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考试作文

时间:2021-10-24 16:46:33 普通话考试 我要投稿

有关普通话考试作文集合十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普通话考试作文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普通话考试作文集合十篇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

  我非常喜欢吃春卷,每年春节我都能品味到它的独特之美,是一种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当然,我喜欢吃春卷也是有原因的!

  那是一个春节的夜晚,当时我还小。外婆从厨房间里拿出了一盘热腾腾的小点心。我傻傻地问她:“这个金灿灿的‘棉袄’裹着什么东西啊?”“你吃了就知道!”外婆和蔼地说。“棉袄怎么可以吃呢?”我非常得疑惑。但是我并没有多想,因为外婆啊外婆,我知道,你是我最亲的外婆,应该不会害我的,不会的!我拿着从外婆手中递过来的筷子,慢慢吃起来。

  哇!真是色、香、味俱全呐。光 闻上去,就已口水直流,尝起来味道一定更佳……那金灿灿的“外衣”裹着我最爱吃的蔬菜之一—黄芽菜,其中还包有肉丝与胡萝卜丝,实在是美味呀!

  从此,我有了两项特殊的爱好:1、品尝各种各样的春卷。2、每年春节一定要吃一盘子春卷!

  因为,吃春卷,是我国特有的春节习俗。可以让我们把我国的民族文化发扬下去!让我国公民永远记住我们的传统节日、习俗!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2

  我喜欢的职业是教师。为什么我喜欢教师这个职业呢?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小学的一位老师,他是我小学五年级的班主任何老师。她对教育事业的热情、对工作的热爱。对学生的关心深深打动着我。记得有一次,她生病了,可是为了不影响我们的学习,她兼职带病上课。在课堂上,她不停地咳嗽,脸色苍白,我们都叫她停下来休息,可是她摇摇头说,不能够因为她的病情而耽误了我们学习的进度。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她就是这样的无私贡献。我敬佩她这样的精神,也就是在那刻我立志也当一名教师,当一名像何老师这样的教师。第二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姥姥。我姥姥也是一名小学教师,我小时候,她就以她的语言。行动深深影响着我。现在我已经大四了,很快就出来了,如果我真的站在讲台上的话,我一定会做好这份自己喜欢的职业。第一,我会备好课,上好每一节课。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学,所以我会耐心地向我的学生讲解,直到他们明白为止。第二,我会关心他们的学习,关心他们的生活。课后,我会帮助那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复习功课,辅导他们做作业,帮助把成绩提上去。除了学习,我还会关心他们的生活,比如有学生因为家庭或是同学之间矛盾而情绪波动,我会主动找他们谈心聊天,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第三,我会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我不会以成绩的好坏来评价学生,我会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学生。第四,我说话会算数。答应学生的事情我会尽一切努力去做好。否则就会降低自己在学生心中的威信,久而久之,就很难让学生信服了。我知道要当一名教师是很难的,当一名好的教师更加上难上加难。不过我真的很喜欢当教师,很喜欢这份职业。相信凭着我的热情一定可以做好这份工作的。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3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最盼着放假了,每次放寒暑假,我都会用几天的时间把整个假期的作业都写完,然后天天就是玩,小时候玩的东西也很多,比如跳皮筋儿,踢踺子,拍电报,过家家等等,每天都过得特别有意思。 那而上了初中,学习生活就开始变得紧张了,假日生活几乎也是在学习,这种紧张的生活一直延续到高考结束的那一刻,而中学六年的学习生活,也让我体味到了什么叫做充实!转眼间,已经是大三的学生了,大学的生活已走过两年,大学的假日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相对于中学的学习生活我们有了许多自由的时间,我从小就喜欢读课外书,看一些文学名著,而一直没有充裕的时间,而到了大学,我常常去书馆看书,这正是我从小就向往的。周末,总会和室友一起去逛街,买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还记得大一时,我们都不会花钱,每到月末,就会集体吃几天泡面,想起那段日子,我们总是会心一笑。在大学里,除了学习我们必修的专业课,我们还可以把自己喜欢的课程作为我们的选修课,这不仅满足了我们的求知欲,也丰富了我们的学习生活。为了放松一下一周的心情,我常会在周六的晚上和同学一起去参加舞会,在那里,我也认识了许多别的系的学生。在大学里,我学到了许多有关计算机的知识,没事的时候,我喜欢用电脑处理一些照片,做几个简单的Flash动画和课件,看着自己做出来的东西,总里总是会开心好久。除了计算机,我还很喜欢英语,在上大一时,我就在课余时间做过英语家教,而在上次暑假,我还在白城一中附近的一个辅导班里当英语老师,这不仅让我积累了许多经验,也为我的家里减去了不小的负担。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4

