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地震应急预案

时间:2023-08-13 13:35:32 晓怡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酒店地震应急预案(精选6篇)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下面是酒店地震应急预案请参考!

酒店地震应急预案(精选6篇)

  酒店地震应急预案 1

  为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给酒店造成的灾害,保障酒店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我酒店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执行总经理、财务总监。

  成员:人事经理、保安经理、工程经理、行政总厨、餐厅经理、客房经理、夜总会经理、水疗经理、总台经理、财务经理。

  注:发生突发事件时在组长、副组长和成员未到达之前,由总值班经理负责处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处理抗震救灾有关事宜;掌握震情和灾情,随时向酒店领导汇报,同时组织酒店工作人员进行抗震救灾。

  二、各组任务与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 (建议主要由工程部、后堂、保安部人员组成)

  1、迅速集结人员和器材,抢救被埋压人员;

  2、及时运送重伤员和调配救灾物资;

  3、震后第一时间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管线和设备,迅速恢复供电、供水、供气主要职责:组织工程部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包括抢救被压埋人员;

  5、保证通信联络设备的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和发布信息。

  (二)医疗救护组 (建议主要由销售部人员以及懂得医务常识的员工组成)

  1、准备充足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根据酒店领导小组命令,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根据灾情情况,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重伤员。

  (三)治安保卫组 (建议主要由保安部人员组成)

  1、加强酒店内治安巡逻、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酒店安全稳定;

  2、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完好、可用情况;

  3、地震灾害发生后,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维护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5、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疏导酒店交通。

  (四)人员疏散组 (建议主要由餐厅、客房、总台、夜总会和水疗人员组成)临震应急疏散地点为酒店后院篮球场。

  1、餐厅主要负责在酒店餐厅就餐宾客以及餐厅员工的'疏散,要按照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包厢自前到后撤离到安全地区。

  2、客房主要负责在酒店入住客房的宾客疏散。

  (1)、要告知员工与宾客,地震时第一不能跳楼,第二不能拥挤;

  (2)、部门经理和主管应组织安排宾客与员工从安全通道下楼,要避免碰撞、拥挤、踩伤。绝对禁止使用电梯;

  (3)、部门经理和主管在负责指挥宾客和员工疏散过程中,不得擅离岗位;。

  (4)、如楼层较高,建议宾客与员工在卫生间等小开间场所就地避险。

  (五)物资供应组 (建议主要由财务人员组成)

  1、根据各部门提出的物资计划,负责采购、调拨急需的救灾物资;

  2、接收酒店外援助,统筹安排;

  3、为本酒店地域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运送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

  (六)宣传组 (建议主要由人事人员组成)

  1、宣传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增强员工与宾客防震避险、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应急应变能力;

  2、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安定民心;

  3、收集灾情和救灾资料,编写震情通报;进行震害调查;负责地震伤亡和财产损失统计工作,评估灾情。

  三、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地震预报后,全酒店进入临震应急期。

  1、酒店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措施,立即向各工作组传达临震处置意见,并按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准备消防器材;

  2、宣传组利用宣传工具,立即开展应急宣传,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果断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确保酒店秩序稳定;

  3、各组负责人制定本组应急方案。

  四、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对策

  1、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第一线,了解震情和灾情,迅速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将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启动抗震救灾指挥系统;

  2、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启动应急预案,完成各自任务;

  3、启动各类通讯设备,确保通讯昼夜畅通,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随时与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4、根据震情灾情安排慰问工作,妥善安置宾客,保障宾客和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安全,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及心理卫生方法方面的帮助;

  5、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建筑、设施和设备,做好服务经营的恢复工作;

  6、注意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员工情绪的稳定,维护正常生活及酒店安全秩序;

  7、保安部要加强酒店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辖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五、奖励和处罚

  1、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就之一者,应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破坏性应急任务的;

  (2)、保护酒店财产和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4)、及时供应救援物资和工具成绩突出的;

