史,不能忘记在战争中牺牲的英烈们,我们应该坚定拼搏信念,敢于艰苦奋斗,发扬革命先辈们身上散发的永不放弃的精神,只有具备了这些精神,祖国的花朵才能成为苍天大对,祖国的未来才能绽放出无限的曙光!让我们再次为英雄们致以最崇高的敬礼!

  读后感的作文 篇51

  一只小狼成了羊的“儿子”?一只半大的小狼为了救只羊不惜与豺狼搏斗?这一个个谜团,只要读了我手里的这本《红奶羊》马上就能解开。

  《红奶羊》是浙江少年出版社出版的,作者是著名的中国当代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

  这本书主要写了残忍的黑宝,知恩图报的黑球与善良的露茜儿的故事。《红奶羊》里讲了公狼黑宝,因为黑球的妈妈意外嗝屁了,而且黑球太小了,不会吃肉,只能吃奶,所以要为自己的儿子黑球找一只奶羊,于是就把露茜儿给拖回了洞里面,当黑球的奶羊了,后来有一天,一位猎人闯入洞穴,黑宝为了保护黑球而牺牲了,露茜儿得以逃生,她本想丢下黑球,可是在最后还是带上了黑宝。(好羊一路平安)(露茜儿yyds)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此书乃著名的中国当代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著作(扯远了……)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此书读着读着就让人感到身临其境,如:在烟花分明的阳春3月。在录结合不久,产下一对健康的小羊,一公一母,公的叫洛嘎。母子叫珊瑚,经过露茜儿艰辛哺育。让小羊羔越长越可爱,养只小羊羔胖嘟嘟的,像两只胖嘟嘟的小红球。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是因为细节描写好:心里抽搐了一下,也探出羊鼻,贴近功能仔细。休问了一番,透过狼的心脏,为还能依稀地闻到一丝羊奶的芬芳,原来是黑球!

  读后感的作文 篇52

  “每个女孩子身上都暗藏着一朵花蕾,有的花开得早,有的花开得迟,那些开花开得早的花蕾是因为它的花期来得早,但是,无论早或晚,花期对于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每一朵藏在女孩子身体里的花朵都会迎来它的花期,每个女孩子都会有属于自己的花季。”这段话来自吴州星的《红舞鞋》。

  《红舞鞋》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李莎莎的女孩的梦想、磨砺和成长的过程,是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至沓来,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读完这本书,我久久不能平静,书中里莎莎的形象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里。这使我想到了自己。我心乱如麻,彷佛这本书是专门写给我的,我感到脸上热辣辣的,和李莎莎比,我真的很惭愧。我学钢琴已经有几年的了,由于每天练习钢琴枯燥无味,而且越学越难,我很厌烦,不愿意学下去。看了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一个人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才能迎来自己的花期,才能深切地感到成功的甘甜。所以,我决定,要把钢琴继续学下去。

  我相信,我的“红舞鞋”也能流光溢彩。

  读后感的作文 篇53

  《红脖子》是一本动物小说,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顿。这本书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完整的、有情有义的动物的世界;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人的偏狭、自私与贪婪;它是一盏明灯,照出动物内心那些隐秘的、催人泪下的情感。

  小说分为六个小故事:红脖子—一只唐河松鸡的故事、春田狐、狼王洛波、巫利—一只黄毛小狗的故事、宾果、公鹿的脚印。

  故事是这样的: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中的一只松鸡。它从小就是最听妈妈话的乖孩子,长大后的它是家族里的美男子,成人以后,它又是一个负职责的好父亲。但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它也是猎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是令老猎手-科迪垂涎三尺的丰盛美食。在遇到危难时,它总是挺身而出。在恋人月,它成功俘获了布朗妮的芳心。但是,最后恐怖的环境和泯灭人性的猎人把它的亲人和爱人都一一带走了。而它,也没能逃脱科迪的魔掌,死在这片充满爱恨情仇的热土地上。春田狐梗概:母狐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抓去当了俘虏,便设法把它毒死了,因为它不忍心看见孩子的自由被人剥夺。

  这本书里,西顿用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悲情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充满爱恨情仇的动物世界。这些比人类更纯洁、更炙热的情感常常令我们潸然泪下;动物对生命的热爱、对尊严的追求、对自由的向往无不引起我们的震撼深思。我十分喜欢看这本书。

  读后感的作文 篇54

  《红豺》描述了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为了收养一只狼崽甜点心,用生命延续母爱之梦。

  豺和狼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过这本书后,我认识到母爱可以超越任何东西,是那么的伟大!母爱可以让母亲为了孩子不顾一切,舍弃所有的东西,甚至是最宝贵的生命。红豺火烧云为了甜点心冒着生命危险与眼镜蛇搏斗,其实甜点心与火烧云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甚至还是敌人。但火烧云为了甜点心放弃了一切,直到最后,还是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甜点心。有一种力量可以让母亲超越自己,做出超乎寻常的事。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男孩和母亲。儿子被压在预制板下,出不来。那位手无缚鸡之力的母亲,不借助任何外力,空手抬起了巨大的预制板,就出了自己的孩子。多么令人动容,让人震撼!

  当自己的孩子受到危险,母亲会爆发出无限的力量,保护儿女不受到伤害,这种伟大的力量就是母爱的力量!

  读后感的作文 篇55

  哭,代表了一个人的情感。哭的原因有多种多样,我这次哭就是为故事中主人公湾和妞妞之间的误会而哭。

  湾和妞妞之间的友谊是通过一条大河建立起来的,湾教妞妞游泳。而红葫芦相当于当地不会游泳孩子的救生圈。起先,湾与妞妞之间的友谊还是很深的,他们常常在河中央的小岛上玩,还用了芦苇在岛上造了一座草屋,他们将它称之为“家 ” 。几天后妞妞的技术渐渐娴熟起来,学会了游泳。只不过是她比较胆小,不敢离开红葫芦罢了。而当妞妞在游泳时,湾偷偷的将系在扭扭腰间的红葫芦解开了。妞妞的红葫芦被抽去了,仿佛失去了支柱,一下子沉了下去,喝了好几口水。随着湾抽去了红葫芦,他们之间的友谊也随之被抽掉了。而当妞妞被湾救起时,狠狠地骂了湾,这件事她在心中留下了阴影,就不与湾一起玩了。湾很痛心,在几天后的一个黄昏,他将代表着他们之间友谊的“家”烧毁了。“家”被烧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化为了灰烬。看到这,我感到十分惋惜,泪水充满了眼眶。再细细的品后文,妞妞爷爷童时的故事也与此类似,其实都是为了自己好。妞妞这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错了,误会了湾。就赶紧回去去找湾。可是,为时已晚,湾已搬去了千里之外。妞妞痛心的哭了,我再也难以抑制,眼泪也应字落下。

  哭,体现了一个人的情感,连裤也不会的人,情感定是麻木的。而《红葫芦》让我幸福地哭了 ……

  读后感的作文 篇56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红台灯》的书,读后,使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小故事组成的,我最喜欢的还是《饭票》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在四十年前的有一个叫明儿的小男孩,把一个月的饭票半月就吃完了,他为了不让妈妈发现,就说慌说饭票丢了,妈妈立刻把他带到大街上到处找明儿丢了的饭票,但走到半路就回去了,明儿因为太累了,所以睡了。虽然妈妈知道明儿吃不饱,所以把一个月的饭票半个月就吃完了,但妈妈却没有揭穿明儿,而是给明儿又买了一叠饭票,并叮嘱明儿如果吃完还饿的话,就再多买一个馒头。

  读了着篇故事,我终于知道什么是粮票、油票、饼票、布票、肉票、香烟票、豆制品票……那都是一个个动人凄美的故事。那些故事里除了艰苦,还有许多亲情。那些年月的贫穷,让我想到,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前辈,他们在艰难困苦的日子里,总有智慧,总有方法,把生活的秩序维持得没有纷乱。他们制造出了各种各样的票,各种的票让人拮据,也让人安定。

  《饭票》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那个年代儿童们艰苦的生活和无奈,让人心酸,让人感动。心酸他们那种困苦的生活。虽然他们那个年代吃不饱,我却能感受到他们那温暖的亲情。同时,我也明白了主人公:明儿撒谎的原因和他妈妈那种善解人意的母爱。我很庆幸能生活在这个优越富裕的时代,更庆幸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等亲人的精心呵护。让我生活得快乐、幸福、安康,更希望饭票这样的年代不要再重演!

