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实践心得体会

时间:2021-03-16 14:49:11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律所实践心得体会

  通过实习,培养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下是为你收集整理的律所实践心得体会,欢迎参考阅读!

律所实践心得体会

  律所实践心得体会一:

  很快,在律所待也有半个月了,期间熟悉了婚姻法和继承法,看了很多卷宗,学会怎么去装订一个卷宗,安排哪些资料以及先后顺序,开了两次庭,一个在中原区基层法院,一个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只剩省高院没去了。结识了严谨敬业多识的李主任,好些律师,熟悉了律所一般的工作流程,自觉受益匪浅。

  还记得去之前,我想象着能和律政新人王里一样,最起码自己也能帮着做点什么。真正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能做的非常少,首先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法律知识的欠缺,因为还没有学习部门法,所以在实务操作中,具体的法律适用自己是很困难的,给出一个案子,模模糊糊知道该怎么做,但是就是不知道适用的是哪一条,就不得不再翻法律条文。现在想,怪不得第一天主任再给我离婚的卷宗时,就给我了一本民事法小全书,到底是过来人,什么情况都能考虑到。看到书上主任做的笔记,条文使用时间的仔细标注,司法解释的效力沿用,很细致的一笔一笔划着,我只觉得主任三十多岁能做到这一步,很是不容易,功夫在自己,才能得意在平时。

  其次,在一个律师事务所里,律师都在外,一个新人在所里能做的真是非常少。在所里实习了,才知这一行新人的不容易。想起尹大哥的一句话,这一行 ,新人能饿死,老人吃不完。虽然绝对了一点吧,但也不无中肯。一个新人想出头,必须踏踏实实的熬下去,只有这样才能熬出来。我看实习的律师们都是,有复杂的案子来咨询,自己也困惑,还得请教主任,而稍微空闲的时候呢,都在看书,补充着知识,这一行,唯一不变的,恐怕就是与时俱进了。

  再者,现实和想象真的是不一样的。在我的想象里,律师这一行是高度智慧的,工作环境也像律政里一样,大家整理资料,准备开庭。而现实的却并非如此,案件咨询和案件受理,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神圣,都是在一种估量的氛围里(可能这个形容有点抽象,总之就是很模糊了),这都透露着一种法治的缺失。你想,在一个法律机构里,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日常生活了。人们的法治观念还是不强,没有形成一种常识。

  还有就是审判了,这和法院有关。从我在中院和基层对比来看,基层做的比中院要好,法官还讲普通话,审前明显研究了卷宗,庭审也严谨有序,而那次中院的开庭真的很失望,我觉得就像劝架一样,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经过这两次开庭,我想当一种制度真的落实时,设立者可能想不到真正实行起来到底是什么样子。书本上一直写得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或者现在张院长正推行的人民陪审团,受理案件,权力制衡,保证司法公正等等,可这些制度真正实施的样子,却怎么也不能让我相信,司法这样就能公正。所以,我更加支持了审判要有威严,要有威慑力,大家围在一起就很可能腐败在一起,司法对民众的亲和力固然重要,但我想,更重要的应该是公平和正义,即便是民众,也更加会选择后者吧。

  以现有的经历以及查阅的卷宗来说,一个律师在一个案子上下的功夫,要比法官下的多。我也相信,一个职业律师的专业能力应该是高于法官的,而且,越是级别高的法院法官,他事务操作的机会就越少,这是我国的诉讼体制决定的,而律师,往往是一个案子一直做到终审。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律师把我的要比较多,也比较透彻,但可惜的是,最后的决定权在对方手里。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审判体制真的是相差太大。就以大陆和香港的审判来说吧,香港更依靠的是律师的庭辨,对当事人权利的分析和维护,所以,常常在一场审判中,律师总是很出彩,也常常能左右胜败,整个审判过程是一场智慧和敏捷的竞赛。而我们大陆的审判却过多的主导在法官,双方陈述,法官定夺,律师能发挥的最终作用可以说很少(我这样觉得),而整个庭审,也多是沉闷无趣,机械化十足。除非是有特别情况出现,比如说,我们的一个当事人在一审时把法官骂了,庭审的气氛顿时活跃了,法官都精神了。

