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颐对今本《周易》古经分篇的义理阐释

时间:2022-04-13 23:34:32 易经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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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颐对今本《周易》古经分篇的义理阐释

  通行本《周易》古经分为上下两篇,其中上篇三十卦,下篇三十四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程颐对今本《周易》古经分篇的义理阐释,欢迎大家分享。

  对于其何以如此分篇,《易传·序卦》、《易纬·乾凿度》等,都曾或直接、或间接地作过解答。生当北宋的著名易学家程颐,在承继、整合前人相关识见的基础上,作《上下篇义》,对此问题作了进一步较为深入的探讨。

  一

  《上下篇义》吸收了前人关于《周易》古经分篇的思想。

  众所周知,《周易》古经成书后,《易传》最早对古经作了系统诠释,其中《序卦》中有两段文字隐含了古经分篇的思想。其一,“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其二,“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古圣先贤仰观俯察,近取远取,然后用八个符号表征或符示大宇宙和社会人生中的各种物象,此即八卦。八卦所代表的八种物象并不同等重要,又可归纳为两个最基本的物象,即天地。代表天的卦皆由阳爻组成,代表地的卦皆由阴爻组成,天地间其它物象则由阴爻阳爻交互配合的卦来表征或符示。代表天的卦名乾,代表地的卦名坤,“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说卦传》)。由是,父天、母地生育万物,更包括禀天地之灵气、五行之秀气的人。《序卦》在此两段文字中即揭示出今本《周易》古经体现了“天”、“地”、“人”三才之道,且上篇讲“天地之道”,或曰“天道”,而下篇是讲“人道”。《序卦》之后,针对今本《周易》古经的分篇,《易纬·乾凿度》云:“孔子曰:阳三阴四,位之正也。故易卦六十四,分而为上下,象阴阳也。夫阳道纯而奇,故上篇三十,所以象阳也。阴道不纯而偶,故下篇三十四,所以法阴也。《乾》《坤》者,阴阳之根本,万物之祖宗也,为上篇始者,尊之也。《离》为日,《坎》为月,日月之道,阴阳之经,所以终始万物,故以《坎》、《离》为终。《咸》《恒》者,男女之始,夫妇之道也。人道之兴,必由夫妇,所以奉承祖宗,为天地主也,故为下篇始者,贵之也。《既济》、《未济》为最终者,所以明戒慎而存王道”(第83-84页)[1].。古人见万物万象都有正反两方面,于是有阴阳二观念。如《国语》:“伯阳父曰:……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国语·周语》)。伯阳父之后,老子首次真正有意识地站在哲学的高度、从宏廓的总体大宇宙视野提揭阴阳观念,响亮地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老子·四十二章》)。到《易传》,阴阳观念日臻丰富、成熟。《系辞下传》云:“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对此,荀爽曰:“阴阳相易,出于乾坤,故曰门”(第656页)[2].。乾坤乃宇宙变化之所由起,故为阴阳之根本。“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系辞下传》),“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系辞上传》),故日月为阴阳之常。《说卦传》指出,离为日,坎为月。进而,坎、离为阴阳之常。基于此,《乾凿度》从上篇、下篇卦之总数出发,认为上篇三十卦象阳,下篇三十四卦法阴。同时指出,上篇之所以以《乾》、《坤》为始,乃是因为“《乾》、《坤》者,阴阳之根本,万物之祖宗也”;而《坎》、《离》为“日月之道,阴阳之经”,故上篇以《坎》、《离》终结。与之相对应,下篇始于《咸》、《恒》乃是体现“人道之兴”,终于《既济》、《未济》在于“存王道”。要之,《乾凿度》认为上篇法阳,体现《周易》古经作者的天道观;下篇法阴,显现古经作者人道观。以此为基础,《上下篇义》曰:

  《乾》、《坤》,天地之道,阴阳之本,故为上篇之首;《坎》、《离》,阴阳之成质,故为上篇之终。《咸》、《恒》,夫妇之道,生育之本,故为下篇之首;《未济》,坎、离之合,《既济》,坎、离之交,合而交则生物,阴阳之成功也。二篇之卦既分,而后推其义以为之次,《序卦》是也。(第692页)