  读后感的作文 篇57

  《红脖子》是一本动物小说,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顿。这本书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完整的、有情有义的动物的世界;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人的偏狭、自私与贪婪;它是一盏明灯,照出动物内心那些隐秘的、催人泪下的情感。

  小说分为六个小故事:红脖子—一只唐河松鸡的故事、春田狐、狼王洛波、巫利—一只黄毛小狗的故事、宾果、公鹿的脚印。

  故事是这样的: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中的一只松鸡。它从小就是最听妈妈话的乖孩子,长大后的它是家族里的美男子,成人以后,它又是一个负责任的好父亲。但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它也是猎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是令老猎手—科迪垂涎三尺的丰盛美食。在遇到危难时,它总是挺身而出。在恋人月,它成功俘获了布朗妮的芳心。可是,最后恐怖的环境和泯灭人性的猎人把它的亲人和爱人都一一带走了。而它,也没能逃脱科迪的魔掌,死在这片充满爱恨情仇的热土地上。春田狐梗概:母狐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抓去当了俘虏,便设法把它毒死了,因为它不忍心看见孩子的自由被人剥夺。

  这本书里,西顿用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悲情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充满爱恨情仇的动物世界。这些比人类更纯洁、更炙热的情感常常令我们潸然泪下;动物对生命的热爱、对尊严的追求、对自由的向往无不引起我们的震撼深思。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

  读后感的作文 篇58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第二章红葫芦。

  红葫芦的主要主要内容是:有一位小女孩名叫妞妞,只要她走出家门就能看见一个叫“湾”的男孩抱着一只鲜亮的红葫芦泡在大河里。湾一见有人从旁边走过就在水里表演着“水上杂技”。最后,妞妞还是忍不住诱惑,开始学游泳,湾就当起了教练,认真指导妞妞学习游泳。可是有一次妞妞正在练习游泳的时候,湾却突然把妞妞的红葫芦抢走了,红葫芦就是救生圈,一旦没有了它妞妞就会沉入水中,妞妞在水中一着急,竟然学会了游泳。可妞妞对湾产生了误解,认为他要淹死自己,再加上他爸爸是方圆几里的大骗子。村民们也对他说三到四,大家都不在理他。但谁也不明白湾在想什么,最后妞妞才知道湾是想让自己刻服心中的害怕,不能总抱着葫芦,这样永远有依赖,永远也学不会游泳。

  从红葫芦中我体会到了小男孩“湾”,就是想用自己的经验来帮助妞妞成长,刻服她胆怯依赖的缺点,但他善良的用心却被所有人误解了。湾没有解释,也不像解释。因为阳光不会永远被遮蔽,真相总会大白天下。我觉得“湾”是一个坚韧的男孩儿,是小小的男子汉。沉默是一种力量,误解是对人的毅力和意志的考验。

  我从中学到了有时沉默也是力量,并不代表不说就没有人会明白,我们也要经的起考验!

  读后感的作文 篇59

  看完这本书,想到了我们国家的二十四孝里的故事。当智能化的社会不断发展时,我们有各种工作要做,有好多新奇的东西要去尝试。路边的水果摊也可以支付宝支付了。可是,我们有的父母并不会使用,他们想了解自己的子女,可是却并社会远远的抛在后面,他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小的时候爸妈总会耐心的教我们,怎么系鞋带,怎么拿筷子,一遍又一遍。

  到了我们教他们时,就没了耐心,学不会就不学了吧,然后沉迷于自己的世界里。

  我们呀,往往把耐心给了别人,对最爱我们的人往往最心狠。我们以为,亲人就是可以接受我所有的小脾气的人,可我们尚且对外人如此,对待父母为何如此冷漠?

  何曾看到过父母眼中的无奈和心酸。可是,他们只会埋怨自己,跟别人聊天时,还是会说,我家的孩子多好多好。

  无论你走多远,回家的路一定不要荒芜。那条是纵使你一无所有,遍体鳞伤,也永远包容你的归处和来处……

  父亲之于加贺,母亲之于昭夫。都是如此罢了……

  不管是哪个国家,父母亲情,都是一生都割舍不下的,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我们都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缘分。

  侦探小说的境界,到最后最震撼人心的,并不是字里行间的逻辑关系,或则意料之外的结局。更让人泪目的是,故事背后的人情世故。

  有生之年,且行且珍惜,莫负最珍视我们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60

  这天,我读了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写的《小河弯弯》这本书中《红葫芦》这个故事,有很多感触。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人们的“以貌取人”。

  待我转述这个有趣的故事吧!股市主人公妞妞喜欢看故事中的另一个主人公湾游泳,因为湾的父亲是一个大骗子,所以没有一个小朋友和湾玩,也没人理睬他。有一次,湾教妞妞游泳的时候,抽走了用来当救生圈的红葫芦,妞妞骂湾是骗子。当她偶然明白了那只是为了让她更快地学会游泳的时候,湾已经离开了他生活的那个地方。

  “貌”可以指多方面的内容,在“以貌取人”这个词中是指外貌;在故事之中是指完的父亲是个骗子。以貌取人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行为,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的以“貌”取人。在1861年,美国的第十六位总统林肯上任了。当他开发布会的时候,有一个议员向林肯提出了一个很棘手的难题:“您的父亲是一个鞋匠,是做低贱的工作的,用干低贱工作的人的儿子做美国总统,岂不是向外界其他国家表示我们国家无人了,要用鞋匠的儿子来做我们美国的总统吗?”林肯巧妙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往后几十年里,林肯把美国治理得井井有条,那个议员岂不是以“貌”取人吗?

  人们啊!以貌取人的做法是不对的,是坏的呀!虽然连万世师表的孔丘孔圣人亦有的时候以貌取人,但是孔圣人也是有错的时候的呀!我们不能学他错的地方。“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改之。”人们啊!把这个遗祸千年的坏习惯彻底的改掉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61

  我读了一本叫《红豺》的书,它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也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小说讲述了一只叫火烧云的母豺,她生下了两只健康活泼的幼崽。有一天,草原上来了一只母狼,豺和狼原本是天敌,两只小宝贝不幸被母狼咬死了。火烧云伤心欲绝,非常痛苦。有一次,它正在散步,碰巧看到那只身负重伤,已经奄奄一息的母狼。火烧云很想趁此机会咬死它的幼崽,为自己的宝宝报仇雪恨。可最终还是不忍心。她收留了仇人的遗孤,并为她取了个名字叫“甜点心”,意思是等哪天饿的时候就把她当点心一口吃掉。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火烧云慢慢对甜点心产生了母爱,而甜点心也把火烧云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妈妈。为了保护和养育甜点心,火烧云含辛茹苦,甚至不得不放弃了再次寻找伴侣的机会。后来,甜点心也当了妈妈,小狼崽出生后,她们俩共同承担起了养育孩子的重任。在残酷的生存环境下,甜点心也同样为了保护“母亲”而赶走了能帮助自己的同类伙伴。故事的结尾非常悲壮,火烧云为了保护孩子们,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与猎狗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尤其是善良勇敢的火烧云,她将天敌的遗孤抚养长大,期间经历了千难万险,却始终都没有放弃,最后甚至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原来动物也是有感情的,连一只豺都可以那么仁慈,懂得知恩图报。那我更应该珍惜和感激妈妈对我的付出,等将来长大以后,我一定也要关心照顾她,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读后感的作文 篇62

  这天,我读了一本叫《红豺》的一本书,告诉我们,母爱是伟大的,我们以后就应该孝顺父母这个道理。

  书中主要讲了豺火烧云含辛茹苦的养育着仇敌的遗孤——小狼崽甜点心,她犹豫过,悔恨过,但是他还是没有杀掉甜点心,还为她奉献了母爱,为了挽救甜点心,他她舍身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还为了她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在甜点心受难时不屑一顾,用自己漂亮的大尾巴作为代价,和大熊争斗时同时前腿,并且还帮助甜点心照顾他的小狼崽,最后用一丝母爱为她遮起了一片天。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火烧云的付出体现出了母爱是伟大的,但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又不何尝是这样的呢?有一次,我凌晨突然发起了高烧,呕吐症状接二连三,妈妈突然来了精神,急忙跳下床,妈妈神情严肃,焦黄的额头上似乎又多了几条皱纹,她迅速把我抱起来,送到医院后已是泪流满面,她气喘吁吁地,但是现在总算放下心了,经过医生的治疗,我的病有所好转,但妈妈总是问我:“儿子,还头晕吗?”并且妈妈天天都在医院溜达,好像我得了疾病似的,那时候我还小,不懂得妈妈对我的爱,但现在想想,母爱的确是伟大的!

  这本书告诉我们母爱是伟大的,当她老了,我们应该好好孝顺妈妈,不应该再让他担心了,并且我希望大家都能孝顺父母。

  读后感的作文 篇63

  有趣美妙的书籍是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中最吸引我眼球的还数《红豺》一书了。

  顾名思义这本书是讲一个豺的故事。大致内容是:一个豺叫火烧云,她有三个孩子,可是都被豺的敌人狼给杀死了,后来狼碰到危难,火烧云把它的狼崽杀了一个留了一个,后来因各种原因,又与狼崽有了感情,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有很多:首先,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咬牙切齿、惊慌失措、疼痛万分等形容人的成语,都用到了豺的身上,描写的深刻入围,形象生动。再是书中的故事情节十分的有趣,有很多地方设置了悬念,使读者十分想再往下看下去,比如说:文章说火烧云又碰到杀她儿女的狼,而且受了重伤,然后写他们之间会发生什么呢?使读者很想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不仅如此,书中还有许多精彩与细微描写的地方,火烧云因保护小豺崽和蛇斗争时,把火烧去的吼叫、愤怒的表情,以及攻击的动作描写的十分细微。

  但不管哪种理由,都是围绕一个字写的,那就是“爱”,豺为保护自已的幼崽付出的努力,她为了孩子,不顾尾巴断掉,不顾腿断了,甚至到了最后,为了孩子还牺牲了,这样的爱无处不在,比如我的母亲,她哄宝宝入睡时,都要用让宝宝睡得最舒服的姿势,尽管自己的双手很酸痛,背痛的直不起来,还是要小心翼翼的抱着宝宝,直到他完全入睡,放在床上为止。

  读书有感而发,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关于《红豺》的内容,请听下回分解。

  读后感的作文 篇64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许多多的课外书,如果你要问哪本书最吸引我,那我就会毫不犹豫的说:要属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红豺》了。

  红豺讲述的是母豺火烧云含辛茹苦的养育狼的遗孤,狼崽甜点心。豺和狼本来是天敌,但是母爱战胜了一切,她犹豫过,悔恨过,它很难超越种族之间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甜点心的亲昵。它爱甜点心,它为了挽救甜点心,与猛兽周旋,九死一生。它为了心中神圣的母爱,为了实现自己当母亲的价值,它用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一切,为狼崽甜点心撑起了一片爱宁的天……

  读了这本书,我被母豺火烧云伟大的母爱深深的感动了,我们平时只看到了动物们残忍的一面,原来动物的母爱也这样伟大!火烧云的母爱不求回报,是那样的无私,那样的真挚,那样的伟大。这不由得让我想起生活中妈妈对我无私的爱,妈妈每天为我做饭、洗衣、辅导作业,接送我上下学,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妈妈从不间断。妈妈是辛苦的,可是妈妈总是说: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就感到非常的幸福,为孩子付出是值得的,这就是妈妈对我伟大的爱!想想自己,有时候不听妈妈的话惹妈妈生气是多么不应该呀,以后我要做一个知道感恩的孩子,多体谅妈妈,多关心妈妈,帮妈妈做一些家务活,让母爱得到更好的回报!