  在审判的最后阶段,都是要结案陈词。大陆的往往是一句话就行了,即坚持诉请或驳回请求,与审判结果基本没有影响。而在香港,这一部分却是很重要的,律师总是琢磨很多,口若悬河,将案情以及当事人的权利维护和所持态度,用最出色的言语表达出来,而这,也是最能影响审判结果的,也是一个律师庭辨能力的重要体现。两者相比,差别立现。而我因为熟悉了香港的审判模式,对实际参加的我们大陆的庭审,很是觉得无趣,也很难看透法官到底想的什么,也就很难相信司法是真的公正。

  想起我们有一个当事人在做陈述时说,现在是和谐社会,人人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有工作, 总理也说要让人民活的更有尊严,而我,也是一个生命呀,生命的生存是需要社会资源的,所以,还给我工作吧,我不想告单位。她的话说完,我看到法官和对方的律师都忍不住笑了,虽然我也觉得她说的好笑,但我真的不想笑,只觉得为她不值。后来主任问我庭审感受,说,那个女当事人是不是嘴巴很厉害,我说,恩,她不是研究生吗,素养的确很高。没想到,主任却说,其实,庭审的时候,她不应该表现的那么张扬,略显无知一点,也能搏个法官的同情分。我听了本想说:案件的审判不是靠法律吗?法官不同情又能怎么样,还能穿小鞋吗?但是,我又忍不住了,因为,我也承认,这是事实。

  今天走的时候,李坏林老师,一个老律师了,我跟他告别,他握着我手,问实习有什么感受,我说,实习了才知道,理想化和现实真的是有差距的,理论和实际相联系也是很困难的。李老师说,学习很清晰,现实很模糊,好好干,等过了,欢迎你加入我们的大军。我说,恩,会的,李老师,再见。

  走在路上,我想,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的。因为我想起来和主任聊事务所换地方时,主任说,明年五月份要换,因为这个地方是咱们租的。我自己又花了两三百万买了一层楼。我当时只觉得,她三十多岁的年纪,一个年轻的妈妈,再说起这两三百万时,好随意啊。

  律所实践心得体会二:

  1.在人际交往方面

  刚进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和紧张。平时在学校里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所以在踏入律所之后,我始终保持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主动打扫会卫生,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没过几天,他们就逐渐接受了我。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上的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指导我的师傅陈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要注重对沟通能力的培养。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我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要向他们学习更多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2.在工作上

  我的实际工作主要是整理文书。陈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是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单纯地呆在律师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是相当有限的。幸好陈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去调查取证,去做法律咨询等等,让我从中受益匪浅。

  3.关于律师职业。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其实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当今的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每一位律师都非常辛苦的利用毕生所学来服务大众的。

  想到这些,我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认识到了自己所学与现实社会的需求之间的差距。

  1.理论修养不够。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案件所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但是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那么少,只有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这个成语的含义。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会特别注意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增强理论知识修养,多参加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

  2.缺乏工作经验。

  在学校的时候总是以理论学习为重,缺乏社会实践。以至于在走向社会的时候,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我会更加注重能力的培养,增强实践经验。

  律所实践心得体会三:

  学生时代,我是一个学习成绩比较优秀的学生,被各种荣誉眷顾着。这让我在求职面试中显得非常自信。在来协力律所面试前,我已经去过了中联重科、通程律所、人和律所等多家单位,在这些面试中,虽然都涉及到了一些专业问题,但在回答他们对专业问题的提问时我并没有太大的压力,一切都非常顺利。直到在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的面试,我遭遇到了未曾有过的面试压力和质疑。

  协力律所第一次面试我的是协力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的创始人之一兼高级合伙人——欧阳宇翔律师。

  第一次与欧阳律师见面,是在一个雨后的下午。坦白说,一开始我还真有些不敢相眼前这位目光犀利且神情非常严肃的人,就是那位与我多次短信联系且充满了宽容与关心的欧阳宇翔先生!

