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制教育材料 (五年级)

发布时间:2017-8-17 编辑:互联网 手机版

  

  一、接受法律知识教育,我想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了解、学习掌握:        

 (一) 知法:就是要明确“法”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遵守? 

 (二) 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与那些法律有更多的关系,明确遵纪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么关系? 

 (三) 守法: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主要合法权利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三、青少年法定的主要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 

 5、 依法服兵役和纳税; 

 6、 计划生育、 

 7、 赡养父母等。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 

 A.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 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B.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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