  母爱是一种无私的力量,它像春天的甘霖,滋润着一棵棵生命的幼苗成长。;让我们默默体会母爱的美丽吧!让我们一起喊:”妈妈,我爱你!“

  读后感的作文 篇65

  看到“海豚王”三个字,就立刻联想到了自己在海洋馆看到的海豚表演,那些聪明、可爱的小海豚,真想上去亲手抚摸,和它们亲热亲热。带着迫切的心情,我翻开了这本书。

  《海豚王》主要讲述了海洋馆里的明星海豚灰灰生病了,已经奄奄一息,让海洋探秘科普小组——“超星组合”的三个伙伴陶淘、吉蒂和包笑笑非常着急,决定帮助灰灰重获新生……

  陶淘是个机灵鬼,胆大、心细。在海洋馆,大家正在为无法长时间呆在水下而沮丧时,他已经瞬间抱回三副潜水设备,问题迎刃而解。他还知道灰灰最喜欢的游戏是什么,很会揣测海洋馆老板的心理,这些都为挽救灰灰争取了宝贵的时间。把灰灰放回大海后,他还仔细观察海豚灰灰的活动情况,并且非常勇敢,随时准备帮助灰灰。

  包笑笑,绰号“胖包子”,他虽然很爱吃,很能吃,但非常善良,热心,在帮助灰灰这件事上也做出了很大贡献。虽然不像陶淘那样机灵,但喜欢动脑筋,积极想办法,虽然有时想法也不靠谱。他有同情心,灰灰受到同伴排挤,他还哭着说,后悔把灰灰放回大海呢。

  吉蒂是班里公认的好孩子,管学生有一套,她的尖叫在学校都出名。她对海豚灰灰也有着深厚的感情,在把灰灰送回大海后,她和陶淘、包笑笑一起努力帮助灰灰,克服困难,丝毫没有女孩子的娇气,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最后终于使灰灰重获新生。

  看完之后,我感悟很深,我要为灰灰的善良、聪明、勇敢鼓掌;为“超星组合”的自信、乐观、勇敢鼓掌!

  读后感的作文 篇66

  动物小说《兔王》出自作家牧铃笔下。

  书中讲的是一只叫“03”的笼养长毛兔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进入了荒野。刚入荒土的它,好比刚入职场的新手,不知所措。渐渐的,随着本能的苏醒,“03”渐渐学会了逃脱敌人的小技巧,夺食的秘诀,他还有了自己的洞府……·但不幸的是“03”被导演捉去成为了电影中必死的替身。在困境中它始终没有放弃对自由的追求,用自己的智慧,克服了重重困难,逃脱了敌人的魔爪,最终回归到了自己的家园,与自己的亲人团聚。我被深深地震撼了,透过“03”,我看到了对自由、对梦想的追求!

  对比着其他长毛兔,人们认为它们高贵又可爱,便把它们都抓了起来,关在笼子里供人们参观欣赏,或花大价买走。在经历了一番挣扎后,于是它们便屈服了,甚至开始享受起这样的生活,忘记了在野外生活的快乐——在柔软的草地上翻滚,与同伴尽情地玩耍。这笼子就像一座永远逃不出去的监牢,锁住了它们的身体,也锁住了它们对自由的向往。我觉得那些兔子已经变得毫无价值,因为他们被关在笼子里,每天都会有饲养员来喂菜叶,清理笼子,这使长毛兔变得懒惰还越来越笨,虽然人们把他们养得白白胖胖,可爱至极,但它们已经不是一只真正的兔子了,因此他们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自己的梦想。相反,“03”更让我们肃然起敬!

  这是一本感动人心的书,他会告诉你自由是多么珍贵!追求自由,追求梦想,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精彩。

  读后感的作文 篇67

  这本书讲了代表着“秩序”的拉夫尔与代表着“野蛮”的杰克之间相互对抗的故事。故事的环境是在一座孤岛上,上面都是些青少年,其实那些青少年的种种行为都是象征着成年人在生活中的行为。

  拉夫尔是那群孩子中票选出来的头头,他还规定了各种秩序,比如大家开会的时候要用到海螺,谁举着海螺就轮到谁发言。他做出最重要的决定是关于一直保持小火堆的命令,他想着在岛上要一直升着烟,这样才有可能得救。杰克是狩猎队队长,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搞到肉,对他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有次拉尔夫让兄弟们一起搭帐篷,留下两个人去看着火堆,而杰克却带着那两个兄弟去打猎了,虽然打猎成功,但也错过了一次获救的机会。当时他们打猎的时候,有船经过那个岛,也正是这个事情,让拉夫尔和杰克两人之间的矛盾爆发了,拉夫尔一直强调要升烟了才能获救,杰克就强调要生存下来必须去打猎。后面他们就闹掰了,杰克带着他的队友们另立山头。其实就是杰克自己相当老大,这样就不用听拉夫尔的命令。后面他们也是因为冲突导致有人死亡,都是些小孩子,居然能对同伴下狠手。太残酷了。最后他们都被一支军队救了,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些天他们到底变成了什么样。

  作者的目的很明确,用一群小孩的行为来讽刺当时社会的风气,某些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为了利益伤害他人。而秩序也是文明社会中必须要有的,没有秩序,就等于回到了原始社会。

  读后感的作文 篇68

  今天,我读完了曹文轩写的书《萤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很简单,就是讲爷爷八岁的时候,迷失在芦苇荡中,五只萤火虫救了他的性命,从此爷爷就一直守护着萤火虫,直到生命尽头。

  我觉得爷爷是个善良、执着、不忘恩情的人。自从萤火虫救了他的命,他就拼了命保护它们。为了萤火虫,爷爷可以打架,可以得罪人,他把萤火虫的性命看得比自己性命还重。他不允许任何人伤害萤火虫,他听得见萤火虫说话,他与萤火虫心心相印……

  还有一个刻画鲜明的重要人物——秋虎。小时候秋虎只是单纯地嫉妒爷爷,因为萤火虫只在爷爷头顶上飞,所以捕杀荧火虫,后来是因为利益要与爷爷作对,直到爷爷救了他的儿子,才一同保护萤火虫。

  我很喜欢看这本书,因为曹文轩能把场景和此时的心情描写的栩栩如生,就像爷爷被困在芦苇丛中的那一段,爷爷绝望的心情。想必大家都有过这般心情吧,比如一不小心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打不开门的时候。

  我还特别喜欢描写爷爷坐在河边看萤火虫的段落。因为在我生活的年代,我从来没有见过一只萤火虫,曹文轩用文字带我见到了那么多萤火虫。其实,当看到萤火虫被人们大量捕杀,变得越来越稀少时,我真的很心酸,看看现在吧,夜空中何曾飞过一只萤火虫?没有了原生态的河流,草丛,萤火虫便没有了生存之地,无力存活。

  在爷爷要死去的时候,萤火虫围着他飞舞,仿佛全世界的萤火虫都来了似的,莫名伤感。

  《萤王》这本书非常美,有空大家也可以读读哦!

  读后感的作文 篇6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值暑假,我有许多空闲的时间来丰腴自己的知识,恰好学校里也推荐了许多精彩的课外书,我就选了《萤王》来品读,接下来就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看了此书以后的感悟吧!