  此处,程氏以阴阳为卦序终始之脉络,认为上篇始于《乾》《坤》终于《坎》《离》乃“阴阳之成质”,下篇始于《咸》《恒》终于《既济》《未济》实“阴阳之成功”,显然承继、整合了《序卦》和《乾凿度》的识见。

  二

  基于以上识见,程伊川明确提出了他所解读出的今本《周易》古经的分篇原则:

  卦之分则以阴阳。阳盛者居上,阴盛者居下。(同上)

  在伊川看来,阴阳消息为《周易》之根本,今本《周易》古经分篇应以阴阳为准:阳盛者居上,阴盛者居下。那么,何谓阳盛、何谓阴盛呢.《上下篇义》称:

  所谓盛者,或以卦,或以爻。卦与爻取义有不同。如《剥》:以卦言,则阴长阳剥也;以爻言,则阳极于上,又一阳为众阴主也。如《大壮》:以卦言,则阳长而壮;以爻言,则阴盛于上,用各于其所,不相害也。(同上)

  就一卦是阳盛还是阴盛,程氏以取义为原则,而不拘泥于卦或爻。如《剥》卦,以卦言,五阴而一阳,阴始自下生,渐长至于盛极,阴长阳剥,群阴消剥于阳,阴盛阳衰;但是,以爻言,则上九一阳极于上,又一阳为众阴之主,在程氏看来,《剥》卦取义应以爻为主,为阳盛之卦。又如《大壮》卦,以卦言,四阳而二阴,阳长已过中矣,阳长而壮盛;以爻言,则六五、上六二阴盛于上,伊川以为,《大壮》卦宜以爻取义,为阴盛之卦。可见,伊川取义极为灵活。

  论卦之阴阳,八经卦中乾、坤两卦最典型。乾卦是纯阳之卦,当然阳性最盛;坤卦是纯阴之卦,自然阴性最强。因此,六十四别卦中有经卦乾者应该阳盛,有经卦坤者应该阴盛。伊川在《上下篇义》中特别提到了这一点,指出:

  乾,父也,莫亢焉;坤,母也,非乾无于为敌也。故卦有乾者居上篇,有坤者居下篇。(同上)

  但是,古经六十四卦并不是有乾者一定居于上篇,有坤者一定居于下篇。 于是,程氏特别分析了十二消息卦中的八卦:

  而《复》阳生,《临》阳长,《观》阳盛,《剥》阳极,则虽有坤而居上;《姤》阴生,《遁》阴长,《大壮》阴盛,《夬》阴极,则虽有乾而居下。(同上)

  《复》、《临》两卦上体为坤,《观》、《剥》两卦下体为坤,按程氏取义原则,该四卦均为阳盛之卦,故虽有坤而居上篇。同样,《姤》、《遁》、《大壮》、《夬》四卦或上体或下体为乾,却为阴盛之卦,所以虽有乾而居下篇。伊川认为“《易》随时取义,变动无常”(第760页)。实际上,《伊川易传》中“随时取义”之处屡见不鲜。在程伊川看来,随时变易是《易》之根本精神,“易,变易也,随时变易以从道也”(第689页)[3].。只有因时制宜,与时偕极,才能左右逢源,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卦中有乾居上篇、有坤居下篇”,在程氏看来只是一条原则,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

  在确定了“阳盛者居上,阴盛者居下”的分篇原则后,伊川即按照一阳之卦、一阴之卦、二阳之卦、二阴之卦、三阳三阴之卦五种情况对别卦之分篇逐一作了具体分析。

  一阳之卦与一阴之卦。六十四卦中,一阳之卦共有六卦,即:《师》、《比》、《谦》、《豫》、《剥》、《复》。在程氏看来,一阳之卦一阳为主,为阳盛之卦,“卦五阴而一阳,则一阳为之主,故一阳之卦皆在上篇,《师》、《谦》、《豫》、《比》、《复》、《剥》也”(第692页)[3].。一阴之卦共有六卦:《小畜》、《履》、《同人》、《大有》、《夬》、《姤》。该六卦或上体或下体均有经卦乾。按王弼理解,五阳一阴之卦,“一阴为之主”,但《上下篇义》与王氏的观点相左,伊川曰:

