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段差异与小组合作学习
数学新课程标准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老师们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开始在课堂上大量引用小组合作学习,实践、反思、提炼、再实践、再反思,经过反复的实践,小组合作学习已走进千千万万的课堂,公开课上、展示课上、优质课上,只要有课堂的地方,几乎都能见到小组合作学习的学习方式。可细看很多课堂我发现这样一种现象,不论是一年级的课堂,三年级的课堂,还是六年级的课堂,小组合作学习的形式、方法、要求几乎都一样,这合乎教育规律要求吗?我产生了疑问。有人说,小组合作学习就是创设情境,提出问题,小组内合作交流,解决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种学习技能的培养,那不一样还会怎样呢?真是这样吗?
数学新课程标准学段目标中指出:1-3学段的目标是在解决问题方面有与同伴合作解决问题的体验,4-6学段目标则是在解决问题的活动中,初步学会与他人合作。根据新课标的理念在各学段组织小组合作学习的目的要求应该是有差异的,那就是说上面看到的现象是不合理的。
心理学、教育学、生理学等各方面的研究表明,小学生各学段的认知水平、情感态度、以及已有知识技能水平都是有很大的差异的,同时不同年段的学生获取知识、技能、情感的需要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在组织小组合作学习的时候,不论年级的高低,做法、要求都一样,这有违科学的真理,对学生的知识技能等各方面的发展都是不利的,因此学生学段的差异就不得不引起重视。
小组合作学习是指学生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小组合作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一种重要学习方式,是一种技能,说到底是一种习惯的培养,养成了这种习惯,也就会学习了,陶行知不是说:教育就是习惯的培养吗?既然是培养一种习惯,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应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一点一滴的积累,应该根据学生的年段特点循序渐进的实施,不能拔苗助长。
那么到底应该怎样在小组合作学习中注意年段差异,循序渐进的培养小组合作学习能力呢?我自2004年开始,在课堂上反复实践、反思、总结,现在我结合自己的认识和一些做法谈谈自己的感悟:
教学目标的差异。运用小组合作学习是为弥补学生个人能力的不足,集合集体的力量来更好的解决问题,以达到学习效果。根据新课程标准的精神,以及学生的认知水平等都得出,小组合作学习的培养应经历学生体验感受向学会合作逐渐迈进的过程,不得操之过急,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真正理解和学会运用技能。
合作内容的差异。学生各学段的认识水平,动手动脑能力,思维能力都影响着学生能否真正解决问题,达到效果,在设置合作交流的问题任务时应针对学生学段特点,知识结构思维水平的差异来展开,设置的问题、任务将更能适合合作交流,才能达到合作的效果。低段学生主要以形象思维为主,可多进行一些操作性强的内容;年段高了,学生的抽象思维开始发展,再向一些理论性强的、争议性大的、是似而非的内容延伸。
组织方式的差异。学生在合作交流中人数的多少,组织者的水平,大家的兴趣爱好,个性特征的变化都会对小组合作造成直接的影响,学生年段不同,怎么分组,人员的分工,纪律的控制,如何开展学习等,学生开始都不会,教师要先带一带、教一教,再慢慢让学生自己解决,最终达到让学生自由组合,自己分工,商定人员的安排等。
合作技能培养的差异。刚开始培养小组合作,就要求学生学会倾听、协作、交往、整合等合作技能是不现实的,也是有违科学常理的,我们应一点一滴的培养规范、积累,低年级只要会说,会做就行了;上高年级后再要求相互间的交往、整合、质疑,只有这样由浅入深的进行,才便于学生学习掌握,培养起来的能力才会根深蒂固。
学习评价的差异。学生认识水平的不同、情感要求的差异将给小组合作学习评价带来新的问题。评价时,个人成绩、小组成绩是只重其一,还是两者兼顾,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低段的学生喜欢表扬,注重个人评价,学生得到表扬会很高兴,但他们人小,只重个人利益,不利于学生集体主义感的培养,也不利于让学生体会小组合作中的共荣共耻,对学生小组合作的积极性将有影响,顾应多评价小组成绩,个人评价可以方在自主学习,集体学习时多些;年段高了,学生会有一些惰性,在小组中不闻不问,这时,学生个人评价就必不可少了。
教师角色作用的差异。新课程标准指出教师应是课堂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学生小了,纪律不好,经常不知道该做什么,教师应多提醒,作个学习的组织者;学生大了,意见多了,教师应多给一些指导性的意见,做个学习的参与者,引导者。教师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做一位合作学习中的首席,才能及时的调整学生学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更好的发挥小组合作学习的作用。
小学阶段,低、中、高段数学课堂到底该怎样进行小组合作学习能力的培养,我用表格的形式将各年段的差异的重点归纳了一下,只是我的一些做法与思考,可能不是十分合理与完善,我旨在抛砖引玉,引起大家的思考,请同仁与专家们指导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