  这本书出自著名作家曹文轩先生之手,主要讲述了“我”的爷爷,因为被一望无际的芦苇挡住了他回家的道路,几只小小的萤火虫为它点亮了希望。从此,爷爷就与这些小东西们结下了互助互爱的绳结。但,小精灵们那微弱的亮光,并不能穿透人们被利益诱惑的心,爷爷却一直信守承诺,即使受到了所有人的反对。这本书表达的不光是感恩之情、守信之情,也表达了爷爷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的感情。

  说到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想到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在我小时候,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个个“怪人”,正在破坏蚂蚁王国,那时候的我只是不闻不问,或者在一旁指手画脚,也有时会混进去,和他们一起“大扫荡”。很多辛勤的“农民”,都败于我们的摧毁之中。迄今想起,我好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这样伤害他们。他们是美丽的自然风景,是他们点缀了大自然美丽的衣裳,让它充满了生机与活力。如今,我看了这本《萤王》,让我明白:尽管有些生命很渺小、很脆弱,但我们也要好好保护他们、珍惜他们,不能肆意凌虐。

  《萤王》这本书对我的感悟太多太多,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如果大家也感兴趣,不妨去看看,定会有所收获。

  读后感的作文 篇70

  《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的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戏剧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主人公俄狄浦斯与悲剧命运抗争的一生,更有价值的是给我们留下了思考人生、思考活法的无限哲学空间。

  从一出生便被太阳神谕示其终将?杀父娶母?于是,尽管笑靥纯真、天真可爱,小小的俄狄浦斯还是被作为父母亲的国王和王后狠心地遗弃于荒野之外,甚至命令牧羊人要将其刺死,以避免未来的悲剧。但是,命运终究是命运,与芸芸众生一样,俄狄浦斯最后也没能逃脱命运之魔掌,落得刺瞎自我的双眼之后自我流放的结局。

  有人说,命运是存在的,人一出生上天便给你安排好了一辈子。俄狄浦斯王何尝不是呢?他的这辈子之中,有什么是能够让他自我改变的呢?若是牧羊人狠心将他刺死,那么也就没有了之后的他;若是在迷茫的途中娶了那位女人成家,那么也许就不会有之后的悲剧;若是当时没有智慧地猜中斯芬克斯之谜,他就不会被理所当然地奉为王,不会娶得王后?他的母亲为妻?这一切的一切,都由不得他。

  悲剧的命运是一对锋利的魔爪,紧紧地追赶着俄狄浦斯,吞噬着他。应对被注定的命运,俄狄浦斯苦笑、不屑,他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理解,他的内心深处比谁都痛。杀父娶母!这样的神谕令他痛楚的同时,也充斥着深深的无奈和可笑。他觉得很可笑,自我怎会被注定如此糟糕的命运?他觉得心都被掏空了,世界都空了,他看不见周围的一切,心里只有绝望与孤寂。

  读后感的作文 篇71

  在沈石溪的笔下,有许许多多的动物,他们往往有与人类不同的想法。这几天,我读了《混血豺王》,走进了豺王白眉儿的内心,读懂得了豺王的心。

  《混血豺王》中,原本是一条猎狗的白眉儿,被别的猎狗陷害。无奈下,只好回到小时候生活的豺群,竟然意外当上了新豺王。在故事中,白眉儿在与前任豺王的对决中击败了前任豺王,却没有像平常的王位争夺故事一样,把老豺王咬死,而是放过了老豺王,宽容的对待了老豺王。而且在白眉儿当豺王的时候,有一次为了救出小豺,白眉儿不惜暴露出猎狗的本性。虽然一番周折下小豺被救出了,但是白眉儿却被猎狗咬死了。

  在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有宽容之心的人。

  一次,我在周五放学后只顾着在外面玩,完全忘记了还有作业没写完。妈妈见我玩的有些久,便喊我回来写作业,我有些不耐烦,只喊了一声:“知道了,我再玩一会儿。”说完,我就没了影儿。

  周六,我同样是在玩中度过的,只写了些比较简单的作业。可逍遥的日子没能疯狂多久,到了周日我可就不好过了。我累积的作业写到晚上八点竟然还没写完。我惭愧极了,本来以为妈妈要教育教育我的。谁知,妈妈竟然只说了句:“这次妈妈原谅你了,以后自己的作业要及时做完。”我乖乖认了错,满脸惭愧,手下的笔不禁又快了起来……

  心胸宽广的白眉儿让我懂得了豁达之心,性情柔和的妈妈让我领略了宽容的魅力。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博大胸怀,这个胸怀的容量越大,人生的路会走得越长。

  读后感的作文 篇72

  你知道吗?在你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你。《绝境狼王》是出自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笔下的一本书。

  孤独的小狼的封面就惊艳到我了。在月夜之下,一只狼碧绿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远方,充满了冷漠无情,不知是错觉,我在它双眼的深处看到了一丝亲情与可怜,

  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小狼出生了,但它的前爪上有一块螺旋图标,被欧贝无情地当做“马尔卡达哈”丢弃了,生死绝境之时,小狼被一只灰熊——雷霆之心收养,并被它取名为“福狼"。冬天雷霆之心要冬眠了,但它不幸葬身在一场地震中,福狼在寻找雷霆之心过程中经历了重重危险后,回到狼族成为了啃骨狼。

  当一只狼被遗弃时,是靠什么才回到狼群?是亲情,是来自缺陷的力量!有时缺陷可能并不是缺点,而是催促你成长的力量,可能有时候福狼会想,为什么自已有这样的缺陷?凭什么上天那么不公平?到这里,孤独的小狼的“孤独”也显得格外突出。爱、勇气、生存和归属是多么重要。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与众不同,并不是弱小的标志。

  难道生有缺陷真的有错吗?真是荒唐,如果没有照顾福狼的能力,就不要将它带到这个世界上,当我读到小福狼正在被欧贝带走时,还给它一个舒服的姿势时,它是多么单纯可爱啊,它是怎么变成那样的冷漠呢?有不同和缺陷,反而会成为力量的源泉。

  在孤独中追求梦想,在黑暗中遇见星光,在绝境中朝向希望。

  读后感的作文 篇73

  《绝境狼王》一听书名觉得有些伤感,有些迷失,但看完此书,发现它其实是一本充满诗意、充满神秘、充满奇幻的书,它是一套震撼人类心灵的动物成长小说。

  一只叫“福狼”的狼崽在麦格部落出生,因为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像一颗旋转的星星,就显得与众不同,有些另类,它也就被别人归于身体有缺陷的小狼之一,狼族中称这些“另类”的小狼为“马儿卡达哈”(意为被诅咒的狼崽),而被由狼族中的“欧贝”(意为负责将“马儿卡达哈”丢弃的母狼)丢弃。

  小福狼历经磨难,被一只灰熊“雷霆之心”救起,顽强地存活了下来,它还成了灰熊的养子。可不幸的是灰熊不久就去世了,小福狼踏上了寻找部落的漫漫长路,最终,它成为了麦格部落等级最低的狼——啃骨狼,它也在一次啃骨大赛中脱颖而出,成为了神圣火山环的守卫之狼,并遇到了坏狼“西普”,从此展开了生死搏斗。

  几年过去了,边缘之地崩塌,福狼和它的伙伴们又一次踏上了寻找远方之蓝的道路,还打败了坏狼“西普”,从此,它们在远方之蓝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深沉的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超常的智慧,在《绝境狼王》一书中展现得淋漓尽致,让我异常难忘。看完这本书,让我懂得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另类”也不是弱小的标志,有时候,“另类的缺陷”反而会成为力量的来源,我爱读《绝境狼王》。

  读后感的作文 篇74

  最近,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名作《李尔王》,读完这本书后内心感受很深,所以想把我读后的感受写下来与大家分享。

  《李尔王》主要讲述了:年迈的老国王李尔,决定把他的国土分给他的三个女儿。但他决定要根据女儿们语言表达对他爱的程度来分配每人所得的那一份国土。口蜜腹剑的大女儿高纳里尔和虚伪的二女儿里根,尽说些甜言蜜语来骗取父王的欢心,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说:“我只爱我的父亲!”李尔听了不高兴,觉得考狄利娅并不爱他,于是就把国土分给了另外两个女儿,将小女儿流落他乡。

  李尔分完国土后轮流住在两个女儿的王宫中,可谁知两个女儿得到父王分配的权利和地位后原形毕露,并恶毒地对待她们的父王,最后甚至将他赶出了王宫。

  无家可归的李尔,开始思念小女儿对他的爱,但自知已无颜面对考狄利娅。此时,考狄利娅已成为法国的王后。得知自己的父王被姐姐们赶出王宫后,决定把父王接回自己的王宫并为父亲报仇,于是带兵出征讨伐两个不孝的姐姐。

  邪恶战胜不了正义,最终,考狄利娅胜利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说过的谎言终会因时间验证。撒谎的后果是残酷的,我们都要诚实待人,不能像书中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一样欺骗自己的亲人,否则将会受到惩罚。

  读后感的作文 篇75

  这是一本写皮卡生活的书,这本书前面有一句话:皮卡歪歪扭扭地走过来了,那也是你走路的样子了,也是所有长成大人的人曾经走路的样子……意思是:皮卡生活的道路,长大的路,成长的路坎坎坷坷,不好走。但这是我们必须经历的道路,我们每个人,包括老人,大人们也曾走过的一条路……这条路,会让你变得更加顽强,体会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味,让你长大……读到这,你也许会问我:这本书的作者是谁呢?他就是家喻户晓的大作家——曹文轩。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皮卡班上有个叫马飞的小男孩非常霸道,仗着自己的哥哥马强是本校高年级的学生,总爱欺负人。马飞有个外号叫做“尿王”,因为他在课堂上很容易小便失禁。他们哥俩都喜欢欺负皮卡,哥哥皮达知道后组织了一帮人和他们对着干,惊动了警察。最后在一系列的碰撞中,皮卡和“尿王”却成为了朋友。

  这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像马强一样仗着自己比别人高,专挑比自己弱小的同学,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身为大哥哥大姐姐应该去帮助弱小的小妹妹小弟弟,而不是欺负他(他)们的

  正因为马强这个“反面例子”,我才懂得了这个道理。

  我觉得我们课余时间可以不去读那些无趣的小说以及小人书,我们应该多读读曹文轩的书,真正的好书是让人懂道理的书,

  与其去玩游戏,不如多读几本书!