  (5)其他有特殊贡献的。

  2、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处分或处罚:

  (1)、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2)、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擅离职守、临阵逃脱的;

  (3)、阻挠抗震救灾指挥组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占用场地的;

  (4)、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5)、趁机哄抢酒店、宾客或者公民财产的;

  (6)、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7)、散步谣言扰乱社会次序,影响破坏性应急工作的;

  (8)、有危害应急救援工作的其他行为。

  酒店地震应急预案 2

  为了进一步搞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x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10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分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巡防队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1)在地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教助理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

  (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主管交通的副镇长担任,农机站站长、交管所等单位为成员。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6、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电信支局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农电站站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农电站。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成员为民政所长及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9、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干事担任,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学校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11、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抓城建的副镇长担任。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毁损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汇报一次,镇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通畅。

  (五)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酒店地震应急预案 3

  地震灾害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一,其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庞大要挟。为了保证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发布后,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工作以及破坏性地震产生后,高效、有序地展开应急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州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中心学校所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处置产生或可能产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

  1.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觉、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产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控主动,加强宣传,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产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停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和谐,形成协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复原工作。

  2.地震灾害事件产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刻依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部教职员工要坚固建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显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机时刻,学校领导和教师,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中青年教师一定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大胆坚强,吃苦刻苦的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主旨展开救援工作。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担负办公室主任,XXX担负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地震产生的具体情形,由组长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所属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质,所属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展开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辨认地震流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实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行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指示、通知等;肯定重点救灾地点、范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行抢救行动;组织和谐各类物质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保护社会稳固。

  三、应急机构

  乡中心学校是乡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承办本区域内产生或可能产生的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具体工作。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设备的准备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处理地震的后勤保证工作,中心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完全小学教诲主任、幼儿园副园长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完全小学、幼儿园要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产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各处室具体职责以下: 1.校(园)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以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诲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部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展开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证,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张罗、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质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产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气力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缺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复原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增进社会安全稳固。

  四、应急行动的实行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各校(园)在每年春季开校初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行专题展览,知识比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展开2次以上的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震应急行动

  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刻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的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全部教职工应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以及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形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形。

  (二)震后应急行动

  1.不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畴或邻近地区产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刻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避免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展开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邻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避免各类犯法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复原正常教学秩序,全力保护社会安全稳固。

  4.迅速了解和掌控本地区的受灾情形,及时汇总上报。

  五、应急保证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证

  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情势转达各种命令、指导,并根据相干领导指导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干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证。

  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肯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保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以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修理。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证

  各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暂时避难场所进行计划。

  六、嘉奖与责任追究制度

  破坏性地震产生后,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实行情形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酒店地震应急预案 4

  大多数破坏性地震使人感到的地面抖动只是一瞬时,只有强烈的地震才能有长达一分钟的感觉,而绝大多数破坏性地震只延续几秒钟。为此,只有保持平静,采取果断措施来保护自己,才能够减少你所遭受灾害的缺失。下面告知你在各种环境下怎样防护的办法:

  一、产生大地震时不要急。

  破坏性地震从人感觉振动到建筑物被破坏平均只有12秒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你应根据所处环境迅速作出保证安全的选择。千万不要跳楼,应立刻切断电闸,关掉煤气,暂避到卫生间等跨度小的地方,或是桌子,床铺等下面,震后迅速撤离,以防强余震。

  二、人多先找藏身处。

  学校,商店,影剧院等人群集合的场所如果遇到地震,最忌忙乱,应立刻躲在课桌、椅子或坚固物品下面,待地震过后再有序地撤离。

  三、阔别危险区。

  如在街道上遇到地震,运用手护住头部,迅速阔别楼房,到街心一带。如在郊外遇到地震,要注意阔别山崖,陡坡,河岸及高压线等。正在行驶的汽车和火车要立刻停车。

  四、被埋要储存体力。

  如果震后不幸被废墟埋压,要尽量保持冷静,设法自救。没法脱险时,要储存体力,尽力寻觅水和食品,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只要神志苏醒,身体没有重大创伤,都应积极实行自救:尽量用衣物等捂住口、鼻和头部,避免灰尘呛闷产生窒息;用周围可以移动的物品支持身体上方的重物,避免进一步塌落;扩大活动空间,保持足够的空气;寻觅和首创通道,设法逃离险境,朝着有光亮更安全宽阔的地方移动。

