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防台风应急预案

时间:2021-03-20 12:18:1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看守所防台风应急预案范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看守所防台风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看守所防台风应急预案范文

  看守所防台风应急预案1

  一、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政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全警联动、社会参与;科学高效、资源共享。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指挥机构

  (一)县公安局防洪防台风救灾指挥部

  在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县公安局成立防洪防台风救灾指挥部,由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陈荣省担任总指挥,李海明政委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局领导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成员:督察室、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国保、法制、治安、刑侦、经侦、网安、巡特警反恐、交警、出入境、看守所、拘留所和各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局指挥中心,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为组成人员。

  (二)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汛情、险情、灾情、社会治安情况和抢险救灾、治安保卫工作进展等信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视情迅速启动社会治安防控等级响应机制和有关工作预案;负责防洪防台风救灾现场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的联系协调工作,保持与市公安局、县政府指挥部联系,及时将各级领导决策、指令传达到各个单位,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根据灾区具体情况,适时提出对灾区实施治安、交通、消防等特别管制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指挥部和县政府防洪防台风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指挥全县公安干警、协调各有关单位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洪防台风救灾,及时向市公安局和县政府指挥部报告防洪防台风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宣传口径,发布命令、通告、决定;指挥全体公安民警、辅警及全体工作人员,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做好公安机关内部灾害损失情况评估、汇总、上报工作;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公安局防洪防台风救灾指挥部同时接受市公安局和县政府防洪防台风救灾指挥部的领导。

  指挥部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设立九个工作组,具体实施指挥部下达的指令。

  1.情报信息组。国保大队牵头负责,由指挥中心、国保、治安、网安、出入境和各派出所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收集、汇总、研判各类情报信息,全面掌握社会动态,尤其注意收集不法分子借机造谣生事蛊惑人心等情况,及时研判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2.安全保卫组。治安大队牵头负责,由治安、交警、森林警察大队和各派出所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加强对首脑机关、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要目标尤其是事关国计民生的水电油气等单位的安全保卫。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对易燃易爆、爆炸、剧毒、放射源等危爆物品加强管理,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以及火灾等次生灾害的处置工作。加强治安巡逻防范,动员群众加强自我防范,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社区、机关、单位、企业治安防范工作,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集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顺利进行。

  3.交通管理组。交警大队牵头负责,由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修复道路交通,及时制订交通管制和分流方案,设置交通标志,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保障应急救援道路的畅通。

  4.监所管理组。看守所牵头负责,由看守所和拘留所组成。主要任务是加强关押人员场所的安全警戒工作,拟定看管、转移、押解方案,防止关押人员脱逃、暴狱、自杀等事故的发生。

  5.打击处理组。刑侦大队牵头负责,由刑侦、经侦、网安、法制大队和各派出所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受理防洪防台风中发生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严厉打击盗、抢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管控,依法过滤、封堵、删除网上有害信息,对网络传播谣言落实查证,依法打击。

  6.应急机动组。巡特警反恐大队牵头负责,主要任务是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组织群众开展抢险自救,处置人民群众的各类紧急求助。

  7.督察组。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主要任务是对防洪防台风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大对灾区公安机关和民警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等现场督察和明查暗访,确保不发生失职、渎职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8.宣传组。政工室牵头负责,由政工室、网安、法制大队和各派出所人员组成。加强广大民警防洪防台风的义务、职责教育;收集、宣传抢险救灾先进事迹;做好防洪防台风时参战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心理疏导工作;向群众宣传治安防范注意事项;宣传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情况,震慑违法犯罪。相关的新闻报道由县局指挥部确定后发布。

  9.后勤、通信保障组。警务保障室牵头负责,由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和各派出所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救灾所需车辆、油料、装备器材、食品等供给,落实医疗救护及通信等各项保障。

  四、预警机制

  (一)机制建设

  与县气象、水利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了解灾情信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早处置;根据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研究部署全县公安机关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

  (二)预警级别

  按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三)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由县防汛办根据紧急和危害程度,及时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县局指挥部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全体成员单位。

  五、响应工作

  (一)总体要求

  1.进入汛期,县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跟踪掌握雨情、水情、风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2.县局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防洪响应

  1.Ⅳ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洪Ⅳ级响应:

  a、县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县造成灾害;

  b、浐溪干流控制站(凤洋水文站)发生2-5年一遇的小洪水;或其他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

  c、中小河流堤防、小型水库出现险情。即发生小洪水或局部中等洪水时,重点地区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

  2.Ⅲ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洪Ⅲ级响应:

  a、县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县造成较大灾害;

  b、浐溪干流控制站(凤洋水文站)发生5-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或其他流域面积1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

  c、中小河流堤防、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即重点地区已接近防御标准,一般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3.Ⅱ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洪Ⅱ级响应:

  a、县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县造成较严重灾害;

  b、浐溪干流控制站(凤洋水文站)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或其他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

  c、中小型水库出现险情或浐溪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一般河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

  d、城区发生内涝。即大部分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4.Ⅰ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洪Ⅰ级响应:

  a、县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县造成严重灾害;

  b、浐溪干流控制站(凤洋水文站)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其它流域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c、浐溪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

  d、城区发生严重内涝。

  e、中、小型水库发生垮坝,即发洪地区大部分已大大超过防御标准。

  (三)防台风响应

  1.Ⅳ级响应:县气象局发布台风消息,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影响我县。

  2.Ⅲ级响应: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影响我县;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我县。