  有个塌鼻子的小男孩儿,因为两岁时得过脑炎,智力受损,学习起来很吃力。打个比方,别人写作文能写二三百字,他却只能写三五行,但即便这样的作文,他同样能写得很动人。

  那是一次作文课,题目是《愿望》。他极其认真地想了半天,然后极认真地写,那作文极短。只有三句话:我有两个愿望,第一个是,妈妈天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真聪明”,第二个是,老师天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一点儿也不笨”。

  于是,就是这篇作文,深深地打动了他的老师,那位妈妈式的老师不仅给了他最高分,在班上带感情地朗读了这篇作文,还一笔一画地批道:你很聪明,你的作文写得非常感人,请放心,妈妈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老师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大家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

  捧著作文本,他笑了,蹦跚跳跳地回家了,像只喜鹊。但他并没有把作文本拿给妈妈看,他是在等待,等待着一个美好的时刻。

  那个时刻终于到了,是妈妈的生日——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那天,他起得特别早,把作文本装在一个亲手做的美丽的大信封里,等着妈妈醒来。妈妈刚刚睁眼醒来,他就笑眯眯地走到妈妈跟前说:“妈妈,今天是您的生日,我要//送给您一件礼物”。

  果然,看着这篇作文,妈妈甜甜地涌出了两行热泪,一把搂住小男孩儿,搂得很紧很紧。

  是的,智力可以受损,但爱永远不会。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5

  在我的印象里,我的成长是在读书中渡过的,至于我上学以前的事儿,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一直伴随着我成长的,是一路漫长的求学之路。"我六岁开始读学前班,读了一年,便上了小学。读小学的时候,我非常贪玩,学习很不勤奋,只是凭着半点小聪明,总是能拿

  到好成绩。从一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我都是在村办小学读书,五年级时,我被学校选送去镇上小学读重点班,当时全校每个年级只选送两名学生,我却是其中之一,我高兴极了,因为我想,镇上肯定有更多好玩的新鲜东西。就这样,我在镇上小学混了两年后,我便上了初中,由于面临着中考的沉重压力,整个学校的学习气氛很浓厚,我也变得不那么贪玩了,毫不自觉地投入学习的热潮中去。初中毕业后,我的父母因考虑到家庭经济问题而不同意我读高中,我只好把读高中上大学的梦想悻悻不舍地收藏起来,上了一所中等技术学校,读了一个我根本不感兴趣的专业,好不易熬过了四年的中专生活,真是度日如年呀。毕业时,由于社会毕业分配体制的改革,不包分配了,只好自谋职业,可是找来寻去,最终无法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后来,我不得不重新调整人生的方向盘,思索自己未来的人生之路,决定继续接受教育,读了英语专科,然后又自考了英语本科。在我中专毕业后的这段学习时间里,我学习的积极性一下子由被动性上升到了主动性,由原来的贪玩变成了现在的爱学习,这也可算是一种学习热情的升华吧。"我相信我的这种学习热情一定会持续不断地保留下去,我会让学习永远一起伴随着我的成长,因为人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不断地进步。"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6