  五、手机和充足点的电池放在身边备用。

  六、地震时在家的应急处理方案。

  1、家中避震最安全的地方卫生间、厨房、卧室墙角,小区地震安全地点为B栋前靠小区主路的空空地带。因厨房有天然气,需注意是否漏气。夜间可快躲到上述地方,白天最快1分钟可以跑到楼下,视地震情形快速离开到B栋空空地带。

  2、地震时家庭成员,安全避险的位置和姿势:爷爷,靠墙角或衣柜与床之间的间隙;外婆,靠墙角;爸爸、妈妈、我和妹妹,书房;躲避时注意下蹲保护头部和脊柱,保护身体要害部位不受伤或少受伤。

  3、家庭成员进行地震应急任务的分工:爸爸负责关闭水、电、煤气开关,谁、妈妈负责保护我和妹妹,外婆负责携带必须品。

  4、地震引发火灾、天然气泄漏情形的应对措施:立刻离开危险区,不要往阁楼、床底、大橱内钻;准备简易防护器材,如用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自制简易救生绳索,如用被褥、衣服、床单等撕成条,拧好成绳挂在坚固的窗台、床架、室内坚固物上,然后沿绳渐渐滑下;没法逃生时,可挑选阔别起火点、取水、呼救方便的地方作为避难场所等待救援,如浴室、卫生间等既无燃烧物又有水源的场所。

  5、震后家人疏散、集会的地点和联系方法:疏散B栋前靠小区主路的空空地带;如需紧急撤离详立刻疏散到小区旁边空旷的农田。

  家人一时走散联系方法:能通过电话联系,最好以短信情势联系,短信应说明人员安全情形、位置,应牢记家人电话号码两个以上。在确保安全的情形下可主动到地震安置点等公布联系方式,领取应急食品和水,注意饮水和食品安全避免生新病,特别是显现沾染病。

  七、地震时避验和自救互救方法。

  (一)地震时,在家中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当你感到地面或建筑物晃动时,切记最大的危害是来自掉下来的碎片,此刻,要动作机警的躲避。

  1、在房屋里,则赶快到安全的地方,如躲到书桌、工作台、床底下。单元楼内。可挑选开间小的卫生间、墙角,依靠上下水管道和煤气管道的支持,减少伤亡。对于户外开阔,住平房的职工,震时可头顶被子、枕头或安全帽逃出户外,来不及时,最好在室内避震,要注意阔别窗户,趴下时,头靠墙,使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一样来说,不要跑出建筑物,最好就近找个安全处躲避,待地震后,如果需要疏散,再冷静离开。

  2、地震时,门框会因变形而打不开,所以在防震期间,最好不要关门。夜间地震时,要争分夺秒向安全地方转移,不要因寻觅物品和穿衣而耽误时间,如有可能,要立刻拉断电源,关闭煤气,熄灭明灯。照明最子用手电筒,不要用火柴、蜡烛等明火。

  3、地震时,如已被砸伤或埋在塌物下面,应先视察周围环境,寻觅通道,想方设法想办法出去。若无通道,则要储存体力,不要大喊大叫,要静听外面的消息,如听到有人走过的声音,可敲击铁管或墙避使声音传出去,以便救援。同时要在狭窄的空间里,寻觅食品坚持生命。

  (二)地震时,室外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1、地震时在户外的人,千万不要冒着大地的震动进屋去救亲人,只能等地震过后,再对他们及时抢救。

