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费协议书

时间:2021-06-11 17:39:3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代收费协议书

  甲 方:瑞丽市财政局

关于代收费协议书

  乙 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行

  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银行代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服务方式和任务

  (一)服务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乙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设臵仅限于办理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点”窗口,为甲方提供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甲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无偿为乙方提供服务窗口、办公桌椅、安装网线、电话线及电源线。

  2、乙方负责配臵代理收费服务人员2名、网络终端一台、PRII打印机一台、点钞机一台、POS机一台,免费为甲方提供代收费服务。

  3、客户可以选择乙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代收窗口或在乙方营业厅办理行政事业性缴费业务。缴费形式可以是现金或转账方式,转账必须持在乙方开立的个人(单位)银行卡或支票办理。但持支票办理的必须回到乙方营业厅办理。(建议持他行金融产品不予办理。是否可以持本行支票到代收点办理有待商议,因为需要考虑印鉴核对及账户余额是否足额的问题)。

  4、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必须遵循云财综[1999]4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银行代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瑞政办发[2006]49号《关于印发<瑞丽市行政>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服务任务

  1、负责代甲方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

  2、负责将代收非税收入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非税收入专户;

  3、负责根据甲方指令将属于预算内资金划缴国库。

  二、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以瑞丽市政务中心(位于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第一道进门为界,在瑞丽市政务中心内如发生乙方款箱被枪,财产损毁、遗失,人员伤亡情形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监督管理执收单位填写《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的规范性的合规性。如因执收单位未按云财综[1999]42号文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完整、准确填写《缴款通知书》,导致乙方退单或缴费错误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有义务协助动员客户使用乙方金融产品办理缴费业务。为巩固双方的合作,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存款业务支持,

  以此弥补乙方为本次合作所投入的人力和资产成本。

  4、因甲方指令错误,导致乙方错划资金,造成责任事故或资金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费服务时,出现重大过失或服务质量很差等情形时,经双方协商,乙方不能或怠于处理,甲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

  (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入瑞丽市政务中心(位于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办公区第一道门之前,发生的款箱被枪,财产损毁、遗失,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财产负有保护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受理收款业务时,如因乙方差错导致缴款书填写错误或收费错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及时入账,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将预算内资金解缴入库,或因乙方差错,导致串户造成甲方资金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承责任

  5、甲方未尽力为乙方提供存款业务支持,致使乙方在本次合作中长期处于成本大于收入的状态,乙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

  三、业务流程

  (一)凭证使用

  1、《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一式两联单。由执收单开具,第一联交客户到乙方办理缴费后,由乙方留存,第二联由执收单位留存。

  2、《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一式五联单。由乙方开具。第一联退缴款人,第二联退缴款人交执收单位,第三联借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四联贷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五联收账通知待乙方入账后交甲方凭以做账。

  3、乙方应将《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纳入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严格领用登记制度,切实加强监督。

  (二)报表种类

  《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银行代收解缴专户汇总月报表》一式四联。由乙方按月完成填报工作(数据截止日期以甲方每月断账日为准),一式四联均需由乙方和执收单位加盖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第一联银行留存备查,第二联交执收单位备查,第三、四联交甲方备查。

  (三)缴费流程

  1、客户到执收单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由执收单位按规定开具一式两联《缴费通知单》,加盖执收单位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将第一联交客户凭以到乙方办理缴费。

  2、乙方收到客户所持《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第一联,乙方只负责审核《通知书》内容填写的完整性,无误后,填写一式五联《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以现

  金或转账形式向客户收妥费用后,加盖相关印章后,第一联退缴款人,第二联退缴款人交执收单位,第三联借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四联贷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五联收账通知待乙方入账后交甲方凭以做账。

  (四)入账要求

  1、乙方必须于收费当日至迟于次日上午将收费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内,并附《专用缴款书》第四、五联。该专用账户户名为:瑞丽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外资金;账号:820011010000101189。

  2、预算内资金划缴国库,甲方需填写《云南省财政收入缴款书》一式五联单,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云南省财政收入缴款书》,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国库资金划转时间和要求及时划账。

  (五)对账要求

  1、执收单位与甲方的对账时间和要求由甲方确定并完成;

  2、乙方与甲方按月核对代收费账务流程:

  (1)由甲方负责通知进驻在政务中心的执收单位,持执收单位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主动到乙方在政务中心设臵的代收费窗口领取汇总月报表(除此之外的执收单位由乙方主动送达)。并由执收单位在一式四联汇总月报表上加盖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其中执收单位留存一联,其余三联返还乙方。(领取时间待双方协商后再定)

  (2)待执收单位盖章后由乙方负责将汇总表连同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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