  我们训练普通话差不多也有半个月了,这段时间我真的学到了许多真正的知识,读了十几年的书,我认为我的普通话是可以的,但通过这半个月的训练,我发现我自己的普通话存在很大的问题,很多我在读书的时候都没有注意到,因此我更要加倍努力了,每天第五节课就是听我们要考的文章,这时不仅要听而且还要小声的跟着读,这样才有效,有的字既是翘舌音又是后鼻音,这是我就很难读清楚,比如“学生身上”后面三个字都要读翘舌音“生”“上”是后鼻音,“身”是前鼻音这是我读起来很嚼舌头,没办法只能读慢一点,把每个音都发准、发满,这样重复多次的读,就能读好然后在加快语速。虽然这样是我的舌头有点儿不舒服但想到以后,这点儿累又算得了什么呢?不仅如此,我还常常利用空余时间,拿着材料读给那些发音比我标准的同学听,让他一个字,一个词语的给我纠正过来,直至把一篇文章读的准确无误为止。开始时我一篇文章读起来要错很多,经过一星期的训练,现在我的普通话终于有点儿起色了,我感到很开心。练习了这么长时间的的普通话不仅使我的普通话标准了许多,而且也使我的打字速度加快了,上微机课时,老师让我们练习打字,我感觉我的速度比以前快了许多,我暗暗自喜: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它的用处还真多!知道了学习普通话的好处后,我就越来越喜欢练习它了,有时读别的文章的时候,还时常通过翻字典来纠正发音。在以后的训练中我还会经常这么做,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纠正字音,还可以在学习普通话的过程中寻找乐趣,让我真正领悟到学普通话的好处!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7

  我的兴趣爱好很多,尤其喜欢读与写作。在书中找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答案,在书中看到了人间的欢乐与苦难,在书中窥测到人的崇高与卑劣。我爱书,正是因为它早已成为我的知已。写作,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思维的方式,也是一种提升思想的过程。于是闲暇时就写上一点随感、读后感什么的。我喜欢上网,网络世界,无奇不有。我利用网络查找教学资料,学习资料。并在网上学得很多电脑知识。我们是21世纪的主人,我们要用智慧的头脑,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驾驭这个世纪,网络已占去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我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电脑网络丰富了我的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我喜爱传统的剪纸艺术,在寒假的时候,我和女儿从新华书店买回有关剪纸的书刊,又准备好其他工具和材料,开始练习剪纸。从简单到复杂,从幼稚到成熟。看着我们一件件心爱的作品,心中无比的兴奋与自豪!通过这个小活动,既丰富了自己的生活,又培养了孩子的兴趣与爱好。除此,我还喜欢种花。家里种活的几盆花功劳全归于我。别人说一朵美丽的花,要凭精心浇灌而得,我认为这句话并不全对,因为我最喜欢的太阳花就不必精心浇灌,却照样能开出美丽的花来。初种太阳花,只需把苗种植入盆内,浇上一点水,保证花苗能活就可以,其它的可以不用操心,因为无论天气怎样干旱,它都不会向死神屈服。太阳花结籽,不必收藏,它自己落在盆内的土壤中。冬去春来,自会破土而出,由此,周而复始,它的生命之火,永不熄灭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8

  我们身边的动物不计其数,有人喜欢温顺的小羊,有人喜爱可爱的白兔,有人着迷机灵的猴子,也有人被那高贵的孔雀所吸引。而我却喜爱那不被人们所关注、默默无闻为人类做贡献的动物――猫头鹰。

  猫头鹰,是一种有趣的动物。顾名思义,它的头长得像猫,而身体却像一只大老鹰,两者相结合,就成了一只与众不同的猫头鹰。我觉得,猫和猫头鹰就像一对亲密的兄弟。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瞧啊。这性格多变的猫成天就是在白天睡大觉,而只在晚上开工,上夜班。因此常常有人把它们看成是懒惰的动物。猫头鹰不正也是这样的吗?猫头鹰一日三餐的主食不就是田鼠们嘛,而猫它也被人们称为是捕鼠能手,不是吗?可是它们两者相比之下你有没有觉得猫头鹰的精神更可贵,更值得人们去赞叹呢!因为它不向人类索取任何报酬和好处。这是多么至高无上的,相比之下我有觉得我们人类又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啊!这是我喜欢猫头鹰的另一个原因。