  2、如果你正行走在高楼旁的人行道上,要迅速躲到高楼的门口处,以防碎片掉下来砸伤。

  3、汽车司机要就地刹车刹车,火车司机要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稳媛地逐渐刹车,保证列车和旅客的人身安全。

  4、如果在山坡上感到地震产生,千万不要随着滚石往山下跑,而应躲在山坡上隆起的小山包背后,同时要阔别陡崖峭壁,避免倒塌、滑坡和泥石流的要挟。

  5、在海边,如发觉海水突然后退,比退潮更快、更低,就要注意海啸的突然突击,尽快向高处转移。

  (三)地震时,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一旦地震产生,在工作、生产岗位上的人员,第一应关闭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阀门,个人根据所处的环境,当机立断迅速避震。

  1、地震时,在办公楼的工作人员,要赶忙躲在办公桌下面,震后迅速从楼梯撤离,千万不要跳楼。

  2、在厂区上班的工人,地震时,要立刻关闭机器、断掉电源,迅速躲在车床、机床及高大的设备下,绝不要急忙乱跑。

  3、井下作业工人,地震时,应立刻停止生产,不要急于往外跑,地面下一样较地面上安全。躲开巷道或竖井等危险地区,挑选有支持的巷道避震。地震过后,有组织、有秩序地向地面转移。

  4、一些生命线工程中的在岗人员,应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规范,立刻采取措施避震。如化工厂在地震时,紧急避免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和液体外溢,立刻关停各种闸门和电源,关闭运转设备,避免次生灾害的产生。

  (四)地震时,在公共场所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在群众集聚的公共场所遇到地震时,最忌忙乱,否则将造成秩序缭乱,相互压挤而导致人员伤亡,而应有组织地从多路口快速疏散。

  1、如果你正在影剧院、体育馆等处遇到地震时,要冷静冷静,特别是当场内断电时,不要乱喊乱叫,更不得乱挤乱拥,应就地蹲下或躲在排椅下,注意躲开吊灯、电扇等悬挂物,用皮包等物保护头部,等地震过后,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组织地撤离。

  2、地震时,你正在商场、书店、展览馆等处,应挑选结实的柜台、商品(如低矮家具等)或柱子边,以及内墙角处就地蹲下,用手或其它东西护头,躲开玻璃门窗和玻璃橱窗,也可在通道中蹲下,等待地震停息,有秩序地撤离出去。

  3、正在上课的学习,要在老师的指挥下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决不能乱跑或跳楼,地震后,有组织地撤离教室,到就近的开阔地震避震。

  4、正在进行比赛的运动场,应立刻停止比赛,稳固观众情绪,避免缭乱拥挤,有组织有步骤地向运动场外疏散。

  八、地震后的个人自救方法

  一次大震产生后,到处是断坦残壁,危楼及倒房构成的瓦砾堆。在没有外来人员援救之前,自救是一项与死神争分夺秒的斗争。时间就是生命,从历次大地震的体会得知,地震产生后,一天内扒出的人,救活率可达80%,第二吞们有30-40%,时间越长,存活率越低。地震对人身的伤害,大部分是倒塌的'房屋所造成的,一旦被埋压后,要做到:

  1、被埋压在废墟下时,至关重要的是不能在精神上产生崩溃,要有勇气和毅力。强烈的求生愿望和充满信心的乐观精神,是自救进程中创造奇迹的强大动力。

  2、被压埋后,注意用湿手巾、衣服或其他布料等捂住口鼻和头部,避免灰尘呛闷产生窒息及意外事故,尽量活动手和脚,排除压在身上的各种物体,用周围可搬动的物品支持身体上面的重物,避免塌落,扩大安全活动空间,保证有足够的空气。条件答应时,应尽量设法躲避险境,朝更安全宽阔、有光亮的地方移动。

