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1-07-15 08:00:06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通用13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通用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通用13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一本好书,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哈佛家训》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刚接触这本书时,我还不懂书中的道理,可后来,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分为几个部分。每个部分中,都有一篇篇短小、动人的故事。

  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永远都要坐前排》。故事的主人公是玛格丽特,她从小接受了严格的教育。父亲要求她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绝不能落后。面对父亲的严格要求,她以坚定的决心做好任何事,养成了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使她于1997年担任英国首相。

  她的成长路途是艰辛的。每一件事,她都要力争一流。这使她不得不最好地解决每一个问题,因此十分辛苦。但她没有放弃,依旧保持着良好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她成为名人,使她成为优秀的人。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都想得第一,但没有采取行动,使原本应该得到的第一挥之而去。正如塞维斯所说:“放弃毕竟太容易,前进才是难题。”

  《哈佛家训》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件事情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令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每个人都有一本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它让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写的是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和巧妙的伪装一次又一次揭开幕后真凶莫里亚帝是阴谋,让那些亡命之徒无处可逃。英国伦敦的警察厅也时常找他帮忙呢!不管多么棘手的案件,福欠摩斯都能一一破解。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众多案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案,请听我细细道来;有一次,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一起去旅行,可他们最大的敌人莫里亚帝竟在跟踪他们。福尔摩斯也知道这一点,就找到了莫里亚帝,对他说:"我终究会消灭你,甚至甘愿与你同归于尽!"莫里亚帝咆哮道:"我答应与你同归于尽,但不是你毁灭我!"于是,他们来到了瀑布的悬崖小径上,开始了最后的对决,他们经过搏斗,摇摇晃晃地掉进悬崖。史上最杰出的护法为上卫士和最危险的罪犯一起埋葬在那汹涌激荡的瀑布之水中。我看到这里,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我被[福尔摩斯的大无畏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本书犹如甘露润我的心田;犹如甘甜的泉水;犹如温暖的碳火……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要我说,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一千零一夜》。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四十个大盗!阿里巴巴不仅维护了人间的美好,也教导了我门在生活中要充满正义感,要做个勇敢的人和善良的人!所以我对书里的情节依然非常清晰。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虽然我读了很多遍《一千零一夜》但是,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找出《一千零一夜》翻开来看看。《一千零一夜》不仅内容丰富容易懂,而且告诉我很多的道理,对好人应该善良、正义、诚实、宽容。都是我们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对坏人就不一样了,我们要用智慧的武器去战胜他!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一千零一夜》理由、它给了我最宝贵的财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广阔无垠的大海,任我们在海洋里遨游;书是山峰上的彩旗,引领我们向更高的山峰攀登;书是一只五彩的蜡笔,任我们谱写人生。我最喜欢的书还要数《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

  这本书是一本使人知道学习和独立重要性的书,是妈妈送给我的。因为那时我不知道学习和独立的重要性,天天抱着手机玩。

  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大学毕业后的学生,总是在父母的荫庇下长大,不能独立,导致大学毕业后不能找到工作,而一小部分大学生的父母,在他们小的时候就培养他们各方面的能力,使他们能在大学毕业后顺利找到工作。

  我读完这本书,闭上眼睛想了一些事。家人把我视为掌上明珠,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有受过什么磨难。可是,如果我要是一直被家人这样宠着,大学毕业后那会怎么样?和大部分毕业生一样变成无业游民吗?不,我一定要像风雪中坚贞不屈的小草,不要做温室里的玫瑰,虽然好看,但经不起任何雨打风吹。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独立的重要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吗?告诉你吧,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是书。我推荐给大家,挺好看的哟!

  这本书主要是讲一个叫安妮的孩子被好心的马修收养了。起初,马修的妹妹很不乐意,因为他们原本想要一个男孩的,可是看在马修苦苦求情的份上,她还是勉强地接受了这个孩子。

  自从马修在把安妮接回来的路上,他就感觉到了这个一定不是一般的孩子。安妮话很多,凡事都要评价两句。后来,马修的妹妹让安妮上了主教学校,安妮有一次还出了丑。通过一次交流,安妮还和戴安娜成为了永远的知己朋友。

  还有一次,安妮请了戴安娜来她们家参加茶会,但是安妮把红酒看成了茶,二话不说就倒在戴安娜的杯子里,结果戴安娜醉醺醺地跑回家去做了些蠢事,所以戴安娜的妈妈很生气,她从现在开始禁止安妮与戴安娜在一起玩儿,而且戴安娜不能与安妮说一句话……

