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计划”招聘方案

时间:2022-11-05 16:28:31 招聘计划 我要投稿

“特岗计划”招聘方案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是时候认真思考计划该如何写了。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特岗计划”招聘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特岗计划”招聘方案

“特岗计划”招聘方案1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为75名,均安排为中央“特岗计划”,其中:初中“特岗计划”13名,小学“特岗计划”62名,均用于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教师,具体指标分配详见《惠水县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鉴于我县实情,20xx年我县暂不实施地方“特岗计划”招聘。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我县20xx年“特岗计划”的岗位安排见《惠水县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考生录取后按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选岗签约,为便于统筹管理,聘用合同签订后,岗位不再更改。

  (二)招聘的教师全部安排在我县各镇(街道)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

  (三)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纳入本县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初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

  2、高等师范专科学历和非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大专学历,只能报考小学教师招聘岗位。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具体要求见附件2《惠水县关于规范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学科对应学历专业的统一界定》。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2、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五)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六)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中央“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xx年6月27日至20xx年8月15日。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xx〕10号)等文件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6月27日9:00至20xx年6月29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录取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我县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请考生认真填写。

  1、资格审查时间段:20xx年7月5日至7月9日。

  2、资格审查地点:惠水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3、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笔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网页截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一并提供);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

  (4)《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符合招聘对象条件中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相关佐证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

  4、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现场需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体温<37.3℃),持健康绿码,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惠水报考人员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本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xx年7月15日至7月18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xx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和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4、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5、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类试题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科学学科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小学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考政治类试题。(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6、笔试成绩公布:本县考生笔试成绩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若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惠水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7、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的人员需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体温<37.3℃),持健康绿码,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惠水报考人员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

  (四)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本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黔南州教育局拟定。应聘人员可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s、gov、cn/)查看公布的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方式等相关事宜,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1、面试时间:20xx年8月1日。

  2、面试地点:惠水县第四中学(待定)。

  3、面试要求:以我县各学段各学科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各个岗位在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作为进入面试人选。

  4、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5、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6、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需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体温<37.3℃),持健康绿码,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惠水报考人员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xx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我县面试结束后将及时发布通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优先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优先者递补进入体检。

  (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我县按照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我县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我县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xx年8月15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xx年9月1日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我县按本学段本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本学段本学科已无递补资源,则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调剂计划递补,按程序体检、入职审查合格后聘用。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服务期(聘任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任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纳入同级财政统发范围,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工资发放、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我县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育教学培训,学校做好监管工作,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安排。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我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我县不再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我县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特岗教师试用期为12个月(20xx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二)县教育局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我县教育科学研究室负责对特岗教师进行培训,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县教育局政工科负责做好特岗教师管理和考核等工作,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要求我县须于20xx年10月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xx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我县总结和宣传“特岗计划”成果,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我县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惠水县教育局。

  (六)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黔南州教育局官方公众号“黔南教育”及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七、其它

  1、各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特此声明。

  2、特岗教师招聘考务工作及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岗前培训)产生的经费由县教育局教育经费列支。

  3、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报考县教育局电话咨询。

  惠水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854-6280232、6230332

  4、惠水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惠水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54—6530556。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惠水县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岗计划”招聘方案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xx〕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xx〕7号)精神,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xx年国家下达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下称“特岗计划”)3700名,实施范围为:池州市石台县,蚌埠市怀远县,宿州市砀山县、灵璧县、泗县、埇桥区,安庆市潜山市、望江县、太湖县、岳西县,淮南市寿县,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金寨县、舒城县、霍邱县,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颍州区、颍泉区,宿松县等25个脱贫地区(原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徽省20xx年“特岗计划”分县区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xx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公告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要求

  1.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各设岗市、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县(市、区),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开考比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并在岗位计划表中明确。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2.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各设岗县(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设岗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落实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4.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各设岗县(市、区)结合“国培计划”或采用其他有效方式对特岗教师开展系统培训和指导。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5.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教育部20xx年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设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要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招聘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有关高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招聘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并发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2)报考人员承诺报名所填内容真实有效,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市、区)的一个招聘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

  1.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4月19日17:30前审查结束。报考人员在4月19日17:3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4月19日17:30前改报。

  2.不足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的岗位,由省教育厅调减或取消,并于4月22日前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23日8:00-12:00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应于4月23日16:00前完成改报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6日8:00-5月8日18:00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5月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点设在各设岗市(报考宿松县岗位的考生在安庆市参加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实施。

  5月18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询。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21-30个的按计划数的1:1.6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31个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21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0xx年特岗教师报名表》(5月21日-24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xx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xx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本人关于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资格复审合格拟面试人员”一栏,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5月28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工作在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各设岗市统一命制。面试工作方案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宿松县面试工作方案报安庆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施)。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工作于6月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设岗县(市、区)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官方网站查询。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设岗县(市、区)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设岗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6月8日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将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一栏。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征集志愿

  体检、考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含报名阶段调减、取消岗位),由省教育厅视情组织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并发布公告。

  (七)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聘用人员”一栏,并从系统导出《安徽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花名册》(附件2),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示5天。

  (八)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书(样本)》(附件3)。对未能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未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设岗学校;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规范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师资处赵淼,联系电话:0551-62xxxx80。电子邮箱:sfc@ahxxxx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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