  3、被埋压后,要注意视察周围环境,寻觅通道,设法爬出去,没法爬出去时,不要大声呼喊,当听到外面有人时,再呼唤,或敲击出声,向外界传信息求救。

  4、无力脱险时,尽量减少体力消耗,寻觅食品和水,并计划使用,乐观等待时机,想办法与外面援救人员获得联系。

  九、地震后的群众互救方法

  地震后救人,时间就是生命。因此,救人应当先从最近处救起,不论是家人、邻居、工作岗位上的同事,或是萍水相逢的路人,只要是近处有人被埋压,就要先救他们,这样可以争取时间,减少伤亡。震后救人的原则是:

  1、在互救进程中,要有组织,讲求方法,避免盲目图快而增加不应有的伤亡。第一通过侦听、呼唤、询问及根据建筑物结构特点,判定被埋人员的位置,特别是头部方位,在开挖施救中,最好用手一点点拨,不可用利器刨挖。

  2、如伤势严重,不能自行出来的,不得强拉硬拖,应设法暴露全身,查明伤情,施行包扎固定或急救。

  3、在互救中,应利用铲、铁杆等轻便工具和毛巾、被单、衬衣、木板等方便器材。

  4、发掘时要分清哪些是支持物,哪些是压埋阻挡物,应保护支持物,清除埋压物,才能保护被压埋者赖以生存的空间不遭覆压。

  5、清除压埋物及钻凿、分割时,有条件的要泼水,以防伤员呛闷而死。

  6、对暂时无力救出的伤员,要使废墟下面的空间保护透风,递送食品,静等时机再进行营救。

  十、地震时需要的防震用品

  准备避难和营救物品在有地震预报的情形下,家庭成员每个人都应准备防震袋,生活用品宜精不宜多。如手电筒、调频收音机、药品、嗽洗用品、食品水壶、糖、盐、打火机、小刀、绳索、手套等。家庭成员的衣袋里最好装上一个小的急救卡片,注明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号码、本人血型、联系人姓名等项内容,便于他人营救时参考。震前尚需准备一些简单的营救工具,如撬棍、锤子、斧头、小钢锯等,一定放在震后能够立刻拿到的地方。如树上、房顶上、开阔的庭院中等。

  室内家俱布设要公道大件家俱摆在墙体薄弱处,桌下、床下不放杂物,床铺最好在离门近处摆放。服装物品固定位置存放,遇到夜震也能顺手穿衣、穿鞋、拿东西避震。

  室外环境要清楚自己所居住的环境如何要做到心中有数,一旦产生地震,应如何躲逃为上策;甬道楼梯不可停放自行车和堆积杂物,以防地震来了影响畅通。

  每个家庭都该有个应急包,应急包主要应急准备三类物品:防震包应采取就近原则放在床头柜,夜间手机放在床头柜,不备时即可成为求救工具。另外,大震过后间隙逃生时,可戴头盔如摩托车帽、建筑安全帽或钢盔护头(钢盔、建筑安全帽优于摩托车帽)。当然防震包如装有绳索、军刀等自救物品则更好。

  1、逃生:绳子刀具绷带

  2、求生:口哨、手电筒(最好是手摇发电)、防风打火机,有条件的情形下可以准备一个收音机

  3、维生:水、紧缩饼干、巧克力,可以准备3天的量。

  4、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意防水。

  5、少量人民币、防灾应急手册等。

  6、其他防震用品

  十一、地震应急包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酒店地震应急预案 5

  一、工作原则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地震相关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局内各股室实施本单位地震应急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成立审计组对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全盘的安排部署、分工协调落实;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负责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

  (一)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副局长)

  (二)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地震、地震相关事件的审计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审计信息发布的内容;及时通报准确、权威的审计信息,及时通报事件处理工作的审计数据信息。

  2.对本单位抗震救灾做统一指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研究制定抗震救灾重大决策措施,制定和发布抗震救灾的有关规定,动员和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4.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抗震救灾情况,取得上级领导的支持。

  5.研究解决演练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国强副局长兼任。成员为局办公室、资源环境审计股和社会保障审计股相关股室工作人员。负责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