  猫头鹰它有趣、可爱,不光是我赞赏它,它更是农民伯伯们的宠儿。真希望人们能够爱护和珍惜它。

  我喜爱茉莉花,它开的花是白色的,像一朵雪花,像婴儿的皮肤,十分好看。 它只在夏天开花,而且是在夜晚,放出香气。它的花可以用来泡茶,对身体有很大的好处。一朵朵花飘浮在茶杯的表面,像一个个争食的生物。你夏天跑累了,喝一口用茉莉沏得茶,你浑身立刻觉得轻松了很多。它可以使茶叶清香无比,使人身心凉爽,恐怕只有你在平静下来的时候,才可以真正得品尝到其中的美味。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学校比赛1200米的长跑,我一开始,去得时候,我喝了一杯用茉莉沏得茶,身体又轻松又平静,感到没有一点疲惫。到了比赛场,我对自己充满信心。开始了,我跑了起来,我一看他们这么慢啊,松了一口气,渐渐得他们赶了上来。我一看还有二三百米的路程,我用力冲刺了起来。没想到那杯茶给了我这么大的力量,在我落后的情况下,居然拿了第一名。真要感谢它。

  曾经有那么一个夜晚。我和朋友在院子里喝茶,朋友茶杯中茉莉的清香,伴着湿热得夏风吹来。那时我正好感冒了,茉莉花的香味吹进我的鼻孔,我突然觉得被强烈得刺激了一下。到了明天,我的感冒一下着好了,我发现被自己喜爱的事物刺激一下,会对自己的身体好很多。朋友认真得说,要在房间里摆放一盆茉莉花会对身体有好处。但是很不幸,养了一个月左右,花却都死了,我很伤心。 后来在书上了解到了茉莉花习性,用心栽培,家里的茉莉花长得非常地好,因此一年四季家里的茉莉花常盛开。

  同时也希望自己的灵魂像那洁白的花儿一样,永远纯洁!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9

  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每个人的童年都不同,但同样的是,它永远是一生最快乐,最无忧无虑,最值得怀念的一段日子。我的童年几乎是学校与家的2点一线的生活。小时候做的事情,现在回忆起来,总是觉得那时是那么的傻,那么的幼稚。记得小学的时候,自己识字还不是很多,但我总是要抢着教其他比我小的孩子。每次自己教别人的时候就会很骄傲,很自豪,仿佛全世界的孩子就自己知道的最多。童年的记忆就是学校门口的小店,每当下午放学后总是挤满了孩子,手里抓着钱,买着小吃,现在想想当时的小食品,真是怀念。童年的记忆就是跳一根皮筋,虽然每次都是汗水淋漓的,累得很,但还是很高兴这样蹦蹦跳跳的。除了跳皮筋,我们还玩跳房子、踢毽子、跨脚步等等,想到那时玩游戏,也是有流行的。如果那时走进我们小学,就会看到操场上都是跳皮筋的人或者都是踢毽子的人。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怀念的日记,不轻易地一翻会让你感到留连忘返,有的让人哭笑不得,有的让人记忆犹新,但更多的还是带给我们童年时无限的欢娱与喜悦。然而,现在长大了,知道了许多虚伪的东西,知道了许多丑陋的事情,这些都是很无奈的。很多东西在流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远了。但是这些都已经过去了,也都成为了记忆。那时的很多东西都消失了,是现代人不能理解的。岁月,像流水般顺着我的头发和指尖悄悄的流淌,我,就像一只小船,在水中轻轻的荡漾,船桨上,那绿色的苔藓里,有我童年美丽的印章。我觉得童年是诗意的。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0

  认识我的人都觉得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想不到吧,其实我在体育方面也是相当棒的。学生时代的我很勤劳,每天都会早起跑步,这样既锻炼身体,也会让人这一天都精力充沛,充满活力的投入学习生活。那时因为我一直坚持早起跑步,到了上初中时,在学校举行的春季越野赛中,我还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我的跳高跳远也是很不错的,读师范的时候,在每年学校举行的运动会中,这都是我的强项。自从认识了我的另一半,受他的影响,对NBA也颇感兴趣,每当他在那里看球时,我都会和他一起看,所以我也认识了许多NBA的球队和球员,象马赤队的邓肯,太阳队的那时,胡人的科比等都是我很喜欢的球员。当然对于我来讲NBA的最大看点还是火箭队的姚明,只要有时间,火箭队的比赛我们是必看的,每当姚明表现精彩时,我们会为他而喝采,而当他失误时,也会感到可惜,火箭赢了我们会很兴奋,输了也会很沮丧。这就是我和体育,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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