  卦一阴五阳者,皆有乾也,又阳众而盛也,虽众阳说于一阴,说之而已,非如一阳为众阴主也。王弼云“一阴为之主”,非也。故一阴之卦皆在上篇,《小畜》、《履》、《同人》、《大有》也。(第693页)

  王弼以《老》解《易》,首提“卦主”说:

  夫少者,多之所贵也;寡者,众之所宗也。一卦五阳而一阴,则一阴为之主矣;五阴而一阳,则一阳为之主矣!夫阴之所求者阳也,阳之所求者阴也。阳苟一焉,五阴何得不同而归之.阴苟只焉,五阳何得不同而归之.故阴爻虽贱,而为一卦之主者,处其至少之地也。(第591页)

  王弼以为,“五阳一阴之卦”则“一阴”为主,“一阳五阴之卦”则“一阳”为主。程伊川认可“五阴而一阳,则一阳为之主”,但不接受“一卦五阳而一阴,则一阴为之主”,于此可窥程氏乃“尊阳卑阴”。.

  二阳之卦。二阳之卦共有十五卦,其中上篇六卦:《屯》、《蒙》、《临》、《观》、《颐》、《坎》;下篇九卦:《晋》、《明夷》、《蹇》、《解》、《萃》、《升》、《震》、《艮》、《小过》。《屯》卦上体为坎,下体为震;《蒙》卦上体为艮,下体为坎;《颐》卦上体为艮,下体为震;《坎》卦上下两体均为经卦坎。《屯》、《蒙》、《颐》、《坎》四卦的共同特点就是组成它们的上下两经卦均为阳卦,即:震、坎、艮。经卦震,一阳生于下;经卦坎,一阳始于中;经卦艮,一阳在上。伊川认为,“(一阳)生于下而上达,阳畅之盛也”(第693页)[3].,因此《屯》、《蒙》、《颐》、《坎》四卦居于上篇。此处,程氏还特别指出,经卦坎,一阳陷于两阴之中,别卦《坎》为什么阳盛而居于上篇呢.曰:“一体有坎,阳为阴所陷,又重于阴也;二体皆坎,阳生于下而达于上,又二体皆阳,可谓盛矣”(第694页)[3].。显然,经卦坎与别卦《坎》已大不相同。二阳之卦中,《晋》、《明夷》、《萃》、《升》四卦或上体或下体均有经卦坤,有坤则阴盛,因此居于下篇,“卦二阳者,有坤则居下篇”(第693)[3].。二阳之卦《蹇》、《解》、《震》、《艮》、《小过》等五卦何以居于下篇呢.《蹇》卦上体为坎,下体为艮;《艮》卦上体、下体均为经卦艮。经卦艮一阳在上,因此《蹇》、《艮》两卦“上有阳而下无阳,无本也”(同上)[3].,阳弱阴盛,所以居于下篇。《解》卦上体为震,下体为坎;《震》卦上下两体均为经卦震。经卦震一阳在两阴之下,阴众而阳寡。“阳生于下而不达于上,又阴众而阳寡,复失正位,阳之弱也,《震》也,《解》也”(同上)[3].。故《震》、《解》两卦均居于下篇。《小过》卦上体为震,下体为艮,二阳陷于四阴之中,“阴过之卦也”(同上)[3].,故《小过》卦亦居于下篇。