  三、应急准备措施

  (一)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全盘的'安排部署、分工协调落实,各成员立即进入岗位,各司其职,组织各股室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地震应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抢险救灾行动方案,组织好抢险队伍并进入待命状态。

  (三)对供水、供电、消防等生命线工程和易燃、易爆、有毒等次生灾害要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四)立即检查抢险救灾用的资金、物资准备情况,尽快做好本单位工作、生活、救灾物资准备。

  四、震后应急行动

  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地震发生后立即实施紧急预案,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进行抗震救灾工作。

  (一)根据实际,逐个确认局干部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情况;对被压和处在危险场地的干部职工,要积极联系和协助救护,减少人员伤亡。

  (二)全面检查和检修水电等生命工程,加强对易燃、易爆等次生灾害源的监控。

  (三)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应急部门的安排,参与设置医疗急救点、救灾物资供应点等工作,提供医药、食品、饮用水等急需物品。要储备好相关医疗药品和器械,迅速开展伤病员的抢救护理工作。防治病毒和疫病流行,安排好全部干部职工生活。

  (四)成立审计组,对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召开小组会议,对受灾情况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安排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处理;具体善后工作根据分工妥善处置。

  (二)灾害调查与评估。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灾害情况进行调查及受灾情况进行汇总,由局纪检对全过程进行检查及评估。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恢复办公、重建办公条件等情况进行谋划梳理,向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局领导小组进一步安排部署。

  (三)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审计工作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经市政府批示后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酒店地震应急预案 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组织体系

  2.1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响应机制

  3.1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监测报告

  4.1地震监测预报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預測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地震預報,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国务院,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国务院。

  5、应急响应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3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5加强现场监测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业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5.7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8开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5.9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10发布信息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指挥与协调

  6.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6.1.1先期保障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国地震局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测绘地信局、民航局、总参谋部等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

  (2)总参谋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机场的有序运转,组织修复灾区机场或开辟临时机场,并实行必要的飞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3)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6.1.2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1.3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或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实施国家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9)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0)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11)其他重要事项。

  必要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部署。

  (2)根据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国家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的其他任务。

  6.2重大地震灾害

  6.2.1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力量及救灾物资装备配置方案,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需要国务院支持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2.2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者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请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议,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6)需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6.3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协调派遣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指导市(地)、县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根据灾区需求,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地方做好地震监测、趋势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7、恢复重建

  7.1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7.2恢复重建实施

  灾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8、保障措施

  8.1队伍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震預測、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8.2指挥平台保障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8.3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8.4避难场所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8.5基础设施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广电部门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

  发展改革和电力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公安、交通运输、铁道、民航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8.6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9、对港澳台地震灾害应急

  9.1对港澳地震灾害应急

  香港、澳门发生地震灾害后,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向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通报情况,并组织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国务院根据情况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出慰问电;根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支援。

  9.2对台湾地震灾害应急

  台湾发生地震灾害后,国务院台办向台湾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和对祖国内地的需求。根据情况,祖国内地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国务院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需求,协调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援助救灾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10、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

  10.1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当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中国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2海域地震事件应急

  海域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海上搜救机构、海洋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通报情况。国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开展分析,预测海域地震对我国沿海可能造成海啸灾害的影响程度,并及时发布相关的海啸灾害预警信息。当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险、原油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海上应急救援。当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电缆中断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抢修。当海域地震波及陆地造成灾害事件时,参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级别实施应急。

  10.3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伍赶赴灾区,对火山喷发或临喷异常现象进行实时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视情向灾区人民政府提出转移居民的建议。必要时,国务院研究、部署火山灾害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支援。灾区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转移居民。

  10.4对国外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及时将了解到的受灾国的灾情等情况报国务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国际救援和援助行动。根据情况,发布信息,引导我国出境游客避免赴相关地区旅游,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协助安置或撤离我境外人员。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造成我国境内灾害时,按照我国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11、附则

  11.1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2预案管理与更新

  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11.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1.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11.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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