  读后感的作文 篇76

  今年暑假里,妈妈帮我网购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曹文轩的《少年王》。《少年王》是一部短篇小说集。文中刻画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少年英雄,最让我崇拜的是那个征服海牛的少年。

  《海牛》讲的是一个充满真情的感人故事。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自幼父母双亡,他是由年迈的瞎眼奶奶搓麻绳抚养长大。瞎眼的奶奶日夜不停地搓绳子,独自一人,十几年,搓的绳子有多长,她的爱就有多长。而那个男孩,为了让年迈的奶奶不再辛劳,含着泪放弃了心爱的学业。他要买一头海牛,他需要一头海牛帮助他。那是一头桀骜不驯的海牛,一头让牵着它的人充满男子汉气概的海牛。

  在这个短暂而纯美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了少年的不幸,而正是这种不幸,锻炼他的勇敢。将海牛牵回家的路途中,男孩受尽了磨难,充满了痛苦、艰辛,甚至无奈。在那头强壮的公牛面前,少年显得更加弱小,但他没有屈服。牛开始拖着瘦弱的少年狂奔,在田野里奔跑着,少年被牛拖进了泥水里,里面的石头扎得他生疼,但他始终没有放手。少年的执着与坚定深深地打动了我。大雾,使他被困在大河中央;风雨,使他淋湿了全身;桀骜不驯的海牛,使他受尽了折磨,伤痕累累。他一次又一次地支撑起身体,不畏伤痛,不怕风雨,日夜兼程。一夜的暴风雨后,当东方红霞万缕的时候,他骑上了海牛,在金色的原野上踏上回村的路。

  读后感的作文 篇77

  这是一本长篇小说,历时很久才读完它,这段时间又偷了很多懒,该看书的时间都在看电视看综艺,该起床练瑜伽的时间都在赖床睡懒觉,连续两个周末加班一天,后续一段时间才把作息调整过来,在空闲的周末静静的看几个小时书。

  这本书主要是与河、捕鱼、航行相关的情境,共13个故事,相互独立,但言语之间又有些许联系,生存,战斗,人性,未详尽但却淋漓尽致。大自然的律令与生存法则,让人充满敬畏感,生与死之间的战斗与挣扎,让人肃然起敬,在读到依格纳齐依奇与鱼王的惊险斗争时,我心都是揪着的,生怕充满智慧与勇气的他被鱼王拖入大海销声匿迹,但又唯恐好胜的他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把鱼王刺死,还好作者给了一个稍稍好点的结局,鱼王游向大海,他得以喘息,生与死的战斗,让我看到人类的伟大与渺小。阿基姆那不经世事的年少无知的母亲,充满爱心弱不经风的姐姐,悲苦一词已无法形容他的存活,但却超越他年龄的力量保护着他的家人,亦怀揣着成为“勇敢号”上的水手的梦想,实现了,但又不复存在了,生命,境遇,力量,敬畏。阿基姆偶遇&拯救在原始森林中的艾丽雅,大雪的覆盖,生命的垂危,不抛弃不放弃,不管是不是像作者所描述的那样阿基姆感受到了他从未有过的被需要,是这种情绪使然让他不抛弃还是其他,我终究感谢,让我对茫茫然大雪依旧感到有一丝温暖。

  “看世界,见众生,遇自己”生活应是无限美好的,怀揣着好奇与探索的心去发现~~

  读后感的作文 篇78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双面猎犬》的续写。这本书写的也很精彩,抓住了动物的动作和心理活动,详细的描写了动物的特点。使读者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想。

  白眉儿因为在第一次打猎时,捕捉到了一只珍贵的猞猁,于是它就成了主任阿蛮星的宠儿。直到有一次捕猎,它追上了一只母豺,是白眉儿的第二个母亲,因为在一条窄沟里,所以主人没有发现白眉儿以前是一只豺,但是狡猾的老黑狗识破了白眉儿的真面目。于是便想要赶白眉儿走,但是老黑狗不是它的对手,它便在自己老死前设下了一个圈套想让主人认出白眉儿的真面目。老黑狗狡猾奸诈,最终,它还是掉进了老黑狗的阴谋,它被无情的赶出了家,回到了它的埃蒂斯豺群。在一次与狼群的争斗中,豺群因为有白眉儿而侥幸打败了狼群,所有豺都拥护白眉儿做豺王,那天它荣登王位。但是有一天豺群被猎人团团围住,它们把小豺都藏了起来,豺群逃走了,当豺群回来时,小豺都被抓走了。白眉儿为了救小豺,装成了狗,成功把小豺救了回来,但是豺群抛弃了它,因为大家都知道了它曾经是一只狗。白眉儿死了,是被猎人围起来打死的,它的尾巴没有了,后腿也瘸了。

  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读后感的作文 篇79

  《绝境狼王》这套书讲述了一只被自己的种族抛弃的一只小狼如何克服困难、永不放弃,最终成为了“第一只残疾狼王”的故事。

  他,一只因天生残疾而被种族遗弃在河流里的一只小狼,无论如何拼命挣扎,但还是抵抗不了河水的冲击,随着河流流向远方。庆幸的是,他没有死。晚上,在河流的另一边,一只母熊正在河边为自己死去的两个儿子祈祷。她是多么孤独啊!无意之中她发现了那只小狼,这令她欣喜万分,于是他们俩就一起生活。母熊还给它起名为“福狼”。可最后母熊因意外死亡了,福狼又孤身单行了。它想重返狼族。狼王看它如此强壮,就让他做了一只最低下的“啃骨狼”。它在被群狼歧视的环境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为狼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最终登上了王座。

  这个故事令我十分震撼。之所以震撼,是因为福狼竟然能在被所有的狼歧视的环境中茁壮成长,不屈向上。他克服万难,永不放弃。从群狼对他虎视眈眈到对他敬仰万分,他一共经历了多少磨难和挫折啊!福狼这种永无畏惧、不怕困难的精神和他那谦虚的品格令我万分敬佩!

  读完这套系列书,我产生了对生活的疑问:为什么如今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有许多人在学习、生活中受到一点挫折和难关,就自暴自弃,甚至想不开自杀?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像福狼一样,遇到困难永不放弃,我们的世界会少了多少悲剧啊!

  我坚信,不管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我也要学习福狼,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读后感的作文 篇80

  当我们降临在这个世上时,是谁含辛茹苦地呵护我们?当我们面对挫折时,是谁在一旁谆谆教导我们?是母亲,母亲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鼓励你。

  沈石溪的《混血豺王》诠释了什么是豺之间的母爱,就是__以母命换子命。

  那一年冬天,一群饥肠辘辘的豺,正在冰天雪地中寻找食物,有白眉儿带领的豺群,现在它们一个个正饿的眼睛发绿,到处寻找可食之物。结果找到了一个野猪窝,豺群找到了食物,可是野猪不好惹,只要被它的獠牙顶到肚子就活不了了,唯一的办法就是选苦豺把野猪抓瞎了,再引出来,选苦豺就是在豺之中找一只最老最没用的豺,去做一些为大家做贡献的事情。

  此时白眉儿跳上了最高的石头,它扫过了最老的母豺时,立刻把脸转了过去,可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转向了老母豺,原来那只豺是白眉儿的母亲,白眉儿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的母亲,这眼中含着无奈。虽身为豺王的母亲,却逃不过当苦豺的命运,出于求生感,它缩了缩身子。它想:如果自已不死,它的儿子豺王就得死,身为母亲,它傲然地走到了洞口。回头瞟了白眉儿一眼,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不舍,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怨恨。然后,它毅然地走进了洞里。

  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是母爱,在绝望之际,是母爱让你脱险,母爱一一是最值得你珍惜的爱。

  读后感的作文 篇81

  最近,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名作《李尔王》,读完这本书后内心感受很深,所以想把我读后的感受写下来与大家分享。

  《李尔王》主要讲述了:年迈的老国王李尔,决定把他的国土分给他的三个女儿。但他决定要根据女儿们语言表达对他爱的程度来分配每人所得的那一份国土。口蜜腹剑的大女儿高纳里尔和虚伪的二女儿里根,尽说些甜言蜜语来骗取父王的欢心,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说:“我只爱我的父亲!”李尔听了不高兴,觉得考狄利娅并不爱他,于是就把国土分给了另外两个女儿,将小女儿流落他乡。

  李尔分完国土后轮流住在两个女儿的王宫中,可谁知两个女儿得到父王分配的权利和地位后原形毕露,并恶毒地对待她们的父王,最终甚至将他赶出了王宫。

  无家可归的李尔,开始思念小女儿对他的爱,但自知已无颜应对考狄利娅。此时,考狄利娅已成为法国的王后。得知自我的父王被姐姐们赶出王宫后,决定把父王接回自我的王宫并为父亲报仇,于是带兵出征讨伐两个不孝的姐姐。

  邪恶战胜不了正义,最终,考狄利娅胜利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说过的谎言终会因时间验证。撒谎的后果是残酷的,我们都要诚实待人,不能像书中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一样欺骗自我的亲人,否则将会受到惩罚。

  读后感的作文 篇82

  在人们看来,豺是凶猛的动物,会做出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虽然豺从不吃人,世界上也没有豺吃人的记录,尽管这样,人们对豺却从无好感。后来,我看了一本书,彻底改变了我对豺的看法。

  《混血豺王》,讲述的是在埃蒂斯红豺群中有一只母豺和一只优秀的猎狗生下的一只豺——白眉儿,它有悲惨的童年,但它学会了独立。在它一岁半时就长得和成年公豺同样高了。后来,它又去当村长阿蛮星的忠实猎狗,可最终还是露出了马脚。最后,白眉儿回到了豺群,做了豺王。它救了阿蛮星一命,又回到了它的猎狗生涯。为了救整个豺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在沈石溪的笔下,这只半豺半狗的白眉儿,有着许多高尚的品质,让我感动。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被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是善良的,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朋友吃,为了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是懂得感恩的,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是有尊严的,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争得清白,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学习与生活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我总会退缩。读完这本书后,我也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去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尊敬师长和长辈,我还要和动物做朋友,不伤害它们。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读后感的作文 篇83