  二阴之卦。二阴之卦共有十五卦,其中上篇六卦:《需》、《讼》、《无妄》、《大畜》、《大过》、《离》;下篇九卦:《遁》、《大壮》、《家人》、《睽》、《革》、《鼎》、《巽》、《兑》、《中孚》。《需》、《讼》、《无妄》、《大畜》四卦的上体或下体均有经卦乾,“二阴者,有乾则阳盛可知,《需》、《讼》、《大畜》、《无妄》也”(同上)[3].,故《需》、《讼》、《无妄》、《大畜》四卦居于上篇。《大过》卦,上体为兑,下体为巽,初、上为阴爻,二、三、四、五均为阳爻,阳盛阴弱,“《大过》阳盛于中,上下之阴弱矣。”(同上)[3].故《大过》居于上篇。经卦离,一阴陷于二阳之中,虽名阴卦,实其性阳盛,“离则二体上下皆阳,阴实丽焉,阳之盛也”(同上)[3].,故别卦《离》亦居于上篇。《家人》卦,上体为巽,下体为离;《睽》卦,上体为离,下体为兑;《革》卦,上体为兑,下体为离;《鼎》卦,上体为离,下体为巽;别卦《巽》,上下两体均为巽;别卦《兑》,上下两体均为兑;《中孚》卦,上体为巽,下体为兑。《家人》、《睽》、《革》、《鼎》、《巽》、《兑》、《中孚》七卦,其上体、下体,或为巽,或为离,或为兑,均是阴卦,“二体俱阴,阴盛也” (同上)[3].,所以该七卦都居于下篇。伊川还对卦形相似的《中孚》、《颐》两卦进行了比较。《中孚》卦二阴居四阳之中,《颐》卦四阴居二阳之中,为什么《颐》卦阳盛,《中孚》卦阴盛呢.程氏依然是从组成别卦的上下两体的阴阳性诠释的。《颐》卦上体为艮、下体为震,经卦艮、震均是阳卦,而《中孚》卦上体为巽、下体为兑,经卦巽、兑都是阴卦,即:“《颐》二体皆阳卦,而本末皆阳,盛之至也。《中孚》二体皆阴卦,上下各二阳,不成本末之象,以其中虚,故为《中孚》,阴盛可知矣”(第694页)[3]., 所以《颐》卦阳盛居于上篇,《中孚》卦阴盛居于下篇。

  三阳三阴之卦。六十四卦中,三阳三阴之卦共有二十卦,其中上篇六卦:《泰》、《否》、《随》、《蛊》、《噬嗑》、《贲》;下篇十四卦:《咸》、《恒》、《损》、《益》、《困》、《井》、《渐》、《归妹》、《丰》、《旅》、《涣》、《节》、《既济》、《未济》。关于三阳三阴之卦的上下分篇,伊川是按照“阴阳尊卑之义,男女长少之序”来划分的,因为“阴阳尊卑之义,男女长少之序,天地之大经也”(同上)[3].。《说卦》:“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泰》、《否》两卦,或上体、或下体均有乾,阳盛,故居上篇。《蛊》卦上体为艮,下体为巽;《贲》卦上体为艮,下体为离。艮为少男(少阳),巽为长女(长阴),离为中女(中阴)。《蛊》少阳居长阴上,《贲》少阳居中阴上,在伊川看来,“阳少于阴而居上,则为盛”(同上)[3].,故《蛊》、《贲》两卦皆阳盛,都居于上篇。《随》、《噬嗑》两卦为什么也居于上篇呢.《随》卦上体为兑,少女;下体为震,长男。《噬嗑》卦,上体为离,中女;下体为震,长男。程氏解释:“长阳非少阴可敌,以长男下中少女,故为下之(应为“上之”——引者注)”(同上)[3].,所以《随》、《噬嗑》两卦阳盛而非阴盛,故居于上篇。对于三阳三阴另十四卦为什么居于下篇,伊川分为三种情况进行诠释。第一种情况,一卦两体有一体为坎,而另一体为阴卦者,居于下篇。因为“《坎》虽阳卦,而阳为阴所陷,弱也,又与阴卦重,阴盛也”(同上)[3].。别卦《困》,上体为兑,下体为坎;《井》卦,上体为坎,下体为巽;《涣》卦,上体为巽,下体为坎;《既济》卦,上体为坎,下体为离;《未济》卦,上体为离,下体为坎。经卦巽、离、兑均是阴卦,所以《困》、《井》、《涣》、《节》、《既济》、《未济》六卦都是阴盛卦,故都居于下篇。第二种情况是,一卦上体为阳卦,下体为阴卦,若第五爻为阴爻,则居于下篇。这是因为,在伊川看来“男在女上,乃理之常,未为盛也。若失正位而阴反居尊,则弱也”(同上)[3].。即:一卦上体为阳卦,下体为阴卦,“男尊女卑”,为正常秩序,不能说阳盛,隐含着阴阳旗鼓相当,但是若阴爻居于天子之位,即第五位,则整个卦阳弱,从而相对的阴盛了。《恒》卦,上体为震,下体为巽,男在女上,可是六五爻失位而居尊,整个卦表现为阳弱阴盛,故居于下篇。《损》卦上体为震,长男;下体为兑,少女,男在女上,理之常,亦是第五爻为阴爻所居,因而整卦阳弱阴盛,居于下篇。同样,《归妹》、《丰》亦是。第三种情况是,若一卦上体为阴卦(女),下体为阳卦(男),则该卦为阴盛卦,这是因为“女在男上,阴之胜也”(同上)[3].。《咸》卦上体为兑,下体为艮;《益》卦上体为巽,下体震;《渐》卦上体为巽,下体为艮;《旅》卦上体为离,下体为艮;《困》卦上体兑,下体为坎;《涣》卦上体为巽,下体为坎;《未济》卦上体为离,下体为坎。这七卦,其上体或为兑,或为离,或为巽,均为阴卦;下体或为艮,或为坎,或为震,都为阳卦,所以都居于下篇。

