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协议书

时间:2023-12-12 15:32:0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赡养老人协议书模板汇总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赡养老人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赡养老人协议书模板汇总6篇

  赡养老人协议书 篇1

  被赡养人姓名_____父亲:————母亲:————

  赡养人姓名_____长子:——————次子:————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4、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5、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第二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添置两套外衣、一套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保证每周至少有一顿肉、鱼、蛋以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5、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6、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7、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8、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9、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10、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三条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四条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

  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4、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五条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宴会费用。

  4、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六条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3、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七条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6、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村民委会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3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居)民委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母亲:

  赡养人协助赡养人

  长子:配偶:

  次子:配偶:

  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签订地点:

  赡养老人协议书 篇2

  父亲: 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长女: 次女: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

  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5、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6、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

  7、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

  8、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第二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赡养人共同分担。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需要添置轮椅的,赡养人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应经常陪同被赡养人到户外活动。

  5、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三条 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2、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 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4、赡养人可以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被赡养人送到社会兴办的托老所养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精神上慰藉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2、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并对被赡养人的生活给予妥善安排。

  3、被赡养人有权利参加老年学校、老年秧歌队、法律知识、保健知识培训班,有权参加有关组织的秧歌、体操、卡拉OK演唱、文体活动等比赛,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或结婚纪念日,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五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其他事务的义务

  1、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领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

  2、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3、被赡养人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的,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安排接送,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3、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或委托托老所养老的,应事先仔细考察护理人员或托老所的实际情况,事后经常探望,不得事后对被赡养人置之不理。

  第七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2、被赡养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赡养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自己应当分担的费用,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3、赡养人可以被赡养人的名义建立养老专用账户,各赡养人通过转账方式将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转入专用账户。设立专用帐户、采取转账方式有困难的,或被赡养人要求现金方式支付的,赡养人应以现金支付。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4、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1、2项、第八条中所涉及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5、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八条 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房租、维修费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或纪念日宴会费用。

  5、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九条 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十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第十二条 赡养人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

  1、赡养人无行为能力。

  2、赡养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且没有经济收入。

  3、赡养人无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

  4、被赡养人对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有严重犯罪行为。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协议共4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协助赡养人

  长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长女: 配偶:

  次女: 配偶: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沈阳市

  赡养老人协议书 篇3

  被赡养人:

  程荣清,男,68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何凤英,女,68岁,住址:户口属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现住花元村新农组 赡 养 人:

  程华荣,男,45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程江明,男,39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董福安,男,44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董建军,男,38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何凤英自愿与被赡养人程荣清在罗岭镇花园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程荣清的生活等一切费用由其俩儿子程华荣和程江明共同承担,与董福安、董建军无关。

  3、被赡养人何凤英的生活费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共同负担,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3000元,共计6000元。此赡养费分正月和腊月两次付清。

  4、倘若被赡养人何凤英生病需住院治疗,其费用均由其俩儿子董福安和董建军共同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5、被赡养人何凤英终老的.所需一切费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

  20xx年12月26日

  赡养老人协议书 篇4

  被赡养人:

  母亲:______、父亲:______

  赡 养 人:

  甲:______(长子) ______(长媳)

  乙:______(次子)

  因被赡养人年事乙高,并长期重病,需赡养人赡养。经甲、乙双方赡养人商议决定并经被赡养人同意,特定如下协议:

  一、被赡养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甲、乙双方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对患病的被赡养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被赡养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被赡养人。

  四、被赡养人的.生活方式由被赡养人自己选定,可以同甲、乙双方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甲、乙双方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待遇从优、生活来源由甲、乙双方保障。供应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商决定,每人每年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__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必须保证被赡养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五、医疗费

  ①平时医疗费:每月交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②住院治疗费、护理费。国家医疗保险报账后剩余部分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承担。

  六、被赡养人百年后的安葬费也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分担。

  七、此协议一式四份。被赡养人一份,甲、乙二方各一份,村委各一份(并请监督执行)。

  八、具体说明略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未尽事宜者,再商议决定,如果商议不成,再由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九、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甲(签字): ________ 乙(签字):________

  被赡养人(签字):______、______

  执笔人:________

  在证人:________

  ________村委会

  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赡养老人协议书 篇5

  甲方:XXX,男,汉族,1935年02月10日生,住个旧市金湖东路云锡新村34幢1单元602室,身份证号码:*********02100638、

  甲方XXXX与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与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XX(已故)。

  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XX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XX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XX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XX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人:

  见证单位:XX社区居委会

  20xx年11月10日

  赡养老人协议书 篇6

  被赡养人一:

  被赡养人二:

  赡养人一:

  赡养人二:

  赡养人三:

  赡养人四: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一自愿与赡养人一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一的生活费用: 每年负担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3.被赡养人二自愿与 共同生活。

  4.被赡养人二的`生活费用: 每年负担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二、特殊情形处理

  被赡养人一、二如有疾病、生病等较大花费的,由 共同分担,在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之外另行支付。

  三、附则

  1.本协议经赡养人签署后即生效。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5.本协议一式份,赡养人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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