  这一类的事层出不穷,安妮多次犯了错误,但她并没退缩,反而勇敢地面对了它,安妮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上面是我对这个故事的概述,下面看看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孤儿——安妮,她的生活也跟我们一样平平凡凡,没有什么值得我们羡慕的事情。她的学校跟我们一样,经常有演出,偶尔也会出去野餐……

  安妮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孩子,她偶尔也会糊里糊涂地犯错,但孩子不犯错是不可能的,这样,我们才能读出孩子味儿,成年时读这本书,你会想起你的童年。

  读读吧,它对你来说肯宁很有用!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儿童文学作家冰心曾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书籍是我们最重要的精神食粮,也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我喜欢的书——《木头娃娃的旅行》,它的作者是美国的雷切尔。菲尔德,他在短暂的一生中,几乎把美国所有分量的文学儿童奖都收入囊中,还获得全球最有权威的儿童文学奖:纽伯瑞奖。

  这本书的主人公很特殊,她是一个木头娃娃,却被作者赋予了生命,她就是希蒂。她诞生在美国一位船长家,却注定与冒险,漂流,传奇等字眼联系在一起。她在100年间经历了许多神奇的人与事,这些都能写成一本好书。

  这本书不但情节精彩,而且语言生动,如“带波纹的丝衣,配上打了褶子的裙子,上面缀满了蝴蝶结……”十分具体地写出了服饰的精美。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着勇敢、善良的品质。她用了一百年,最后才回到自己的家乡。宽容的希蒂没有因为哪个主人没有好好对待她而嫌弃他,她总是用慈爱的眼光看待他人。

  你们想看这本书吗?书里希蒂遇到了什么人,又有哪些有趣的事?大家在书中寻找答案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有人喜欢科技类的书,有人喜欢童话类的书,还有人喜欢漫画类的书,而我喜欢的是一本神话类的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它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这本书有四个重要的角色,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唐僧与沙和尚。

  孙悟空原本是一只石猴,有一天,他从石头中飞出来遇见了猴王,那天,水淹没了大地,猴王与他的妻子活生生地被水淹死了,只有二十几只小猴跳在了几棵大树上,其中孙悟空也在,有一只猴子说:“谁可以从花果山的瀑布中穿过去,就拜他为王。”可谁也不肯飞去,孙悟空听见了便飞向那里,之后所有猴子都叫它美猴王。

  还有一回也让我难以忘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一次,白骨精十分狡猾,抓来了一个老奶奶,老爷爷与一位姑娘,白骨精用了这一位姑娘的身体,结果被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发现,打败了白骨精,白骨精又用的老奶奶的身体,可还是被看穿了,白骨精又用了老爷爷的身体,这次唐僧不知道念了多少次紧箍咒,可孙悟空还是打败了白骨精。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历经了千难万险,千辛万苦地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九九八十一难实在是让我记也记不过来,那白骨精貌美如花,那火焰山危机重重……师徒四人最终取得真经靠的是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他们踏上征程,一路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但是什么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就是依靠这种意志和精神,他们越过了陡峭的大山,踏过了宽广的大河,战胜了一切的魑魅魍魉。

  持之以恒是成功的“铁律”,古今中外,每一位名人的成功都与这种精神有直接的关系。很多人都知道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却极少有人去发现他成功的秘密,他成功源自于他平时注意观察生活、体验生活,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坚持到街头去观察、谛听,记下行人的零言碎语,积累了丰富的生活资料,这样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写下精彩的人物对话描写;在《双城记》中留下逼真的社会背景描写,从而成为英国一代文豪,取得了文学上的巨大成功。

  约翰逊曾说: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能坚持多久,坚持下去吧,胜利就在眼前!加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书,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窗边的小豆豆》了。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十分有趣。

  这本书讲了小豆豆多次在学校被开除,接着交到了要好的朋友“山本泰明”,和自己学校分享了妈妈做“海的味道”,山的味道,学会了怎么支帐篷,和朋友们一起散步,一起度过暑假,一起玩“游戏。

  还认识一个名叫“旱田”的老师,和“旱田老师分享自己以前在其它学校的经历,和校长也谈过许多话,常常还被校长表扬。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小豆豆在巴学园朋友不多,但在大人引导下,终于顺利和别人结为了朋友,而且又能主动与校长老师分享以前的经历,我觉得小豆豆是一个女汉子。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子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

  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小豆豆,如果你喜欢上了她也请你读一读这本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鲁滨逊漂流记》,我十分喜欢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迪福,主人公是鲁滨逊,他经历了许多事情,你们想看看吗?内容是这样的。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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