  当拿起《绝境狼王:孤独的小狼》这本书后,我就被它的封面设计给吸引住了,封面上一个小狼在看向前方,仿佛看到了他眼中的孤独。我也就不自由自主的想赶快看下去。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创作的一套奇书,她以被抛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做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融合在一起,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感情,到狼的战争——狼族的生活在这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深的母爱,到坚定的性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小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成功,这使我想到了记者团一年一度的“十佳小记者”评选。这次的评选标准是根据之前每个小记者的发稿数量与质量来确定的。经过层层筛选后,人选出来了,我就是其中的一个。这次获奖与我之前的努力发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曾经我也厌倦发稿,那时觉得发稿既耽误时间又耗费精力,发它干吗?但后来慢慢明白,发稿是小记者的义务。发稿,不仅锻炼了我的写作与阅读理解能力,还提升了打字速度,是一举三得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正是因为后来的努力发稿使我获奖。

  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我愿做生活和学习上的福狼,靠着坚定的信念走向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 篇84

  《绝境狼王》是引人入胜的一套书,幻女王”凯瑟琳·拉丝基创作的一套奇书。

  作者以被废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的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了一套磨难成就的神奇小说。让我仿佛身临其境,从而体会了狼的生存、狼的等级、狼的情感、狼的战争、以及狼的生活。福狼是本套书的主角,它从一只最低级的啃骨狼变成了狼族中荣耀四射的火山守卫狼。守护着狼族的家园!

  但是最后因为一只小熊被拐,诱发了狼、熊两族之间的战争。危机中,无辜、清白的狼族要么全力反击,要么等待毁灭。这个重任降临到福狼的双肩上,他找出那个玷污狼族荣耀与尊严的背叛者,解救了失踪的熊仔,拯救了一场大战。

  在现生活中,我要学习福狼的冷静、机智、先了解内情,在做出行动,不可以冲动。

  书中还有使我难忘的还有,福狼母亲被迫丢弃他的内心纠结和难分难舍的斗争。一个妈妈突然失去孩子的复杂心情,从而说明了我的妈妈对我们的爱有多深。

  福狼的熊妈妈是一个很有耐心和爱心的妈妈,她努力想了各种办法与小福狼沟通教会他怎样生存下去。陪小福狼过一个快乐的童年,还教他有一种坚忍不拔,努力向前的精神。

  总之我们大家要学习狼族遇事善变灵活、机智勇敢;更把凶狠与机智相结合,提高我们的学习和生存的能力。还有狼族团队互助的精神,发扬团队的力量。

  读后感的作文 篇85

  《绝境狼王》是一套围绕着狼描写的奇幻小说,其作者是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整套书将狼族生活与文学的奇思妙想相结合在一起,一套艰幸籍难成就举世传奇的故事就此诞生。

  此书在对狼族生存规则上,可谓是尽心尽力了。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存的残酷血腥表现得淋漓尽致。从浩瀚的母爱到无垠的友情,从坚定的信念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艰苦的冒险被描写的细腻真切。

  《绝境狼王》充满了生命的惊喜与生活的残酷,但整套书的主旨却一直都是这一句话,生命,是一团耀眼的火花,是大自然赐予的最美好的宝物。

  福狼是一头重感情的狼,他基至把朋友看得比命还重要。他是一只马尔卡达哈,从小便与一头熊相依为命,长大后他回归了自己的部落结交了艾德米,被选上火神山护卫。一次大地震,一切都被摧毁了。为了寻求生路,福狼义无反顾得走上了一条危危四伏的险路,幸好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在最后一刻找到了祖先的生存地。

  在未知的世界里,一定还有无数年轻的灵魂。他们充满智慧,他们充满勇气,他们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我相信,他们一定能从艰辛生活中逆流而上,从平淡的生活中脱颖而出,他们一定会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读后感的作文 篇86

  同学们,你们见过陀螺吗?这个寒假,我就通过陀螺,认识了一群勇敢、快乐、有主见的白裤瑶少年。

  《少年陀螺王》的作者是王勇英。这本书主要讲了南白裤瑶几个村落的孩子:你落、夜角、鼓台......在经历了转学、玩手机、陀螺比赛等一系列事件后,成长为少年陀螺王的故事。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淳朴真诚、坚守信念的老人,也看到了热情开朗、积极乐观的少年。

  故事有几处让我印象深刻,当我读到因为有了手机,学校里的学生都沉迷于游戏,目光呆痴,板着脸,一点活力都没有的样子,我不由心里一愣,这不就是我平时玩平板的样子吗?幸运的是,孩子在布袋爷和巴草爷的教育下,戒掉游戏,又恢复了原来的热情和活力。我也要戒掉游戏,把精力用到学习中来。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有故事的结尾,你落和鼓台为了不让老人为难,舍得放下奖金和荣誉的诱惑,自愿打成平手。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少年们的优秀品质,就像布袋爷说的:“当陀螺王也好,不当陀螺王也好,反正都是打陀螺,最重要的是要做个像陀螺一样勇敢、快乐、脚踏实地的人。”这些品质也值得我好好学习。

  从现在开始,我也要做一个脚踏实地的人,为了梦想执着努力,就算不能成为“陀螺王”,人生也会过得很有意义。

  读后感的作文 篇87

  在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人,也包括我,一直觉得狼是一种冷酷无情、特别凶残的动物。可是,当我读完了《绝境狼王》以后,就改变了对狼的看法。

  这本书的作者是被誉为"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书中主要写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彻底毁灭了神圣的火山环,随之新一轮冰川寒期的到来,福狼和为数不多的动物开始了一场追寻新生的逃亡。它聚拢仅存的动物,在茫茫的冰川上找到前进方向,说服大家相信远方有一片亮眼之蓝在呼唤、在等待……

  当我读完这本书以后,回忆书中描写福狼的善良、勇敢、诚实的文字,让我改变了对这种冷酷无情、凶残动物的看法。福狼善良是因为他去找那片亮眼之蓝的时候,遇到了许许多多住在火山环的动物。可是福狼,并没有吃掉它们,并说服他们相信有片亮眼之蓝拯救自己。福狼勇敢,那是因为只有一只爪子的它并没有放弃因为沦陷而就要丧失生命的伙伴。它没有放弃拯救那些无家可归的动物,拯救那神圣,美丽的火山环。

  一只狼有这么多的好品质,令我们自愧不如。现在想一想,在班级体的生活中,同学之间会发生很多小摩擦,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像福狼一样,勇于承认错误,敢于承担责任。只有人人都为集体着想,我们的"大家庭"才能和睦共处,同学之间才能心与心紧紧相连!

  我喜欢凯瑟琳·拉丝基笔下这只不一样的狼。

  读后感的作文 篇88

  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读了《寻找鱼王》这本书,感悟很深。

  这本书讲了在干旱贫瘠的山区,有一位雄心勃勃的少年,从小立志成为一个能捉大鱼的人,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先后找到了两位会抓鱼的老人,向他们学会了抓鱼的本领。

  这位少年是个坚持不懈的人,有一次,他的师傅牵他下水,越牵越深,他很害怕,吓得大叫,可仍然没有放弃,一直坚持着,渐渐地学会了本领,成为了真正的鱼王。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坚持不懈的重要性。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一直坚持下去才会有收获。我想到了很多科学家做实验时都失败了很多次,但他们始终没有丝毫放弃的念头;我想到了疫情中,一线的工作人员无论多么辛苦,都没有动摇保护人民的信念。我想到了汶川大地震中的母亲,不管自己多么痛苦,都不会丢下自己的孩子不管……他们都会坚持到底,不论发生什么都不会打消完成的决心。

  举世闻名的屠呦呦也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她为治疗疟疾,用小白鼠做了一百多次实验,仍然没有成功。她并没有有放弃,还想到爱迪生发明灯时做了一干多次实验,这点算什么呢?终于,她发现了青蒿素,获得了诺贝尔奖,救了很多疟疾患者。

  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什么事都贵在坚持,正如马克斯说的:“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只有坚持才能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 篇89

  白眉是狗还是豺?它是只混血。

  它先逃过去了豺群的凶杀,并好运的由于有狗的血系而当上了一条看家狗。但是却跟了一个坏主人家,只能另择他主。因此就变成村支书阿蛮星的狼狗。但是为了更好拯救主人家,暴露了狼的身份。

  此后,它又过上了漂泊的日常生活。但它协助豺群躲避了狼族的围攻,当上了豺王。但是再一次的遭受了人们的围攻,白眉儿为了更好地协助豺群躲避这次浩劫,为了更好地让豺崽安然无事,只能又暴露狗的身份,并跛了一只脚,最终死不瞑目。

  说起来,这不是也要怪达维娅吗?如果她不是和狼狗洛戛出生的白眉,只是和真正的狼出生的白眉,白眉也不必那么辛苦它因自身的感情而毁了大儿子的一生;洛戛啊洛戛,这也怪你,你如果和一条母犬长出白眉儿,就不容易让白眉儿似豺非豺,似狗非狗。

  白眉儿为了更好地大伙儿甘愿一次次暴露身份,可获得的确是一次次的损害。都说全球是公正的。可到白眉儿这儿为何遭受的确是不一样的工资待遇呢?都说好心有好报,善恶终有报,可白眉儿投入了这么多,它获得了哪些?白眉儿有着一颗纯洁的心,它填满善解人意填满友好,为何要那么不合理的看待它啊!创作者沈石溪是动物小说老大,可他又为何把一个幸福的梦硬生生的撕破在阅读者眼前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90

