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矿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总结

时间:2021-06-29 18:47:32 总结 我要投稿

磷矿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总结

  全区磷矿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磷矿企业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创新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职能,努力为磷矿经济实现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核心支撑。

磷矿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总结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规范保护磷矿资源

  1、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严格执行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宜昌磷矿北部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一矿一主一权”,为磷化产业跨越发展建立了中长期资源保障。全区现有采矿证36个,采矿企业31家,年开采设计能力1441万吨。现有探矿证16个,探矿企业16家,勘查面积133.38平方公里。

  2、严格落实开采计划总量控制。在省市核定的开采计划内,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业实际生产能力,按照9个指标参数测算实事求是地下达开采计划,并按照“以需定采、适当调剂”的原则,执行总量控制。2013年省市下达给我区的商品矿开采总量为500万吨,9月中旬经对全区磷矿开采计划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后将商品矿开采总量调整为530.8万吨(其中市追加36万吨),截止11月30日已完成428万吨,预计全年完成455万吨,总量控制、限量开采得到有效落实。

  3、持续强化磷矿资源综合利用。一是利用各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低品位矿生产力度,确保选矿厂矿源充足,保障选矿企业正常生产。截止11月30日,共生产磷精矿97.4万吨,消耗低品位原矿172万吨。预计全年可生产磷精矿100万吨,消耗低品位原矿180万吨;二是全面推行资源贫富兼采、全层开采,严格落实年度企业开采设计方案,将全层开采情况,回采率情况与企业开采计划调整、矿产资源补偿费严格挂钩,一月一检查,一季一兑现,全区资源全层开采履约率达90%以上;三是把精细化工作为转型升级的基本方向,大力提升中低品位磷矿利用水平,将产业链向高、精、尖方向延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以企为本细化服务措施

  1、多渠道服务产销对接。一是掌握信息,正确引导。全面准确把握当前磷化市场变化情况、特点及趋势,重新审视我区磷矿石在市场中的优劣势,客观、公正找准产销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加以解决和完善。召开矿山企业市场形势分析会和重点矿山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分析市场行情,重新定位销售价格,并集体签订“倡议书”,维护矿山企业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二是积极走访,寻求合作。带领部分矿山企业负责人走访省内外重点磷化工企业,积极沟通寻求合作,稳固传统销售市场的同时,寻找新的合作伙伴。今年共走访市内外化工企业20家次以上;三是优化服务,营造环境。通过及时保障磷矿准运票证供应、从快从优办理查看现场存矿、取样监管及验票出境和注重联络协调等方面优化服务,同时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讲求诚信经营。

  2、多举措应对运销困难。由于受国际国内大的经济环境制约和全国磷矿开采能力、磷复肥生产能力过剩的影响,面对磷矿石需求不旺、周边矿山产能释放挤占市场份额的市场形势,我们采取多种措施,缓解产销对接压力。一是畅通渠道,扩大销售。向上积极与市磷矿运销办协调,于四月初专题报告同意我区扩大外销量后迅速启动并扩大外销,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区内积极协助交通局解决磷矿石外运通道(运矿车辆高速优惠),并于5月2日正式实施。同时,对有销售市场的矿山企业放宽政策,不受均衡运销的限制,适当提前运销计划;二是增强信心,一企一策。分门别类区别对待,找准我区磷矿石仍存在的优势和特点,采用针对性措施,引导高磷低镁磷矿石要主供二铵生产企业和市外生产企业,高镁低磷矿石主供市内浮选装置企业,中低品位磷矿石要面向有配矿需求的'企业及普钙生产企业;三是考察市场,谋求发展。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分别赴河南、北京、天津、内蒙等地就磷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进行了考察,将会推动磷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形成价格指数全程市场定价,全力推进全区磷产品销售。

