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咏柳古诗

时间:2022-08-03 09:40:05 曾巩 我要投稿

关于曾巩咏柳古诗

  曾巩咏柳这首诗是继盛唐时期著名诗人贺知章咏柳诗之后,描写春柳的力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曾巩咏柳古诗,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曾巩咏柳古诗

  咏柳

  宋代:曾巩

  乱条犹未变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

  解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

  译文

  杂乱的柳枝条还没有变黄,在东风的吹动下狂扭乱舞。

  把它的飞絮想蒙住日月,但不知天地之间还有秋霜

  注释

  ①倚——仗恃,依靠。狂——猖狂。这两句形容柳树在春天绿得很快:柳条似乎还没有发黄,但趁着东风吹暖,一下子便飞快地变绿了。

  ②解把——解得,懂得。飞花——柳絮。

  ③这两句的意思是:不要只看到柳絮飞扬,遮天蔽日,要知道还有清霜临降、柳叶飘零的时候啊!

  赏析

  这首诗把柳絮飞花的景色写得十分生动。柳絮在东风相助之下,狂飘乱舞,铺天盖地,似乎整个世界都是它的了。抓住了事物的特色。使之性格化了,使人看到一个得志便猖狂的形象。

  “未变初黄”,准确地点出了早春季节,此时柳树枝上刚吐新芽,正是“且莫深育只浅黄”的新柳。 第一、二句写凌乱柳枝凭借东风狂飘乱舞,第四句以“不知”一词,对柳树的.愚蛮可笑加以嘲讽。 诗中把柳树人格化的写法,以及诗人对柳树的明显的贬抑与嘲讽,使这首诗不是纯粹地吟咏大自然中的柳树。 咏柳而讽世,针对的是那些得志便猖狂的势利小人。 将状物与哲理交融,含义深长,令人深思。

  作者简介

  曾巩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元丰六年四月十一日),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曾致尧之孙,曾易占之子。嘉祐二年(1057)进士。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在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贡献卓越。

  早年经历

  元稹的家庭世代读书为官。他的祖父元悱曾经担任过南顿丞,父亲元宽也曾经担任过兵部郎中。元稹长得清秀可人,父母都非常宠爱他。从三四岁起父亲就教他读书写字,背诵古诗。然而,好景不长,元稹八岁那年,父亲不幸去世。前母所生的几个哥哥,不愿供养后母和弟妹们。年轻的母亲郑氏只好带着子女离开洛阳到凤翔去投依娘家,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坚强贤淑的母亲没让生活的重担压倒,她一方面料理子女的生活,一方面加强对子女的教育。

  凤翔是唐代西北要地,有重兵把守,社会一时比较安定,元稹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母亲郑氏贤能知书,善于持家,白居易曾大加称赞:“今夫人女美如此,妇德又如此,母仪又如此,三者具美,可谓冠古今矣”。元稹自己也在《同州刺史谢上表》中曰:“臣八岁丧父,家贫无业,母兄乞丐以供资养,衣不布体,食不充肠。幼学之年,不蒙师训,因感邻里儿稚,有父兄为开学校,涕咽发愤,愿知诗书。慈母哀臣,亲为教授。”可见元母不仅持家有道,还亲授元稹诗书,担任起教育子女的重任。元稹自小勤奋好学,不仅直接受教于母亲,还常常从邻人家里借书,然后徒步去姐夫陆翰家求教。表兄胡灵之又教他诗歌格律和骑马射箭。九岁时,元稹作诗成熟,惊叹于长辈。因成长于民间,他对边塞风云和农村凋敝已有所了解。

  初进宦海

  唐德宗贞元九年(793年)十五岁的元稹以明两经擢第。唐代科举名目甚多,而报考最多的科目则为进士和明经两科。不过两科相比也有难易之分,进士科难,“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科“倍之,得第者使一二”,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而唐代文人也更为看重进士科。元稹为尽快摆脱贫困,获取功名,选择投考的为相对容易的明经科,一战告捷。及第之初的元稹却一直无官,闲居于长安。但他没有终止勤奋学习。家庭藏书给他提供了博览群书的条件,京城的文化环境和他的广泛兴趣,陶冶了他的文化修养。次年得陈子昂《感遇》诗及杜甫诗数百首悉心读之,始大量作诗。

  贞元十五年(799年),二十一岁的元稹寓居蒲州,初仕于河中府。此时,正当驻军骚乱,蒲州不宁。元稹借助友人之力保护处于危难之中的远亲。乱定,与其家少女相爱。不久,元稹牵于功名,西归长安应制科试。

  选婚高门

  贞元十八年冬(802年),元稹再次参加吏部试。次年春,中书判拔萃科第四等,授秘书省校书郎。贞元十九年(公元803年),二十四岁的元稹与大他八岁的白居易同登书判拔萃科,并入秘书省任校书郎,从此二人成为生死不渝的好友。元稹出身中小地主,门第不高,只有入仕以后,才有结婚高门的资本,如今作了校书郎,这时,元稹正值风华正茂,才华横溢,自然就把终身大事提上了日程。据韩愈《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墓志铭》云:“选婿得今御史河南元稹。祺时始以选校书秘书省中”,元稹授校书郎后不久便娶韦夏卿之女韦丛为妻。十月,岳父韦夏卿授东都留守,赴洛阳上任,由于韦丛是”谢公最小偏怜女”,割舍不下,于是元稹、韦丛夫妇一同侍从韦夏卿赴洛阳。元氏在洛阳没有住宅,元稹夫妇就住在东都履信坊韦宅。

  一贬江陵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四月,元稹和白居易同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元白同及第,登第者十八人,元稹为第一名,授左拾遗。元稹一到职立刻接二连三地上疏献表,先论“教本”(重视给皇子选择保傅),再论“谏职”、“迁庙”,一直论到西北边事这样的大政,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裴度(时任监察御史)对朝中权幸的抨击,从而引起了宪宗的注意,很快受到召见。元稹奉职勤恳,本应受到鼓励,可是因为锋芒太露,触犯权贵,反而引起了宰臣的不满,九月贬为河南县尉。白居易罢校书郎,亦出为县尉。此时,母亲去世,元稹悲痛不已,在家守孝三年。此后,三十一岁的元稹被提拔为监察御史。

  元和四年春(809年),奉命出使剑南东川。初登官场,意气风发,一心为民,报效国家,遂大胆劾奏不法官吏,平反许多冤案,得到民众的广泛欢迎和崇高赞誉。白居易更是作诗赠他“其心如肺石,动必达穷民,东川八十家,冤愤一言申”。这一举动触犯了朝中旧官僚阶层及藩镇集团的利益,很快他们就找了机会将元稹外遣——分务东台。东台就是东都洛阳的御史台,用意在于将他排挤闲置。即便遭受到这样的打压,元稹仍然坚持为官之初的原则,秉公执法。元和四年(809年),正值仕途受挫时,其娴熟聪慧的妻子韦丛盛年而逝,韦丛之死,对元稹打击很大,使他常常夜不能寐。由于难遣伤痛,元稹写下了有名的悼亡诗——《遣悲怀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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