  这个暑假,我看了《寻找鱼王》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住在山里的小男孩,想学捉大鱼的本领,先后拜了旱手和水手两位鱼王为师。

  旱手鱼王和水手鱼王小时候青梅竹马,但是水手鱼王的爸爸杀害了旱手鱼王的爸爸,旱手鱼王从此隐姓埋名,居住在深山老林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书中的主人公因为非常想学习捉大鱼的方法于是拜旱手鱼王为师。主公人和旱手鱼王一起生活,旱手鱼王还没有教会主人公什么,就离奇去世了。临死前,旱手鱼王告诉主人公水手鱼王住在哪里,并让主人公去拜她为师。主人公非常辛苦地找到水手鱼王,找到她后,主人公渐渐知道:“原来真正的鱼王并不是人,是守护水根的一条大鱼,如果鱼王死了,整个地球都会没有水!”而水手鱼王一直守护的是这条大鱼。

  这本书里有一句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就是:“长辈领三里,自己走七里,一辈子十里。”在动物世界里,老鹰的经历和这句话很像,等小鹰长大了,鹰妈妈不管用什么办法也要让小鹰学会飞翔,即使要把小鹰推下悬崖。这句话也告诉我们:学习任何东西,除了老师教,自己也要领悟。

  同时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也感悟到:我们需要保护地球环境,爱护我们的大自然,这样我们才能在好的环境下生存,才有机会追寻梦想。

  读后感的作文 篇91

  最近拜读了英国大文豪威廉·莎士比亚的很多作品,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部《李尔王》。

  这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故事,我觉得这是很写实的戏剧,不是剧情的写实,而是对于人性的刻画。

  谁敬爱我,我就把王位传给谁;就算现今的社会新闻仍是时常可以看见;分了家产的父母流落街头;我一直很不了解这项的子女,或者是这样的父母内心就竟有着怎样的想法。当然如果说孝顺父母是必须,是天经地义,是不可违背的祖宗之法,也太过于教条式,说法也或许过于中国。

  所以在这剧本e我看到的都是人性,非常鲜活的刻画;两个姊姊为了权力,拚命的连结起与父亲的亲情,却又在得到之后急于破坏;然而却又双双为了爱情而死,这不是相当矛盾吗?看起来好像是为了有形的权力欲望,而辗断了亲情;最后却又为了无形的爱情吸生了生命,虽然相当的矛盾,但这就是人性。人活着就不断的会被这两股力量所拉扯,甚么才是最重要的,对于每个人,有不同的天秤,在天秤上有着不同的平衡。

  很喜欢这个剧本,不要局限在孝道,也不局限在亲情,他的确是一场悲剧,每个人在被不同的力量拉扯,作出不同的选择之后,走上的悲剧之路,虽然结果不让人满意,但都是自己选择的人生。李尔王是,两个大女儿是,小女儿也是。

  读后感的作文 篇92

  很小的时候就和妈妈到上海野生动物园去看大象。妈妈说,大象的故乡在遥远的西双版纳,那里的原始森林才是它真正的家。喔,那可真是令人神往的地方!

  放寒假啦!我打开《少年冒险王》,终于有机会和书中的小伙伴一起到神奇的西双版纳——野象的家园,开始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书中的主人公小机灵和他的三个小伙伴接受了傣族小朋友岩光的邀请来到西双版纳野象训化基地,和大象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接着,他们又经历了小象受伤,野象报复、伤人等事件。他们因此成立了调查队,参与了排查、了解、救助小象等一系列活动,还协助警察叔叔抓获了伤害野象的凶手。通过这次旅行,他们増长了很多知识,还和小象成为了好朋友,为保护野象作出了贡献。

  这一次旅行结束了。这是一次奇妙的旅行。原始森林的神奇,象群的团结友爱,还有岩光的勇敢,小机灵的灵活,以及聪明吴的智慧,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二次、第三次……的旅行在等着我们,因为还有太多的事情要去解决,有太多的问题和疑惑还没有答案:橡胶林的电网能不能尽快拆除?人们什么时候能停止对象群的伤害,小象什么时候能回到妈妈身边?……因此,我想和“小机灵”有个约定,下次去西双版纳,一定带上我哦!

  读后感的作文 篇93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暴政、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挖眼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迫害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官场的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世事无常至于使悲喜在瞬间交替,而命运无常至于使乞丐与国王一夜之间换位。恩将仇报,认敌为友,美貌黑心,丑相热肠,魔性假语,佛性真言,这就是人类的智愚善恶,这就是生物的弱肉强食,这就是宇宙的相生相克。

  苍苍者天,茫茫者地,轮回之中,皆循真理。善报者恶尽,恶报者善哉。今世前因,后世今果。得等于失,善同于恶。迷于五行中,醒于三界外。苍苍者生,茫茫者命,存亡谁握,贵贱何别,人物非异!

  读后感的作文 篇94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课外书,有的让人热血澎湃,有的让人思绪万千,还有的就像带您进入一个神奇的世界。

  刚刚拿到《萤王》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好奇:“萤王”是谁呢?会是一只大怪物吗?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这本书。

  故事主要讲了曹文轩的爷爷小时候在望不到边的苇荡里迷路了,五只小萤火虫闪烁着、飞舞着,把他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为他点亮了希望。从此,爷爷与萤火虫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共同谱写出一曲徇烂的生命乐曲。

  当听说有人和萤火虫发生感情的时候,我十分吃惊:一只小小的虫儿怎么会跟一个农村小孩有不解之情呢?读完《萤王》之后,我渐渐明白:原来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生命也有感情的,而人和小动物之前也会在某个时刻建立深厚的感情,正如文中萤火虫把爷爷引出草丛,才激发了爷爷对它们的喜爱。爷爷一心想着保护萤火虫,当村里的小孩捉萤火虫时他想办法制止,后来秋虎到村外去捉萤火虫了,也被爷爷赶来阻挠。爷爷为萤火虫所做的一切,为萤火虫付出的感情,胜过亲人。

  也许我们觉得爷爷这样做很傻,像个疯子,多管闲事,可毕竟萤火虫救过他的命,在爷爷看来,萤火虫就好比他的亲人,没有人比他更爱萤火虫了。

  看到这里,你应该猜到,“萤王”并不是什么怪物,而是是曹文轩的爷爷,一位竭尽全力保护萤火虫的老人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95

  刷子李是这篇课文的主人公。他是个粉刷工,也是一个奇人。

  主要内容:刷子李有个规矩;“干完活,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因此,许多人都不信。接着,刷子李收了一个徒弟,他徒弟也一直半信半疑。又一次刷子李干完活,他徒弟趁倒水点烟,搜索了他的全身,居然连一个白点都没有,最后,刷完墙后,他徒弟看见刷子李身上有个白点,再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小洞。我觉得他是一个技艺高超,心细如发,大胆承诺,自信豪气万丈的人。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学一个本事,必须历经磨难,并且要坚持不懈。那么就没有你学不会的东西。就像刷子李一样,他付出了汗水和辛勤的劳作,才有了他高超的技艺。于是,我想到了我学武术的情景了。

  你是四年级放暑假的时候,我报了一个武术班,每天6点起床,八点到,练到十点。在这两个小时里,我们先围着操场跑十圈。俯卧撑做五十个。站马步五分钟。做下蹲200个。就这样,练了十天,接下来,我学习了武术的基本动作。我们首先学习劈叉,可我劈不下去,教练按着我的腰,把我使劲按下去,我疼得受不了,我们的学员都是这样练的。经过一天天重复的练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学会劈叉了。我感觉幸福极了,自豪极了。

  同学们,我会劈叉,你们会吗?

  读后感的作文 篇96

  五年级下册的课文里,有一篇叫《刷子李》的课文让我惊叹不已。其中“刷子李”那高超的本事让我很是佩服。还有没有这样的“奇人”存在呢?我带着问题,翻开了由冯骥才先生绘著的《俗世奇人》。读完这本书,我才真切感受到“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道理。

  还有一个故事发生在天津卫这个地方,也就是现在的天津。天津卫原是一个码头,来来往往人都要生活,要工作打拼,慢慢地有了一群俗世奇人。他们有的先天身体好,比如过目不忘的“白四务爷”;有的在行业上比过所有人,比如看假画的“蓝眼”;有的靠有钱、有权的父母,说白了就是“官二代”“富二代”,比如做买卖成精的“蔡二少爷”。他们身份不同,工作也不同,但都本领不凡。其中最有趣的故事,就是“刘道元活出殡”了。

  这个刘道元,是一个专替别人打官司的人,自己就是个判官(相当于法官)。只要他写几个字,就可以管一个人的死话。但他不好好打官司,想活着躲在棺材里,看看人死了阴间是什么样。他这么一“死”,还真要把他气死。灵堂吐痰的、叫还钱的、偷家当的一个连着一个。到了下葬的时候,继兄“一枝花”也来抢东西。这下,刘道元一揭棺盖儿索兴站了起来,把人都吓跑了。

  我看完这本书后,被书里幽默的语言逗得哈哈直笑。但转念一想,现在的社会大多都没什么新奇事。如果有这些俗世奇人,还能大放光彩吗?