  结语

  《周易》古经何以分篇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其初衷很难得知,程伊川之《上下篇义》丰富了人们在此领域的识见,为我们今天研究古经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如上所论,《上下篇义》有些地方尚需进一步探讨。比如,“卦有《乾》者居上篇,有《坤》者居下篇”作为一条原则似乎就比较勉强,因为古经六十四卦中有坤者(《坤》、《泰》、《否》三卦除外)共十二卦,其中居上篇的有八卦,居下篇的仅四卦;别卦中有乾而居于上篇者有十卦(不包括别卦《乾》),而居于下篇者亦有四卦。再者,《泰》、《否》两卦均有乾有坤,为什么都居于上篇.程氏也未作特别分析。因此,我们以为,“卦有《乾》者居上篇,有《坤》者居下篇”可不作专门讨论。此外,朱伯崑先生认为,《上下篇义》有些观点与《伊川易传》不一致,所以“《上下篇义》不代表程氏易学的基本思想,是否程氏遗文,可以存疑”(第181页)[5].。我们对朱先生的观点不敢苟同。众所悉知,伊川于卦序极为重视,“卦之序皆有义理,有相反者,有相生者,爻变则义变也”(第223页)[3].,其《伊川易传》即从《周易集解》之旧例,以《序卦》分置六十四卦之首,更以阴阳消息之理说卦序。因此,以我们看来,作《上下篇义》专论阴阳分篇符合易学大家程颐之气象。

  拓展:《周易》小过卦原文及翻译

  原文

  小过卦

  (雷山小过)震上艮下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初六,飞鸟以凶。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译文

  小过卦:亨通,吉利的占问。对小事有利,对大事不利。飞鸟经过,叫声还留在耳际。对大人不利,对小人有利。大吉大利。

  初六:飞鸟经过,带来凶兆。

  六二:祖父可以批评,祖母可以称赞。君王也有缺点,臣子 也可以夸奖。没有灾祸。

  九三:不要过分指责,但要防止错误发展。倘若放任不管,就是害他。凶险。

  九四:没有错误,就不要指责,而要夸奖。日后有出错的危险,一定要防止。不利于占间长久的吉凶。

  六五:在我西边郊野上空,阴云密布,雨却没有下来。王公射鸟,却在洞穴抓到野兽。

  上六:对没有错的人不表扬,反而批评,像网罗网飞鸟,凶险,这就叫灾祸。

  注释

  ①小过是本卦的标题。“过”有经过和责备两个意思,全卦的内容主要是 讲对批评的看法。标题的“过”字是卦中的多见词。由于前面已有“大过 卦”,所以这一卦叫“小过”。

  ②可:有利于。小事:周代祭祀和战争是 大事,其它都是小事。

  ③遗:留下。音:鸟的叫声。

  ④以:带来。

  ⑤过:责备,批评。祖:祖父。

  (6)遇:礼遇,“过”的反义词。批 (bI):祖母。

  (7)不及:赶不上,有缺点。

  (8)从:用作“纵”,意思是 放纵,听任。戕(qiang) :伤害。

  (9)无咎:这里的意思是没有过错。

  (10)勿用:不利于。

  (11)弋(yi):射鸟。

  (12)彼:这里指代野兽。

  (13) 离:用作“罗”,意思是网,指捕鸟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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