  3.Ⅱ级响应:县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等级的热带气旋严重影响我县。

  4.Ⅰ级响应:县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或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严重影响我县。

  (四)处置流程

  接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后,启动应急响应。

  1.准备工作

  (1)组织领导与部署

  县局防汛指挥部立即对局属各单位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进行检查。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增强全体民警预防汛情、台风等自然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洪防台风的思想准备。

  (2)警力准备

  根据应急处置程序,县局按照《防抗台风抢险救灾应急分队人员花名册》调集警力分组值班备勤;各单位由领导带队,加强值班,做好应急梯次调集的准备。

  (3)保障准备

  调集、筹备抢险救灾和后勤保障所需物资;做好有线、无线通信的维护和保障。

  (4)安全保卫

  采取紧急安全措施,加强对首脑机关、重点单位、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稳定正常的社会秩序,打击扰乱民心、制造混乱的不法分子。

  (5)内部安全检查

  加强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公安机关内部安全。

  2.Ⅳ级响应:县局指挥部开始工作,启动防洪防台风相关预案,部署落实防洪防台风等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局属各单位加强值班,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3.Ⅲ级响应:

  (1)县局指挥部开始工作,适时启动预案。至少由一位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召开成员单位防洪防台风部署会,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

  (2)各成员单位进行动员教育,部署各项工作,加强值班备勤,落实抢险救灾的装备物资,协调和部署所属警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县局指挥部报告各部门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3)加强社会面控制,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加强对在押人员的看管,防止暴狱、集体逃跑事件的发生;加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协助有关部门安全转移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工作,组织群众开展抢险自救,处置人民群众的各类紧急求助。

  4.Ⅱ级响应:

  (1)县局指挥部有关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必要时总指挥亲自坐镇指挥。县局指挥部全体人员和物资装备到位,启动预案。召集全体成员单位召开防洪防台风紧急会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指挥中心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掌握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的实时情况,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全体成员单位。

  (2)各成员单位值班人员严守岗位,各级领导带队深入一线,着实加强对办公区域、仓库、车辆、抢险救灾器材等重要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社会面控制,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加强对在押人员的看管,防止暴狱、集体逃跑事件的发生;加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保卫。

  (4)县局指挥部各工作组全体集结到位,听候指令。全县公安机关参加备勤人员一律到位待命。

  (5)县局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投入抢险救灾。

  5.Ⅰ级响应:

  (1)县局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有关副总指挥及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工负责协助总指挥工作,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县局指挥部全体人员和物资装备到位,启动预案,实施不间断的指挥,组织全体人员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指挥中心与有关部门保持实时联系,定时发布汛情、台风和各地灾情的最新消息,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全体成员单位。

  (2)县局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县局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部上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抢险救灾。随时向县局指挥部报告各地受灾情况、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和社会治安动态。

  6.响应结束:

  洪水、台风警报解除后,县局指挥部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成员单位迅速协助有关部门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积极做好灾后自救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并将防洪防台风工作、受灾损失情况和抢险救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个人报告县局指挥部。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政工室负责梯次应急队伍的安排、调集。全县全体公安民警、辅警及工作人员是防洪防台风应急处置主要力量,承担防洪防台风应急救援任务。如因紧急情况通讯中断,指挥不畅,应自觉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主动实施抢险救援和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二)后勤保障

  警务保障室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充实、保管和调配,购买储备一定数量的冲锋舟、橡皮艇和救生衣,定期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确保抢险救灾所需的救灾器材和生活必需用品落实到位。

  (三)通信保障

  指挥中心负责做好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通信保障,协助有关部门对受损通信线路、设施开展抢修,并做好临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体系。必要时,可紧急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确保灾情信息和公安机关抢险救灾信息传递畅通。

  六、培训和演练

  (一)培训

  各单位要加强防洪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和抢险救灾等相关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抢险救援能力。

  (二)演练

  各单位应按照预案,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防洪防台风应急演练和训练,使全体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掌握处置方法。县局交警、巡特警反恐大队以及各派出所等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各类险情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县局适时组织多警种合练,并根据演练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预案。

  七、附则

  (一)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局指挥中心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衔接、配套的分预案,报县局指挥部备案。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看守所防台风应急预案2

  7月11日上午,副区长、公安局长周德兴到看守所检查指导台风“玛莉亚”防抗工作,驻局纪检组长、区局党委委员饶宇梁陪同检查。

  周德兴实地查看了看守所的地势环境,要求加强排查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及时部署措施落实管控,同时强调: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值班备勤。台风期间带班领导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同时确保充足警力在岗在位,时刻做好抗台防汛工作。

  二是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启动抗台防汛应急预案。对电路设备以及监所基础设施要进行全面检修,配备好应急发电机。同时检查疏通排水设备、通道,储存足够的水资源和食品、药品、应急灯等物品;

  三是要做好风险管控,加强对在押人员的管理,特别是对重点人员要密切关注,切实掌握其思想动态,确保台风期间监所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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