  读后感的作文 篇97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后,我觉得冯骥才老师说得好,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

  看了这本书,使我映像最深的是《刷子李》这篇文章,文章中的刷子李领我非常的敬佩,他一身绝活并非一两日就能够练成,这绝对是真功夫,没有毅力和耐心是练不成的。这使我想到了当今社会,我看到过自己家里装修房子,油漆工在刷墙时,有的吹着口哨,有的还看手机,在刷墙时心不在焉,满地掉落的油漆,墙粉,地面白花花的一片,很多的装修问题都是这些装修工人不认真造成的。所以,现在会有很多的装修矛盾,在电视上经常能够看到。和文章中的刷子李比一比绝对是天差地别。刷子李刷墙时身上和地上没有留下一点粉点,惹得他徒弟不相信,以为他是吹牛的,经过自己的亲身体会,后来徒弟也信服了。也让我想到自己在学乐器巴乌时的表现,没有坚持每天练习,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技艺没有练精,我就缺少像刷子李这样的毅力和耐心。

  合上这本书后,我深深的觉得应该向刷子李学习,学习他那种用真本事说话,而不是胡乱吹牛,技术不仅要练会更重要的是练精。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是一样的,把不会的弄懂,把弄懂的知识举一反三,这样我们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读后感的作文 篇98

  人间有三百六十种工作,每一种工作都能干出点绝活。刷子李就是这样一位普普通通的手艺人,说他普通,他却有十足的派头——一天只刷一间房,而且它还拥有一个特别的习惯,干活时一身黑衣,刷完墙后身上绝不会沾上一个白点,如果有一个白点,刷子李白刷不要钱。刷子李的徒弟曹小三第一天跟着师傅出去干活,在给师傅点烟、倒茶水时,总忍不住偷偷地望望一身黑衣的刷子李身上有没有白点。嘿!奇了,一天下来,师傅身上竟然连一个芝麻大小的白点都没有,曹小三呆在原地发怔发傻,最后一次竟然看见一个白点,原来是吸烟是烧开的窟窿。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刷子李靠什么生存?靠手艺,靠自己日积月累的过硬本领。他这本领从哪儿来?从千锤百炼中而来。像那百步穿杨的将军射箭,像那油能穿钱而过的卖东西一样,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蕴含着一个道理:“只有付出,才会有收获,掌握技术,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我们学习也是这样,只有勤学好问,只有千锤百炼,只有不厌其烦,才能让成绩逐步上升。就像我刚开始学约分时,做一道题象蜗牛一样慢,现在做得多了,像九十六分之二十四这样的题,我一口就可以答出来是四分之一。这难道不也是熟能生巧吗?”所以,不管干什么,我们都要有耐心,严格要求,刻苦训练,坚持不懈,才会熟练,才会有好的结果,好的成绩,这就是熟能生巧。

  读后感的作文 篇99

  看了《芭蕾舞公主李月》这一篇文章,我的内心波涛汹涌,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个非常感动人心的故事:2008年5月12日,地震将李月压在了废墟下,度过70多个小时,5月15日上午,救援人员才来,并且做出了无奈的选择——左腿截肢。看到这时,令我想起了一个故事,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中的《小英雄和芭蕾公主》:这里面的“芭蕾公主”也是在这天,她也被压了七十多个小时,左腿也被截肢,跟李月的遭遇与一模一样。我想:作者杨红樱是四川人,她知道李月的事后,应该改编成了一个故事——小英雄和芭蕾公主。

  这个芭蕾公主李月如果没有求生的本能、没有跳舞的梦想,那么她能活下吗?其他人因害怕哭泣而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而她热爱生活、追求梦想,你看,勇敢地活了下来。虽然左腿已截肢,但跟其他已经死去的孩子相比而言,这是很幸运的了。2008年的残奥运会上,她——终于实现自己的梦想,在“鸟巢”的聚光灯下,成千上万颗的心已被感动。

  你想知道她为什么既能活下来,又能实现梦想吗?因为灾难虽然夺走了李月的左腿,但她并未屈服,从未放弃过自己对梦想的追逐,反而鼓起勇气,再一次活出人生那最精彩的时刻。芭蕾公主李月永远将会是我们树立真实感人、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的一个好榜样!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0

  读完《怀李叔同先生》这篇文章后,我便浮想联翩:人生的舞台光芒四射,我们会出演许多个角色:孩子、学生、朋友 、家长……如何扮演好每个角色,只有简短二字——“认真”这是一个人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李叔同先生,每扮演一种角色,都会做得十分象样:青年时候,他是一个翩翩公子,英俊博学,驰名全上海;后来留学日本,他又全面进攻西洋艺术,“竟活像一个西洋人”;成为教师后,他布衣布鞋,为人师表,用自己的高修养影响着学生们;他下决心学道就断食17日天,学佛则坚持24载,一贯到底。我觉得,认真可以使人做事变得更加仔细。心中没有认真的人,就像没有眼睛的蜻蜓,东扯西撞,没有方向。“认真”就是李叔同先生传给我们的法宝。做人就做个认真的人吧!不会错的哦!文中摘抄如上所述,弘一法师由翩翩公子一变而为留学生,又变而为教师,三变而为道人,四变而为和尚。每做一种人,都做得十分象样。好比全能的优伶:起青衣象个青衣,起老生象个老生,起大面又象个大面……都是“认真”的原故。

  现在弘一法师在福建泉州圆寂了。噩耗传到贵州遵义的时候,我正在束装,将迁居重庆。我发愿到重庆后替法师画像一百帧,分送各地信善,刻石供养。现在画像已经如愿了。

  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远铭刻在我心头。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1

  我对自己,有着百分百近乎不要脸的自信——我唯一,我不可拷贝。

  请问各位,你们喜欢吃细粮,还是喜欢吃二碴子面?我毫无愧色、拍着鸡胸,把话放在这儿:李咏的节目永远是细粮!舞美、灯光、服饰,等等等等,都是精益求精。

  一个好的主持人是不认命的,他的准则只有一个,就是要让节目好看。但我的处境十分尴尬,又让我撒开了欢儿地跑,又给我使绊子。发令枪未响,“为国争光”已经嘱咐得太沉太多。一旦失去爆发力,损失的是我自己。CCTV这个大笼子,应该不差我这一只鸟儿吧?

  其实我都想好了。将来我给自己录一段遗言,专门在告别仪式上放的:

  “欢迎大家光临我的告别仪式,劳累各位了,你们也都挺忙。今天来的都是我的亲朋好友,既然不是外人,我也没跟你们客气,走之前都说好了,今儿来送我,就别送花了,给我送话筒吧。我希望我身边摆满了话筒。人生几十年,一晃就过,我李咏这辈子就好说个话,所以临了临了,都走到这一程了,还在这儿说话。没吓着你们吧?”

  在特定的舒缓音乐中,旁白仍在继续:“前来送话筒的有……”

  闭目在话筒丛中,我肯定特安详。

  我这个自封的“终身成就奖”挺有创意吧?您觉得怎么样?

  行文走字时,在下以实名制方式列举了真人活事儿,并无成心恶心谁的想法,见谅。

  别跟在下一般计较,在下太明白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Moved......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它就是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响当当的李爱球》。

  李爱球曾是幼儿园里的“大姐头”,彭棒棒则是默默挨打的“小怪兽”。五年后,他们又成了同学。彭棒棒发现,以前的“李奥特曼”成了一个受人欺负又高又瘦的“怪女孩”,她总是缩着脖子,弓着背,小步小步的走路,男生还喜欢捉弄她,给她起外号。“彭小怪兽”在心里为李爱球着急,希望她做回“奥特曼”。

  彭棒棒的日记被三个“娜娜”捡到了,娜娜侦探社破解了日记里的外号密码,每个人都有一个外号连锁店,大家都控制不了,但取外号也是一种促进友谊的方法,外号其实听着也很亲切,有点像我们的小名,更像练习册,不想写也得写,不想听也得听。

  李爱球在“六一”儿童节那天为姚明叔叔系了红领巾,成为学校第一高度的学生,李爱球还稳稳接住了每一个球,姚明叔叔问的每一个问题都能答得出来,深藏已久的自信终于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了,李爱球最终成为了学校闪闪发光的角色。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是生活的主宰,是自己世界的主角,无论别人怎么说,我们都不能自卑,我们要有信心,我们一定会成功的,如果你有外号,不要生气,因为有外号说明你还被关注着,别人没有忘记你,你就是下一个火力全开的李爱球。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3

  美国女作家简伟伯斯特创作于1912年的同名小说,李景光。简 伟伯斯特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孙侄女,也是著名的小说家,她的著作多以孤儿为主题,其中《长腿叔叔》是最脍炙人口的巨著,长期以来畅销不衰,成为少女们的必读书籍,1990年还被日本制作成同名系列动画片。在原著中,孤女茱迪得到一位好心人资助,可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一次她在夜里看到那个人的背影,那个人腿很长,于是茱迪就开始叫他长腿叔叔。这就是“长腿叔叔”的来历。

  茱蒂因为匿名为“长腿叔叔”的善心人士提供了奖学金资助,而让她有机会离开从小生长的孤儿院,飞向更广阔的世界。进入纽约住宿高中就读时,茱蒂认识了出身上流社会的室友茱莉亚与她的叔叔贾维斯;渐渐喜欢上贾维斯的茱蒂,在身份背景落差过大的压力下苦苦挣扎,甚至想要放弃这段感情,毕业典礼的当天,贾维斯病倒的消息与长腿叔叔病危的消息同时传来。长腿叔叔究竟是谁呢?茱蒂与贾维斯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吗?读了这一本书给我的启发很大。

  让我从茱蒂的身上,感觉到了她那种积极向上、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的心灵深深地触动。所以我非常敬佩茱蒂。我从她上大学写信给长腿叔叔的期间,看见茱蒂慢慢的长大,慢慢的懂得爱和努力。我终于知道了因为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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