  简单问候后,面试正式开始。在我自我介绍后,他并没像其他面试官一样问一些老掉牙的问题来缓解应聘者的紧张(诸如家住哪里,家庭成员等等),而是直入主题。他的提问涉及我对法学、法律、律师、法律思维、曾阅读过的专著和硕士论文研究的情况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对于我的回答,他会不断地追问,直到他满意或我妥协为止!这始料未及的追问式提问,我还是第一次经历!所以,在有些问题的回答中显得有些紧张,以至于对某些问题的回答显得有些逻辑混乱,甚至词不达意。在面试后,他严肃地指出,我们应届毕业生往往眼高手低,好高骛远,在法学理论和法律思维等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而这恰恰都是一名律师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和技能!他的这一“总结性点评”似乎隐约的预示着我的表现非常令人失望,注定将无缘下一轮面试!

  我回到租住的宿舍后,反复思考着欧阳律师所提到的那些法律问题以及那有些刺耳的“点评”。我发现,虽然很多法律问题之前我确实没有思考过,但运用已有的法律知识是完全可以作出合理的解答,而我的表现却如此的让人失望。是他的批评和质疑,在给了我重新认识自己的同时,也让我开始深刻地检讨自己。是的,如果不是欧阳律师指出我的问题,我是否还会沉浸在以前的荣誉光环下自以为是呢?对他的直截了当和给予的忠告令我由衷的感激和敬畏!心想,要是能表现得好一点,能成为他手下的“兵”,那该是多么的幸运啊!但想凭这次面试成为他的“兵”,绝对已是奢望了!出于礼节的需要,我给欧阳律师发了条短信,感谢他花时间面试我,以及能正面指出我存在的问题和那些发人深省的有益忠告,并表示我将认真反思和总结。

  然而,一个礼拜后,我收到了欧阳律师通知我参加第二轮面试的短信!按捺不住激动的我开始有些手忙脚乱,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在第二轮面试中给欧阳律师留下一个非常好的印象,或许还有机会真的成为他的“兵”!在心情平复后,我针对他提过那些问题以及其他重要法律问题作了精心的准备!以期在第二轮面试中改变一个礼拜前留给欧阳律师的不好印象。

  不知是我时运太背还是命中注定,第二轮面试再次出乎我的意料!

  在第二次面试中,并没有采取初试时的一对一面试,也没有采取多对一的面试,而是将所有应聘者(大概十多位)安排在一个大的会议室,由律所的三位律师(后来才知道是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的三位创始人:彭彤主任、欧阳宇翔主任和杨建华主任)轮流出题,由应聘者依次回答。如有必要,出题者或者律所的其他律师可以继续追问。在第二轮面试中,给我出题的是杨建华主任,杨主任出了一个有关担保法的案例,案例信息量非常多但问题还算简单,我对自己的回答应该说比较满意,但还没来得及想能让欧阳律师改变自己留给他的第一印象,欧阳律师紧接着就该案中涉及的其他的问题继续发问并对我不断追问,欧阳律师的追问,也没有出我所料,直到他问到我无法给出确定的答案时才肯罢休!!看来,这好不容得到的第二次面试机会,被再次陷入尴尬的境地,欧阳律师的追问将我想通过这次机会扭转局面的想法几乎掐灭。

  面试结束后,欧阳律师让我们先回去等消息。其实我很明白,基于两次表现,估计等待我的大概就是“谢谢你对本所的关注,祝你下次好运!——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诸如此类的安慰短信罢了。

  为了再寻找一个适合自己职业长远发展的律所,我不得不继续投递简历、参加面试……

  五月二十号,我接到了中联重科的offer,但却没有等到欧阳律师的短信。心里虽然有些失落,但从中联重科的offer里还是得到了些许安慰。而就在我准备去中联重科报到的前一天的下午,欧阳律师给我打电话,告知我已经被录用为上海协力律所的律师助理,但需要先培训和实习三个月!!在接到欧阳律师的电话后,我毅然决然地拒绝了中联重科的offer!因为,在经过这半个多月的面试后,我在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看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应具有的素质和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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