  3、多途径确保磷矿税收。一是严格征管磷矿税费。坚持依托“资源税费一票通”管理系统,全面推行磷矿资源税费预储监管模式,坚持税收征管联系会议制度,及时把脉磷矿税收动向,坚持执行磷矿税收考评实施细则,细化磷矿税费征管措施;二是税费改革平稳有序。根据鄂政办函[2012]130号、宜市财法发[2013]53号文件要求,我们汇同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对我区涉磷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及时将税收改革事宜通知到每个企业。同时,在今年4月中旬与市、区财政、物价、地税等部门一起深入重点矿山企业就磷矿税收改革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充分听取矿山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落实新的资源税征收政策;三是税费预储实行短期承兑汇票抵押。从5月底以来,协调国税、地税部门,对信誉好且无欠税的矿山企业税费预储可以用短期承兑抵押预储发放准运单,既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又保证政府税收。

  截止11月30日,共生产磷矿石534.3万吨,其中:商品矿436.9万吨,磷精矿97.4万吨。预计全年可生产580万吨;运出磷矿石513.2万吨,其中:商品矿428万吨,磷精矿85.2万吨。预计全年可运出550万吨;共签订对接合同600.1万吨,其中:商品矿495.1万吨,磷精矿105万吨。共销售磷矿石488.9万吨,其中销往市内391.3万吨,预计全年实现销售530万吨;预储税费3.13亿元,其中:税收2.6亿元,费收5300万元;部分矿山企业税费预储用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税费预储2680万元;磷矿开采企业入库税收5.55亿元,其中:国税2.82亿元,地税2.73亿元,预计全年可实现税收6亿元。

  (三)主动作为保障长远发展

  1、加强磷矿资源日常监管力度。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区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立体护矿体系,形成了统一管理、责任明确、整体联动、上下兼顾的护矿网络。坚持年初联合开工验收,合格一家开工一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开工,严禁企业“带病上岗”;坚持对票证、大型挖掘机、磷矿堆场、废弃井口等重点和关键事项进行专项责任管理,保证矿山开采秩序的井然有序;坚持资源管理、运销监管与安全生产巡查制度,通过运销碰头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开发利用方案检查,确保企业在开发利用方案指导下安全生产,科学运销;坚持每年9月开展一次涉磷矿山企业大检查,准确掌握本年度全区磷矿企业资源开发利用和生产经营等真实情况,进一步加强磷矿企业开采和运销秩序管理。

  2、借助调研解决企业实际需求。一是针对磷矿税收改革事宜深入部分重点矿山企业进行调研,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规范征收程序,完善管理措施,更好的落实新的资源税征收政策;二是专题调研磷矿产销运行和“和谐矿区”建设情况,在磷矿产业面临着宏观经济下滑、行业困境和企业运行压力的同时,鼓励企业清晰看到我们具有的行业地位、产业链条和行政服务优势,坚定信心,抱团取暖共渡难关;三是专题调研矿业经济发展,通过实地查看、座谈听取企业汇报的方式,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四是积极配合省、市磷管办调研我区磷矿产品市场情况,解决我区产销对接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出台政策促进磷化产业转型发展。一是区政府出台了《xx区磷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为磷化产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二是设立并印发了《xx区磷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科研、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支持全区磷化产业发展;三是印发了《xx区磷矿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磷矿税收秩序;四是出台了《关于加快磷化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意见》,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五是考察建立磷产品交易市场,由分管领导就磷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进行了考察,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磷产品交易市场方案上报了市政府。

  (四)强基固本提升管理形象

  1、党风廉政扎实推进。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统一协调,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按照《xx区建设廉洁数字矿区工作实施方案》(夷纪文[2013]10号)要求,我办对 “一票通”管控系统、“一盘棋”监管系统、“一把锁”控权系统和“一体化”预警系统等四大系统牵头负责,按照建设标准与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开展。

  2、机关作风明显改善。今年以来,办、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项禁令”和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区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开展治庸问责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考核,推动机关工作作风转变。

  3、来信来访及时解决。认真、及时处理各方面来信来访和举报材料,依法依纪对违法违纪案件做出处理,及时办理了人大、政协交办的议提案,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磷化市场低迷,磷矿产品销价跌幅大。因下游化工企业需求不旺,开工不足,周边产磷地区产量逐步扩大,抢占市场份额,市内重点磷化工企业新上和扩充浮选装置,采购格局已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尽管区内开采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倾力稳价,价格较去年同期降幅较大,同时货款回收缓慢,且多未实际开票结算。

