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趣事:白居易王维也曾是"高考移民"

时间:2020-09-13 14:00:13 王维 我要投稿

科举趣事:白居易王维也曾是"高考移民"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锡并称“刘白”。

科举趣事:白居易王维也曾是"高考移民"

  王维(701年-761年,一说699年—761年),汉族,唐朝河东蒲州(今山西运城)人,祖籍山西祁县,唐朝著名诗人、画家,字诘,号诘居士,世称“王右丞”,早年信道,后期因社会打击彻底禅化。存诗400余首,代表诗作有《相思》、《山居秋暝》等。王维参禅悟理,学庄信道,精通诗、书、画、音乐等,与孟浩然合称“王孟”。苏轼评价其:“味诘之诗,诗中有画;观诘之画,画中有诗。”

  科举趣事:白居易王维也曾是"高考移民"

  移民”叫做“冒籍”。即士子参加考试,必归于本籍,亦可在本籍与寄籍中做一选择,投考不得越籍赴试,但有的士子为了取巧投机,假冒他省之籍投考,称之“冒籍”。

  隋文帝开创科举,唐代有发展,并完善了科举制度。

  唐朝科举,报名后,先要在县府进行考试,然后再到州府考试,合格者送至尚书省。因为长安、同州、华州录取比例最大,名单上列为前十名的,有时全部及第,一般也十得其七八,而两广等地的录取率正好相反,十之能中一二就不错了。录取率如此的悬殊,出现“冒籍”也就不奇怪了。

  对于“冒籍”现象,朝廷亦有对策。《新唐书·选举志》载:“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选不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自列于州、县……既至省,皆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在这种严格的管理下,士子一般应在家乡报名应试,以进入本地的县学或府学,而县学、府学的生员都有确定的名额限制。

  有个叫白居易的考生写了一篇叫做《送侯权秀才序》的文章,以和侯权秀才同在一个叫“宣城”的地方考上进士为由头,套了一番近乎,惺惺相惜,以叙同窗之情:“贞元十五年初,予始举进士。与侯生俱为宣城守所贡,明年春,予中春官第。”

  只是,这个白居易祖籍山西太原,到了其曾祖父时,又迁居下(即今天的陕西渭南)。白居易的祖父白曾任巩县(今河南巩义)县令,与河南新郑县令交好,见新郑山川秀美,民风淳朴,便举家迁移到新郑城西的东郭宅村。

  白居易原籍是山西太原,曾寄居河南下、巩县、新郑、洛阳,但白居易没有选择在这几个地方参加“高考(微博)”,而是通过私人关系,在大哥幼文和叔父季康引介下来到宣城,拜见了宣城观察使崔衍,走了后门,当年秋天参加了宣城州试,被选为应贡进士。

  到这里,不难看出,白居易“冒籍”了。最为有趣的是,这竟然是史上较早的有文字记载的一次“高考移民”事件。

  隋代和唐初,由于科举制度初设,科举及第者在诸色仕宦中尚未取得明显优势,行卷和荐举之风尚未形成,中央省试相对公平,因此,唐初士子冒籍取解(即离开本籍贯,到其他州县参加府试,以取得解送资格,再到京师参加全国性考试,这种现象在当时有寄应、冒寄或冒籍等不同叫法)的现象很少见。但随着盛唐科举制度的进一步发展,省试登第人数与发解诸州的区域比例逐渐出现失衡的现象,有的应试士子为了增加登第的机会,便附籍于登第率高的府州以实现寄应的目的。武周天授三年(692年),就出现了举人“虽迹亏名教,罪加刑典,或冒籍窃资”的情况(《通典·选举典五》)。到了中宗景龙元年(707年),已经是“乡贡渐广,率多寄应者”,在省试放榜时,甚至不再辨别是否是从原籍报考。如大诗人王维,并没有参加本贯蒲州的.解试,却到京兆府应试。据说是因为王维善弹琵琶曲,博得了某公主的欢心,在公主的干预下获得了京兆府的解头(《集异记·王维》),这应是典型的冒籍取解行为。实际上,王维冒籍获得京兆解参加省试的现象在当时很有代表性,京兆解在省试中最受瞩目,其前十名往往等同省试及第,号称天下“神州等第解”。于是,以京兆解为代表的乡贡,取代国子监解的地位,打破了“开元已前,进士不由两监者,深以为耻”的局面(《唐言·两监》)。