  (二)资源综合利用任重道远。价格是中低品位磷矿资源利用的有力支撑,采矿企业开采高品位矿石与低品位矿石成本一样,当低品位吨平价格接近或低于开采成本时,企业没有利润,全层开采中低品位综合利用执行将十分困难。同时,选矿企业在目前市场形势下,运行十分艰难,四家重选厂均处在不同程度的亏损状态,主要原因一是受价格下滑影响,以28%磷精矿为例,今年销价380元/吨(船板价,含运费),较去年下降150元/吨。二是受资源税从价计征的影响,选矿厂生产的磷精矿在扣除入选原矿价格后增值部分仍要按10%缴纳资源税,将加工成本算入资源税纳税基数不尽合理,增加了选矿厂的成本,以22%品位入选原矿为例,生产销售每吨28%磷精矿将亏损30元左右。

  (三)磷矿采掘技术亟待提高。我区磷矿采掘技术表现不平衡,矿山规模小,建设起点不高,开拓系统简单,采矿方法单一,使用的矿山设备简单,机械装备水平低,生产效率低,安全风险大。尤其近几年新建的几个矿山,矿体大多埋藏较深,矿床规模大,矿层厚度较大,对中深部开采技术提出了挑战,亟需对中深部采掘技术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三、2014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2014年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全区磷化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要求,努力提升全区磷矿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推动磷化产业朝着精细化、园区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努力实现把我区建成中国“中部磷都”、全省最大的磷矿采、选、加基地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1、坚持规范管理,确保秩序规范。

  (1)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大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作业工具、“三材”物资的控管力度,严格开工验收,开展综合执法,全面落实涉矿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杜绝盗采盗挖、乱采乱挖现象的发生。

  (2)严格计划总量控制。严格实行以票证准运制为基础的“一票通”制度,在省、市下达给我区的年度开采计划内,按照9个指标参数,结合“以需定采”要求和各矿山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合理确定开采计划,全年商品矿开采总量控制在500万吨以内。

  (3)全力支持选矿产业发展。继续支持已建成的四家选矿厂的发展,在保证原矿供给的前提下,促成各选矿厂达产达效。2014年利用低品位原矿达到180万吨,生产磷精矿100万吨。

  2、坚持科学运销,确保资源价值。

  (1)准确掌握市场形势,搭建沟通服务平台。准确把握市场行情,及时走访各重点化工企业,掌握其真实需求量,制订有效的运销策略;坚持每月一次的购销碰头会,及时掌握磷矿石运销动态,适时调整运销策略;积极协调解决好购销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购销氛围。

  (2)合理利用对接政策,维护市场稳定。一方面利用对接政策,开采企业首先与市内重点化工企业对接,保证市内用矿需求,另一方面积极拓宽外销渠道,与市外信誉高、资金足的化工企业对接,扩大市场占有率。2014年运销总量控制在595万吨,其中商品矿500万吨,磷精矿95万吨。

  (3)严格准运管理,强化出境监管。严格准运管理,坚持凭《湖北省磷矿产品准运单》运销,严厉打击、处罚无票、串票运销矿石行为;充分利用“xx区磷矿资源税费一票通”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科学的监管制度,规范验票、计量行为。

  3、坚持税费预储,确保政府收益

  依托“资源税费一票通”管理系统,继续全面推行磷矿资源税费预储监管模式,做到资源先税后出,确保税费及时足额入库。继续实施财政、税务、磷管联动机制,随时掌握磷矿税收情况,每月磷矿税收各方会对,发现问题每季进行追缴,对税赋有较大差异的企业每年进行集中核查,确保磷矿收益应收尽收。

  4、坚持以矿扶农,企地和谐共建

  更加注重改善矿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资源收益更好地惠及矿区群众。协助矿区乡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矿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大对矿区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利用磷矿经济收益大力兴办公益事业;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在注重发展磷矿产业的同时,更加注重防治矿区地质灾害和环境污染,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尽可能治理好开采区的地质灾害,创建新型绿色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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